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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单位:%
年份19901991199219931994199519961997
第三产业28.229.734.744.445.848.550.853.5
第二产业71.870.365.355.653.550.447.944.8
第一产业0.71.11.3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ManselG.Blackford:"TheRiseModernBusinessinGreatBritain,TheUnitedStates,andJapan",TheUniversityofCarolinaPress,1998.
2.杨叔进:《中国:改革、发展与稳定》,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0)》,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
论文摘要:发展民营经济可以着力从以下方面进行,这包括:充分利用各种筹资渠道并积极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健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各项制度。此外,还应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
美国金融业的次贷危机发生后,国内也出现银根紧缩,消费低迷,出口阻滞,投资下降。在此境况下应如何拉动经济发展,笔者试提出如下对策:
1充分利用各种筹资渠道,积极进行融资方式的创新
1.1基础建设:如BOT(建设-经营-移交)、BCT(建设-租赁-转让)、TOT(转让-经营-转让)等。
1.2城镇建设债券和城镇建设投资基金。此种方式同时适合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但采用这种方式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发行需经人民银行及相关机构批准,必须遵循投资自愿的原则,不许以组织决定或行政命令式强行募集,否则构成非法集资;二是投资的项目应有长期稳定的收益,收费不违反现行法律和规定,还款有保证,投资有分红,来去自由,可以在本地市场流通转让;三是应建立由投资者认可的监督机制。募集的资金要专户储存,专项使用,项目的建设和收益情况应定期披露,确保不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
1.3委托贷款。包括企业委托贷款和个人委托贷款两种。在现行法规下,民间借贷被判为“非法”。然而通过银行贷款给另一企业,不但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还可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此种方式下,贷款利率一般受限,银行只做中间人,不承担贷款风险。
1.4按国际通行做法,积极发展一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中小商业银行,如美国有8300家社区性中小商业银行,拥有36803个网点,占据全国75%的市场份额。
1.5通过业务创新,推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对优质中小企业的贷款。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做大商业票据市场。
1.6扩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规模。同时,还应通过再保险和鼓励民间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等方式来减少财政风险。如深圳的中科智担保公司,它给企业提供担保,但同时要求占一部分股份。这种把类似风险投资的机制和担保机制结合起来的方法能比较有效地规避风险。
1.7稳妥发展企业间借贷。如可放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贷款范围,准许中小企业发行短期债券向大企业融资,推广企业和个人委托贷款新业务,发展典当行等。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机制中,非正规金融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在中小企业发展的全过程中发挥作用,而且在企业发展的早期,其重要性往往超过所有其他的融资方式。对此应重新认识,改变以往全盘否定和一味地打击压制政策,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中小企业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促进符合中小企业融资特性的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鼓励个人创业,将个人、家庭和亲戚朋友的银行储蓄转化为投资,也是资金的一大来源。
2健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各项制度
2.1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如湖北应城市推行的企业“安静日”制度,对该市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另外,对一些特殊企业,比如、残疾人、困难职工、港澳台胞创办的企业,还可以实行市直机关领导挂点帮扶,以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2阳光行政,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在涉及重大问题上,不仅在决策过程中要引入科学民主监督机制,而且要做到信息完全无条件免费公开。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许多明明该向利益关系人和公众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却偏偏秘而不宣,而由相关职能部门掌控,往往出现“以权代法、以令代法”的现象。政府各部门制订的收费项目纷繁芜杂,大部分民营企业要应付30多个部门,上缴近50种税费,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不合理收费。阳光行政,就是要杜绝暗箱操作,将政府的权力置于法律、制度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此外,还应将有关信息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建立有公信力的纠纷仲裁机制,并且象山西长治市委书记吕日周那样以工作为突破口,实施媒体联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李昌平认为,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是因为思想也落后,思想落后是最大的负面投资环境,要想让中西部落后地区吸引外资赶超东部,是否可以让温州等沿海发达城市到内地来承包政府。这种政府管理的“高位嫁接”固然会引发不少争议,但也不妨通过试点来取得经验。
2.3发挥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建立一个面向民间投资者和中小企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颁布相关法规,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对市场体系的管理。要制订优惠政策,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民间投资服务机构的发展,如市场营销、法律咨询、投资理财、教育培训、劳务介绍、特许连锁经营等机构。要推动中小企业与教育、科研单位“联姻”,以技术入股、合作开发等形式,走产、学、研联合之路。同时,应强化对民间投资者和中小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培训方面,则应力戒空谈和花架子,严格收费标准,严格审计,尽量少收费或不收费,将其纳入财政专项支出。也可促成大中专院校与企业结对,使企业成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实习工厂,学校成为企业人才的培训基地。
3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管理
当前在以民为本,全面优化环境,推进民间创业的旗帜下,也涌动着一股逆流:社会普遍缺乏诚信。因而应尽快理顺信用管理机制并向纵深推进。具体应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3.1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拒不偿还债务罪”,对有清偿能力,拒不偿还债务的企业和个人追究刑事责任。
3.2加快《逃废金融债务责任追究办法》起草工作。当前逃废金融债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就是逃废金融债务的直接责任人得不到法律应有的惩处。因此,起草《逃废金融债务责任追究办法》,统一逃废金融债务的认定标准,确立国家有关部门的职责,明确逃废金融债务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加大逃废金融债务直接责任人的惩处力度已成为当务之急。
3.3加大执法力度,由司法机关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制裁逃废债务的行为。
3.4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各地企业逃废金融债务势头蔓延,还多少与一些地方法院违法裁决有直接或间接关系。而地方法院违法裁决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特别是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又有密切联系。因此,要加强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建立起既适合中国国情,又能依法公正裁决的司法体制。
3.5建立债务重组制度,增强四大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灵活性。如贷款展期、减免停息、豁免部分债务、允许用经评估的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
3.6在企业破产方面,应改变用破产财产以至抵押财产变卖后安置职工的做法,维护债权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可由破产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或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来支付安置费用,符合条件的也可由当地社保机构发给失业保险金来解决。
3.7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在美国,社会信用由信誉局负责监督,这也是美国市场经济交投活跃的原因之一。而我国,对企业和个人信用的监督还刚刚起步,市场经济秩序还不规范,相关法规和制度还有待建立健全,目前仅有北京、深圳等地成立了地方性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笔者认为,抓好信用监督应当将信用管理职能专门化,要专人负责,加强内部制衡,健全监督机制,并拟定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具体可操作的惩戒办法。在功能设置上,不仅要免费开放检索,还应能在线受理投诉并限时完成回馈。其目标是最终形成涵盖组织(包括企业、事业、政府)和个人两大体系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督与管理数据网络。
关键词:民营经济;问题;对策研究
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民营经济对于中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意义重大。然而民营经济在进一步发展中却面临着来自外部环境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两方面问题,我们必须科学地分析和认识这些问题,以便能够更好地发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找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一、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外部环境方面的问题
1、市场准入标准和利益分配的不平等
就目前的状况而言,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仍然存在若干“”,非公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市场准入门滥上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有些行业早己被某些政府部门及其所属企业所垄断,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非常困难,即使能进入,也有随时被挤出的危险。还有些早就对外资开放的行业,至今也未国内非公有制企业放。另外,有的行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的前置审批环节繁多,准入条件苟刻,繁琐又耗时的行政审批过程只能让民营企业望而叹兴。所以说,相比于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内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进入某些行业的资格、条件和机会方面依然处于不利地位。从政府的利益分配的角度来看,民营企业在资金及相关的利益分配上与国有企业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和政策及相关的利益分配上还是偏向于国有企业,这种利益分配的倾斜必然会影响民营经济的发展根基,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必然会制约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
2、信贷融资方面的问题
在社会市场的实际操作中,很多国家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仍对民营经济设置了重重障碍,不容许民间资本进入某些法律法规支持其进入的领域。挡在民营经济前面这扇看得见、摸得着却进不去的“玻璃门”、“弹簧门”似乎有越来越坚固之势。加上我国资本市场本身起步较晚,在整个国际资本市场中并没有足够的优势,党和政府为了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确保资本市场能够稳健运营,在信贷融资的政策上限制较多,民营企业信贷和融资困难重重。
(二)企业自身经营管理问题
1、企业管理理念落后
长期的实践已表明,企业管理理念也是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最大的瓶颈之一。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至少占到90%以上,而我国的民营企业绝大多数采取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传统的家族理念,使得民营经济采用了家族化的组织形式、用人方式及管理模式。这种家族式的企业管理模式在民营企业成立之初有其合理性,有助于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然而,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家族管理模式将阻碍企业获得规模化生产带来的经济效益,也阻碍了非家族人力资源作用的发挥。现代企业制度的理念就更加难以深入人心,这也就成为是民营企业难以长足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所在。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改革,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和法制环境
1、加强制度变革,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平等而又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形成,需要转变政府市场管理模式,减少对市场的过分干预,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充分履行在市场经济中充当“守夜人”角色的职责;要强化垄断行业的改革,健全和完善垄断行业准入方式、途径、监管等政策,逐步放开部分垄断行业,有效降低垄断行业准入门,让市场成为生产要素流动的重要杠杆,生产要素配置优化,确保民营经济等不同性质的生产主体能够平等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2、加强法制建设,为民营经济创造公平的法制环境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在法律上给予了一定的支持,但是在筹资、投资、社会保障、财产的保护、处罚、赋税、土地使用政策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现在,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与公有制的工业、商业以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联合协作关系。要促进这种公司之间新型的经济关系的发展和完善,我们必须要加强法制的建设,制定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落实相关的优惠规定,进一步明确和保护一切合法的财产权益,为民营经济在促进我国科技进步、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迅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以信用体系为基础,构建民营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
1、构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
目前,社会上普遍对民营企业有不信任的感觉。一方面是民营企业本身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整个社会信用短缺的问题。要解决民营企业信贷上的问题,尤其是中小企业信贷上的问题,构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首先,构建政府信用。人的行为都是由预期支配的,信用是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如果政府的制度和政策是不确定的,民营企业当然难以讲信用。因此,政府取信于民企是民企取信于社会前提。其次,建立以中小企业为服务主体的信用担保机构。可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型信用担保模式,以政府出资为主,吸收企业投资;二是中小企业互助型信用担保模式,由中小企业作为会员自愿组成并出资,以互助方式在会员中进行担保;三是商业信用担保模式,以民营企业投资为主。第三,加强社会信用立法和执法建设。加快信贷征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和保护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失信惩戒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强化执法力度和准度,在经济各项活动中充分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构建起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良好社会信用体系。
2、建立健全民间融资规则和制度,扩大融资渠道
俗话说:“春江水暖鸭先知”。改革开放以来的事实也证明,中国的民营经济是极具发展活力和运行效率的经济组成部分:由于民营经济处于市场经济的最前沿,所以能敏锐地感受到市场的变化并做出反应;由于民营活动不受外界和上级的干扰,所有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决策的迅速性和有效性,由于扎根民间、土生土长,所以对中国的国情和市场的情况更为熟悉;更重要的是,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中产生了 “鱼效应”,民营经济的发展所产生的竞争效应,极大地激发了国有资本和外来资本的运作效率。而且,越是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的领域,其经济的活跃程度和发达程度越高。因此,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的规则和制度,以制度和规则来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于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强化民营企业内涵建设,提升民营经济的核心竞争力
1、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民营企业若要长足壮大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必选之路,所以,我们要鼓励民营企业在经营管理体制上要进行创新,按照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企业自身的特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尊重民营企业出资者意愿的前提下,按照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形成开放多元式产权结构,设计一套由家族成员和职业经理人共同参与的“互信共治”管理模式,并进一步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衡机制,适应企业规模扩大化、资产社会化、股权分散化、管理专业化的要求。变家族式企业为现代化企业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 单位:%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第三产业 28.2 29.7 34.7 44.4 45.8 48.5 50.8 53.5
第二产业 71.8 70.3 65.3 55.6 53.5 50.4 47.9 44.8
第一产业 0.7 1.1 1.3 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 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mansel g.blackford:"the rise modern business in great britain,the united states,and japan",the university of carolina press,1998.
2.杨叔进:《中国:改革、发展与稳定》,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0)》,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
1.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政府规划的缺位。长期以来,很多地区缺乏从区域发展战略高度对民营经济发展所做的专项规划,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仍然局限在会议号召、原则要求、宏观部署等层面。由于政府规划引导的缺位,加之对市场认识的局限性,使得民营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对自己的战略方向和目标并不明确,长期处在什么挣钱就做什么,能挣多少就挣多少的自发状态。也造成了民营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发展,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发展衔接不紧、关联不强的游离状态,没有真正相成分工合理、定位明确、相辅相成、配套协作、协调共进的良性发展局面;二是政策落实的不到位。尽管国家和省已经制定出台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但在执行层面,涉及部门较多,协调难度较大,缺少更加详细和具备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使得政策落实不够及时和到位;三是全社会创业的氛围不够浓厚。从社会人文环境看,宽容失败,尊重成功,鼓励创业的社会理念尚需进一步培育。
2.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民营经济发展所需求的各类服务组织尚不健全,在信用担保、成果转化、智力引进、市场开拓法律服务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企业大量需要的创业辅导培训不够,投资指导不够,缺乏所需的各种政策法规信息以及科技、经济和管理信息,融资服务需要的担保和信誉评估体系基本没有建立起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制约着民营经济的发展。
3.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瓶颈制约严重。融资方面,融资难仍然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由于抵押物相对不足、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融资担保体系还不完善,同时缺乏直接融资的手段,使得大量中小民营企业只能依靠“滚雪球”式的自我积累,或是通过非正式渠道融资。在土地使用方面,随着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土地的供需矛盾尖锐,有限的用地指标更多地向重点项目倾斜,土地供应远远不能满足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在人才方面,突出表现在与民营企业规模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企业家群体明显不足;与产业升级要求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素质技工人才较为稀缺。人才匮乏,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低等问题严重影响民营企业的发展。
4.民营经济自身素质较低。从产业构成看,民营企业大量集中在资源粗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低水平加工业企业多,资源依赖性强,产品附加值少,产业层次相对较低,增长方式粗放,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较高。从管理方式和水平看,亲缘、血缘、地缘的家族制管理仍然在民营企业中占主流,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做强做大。从投资领域看,民营资本大仍然呈现集中投向门槛较低,过度竞争的传统工业领域,重复投资建设,低水平扩张等问题值得关注。此外,还存在有的民营企业经营者素质偏低,过于重视眼前利益,小富即满,人本意识、社会意识、诚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个别甚至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限制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民营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措施
1.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大中小并举、总量扩张与质量提高并重的方针,积极引导民营经济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向有利于区域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①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产业投向引导。引导民营经济适应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在国有经济退出的领域中发挥积极作用;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以及农民脱贫致富结合起来;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开拓海外市场。②引导民营经济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把握好市场定位,通过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科技含量,摆脱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状况。③要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创业引导,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必要的企业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积极引进经营人才、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促进其管理上水平,经营上规模,产品上档次。
2.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①政府应支持建立以包括市场准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共享、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内容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在信息资源开发、政策信息披露、建立信息数据库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并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扶持。②要尽快完善以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评估体系建设。以政府的担保中心为龙头建立多种形式的各类担保机构,允许各类担保机构进行商业化运作,把政府扶持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多途径地缓解民营企业贷款难,降低金融部门的放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