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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知识
并不是人类所有的客观知识都能被选择进教科书成为学生学习的内容,教科书总是要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选择加工。这种被赋予的选择性特征与特定阶级的价值取向相联系,因此带有一定的价值负载性。英国着名课程论专家劳顿认为,课程在本质上是社会文化的一种选择,即从一定社会文化里选择出来的材料,亦即美国着名社会学家阿普尔所说的法定知识。吴康宁教授在《教育社会学》一书中也采用阿普尔的概念,认为课程是社会的法定文化或者法定知识。本文在特定语境下将“课程”或“课程知识”理解为:按照一定的标准所建构的法定知识。
(二)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是一个语义纷繁的概念,很多人把意识形态看成是一个贬义词,与“虚假”“教化”“控制”等词语相联系,认为是社会主流阶级用于教化民众的与实际生活相脱节的观念体系。要理解课程知识选择背后的意识形态标准就需要科学、全面地理解意识形态的概念。
“意识形态”(Ideology)一词是由法国哲学家德斯特·特拉西在其论着《意识形态的要素》中作为“观念学”被最初提出来的。西方哲学界随后出现了研究意识形态的三种倾向:一种是西方的意识形态概念,代表人物有葛兰西(意识形态与文化霸权)、阿尔都塞(意识形态与国家机器)、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种是研究意识形态与科学技术之间的关系,代表人物是哈贝马斯;一种是意识形态终结论,代表人物有丹尼尔·贝尔和弗兰西斯·福山。
在总结西方学者关于意识形态的定义后发现,“意识形态”一词在使用时主要有三种含义:描述性的、贬义的和褒义的。作为描述性的意识形态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它不对现实进行批判,仅描述群体成员在现实世界中用以指导自己思考和行动背后的思想。把意识形态作为贬义词时,认为它误导了人们关于行动者同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从而真正掩盖了社会结构中所隐藏的矛盾。而褒义的意识形态则被认为是要达到某一目标而采取集体行动的“驱动力”。
本研究从描述性的含义出发,认为意识形态是系统、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并代表特定阶级或社会集团根本利益的,以凝聚全体社会成员共识的价值体系或观念体系。它的存在的确影响我们的决策和行为,并成为指导人们实践、行动的思想准绳或纲领。它的本质在于教化与控制,但这种控制往往是无形的、潜在的。
二、课程知识的选择
学校在传授知识的同时也传授思想,使学生成为能维护本国利益的公民,因而这种知识必然要隐藏某种特定的价值观念,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内化为自己的思维模式,从而能指导自己的行动。因此这种课程知识尤其是社会人文学科的知识是在已经选择出来并能发展学生良好思想的知识中的再组织,它按照能体现整个社会价值观的标准对知识进行选择。
(一)选择标准
并不是所有的知识都能进入课程领域成为课程知识,国家或学校经常基于某些特定的标准,选择、采纳或排斥某些知识内容,甚至改变或歪曲、隐藏某些事实。其目的无非要学生形成有利于整个社会发展的和谐局面,只有学生形成了其想要的思想、行为规范,才能保证统治的稳定性与长期性,毫无疑问这是主流阶级所希望看到的。他们通过课程知识的选择将本阶级的价值观念隐藏其中,使学生学习内化,在生活中指导自己的行为,继而再生产出本阶级的价值观念,达到统治的目的。因此,课程知识的选择总是与社会主流阶级的价值取向相联系的,是社会主流阶级根据一定价值标准对人类知识进行选择的结果,是其权力映像和所信奉的意识形态的反映,其目的是要维护本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作为社会主流的、合法的意识形态,是引导课程专家选择课程知识的首要标准并在课程规定中得到反映。
(二)选择原因
1.知识体系背后存在价值差异是对课程知识进行选择的前提
人们通常认为知识本身应该是客观的,所有的知识都应该进入课程体系为学生学习。但知识在被人们选择加工之后,带有很大的价值倾向性,往往或明或暗地表达某种思想,或向人们传达某种立场和信号,所以对人们的思想、判断力会形成一定的影响,继而影响人们的行为。正是因为知识体系的这种价值负载性,使得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重视知识的这种选择权衡,往往青睐那些对自己统治有利的知识,排斥、禁止那些对自己不利的知识。所以从表面上看,似乎所有的知识都能进入学校课程,实际上所有知识的选择都是在有目的性的筛选基础之上的再利用,是为了选择出社会主流阶级所认可的、更好代表他们利益要求的知识,从而将他们的意识形态传承下去,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要求,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2.再生产社会主流阶层的意识形态、文化霸权的需要
社会要发展、统治要长久,不仅要使更多的人接受社会主流阶级所认可的意识形态,而且要使这种意识形态持久地传承下去,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学校课程知识的选择和组织。学校不仅加工“知识”,同时也通过知识生成自己所需要的“人”。没有知识的加工就无法使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向外传输,而如果人没有被加工,就无法生成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知识分子,这两者相辅相成。课程知识根据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要求,加以选择后传授给学生,使学生加以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而这种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统治阶级所需要的思想,代表他们的意志要求,从而再生产出新的意识形态、社会规范。
(三)谁来选择
课程知识是社会主流阶级按照其所认可的意识形态对知识进行选择的结果,主流阶级往往利用手中的政治及经济权力选择“代言人”来进行知识的选择。课程知识选择主体可以分为国家、地方和学校三个层面。尽管层次不一,但都属于占社会统治地位的主流阶层的权力范围。在国家层面上,一般是成立专门的机构或委派既能代表统治阶级利益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的课程专家来对课程知识进行选择和编写,包括课程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在地方层面上,也有委派特定的专家、学者制定属于地方特色的课程知识,以适应地方需要;而在学校层面上,教师代表社会主流阶级行使对课程知识的选择,并传授主流阶级所认可的知识。
(四)如何选择
课程社会学家认为课程知识的选择过程是社会主流阶层意识形态的选择过程,是权力的运用过程。在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使自己的统治地位更加牢固,同时也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总是积极地运用已有的政治和经济权力选出那些内含本阶级意识形态、对自己有利的知识,以维护本阶层的利益。这个过程主要表现在教科书的编着、评审和选用三个方面。(1)教科书的编着过程:从知识总体中选择和加工可以蕴含本阶级意识形态知识的过程,是实现课程知识意识形态化的关键一步。(2)教科书的评审过程:评审教科书的内容是否代表了社会主流阶层的意志。(3)教科书的选用过程:包括强制选用和自主选用两个方面,对待一些基础课程或思想性课程,一般国家会通过强制选用的方式让学校统一选用某种教科书。
三、本质体现
通过以上所述我们知道,课程知识的这种意识形态性代表社会主流阶级的意志与利益,想通过把本阶级所认可的意识形态内隐在课程知识中从而指导学生的思想、统一学生的行为,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虽然同为维护社会主流阶级的利益,但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政治制度有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下,人民当家做主是我国的政权本质,因此存在的也只是人民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谋福利,这与阶级社会中的意识形态有所区别。笔者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统领全社会行为的思想基础,其核心任务就在于凝聚全社会的共识,把人们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振兴中华贡献力量。
一、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论争是历史的延续
当前哲学研究中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一系列论争是历史的延续,围绕对“唯物史观”的阐释和理解、逐步推进哲学的深入研究始终贯穿于传播和发展的整个过程。
考察哲学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景源研究员指出“唯物史观”一直是哲学研究中的重点,更是难点。他认为,回顾学术史,以信仰唯物史观自居的人并不等于彻底把握了唯物史观的理论本质;认定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也不等于会用它来正确分析事物和问题;口头上宣传唯物史观,实际上可能还固守于传统的哲学的解释框架。有些人部分地承认历史唯物主义,但不了解历史唯物主义就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揭示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关唯物史观的认识,对我们今天准确理解“唯物史观”具有特别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回到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的早期,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波副教授指出,当时恰逢思想自由时期,因而招来方方面面的批评。一开始唯物史观就沿着两个向度展开:一是对唯物史观本身的批评;二是对唯物史观在中国的适用性的批评。但是,针对各种批评,信奉唯物史观的人们也做出了种种辩护。可贵的是,此时围绕唯物史观主旨和特征所做出的批评与辩护,已经蕴含着唯物史观偏重物质因素、凸显经济的决定性、忽视伦理和人的意志以及唯物史观的时代局限等学理性问题。对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早期历程的追溯和原汁原味的介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看待此后的中国社会性质和社会史论战,也有助于对唯物史观的进一步研究。今天我们意欲对唯物史观做出新的更为深入的阐释,有必要回到唯物史观在中国传播的源头,尽可能地了解当时的总体情况和细枝末节,从而帮助我们对唯物史观研究在当今中国的走势做出审慎而清醒的判断。
近些年来,“唯物史观”已经在学界的争论中逐渐成为哲学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求是》杂志社李文阁对这一争论的过程予以综合考察,并进一步深入思考和分析了历史唯物主义在今天引起广泛争论的原因。他认为,对于创始人而言,历史唯物主义从来就不是什么“学问”,而是无产阶级争取解放的理论武器。这样一种理论定位使得历史唯物主义与现实和革命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因而那些致力于无产阶级解放的后来者就不能无视、越过这样一种理论,必须根据时代进步“发展”之,根据形势的变化“修正”之。不同的人寓于不同的“前见”、“偏见”,必然会有不同的认识和争论。既然争论在所难免,那么我们如何看待今天这场有关“唯物史观”的争论呢?李文阁指出,有必要把今天我们有关唯物史观的讨论置于唯物史观产生以来的历史长河中、置于时代的巨大变迁中来考量。从19世纪末到今天,关于历史唯物主义主要发生了四次大的争论:第一次是列宁和葛兰西、卢卡奇、科尔施等早期的西方者与以伯恩斯坦、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理论家之间的争论;第二次是西方第二、三代代表人物与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教科书派的争论;第三次是以法兰克福学派和萨特为代表的人道主义与以阿尔都塞为代表的科学和以科亨为代表的分析的之间的争论;第四次是在中国发生的在主张改革的反教条主义者与反对改革的教条主义者之间的争论。前三次争论是围绕着“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这个问题展开的,在中国发生的第四次争论则是围绕着“中国的发展道路”也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问题展开的。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问题有两个前提性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这就是“什么是”和“什么是社会主义”。今天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争论实际上主要是围绕这两个理论问题展开的。
从以上的探讨可以看出,对于当前我国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讨论,我们应该用长远的眼光、广泛的视界来审视,不仅应将其置于历史上几次争论的背景中予以关注,更重要的是将其看作是我们当前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我们在学术研究中自觉地融入历史和现实的视野。
二、“唯物史观”在当代的新阐释和新发展
以“唯物史观”为焦点的论争在当代呈现出来的整体趋势可以用一种总体性面相来概括:重释历史唯物主义,正是在立足当今中国现实、重新理解和重新解释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出现了各种观点的交互碰撞。无疑,异彩纷呈的观点共享着一个前提:不满足于现有国内外学者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全部阐释。
马克思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并非呈现为概念清晰、逻辑严谨、完整系统的现成体系,因此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首要的工作是回到马克思经典文本的解读。北京大学聂锦芳教授运用其马克思文献学研究的丰富成果,重点解读了《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最后部分的十八个段落。他的具体方法是将原来的段落顺序打乱,以文本中反复出现的核心范畴“现实的个人”、“共同体”及其相互关系的辨析为线索,重新组织其论证层次和逻辑结构,从而获得了马克思有关“现实的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新见解:“现实的人”是社会存在的前提,但是在历史的演进中社会的主体却不是“现实的人”而是他们所属的阶级;每个个人迫于生存条件、受共同利益的制约而形成共同关系,进而结成共同体,但其个体和自由却又受到了共同体的制约。从“现实的个人”的角度来衡量和检视社会,也即以“现实的个人”的个性和自由是否得到显现及显现的程度,以其“自主活动”是否参与以及参与的程度来关照历史,将会非常鲜明地分辨出“古代共同体”、“现代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变迁轨迹。只有个人的“自主活动”参与、渗透到生产交往形式交织而成的社会结构中,才能实现上述三种社会形态之间的真正转变。这种有关马克思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考察,更加有力地拓展和深化了的社会形态学说。从更大范围来说,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不仅是社会历史理论探究的重要议题,而且是关乎每一时代个体生活态度、行为以及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问题。还需指出的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后,对“现实的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思考一直是马克思社会实践和理论建构的中心线索。因而,回到文本寻找马克思历史的、逻辑的论证与当代实践的内在关联,必然是一件既有现实意义而又紧迫的事情。
重新阐释历史唯物主义仅仅回到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研读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重新研读这些文献?这就需要我们在基本理念与研究方法上实现新的突破,从而能够在更深层次上推进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此,北京大学仰海峰教授认为,今天重新理解历史唯物主义,一方面是为了深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理念;另一方面是为了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理念来面对当代的问题,这就决定了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必须要具有当代的历史与文化视野。这种当代视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批判分析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文化。马克思面对的是刚从封建社会中脱胎而出的资本主义社会,自由竞争构成了这一社会的重要特征。但在19世纪后期,资本主义社会从自由竞争转向了组织化的社会阶段,以福特制为基础的现代大工业生产取得了主导性的地位。到20世纪60年代,以电子技术为主导的后组织化生产阶段登上了历史舞台。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资本逻辑都体现各自的一些特征。这意味着不可能简单地以历史唯物主义来面对历史。重释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揭示当代社会的内在结构及其历史变迁。另一方面,在这三个不同的阶段,西方社会的文化理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卢卡奇与法兰克福学派面对的是大工业生产的资本主义,而后面对的是后组织化资本主义社会。因此,我们必须揭示这种社会变化与文化理念变迁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在当展历史唯物主义时必须加以探索的问题。
[关键词]哲学反思;思想政治教育;启示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3-0102-02
哲学作为人类追求真理思维的表现和成果,是一切科学发展的基础和逻辑起点。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些主要概念都是从哲学概念中被引进来。因此,运用哲学反思思维对思想政治教育进行深刻地思考和反思,不仅可以在方法论层面上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有利的指导,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新的理念和模式的建构,更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和立场。
一、哲学反思思维是把握现实世界的重要思维方式
哲学作为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是帮助人类探寻现象本质,把握现象规律的一种理性的力量,也是帮助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一种重要手段。哲学区别于其他学科最本质的特征,最无可替代之处就在于哲学的反思思维。反思作为哲学思维的特殊维度,不仅在实践中赋予了哲学批判性、基础性地位,而且通过不断地追问、认识使哲学的价值得到升华。在反思的过程中,人的认识不再局限于根据事实进行判断,从而使人类思想的逻辑层次得到了跃迁,使人类能够以新的视野来看待和解决困惑。
首先,哲学反思具有“超验性”。“超验性”指的是一种超越事实和经验的性质,它是反思活动最为首要和本质的特征。哲学反思不再局限于常识经验,正如孙正聿所说:“哲学不是常识的延伸或变形,也不是对常识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的‘哲学’表述,而是对构成而是对构成常识的世界图景、思维方式和价值规范的批判性反思。”它不仅挣脱了科学成果的批判,也超越了历史形态的局限。但是,哲学反思并不是脱离了事实和经验,只是超越了事实和经验的内容,但是又能够反关于其内容,可以说,哲学反思是对事实经验所包含对象思想的一种思考。
其次,哲学反思具有跃迁性。黑格尔曾说过:“因为哲学的事实已经是一种现成的知识,而哲学的认识方式只是一种反思,即指跟随在事实后面的反复思考。”由此可见,哲学反思思维是一种从事后开始的思维,即从发展过程完成的结果开始,而这种反思的目的就在于使人的认识产生飞跃,跃迁人类认识的思想前提,从而更好地把握未来。同时,哲学反思思维也推动了人们对认识超验具有无限性的重新思考,人们通常会认为无限就是有限的累积和叠加,由此证明了经验具有无限性。然而,黑格尔对此曾进行过深刻地批判,他指出:“把无限视为有限的叠加,把无限看成对有限的包容,就是把无限当成一种在有限事物彼岸的东西。”事实上,关于哲学反思的有限与无限的思考,应该用辩证统一的思维去看待和思考。
最后,哲学反思具有批判性。“反思”顾名思义就是反省、省思的意思。哲学反思体现出的便是一种批判性的思维方式。它是对人类生活的一种批判性地思考和反思,在此过程中,人类能够逐渐形成自我意识。某种程度上讲,哲学批判最终要实现的就是对人们思想、价值观、审美意识和终极关怀进行变革。正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不能取代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的力量。”哲学作为一种批判的“武器”,不仅可以拓宽人们的理论思维,还可以通过对自我的批判,为超越自我开辟新的空间和路径。
哲学反思作为哲学思维的特殊维度,是人类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尤其是反思具有的超验性、跃迁性及批判性的特点,使得人们在对本质规律的追问和探索中,通过对现实问题的反复思索与追问中,不断加深对问题的认知与理解,突破原有的思维方式,拓宽自身的视野。为此,笔者认为也可以将哲学反思思维运用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有利于不断拓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理论视野,提高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二、哲学反思思维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着眼于两个基本问题,即对“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追问和“如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反思。在思想政治教育这一体系中,主体、客体和价值是最基本的要素,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目标、内容和发展方向。通过判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和价值等原发性问题,是探究“思想政治教育是什么”这一本性问题的研究中最基础和最根本的途径。但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当前研究中,可以发现很多基础理论和基本内涵仍未得到准确的界定和厘清,基础理论研究的薄弱仍是制约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用哲学反思思维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讨论。运用哲学思维和哲学方法分析思想政治教育当前存在的问题及现实困境,揭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其价值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所具有的专有特性,然后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本源问题进行追问与反思。从而为解决“怎样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更有效这一实践命题提供新的路向。
(一)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客体及主客体关系的哲学反思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和客体是这一实践活动的基本骨架。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和客体的概念,传统理论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承担着、发动者和实施者。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这个定义指出了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客体论的逻辑起点,即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认识和改造教育的对象的主体活动。然而,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不断完善,关于这个问题的传统观点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要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客体问题的正本清源,必须从其逻辑起点人手进行反思,在更为本质的层面上来把握和反思。
就主体和客体的概念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通常所说的主体和客体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以狭义的概念为前提。在现代哲学中,在狭义的主题观视野内,每个人都从自我出发的行为,必然是将自身作为主体,其思考和行动的对象就都成了客体。这就容易造成将这种狭义的主体观推向极端,变成唯我的主体观。我们应该用主观性现念把握和反思这一狭隘的主体观,而不应该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视为简单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而应该将一个共同的对象作为代际关系的中介,即构成“主体一客体一主体”的关系。这种思维模式,有利于解决传统思想政治教育中,将教育者置于被动的纯粹客体地位,强调教育者的单向作用的问题。能够激发受教育者的主观能动性,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交往过程中,建立起主体代际的关系。
(二)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价值的哲学反思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特殊的实践活动,具有本质属性和价值属性的特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对其本质问题的认识。虽然思想政治教育价值具有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两种最基本的形态,但长期以来个体价值一直被湮没在社会价值的洪流之中。然而,随着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特别在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个人开始关注自身的权利,主体意识和价值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价值诉求也开始逐渐显现。
为此,我们应该意识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问题进行哲学反思,有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现存的价值问题,并对现存的价值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判断,这无疑有利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之间辩证的矛盾关系,为思想政治教育未来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支撑,正如有学者所说:“对思想政治教育切入价值哲学思考,无疑是时代的重要使命。”
这类试题的问法有三种:即“为什么要……、为什么能……”、“……原因、……依据、……必要性”、“……意义,……影响、……重要性、……作用”。等。这类题解答时要在因果联系原理的指导下回答,这样不会跑题,而且回答能够全面。
我们所学的原理内容及应用是这样的:
原理内容:原因和结果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原因是指引起某种现象产生的现象。结果是指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原因和结果有严格的区别,二者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既是先行后续的关系,又是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和结果互相依赖,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应用范围:(1) 由于事物都处在因果联系中,人们认识事物时,既要认识它产生的原因,又要研究和认识它的结果。(2)由于一定的结果都有一定的原因,因此,人们要自觉地从某一行动的后果中,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3) 由于一定的原因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因此,人们要根据某种原因,预见事物发展的结果指导实践活动。
第一,“为什么要……?”,“为什么能……”这类题目主要考察学生对相关政策、方针其现实意义的理解。一般说来,应就其必要性(可能性)和重要性两个方面展开阐述。从哲学角度做最一般的理解,某一方针、政策之所以出台的必要性(可能性),最根本的在于客观实际的迫切需要(现实条件具备,有这个能力实现),即它应当是从当前实际出发的(即回答出原因)。所以,论述必要性,就要讲清楚当前的实际是怎样的,它要求怎样做,经济、哲学、政治学角度,都要阐述其共性的根据,再答个性(个体事件)的必要性;至于重要性,也就是通常讲的意义、作用(包括负面的影响),就哲学角度说,也就是分析该事物或做法可能带来的相关后果,即结果。我们在具体认识某一现象时对其影响性要做客观辩证的分析如果是良好的现象那么就要从意义积极作用等方面说明其重要性,反之则要讲明其危害性。无论是政治现象还是经济现象,问题是从哪一角度问的就从哪个角度回答。
第二:“……原因、……依据、……必要性”、这种题目侧重回答原因,意义一带而过,但不可不答。
第三:“……意义,……影响、……重要性、……作用”。这种题目侧重回答结果,即“有利于……不利于……”“只有……才能……”等。原因也出应回答。
注意在解答中,一般应由近及远、由直接而间接、先经济后政治,要有次序,有条理的展开说明。明确这些道理,对大家解答此类问题应当有所启示。现就近几年的高考试题作一说明。在以后的练习中也有针对性,挑选好题。
例:39.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07全国卷Ⅰ)
材料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中国与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也有所增加。面对这一状况,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列措,如完善我国涉外经济体制和法规政策,建土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与贸易伙伴国的经济战略时话、改革人民币汇手机制、积极增加进口、主动减免某些非洲囚家的债务等。通过这些努力既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又避免了贸易摩摔的升级。
(3) 运用政治常识中有关国际社会的知识,分析我国政府为什么在采取材料三中列举的措施后,既维护了我国的国家利益,又避免了贸易摩擦的升级。(14分)
(3)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主题,(共性原因)促进发展是当今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这些措施是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的生动体现。(个性原因)
既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又充分考虑了贸易伙伴国的利益。通过协商我谈判的途径来解决贸易磨擦的分歧,可以避免贸易磨擦的升级,实现双赢。(结果,积极意义)
38.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2008全国卷Ⅱ)
材料二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中国共产竞取得的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套主义的宝责经验之一,就是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套公平结合起来。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1) 从认识与实践关系的角度,说明党的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哲学依据。(10分)
关键词:异质性;身份政治;公民政治;伯林;阿伦特
作者简介:吕春颖,女,哲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学院副教授,从事实践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哲学史学史研究(1979-2010年)”,项目编号:11CZX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文化背景下信仰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BZX013
中图分类号:D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3)04-0039-08
现代民族主义是身份政治中影响力最为深广的一种,犹太复国主义(Zionism)则是民族主义中非常成功的典范,它为流散世界的犹太人创造了实存的民族国家。但悖谬的是,犹太人在20世纪的遭遇又和身份政治与现代民族国家之间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本文以民族主义为范本,以异质性1哲学为工具,对身份政治展开理论分析,剖析其内在困境,并借对伯林与阿伦特之间分歧的解析来尝试指出身份政治较为合理的出路。
一、现代身份机制的形而上学读解
“身份政治”是以“身份”为构成原则的政治。Kauffman认为,它是“一种关于激进政治的新原则:身份应成为政治视域和实践的核心”[1](P67)。身份政治首先要确定、阐明并表达某种身份,其次还要将身份作为划分政治立场和组织动员的手段。虽然身份认同机制和人的符号意识几乎同步,但直到现代性展开,它在政治实践中的作用才得以凸显。现代性颠覆了传统的生活-生产集体,进入社会的个人不再能像从前身处集体的人那样靠某些内向性和自在性的机制来确认(identify)自己。但人又需要形成集体,所以个体所具有的种族、族群、宗教、文化、经济情况、性别乃至年龄等属性(attributes)在形塑集体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就是身份的符号化进路。1从组织上说,这是以不同个体身上所存在的同样性(sameness)为实际基础建构集体性和身份集体的过程,从而在共时状态下打造出较为稳定的自我与他者间的政治关系;但从意识深层和表达看,这种策略的关键就是对同样性的表达,它可以明确地述谓出个人的属种关系。2现代政治集体之所以影响广泛,是因为它们几乎都采用这样的策略,从而形成跨域地域和血缘局限的集体。身份政治的符号建构性意味着,除了在现实上组织人们参与特定政治集体之外,它还要在意识领域对某种身份进行界定工作,为人们归到某一政治集体构建出有效的意识形态,即为不同个体的共同身份提供出合理的符号方案。所以有学者干脆断言说,在某种程度上,所有的政治都是身份政治,而所有的身份也都是政治[2](P53),这个断言可谓是对现代政治的合理判断。
身份意味着判定一个人或者一群人“是什么人”并使其认可这一判定。从个体维度来看,身份是个体所具备的某种属性的表达或公共化,它被当成述谓主词的属种,从而构成本质身份。“身份”强调的是跨时间的单一性(singleness)和差异之中的同样性[3](P466),在历时状态下指个体要维持本质属性(essential attribute)的稳定,在共时状态下则强调不同个体均具有某种同样的本质属性。这是缔结具有共同本质身份的集体的实在基础,对它的表达就是为这一政治集体的人之同样的属性进行述谓,此即现代社会建立个体与集体间联系的关键纽带。虽然取何种属性来判断身份是否相同,即将其视为判断个体具有共同身份的本质属性不尽一致(如民族主义者取民族属性,种族主义者取种族属性),但终归都是以同一个体在历时中是否维系其不变,或不同个体的这一属性是否相同为判准,其余偶性(accidental attributes)的增减与差异则忽略不计。具体讲,这一方案将人视为种,将同为某一政治集体的人视为一个属(如依据以色列《回归法》的全部犹太人),而他们之所以是一个属的人,是因为这些人具备其他人(如不符合《回归法》但又具有犹太血统的人)所不具备的同样本质属性(《回归法》所认可的母系犹太血统),他们身上的其他属性则被视为偶性(如男与女、黑与白、犹太血统的多与少)略去不计。这样,就可根据不同的个体在本质属性上是否具备同样性这一标准,来判定属性上有着诸多差异的个人是否属于相同的属,即能否归属同一集体,具备同样的身份。同样的本质属性是判定作为属的一类人的关键(如符合回归法的犹太人一定拥有母系相传的犹太血统),人们又能将某一同样的本质属性逆推,根据它判定某一身份集体与其他人的差异(如不拥有母系相传的犹太血统就意味着不是犹太人)。
此外,身份理论还要遵守范畴规则,所以属种之间的身份可以逻辑推导,如从伯林是犹太人就可以推知他在种上是人。另外,某些偶性身份也可能存在属种间的逻辑推导关系,如从伯林是犹太复国主义者(这一身份并非为所有犹太人所具有,因此是偶性身份)推定他是犹太人。但另一方面的问题则是:由于属种身份和偶性身份之间、诸偶性身份之间的关系是异质的,因此一般只能在对个体的经验认知中方可确定其实在关联。比如,从伯林是犹太复国主义者便无法推定他是自由主义者,具有英国国籍,是牛津大学的教授,还拥有爵士荣衔,等等。
从可能性上说,在特定时期为不同集体认可的本质属性是无限多的,从而个体能够拥有的身份也可能是无限的。这意味着个体可以有多重身份,但由于身份在根本上是对个体异质属性的述谓,所以这些身份既无法完全逻辑地同一,也不能单靠逻辑推定得出。从个体的角度来看,不存在逻辑关系的多重身份之间就是异质关系;从政治集体的角度来看,则意味着可以取不同的属性为本质,将其作为不同集体认定身份的标准,用以接纳或者拒斥某些个体。
本质身份和偶性身份都属于作为实体的个体,它们在个体那里浑然共存,在二者之间做出截然区分的是人类有意识的活动。对于这种区分,人们还要进行符号化以形成身份政治理论,从而将区分固定在人类的意识之中。特定的身份政治理论还会从意识层面引导人们采用这种区别来判定和凝聚个体,形成具有同样身份的集体。但与前现代不同,现代个体不再是身份的被动接受者,他有相当的权利去选择自己身份(选择首先在同质属性中进行,此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为自己的身份,如伯林的民族身份是犹太人就意味着他不可能拥有其他民族身份。其次是在异质属性中选择,此时他可以有多个身份,如一个人可以同时是犹太人/自由主义者/古典主义者;他还可以放弃其他身份选择坚守一个身份,如认定自己是彻底的自由主义者)。1当然,有些思想家对人的自主选择性看法较为负面,如霍布斯鲍姆就曾评价道:
大多数的集体认同更像人们穿的衬衣,而不像皮肤,也就是说,至少从理论上讲,他们是可以选择的,而不是不可避免的。尽管流行的时尚控制着我们的身体,但是穿上另外一件衬衫要比换上另外一只胳膊容易得多。[4](P35)
不过,通常不会有人轻易地随便改换身份,个人对身份的认同也不会有太多混乱状况出现。这首先是因为身份认同最可靠的根基毕竟还在于个体的实在属性,完全脱离实在属性而又稳定的身份认同并不常见;其次则在于,个体无法做到完全随意地建构自己的身份,因为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完成身份认同,社会环境会对其身份选择和排序施以道德和舆论约束。
二、现代身份政治的基本特征
身份政治是通过对个体属性进行不同的拣选而形成的,特定集体也常常利用和突出与“身份”相关的特征,用符号化的言辞来强化身份意识,用来作为实现集体性团结、达成某些政治诉求的基础,因而身份政治就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第一,社会历史性。随着传统有机团结方式的式微、个体化进程的出现以及个人对自身认识的丰富化,发展出新型的团结方式即身份政治。在身份政治的发展进程中,不同时期的身份政治选取本质身份的维度也有所不同。早期主要是将个体本身的自然属性当作本质,视其为本质身份的来源;后来则把经由个体后天努力而获得以及个体主动承认的属性视为本质身份的来源。
第二,意识建构性。现代个体实现身份认同的过程是一个需要借助符号的过程。通过直观获取信息,人们将多人身上的某一属性中的同样性抽取为本质属性,并将其符号化,从而建立起一套行使身份认同作用的符号系统;反过来,个体也需要借助它来进行实际的判断、表达以及实践,即身份政治活动。
第三,多元性。所谓多元性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宏观上存在多种身份政治,它们或者是同质属性的,或者是异质属性的;另一方面,对特定个体而言,基于本身所具有的异质性,他所能够选择并接受的身份政治也是多元的,即个体可以在共时中拥有不为同质属性的多元认同,个体可以选择在多元的身份政治中凸显其中的一种或几种。
第四,规范性。身份政治建构的结果是:以属性符号化的言辞铺陈为意识形态系统,形成一定的实践准则,并成为获得集体成员认可和接受的相关规范。规范是解释、理解和评价的标尺,其作用是衡量现实中某些成员的行动是否符合特定身份集体的要求。但在形塑集体团结的时候,这种约束却必然无法完全顾及集体成员中所有个体的异质性。
第五,个体选择性。尽管存在着规范性的约束,但由于个体身上存在多样化的异质属性,故而身份政治要在一定的限度内许可个人对异质性的身份进行选择和排序,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允许个体在同质的属中做身份转换。也因为这一点,现代身份便不一定具有伴随终身的稳定性。
第六,差异性。通常,现代身份政治的规范性都是借助语言以意识形态的方式陈述出来的,最终形成一种对集体成员适用的身份,因此身份政治是一个揭蔽的过程。但这也是一个遮蔽的过程。不同的身份集体均是基于对某个属性中的同样性加以凸显后的分类,分类就是对人进行制度性安排,因此现代社会总是由身份差异的政治集体构成。不管是同一属性内的差异性身份,还是异质属性之间的差异性身份,都无法靠逻辑推定的办法来顺利地实现同化,其表现就是身份集体(尤其是基于同质属性的身份集体)之间存在互相排斥乃至互相敌视的现象。
三、身份符号的秘密:身份政治弊端的异质性哲学解析
任何现实个体,其身份必然总是复杂而纠缠的。但在特定历史时期,人们会凸显基于某一属性的特定身份,所以身份政治的根本问题就在于它会造成对人的片面化理解。这与身份要依赖符号指谓来完成的现代状况密切相关。符号指谓的关系遵循异质性规律,这一规律在一阶和二阶符号指谓关系中的运用,将有助于揭开身份政治为什么会有碍于个体的丰富性。
所谓一阶指谓关系,就是用意义词去述谓无意义的专名或个别实体,它是从直观意识到符号意识的最初状态,例如说“伯林是犹太人”,即述谓伯林的犹太身份;二阶指谓关系,则是用意义词对一阶中的谓词进行属种或偶性述谓,是符号意识的高级形态,例如说“犹太人是人”或“犹太人是精明的”,即对身份集体进行种的述谓或偶性述谓。
一阶指谓层次身份的真实性很容易得到确证,但在身份政治下,其问题主要在于个别人的异质性身份无法坦然共处。个体身上的异质属性虽然复杂,但一般不会对个体的日常生活造成困境。伯林是犹太人也好,信奉自由主义也好,具有英国国籍也罢,对他来说都是他这个人所具有的属性,其中有的是存在赋予的,有的是出自性情与经历的结果。然而,一旦有了抽象地联结个体与集体的身份政治出现,麻烦就来了。所以才会有对他的种种论断:忠诚的犹太复国主义者、矛盾的自由主义者、称职的英国外交官等等,伯林如何安置这些身份成了一桩需要向不同身份集体进行澄清的任务。其实,这些身份都是对丰富的伯林的简化,它们既模糊了真实的伯林向外界展现的东西,也遮盖了外人对他的全面认识。出现此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身份政治中的身份是对个体丰富属性进行抽象后的符号系统,是符号化的思考、表达与实践。
身份是一阶指谓中作谓词的普遍词,它已经是对个体丰富属性的一种抽取,更进一步的片面理解又在于把这些谓词的偶性当作差,即将根本偶性加以固化,这也是身份能够具有一些在身份之外的复杂意义与作用的根源。固化要借助二阶指谓得以完成,即将充当一阶谓词的普遍身份转换为二阶主词,在这个主词所有可能充当谓词的异质偶性中认定一个为差,其余偶性则被视为无关大局。例如在商业社会中将善于经营的犹太人定性为“精明的”,就是给作为二阶主词的犹太人指定了根本偶性,即为作为属的犹太人指定了一个差。由于二阶主词是普遍词,这“精明的”差在原则上就同所有犹太人联系起来,本来是一部分犹太人才具有的“精明的”属性被泛化为所有犹太人都具有的根本偶性。借助《拯救实践》一书中归纳出的“范畴律”对符号指谓的异质性加以深入解析,将有助于深化对这一情况的理解。
每个作二阶主词的身份本身都无法呈现出其所代表集体的所有偶性,因此必须靠二阶谓词的帮助陈述。正常情况下,对谓词的选择即对述谓身份的偶性谓词的选择,一般都有赖语境。但是常见的情况却是,身份成为概念化的身份,并且和某些偶性密切联系在一起,即出现了如下局面:以集体身份的属种词为主语时,总会用某些刻意拣选后的偶性谓词进行述谓。由于并非属种式的陈述,所以对充当谓词的偶性的选取无法根据属种间的推论来完成,而必须凭借语境中的例示,指谓间本应遵循指谓不比原则。所以,非属种式的二阶述谓一定要注意避免通过少量个案的直观对具备同一种身份的人(一个属)进行偶性的论断乃至约束。如“犹太人是精明的”这个指谓关系的成立,需要对犹太人进行完全归纳的例证,表明他们都狡猾如夏洛克。1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种将作为属的犹太身份与“精明的”偶性联系在一起并且有着极强的经验可证实性。但在逻辑上,许多个典型的夏洛克也无法保证所有犹太人都是精明的,因为这只不过是特定语境中的情形,何况“犹太人”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偶性谓词,所以“犹太人是精明的”陈述的真实性仅适用于有限的情况。2
对偶性断定是否可靠的验证就是交付每个个体本身,但二阶述谓的厉害之处就在于符合思维经济原则,人们很容易将作为一阶谓词的普遍词仅仅当作附加着特定差的概念去理解。例如当陈述“伯林是犹太人”之时,许多人就算是对伯林的情况一无所知,更没有和伯林打过交道,头脑中却仍然立刻会进行实为二阶的断定,即他是“精明的”,此时伯林也成为一个具备犹太身份并且符合“精明的”差的例示。更狭隘的见解也会出现,即就算对伯林有不少了解,仍会有人坚持用与身份的普遍此相关属性来断定伯林,将伯林的所作所为都认定为出于犹太人的精明以及对犹太身份的忠诚。[5](P168-195)这实际是用概念化的办法去审视个体,结果就是对个体身上异质性的简化。过于依赖类型化的认识,忽略了实存个体的异质性,述谓就会反过来决定直观,身份的二阶概念所附带的某些偶性对直观中的个人进行了无情的同质化裁剪。
一阶指谓中述谓、二阶指谓中做主词的身份,本来是在意识层面对许多个体的人所具有的属性进行抽取才得以形成,对二阶主词的非属种式述谓也是靠着经验来完成的,但人们难以细细去体察身份群体中的每个人,所以抽象的身份理论就有可能使得对个体的理解进一步陷入概念所连接起来的囚笼。当对二阶主词的一些偶性作深度和广度上的述谓,构成概念间的逻辑关系,即形成环环相套的理论之后,概念之间就构成相互支撑的局面,对人的判断就显得既有主干又有细节,从而更容易令人信服(经典案例就是纳粹的反犹宣传)。此即附加了很多似是而非的偶性展现的身份政治理论特别能影响人的根由。
可见,身份政治的弊端首先在于对个体无法进行充分的界说,它割裂了丰富的个体,并导致对个体的片面理解。其次,单纯的身份远不足以呈现集体的丰富偶性,僵化地将某些偶性代入身份并在其约束下进行判断和实践,将导致身份的固化、对集体的扭曲理解和人类的分裂,并加深各种不同的身份集体之间的意识形态分歧。
现实中尽管存在多种多样的与身份相关的问题,而且为了有效地解决问题,人们必须共同行动以形成对抗力量。但是用一种身份政治的路径来克服另一种身份政治的弊端,却是一条前景有限的路。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成熟而人性化的政治设计不应忽视而应重视个体乃是充满异质性的整体,对人身上虽然异质但却浑然一体的属性要有更多的顾及,要致力于在现实中向这些异质性保持开放。如此方能更好地洞察现实问题的复杂性,从而可能建构出更为合理的制度。
四、克服身份政治弊端的框架设计
身份政治的通行及其对某些集体属性的刻意强调是概念化的。对个人来说,尽管身份政治可能提供了情感的归属和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但却阻碍了个人丰富性的实现。此外,身份集体对本集体和其他集体的理解均陷入同质化的歧途,因此难免沦落成专为某些人代言或专门歧视某些人的力量。由于对二阶述谓所代入的偶性的泛化,身份政治又形成很多符号化的偏见,这种局面使得建设和谐的集体间关系的任务变得非常困难。为了克服身份政治的弊端,许多思想家付出了相当的努力。
一种办法是借助既有的身份政治框架来打造自由的个体。伯林就曾经提出一个“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的初步框架,希望能够既尊重个体对自身异质性发展的选择,又能够尊重个体对特定文化集体的归属与寻求庇护的需要。[6]这是一条在坚持身份政治的基础上向人的丰富性敞开的道路。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认为,在坚持文化民族身份基础上,可以实现个体的普世自由,并最终实现个人的丰富性。
然而,这种方案没能克服对民族身份的坚持与实现个体丰富性间的分歧,身份政治对自身属性的片面拣选依然引力巨大。现实中出现了许多带有前缀和形容词的身份政治运动(仅民族主义就有种族民族主义、宗教民族主义等)便是佐证。上述情况表明了一个实情:许多人确实想要打破特定身份政治理论与某些属性的关联,但他们更愿意在既定身份政治框架中展现出能够更为切近地表达出自身的属性,并期待这种做法有助于实现自己的追求。此类行动背后的哲学基础就在于:现存的身份政治框架既无法完成对个体属性的完整述谓,又无法满足个体实现异质性诉求的愿望,但是当人们寻找突破既定身份政治框架所设定的同一性困局时,他们更愿意以增加前缀的方式来为概念化的身份政治理论附加自己觉得切身的属性,从而让异质性得以在既定身份政治理论中出场。此时,普世的自由主义理念要么成为远景式的诉求,从而无法直接影响当下的政治实践;要么径直为强大的身份政治意识形态当作虚假的东西抛弃掉。虽然从个体的视角来看,一个人当然可以既是民族主义者又是自由主义者,但从宏观政治的操作层面来看,身份政治的实际发展恰恰暴露了其内在褊狭性的自我保护机制,难以实施真正的普世谋划,也就从根本上不利于个体实现自身的丰富性。
如何走出身份政治为自身设定的根本困局?这将本文的思考转向了阿伦特。阿伦特同样从世纪问题出发来思考现代问题,她对现代民族国家的结构性问题也有深刻的洞察。阿伦特认为,对犹太人的大屠杀是现代性的危机1,犹太民族国家的框架和对犹太人施以迫害的欧洲民族国家在实质上是一样的,所以,尽管她赞成犹太人应该有祖国(motherland),但坚决反对犹太人的民族国家(nation)。
阿伦特对个人的境况作了非常深入的思考。在她看来,人类的思维一开始就陷入一个困境,一方面是实践着的个体本身,另一方面则是语言不可能完全呈现出实践着的个体:
言说者和行动者作为不可替代的“谁”的展现,虽然清楚可见,却始终有一种奇怪的无法把握的性质,这种性质挫败了所有旨在通往明确语言描述的努力。我们一旦想说某人是谁,我们的语言就把我们引向了说某人是什么的歧途,我们纠缠在对他和其他人都必定同样具有的一些属性的描述上,我们开始在语词的陈旧意义上描述某种类型或性格,结果抓不住他独有的个性。这种挫败最直接地关系到哲学上著名的关于人的定义的不可能性,即所有定义都是对人是什么的确定和解释,从而是对他与其他存在者共同的属性的确定和解释,但是他特殊的差异只有通过他是“谁”的确定才能发现。[7](P142-143)
个体是“谁”看似容易回答,但是一旦开始回答,总会落入确定他是“什么”的身份陷阱,因为“什么”总是对他与其他人共同属性的陈述——作谓语的总是普遍词,个体的异质性不得不被放弃。民族身份不过是个体的身份之一,同样也只能令个体有选择地展现出与他人同样的共同属性。用这个身份去陈述个体,对个体的把握难免非常有限。
在阿伦特看来,个体总是要作为主体存在于世,而且力争呈现出独特的丰富性,这也是个体之为个体的真正体现,它意味着个体不应拘泥于某些特定的甚至共同属性的展现:
……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彰显为主体,彰显为与众不同、独一无二的人,即使在他们全副精力追求世界物质对象时依然如此。放弃这种彰显(假如真的有可能的话),就意味着把人变成了某种不是他的东西,另一方面,否定这种彰显的真实性及其后果也是完全不现实的。[7] (P144)
在现代社会,对许多民族来说,民族权利的丧失诚然可以等同于个人权利的丧失。但这却无法证成民族主义的绝对正当性,作为身份政治,民族主义都会采用同质化的标准来拣选进而约束成员,其政治的目标也常常是有局限性的,故此很难真正有助于个体丰富性的实现。而且在现实中,民族国家常常无力掌控民族主义,从而使得个体向民族集体的约束乃至极权让步。
现代性一方面塑造了多样但却基于抽象的同质性集体,另一方面则是个人更为强烈地要求实现自己的丰富性。理想的集体应该既能保护其中的成员,又能有助于其呈现出丰富的自我,可身份政治下的集体显然担当不了如此重任。因此,解决既有身份政治框架问题的另一种办法就是超越它,发展出一种不局限于特定身份诉求的、具有社会凝聚性的政治,此类方案可以举阿伦特的公民政治为代表。阿伦特认为,大屠杀的直接原因在于犹太人被纳粹剥夺了公民身份,失去了进入公共领域的权利,他们只剩下单一的民族身份,不再能以自由、平等的身份参与公共生活,发出自己的声音。阿伦特相信,个体的丰富性必须放到公共空间中方能得到最大可能的实现,而且也唯有在公共领域中,经由与他人的某些过程的交往,方能得到其他人的承认。
阿伦特从根本上反对任何形式的以单一身份为基础建构起的所谓政治生活,在她看来,公民政治是一个更为可欲的方案。只有个人作为平等的公民进入公共领域,形成开放性的集体,才能避免人与人的同质化,并让人们既联系又有区别。在公共领域中,个体能够不拘泥于身份政治为个体所划定的局促范围,秉持开放的胸襟进行交流,公正地对待彼此展现出的属性差异,个体也可能经由自己的判断与“行动”,知晓什么才是与他人共存的真正基础。
阿伦特毕生以实现个体丰富性为鹄的,她转变自己的立场不再支持犹太复国主义,乃至刻意疏离女权主义的做法[8],都是其来有自的。因为阿伦特认为,人性不可能像各种身份政治观念所表达的那样是单一和固化的,而是充满了异质性的,个人应该忠于是“谁”。个体真正获得自由,集体谋求真正的解放,单纯地围绕着某些身份的特定诉求而努力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是必须让个人成为一个是“谁”的真正公民,如此方能真正处理好自身的异质属性,以及与他人的意见分歧。
伯林从保持文化、过一种独有集体生活的角度来为犹太复国主义进行论证,但他却无法解决文化民族主义与强悍而褊狭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巨大悖谬;阿伦特则用更高远的眼光来看待现代政治体制和理念中所存在的弊病。阿伦特反对身份政治的立场是要为坚持差异(difference)、在差异之间达成良好沟通来建立一个更好的普适空间。从异质性哲学的角度来审视,伯林和阿伦特都认识到人身上丰富的异质性以及抽象的现代政治的困境;从现实角度来说,他们也都期待个体能够成为具备独立人格并为自己提供根据的现代人。但究竟通过何种实践途径方能更好地实现人的丰富性,怎样才能更好地让人的丰富性在行动中体现出来并“成为自己”,二者却给出了相当不同的实践方案。此外,伯林与阿伦特的回答还关涉在个体化时代如何建立良好的人类秩序的问题。伯林接受了现代处境中的身份政治,并以此为出发点来思考解决之道,阿伦特则从根本上质疑这样的政治框架,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在阿伦特的人类秩序中,没有在个人之上的支配性集体的地位(甚至是文化集体的优势地位亦不在她的考虑之内),只有可以交流的平等个体。
从反思身份政治的视角出发,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阿伦特。身份政治的根本局限性就在于它们均体现出褊狭性质,忽视了对个体丰富性的观照,它们和自己所反抗的坏的身份政治一样,是实质上的同谋。身份政治的核心关切首先是个体应该坚持是什么(某个属性),然后围绕着是“什么”来打造个体和构建集体,公民政治的核心关切则是一个人是“谁”,其他公民则对这些可能持开放的理解态度。虽然阿伦特的政治框架有过于理想之嫌,但对于如何才能重建有机的团结并实现人的丰富性,她确实为我们指明了一个方向。能够在更高的意义上实现个体的丰富性而不是仅仅将目光聚焦于人的同样性的,是开放性的公民政治框架。
结 语
身份政治是符号意识的建构物,它抽取了部分个体身上某些属性中的同样性来形成身份,将其视为某一集体的本质,从而达成属种述谓,实现了对身份政治的基本建构。身份政治还会将二阶指谓中附带的一些偶性固化下来并回返个体,借助话语来引导特定的政治实践。这是一种“述谓决定直观”式的实践,即要求个体按照身份政治的规定来约束自身,审查同类,评判他者。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丰富的异质属性被割裂、被忽视,所以身份政治的实践背离了实现个体的真正自由的目的。异质性哲学还原了个体的复杂性,借助这一理论,可以透视出身份政治的僵化性,它还提醒人们:切勿简单地根据身份政治表述出来的同质性去认定个体的人。
伯林与阿伦特对待犹太复国主义的不同态度,以及更深层的对待身份政治的不同立场启发我们:拘泥于身份政治本身的框架,并不能很好地解决身份政治带来的问题。只有当人不再因为其身份而被视为“不同”的人之时,他/她们才能够让“自己”出场,并展示出自身特有的丰富性。这就是为什么阿伦特主张公民政治,并致力于实现从身份政治到公民政治的转变。
参 考 文 献
[1] L.A.Kauffman.The Anti-Politics of Identity[J].Socialist Review,1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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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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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陆建德.思想背后的利益——文化政治评论集[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6] 刘擎.伯林与自由民族主义:从观念分析向社会学视野的转换[J].社会学研究,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