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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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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监理规划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1篇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座落于赣州市蓉江新区蓉江一路西侧,本工程分别包括教学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6889.81㎡;生活用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3069.23㎡;综合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为751.88㎡;地下停车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8700.04㎡;操场: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106.27㎡;车库雨棚: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11.8㎡,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一级。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坪路小学新建及装修工程

2

建设单位

蓉源(赣州)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3

设计单位

北京森磊源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

监理单位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5

总包单位

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6

消防单位

常州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二、消防工程施工内容介绍

1、室内消火栓系统:供水方式:采用区域临时高压消防供水方式,采用消防水池、水泵和高位消防水箱联合供水,消防水池有效容积252T,18T有效消防水箱设在教学楼楼梯间屋顶,屋顶水箱外底标高保证最不利消火栓栓口处静水压力不小于0.1MPa不能保证时则增设增压设施。本建筑所有消火栓均设报警按纽与消防控制室相连。

2、管材:小于100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丝扣连接,大于等于100管道采用热镀锌钢管沟槽式连接件(卡箍)连接,管道工作压力为1.6MPa,应有不小于0.002的坡度坡向配水立管。设施做法:消防管上启闭阀门采用球墨铸铁闸阀或双向型蝶阀,工作压力为2.0MPa。室内消防栓采用DN65铝合金箱消火栓,

3、水喷淋系统:发生火灾时,闭式喷头温控件受热破碎,打开喷水口开始喷淋,此时安装在供水管道上的水流指示器动作,消防控制室喷淋报警控制装置显示出喷淋报警部位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当供水管道内水压降低时,报警阀上压力开关动作,其信号传到喷淋报警控制装置并经处理成为喷淋泵启动指令,再传到喷淋泵启动装置,自动启动喷淋泵。喷淋泵启动后,立即将启动信号及喷淋泵状态信号返回喷淋报警控制装置,并显示其信号。

4、建筑灭火器:本建筑火灾类型为A类火灾,配置场所危险等级为中危险级。中危险级场所单具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为2A,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为75M2/A,,在各套消防栓处及图示处均挂设2具2A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型号为MF/ABC3。

5、气体灭火系统:、配电房采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系统灭火设计浓度为9%,设计喷放时间9S,设计用量为142KG。配置GQQ70/2.5-QL型单瓶组2套。

五、质量受控状态

本消防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都是经过国家机构认证的品牌产品。所有的工程材料、设备的选型均经甲方审定。材料设备进场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产品质量合格,质量保证资料齐备后,办理进场相关手续方可使用。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均严格按设计图纸、相关操作规范施工。对我们监理提出的整改要求基本上能做到即时整改。上道工序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我监理方对每一检验批质量的检验评定为符合规范要求。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监理规范》及《监理规划》具体实施《监理细则》。对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认真的审核,并督促在施工中认真落实。在施工过程中着重质量的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有效地控制了施工进行中影响质量的因素。如在施工前对施工单位操作人员(特别是焊工)上岗的资格审查,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材质、品种、规格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在施工进行中巡检与旁站相结合,严格控制工序操作过程。对施工完成的检验批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地检验。实测实量地进行质量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同步及时地进行资料报验。

六、工程质量评估

本消防工程所用材料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质量符合规范规定。通过对各个系统进行测试、试运行,各系统运行正常,达到设计要求。各项资料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2篇

摘要:城镇商品房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从建筑消防设施、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履职、建筑工程前期审核与备案及竣工消防验收与备案等方面分析了存在隐患的成因,提出了消除隐患的建议

关键词:商品房;建筑消防设施;物业管理

目前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非常突出,严重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笔者近十年一直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消防审核和日常消防监督,就结合实践,谈谈当前城镇商品消防安全隐患成因和对策。

1城镇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当前城镇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突出安全隐患:一是有的商品房建设完工后,居民入住几年后还未申请消防验收;二是有的商品房未办理消防审核审批手续,房屋已完工并有居民入住;三是有的商品房经过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由于管理不力,造成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栓口、水带、水枪及无灭火器材,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损坏,不能正常工作和使用;

2 城镇商品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

2.1 开发商图赢利,重效益,严重忽视消防安全。

一些开发商只顾计算房屋开发成本,缩减消防设施建设等的投入,更有甚者居然搞移花接木,在进行工程报审时,各类消防设施设计齐全,达到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部门验收一通过,就把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水枪、水带和建筑物配置的灭火器等拆下,转移到新开发的商品房去应付验收,拆东墙补西墙。一些开发商在进行成片的小区开发时,开发的建筑工程动工快、进展迅速,房屋卖出去了资金回笼了,而配套的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就不完善了,从而就欠下了一笔消防设施历史帐,给开发小区自身消防安全留下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2 物业管理机制和措施不健全,造成消防安全管理失控漏管。

物业管理作为社会服务管理行业,在我国现阶段管理还不规范,物业管理人员认识不到位,造成包括建筑内消防设施和建筑物外环境消防基础设施等建筑公共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措施不落实,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失控漏管现象存在。

2.3 部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不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有些设计单位急于承揽业务,以开发商为中心,开发商怎么说他就怎么干,根本不管消防设计规范的具体规定。在设计中,人为将消防设施删掉或打规范的插边球;一些设计单位注重建筑室内消防设施设计,而忽视建筑所在区域的消防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在消防工程施工中有些消防工程施工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水平低,对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不了解,不按规程和设计施工,造成技术性错误;有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达到工程中标目的,尽力压低报价,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施工和施工中偷工减料,致使消防设施本身成为不安全隐患;另外,工程监理工作不规范,监理不到位,施工现场无人管理,消防工程隐蔽部分施工监督不到位或无人监督,也是造成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问题的主要因数之一。

2.4 消防监督措施不到位,消防工程建设监督不力,存在执法手软现象。

由于消防警力不足等原因,消防部门对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大多限于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审核和工程竣工验收,而平时对工程建设施工期间现场监督检查缺少,管理不落实,有些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一些与规范不相符合的施工把关不严,使消防设施建设监督失控漏管,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也未严格按照设计审核的意见验收。

3消除城镇商品房火灾隐患的几点对策

商品房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加以解决,“安居”才能“乐业”,一个人一生也许只购卖一套住房,购买的住房消防设施不完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如果发生事故,那将是“辛苦几十年,一把火回到解放前”,后果是残酷的,教训是深刻的。所以,笔者认为要杜绝以上安全隐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3.1 加强物业管理,落实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措施。

目前,商品房开发建设主要有几种情况,一是沿街道建设房屋,建设完后房屋销售给居民,后期就无管理单位及人员;二是小区开发建设,工程完工后有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对于第一种情况,应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管理居住建筑房屋消防设施和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对于第二种情况,现在开发的居住房屋较多,实行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工作,要求负责对小区包括建筑消防设施、建筑区域消防基础设施等在内的建筑公共性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负责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和小区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确保各项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3.2 加强设计、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设计和施工。

对建筑设计人员、施工队伍技术人员进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培训学习,了解掌握规范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设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设计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消防设计管理工作,检查审核消防设计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当把消防设计纳入工程设计审核范围,凡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工程不应签发和出图纸资料。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的得擅自改动。

3.3 加强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消防执法。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商品房消防设施建设的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把好审核和验收关,在严格把好商品房建筑消防基础设施验收关的同时,特别加强对开发小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审验把关,保障城市消防规划的实施和落实;杜绝一切消防执法人员在消防设施建设上的违法违规、失职行为,为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建设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内环境,确保商品房屋消防设施这一建筑和区域自防自救的生命线得到保障。

4结束语

总之,当前城镇商品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虽然复杂而艰巨,只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的果断措施,商品房屋消防安全隐患一定能逐步减少或消除,人民居住场的所消防安全状况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改观,人民才更加“安居”与“乐业”。

参考文献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项目目标管理规划;验收要求;分解目标;执行程序

中图分类号 TU71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727-5123(2009)04-053-03

监理人与委托人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后,则应全面履行合约,实现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目标。为了科学地运用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基本原理完成控制目标,从目标管理的角度,高质量地编制一份明确、细致和可执行的目标管理规划是必要的预控措施之一。

本目标管理规划是南京市区某超高层民用综合楼(总建筑面积99350m2,地下3层地上47层,钢-砼混合结构,总高度185米,建设期2005年5月~2008年10月)施工监理目标管理规划的终结版,为了适应管理环境的变化,该规划从初次编制到最终完结,进行了多次的补充完善。

1 管理规划的目标设定

本管理规划将建设项目的“竣工交付”设定为最终管理目标,以实现“满足客户需求”的市场目标。

2 管理规划的编制理念

监理人是建设项目的参与主体之一,从系统和联系的角度,为了实现项目的竣工交付目标,监理人不仅要明确项目的监理控制目标,还应该了解、熟知其他相关主体的项目控制目标,其中,对与监理人有共同目标的相关主体的职责,监理人应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规划中。所以,监理人编制的管理目标控制规划,应该是从建设项目整体的角度,遵循“协调、组织各主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协同作战”的基本原则!

为此,编制规划时,以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验收要求”为总目标,将总目标按照各主体的职责分解为子目标;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为完成建设目标而必须履行的职责”为中心;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目标管理”为监理人重点自控目标,并按施工阶段分解为监理子控制目标,实现过程控制。

规划书编制时遵循“细节决定成败,执行决定一切”的管理理念。规划书由二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总目标。目前,一般民用单体工程竣工交付时的验收项目有(按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人防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电梯验收、专项验收(幕墙、钢结构、节能保温)、分户验收、竣工验收等,其中,分户验收(住宅特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由项目所在地的政府建设工程质监站监督验收,其余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验收。①住宅的分户验收(初验时建设方组织,施工、监理、物业参加,竣工验收时质监站监督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参加);②人防验收(政府有关人防部门监督验收,建设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⑧消防验收(政府消防部门监督验收,建设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④电梯验收(技术监督局监督验收,建设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⑤规划验收(略):⑥专项验收(质监站监督验收,建设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参加)一般有:节能保温、幕墙工程及钢结构工程专项验收:⑦竣工验收(质监站监督验收,建设方组织,设计、工勘、施工、监理参加)。

第二部分,制定执行程序,明确子目标。对应第一部分的验收目标,以下列出建设方、施工方及监理方在各施工阶段的控制子目标和执行程序,将每项验收的控制目标分解到各施工阶段中,进行预控和过程控制,实现各方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2.1 建设方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和执行程序。

2.1.1 类别①安全管理:②竣工验收;③人防验收;④消防验收:⑤32号文要求:⑥分户验收;⑦保温节能;⑧幕墙专项验收;⑨钢结构专项验收。

2.1.2 开工准备阶段。旋工前各项资料的准备: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临时用电方案(注意编、审、批齐全、合法性)。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有效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结构的建立、健全;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②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名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含预算书)、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开工报告。收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图纸会审: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⑨、④参与人防、消防交底会议。⑦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及总分包合同,建筑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书,审核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现场节能检测单位资质。

2.1.3 基础分部阶段。

2.1.3.1 土方子分部工程:①审核基坑(槽)土方开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限于开挖深度≥5m)。审核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标要求;②地基验槽记录;基槽开挖线测量及复核资料。

2.1.3.2 基坑子分部工程:①审核基坑支护及降水(限于开挖深度≥5m或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边坡防护施工方案。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该条适用于施工全过程);②对垫层面标高及定位放线进行复核。

2.1.3.3 砌体基础子分部工程:②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砂石料进场复试报告,砂浆配合比报告;⑤砖(砌块)外观检验。

2.1.4 上面所有资料来源。第①项内容取自建设部248号文及《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读本》第六章主要内容。第②项内容取自苏建质(2002)322号文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中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资料主要相关内容。第③项内容取自人防验收交底说明,人防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说明及人防工程地下环境检测说明中相关内容。第④项内容取自消防验收交底说明相关内容。第⑤项内容取自南京市建工局(2007)32号文《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中附件二,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的项目。第⑥项内容取自南京市建工局(2006)51号文《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中附录1相关验收项目及内容。第⑦项内容取自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07年9月所发“关于使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中相关主要内容。

2.2 施工方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和执行程序。

2.2.1 类别。①安全管理;②竣工验收;③人防验;④收消防验收;⑤32号文要求;⑥分户验收;⑦保温节能;⑧幕墙专项验收;⑨钢结构专项验收。

2.2.2 基础分部阶段。

2.2.2.1 混凝土基础子分部工程:①检查施工总平面布置是否 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设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②钢筋工程隐蔽验收,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砼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砼(含抗渗砼)试块复试报告;砼强度评定。砼坍落度检查记录:③《建筑工程人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人防工程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及特殊工种操作证。主要设备(通风机、防爆地漏)合格证,人防防护密闭门合格证、清单、技术资料。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人防环境检测鉴定书(通风量、噪音、照度、温度、相对温度):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的报告。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资格证书及施工安装、调试记录,消防产品相关证书、出厂合格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资料。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费系统操作管理人员名单:⑤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钢筋进场外观检验;模板试拼装及周转检验;砼强度回弹平行检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现浇砼构件尺寸检测;轴线、层高检测;⑥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检查记录。地下室通道净高,墙面及天棚渗漏、裂缝检查记录。

2.2.2.2 地下防水子分部工程:②各种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地下防水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后浇带、埋设件、施工缝等细部做法隐蔽验收;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隐蔽验收;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隐蔽验收。

2.2.3 主体结构分部。砌体结构子分部工程:①卸料平台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冬、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标要求《雨雪天高空作业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该条适用用所有外立面施工作业);②砂浆强度试块报告(含特种砂浆试块报告):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砖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砂石料进场复试报告,砂浆配合比报告;⑤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⑦保温砌块砌筑砂浆强度试验。

2.2.4 备注。该项第③项内容取自人防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说明;该项第④项内容取自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说明;该项第⑤项内容取自建筑结构实体质量检查检验用表的相关检查项目;该项第⑥项内容取自分户验收相关验收项目及内容;该项第⑦项内容取自节能分项,检验批验收资料中主控项目的黑体字项目。

2.3 监理方施工阶段的控制目标和执行程序。

2.3.1 类别。①安全管理:②竣工验收:⑨人防验收;④哨防验收;⑤32号文要求;⑥分户验收;⑦保温节能;⑧幕墙专项验收;⑨钢结构专项验收。

2.3.2 主体结构分部。砼结构子分部工程:①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限于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高度超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卸料平台)。②钢筋工程隐蔽验收。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砼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复试报告。砼(含抗渗砼)试块复试报告;砼强度评定:砼坍落度检查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⑤结构工程原材料及实体检查检验:钢筋进场外观检验;模板试拼装及周转检验:砼强度回弹平行检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现浇砼构件尺寸检测:轴线、层高检测:建筑结构工程平行检验、隐蔽验收汇总。

2.3.3 装饰分部。

2.3.3.1 地面子分部工程:②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复试。地坪砼试块强度报告。③进、排风机房与人防配电间地坪防尘处理。⑥地面起砂、空鼓、开裂的控制:厨卫间地面防水质量控制(蓄水检查记录);室内净高控制及检查记录。⑦地面保温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报告:保温层厚度检查及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长变电站;监理工作;监理措施

1 长变电站监理工作概述

1.1 长变电站工程监理概况

我公司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监理范围和控制目标,并结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年龄层次、专业水平等条件,根据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人成立监理机构“广西桂能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110kV长变电站工程监理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监理工作,并组建现场项监理目部负责现场监理工作的实施。

1.2 长变电站监理工作内容

变电站工程由于其施工项目多、施工技术复杂、工期长,其监理工作自工程准备开始到工程结束为止,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本变电站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的工程实施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两管理,一协调等方面。

2 关于做好工程监理工作的措施分析

2.1 合理、全面规划监理工作安排

2.1.1 施工前制定好监理工作计划

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了《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用事实数据说话的思想,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拟定的技术方案和规程规范、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工艺按照创精品工程要求进行操作,使施工质量始终处于受控之中,实现了预定的质量目标。

2.1.2 严格审核施工工作人员的资格、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

施工前加强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按照一级进度网络计划具体细化施工进度安排计划,有详细的人、材、机、资金安排计划。审查现场开工条件,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准开工,以免相互影响,延误工期。对施工过程控制资料的报审,制定制裁措施,促使其与施工进度一致。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承包人人员及时足额到位,对不能满足计划安排要求并对工期造成延误影响的应进行处罚。

2.2 做好施工过程的监理巡视工作

为了保证长变电站工程顺利开展、按期、按质完工,除了应在施工前期做好监理计划安排,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施工的巡视与监理控制、及时排查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质量隐患更是重中之重。在做好变电站工程的监理巡视工作时,可以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重点工程、重点施工项目,以及容易出现安全隐患、质量隐患的施工阶段进行检查、巡视,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出现事故。

2.3 做好监理过程中的各沟通协调工作

监理项目部及时收集整理、传递各类工程信息和会议文件,通过监理联系单、监理月报等形式及时向业主和有关单位反馈工程信息及合同完成情况。了解和熟悉业主签订有关工程合同,检查合同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各方合作范围内容;价格、费用及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合同各方的责、权、利和发生矛盾纠纷时解决的办法是否明确清楚。协助解决合同纠纷和索赔事项,维护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联系解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程会议解决。监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召开施工现场监理例会,与有关单位进行积极沟通及解决存在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方式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并协商解决。督促施工单位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协调全站土建工程、电气安装工程、防雷接地工程和消防工程等到各专业队伍在工程上的协调一致,为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2.4 重点做好监理的四控工作

2.4.1 做好质量控制监理工作

施工阶段是工程形成实体的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监理控制工作中的关键环节。针对110kV长变电站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分批次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现场进行抽查、各种试验旁站见证(合格后提供试验报告),然后依据抽查结果、试验数据按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验评。变电土建工程分为:主控综合楼(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构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2个分部工程),其它建筑物,主变区域,站区道路、电缆沟、照明及其它工程,站区给水、排水工程,围墙与大门共6个单位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分为:110kV封闭式组合电器安装,主变压器系统设备安装,保护、控制及直流设备安装,10kV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安装,全站电缆施工,全站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共7个单位工程。

2.4.2 做好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按照合同规定,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基本上能把投资控制在合同范围内,具体的投资控制监理工作如下所述:重视主要设备、材料的选型,严格把关,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审查施工单位月、季付款申请,在工程进度款审批前,认真核查实际工程量完成情况,审查施工承包商申报的月、季进度工程量统计表,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签证,对未完成工程量进行分析、预测,先核对计量和确认无不合格品时,按照价款支付办法给付;严格审查(控制)设计变更和工程月报,避免额外支付资金;对直接影响工程投资的主要施工方案,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后,选取最佳方案组织实施。对设计变更进行严格审查,同意后方允许实施。

2.4.3 做好进度控制监理工作

工程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按期竣工和投入使用问题,因此,必须在保证规定的质量等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控制进度。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工期为620天,开工日期为2012年3月22日,竣工验收日期为2013年12月02日。

具体的进度控制监理内容如下:其一,审查承包商编制的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管理。其二,审核施工图图纸、设备及建筑材料的交付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要求,是否满足承包商施工计划要求。其三,跟综检查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协助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有关问题。其四,客观编写工程周报、月报,及时向公司及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2.4.4 做好安全控制监理工作

经过完善的工程安全控制监理,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达到了预定安全控制目标,具体的安全监理措施及监理情况如下所述。

其一,检查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的安全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并督促检查《安全规程》的贯彻落实。其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并监督实施。其三,本工程外墙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初次检查不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采用加密、增加斜撑,保证了脚手架的牢固性及安全。 其四,严格要求操作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并严格遵守以下安全生产纪律: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各种电动机电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齿轮、皮带轮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不懂电气和机械设备的人,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其五,加强安全检查。施工现场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做到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3 小结

综上所言,加强变电站的工程监理控制,是保障变电站顺利施工、按期按质完工的重要手段。因此,监理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做好监理工作组织安排,细化监理工作,实现监理目标。

消防工程监理规划范文第5篇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职责。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区长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将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纳入“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本地区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镇(街)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实行消防网格化标准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村(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队,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进一步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国土房产部门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缺少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或备案资料的建设工程,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要规范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多产权、多使用人且无物业管理和未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筑责任主体;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凡消防审批被依法列为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

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主动参与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城乡规划审查;定期组织对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开展检查,对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提请市、区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对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函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依法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以高层(地下)建筑以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社会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做出处理。

供电部门要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部门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依法检查用户产权重要负荷的配电设施、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及设备运行状况,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知产权人限期整改并报市、区人民政府,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监管职责,时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本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下达)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组织考核。对相关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未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审批、监督检查的,或者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失职、读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启动问责机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四)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配备。财政部门要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据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提出消防站、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建设配备年度实施计划,报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政园林部门负责市政消火栓建设,改造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并督促供水单位(企业)对市政消火栓进行维护。城市交通隧道、港口的建设或主管部门要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五)加强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健全由公安巡特警、交警、建设、环保、卫生(120急救中心)、林业(森林防火)、交通、武警、边防、海警、航空港、电业、水务、电信、移动、联通、燃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建立由各行业专家、技术人员组成的综合应急救援专家库,成立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建立市、区两级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依托市消防教育训练中心完善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功能设施,建立健全全市专业应急队伍基地化、模拟化训练体系。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个人基本防护装备配备应符合公安部《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标准》,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现状,制定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重大火灾与特殊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熟练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建筑内部消防设施的应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战性、跨区域多力量联合演练。特别要加强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战法研究,不断提升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等灾害的能力。

(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各类大型化工、电力、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大型物资仓库(基地)和港口、城市交通隧道的主管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二级普通消防站的标准建设专职消防队(站)。要针对本企业的火灾危险性,配备特种车辆和器材:大型化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企业专职队应配备大功率泡沫消防车,泡沫液储备量不少于灭火用量的2倍;大型电力企业专职消防队应配备干粉消防车;港口专职消防队应配备消防拖船;城市交通隧道专职消防队应配备照明车和大功率排烟器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根据扑救火灾需要,调动专职消防队及其灭火物资装备。

要普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镇(街)要依托保安、治安联防等组织建立多种形式专兼职志愿消防队,采用简易消防车、三轮摩托车安装水罐等形式,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开展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城市社区要普遍建立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依托治安岗亭和物业管理单位在社区设立消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和应急照明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建立消防巡查制度,逐步形成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管理模式。

三、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七)拓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度。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不少于2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工作内容。街道办事处和单位要在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并组织演练。

(八)加大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建设、市政园林部门应当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城市燃气企业、风景名胜区经营管理单位和城市公园绿地管理单位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推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电工、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鉴定。企事业单位、公众聚集场所应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其它单位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九)挖掘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深度。宣传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采取电视台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报纸上开辟专栏刊登消防知识、放电影前播放消防逃生自救常识短片以及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曝光等方式,积极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提升公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对外来员工进行技能培训的时,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作为培训的内容之一,并进行考核。社区和企业要充分利用宣传栏进行消防宣传,每年至少有1—2期有关消防安全知识的内容。

四、坚决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十)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对高层建筑(包括高层商住楼)、地下建筑和其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市政园林部门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对防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督促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十一)整治违法建设施工行为。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时”(时设计、时施工、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醋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十二)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职责,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当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

(十三)整治影响灭火救援障碍。各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市政园林部门要牵头解决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的问题;要整治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函告,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予以清理。交通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法清理由其规划设置在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完善道路禁停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时加强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十四)整治“三合一”场所违法行为。各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研究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镇(街)和村(居)委员会应当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掌握本区域内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发现“三合一”生产、储存场所和居住3人以上的经营性场所,应当督促整改,并报区“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国土房产、建设、规划和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用地、城乡规划有关规定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作为“三合一”生产厂房的建筑,责令限期整改;对须增设第二消防安全通道的建筑,应给予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前置行政许可的无照“三合一”经营行为;对有关职能部门抄告的无照“三合一”企业,依法给予查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没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的违章“三合一”建筑依法从重查处。供电、供水部门要全力配合各地“三合一”场所整治行动,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强制断电、断水。公安部门对出租给他人从事“三合一”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出租人,依法给予从重、从严处罚;对私拆封条、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制定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三合一”场所整治,加强对整治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接受群众举报查处;定期通报“三合一”场所治理情况,及时研究整治的问题和对策。

(十五)整治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分工,把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认真组织、推动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居住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建设部门负责高层商住(住宅)楼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检查和隐患的督促整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拆除影响人员疏散的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工商、城管、公安(消防、治安)、安监、环保等部门根据职责规定,对在住宅或租赁房屋内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认真指导各有关部门开展防火检查,指导单位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单位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和灭火应急预案,以及依法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进行处罚。

(十六)加强消防产品管理。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工商部门负责对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对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并加强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检查和消防产品一致性的现场检查。各监督执法部门要运用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消防产品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处理的案件,受案单位要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其他涉案部门通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其他涉案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

(十七)落实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接受委托时,应当与业主办理消防资料、消防设施的检测、验收等移交手续,规范供配电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配合供电部门做好高层建筑供配电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统一管理人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合约定,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共用部位和共用消防设施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并对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指导,劝阻、制止业主或者使用人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使用人对各自使用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由所在区政府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十八)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宾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烟面具、应急手电筒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严禁场所边使用(营业),边施工。

(十九)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不得意使用、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材料。

六、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火灾隐患源头防控

(二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通过文件、简报等形式互通信息,由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单位负责信息,相关单位收到函告通知后应迅速进行核查,对确实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要及时函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督促违法单位进行隐患整改。对监管对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及时将火灾防控信息进行通报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及时排除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十一)建立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机制。建筑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对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或依法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因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造成建设项目未达到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整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已建立专项消防设施维修资金的,依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改造或者经过维修、更新、改造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区人民政府建设部门可以会所在镇(街)组织代修,维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中先行列支。维修资金不足,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