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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辩证法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政治哲学辩证法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1篇

一、中国哲学的和谐辩证法思想

中国哲学以“和”这个范畴,表达的事物发展过程中既对立、又统一的基本状态,被称之为“和谐辩证法”。“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裨同,今乃弃矣。”意思是在对立和差异中寻求统一,才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原则;没有差别和斗争的同一,则不能使事物正常发展。结合许多不同的东西在一起而使他们达到统一,就叫“和”,所以能使事物成长起来、丰盛起来,而产生出新的东西。假如一定要使相同的事物组合堆砌起来,就是同,事物的正常发展就不存在了。

二、“和”的特征

(一)“和”首先标志着事物之间的区别和差异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人与人之间要保持正常的关系(君子关系),就是意见看法有所区别,互相指出对方的缺点,才有利于共同进步和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如果在什么事情上意见都完全一致,那就是“臭味相投”或者谄媚取悦,这种关系就是不正常的了。“和”的前提就是事物之间的区别、差异,没有区别和差异,就没有相互作用的动力,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就失去了正常的状态,事物本身就不存在了。

(二)“和”反映了事物发展由对立到统一的过程

“以他平他之谓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和”是事物正常发展的整体过程。这个发展过程,一方面是不同事物、事物内部不同因素相互连接而变化出新的事物;同时,作为不同事物和事物的不同因素,能够在一起而发生变化,是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其对立和斗争是在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前提下展开的。

(三)“和”的价值取向是和谐一致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和”所表达的事物发展的过程,最终的取向是和谐一致,而不是区别、差异。“和五味以调口,刚四肢以卫体,和六律以聪耳”,是说五味调和是为了产生可口的食物,锻炼刚健的四肢是为了造成身体的健康,不同音律的协调是为了形成悦耳的乐曲。“和”表达的事物发展过程,并不突出对立斗争,其落脚点在于追求一种和谐美满的结果;不仅仅在于揭示事物发展的本来面目,更是被赋予了人类追求和谐一致(而非斗争冲突)的价值学意义。

三、和谐辩证法思想在中学哲学教育中的价值

和谐辩证法追求和谐统一的价值取向,与西方文化强调个体、差异的价值取向截然不同。“和”所代表的价值观,对于中学哲学教育的改革,对于学生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态度化解、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培养等,都有重要价值。

(一)与中学哲学教材中的矛盾辩证法互为补充

中学哲学教材讲的辩证发展观,用“矛盾”范畴,解释了事物发展的动力、过程和源泉。但是“矛盾”很容易被仅仅看作对立、差异、斗争的代名词,而忽视了矛盾关系中的统一、和谐、一致,造成价值观上的误导。学生受此思维模式影响,容易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简单地看成对立和斗争的关系,忽视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还有合作、和谐与和睦。因此,这样的哲学教育在价值观上存在缺憾。

和谐辩证法所表达的辩证发展观,既包含对立、斗争、差异,又包含统一、和谐、一致,而且总的价值取向是和谐一致。这既能体现哲学的辩证发展观,又体现了人类所向往的人与自然的和睦相处、人类世界的和平安宁的价值取向。因此,把和谐辩证法引入哲学教育,是对矛盾辩证法的有益补充。

(二)为中学哲学教育融入名族化的成份

现行中学哲学教材中讲述的哲学源于西方,它在思维模式、价值取向上,与中国本土文化有所差异,与民族文化的的血液传承有所疏离。哲学在中国传播了一个世纪,但很难说融入了普通民众的心理。这恐怕就是学生难以从内心亲近哲学、总觉得哲学“面面目可憎”的原因了。

转贴于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可以找到许多能使哲学在本土文化扎根的诸如和谐辩证法之类的“营养基”,如“易变”、“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等,可以作为向中学生阐释哲学的、符合民族文化心理的绝好凭借。既使民族文化的瑰宝被赋予现代意义,也使中学哲学教育与民族文化融为一体,从而增强中学生对哲学的亲近感、认同感。

(三)化解学生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态度

当今的中学生受西方工具主义、行为主义、操作主要鼓噪下产生的表面化生活方式的影响,缺乏一种安身立命的的平和心态。在荣誉与挫折面前容易大起大落;在理想转化为现实的道路上,不愿做踏踏实实的奋斗;在是与非之间不能形成选择的可控心理机制。表现出来就是“要么破罐破摔、要么轰轰烈烈”的极端主义人生态度。和谐辩证法思想正包含着人生和谐的丰富智慧之思,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焉”,“极高明而道中庸”等。这些智慧之辩,都沁透着“伟大寓于平凡、理想寓于现实”的“和谐主义”精神,对今天的年轻人的安身立命来说,不失为一种绝佳引导。

(四)培养学生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

人生品性的的丰腴和完美,有赖于中正和谐的知识、阅历对其进行柔化。和谐辩证法所追求的和谐完美的价值取向,弥补了矛盾辩证法的价值学缺憾,暗示出为人处事的另一种价值选择——中正、和谐与完美,而非斗争、分歧与残缺。“他以暴、我以仁”,“他以诈、我以信”的人生操守,“执其两端而用中”的人生信条,都是和谐辩证法的生动体现。若能在中学哲学教学中予以贯穿,必能熏陶化育学生中正和谐的人生品性,对学生未来个人幸福、社会的整体安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益气扶正法; 脓毒症; 治疗效果; 血清核因子-κB; 炎症反应

【Abstract】 Objective:To observe the effect of Yiqi Fuzheng method on the changes of serum nuclear factor-kappa B activity in patients with sepsis.Method:Sixty patients with sepsis diagnosed in our hospital were divided into control group and observation group from November 2014 to July 2016 according to different treatment regimen,30 cases in each group. The control group was given conventional medical therapy,the observation group received combination Yiqi Fuzheng method.Before and after treatment,the levels of serum IL-6,IL-10,TNF-α,PCT and WBC of two groups were measured by ELISA.The clinical effect and serum nuclear factor-κB activity of the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Result:After treatment 7 days,the clinical efficacy rate of observation group was 93.3% obviously higher than control group(P0.05).After treatment 7 days,the levels of IL-6,TNF-α,NF-κB and CRP of observation group were obviously lower than control group,the levels of IL-10 in observation group were higher than control group,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

【Key words】 Yiqi Fuzheng method; Sepsis; Therapeutic effect; Serum nuclear factor-κB; Inflammatory response

First-author’s address:Guangzhou Zengcheng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Guangzhou 511300,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7.01.019

脓毒症是由感染因素引起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患者发病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会引起机体器官功能障碍,严重者甚至引起循环衰竭。数据报道显示,全国每年有2000~3000万尿毒症患者,并以每年8%~15%速度增长,严重影响患者健康[1]。相关研究显示,脓毒症与炎症反应关系密切,它是机体自身对感染产生的一种免疫应答[2]。正常人体对感染的反应首先是识别感染并控制其扩散,从而进一步限制炎症反应[3]。但是,炎症反应发生的同时会伴有炎症因子的释放,是引起脓毒症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临床上制定合理的炎症反应调理方法,选择合适的药物对改善患者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益夥稣法在部分脓毒症患者中得到应用,且效果理想[4]。为了探讨益气扶正法在脓毒症患者中的治疗效果及对血清核因子-κB活性变化的影响,选取2014年11月-2016年7月本院诊治的脓毒症患者60例,现报道如下。

1 Y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1月-2016年7月本院诊治的脓毒症患者60例,根据治疗方案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30例。对照组男16例,女14例;年龄49~76岁,平均(66.0±15.7)岁;APACHEⅡ评分13~24分,平均(19.0±6.3)分;

17例肺部感染,5例腹部感染,5例血液感染,

2例泌尿道感染,1例其他。观察组男18例,女12例;年龄50~77岁,平均(65.8±14.9)岁;APACHEⅡ评分14~23分,平均(18.9±6.1)分;15例肺部感染,6例腹部感染,6例血液感染,1例泌尿道感染,2例其他。入选患者均符合2001年华盛顿“国际脓毒症定义会议”推荐的标准,参考国内2007年脓毒症的定义、诊断标准、中医症候诊断要点及说明的草案[5]。本次临床诊断试验均经患者、家属同意,试验通过医院伦理学委员会批准。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治疗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西药治疗方法:参考《2004年国际严重脓毒症和脓毒症休克管理指南》对患者进行治疗,结合患者临床表现加强氧供、合理氧疗、纠正低血氧症,必要时给予患者通气治疗,给予患者血管活性药物及抗感染治疗[6]。观察组联合益气扶正法治疗方法:(1)气阴两虚:静脉滴注50 mL参麦注射液混合250 mL浓度为5%葡萄糖注射液,1次/d,连续使用7 d。将15 g西洋参炖服,2次/d,200 mL/次,连续使用7 d。(2)气虚阳脱:静脉滴注50 mL参附注射液混合250 mL浓度为5%葡萄糖注射液,1次/d,连续使用7 d。将15 g红参炖服,2次/d,200 mL/次,连续使用7 d。

1.2.2 检测方法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7 d采集血标本,离心10 min,速度3000 r/min。采用ELISA试剂盒检测血清IL-6、IL-10、TNF-α、PCT及WBC水平,相关操作步骤必须严格遵循试剂盒及仪器操作进行[7]。

1.3 疗效评定标准 参考《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对患者疗效进行评定[8],显效:症状消失,积分改善90.0%以上;好转:症状得到改善,积分改善在30.0%~70.0%;无效:症状变化不明显或病情加重。总疗效=显效+好转。

1.4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连续治疗7 d临床疗效率,治疗前后7 d血清IL-6、IL-10、TNF-α、NF-κB及CRP水平。

1.5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18.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P

2 结果

2.1 两组连续治疗7 d临床疗效率比较 连续治疗7 d,观察组临床疗效率为93.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7%,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字2=6.48,P

2.2 两组治疗前后7 d血清各指标的水平比较 两组治疗前血清各指标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7 d后血清IL-6、TNF-α、NF-κB及CRP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IL-10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脓毒症是临床上常见的疾病,为引起危重患者死亡的主要原因,患者发病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会给患者及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脓毒症病理过程中,促进炎症、抗炎反应、凝血纤溶反应及免疫系统的进一步激活和抑制等能形成一个相对复杂的网络系统,该系统中不同的因子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导致疾病进一步加剧[9-10]。

细胞因子从大的角度来说可以分为促炎细胞因子和抗炎细胞因子,并且患者发病过程中多与炎症级联反应有关,并且在促炎和抗炎反应中相互交替、制约。从中医角度来说[11-12]:脓毒症是一个正邪斗争的消长盛衰过程,治疗时主要以扶助正气、祛除邪气为主。近年来,益气扶正法在脓毒症患者中得到应用,且效果理想。本研究中,治疗7 d后观察组临床疗效率为93.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7%(P

综上所述,与常规西药治疗相比,脓毒症患者联合益气扶正法治疗效果更理想,能改善血清核因子-κB活性,抑制过度炎症反应,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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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3篇

    尽管对马克思的体系辩证法存在不同看法,但是,新辩证法学派对马克思的体系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形成了比较一致的看法,可概括为如下四个方面:(1)体系辩证法的叙事方法并不是纯粹的逻辑方法,具有自身的物质基础与历史前提;(2)体系辩证法强调表达方法与研究对象的不可分离性,为了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不能把研究对象各种要素孤立起来进行叙述;(3)在阐释研究对象时,概念的展开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4)从简单到复杂的概念展开过程中,简单与复杂的关系是互为前提的辩证关系。①新辩证法学派对马克思视域中辩证法的解读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列宁曾经说:不钻研和不理解黑格尔的全部逻辑学,就不能完全理解马克思的《资本论》,特别是它的第一章,这也是肯定马克思体系辩证法的比较早的重要论断。《资本论》的展开遵循了从抽象到具体的体系逻辑。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哲学逻辑是从特殊到一般,他本人的辩证法逻辑是强调从一般到具体,拒绝抽象的普遍性,坚持构建多重规定的具体实在性。马克思晚年放下《资本论》的写作,研究东方社会,也是为了把握东方社会形态的具体性,寻找其具体的发展规律,而不是普遍规律。马克思反复告诫人们,不要轻易宣布掌握了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在《资本论》写作期间,马克思的研究工作的重心从理论发现转向理论表达,致力于探索建构理论体系的方法,反复思考如何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以恰当完美的方式表达出来,如何把实际的历史运动理论化。这时,马克思又重新研读《逻辑学》,并且在辩证法的理解上获得新的突破,通过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从抽象上升为具体,把历史的矛盾运动翻译为概念的矛盾运动,刻画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新辩证法学派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与马克思《资本论》的双重解读,重构马克思视域中的体系辩证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但是,新辩证法学派的解释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简单化了,奥尔曼对此做过严厉批评,认为体系辩证法学派想把还原为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但是缺失了马克思辩证法思想中高瞻远瞩的批判维度与革命维度,由于这些缺失,“这种科学就不能被充分理解”②。二是新辩证法学派把历史辩证法从马克思的视域中排除出去,把体系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对立起来,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起来,断言历史辩证法属于恩格思视域中的辩证法,这是他们的又一重要缺陷。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辩证法的理解是一致的,都认为辩证法是科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区别是,恩格斯从本体论上阐释辩证法,马克思是从认识论上阐释辩证法③。三是把马克思的辩证法黑格尔化了,对体系辩证法解释的黑格尔味道太浓厚。尽管他们对《资本论》的建构方法提出诸多新见解,但是对辩证法的性质的解释存在一些误区,特别是过于注重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联系,模糊了马克思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马克思建构体系的方法和黑格尔的体系方法具有本质区别,虽然双方的体系都是通过概念的矛盾运动来展开,但是哲学基础不同。马克思曾说过:“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④四是新辩证法学派某些成员误读马克思,把体系辩证法建构逻辑描绘成“先验构造”方法,这不符合马克思的立场。马克思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对“先验构造”提出了严厉批判,这些批判抓住了黑格尔体系辩证法的要害。对马克思来说,体系辩证法的表达方法,不是把已有的辩证逻辑应用于研究领域,而是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严格缜密的研究,探索对象与概念之间的内在联系,辨析其中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关注的对象是生产方式的生成与结构,通过严密的概念运动方式,再现生产方式再生产的决定性要素与最基本的运动逻辑。

    历史辩证法的解释新辩证法学派对辩证法的解释

    自然受到历史辩证法学派的批评,他们认为,体系学派把马克思的辩证法简单化了,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解释方法,还具有其阐释历史的维度。历史学派的学者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历史辩证法的目标就是在迷雾重重、蜿蜒曲折的历史进程中,通过辩证理性揭示历史内在的发展逻辑。①那么,什么是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英美左翼学者对此问题展开新的探索。詹姆逊对历史辩证法进行了长期思考,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理解历史变迁与时代变化的历史理论,历史辩证法就是对历史必然性的思考,思考历史必然性之中的偶然性、极限性、最终不可调和的矛盾性,以及未来的不可能性。詹姆逊强调,对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辩证运动的总体性把握,就是历史辩证法的根本内容。詹姆逊对辩证法的看法深受卢卡奇的影响,他发展了卢卡奇“如果抛弃或者抹杀辩证法,历史就变得无法理解了”②的观点,认为辩证法是理解历史发展变化的钥匙。历史辩证法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性与对抗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历史辩证法是从历史偶然性中寻找历史必然性的方法,这些方法是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继承过来的。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把黑格尔哲学中的历史向度推到了“它的逻辑顶点”,马克思把一切社会现象彻底地转化为历史问题,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具体揭示了历史发展的真正基础,“并使之全面开花结果”。批判实在论的重要成员约瑟夫也认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是揭示社会构成、结构转化、发展机制和内在规律的理论。然而,约瑟夫不同意卢卡奇关于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解释。他认为,历史辩证法不是主体辩证法,也不是主体和客体统一的辩证法,而是关于实在的辩证法。批判实在论明确拒绝把哲学化的倾向,他们批评卢卡奇、葛兰西等实践学派的者把看作哲学或世界观,而不是关于资本主义的科学。对批判实在论来说,哲学不等于科学,是科学不是哲学,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历史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体”。批判实在论指出,实践学派的理论家把看作是主体(工人阶级)的理论表达,而不是客观(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知识,结果是作为科学的遭到拒绝,以便迎合作为哲学的。③奥尔曼不赞同批判实在论学派对辩证法历史维度的解释。他认为,把还原为社会科学,把革命性与科学性对立起来,缺失了对马克思的历史双向抽象过程的解释。奥尔曼把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看作是“哲学舞蹈”,马克思对历史的研究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历史辩证法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内在关系哲学是理解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哲学基础。奥尔曼指出,马克思对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并不是按照手推磨、蒸汽机的发展顺序进行研究,而是应用“前提与结果”的双向辩证运动考察历史进程,“具体来说,前提和结果是一种双重运动,处于相互作用中的过程不断发展着,既成为结果,又成为对方结果的制造者”④。奥尔曼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概括来自马克思的如下论述:“社会生存过程的任何前提同时也是它的结果,而它的任何结果同时又表现为前提。因此,生产过程借以运动的一切生产关系既是它的条件,同时也是它的产物。”①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指向历史变迁中的必然性方面,马克思强调人类创造了历史,但是人类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是在人类自己不能选择的条件下创造历史。英国学者莫瑞概括了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他认为,历史辩证法是一个复杂而又非常难以理解的概念,但是他相信,可以根据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把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图绘出来。莫瑞把历史变迁必然性区分为五个方面:(1)从一种生产方式到另一种生存方式的转换;(2)特定社会形态与特定生产方式的结合机制;(3)伴随着主导性社会形态(生产方式)走向成熟,新的必然性形式的产生;(4)对某一生产方式的破坏以及推动其解体的矛盾趋势;(5)围绕特定的生产方式的社会斗争,斗争的主体由拥护与反对这一生产方式的群体构成。②从总体上看,尽管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理解存在差异与分歧,但是历史辩证法学派的主要立场基本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是关于历史必然性的辩证法,是研究生产方式矛盾运动规律的辩证法,这些观点也基本符合马克思的构想。马克思一直坚持生产方式的概念是理解历史发展的钥匙,生产方式的发展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与精神生活。笔者认为,对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解释,阿尔都塞的观点值得重视:“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历史的科学,我们可以更具体把其定义为生产方式的科学,生产方式的具体结构,生产方式构造,生产方式的功能,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外一种生产方式的转换方式。《资本论》就是表达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理论。”③阿尔都塞指出,辩证法反映事物的转化规律、现实过程的发展规律(包括自然过程,社会过程和知识过程)。根据阿尔都塞的观点,历史辩证法就是研究生产方式的发展规律与转化规律的学说,是研究关于建立在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基础之上的社会形态有机总体性的科学。综上所述,马克思视域中的历史辩证法,就是分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推动历史深层逻辑展开的方法,其理论任务是阐释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与本质,历史规律就是历史的必然性。历史必然性包括生产方式更迭的必然性;特定社会形态与特定生产方式联系的必然性;新的生产方式诞生的必然性;生产方式矛盾性引起的社会冲突与对抗的必然性和旧的生产方式解体的必然性。总之,强调对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及其辩证运动的总体性把握是历史辩证法的根本内容。

    自由辩证法的解释

    对马克思自由辩证法的系统研究始于如下问题:历史辩证法强调必然性是否排除了人对自由的追求?自由与必然的矛盾如何解决?必然王国与自由王国的关系是怎样?对辩证法自由维度的思考始于黑格尔,黑格尔应用辩证法思考必然与自由之间的矛盾关系,认为推崇必然性不会压制自由,必然性是自由产生的条件,必然与自由虽然相互冲突、自相矛盾,但是离开必然性自由就变得不可理解。叶秀山认为,“康德赋予‘辩证法’以‘必然’(但消极)的意义,黑格尔赋予辩证法以自由(但积极)的意义”④。这一观点非常准确,因为黑格尔确实解决了自由与必然的内在统一性问题。黑格尔认为:“必然性的真理就是自由,实体的真理就是概念。”⑤马克思把这一观点进一步发展为,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与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因此,塞耶斯在其新着《马克思与异化》(2011)中指出:“对马克思来说,包括黑格尔,劳动不仅仅是满足物质需要的一种手段,同时也是人类自我发展与自我实现的基本组成部分。”⑥当劳动成为人类生命的第一需要时,劳动就不再是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人实现自由的途径①,这就涉及马克思自由辩证法思想的当代重构。巴斯卡认为,马克思的“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是自由的最高形态,实现这一自由的途径是把马克思的去异化辩证法拓展为解放的辩证法,解放辩证法的目标就是清除“主人与奴隶”的总体性关系。巴斯卡认为,解放就是摆脱受压迫状态,解放的目标是普遍的人类解放,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与压迫;富足与安康(free-domaswellbeing)是自由的基础,其目的是满足人充分发展的需要,这是自由与解放的价值取向;通过充分满足人自我实现的各种需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flourishing),最终达到普遍的人类自由发展(universalhumanflourishing)。②这是自由的最高层次,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王国,是一个真正实现了自由的美好社会。自由的实现必须通过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4篇

文献标识码:A

当全球化成为世界性潮流的时候,学术话语也几乎被捏造成权力话语。在这一背景下,姜耕玉先生的《艺术辩证法――中国艺术智慧形式》(简称《艺术辩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月再版),以考据与论理相结合的研究方式来彰显艺术哲学的民族性,显然具有特别重要的价值。窥一斑可见全豹。通过对该著民族性问题的透析,或许可以获得世界哲学话语的真实意义。

一、对于现代民主国家来说,民族性就是世界性,而且是颠覆权力话语的世界性。

在现代资本主义走向终结的年代,每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和艺术都经历了历史的挑战与选择。然而,当“全球化”带着以“权力”为内涵走上学术研究舞台的时候,“民族性”则面临着一种新的危机。那些富有伟大艺术宝藏和文化历史的民族,将以经济技术的落后。而被视为“世界历史”的“最后之人”。“全球化”可以凭借经济、技术的暂时领先和自由主义的漂亮旗帜,数落伊士兰文明和儒家思想,并使之成为西方政治秩序的先声策略。因此,彰显伟大民族艺术哲学的民主性,即是证明艺术哲学民族性的伟大传统与世界意义,也同时是对学术研究与政治霸权的强有力的颠覆。在《艺术辩证法>的世界里,我们可以感受到一种真正的学理研究,一种真正的自由、民主与文明的学术精神。

《艺术辩证法》以一个民族――中华民族艺术学的深厚底蕴和思想资源为依据,以平等对话与比较研究的方式探究艺术哲学的辩证内涵与自由秩序,以纯粹的学术品质展示出艺术辩正法的民族性的世界意义。该著体大思精,在宏大的学术含量中展示出中华民族艺术辩证法的个性及其与西方艺术哲学相互融通的学术品质。作为艺术学中辩证统一的哲学范畴来说,常常是越是具有民族性的东西,就越具有世界性。比如,“一”与“多”、“文”与“质”之类体现艺术总体品质的哲学范畴,相对并存的哲学话语,易于体现出民族性与世界性相互融通的品性。对于中国和西方艺术来说,“一”都表示“整体”、“存在”和本质的意义。中国文论中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乘一总万”,“一乃文之真宰”,“万取一收”,“以小见大”,“化一而成氤氲”,“大浑而为一”;“以至一艺一术,必极圆而后登峰造极”。“妙悟圆觉”。“一落笔圆,通首皆圆”,“触物圆览”,“返虚入浑”等。《艺术辩证法》第五章、第六章中深入阐述了中国艺术创造的“一”论与“三圆”论,并达成与西方美学的“一”既作为个体又作为个体构成的整体的吻合,具有现代艺术创造的普遍意义。可见,在中国的艺术辩证法的哲学范畴中,是通过艺术本质与内在广阔的思想空间体现出民族性的东西,常常越是具有普遍意义。艺术辩证法以其自身的民族性体现出真正的世界性。

二、对于现代艺术哲学来说,民族性就是现代性,而且是超越了工具理性限制的现代性。人们批判民族性,常常把它和传统性联系在一起,事实上这是一种误判。这是因为,即便是传统性也不断地派生出现代性,而且对于艺术哲学来说,民族性其实就是现代性的确证。不仅如此,我们所说的现代性还不是劣迹斑斑的作为现状的恶果的形态的现代性,而是作为近代思想家原初设计的富有理想和活力的,以科学、民主、自由为目标的现代性,而不是伴随着工具理性和霸权意识形态的暴力的现代性。现代性应当成为面向未来的追求权力平等和个性自由的哲学话语。《艺术辩证法》正是以此为根基,展示出民族性的审美意识形态。

了解中国艺术创作与哲学理论的人,都会倾情于中国艺术“虚实相生”、“形神合一”的所展示出来的独特的民主品质。中国艺术讲究虚拟、空灵,而且空胜于有,虚胜于实。这是因为“空本难图,神无可绘,真景逼而神境生”,是所谓“虚实相生”。西方艺术也讲“虚”与“幻”。朗格说,绘画艺术创造的幻象是一种虚构的景致,是一种感性空间。阿恩海姆则认为,“人的眼睛倾向于把任何一个刺激式样看成已积压条件所允许达到的简单的形状”,“当某体艺术品被誉为具有简化性时,人们总是指这种作品把丰富的意义和多样化的形式组织在一个统一结构中”。显然,西方艺术的“虚”是基于人的视觉心理功能的艺术构造,注重的是心理感觉;中国艺术则不然,“虚”与“实”共同创造艺术的生命。马远的《寒江独钓图》正是以虚拟相生来构筑水天的寥廓苍茫,进而显现出艺术主体清冷孤独的心境、清峻高洁的胸怀和坚强独特的生命力。中国艺术的“虚”与“实”,更强调整体的观照方式,更强调心灵的感悟和生命的创造。

“形神论”也是一种富有民族特性的哲学话语。中国艺术的形神论强调“神制形从”、“以形学神”和“形神合一”。无论是“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还是“观文者披文以入情”,都必须体现这一美学原则。用王夫之话说就是:“两间生物之妙,正以形神合一,得神于形,而形无外神者。”西方艺术的“形神论”则不然。西方也曾有人强调形神合一,甚至重视精神而轻视形式。别林斯基说:“在一部艺术作品中,思想必须具体地和形式融合在一起,就是说,必须和它构成一体,消逝、消失在它里面,整个儿渗透在它里面。”康定斯基还认为,对于艺术作品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形式问题,无论是物象还是抽象的形式,而是内容,或者说是精神或内在的音响。西方的“神”与中国的“神”是不太一样的。西方重静态的客观存在,而中国则重视心灵的创造力。

事实上,“形”在西方艺术史上始终对于“神”具有优先权。早在古希腊时代,体积、数与比例就在艺术创造中具有显赫的位置。十八世纪德国,席勒则在《美育书简》中认为,形式是活性的,甚至可以包括形象。到了现代西方,无论是结构主义、欧美新批评,还是俄国形式主义,都格外凸显结构、语言等形式要素对于精神和思想的意义。它们或者主张结构大于形式,或者认为形式可以把观念吸取在自身之中。或者在艺术的创新理论中追求语言的“陌生化”。相对于中国乃至东方艺术而言,西方艺术哲学中的“形神论”也有它自身的民族性和地域性。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品性,人类艺术哲学才能拥有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资源。《艺术辩证法》正是以纯粹的考据占有力的论述中,展示人类艺术哲学的思想资源的。

波德莱尔说得好,所有民族都有其自身的美,所以可以断言我们也必然具有我们自身的美。事实上,正是由于这些艺术的民族性,它们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它们的一切特殊的情形、一切多样的状态中,才能真正闪耀着慰藉人类心灵的哲学之光。

三、对于现代人类来说,民族性是优越于世界主义且与之相对并存的哲学话语。

政治哲学辩证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知性抽象力;理性抽象力;具体普遍性;叙述方法;资本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6?0006?04

在有关《资本论》的研究方法中,马克思提到,分析经济形式,必须运用抽象力的研究方法。那么,如何理解抽象力呢?抽象力是知性抽象力还是理性抽象力?抽象力所达到的是抽象的普遍性还是具体的普遍性?马克思所说的抽象力一定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理性抽象力,它所达到的是具体的普遍性。但问题在于,马克思的抽象力只是简单地照搬黑格尔的辩证法吗?肯定不是的,那么,它是什么呢?

一、抽象力与具体普遍性

提到“抽象力”,很容易让人对此概念模糊不清,要梳理此概念,就必须廓清“抽象力”是什么意义上的“抽象力”,这就需要回到德国古典哲学。在德国古典哲学中,主要有两种理论形态的抽象力,一种是康德式的知性抽象力,一种是黑格尔式的理性抽象力。那么,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抽象力”是康德意义上的知性“抽象力”还是黑格尔意义上的理性“抽象力”呢 ?这是理解“抽象力”问题的关键。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多次提到,他是黑格尔的学生,他要“卖弄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并且说他自己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化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1](121)。这些都表明,马克思的抽象力一定是黑格尔意义上的抽象力,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抽象力呢?

当马克思说抽象力就是辩证的方法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法来理解这句话,首先就是作为方法意义上的辩证法,即把“抽象力”理解为方法,如此一来,“抽象力”就是科学或知识获得的主要方法,这种“抽象力”表现为人的一种思维能力,这就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提到的第一条道路,从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因为,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最后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2](17)“从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是“抽象力”的思维方法,是从具体到思维表象的抽象能力,“抽象力”在这一过程能获得一些规定性,并形成为概念,但这里的概念只是形式上的概念。因为完整的表象是经验,当它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即当它形成概念时,这里的概念只能是经验的一

般,即经验的具体性。这是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所批判的思想客观性的第二种态度,经验主义的态度,“经验主义在分析对象时,便陷于错觉:它以为它是让对象呈现其本来面目,不增减改变任何成分,但事实上,却将对象具体的内容转变成为抽象的了。”[3](113)

形式概念或者说经验一般是知性思维或科学思维的终极目的,康德的先验就是以范畴来规范经验,从而形成现象中的立法原则,所以这里的概念一定是以形式为主,概念的形式赋予了经验的一般。黑格尔非常看重逻辑开端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在开端的抽象中,完成对经验的一般处理,“但是,关于开端问题,近代的仓皇失措,更由于另外一种需要而来,有些人还不认识这种需要,他们独断地以为这是有关本原的证明,或者怀疑地以为这是要找出一种主观的准则,来反对独断的哲学思考;另一些人则又完全否认这种需要,他们突如其来地,从他们的内在天启,从信仰、理智的直观等等开始,想要抛弃方法和逻 辑。”[4](51)逻辑的开端问题直接决定着概念的性质。在科学或知性的抽象中,逻辑的开端以形式概念为载体,以经验一般为目标,以本质指向为归属,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抽象思维能力,并且按照康德所说的“熟巧”训练提升这个能力,即由个别走向一般的能力。但这种抽象力遇到了挑战,即经验世界和理性世界的同一性问题,这是知性抽象力或科学思维所解决不了的。康德在解决此问题的时候显得很无力,或者说,他用划界的方法干脆取消了这个问题。黑格尔则高明得多,他让思维超出了日常表象的范围,从而找到了融合经验世界和理性世界的全新的方法,他提出了一个全新的具体,即理性具体,“理念作为主观和客观的理念的统一,就是理念的概念。――这概念是以理念本身作为对象,对概念说来,理念即是客体”[3](421)。恩格斯也表达了与黑格尔同样的看法,常识曾经是人类最可信赖的知识,但是一旦陷入广阔的研究领域,就会发生惊人的变异。不变异是不行的,因为如果不超出知性的范围,就只能停留在形式概念的层面上,“这种感觉的形式也许可以把握具体的内容,但这种内容却非此种形式所能达到。感觉的形式是达到精神内容的最低形式。精神的内容,上帝本身,只有在思维中,或作为思维时,才有其真理性。在这种意义下,思想不仅仅是单纯的思想,而且是把握永恒和绝对存在的最高方式,严格说来,是唯一方式。”[3](66)

理性抽象力意义上的概念是理性具体的再现,是“一切生命的原则,因而同时也是完全具体的东 西”[3](327)。马克思所说的第二条路,即从抽象规定到具体再现,就是具体普遍性的再现,“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知道我最后又得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后一种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是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2](18)按照黑格尔“主体即实体”的一贯主张,理性是经验世界之全部,因此理性在这里不再是对经验的综合归纳或先验规定,而是以“抽象”的方式行使了“具体”的规定。

二、抽象力与研究方法

马克思在探讨《资本论》辩证方法的时候,提到了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如何理解马克思所说的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呢?如果把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直接理解为作为理性的抽象力所能达到的具体普遍性,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断言说,马克思只不过是照搬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呢?马克思自己否认这一点,他说辩证法在黑格尔的手中神秘化了,是头足倒置的。通过马克思的判断,我们是否又可以判断说,马克思只不过是把黑格尔头足倒置的辩证法颠倒过来了呢?事实是这么简单吗?

关于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马克思自己是这样说的,“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资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只有这些运动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5](22)笔者认为,在马克思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是内在一致的。如果我们为了研究的方便,非要对其进行说明,那么,我们可以这样来说,马克思运用研究方法让内在联系着的范畴自己运动起来,然后运用叙述方法,把这些运动合理的表述出来。不论我们如何看待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二者都离不开抽象力的视域,换言之,不论是研究方法还是叙述方法,都是理性抽象力。研究方法研究的是经抽象后的概念、范畴的具体的普遍性,叙述方法叙述出来的依然是理性抽象力所达到的具体普遍性。奥尔曼在《辩证法的舞蹈》一书中也表达了与此相似的看法,“如果说研究的辩证法是旨在研究被抽象出的要素内部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关系,那么,叙述的辩证法则是马克思向他的读者说明这种关系的方法。”[6](165)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就是抽象力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

在《资本论》的第二版跋中,马克思在谈论完叙述方法和研究方法后,紧接着提出了辩证的方法,“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5](22)马克思的这一说明很重要,因为我们在黑格尔的意义上理解了达到具体普遍性的理性抽象力,貌似马克思把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移植到《资本论》中,但事实上,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辩证法进行了彻底的改造。目前学界达成的共识是“颠倒说”,认为马克思把黑格尔“头足倒立”的辩证法颠倒过来,让辩证法用脚站在地上,可事实是这么简单吗?这是我们在研究方法的意义上理解“抽象力”最为关键的地方。

马克思早在《哲学的贫困》中已经开始着手批判黑格尔的辩证法,他指出“把这个方法运用到政治经济学的范畴上面,就会得出政治经济学和形而上学,换句话说,就会把人所共知的经济范畴翻译成人们不大知道的语言,这种语言使人觉得这些范畴似乎是刚从纯粹理性的头脑中产生的,好像这些范畴仅仅由于辩证运动的作用才互相产生、互相联系、互相交 织。”[7](602)“这个方法”指的就是抽象力的方法,而把这个方法照搬到经济范畴上,只能得出政治经济学和形而上学,“在最后的抽象(因为是抽象,而不是分析)中,一切事物都成为逻辑范畴。”[8](599)马克思说,这是用不着奇怪的事情,因为这是照搬黑格尔逻辑学的必然结果。可马克思的本意远不是这样,《资本论》的副标题“政治经济学批判”就是对此最有力的回击。马克思对此问题很谨慎,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明确提到拉萨尔就是照搬黑格尔的辩证法而无法前进的人,“使他(拉萨尔)遗憾的是,他会看到,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的那种水平,这是一回事,而把一种抽象的、现成的逻辑体系应用于关于这一体系的模糊观念上,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1](122?123)

要防止发生像拉萨尔一样的悲剧,马克思要做的工作就是把黑格尔辩证法中“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发现被神秘外壳裹挟着的合理内核。问题接踵而来了,什么是“合理内核”?合理内核就是“批判的、革命的”,就是把辩证法理解为“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为也是从它的暂时性的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5](22)如何理解作为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的辩证法呢?马克思使用了与黑格尔完全不同的辩证法的理论目的又何在呢?

三、抽象力与资本的秘密

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不仅把黑格尔的辩证法颠倒过来,而且它的根本目的是进行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批判。马克思的“抽象力”不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简单颠倒,它最主要的理论旨趣在于,它要揭示出物与物的关系下掩盖着的人与人的关系,这是辩证法的真义,也是我们之所以把《资本论》理解为哲学著作的原因所在。

当我们说《资本论》是哲学著作时,是由对其“抽象力”的理解来决定的。当把“抽象力”理解为知性抽象力的时候,《资本论》只能是一本经济学著作,它所描述的只是作为经验的经济事实,所得出的是经验的一般。但《资本论》中的抽象力一定是理性抽象力,它所达到的是非抽象普遍性的具体普遍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资本论》是一本哲学著作。理性抽象力通过对商品、货币、资本三个核心范畴的抽象,揭示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矛盾,而这种矛盾绝对不是知性抽象力所理解的物与物之间的矛盾,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这是《资本论》作为哲学著作的根本目的,也是理性抽象力的根本工作,“哲学除了把表象转变为思想――当然,更进一步哲学还要把单纯抽象的思想转变成概念――之外,没有别的工作。”[3](70)

《资本论》的起点问题是商品。所以,当马克思用资本主义经验事实描述商品时,不过是为了说明作为经验存在着的商品,但这种经验描述却不能给出商品的概念以及商品的本质规定,马克思自己也说,“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来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神秘性质也不是来源于价值规定的内容”。[5](88)商品的神秘性质不是作为经验一般的商品,如麻布、桌子等,而是商品所具有的具体的普遍性,“抽象力”在此显得尤为重要了,它的工作在于能否借助商品经验一般这一概念探求其内在的规定,即商品自身的自我规定,从而在自我规定中显现出具体的普遍性,即理性具体。那么,作为具体普遍性的商品是什么呢?马克思说,“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5](89)商品是一个奇怪的东西,麻布、桌子只是商品外在的表象,它内在地充满着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它揭示的不是物的秘密,而是人类社会的秘密,这是作为经验一般的商品所触摸不到的东西。物的关系背后隐藏着的人的关系如何显现出来,靠知性抽象力肯定不行,因为任何知性抽象的确实性,必须来自直观性,而物的遮蔽无法使人的关系得到直观,于是理性抽象才成为透过对商品经验一般的考察揭示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秘密的关键手段,“用木头做桌子,木头的形状就改变了。可是桌子还是木头,还是一个普通的可以感觉的物。但是桌子一旦作为商品出现,就转化为一个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 。它不仅用它的脚站在地上,而且在对其他一切商品的关系上用头倒立着,从它的木脑袋里生出比它自动跳舞还奇怪得多的狂想。”[5](88)理性抽象力的魔力在于,它不仅能揭示出作为商品存在着的物,而且最重要的是它能揭示超感觉的物的狂想,这不是靠颠倒黑格尔的辩证法就能做到的,木头用脚站在地上时,它体现的是使用价值,但是当它用头倒立时,它体现的是交换价值。如果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仅仅停留在这里,那么我们可以毫不客气地说,马克思只不过是一个经济学家而已,但是当马克思说,跳舞的狂想、可感觉的超感觉物时,马克思就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

的哲学家,“狂想”“超感觉的物”是物(也可说是商品)的秘密,“经济学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的关系;可是这些关系总是同物结合着,并且作为物出现。”[8](604)“马克思的这部著作(指的是《资本论》)并不是讨论商品本身的,而是讨论商品所导致的市场和资本主义经济中人的行为的……《资本论》不是一部有关物质或物质概念的著作,而是一部论述个人问题的著作。”[9](30)这是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不同之处,也是我们理解理性抽象力的根本。

抽象力的核心不是把头足倒置的辩证法颠倒过来,而是在物的背后寻找人的存在的秘密。“抽象力”谱写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史,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部矛盾,表征了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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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95.

黑格尔. 小逻辑[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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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奥尔曼. 辩证法的舞蹈[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

卡弗. 政治性写作: 后现代视野中的马克思形象[M].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What is “abstract power ”――Based on the Capital

YANG Shujing

(Philosophy department of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24, China)

Abstract: The “Abstract power ”is the most important problem in the Capital. How to catch on it is to relate it to the comprehension of the Capital. The “Abstract power” is not intellectuality but logos. The aim of the “Abstract power” is for concrete universality. The method and the research of the Capital is the expression of the “Abstract power”, The concrete universality reveals the secret of capital, characterizing the self-consciousness of human existence.

Key Words: Karl Marx; Capital; intellectuality abstract power; logos abstract power; concrete universality; research; capital

收稿日期:2013?04?19;修回日期:201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