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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市、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工程建设适用本办法,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第四条信息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市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国家、省强制性标准。第五条信息工程建设应遵循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禁止重复建设。
*市信息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信息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工程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和监督。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信息工程建设工作。
第六条信息工程建设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立项申请手续。立项申请在报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前,应经市主管部门综合协调。
第七条信息工程承包必须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但建设单位具有与信息工程规模、技术相适应的资质证书的除外。
第八条取得市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单位参加投标,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中标权。
第九条建设单位组织信息工程招标,应在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实施的《信息工程招标委员会委员名册》中聘请不少于一半的信息工程技术专家组成招标委员会。
第十条招标委员会负责审定标底,提出评标、定标办法,审查标书及投标人资格、确定中标人。信息工程招标投标规则由市主管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招标委员会的委员实行回避制度。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招标委员会委员:
(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近亲属;
(三)与投标人有其它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人员。
对前款规定人员,投标人在开标会议前可向建设单位申请回避。建设单位接到回避申请后应对回避事由进行审查,并作出回避或不予回避决定。
第十二条招标委员会委员或其他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不得循私舞弊、收受贿赂,不得泄露标底。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信息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名称、种类;
(二)工程的总体方案,技术参数和质量、安全要求;
(三)工程建设费用;
(四)工程质量维护条款;
(五)工程的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条款。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备案。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信息工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对信息工程设计、施工活动进行监理。委托中标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
第十六条信息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符合信息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合同未明确规定的,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或施工单位协商解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信息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未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改变设计方案。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并建立质量检查检测制度和内部质量责任制。禁止施工单位将信息工程转包他人。
第十九条信息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完工报告,经试运行合格的,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条市主管部门应自接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书面通知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信息工程验收。对通过验收的信息工程,市主管部门颁发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对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工程,市主管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第二十一条未取得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的信息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二条取得信息工程使用许可证的信息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信息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维护义务。工程质量维护期不得少于一年。
第二十三条因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过错导致信息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应赔偿建设单位损失。
第二十四条信息工程承包不公开招标或信息工程承包合同不向市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备案的,由市主管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招标委员会或其他招标工作人员在招标工作中循私舞弊、收受贿赂或泄露标底的,由市主管部门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分。
关键字:管理办法;工程质量;可持续发展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various industries have made considerable progres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roles in today's pursuit of high profits and high efficiency society,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in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will change the whol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approach will be a strong impact, it will also lead to a management business model reform. Therefore, continue to strengthen the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approach to explore, strengthen management,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frastructure projects, will bring high efficiency and high profits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Keywords: management practices; project qualit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建筑行业的发展依靠于我们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也是社会经济的有力推动者。正规化、科学化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则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一剂强心剂,通过各方面的通力合作,进行一次崭新的探析,创造出一条全新的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之路。
一、把握基建工程的本质和内涵
(一)基建工程的本质
基建工程,顾名思义就是基础建设工程,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又包括建筑主体的基础建设;它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标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形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活动;工程则定义为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因此,基本建设工程就是将一定的物资、材料、机器设备通过购置、建造和安装等活动把他转化为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建设工作。
(二)基建工程的种类
在建住宅小区,建设初期必须将一些基础设施条件完善;小区的路、水、电、排水系统和管网系统等基础设施;而针对建筑主体就以基础的建设条件加以完善;地基建设、工程设施建设等;对于市政工程所要做的工作就更多,也更为复杂,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基建工程的种类繁多,涉及的工种更是不胜枚举,因此,我们必须把握它的根本立足点,从根源上着手,明晰其目的所在,着力探索新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二、传统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弊端
作为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建筑行业的市场竞争相当激烈,有很多建筑企业认为基建工程施工管理无关大局,一味的追求减短工期,偷工减料,不顾工人安危,这些行为甚至对楼主的安危产生了隐患,直接损害了各楼主的人身财产利益。传统的管理方法,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施工管理办法,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承包商为追求利润盲目缩短工期,同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质量把关不合格,政府的指导调控作用无法实际生效,验收评定机关对工程的验收敷衍了事等等,这些行为是对广大业主的重大损失,是对我们坚持可持续发展的一个主要敌人,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它也激励着我们探析全新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而努力。
三、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探析
(一)科学合理调动各方面资源,人力、物力、财力和当地自然资源,优化各种资源,达到最优效果。各类资源的合理分配是我们全新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重中之重,是它的最大特点。基建工程的进行势必会联系到各种资源,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当得到合理的分配,从而达到预期的建设目的,保证工程质量,还能避免浪费,节约社会资源,利于建筑行业的长久发展。在这当中,人力资源是我们应该尤其注意的一方面,施工管理办法应当以人为中心,注重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既包括过硬的专业技术素质,也包括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主动积极投入工作中,并且富有责任感,态度认真谨慎。综合各类资源,优化配置,从而达到最有效果,这样的管理模式必定会对我们的基建工程产生深远影响,对我们的建筑行业而言,也是一个良好的楷模。
(二)明确项目建设的特点,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应变。基于基建工程种类繁多的特点,建筑行业应该仔细研究当地具体情况,并参照以往类似情况组织建设工作,因地、因时制宜,同时,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对当地环境一定要加以保护,灵活利用当地资源,又要灵活地处理工程建设与当地环境、居民之间的关系。
(三)切记按图施工,按计划和规划施工,各管理部门之间相互协调,保证工程质量。基建工程施工的管理,应当对整个工程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和调控,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保证质量,让广大业主满意;按照计划和规划施工,有助于工期各阶段工作的展开,同时,也利于树立建筑商的良好信誉。诚然,施工过程中注定会有所改动,施工管理办法予以的指导性方针就是,要在尽最大努力按图纸和计划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改动,同时注意及时通知各部门,相互协调工作,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
(四)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各项标准来施工,将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合理布局,规范管理;各质量监管部门应做到严格监管、规范监管,各审计部门应做到谨慎审计、科学审计,将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不仅是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要求,也是国家明令的标准,同时,这也是基建工程工作的一剂良方。合理规范的布局,既利于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也利于规范化的管理,还能保证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工作进程。质量监管部门对整个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监管绝对不能掉以轻心,严禁以次充好,滥竽充数,要做到“严查、细查、实查”,清除隐患,保证质量。审计部门则尽职做到对账目清算核查对经济核算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实绩评价,绝不包庇袒护,同时,审计部门要对审计报告中所列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进行检查并督促执行。质量监管部门和审计部门都要讲监管结果和审计结果公布于众,真正做到对社会负责。
(五)增加各方面科技人才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当今时代是一个科技主宰的时代,所以,科技人才的投入也是我们基建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部分。管理水平和施工水平的提高,是我们的科技人才最擅长的工作,也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快速有效的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兼顾的领导工程进度,调动员工积极性,合理分配资源,保证工程质量,这些工作都要依靠各方面人才的投入,他们在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
(六)提高安全施工的意识,保证工人安全,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同时,针对意外情况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工期。施工管理办法是以人为中心的,保证施工安全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意检查危险隐患,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范,清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基建工程的安全进行。在工程计划过程中,就应该做好针对意外情况的应急预案,一定要安抚好工人情绪,保证工人利益,并如实上报,同时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免耽误工期。
四、结语
基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的探析是永无止境的,而我们要做的是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科学的管理办法对建筑行业意义重大,我们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一定要时刻谨记社会效益,从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徐为华.浅谈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方法和步骤[J].科技信息.2010(35)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现在建筑工程安全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果每个要素存在的异常和危险都能得到有效地调整和严格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就会不复存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它的危险源。危险源一般是指一个施工项目整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也是可能导致死亡、伤害、安全问题、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从整个施工的现场上看,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体现了系统论的基本要求,施工安全无小事,凡是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事情,再微不足道的安全问题,也要竭尽全力的去解决。同样,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很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的范围,同时也应该进一步了解施工现场中哪些是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例如,通过对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分析,界定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施工环境、设备、人员等这些是否属于危险源;同时,还要很清楚的了解这些危险源的危险性质、危险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能量与物质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条件、触发因素是什么。
做为管理人员要正确的掌握和分析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和内在的矛盾与联系,通过分析原因到结果的途径,揭示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才能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才能采取恰当的安全对策措施。此外,很多职工的私人物品常常与一些仓库和危险性很强的物品一同堆放。很多工地的临时住所居住的建筑工地人员很多,空气流通等非常不好,常常只有一个门,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那么就要注意这些易燃和可燃性的材料要远离居住场所,加强防护管理。
二、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与优化措施浅析
1、坚持“三级”安全培训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三级”培训就是业主、总包和施工单位的培训。实践证明:只有通过这三级培训才能使那些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进场施工人员,了解或熟悉“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等,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三级”培训应强制执行,否则不能进场施工作业。目前很多单位特别是个体小型承包队,很不情愿地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怕耽误施工(作业)时间,二还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常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托,得过且过。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强调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落实“三级”教育,企业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规定,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的施工现场都应这样做,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目的,这也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2、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1)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企业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对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3、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工程项目组、车间、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气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等应进行专业性检查。春季风大,要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雨雷电,要着重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冬季着重防寒、防冻等。节假日前后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另外在工程或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检修中、工程或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必要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要审核安全文件。比如审查安全文件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项方案是否附有验算结果、详图、文字说明;安全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等。其次,要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检查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机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准备到位;施工现场
生活、生产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常规检查: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其次,重点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施工中常发、多发的危险因素重点控制、重点检查。
(3)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的安全验收,应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验收整改情况。二是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建设单位备案。
三、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含量,用于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一条 为培育和发展我市劳动力市场,加强外来劳动力务工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辽宁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来劳动力,是指外省、市离开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择业求职的个人或成建制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用外来劳动力的国家机关、企业(包括股份制、三资、私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个人。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用人单位和外来劳动力,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区)劳动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外来劳动力务工管理的主管部门。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外来劳动力务工管理工作。
市公安、工商、公用事业、财政、物价、民政、卫生、计划生育、银行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外来劳动力务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劳动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外来劳动力实行总量控制,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劳动力供求状况,不定期公布允许、限制和禁止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和工种。
第二章 务工与招用
第六条 外来劳动力进入本行政区域内务工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具有所从事的工种、岗位所需的职业技能;
(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外来劳动力进入本行政区域内务工的,须提供下列证件: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部门核发的《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三)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第八条 外来劳动力进入本行政区域内务工的,应到市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后,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并办理求职登记,否则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务工。
第九条 成建制进入本行政区域内务工的单位,须持营业执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批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工名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办理《集体务工许可证》、《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后,到市劳动部门办理《工资总额使用手册》。
第十条 凡从事技术性工种、岗位的外来劳动力务工人员,须经过相应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资格认定,取得《本溪市就业(转业)训练结业证书》后,方可办理《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核准,确属劳动力短缺,在调剂、招用本行政区域内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后劳动力仍不足,需招用外来劳动力的;
(二)符合劳动部门公布的允许、限制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
(三)在规定的工种范围、用工期限内,未能招到或未招足所需人员的;
(四)具有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维护外来劳动力合法权益能力的。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向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明招用理由、条件、工种、人数、劳动力来源等,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招用外来劳动力。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招用外来劳动力,必须到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就业手续,并与外来劳动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农民轮换工除外),并由市劳动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文本由市劳动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成建制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外来单位,均应按有关规定分别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交纳管理费。
被招用的外来劳动力,应按规定向劳动就业管理机构交纳就业基金。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按金融机构有关规定到专业银行建立基本帐户,凭劳动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支付工资(含生活费)。
第十六条 《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需延期的,应在期满前到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就业证即自行作废。
第三章 工资、保险与保护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外来劳动力的劳动报酬(含加班加点报酬)。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本行政区域规定的标准,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向所聘用的外来劳动力支付应税收入或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应按规定予以代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予代扣(收)代缴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交。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外来务工劳动力办理有关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 外来劳动力在合同期限内患病、因公伤亡或非因工伤亡,其停工期间医疗待遇和死亡、丧葬补助等与企业职工相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依法对外来女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所需的外来劳动力,应从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中选用。
外来劳动力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应进行上岗前健康检查和上岗后定期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外来劳动力从事饮食服务等工作,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三条 外来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中毒等事故,用人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外来劳动力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补偿办法及标准与企业职工相同。
第四章 劳动监察与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劳动部门应依法对用人单位、外来劳动力以及社会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进行监察。
第二十六条 劳动部门在执行监察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公安、工商、卫生、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及其他有关组织,有权对用人单位、外来劳动力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和外来劳动力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劳动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八条规定,外来劳动力未取得《辽宁省外来人员就业证》在本行政区域内务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第九条规定,未办理《集体务工许可证》务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按实际务工人数处以成建制务工单位每人每天10元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万元;
(三)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招用外来劳动力的,责令限期清退,并按每雇用1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四)违反第十四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和成建制务工单位不交纳管理费的,责令限期交纳,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第十四条二款规定,拒不交纳就业基金的,责令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处以每人200元罚款。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劳动部门及其管理、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在以前,很多企业大多是以纸质、人工等的方式来对办公涉及到的一些档案加以管理,这种办公管理的模式不仅仅是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还会给管理工作带来许多不便。随着计算机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渐渐发展,企业的办公管理模式也进行相应改革。要进行改革,就需要明确规范办公管理的职责及其重要性。
1 企业办公管理的重要性
办公室是企业名下综合管理的部门,它的主要职能就是沟通协调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办公室可以说是综合性能很强的一个行政管理部门,它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沟通桥梁,承上启下,工作的范围广,参与的事务多,内容也比较复杂。
1.1 协调企业各部门
办公室管理的工作可以从企业全局发展出发考量,对于某部分重要问题可以进行研究并深入探讨;办公室可以通过把握企业各个发展的动态,从而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以及企业高层管理提供最新的信息,使得决策者可以更全方位地进行决策工作,提出更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发展战略决策;在布置企业目标时,办公管理能够以全局为出发点,基于符合企业高层管理要求和各部门职能的基础上,计划布置相关工作;在企业的日常运行方面,办公管理应当要沟通协调好各个职能部门,从而保证相关的工作可以更加顺利。
1.2 明确各个员工的岗位职责
因为企业在实际运行时所涉及的岗位工作比较多,要求多人进行分工合作完成,所以必须面向企业的工作人员及旗下部门实行岗位责任制。办公管理能够划分各岗的权责职能,使得每个部门以及每个工作人员都可以各司其职,进而提高其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的产品生产时间,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此外,办公管理还要考核企业员工的工作,处理那些旷工、不能及时完成工作目标、损害企业利益等的员工,进而提高企业的日常生产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
1.3 信息化企业管理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信息技术的愈加创新,我国的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数据库技术等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这给企业的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形势。办公自动化技术是将信息时代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方式有效地结合,能够实现资源共享,从而提高办公效率。将计算机和通讯技术进行有效运用,就能够给企业建立一个高效率、高质量和高智能的办公体系,能够在日常办公时给高层管理和相关员工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减少企业人员的不必要工作量,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工作,进而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1.4 推动企业发展
办公室建立的出发点是给企业提供办事的部门,究其本质,就是提高企业面对不断发展的市场所能适应的能力。当下,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通常都会遭受来自同行激烈市场竞争以及生存的压力,企业要想降低这种矛盾,就要利用好办公室职能,不断探讨并加以适应新型的市场发展。此外,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办公室管理的工作人员还可以着眼于市场需求,力求更好地把握未来的市场需求,从而给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个方向,进而能够更好地引导并推动企业发展。
2 企业办公管理现状
我国市场经济在不断推进,而现代的企业制度也在不断完善,所以我国的企业管理也有了明显的进步。然而,现在的社会已经步入信息时代,现在的这种企业管理还是不能够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
2.1 沟通的效率不高
(1)企业中大部分请示汇报、指令下达以及结果反馈都是语言表达,听的人再笔录,这就有可能由于表达能力、理解能力、记录能力或是记忆能力存在的差异,从而使得层层传递的信息内容出现失真,并且没有正式的书面内容,在重复使用信息以及共享时也比较困难;(2)地域差别,协同工作的效率较低。因为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会出现人员外出等情况,进而导致审阅批复的周期较长,所以一些工作项目就不得不变成一个长时间等待的状态;(3)未能有效进行日程管理。日程管理可以说是一个现代员工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有效的日程管理能够帮助其进行更正确的判断,让企业整体的人力资源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2.2 管理行为规范性难以保障
(1)控制能力不好。一些领导的事务繁多,就容易忘事,会顾此失彼;此外计划如果很多的话,但是与此相对的控制力却不够,这就会造成部分计划搁置;在多个事务都需要协同时,若是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就会造成这些事务长时间的停滞;(2)缺乏有效的共享手段。日常办公的事务若没有正式的文档,就不能够共享信息。共享正式文档的途径一般都是电话和Email,这种方式的效率较为低下。但是如果不能够共享信息,就会进行重复的工作,从而浪费资源;(3)异地的管理成本高且效率低。传统的异地管理大多是通过出差来实现,由此就会产生通讯费用和交通费用,积少成多,成为运营成本中的累赘。出差时的通讯条件、交通条件以及办公条件等都会受到一些限制,会降低工作效率。
3 企业办公管理发展分析
伴随着信息化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改变,办公管理也在逐渐适应这种发展趋势并不断的改革,新型的办公模式定会逐渐替代传统的人工管理方式。改革并重新设计企业的办公管理的重要目标就是提高企业的办公管理质量及效率,从而可以更好地解决企业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对于旧的办公管理的框架结构,我们应当要全面分析企业的办公室管理模式,从而使得企业办公管理更加系统化、自动化,所以我们可以基于B/S结构,采用JSP面向对象技术与SQ L Server数据库提出一个办公管理的框架:(1)这个框架是基于B/S三层结构来建立的,可以避免C/S构架所需要的安装和不易维护的难题;(2)这个框架利用UML建模语言,总结企业的办公业务流程,来建立办公管理系统的框架,可以更好地加强模块实用性、降低耦合度;(3)这个框架主要包括会议管理、公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档管理、系统设置、通讯录管理、论坛管理这七个部分,可以使得企业的信息传递更快,有利于企业的协同工作可以无纸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