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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台湾地区农业科技经费投入
年度经费年度经费
199621.135200145.04193
199715.3857200249.51840
199816.6880200355.26226
200029.79313200461.94672
注:2000—2004年为中程科技纲要需求估计数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国生态农业发展较快,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仍然是传统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即政府直接领导,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多部门协作的农业推广体系。该体系形式上功能健全,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立项选定重点推广技术成果,组织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建立科技服务实体,结合技术服务推广新产品、新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农业技术开发研究与农业技术推广分离;科、教、研及农业技术服务组织等系统间相互协调困难,难以产生协同效应。许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的功能仅仅是销售种子、农药及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推广功能形同虚设。先进的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没有形成,这种落后的推广方式和农业技术严重影响着生态农业的发展。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方式单一现阶段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仍然是传统农业技术的推广方式,主要是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中。这种推广基本上是单纯的耕作技术的推广,忽视对农业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以及农产品自身的安全等问题,使农业技术推广仅仅限于农业生产这一个环节上而不是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推广,最终导致了土壤污染、耕地衰竭、草场退化、水资源浪费及农产品质量低等种种生态问题。这种推广方式不利于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生态农业与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相比,它主要是综合效益明显,远期效益突出,而农业企业是最讲实惠的,他们只看重经济效益,而且是只看重近期的经济效益。因此,我国生态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近年来用于农技推广的财政拨款逐年减少,用在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上的更是少之又少,况且少数地方还出现挤占、挪用现象,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因资金问题难以维持。与发达国家相比,一般发达国家的推广经费占国内农业生产总值的5%左右,世界平均1%,而我国目前仅占0.2%,差距相当大。经费不足已严重影响了生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开展。
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缺乏生态农业是一种新型的农业发展模式,它强调的是对现有技术的优化组合,对推广人员的技术要求高,但我国现有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大部分只有中专学历,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不多。同时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基层农科站所“网破线断”的现象。另外,我国平均2000多个农业劳动力中仅有1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而发达国家平均不足400人有1名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我国生态农技推广缺乏相应的技术支撑和人才支持,这严重影响着生态农业推广和发展。
我国进一步推广生态农业技术的对策
建立新型科技创新体系生态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要以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为基础,确保实现农业现代化,保证农民收入。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和高校为依托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相互合作的农业技术创新组织体系;二是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将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科技成果与农户有机结合在一起,有效地解决了研究开发与产业发展脱节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保障体系。农业科技成果是一种公开的、保密性差的成果,具有正外部性效益,因此,要制定保护农业科技创新的配套政策,保证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有效与快速地发展。
建立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的自然情况不同,因此,生态农业技术的推广必须首先考虑到不同地区间的差异问题。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建立要确保以下两点,一是要让农民懂得如何利用生态规律,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持农村生态平衡;二是建立农业信息交互网络平台,及时将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技术成果传授给农户,并听取农民的生产需求。
第一,科技投入取得历史性突破,科技工作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五年来,国家财政用于科技的投入累计2670亿元,比前五年增长一倍。全国研究与试验开发经费从509亿元增加到104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0.64%提高到1.1%,实现了历史性突破。中央财政还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国家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知识创新工程等专项投入。科技投入成为国家创新的基础条件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
第二,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与经济脱节的“两张皮”问题基本解决。一是《关于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使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一批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的创新性成果大量涌现。“龙芯”系列通用芯片研制成功,CPU方舟3号研究取得重要突破,使我国结束信息产品“无芯”的历史迈出了关键步伐;联想万亿次计算机研制成功,使我国超大规模计算机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二是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比重达到65%,已经成为研究开发活动的主体。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显著提高,一大批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崛起。三是应用型科研机构向企业化转制,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主要导向的研究开发新格局,使其创新能力和活力得到了显著提高,产业规模和效益大幅度提高。四是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取得进展,确实需要国家支持的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得到切实加强,一支稳定服务于社会公益型事业的精干科研队伍正在加速形成。五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使我国科技结构和力量布局更加趋于优化。中国科学院实施“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对学科结构、管理体制等进行了调整和优化;中国工程院在国家工程科技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高校科技事业发展迅速,在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园和基地建设以及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高校已经成为知识生产、知识传播、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地方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第三,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在鼓励科技人员创业、外商创业投资发展和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年来,我国政府在国家高新区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以及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生物技术、光电技术、新材料等专业孵化器建设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我国53个国家高新区共有企业2.5万家,2002年工业总产值1.3万亿元,创造了近300万个就业岗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年平均增长率超过60%,1998年至2001年实现的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35.2%,是全国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期增长速度的3倍。1999年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以来,政府共安排资金近30亿元,资助项目近3800个,平均资助强度75万元。
我国依托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初步建立了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支撑服务体系。现拥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460多家,数量居世界第二,在孵企业1.5万家,育成科技企业4000多家;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865家,服务企业近8万家,增加社会就业48万人;一大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型企业迅速崛起,全国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超过10万家,总收入近1.9万亿,从业人员达650万人,增加了社会就业。我国政府积极推动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2001年风险投资额已达119亿元,投资项目超过1500个,促进了技术与资本的结合。此外,通过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结合国民经济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城市智能交通、高附加值船舶、绿色纺织技术、镁合金、稀土应用、汽车新材料、镍氢电池等应用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了相关领域的产品换代,使产品开发形成完整的产业链。
近年来,程控交换机等大批高新技术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北大方正激光照排系统、远大溴化锂直燃空调、地奥心血康等一批科技产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
实践证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第四、加强原始性创新初见成效,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我国高度关注和重视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性创新能力的若干意见》,不断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和环境,一批具有重要意义和影响的原始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1998年我国专利申请量为12.2万件,2001年达到20.4万件。2002年,SCI、EI和ISTP三大国际科技检索共收录我国科技论文6.5万篇,国际论文数排序跃居世界第六。我国科学家在有机分子薄膜上实现了超高密度的信息存储;具有独创性的“量子避错码”和“量子概率克隆机”等研究,被国际权威专家公认为量子信息领域“最令人激动的成果”;一批重要的非线性光学晶体新品种的诞生,使我国在人工晶体研究开发方面继续保持国际领先地位。此外,我国TD-SCDMA被确立为第三代移动通讯国际标准、10兆瓦高温气冷核反应堆并网发电成功和“神舟”号系列飞船发射等成就表明,我国在当今国际前沿科研许多领域都取得了重要进展,其中部分重点和关键领域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此外,超级杂交水稻、转基因抗虫棉、塔里木克拉2号、苏里格等大型油气田勘探、三次采油配套技术和先进钻井采油技术的开发应用等,使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对解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老油田稳产增产等提供了坚实的科技支撑。
第五,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增产增效、工业技术升级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农业领域,制定了《农业科技发展纲要》;通过农产品深加工、奶业等专项,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农业领域科技攻关计划的实施,一批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选育成功,促进了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全面增产,丰富了优质农产品的市场供给。
目前,科技进步对我国农业增产的贡献率已超过40%。另外,通过节水农业、生态农业等项目的实施,使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共培育农作物新品种600余个,开发新产品近1000项,建立试验基地近2000个、示范点近5000个,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工业领域,建立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多家;五年共认定新产品7094项;积极推动制造业信息化,目前CAD技术已在29个省市、3000个企业得到应用和普及,CIMS技术已在20多个省市、10多个行业、200多家示范企业得到应用,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已在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46个中心城市、近2000家企业推开;一批重大技术难题的攻克,解决了三峡、“西气东输”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急需的关键技术和设备;高效连铸技术关键装备等一大批共性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
在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制定了《可持续发展科技纲要》和《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推动清洁能源汽车、洁净煤技术、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用;开展了水资源及其污染治理、工业和生活污水的处理及其资源化利用、农业和工业节水、海水利用以及洪涝灾害减灾等科技攻关;针对城市大气污染、气象预报等开展了综合对策研究;开展了中药质量标准、新药创制、重大疾病诊断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促进了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六,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局面基本形成。近年来,我国政府制定了《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纲要》,启动实施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计划”,通过积极推进人类基因组计划、全球环境变化计划、欧洲核子中心等双边、多边科技合作,更广泛地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重大科学工程,使我国科学家更多地走上国际科学舞台,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局面已经形成。
五年来,我国政府已与1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96个国家签定了政府间合作协定;共加入了1000多个国际科技组织。
目前,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已达44万人次,派出培训人员已达4万多人次,并且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兴办留学人员创业园、实施海外学子创业工程、举办大型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设立海外学人基金和专项等,使学成归国的留学人员以每年平均13%以上的速度持续增长,北京、上海、深圳等部分重点城市已经形成了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热潮。
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资金投入不足,这一点在农业科研投入和科技推广投入的现状中均有明显体现。但加大农业科技投入一定会给社会带来积极影响吗?农业科技资金投入的增长变动会使社会福利状况如何变动呢?下面运用福利经济学的方法对农业科技投入变动对社会福利的影响作理论剖析。
1•农业科技投入对社会经济福利具有明显的促进效应。研究结果表明,在价格不变和市场完全开放的条件下,如果1996年科研投资由当时的52.38亿元,增加到53.59亿元(即新增加1.21亿元),所产生的社会总福利增加量在1997—2011年期间的总和达到62.42亿元,收益/成本比达36.2。而在价格不变和市场不开放条件下,1996年科研投资所增加的1.21亿元,对社会产生的总福利在1997—2011年期间为48.64亿元,收益/成本比也达28.6。成本效益状况相当可观。另外,若农业科技投入的投资回报率为0.04,则在市场完全开放条件下,1996年所增加的1.21亿元科研投资,在以后的16年中将产生43.85亿元的社会总福利和42.63亿元的净收益;而在市场不开放条件下,1996年所增加的1.21亿元科研投资所产生的社会总福利也达到34.66亿元,净收益也达到33.44亿元,仍然非常可观。
2•若市场完全开放,农业科研投入增加的受益者仅为生产者,消费者的福利为零。以1995年价格计算,其生产者与社会经济总福利达到63.6亿元,净收益达到62.4亿元(扣除科研投资1.21亿元)。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农产品的价格不取决于国内市场的供求状况,需求弹性无穷大。
3•若市场完全不开放而且农产品供求弹性较小,农业科研投入的受益者全部为消费者,生产者福利为负数。因为这时价格下降幅度大于生产的增长幅度。以1995年价格计算,其消费者福利达85.1亿元,经济总福利在扣除生产者福利-35.2亿元后仍高达49.9亿元,净收益达到48.6亿元(扣除科研投资1.21亿元)。
4•目前,我国的市场开放程度只能处于二者之间,即增加农业科研投入的受益者不仅是生产者,也有消费者。下表显示不同的市场开放程度对生产者与消费者福利的影响差异。A市场表示农产品市场是介于方案I(完全开放的市场)和方案II(完全不开放的市场)之间,两者各占50%;B市场表示方案I占60%,方案II占40%;C市场表示方案I占2/3,方案II占1/3。市场由A到C表示市场开放程度逐渐提高。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增加,农业科研投入所带来的社会总福利虽略有提高,但基本稳定。影响最大的是利益分配的变化。生产者福利由市场A的14.20亿元增长到市场C的30.68亿元;消费者福利则由市场A的42.55亿元下降到市场C的28.37亿元。这表明在市场开放程度达到B以前,科研投资所产生的福利的大部分将由消费者获得,生产者仅得到科技进步所产生的效益的41%以下。
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增加,科研投入给生产者所带来的福利也由市场A中25%增加到市场构成C中的52%,表明增加农业科技投入可以大大增加农民收入。换句话说,如果要让生产者从科技进步中得到较高的收益,必须逐渐放开农产品市场。现在,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农产品市场也越来越开放,向市场C甚至更高层次发展。从长远看,通过以上分析,这非常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民总福利增长也会越多。但由于我国当前农业科研投入不足,科研投入机制存在一定问题,使这一机遇带给我们的利益增长缓慢,这也是目前农民增收难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必须抓住这一机遇,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农业科研投入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业科技投入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
世界各国重视农业科技投入,但方式多种多样,对其他国家的投入状况进行分析,并将我国的投入现状在世界范围内做合理定位,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又可以使投入决策的制定更有实际意义。
1•农业科研投入的对比状况。
(1)政府农业科研投入的比较。国际上通常用投资强度(指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衡量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水平。1985年以来我国农业政府投资强度呈下降的趋势,近年来下降幅度更大。按政府农业科研拨款额计算(不包括科研单位创收),1996年降到0.20%,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数2.37%的1/10,只为30个最低收入国家在1980年代农业科研投资强度的简均数(0.65%)的1/3。即使包括科研单位开发创收以及外国及民营企业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在内,1996年我国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只达到0.37%,差不多为30个最低收入国政府对农业科研投资强度的简均数的一半。
(2)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的国际比较。发展中国家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强度普遍较低。发展中国家非政府部门对农业科研的投资强度多数都在0.15%以下,其占农业科研总投资强度的比例没有一个超过30%。印度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在1990年代为0.06%,仅占农业科研总投资强度(0.43%)的14%;马来西亚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在1990年代为0.15%,但也只占农业科研总投资强度(0.73%)的20%;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更低,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强度只在0.02%,占农业科研总投资强度都不到10%(分别为8%和4%)。政府在农业科研投资中占绝对主体地位。发达国家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增长迅速,1990年代,政府与非政府投资平分秋色。许多人认为经济发达国家农业科研的投入大部分是由私人企业来承担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原22个国家私人对农业科研投资显示,即使在知识产权和技术市场得到充分发展的发达国家,私人或非政府农业科研的比例也不到农业总投资的一半,农业科研投资至今仍以国家投资为主。我国非政府财政拨款在农业科研总投资中的比重是所有发展中国家最高的,甚至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到1996年,我国农业科研单位的创收收入在农业科研单位总收入中的比重已占到44.7%,加上国际其他私人企业的投资额,非政府财政拨款占农业科研投资的比例在1996年已达到47.7%。这一比例与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原22个发达国家非政府农业科研投资占农业科研总投资的比例(49.6%)只相差2个百分点。
2•农业科技推广投入的对比状况。
无论是工业化国家平均或者低收入国家其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强度(农业技术推广投资/农业国内生产总值)均远高于我国。在国际上,各发达国家由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少,农业生产规模大,且均有较高的科技素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家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国外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的许多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是由私人的行业公司承担,这些投资均未包括在统计范围之内,即使如此,其农业技术推广强度也高于我国。如1980年美国推广强度为0.49,其他低收入国家为0.44,而我国当前只有0.18。1993年美国的推广强度达到了0.81,我国的状况虽有好转,但仍不理想,推广强度只有0.37,不到美国的一半。
3•国外农业科技投入对我国的借鉴。国外许多国家农业科技水平都比较高,并有一些特殊的农业科技投入特征,对我国颇有借鉴意义,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
(1)非政府部门农业科技投资在农业科技投资中所占的份额不断上升,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随着农业企业,尤其是农业大企业、农民组织和农产品协会的发展和壮大,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在增加对农业科技投资的同时,私人在农业科技上的投资数量及所占的份额在过去10多年有明显的增长。农业科技投资主体由国家政府承包逐渐向以国家为主、私人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模式发展。
(2)政府和私人对农业科技投资有明显的分工。私人对农业科技的投资因受农业、农业科技和农产品特性及农业技术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对农业科技的投资有很强的选择性。私人投资的范围极其狭小,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容易受到保护、市场潜力大、产品市场开放程度高、以产前和产后农业技术为主的应用性研究。政府则逐渐加强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知识产权不易得到保护的、技术难以物化的、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的应用基础和应用研究以及农业发展战略和政策的研究。
(3)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的改革。开放、竞争、协作是国外科研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考虑因素。即使像国际农业磋商小组下设的16个国际研究机构,在过去的十年里在研究人员的雇佣上也全面实行了聘任制。大多数的国家,在资金管理上逐渐向基金化管理方向发展,优胜劣汰。
(4)组织体系完善。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并建立起完善高效的组织体系。同时,农业科技推广法律法规健全,推广工作完全在法律的保障下开展。农民组织、合作社或者农协等组织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在农业产业一体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科技咨询、信息咨询产业在发达国家广泛发展,显示出农业科技推广事业的巨大进步和发展。
三、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的对策
由上述分析可知,农业科技投入的多少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资金投入的增长可以大大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提高农民的社会总福利水平。但目前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存在诸多问题,投入机制不合理,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低层次,这对今后我国农业的发展极为不利。下面,在入世后国际市场对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的要求的背景下,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些参考对策。1•入世对我国农业科技投入的要求。从长远看,加入WTO,对于改善我国农业发展的国际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并由此而赢得更多国际市场份额;加快增强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水果、蔬菜和花卉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采取“绿箱政策”强化政府对农业的投入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但从当前看,入世也对我国农业科技投入也提出新的要求,主要表现在:
(1)我国农产品科技含量不高、附加值低,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我国农产品结构落后,表现为“三多三少”:低价初级产品和粗加工产品多,高价深加工产品少;一般大路货多,名特优和高档商品少;传统产品多,创新产品少。入世后,我国受土地资源约束的大宗农产品,如小麦、玉米、大豆、棉花不仅品质不高,而且不具备价格优势。大豆的大量进口和对国产大豆的激烈冲击,是我国农业竞争弱势的集中反映。农产品进口增加,农产品卖难的矛盾将会加剧,农民收入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并会造成新的农村就业压力。因此,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升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具有重要意义。
(2)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弱。美国、加拿大、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达到很高的农业生产率和商品率以后,正依靠先进的现代科学技术,加速推进农产品的优质化、高级化、多样化,形成了新的国际竞争优势。绿色食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我国农业科研水平总体上比先进水平落后10—15年。农业科技体制和机制落后,应变市场的动力和活力不足,加上农业技术应用和推广落后,农业国际竞争力受到严重削弱。
(3)农业科技教育发展缓慢,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是我国最大的基础性传统产业,全国有9亿农民,2861个县,5万多个乡镇,近80多万个村。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农村教育落后,信息化、服务化水平低,有关农业生产管理、技术、标准、市场经营等方面的信息获取困难,农民素质低下。种什么?种多少?怎么种?基本上是靠传统的经验模式,农业生产与市场脱节、服务跟不上的现象非常突出。2•农业科研投入的对策。
为了解决目前农业科研投入存在的问题和应对入世挑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强化财政在农业科研投入的主体地位。首先,目前我国农业科技体制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农业科研投入不足,入世对我国农业提出的要求,也加大了农业科技投入的紧迫性,所以必须按WTO《农业协议》规则,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力度,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绿箱”政策体系,这是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具体地讲,按“绿箱”政策要求,农业科技投入方向主要包括:一是要加强农业共性关键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农业科技基础性工作、农业科技推广的投入力度。二是要大力建设农田水利、农产品仓储、“三农”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信息化等农业基础设施,强化农业技术转化、推广和服务,转移生产成本,增加农业竞争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全面规范农业生产、产品贸易和加工流通。尽快建立和修订国家农业技术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以及相应的管理、认证和监测体系。其次,许多农业科研成果具有公共品性质,会产生外部性,导致市场配置失灵。尽管农业科研投入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但市场无法达到农业科研投资的最佳均衡点。即便在知识产权和农业技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国家,私人或非政府投资的比例也不到农业科研总投资的一半。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规模普遍较小,农民对采用新技术而增加物质投入的能力有限,受传统习惯和惧怕风险的阻碍,对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远没有发达国家的农民高。因此,一般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难以成为农业科研投资的主体,政府财政投入必须占据主体地位。
(2)积极吸引其他投入主体加强对农业科技的投入。首先,完善适合农业科技发展的相应法律体系,以法律明确金融机构、企业与农户等其他投入主体参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与产业化的产权关系,监督产权收益的合理分配,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其次,调整税收制度,吸引民间力量对农业科技投入。通过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农业科技的推广与产业化过程。再次,严格执行农业税收法规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强农民吸收农业科技成果和抵御农业科技成果推广风险的能力。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吸引国外投资。政府应委托专门机构,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条件,增加农业科研机构同国外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科研的机会,积极争取对方的经济资助。
(3)调整农业科技投资结构。农业科技投入结构的不合理,会大大影响投入资金效益的发挥。首先,在农业科研投资的基础科研、应用科研与开发科研的结构中,随着人类生存需要和经济的发展,基础科研显得愈来愈重要,在整个科研投资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1980年代以来,美国等发达国家基础科研的投资在科研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均在10%以上。1985—1994年我国农业基础研究投资在课题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最高为5.4%,最低为0.9%,且大部分年份在3%以下。由于农业基础研究所占的比重过低,致使基础科研储备不足,直接导致应用科研和开发科研的发展缺乏后劲。根据我国农业发展的需要和国情状况,将基础科研经费提高到占总经费支出的7%—8%,应是未来政府投资结构调整的一项目标。其次,从农业部门的行业结构看,我国的农业部门可大体划分为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和渔业四个行业。1979—1994年农业部门四个行业的科研投资在农业科研总投资中所占平均比重来看,种植业所占的比重为66.2%,并且每年都在60%以上,最高为74.8%;畜牧业所占比重为10.1%,林业为14.6%,渔业为9.1%。从未来农业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农业科研投资的行业结构调整,首先应继续保持对种植业投资的主导地位,特别是粮、棉、油等基本生活资料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使其投资比重高于其他行业,是十分必要的。其次,考虑目前畜牧业科研投资比重相对过低,以及世界各国膳食结构中畜牧产品需求增长的趋势,畜牧业科研投资所占的比重应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再次,水产科研面广,涉及产供销,并且海洋渔业科研花费资金较多,近期内我国水产科研投资在农业科研总投资中所占的比重应保持稳定;林业关系到人类的生存环境,特别是历史原因,我国森林破坏严重,森林覆盖率极低,近期内我国农业科研投资中林业所占的比重还应有适当提高。
(4)采取多元化战略,改革农技转化扩散方式,建立新型多元化科技转化、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由政府机构为主转变为政府主导、多种力量并举;由单一技术服务,转变为信息、技术、培训、购销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切实加强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力量,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商品率和贡献率。突出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和关键技术成果产业化,实现重点突破、全面带动。坚持实施大面积推广与建设科技推广示范、产业化示范基地并重发展的原则,为农业科技产业化发展提供典型样板和经验模式,培育具有竞争力的科技先导型企业。立足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兼顾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转化。加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力度,加快形成扩散现代农业技术的网络。
论文摘要 阐述数字农业的概念及其作用,指出数字农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农业信息化水平低、信息化意识及利用信息能力不强、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并对数字农业的建设进行了展望和设想。
在我国2000年的《农业科技发展纲要》中,将数字农业放在农业信息技术的首要位置,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试图谈谈对数字农业的认识、存在的问题和建设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以供参考。
1对数字农业的认识
数字农业(digital agriculture)就是用数字化技术,按人类需要的目标,对农业所涉及的对象和全过程进行数字化和可视化的表达、设计、控制和管理。其本质是把信息技术作为农业生产力要素,将工业可控生产和计算机辅助设计的思想引入农业,通过计算机、地学空间、网络通讯、电子工程技术与农业的融合,在数字水平上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流通、服务以及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进行数字化设计、可视化表达和智能化控制,使农业按照人类的需求目标发展[1]。
有的学者认为[2],数字农业是“数字地球”在农业领域的延伸。正如“数字地球”的概念一样,数字农业这一概念体现了数据和技术的综合集成。数字农业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数字农业,即信息化农业,包括农业要素(生物要素、环境要素、技术要素、社会经济要素等)、农业过程(生产、管理、储运、流通等)的数字化、网络化、自动化以及智能化,形成数字驱动的农业生产管理体系。狭义的数字农业,是以农业空间信息机理为基础的、以“3S”技术为支撑的农业系统空间信息技术体系。
事实上数字农业是一个学术性很强的综合概念。近年来,与数字农业技术体系有关的理论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已经成为主要发达国家发展高新技术农业的侧重点,成为极其活跃的科技创新领域。数字农业是一项集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空间对地观测、数字通讯、环境科学等众多学科理论与技术于一体的现代科学体系,是由理论、技术和工程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庞大系统工程。数字农业是对有关农业资源(植物、动物、土地等)、技术(品种、栽培、病虫害防治、开发利用等)、环境、经济等各类数据的获取、存贮、处理、分析、查询、预测与决策支持系统的总称。数字农业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高级阶段,是农业信息化的必由之路;农业信息化、智能化、精确化与数字化将是信息技术在农业中应用的结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保障我国的食物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于推动农业科技的发展,创造条件进行一次新的技术革命,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促使粗放生产向集约化经营转变。可以预言,数字农业及其相关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推广应用,必将成为新世纪农业科技革命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必将推动农业向高产、优质、高效及可持续方向发展,在带动广大农民致富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3]。
2存在的问题
2.1农业信息化水平较低
收集信息、处理信息、传播信息的软硬件设备与网络体系不健全;已开发的大量农业经济信息系统、农作物病虫害数据库、作物品种资源管理数据库系统、农业土壤系统分类数据库系统等大多不涉及空间维度,难以适应当前对空间数据信息的需求;对于来源多种多样、格式也不尽相同的各种数据的实时性、地域性、综合性处理还需作出很多努力。
2.2农业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不强
一方面,许多基层农技人员和广大农业从业者,知识老化,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利用现代技术,收集、处理、利用农业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不强;另一方面,农业信息加工处理的技术人员缺乏,当前,就连最基本的能够及时、准确地提供农产品供需信息,对网络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市场形势,回复网络用户的电子邮件,解答疑问等方面的人才也不多,更谈不上能够满足数字农业发展对于人才的需求。
2.3农业信息化效益不明显
数字农业还刚刚起步,在国内总体上尚处于探索阶段,实用性、普遍性的技术应用还很少,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还没有很好地显现出来。
2.4农业信息数据的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地理信息系统(GIS)以及其他农业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完成某种分析工作所要求的各种农业数据往往格式与结构不同,而且往往掌握在不同的管理部门或研究机构中。因此,未来建立在网络上的农业地理信息系统要具备获取和分析分布式存储数据的能力,也就是说我们要使所谓的WebGIS能够协同处理来自不同组织和机构的农业数据[2]。
3建设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台州在数字网络建设、原始数字化数据积累、数字化信息采集及其处理等
方面的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起动发展数字农业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借鉴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4,5],提出建设台州数字农业的基本设想,就是要在台州已有农业信息化建设成果基础上,建立可视化的台州农业地理信息系统,构建直观形象的农业信息管理与辅助决策视频体系,实现农业信息的现代化综合管理、分析、共享和,彻底改造台州传统的农业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台州农业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3.1整合已有的农业信息
在国家、省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以各级农业部门为依托,建设中央一省一市县信息骨干网络系统,形成一个功能完善、性能优良的农业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并与其他网络互联,成为一个全方位的农业资源和经济信息网络系统。
3.2信息表达要直观、形象,并要实现信息系统的联网
把市内的地形、地貌、交通、村镇、行政区划等基础地理信息以及耕地分布、土壤类型、种植结构、水肥状况、农作物生长发育、气象、病虫害、农民知识、乡镇企业、农业法律法规等各种农业信息以图形图像等直观形象的可视化电子地图与相关信息的形式在投影视频系统上进行显示和表达,随着数字农业的发展,逐步做到与省级、国家级类似的信息系统进行交互式查询等。
3.3强化对科研、管理等的服务工作
通过对基础地理信息和农业专题信息的空间分析、网络分析和追踪分析等,实现农业科研、管理和决策人员在全市三维农业电子模型上,对农业生产中的现象、过程进行模拟,高效、直观、形象地为农业工作的规划、设计、建设、经营、管理、服务、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4参考文献
[1] 蒋建科.“数字农业”带动农业现代化[J].农资科技,2003(5):41.
[2] 薛领,雪燕.数字农业与我国农业空间信息网格(Grid)技术的发展[J].农业网络信息,2004(4):4-7.
[3] 曹宏鑫,王家利,郑宏伟.发展“数字农业”推动农村信息化[J].农业网络信息,2004(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