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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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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一)共同参与,制定科学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近年来,经过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成员单位的逐步协调一致,在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方面,我们形成了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格局。每年由我们根据其他专业审计和历年覆盖情况,提出任中审计名单,与其他成员单位沟通后,交组织部门,连同离任审计名单,报领导小组确定后,由组织部门统一向我局逐项下达审计委托书,纳入我局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安排。

(二)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查出的问题,加强成员单位间的交流和沟通。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经济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沟通,充分利用各成员单位的优势,组织部门教育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教育惩戒等。各成员单位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融入自身的日常工作之中,加强了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做到齐抓共管,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促进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及时利用。

(三)在确定审计事项时,明确审计时限、范围和重点,做到有的放矢。针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大部分领导干部任期时间较长,需要投入审计力量多,审计成本大的特点,经领导小组确定,我们一般都以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任或离任时最近三年为限,如有重大问题向以前年度延伸审计。审计中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和纪委、组织部门要求审查的问题,这样做重点突出,目标明确。

(四)认真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实施方案。审前调查时,都要到组织、纪检、财政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收集被审计对象的背景,任职期间职责权限、单位情况、组织结构、经济活动状况、个人廉政及有关部门检查监督的情况等。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归纳整理,认真分析,确定审计目标和实施步骤,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把审计方案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大家进行讨论交流。这样就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打下了基础,明确了审计方向。

(五)认真取证,恰当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个人的经济责任进行界定与评价,是一件极严肃的事。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我们对涉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经济事项的决策背景证据、关键环节的证据认真取证,做到充分扎实。对未进行审计的事项不评价,对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对评价事项采取写实手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注重成果运用,切实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地位的有效途径

我们每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送审计报告的同时,都要将所审计的全部项目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归纳汇总制成表格,同时报送主要领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一)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建议作用。近年来,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束后,我们都要求各审计组结合审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进行综合分析,从机制、制度上研究改进的建议,撰写综合分析报告,报送区委、区政府,增强审计结果的可用之处,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区委根据我们提交的综合分析报告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是把好组织领导关。把经济责任审计放到重要位置,每一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项目管理,提升审计质量。

二是把好审计环节关。严格把住经济责任审计各个环节,制定并统一了城固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形式及后附表格的范围、内容,确保做到不同乡镇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形式上、审计范围上基本一致。

三是把好审计监督关。加强审计监督,年初,该局及时与县委组织部对接,确定一年内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名单,变离任审计为离任和任中相结合进行审计。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分别从财政财务收支、重要经济事项决策等入手,分析评价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把好审计整改关。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有关财政、财务收支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审计回访,监督检查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加大对审计问题的跟踪督查,把审计成果运用到干部监督管理中,增强审计监督的实效性。

(贾斌)

镇安县审计局及时为撤并乡镇财务把好最后一道关

镇安县审计局积极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快速行动,抽调12名审计干部组成6个审计组,由领导亲自带队于今年3月底分别前往6个即将撤并的乡镇开展审计工作。这次镇安县审计局采取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捆绑式”审计的形式,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即将撤并的乡镇把好财务关,为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承担应尽的义务。

在这次审计中,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审查各乡镇财政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查是否存在利用虚假支出套取资金,以及乱支乱花、铺张浪费、突击花钱等违纪违规问题。

二是核实各乡镇各个方面的资产负债情况。认真核实各乡镇账面或账外固定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核实乡镇政府及其下属单位,村集体的各种固定资产、各种债权债务,认真填写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册,防止出现人为隐瞒固定资产及其收益,隐瞒或者弄虚作假扩大政府债务等现象。三是严格审查各种强农惠农资金、民政资金、以及其他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拨付的各种专项资金的种类、金额;已兑付资金的种类和金额;现有结余资金的类别、金额和应兑付对象名册,并将以上信息列入移交事项,防止交接不清引发新的矛盾。同时审查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留以上专项资金的现象。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安现役部队 领导干部 经济责任审计 规范审计制度 强化经济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7-115-03

一、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1.明确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内容。公安现役部队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安部审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部队中心任务,按照“强基础、促规范、增效益、重质量”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公安现役部队审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对承担一定经济责任的支队级以上单位和部门主管或分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依法对其所承担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其决策行为、管理行为以及行为效益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包括对在职领导干部任现职两年以上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提升、调动、免职或退出现役的领导干部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经济方面有反映需要核实的领导干部的专项经济责任审计等。

针对不同单位、不同部门、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根据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职责确定其经济责任中经济决策、经济执行、经济管理、经济报告行为和与审计内容相关的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以被审计领导干部直接决策、管理、批办的经济事项为主。主要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国家、部队财经政策、法规情况;履行工作任务和部队全面建设的保障状况;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和效果;所有经费的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预算(计划)的制定、调整、报批、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有偿服务和装备、物资、器材采购情况;实物资产管理情况、家底经费、债权债务变化、遗留问题清理处理情况;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和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内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单位廉政建设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各级领导干部自接受任命之日起就开始对本单位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针对经济责任要正确区分几种相关的责任,如财务责任和管理责任、历史责任与现实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等。

2.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公安部审计局关于《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都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部门的重要职责,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也是公安现役部队的明确要求。近年来各级部队历次党委扩大会议都强调:“抓好工作落实,必须建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严格的责任制”,为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起到了推动作用。因此,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完善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必将有力地促进各级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全面建设。

3.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公安现役部队军事经济监督管理的迫切要求。为适应公安现役部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各级部队在后勤保障方式、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如何在新时期强化后勤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审计实践证明:同样的单位、同样的地理条件、同样的经费标准,哪个单位领导敢管会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高,就能在现有财力内有所发展,有所作为;哪个单位领导瞎管乱管,哪个单位经费使用效益就低,甚至会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所以规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他们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科学的评价和监督,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提出改进意见,从而支持领导干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促使领导干部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向管理要效益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4.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完善干部考核制度,促使领导干部恪尽职守,谨慎决策。新时期部队经济活动逐渐步入市场经济后,自成体系、自我运转的封闭状态被打破,人们价值观念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必然对部队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带来冲击和影响。经济运行中各级领导干部所拥有投资、立项、分配等经济决策的权利及所承负相应的经济责任都有了相应的扩大,各种决策的风险性也随之增大。与此同时盲目决策带来的不必要损失的现象屡见不鲜,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管理能力较差,想管不会管;还有少数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会管不想管;也有极少数干部,瞎管乱管,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极个别干部,贪污受贿,沦为腐败分子。这些问题说明,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是审计工作为宏观军事经济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公安现役部队审计监督是高层次、综合性的军事经济监督活动,就领导干部而言从任职之日起就考虑自己的经济行为要接受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必须自觉地对自己的经济行为进行约束,恪尽职守,谨慎决策,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其所担负的经济责任。同时,要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市场经济和军事经济管理知识,更新管理观念,科学管理决策,严格遵纪守法,成为部队政治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敢管家,会理财的明白人和清正廉洁的带头人。

新形势下经常性地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并纠正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出现的种种疏忽和失误,为审计对象提供相关信息,而且对主管经济工作的领导干部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对他们运用经济权力,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促使他们尽职尽责,提高驾驭经济活动和拒腐防变的“两个能力”。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作出准确、客观的评价,弥补干部考核时的评价不全面、不科学之处,起到完善干部考核制度的作用。

二、新形势下如何开展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监督合力。公安现役部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宽,难度较大,而有些审计制度本身也有不完善的地方,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加扎实稳妥,卓有成效,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研究对策,完善制度,增强监督合力,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当前,有的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还存在模糊认识,认为审计谁就是与谁“过不去”,不太愿意接受审计;有的职能部门认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不太积极配合。解决好这些问题,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定期公布审计成果。不仅要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更要大力宣扬审计发现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审计影响,使广大官兵进一步认识审计、理解审计、支持审计,创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军政主官经常过问,加强指导。四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尽职尽责地当好骨干,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共同领会好党委意图;主动请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实施方案,保证计划严密可行;主动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便于及时得到处理。各级干部、组织、纪检、财务等部门要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份内”的工作,积极选派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的干部参加审计。同时,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对德才优秀的干部,干部部门要列入重点培养使用计划;对成绩突出的干部,组织部门要按条令规定给予奖励;对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干部,纪检部门要按党纪党规给予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干部,司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党纪、政纪、司法和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2.进一步注重质量,提高审计效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质量至关重要。审计扎实稳妥,评价客观公正,结果处理得当,就能起到教育干部、稳定部队、调动积极因素的作用;反之,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后果。因此,各级审计部门一是要坚持量力而行。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部队实际,统一制定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报经公安部审计局批准后,以审计任务书的形式,将审计数量层层分解,确定适当的审计对象。二是坚持质量第一。各级审计部门必须确立数量服从质量的观念,每审计一名领导干部,都要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确保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经得起检验。三是改进审计方法。尤其要加快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运用,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四是严格质量检查。各级党委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审计立项、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处理上实施全程审查把关。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要经常进行审计质量检查,督促各级审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审计任务。

3.坚持依法审计,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审计是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原则。各级审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正确行使审计职权,切实纠正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例如在问题认定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审计执法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等。这种现象直接影响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际效果。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对策:一是各级党委要把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来抓,坚决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对干扰审计工作、甚至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人和事要敢于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二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真心诚意地接受审计,虚心听取审计意见,认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缺点或错误,以实际行动支持审计部门严格执法。三是各级审计部门要紧紧依靠单位党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要加强对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审计部门要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同时,组织力量有重点的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后续审计,对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通报表扬;对拒绝或者拖延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要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以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提高审计监督的权威。

4.明确审计主体构成 不断完善审计规范。《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明确指出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构成都宜采用以审计部门为主,干部、纪检、财务等部门配合,按照党委下达的审计任务,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共同完成好此项工作。审计部门在执行审计任务时所要达到的审计目的就是找到各种证据来证明被审计人履职程度,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并使党委及时了解掌握审计对象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便于指定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结果的处理工作,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加强对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通过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来客观公正地评价其领导经济工作的业绩,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财经法规,自觉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保持清正廉洁。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新形势下审计工作的一项新课题,作为一项军事经济管理与监督的重大改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逐步实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后要进一步以《公安现役部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为依据,吸取审计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拟制统一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准则,明确对审计部门及其审计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职业要求以及在组织实施审计、反映审计结果、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书和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标准,从而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审计工作的随意性,预防和减少审计风险。各级审计干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范,自觉用审计规范约束自己的审计行为。各级审计部门对审计干部遵守审计规范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大力表彰严格遵守审计规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违反审计规范的问题,做到赏罚严明,保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运行。

5.规范审计程序,把握审计工作重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审计一样,在受领任务以后,一般都经过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特有的综合性,使其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与财务审计有较大区别,把握住各环节的工作重点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重要的作用。(1)审计准备阶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这就决定了开展这项工作也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每年所审计的领导干部要由党委批准决定。审计部门根据党委批准决定的审计计划,结合被审计对象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审计内容、人员分工、方法步骤、收集各相关证据的数量、质量及工作完成时间。并提前30天向审计对象所在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审计对象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提交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审计对象所在单位财务和有关部门准备好反映财务收支、家底、债权、债务和事业成果的报表和资料。(2)审计实施阶段。审计工作进入了整个审计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要按照事先预定好的实施方案,运用各种审计方法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审计对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代审计多是基于制度基础,首先要考查的就是管理责任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该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其次是考查其财务责任时抽查会计资料的内容范围和程序,据以对领导干部所担负的其它经济责任进行考查,即分别考查经济决策情况,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债权债务及“家底”经费的开支情况,本单位经济效益情况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进而明确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经费物资预算管理使用、执行财经法纪及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需要说明的是,此段工作的重点是在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较全面的掌握领导者的业绩和功过。第三是审计报告阶段。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公安现役部队各级党委、首长越来越重视审计工作的审计结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审汁对象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直接关系到审计对象工作的可信任程度。因此,我们在作出审计结论时,一定要本着对党委、对审计对象个人和对审计机关自身负责的态度,全面、合理地分析审计证据所能作出的证明力度,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组织专人审核审计报告和结论,以期完善审计部门的内部责任制,使报告达到“事实清楚、责任分明、评价公正、建议合理”的要求。在考虑被审计单位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中存在的分歧进行认真复核,对报告的结构、格式及措辞严格把关,全面评述审计对象履行经济管理责任和经济决策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在征求审计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党委的意见后,经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审查,报单位党委审批。审计报告应分别报上级审计部门和干部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和监督本单位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中内协成果展示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名誉会长李金华指出,内部审计在国家整个审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与国家审计不同,内部审计应当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这8个字开展工作,各项风险防范好了,效益就上去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保障。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一、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

1.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依据市政府2016年1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示,公安、教育、卫计委和市总工会等31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中,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涉及内审工作的单位20个,占比64.52%,但是仅公安部门内设专职审计科、市总工会内设经审办负责内审工作。

(2)本市纳入统计范围的上报内部审计情况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其他。其中,政府部门内审机构、人员占比情况2014年、2015年分别为:内审机构14.29%、22.22%;专职机构10.53%、13.33%;内审人员18.25%、11.01%;专职人员占比7.00%、7.32%。专职内审机构2015年与2014年持平,专职内审人员减少14.29%。

2.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情况

2014年、2015年内部审计情况报表汇总发现,政府部门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占当年全部审计项目数分别为9.78%、2.08%;财务收支审计占比72.73%和1.19%;经济责任审计占比8.93%和2%;信息系统审计为0和14.29%;基本建设审计为0.31%和0;其他为1.58%和7.5%;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均为0。审计总金额占比分别为0.02%和0.01%;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分别为14.58%和2.85%;增收节支两年均为0。

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不容乐观

1.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

一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基础工作扎实有序,如工会系统的内部审计,《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和审计程序等有明确规定:经审会下设办公室即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该市总工会经审办每年会有计划地对市总本级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工程项目和市总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市)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经审委的委托向市总全委会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下年主要工作安排。

二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局限在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如某主管部门内设财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建立并执行本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局本级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但仅有的财会人员,受人力、时间和职责的限制,管账和管事脱节,内控制度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个别下属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

2.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力量薄弱,效果不佳

调查资料表明,该市政府部门仅工会、公安系y设置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均由财务部门承担内审的职责,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发之后,建立健全专职内部审计机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未设专职审计机构,被授权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多为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少,与其承担的财务、审计工作量不相匹配,势必影响内审的覆盖面,审计成效不佳。

如某主管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36个,其中副县级以上单位9个,科级单位27个,财务科工作人员5人,尽管每年由财务科牵头,抽调下属单位的财务力量参与到内部审计工作,但人力不足、时间有限,仍是财务部门面临的困难,内审范围多局限在27个科级单位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更多的力量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国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从审计对象到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很难实现,没有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检查和规范作用。

3.审计部门对本级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该市审计部门对政府部门内审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从未放松,一直贯穿在相关审计业务中。业务科室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在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是否有效执行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监督和评价。

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两办《规定》之前,该市根据《XX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试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给予量化评定。“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作为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有无内审制度、是否开展内审工作,会影响所得分数与分数标准及对应的评定档次。

两办《规定》后,“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仍是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I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审计实践中,因审计部门内审协会专职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专项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对其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的措施分析

1.加快内部审计立法

从我国内部审计协会2015年的新闻会获悉,在审计署和协会的推动下,内部审计规范化进程加速。2013年,协会修订了新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实务指南等,《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正在积极修订之中。而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已颁布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但还没有出台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要求且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法规,用法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结构等,从而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轨道,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各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出台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辽宁大连、上海浦东新区等制定了相关文件,从内审工作的职能定位、组织体系、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并对发挥协会作用和强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6种情形下必须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中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要求。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从而让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方式,与内审机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专职内审机构和专职内审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单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有效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为领导决策、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内部保障。

审计署《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关于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总体要求。一方面,国家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内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提升内审审计质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内审人员熟悉本单位或本系统业务情况的优势,与国家审计部门有机结合,参与审计组,适当分工,合理确定职责,让内部审计在审计项目实施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国家审计工作效率,弥补国家审计编制不足与全覆盖的需要之间的矛盾。

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从审计理念上应当从监督为主转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内容上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转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并重;审计方式方法上,应当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充分适应不同审计工作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综上所述,各级审计机关要认清形势,努力成为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实践者,积极履行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内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谋求实现内部审计管理发展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和《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

[3]《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突出重点,找准定位,把服务公路中心工作作为内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公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规费征收工作,我们认为,强化单位内审工作,必须把服务公路中心工作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基于这种认识,近年来,围绕公路中心工作,我们先后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下审计:一是开展了财务收支审计。对基层各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与合规性进行审计。去年我们对环翠局、乳山局、高管处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今年又分别对荣成局、文登局、设计院、征收中心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在今年的审计中,共纠正各种差错25笔,查纠违规违纪金额532.8万元,并对一个拖解养路费的单位进行了通报。二是开展了工程、养护建设项目审计。在每项工程建设和养护项目结束后,都组织财务、计划、审计、工程、养护等科室人员,组成专门审计小组对项目进行审计,有效地防止了挤占、挪用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的问题。为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今年,我们委托正荟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市成龙线崮山至烟威界桥涵路面工程进行了工程造价审计,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完成公路建设、养护投资4.5亿元,没有发生一起资金违规挪用、挤占等问题。三是开展了公路养路费、通行费审计。公路规费征收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每年我市的收入都保持8%以上的增长速度,仅汽车养路费收入就突破3亿元,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国家规费流失。每年我们都要对全系统规费征收工作进行专项审计,从票据的领用、缴销、库存票据的盘点,加大对规费的征收入库、解缴和征收标准等的审计监督,确保了国家规费及时足额征解入库,防止了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1至11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公路汽车养路费征收30486万元,全部得到及时足额上解,没有发生一起差错。四是开展了领导干部调任审计。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方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做到离任必审,并把审计报告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我们先后对5名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查了他们任职期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财务管理的完整性、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造成各种债务的主客观原因。通过开展离任审计,分清了领导经济责任,促进了公路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局的离任审计面达到100%,做到了凡离必审,先审后离。五是开展了三产经营审计。坚持对全局各单位的三产企业进行定期审计,主要以经济效益为重点,审查其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以三产名义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行为,并对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审计,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或建议。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加强了对抱海大酒店、浩宇房地产公司以及各单位工程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计,及时纠正各种管理不规范行为,使各类企业真正纳入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轨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严字当头,规范管理,切实强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是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第一道关口,公路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公路事业发展的大局。实践工作使我们体会到,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服务作用,必须把提高工作质量作为内审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具体工作中,我们一是强化了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为确保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建立健全了内部审计岗位责任制,审计工作制度和审计管理制度,对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标准和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从计划管理、审计方案、审计取证、审计复核、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和审计行为,避免内部审计工作的随意性,使审计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二是重视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报告是体现审计工作成果,服务领导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既要全面真实的揭示存在的问题,又要深层次分析问题的原因,同时要提出针对性较强的改进措施,不能就事论事,空洞无物。在每次审计报告的编写过程中,我们都成立专门报告撰写小组,对审计数据来源及其真实性进行严格核实,严格把关,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权威性、可靠性。三是抓好审计事项的跟踪落实。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如果不检查、不改进、不落实,审计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在我们开展的各项内部审计工作中,不管是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我们都坚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审计结论和决定下达后,要求被审单位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续审计,核实是否真的整改,使审计工作真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今年以来,通过内审及时发现各类问题30多处,所有问题全部得到及时整改,审计事项落实整改率达到100%,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四是坚持内审与外审相结合。针对公路工程审计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特点,我们坚持内审与外审相结合,对数额大、专业性强、难度高的大型项目,我们委托资质信誉高、业绩突出、专业水平强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对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实行跟踪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