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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存在问题;对策;青海湟源
1湟源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1.1优势产业不明显,集约化程度较低
湟源县大多数农村经济以传统种植业为主,并伴之劳务输出,在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有部分群众积极发展各式农业产业,成效显著,如苗木种植、养殖业等。但其间产业的发展,多为农民自发盲目的自主型农业,缺乏集约型管理和规模化经营,优势产业不明显[1-2]。
1.2传统习惯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转困难
在当前土地流转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仍普遍看重自家土地,个体经营性较强。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大部分人没有将土地流转出去,大面积抛荒影响农业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
1.3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老化、破坏现象普遍
自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户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主体,对以集体劳动方式修建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只使用、不维护的现象比较普遍,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疏于管理,破坏严重,积累的问题越来越多。
2发展对策
2.1提高农民素质和技术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
随着农业规模的扩大,为实现农村产业发展的规模化和集约化,当务之急须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以推进农业机械化的应用。目前有些农业机械不适合小块土地的耕种,需要改良。应鼓励工厂生产适宜不同地块类型的机械,并扶持农民购买,对提高农民的生产力有很大的帮助。
2.2加大宣传力度,妥善开展流转工作
基层干部要从为民办实事出发,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引导,并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应通过以下2方面来实现:第一,要加大对土地流转的宣传工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普遍存在农民群众对流转的认识度和知晓度不充分的现象,应在思想上做好群众工作;第二,要多形式、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流转工作,把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同时,对土地流转法规政策要进行广泛宣传,促使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改变传统的农业耕种模式,扩大种植规模,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流转[3-4]。
2.3进一步维护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维护农村基础设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否则会浪费大量资源,给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所以,在加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维护。
2.4强化统筹理念,加快整合各类资源
一是整合资金资源。实现“一村一品”示范村产业发展。二是整合部门资源。整合分散在计划、财政、农业、农发、扶贫、科技等部门的资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与农业生产条件。同时,整合交通、水利、电力部门资源,着力解决产业发展所需的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建设。三是整合信息资源。加快电子农务服务站建设,鼓励支持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等公司搭建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平台,确保每村每户在2010年底至少有1个适合自己需求的信息服务平台。
2.5强化规划理念,加快构建区域特色产业
在规划编制上,根据湟源县区域资源和产业发展现状,坚持规划到乡镇、到村组,明确每个乡镇的产业发展重点。按照“稳粮、兴牧”的思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如稳定小麦种植面积,大力推广地膜马铃薯种植,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县域粮食安全;积极实施奶牛基地建设、饲草基地建设、乳制品加工企业招引、奶畜配套产业建设四大工程,建立良种繁育、疫病防控、质量监测、技术推广四大体系[5]。
2.6强化工业理念,加快组建产业化龙头企业
迅速组建龙头企业,坚持把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招商引资、县传统企业的挖潜改造、乡镇企业的发展相结合,以附加值提升产业发展规模和速度,使其惠及于民。
2.7强化市场理念,加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目前湟源县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拥有会员8 000人,涉及种养业、加工业、流通业等领域。针对不同产业建设不同的专业合作社,有以下几种组建方式:一是由农村专业大户或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组建专业合作社。二是由农村能人牵头,围绕主导产业建立专业合作社。三是由村委会牵头,吸纳该村或周边从事同一产业的农户建立专业合作社。四是由农牧部门牵头,依托其人才、科技优势,与农户联合发展主导产业。五是由供销社牵头,联合农户建立专业合作社。建立专业合作社既可以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又可提高农民及相关产业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促进产业科技成果转化。
3参考文献
[1] 牛树海.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现状及发展对策[J].河南农业科学,2006(6):5-7.
[2] 张宇松.略论农业产业化[J].河南农业科学,2008(12):5-8.
[3] 柯瑜.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与方向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3):90.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主要问题;规模经营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9)12-0046-02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和主要内容,是实现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手段,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已粗具规模,各地成立了相当多具有较大知名度的龙头企业,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一些落后地区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一、当前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业产业化的整体水平低,发展不平衡,产业化经营组织规模小,竞争力弱。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使不同地区、不同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许多乡镇农业产业化已初步完成了由产品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由单一产品向系列产品、由内向型向外向型的转变。但由于中国小农经济思想根深蒂固,没有对农业进行横向的和纵向的以及深度的扩展。例如观光农业、绿色农业等发展滞后,土地经营权的平均分配制度和生产要素市场化机制的缺乏,使农业生产只能以家庭为单位,经营规模长期凝固化,形成了农业生产中每个农户分散式的小规模经营。农民的市场意识差,参与市场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数量也较低,导致农业产业化组织的规模小,竞争力弱。
2 市场发育不成熟,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政策法规不健全。一是农民分散、细小的生产经营方式限制了产品的交易方式,多呈无组织分散状态进入市场,使他们在市场上总是处于被动地位,缺乏市场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难以抗衡社会上各利益集团对农民权益的侵蚀。同时,在宏观上缺乏代表其利益参与市场和自我保护的市场主体,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国际市场环境。二是市场建设和市场运行中的部门分割、地区封锁、行业垄断等情况比较严重;市场秩序尚不规范。掺杂使假、欺行霸市、虚假广告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的公平竞争;在实施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调节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中介组织、农民等之间关系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市场监督管理政出多门,缺乏应有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3 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不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利益分配机制是决定产业化经营能否长期坚持下去的重要因素。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存在着不规范的现象。有的企业在产品难以销售时拒收农产品或压价收购农产品,忽视农民利益;有的农户在农产品促销时不按合同约定卖给企业等。目前在企业与农户的购销关系中,很多都是口头约定或君子协议,真正签订协议订单的只有43%,而且违约现象时有发生。
4 土地流转机制与规模经营矛盾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目前,我国土地经营大都停留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的“分包”这一层次上,这种分散种植的格局和分散的农户利益,与产业化经营的规模经济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冲突,很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分散的小农户无法和发达国家现代化、产业化和一体化的农业组织进行竞争。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加大龙头企业建设力度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小城镇建设以及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龙头企业应该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增强市场观念,全面融入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必须把市场放在首位,要研究市场、开拓市场。目前,农产品质量问题更重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已成为决定市场营销的一个主要因素。此外,在营销手段和营销方式上,龙头企业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市场预测系统,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形式的基础上,提高企业营销的效率。
2 大力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龙头企业要在提高质量和科技进步方面走在前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率先执行国家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主动把质量及相应的技术规范和农艺要求引入农户,带动农户和基地的标准化生产。创造大批优质农产品和名牌产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争取通过国际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企业要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卫生检疫等进行严格的标准管理,尽快推行标明农产品产地、质量等级的标志,建立产品可追溯制度。
3 要抓好农业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工作。企业要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推广机构的合作,走农科教相结合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这是提高企业市场开拓能力的关键。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要组建自己的研究开发机构,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逐步发展成为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的现代化农业企业或企业集团。要加快技术推广步伐,围绕主导产品,广泛采用先进技术,通过多种形式,把技术送到千家万户,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和农业生产的标准化宣传。
4 实施品牌战略,拓展市场空间。当今的世界是名牌的世界,当今的市场是名牌的市场,龙头企业生命力的强弱,产业化经营水平的高低最终有赖于商品的竞争,最终取决于市场的裁决。因此。龙头企业要大力调整产业化结构,加强企业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争创名牌、发展名牌,增强自我品牌保护意识,发挥名牌效应,去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二)与农民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
企业需要稳定的原料供给,农户需要稳定的产品销路,这是双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客观基础。无论哪种利益联结方式,都要坚持农民和企业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存”的机制,积极探索土地使用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生产要素人股方式,实行股份制、股份合同制等形式,与农户在产权上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有效的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形式,充分利用利益机制互动的组织载体――行业协会,积极支持农民行业协会的发展,通过架设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结的桥梁,发展和完善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要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形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在收购产品时可以确定
最低保护价。
(三)实行土地规模化经营,提高规模效益
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高效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作为我国农业市场化取向改革的继续和延伸必须要求引入新的市场关系。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尤其重要,这就需要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为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进行有效的改革。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实行多年来,农户经营的田块除地理位置和地貌形状不同外,村域内土地生产力状况基本相同,差异很小,同时,部分农业劳动力转移进城,故可依据农民的意愿,通过村民委员会协调,重新调整责任田,使农户承包的土地集中在一起,形成规模,这样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基地的建设,也有利于种植结构的调整,更有利于标准化生产。可采用反租倒包和股份制的形式组织股份制农业开发公司,实行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具体操作办法:一是把所承包的责任田分为基本“口粮田”和“经济发展田”反租回来,按规模化形式倒包给懂科技有经营头脑的劳动者。二是村委会把“经济发展田”集中起来,组成股份制农业开发公司,公司由有技术、有经营能力、有一定资本的人牵头。按股份制企业组织法让农民把自己的“经济发展田”按面积入股,同时也可在股份制公司从事劳务。这样入股的那份土地可以取得利润分红,而且,参股的农民通过在股份公司从事劳务还可挣得一份工资。公司有规模化的土地,按照市场需求从事规模化、专业化的种植养殖以及特种经济活动,通过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生产经营,以面对大市场和人世后的国际竞争,最终实现农户、公司双赢。
(四)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
政府通过培育和完善科技成果市场,组织产业化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联系;还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或电视等现代化媒体向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展示和介绍最新的科技成果。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集群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S3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5)06-0042-01
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培育和发展是提高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对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们深入乡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企业和单位,就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发展相关问题进行了调研。
1 发展现状及远景
近年来,依据现有农业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发展现状,邓州重点围绕面品、肉品、乳品、果蔬、油脂、林产品等6类优势农产品,积极促进农业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了邓州益嘉林产品产业化集群、邓州黄志牧业产业化集群、邓州久友粮食产业化集群、邓州昱通乳业产业化集群、邓州禽业产业化集群、邓州阳光油脂产业化集群、邓州果蔬产业化集群。集群销售总额达到61亿元。建设规模化生产基地:林木基地35万亩,粮食基地48万亩,生猪达26万头,奶牛达1万头。带动农户4.6万户。集群的核心企业新上项目8个,总投资12.6亿元,已完成投资6.7亿元。编制了邓州市2014-2020年农业产业化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发展规划,规划建设农业产业化原料生产基地4个,分别为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生猪生产基地、肉鸡生产基地和奶牛生产基地。初步规划到到2020年培育发展产业化集群7个,其中20亿元以上产业化集群4个,50亿元以上产业化集群3个。
2 存在的问题
邓州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总体水平不高,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2.1 集群龙头企业的整体实力偏低。我市的农业产业化起步较晚,发展过程较短,难以形成数量众多、实力雄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邓州虽然已出现邓州市久友面粉有限公司、河南益嘉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先天下种业有限公司、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邓州昱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5家省重点龙头企业,并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了较大的推动作用,但还缺少林果、油脂、家禽、花卉等方面的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限制了邓州市的集群发展,影响了聚集力和带动力。
2.2 集群产业系统化和特色化不足。产业化集群在纵向形成产加销产业链条的同时,相关产业配套服务的系统化和农业生产基地式布局发展能力不足。农产品的就地加工、农工商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链还没有完全建立。主要体现在:
2.2.1集群的上游链短,规模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的不够紧密。
2.2.2下游一部分龙头企业没有就地加工生产环节。如河南黄志牧业有限公司的生猪屠宰和邓州昱通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牛奶深加工,产业链没有完全建立。
2.2.3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物流体系建设跟不上,一定程度制约了农产品的流通。
2.3 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高。目前,邓州农业产业化集群普遍存在着农业技术水平低,创新研发能力弱,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以及农业技术和知识传播慢等问题。集群普遍存在着没有省级以上的科研机构和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为依托,部分集群缺少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系合作。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和完善产业基地建设。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制订完善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技术规程以及品种质量、产地环境、包装质量与标识、贮运、检测检疫等标准,注重标准的先进性、国际性和全面性,并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社为主体,以示范区应用为重点,强化执行标准。在农业园区和生产基地全面推行生产档案、产地编码等质量追溯制度。
3.2 促成龙头企业间的分工合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协同发展机制和制度框架,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农业产业化,形成政府投入为引导、其他资本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引导和促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壮大产业规模。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集群,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将上下游企业有机地联结到一起,通过分工协作的方式,共同组成一个产业链条并使之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农、工、科、贸为一体的新型产业基地,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3.3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精选财政扶持领域,将有限的财政扶持资金用在刀刃上,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在备案、核准、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有关手续,优先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市财政应拿出一部分资金扶持集群建设。要建立财政扶持资金跟踪问效制度,不断提高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要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为鲜活农产品的运销提供基础性条件,实现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市场的快速连接,加快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法权益,进而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4 加快农村经营体系创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改革措施,推动农村土地向留在农村的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家庭农场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支持培育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经营组织,大力支持供销社、邮政系统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加快建立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利益分配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合作组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各种行之有效的联结模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实现农民增收、企业盈利、产业发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湖南,问题,对策
农业产业化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优化各种生产要素,依靠科技进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市场化、社会化、集约化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业产业化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也蕴含了巨大的商机,农村信贷发展尚不完善、前景广阔。因此,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在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同时,积极开展农贷业务不失为一个拓宽信贷领域、调整信贷结构的有益思路和补充,但在其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探讨并加以解决。
1、湖南农业产业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资金支持不足,融资渠道与环境亟待改善
目前,湖南正处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较快发展的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然而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供给却难以满足需要。一是湖南财政对农业的投入较少,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投入就更少。虽然国有经济基本建设投资在农业领域的资金虽然每年呈上升趋势,但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二是招商引资政策与沿海省相比不够优惠,缺乏更大的吸引力。沿海省份不仅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而且提供了更优惠的招商引资的政策,从而使得我省招商引资难度更大。三是信贷投入不仅少而且不合理,导致农业项目贷款难,从而导致融资结构的不合理。四是部分农业产业化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和担保机制不完善,还款意识淡薄、信用观念差,信息不完全,财务制度不健全。
1.2龙头企业规模偏小,竞争力弱
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规模小、实力弱、管理水平低、产权单一,还处于发展的初级。全省龙头企业收购省内农副产品原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14.10%,对农业和农民的辐射和带动能力不足。以湖南卫红米业有限公司为例,公司市值1.29亿的大米加工厂,作为湖南省大米加工的龙头企业之一,仍然难以与北方的国有粮仓竞争。虽然卫红米业从10年前30万元起家至今,已经有着稳定的客户群和自己的粮食来源。但是作为家族式民营企业,不仅政策给予它的支持难以与国有企业想抗衡,贷款难度也大于国有粮仓。在国家政策的扶植和帮助下,卫红米业等民营龙头农业产业化企业正茁壮成长,但是在于国有企业竞争的过程中,大部分仍然处于劣势地位。
1.3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滞后
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较慢,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大多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已建立的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少、规模小、稳定性差、影响不大,特别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比较少。根据湖南省农村经营管理局统计,到2008年底止,全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214个,行业协会5191个。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还是有很大上升空间的。合作社的发展不仅能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保障,同时也为实现规模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1.4 农产品加工水平较低,拉动作用不明显
据相关资料显示,2005年,从农业初级产品与农业制品的产值比,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农业制品的产值比达到1:3~5,我国仅为1:0.8,我省仅1:0.69。全省部分农产品表面上看来供过于求,实际上是加工能力水平太低,制约了产品的储运销售和转化增值。
1.5 信息不对称和产能过剩问题
农村地区信息相对滞后,市场信息和农民手中信息不一致等信息问题最容易导致的后果是菜贱伤农和销路难筹。比如湘西柑橘就出现过一边是柑橘满山烂却无人采摘,一边是加工柑橘的工厂停工的状况。如何统筹市场信息和农产品销路,农业产量和工厂产能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1.6 农民年龄偏大,整体素质较低,对科技利用少
农民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的主体。据统计,2005年,湖南农村劳动力3000多万人,外出务工的劳动力达1200多万人,在家从事农业产业化的劳动力相对来说年龄较大、文化素质较差、技术能力水平也较低;而这部分农村劳动力就成为全省农业产业化实施的人力资源基础,其整体素质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部分地区的农民还停留在“靠天吃饭”的农作状态,这极不利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部分地区农业机械化程度低,对科技依赖少,同样也不利于农业产业化进程。
2、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金融支持的问题浅析
2.1农业产业化自身制约着金融支持的发展
2.1.1 融资具有弱质性
全省的龙头企业大都在资本运作、融资等方面具有弱质性。一是企业的决策层及其高层缺乏熟悉资本运作、融资等方面的专家。二是部分龙头企业的内部信用又达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
2.1.2 企业自身问题较多
一是龙头企业不仅规模偏小,而且利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信贷资金的吸引力度。二是部分龙头企业不仅还款能力差,而且还款意识也不强。三是项目发展的可行性论证缺乏科学性,项目立项不够准确。四是企业盲目扩大规模,导致企业后续资金无法跟上,企业运转困难等。
2.1.3 抵押担保风险
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多数企业缺乏足额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尤其是种植、养殖业,一般以种苗等附着物作抵押,这些抵押物不仅价格波动大,而且价值评估难、变现能力弱,抗自然风险能力差。另外部分企业和贷款农户自身实力偏弱,市场竞争力较低,融资渠道少,抵押担保难以落实。
2.2 金融自身缺陷制约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力发展
2.2.1 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存在缺陷
一是农业银行支农职能在逐渐弱化。近年来,农业银行从农村调整性退出,在集约化经营战略的驱动下,农业银行资金管理权限上收,并加快了农村市场的信贷收缩,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上出现了“断档”。二是农村金融制度虽安排赋予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职责,但由于其自身实力不足、管理体制不顺、信贷风险难控、管理理念不新、服务水平不高等自身原因和责权不对等的信贷管理体制,使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支持不仅显得力不从心,而且支持也较为谨慎。
2.2.2 金融机构自身效益要求制约着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支持
一是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与国家对农业龙头企业的立项存在偏颇。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按“效益性、流动性、安全性”的原则来进行,虽然农业产业化经营本质上也是以效益为中心的完全商业性的经营过程,但农业是基础产业,国家对其社会效益的关注高于对经济效益的关注。二是金融机构的规模集约经营与农业企业和项目的“小、散”之间存在一定矛盾。目前信贷资金的规模集约经营已成为各个金融机构的内在要求;而农业产业化经营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项目集约化程度和效益较低。
2.2.3金融机构贷款管理难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的需求
农业企业的单笔贷款均额较小、且笔数较多,金融机构监管难度大、交易费用和信息成本高;金融部门的服务水平难满足企业的需求。一是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业务主要是针对农户,且都是小额贷款,对农业发展更高层次的、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产业化项目所需的贷款资金需求难以满足。二是农业企业交易大部分以现金进行,回收的现金主要是直接坐支,不是及时存入银行,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完全监督其资金的回笼情况和资金的去向,从而使得银行降低贷款意愿。
3、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探讨
3.1 金融机构支持的措施
3.1.1 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商业化经营结合起来
农村金融部门在支持农业产业化过程中,要把信贷支持对象扩大到相关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要优先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含量较高,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的发展。
随着农业产业化的纵深发展,龙头企业的市场、规模、技术优势产生的效益优势,将为农村金融部门形成一批重合同、守信用、低风险的客户群体。因而广大金融部门应转变其思想观念、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增强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责任感,实现农村金融部门和农业产业化的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的局面。
3.1.2 完善农业信贷投入机制
首先是培育农业信贷载体,根据农村区域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寻求支农与提高经营效益的最佳结合点,集中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次是改善信贷投放模式,确定合理的信贷结构和贷款期限,准确把握贷款投入和回收时机,提高贷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业贷款的不良率,改善农业信贷管理,强化农业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功能。
3.1.3发挥农业银行的支农优势
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在农村和中小城镇,通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可以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体提供优质的多种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应进一步发挥其优势,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以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3.1.4加快农村合作金融体制改革
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制改革步伐,使其尽快适应目前农村生产力水平和农业信贷需求。要尽快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其适应目前市场的能力;同时要坚持服务“三农”的理念不动摇,创新支农服务机制,扩大支农领域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3.2 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为信贷资金投入提供保障
3.2.1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提高其自身实力改变观念
农业企业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农业产业化是市场行为,农户、企业、各种中介组织才是产业化经营的主体。正确认识农业产业化组织与金融机构应该是一种平等、互利、互助的经济伙伴,应该在相互支持、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促进双方经济效益的提高。
龙头企业应积极应对国内外市场竞争,要从规模、水平和外向型经济方面入手,做大做强,提高其自身实力。鼓励发展农业配套产业,带动基地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加大技改资金投入力度。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农产品,大力发展精加工、深加工技术,增加附加值.延长产业链.提高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协作,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对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吸引力。
3.2.2 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运行机制
针对湖南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自身存在的缺陷,加大其运行机制的改革力度,使其适应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对龙头企业的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企业的内部环境。
3.3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外部环境
3.3.1转变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方式,构建新型的财政支农体系
依据市场经济原则,把农户和农业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国内外市场对农业生产、流通的主导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公共财政准则和WTO规则确定财政支农方向和方式。要对农民和产业化主体实行直接补贴,夯实农业的生产力基础;加强制定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等领域优惠政策;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给予一定限期内的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政策,提高农业产业化的组织程度。
3.3.2加快农业保险市场发展
要逐步提高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和补贴力度,引导和鼓励涉农保险机构丰富农村保险险种。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健全保护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保险机制,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索赔意识,有效降低种养业等的经营风险。
3.3.3建立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法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和调控的法律机制;二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竞争的法律机制;三是改革现行利率统一、单一的金融制度,建立适应二元经济结构的金融制度;四是建立风险共担的法律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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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问题;原因;策略
在最近几年中,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我国的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完善中,农业正处于转型过程中,即由传统农业转变为现代农业。变化万千的市场和农业小生产之间的矛盾是否能够彻底解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业能否转变成功。在近些年的发展中,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获得一定的成果。不过,总的来说,我国农业产业化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远远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而在农业产业化发展方面,苗族自治区具有极大的优势条件。如果苗族自治区能够合理配置本地区资源,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则有助于苗族自治区农业经济的增长,有助于提高现代农业取代传统农业的速度,同时有助于城乡经济差距、农业和工业经济差距的缩短。要想实现大生产、大市场的局面,使农业发展变得更为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则必须要实行农业产业化经济。不过,当前苗族自治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并不成熟,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农户经营比较分散,苗族自治区还没有制定出一个完善的农业产业化内部运行机制。基于此,本文对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农产品商品化程度偏低因受自然因素、历史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苗族自治区农民的生活环境比较封闭,大部分农民仍然存有较为严重的自给自足的小农意识,严重阻碍了苗族自治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另外,苗族自治区农民还存有较为严重的重农轻商意识,对商品交换、商品经济、商品流通等有关概念的意识并不深入,进而大大增加了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难度,无法真正发挥出苗族自治区在农业方面的优势.2.农产品流通管理体制仍存有缺陷第一,单家独户小生产是大部分苗族自治区农户的生产模式,因为这种生产模式比较细小、分散、组织程度偏低,使得农民交易模式受到一定的约束;第二,在苗族自治区中,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存有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因此,苗族自治区农产品流通存在很多外界影响因素,农民收入也受到影响,无法充分发挥出农村物流的效应,大大提高了物流的成本。3.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过于落后通过分析上表可知,因为受自然条件、历史条件的影响,苗族自治区农产品物流行业并不发达,且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也比较落后。例如,苗族自治区中很多仓库都比较老旧,使用年限长达约50年,很多企业的物流技术水平偏低,远远落后于国外发达国家;农村人均用电量不到50度,通汽车农村比例约为84%,通电话农村比例约为80%。总而言之,苗族自治区的仓库保鲜技术过于落后,储存库布设位置过于分散,机械化程度偏低。4.农业信息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到目前为止,苗族自治区仍然采用传统方式来收集、加工、储存、传递农业信息,该地区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来为全部的下属部门设置现代化的农业信息设备。自我国在1990年提出工程以来,尽管当前已完成很多行业的信息网络,但是苗族自治区的信息网络却仍未实现彻底的联通。由于当前苗族自治区仍未普及运用网络技术,因而苗族自治区要想跟上当前信息社会发展的速度,其难度是非常大的。5.农业产品链条偏短,农产品加工深度偏低通过横向分析,苗族自治区在农产品研发方面的能力并不高,很少会开发新型农业产品,农产品品质根本达不到农产品加工深度的要求。通过纵向分析,苗族自治区农产品加工深度偏低,在初级产品中,原料型产品比重偏多,农产品中的科技含量偏少,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在国际市场中,苗族自治区农产品的竞争力偏低,特优农产品是很少的,苗族自治区农业品品牌建设是比较落后的。
二、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农民素质偏低和国外发达国家比较,苗族自治区农民素质是偏低的。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可知,苗族自治区人口数量约为250万人,其中从没有接受过教育的人口数量比重约为19.64%,小学文化程度人口数量比重约为44.12%,初中文化程度比重约为25.63%,中专、高中文化程度人口数量比重约为8.9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数量比重约为1.94%。同时,苗族自治区严重缺乏农技推广人才。因为苗族自治区中国的农民素质偏低,进而严重影响了苗族自治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2.农业产业发展观念过于传统在苗族自治区中,农民存在着极为深入的小农经济意识,整个农业经济活动过于狭窄,农业耕作主要用于实物的索取,对农业在横向、纵向发展的意识是淡薄的。苗族自治区农民没有较为深入的市场意识,在市场参与方面的积极性比较低,自产自销意识过于深入,严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缺乏先进科技技术含量,主要生产粗加工农产品,精加工农产品是非常少的。3.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到目前为止,苗族自治区中的一些乡镇的地理位置是比较偏远的,交通条件是非常差的,而这些乡镇中种植着大片的柑橘,因而这些乡镇地区存在着非常明显的交通运输问题,在柑橘采收以后,农民只能采用人工搬运的方式,将柑橘运输到山下,之后又选用拖拉机、农用车辆等交通工具,将柑橘运至较远地方,然后再换用卡车,因而柑橘运输耗费了极多的时间,增加了交通运输成本。4.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环境比较差第一,管理环境方面。我国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支持和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在苗族自治区中,当地政府却没有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在苗族自治区市场领域中,市场管理呈现政府家长的管理模式,严重影响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第二,政策环境方面。到目前为止,苗族自治区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制定的引导政策并不完善。在农产品企业靠拢主导性产业过程中,政府不能进行较好的引导。第三,市场环境方面。农业市场信用偏小,农业经济资源不能够顺畅的流传,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链的形成,要想实现大市场的局面,其难度就更大了。5.农业生产组织者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够规范化第一,由于苗族自治区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过于细小、分散,严重制约了农产品的交易模式,在整个市场中,农民地位是比较被动的,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实力,削弱了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降低了农民对各大社会有关利益集团的侵蚀力。第二,苗族自治区农业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农产品生产技术比较落后。在整个农产品交易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虚假广告、掺杂使假等现象,使农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受到严重干扰。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市场法规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
三、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问题的解决策略
1.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的推进速度(1)充分发挥基地示范的作用根据“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方式,依托龙头企业,建立特色农业基地,最终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2)充分发挥网络通道的作用构建完善的农业信息机构,成立一个强大的农业信息员队伍,开通农业信息网,构建完善的互联农业信息网络,使乡镇、农单位、农业厅、农业局实现互通,以便于农产品生产、销售信息的,实现农产品供求关系的交流,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绿色发展通道。(3)充分发挥协会带动的作用将农业流通协会作为主要依托,不断发展会员,共享农业信息,以便流通农产品,有效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的发展速度。2.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1)构建农村中介组织在农业市场信息、农业生产协调、农产品价格控制等方面,农村中介组织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苗族自治区只有构建综合性农业合作组织,才能将苗族自治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小、农业产业化发展之间的矛盾进行有效解决,提高苗族自治区对农产品风险的抵抗能力。因此,苗族自治区应加快速度建立农村中介组织,提高对农业产品的管理强度,进而有效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2)创造农业产业化的市场发展环境第一,提高农业产业化市场建设的专业性,使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变得更为规范,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市场发展体系,包括专业和综合、外运和内销、零销和批发等,有效增强农产品市场的组织水平。第二,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社会服务体系,使其服务形式、服务功能变得更为多样化,有效避免市场不良现象,包括乱罚款、乱收费、乱集资等,使农民切身利益得到切实的保护。提高农业产业化中介组织的建设速度,不断对农村中介服务体系进行完善,对农业现代化流通模式进行发展,对农产品流通网络进行完善,进而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3.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第一,提高水利工程建设速度,有效解决苗族自治区农民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加强苗族自治区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第二,根据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布局,科学规划苗族自治区路网建设,对苗族自治区农村公路筹资建设体制、公路养护机制不断进行完善,使农民生产成本、企业经营成本得以降低;第三,加强对苗族自治区电网的建设强度和改造力度,以便使农村照明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得以满足,对农业生产生活条件不断进行改善,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第四,完善苗族自治区通讯网络基础设施,有效扩大通讯容量,以便使农民获得更为优质的通讯信息服务。4.寻求新型农业信息化建设方式(1)充分发挥出苗族自治区农村免费上网服务站的功能。苗族自治区政府应投入更多的资金,在将来5年中,将信息网络全部覆盖到全部的乡镇村,在每一个农村免费上网服务站中设置3台电脑,以便于村民的上网,使得农民能够从网络中获取有用的信息,有效促进乡镇务、村务的公开,不断增强村民对农业信息的获取能力,在较短时间内,成为社会主义新型农民。(2)大力开发应用管理软件。苗族自治区应全力实行电子政务,大力开发应用管理软件,并不断进行推广,建立企业数据库、人口数据库等,通过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相关农业产业化业务,提升苗族自治区的农业服务水平,彻底落实网上办事,通过利用软件,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信息。(3)加强和运营商之间的合作,组织农业信息技术人才下乡活动。大力在农村宣传、推广农业信息化先进经验,开展农业信息化成果的宣传推广活动。同时组织农业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进行演讲,向村民展示农业信息化产品,以便提高村民对农业信息化的认识。5.提高龙头企业对农产品的加工深度(1)提高龙头企业对农副产品的加工深度第一,将和苗族自治区相符合的农副产品加工先进技术设施设备进行积极引进;第二,不断提高农副产品加工的自主创新能力,不断研发出农副产品的储藏保鲜技术、商品化处理技术等;第三,龙头企业应在农产品加工方面投入更多的科技含量,构建农产品技术研发中心;第四,苗族自治区政府应为农业龙头企业的科技研发给予更多的鼓励;第五,构建企业生产技术调控体制。农业企业在未来进行农产品加工项目时,苗族自治区在审批立项时,应全面考虑农产品的加工深度、科技含量等。如果农产品加工中投入较多的科技含量、加工规模较大时,本地政府应对其优先立项,同时在其他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包括土地方面、政策方面、融资方面等。如果新开发产品中的科技含量偏低,则对其给予一定的限制,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提高苗族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速度。(2)打造企业品牌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树立企业自身的品牌是非常重要的,龙头企业必须要树立属于自己的品牌,开展企业名牌战略。目前苗族自治区已经成立不少农产品加工企业,但是大多数企业规模并不大,分布较为零散,各个企业之间的产品、生产技术都是比较相似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没有较强的企业品牌意识。同时,很多企业没有足够的市场外拓能力,再加上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力越来越激烈,严重影响了苗族自治区农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为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本文建议苗族自治区企业从以下几点着手:第一,苗族自治区农业企业之间应增强沟通和合作,提高同类企业的集中化程度;第二,加强小型农业企业之间的合作,构建企业集团,使不同企业之间能够实现协调工作,一同树立企业品牌;第三,企业集团应制定合理、科学的产品质量标准、生产管理规范等,充分发挥本地区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的优势,从多个环节中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包括包装环节、生产环节、储存环节等,努力打造自身企业的产品品牌,有效提高企业集团的品牌竞争能力。
四、小结
随着农业市场化的不断发展,苗族自治区应大力推进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苗族自治区应根据自身农业的实际情况,准确结合本地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制定有效的农业产业化发展策略,以便提高本地区的农业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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