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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安全保障,应急管理,信息系统。
0 前言
公路交通是一个国家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中一个发展和管理的重点之一。发展公路交通是国家经济现代化的必然趋势。随着公路交通的大力发展、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加,尽管修建了大量的交通设施,但是由各种自然因素、技术因素、人为因素造成的紧急与灾害事件的发生频率不断上升,对公路交通的破坏程度不断扩大,公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在对国民经济做出巨大贡献和给人民群众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严重的负效应----公路交通灾害,如日益加剧的交通事故、交通堵塞、环境污染、路面损坏以及高速公路沿线的生态破坏等,它们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和沉重的社会反应,对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和损失。如何有效地预防公路交通灾害的发生,并在灾害发生后,如何通过实施正确及时地防治对策来减轻灾害给人类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课题。
1 国外应急系统发展现状与趋势
国外的应急系统已经有几十年的发展历史,发展很快也比较成熟。发达国家已经不局限于某一行业的应急管理,而是在城市建立一整套涵盖公安、消防、急救、交警、公共事业、民防等政府部门的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在市民遇到意外时,便可以通过城市应急联动系统,享受 应急指挥调动中心提供的各种服务。目前在许多国家,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已经成为城市公共事业建设的标准配置。
据一项统计,在全世界,芝加哥911 响应时间最快,平均为1.2 秒。该中心日均接警量为1.5 万件,2001 年共接警580 万件。也就是说,平均每个市民一年有两次通过911 请求救助。这里的911 系统能够每小时处理3000 个呼叫,使每年的呼叫能力达650 万次。早在1937 年,英国就开始使用号码999,用以报告紧急情况的发生。比利时在1964 年也开始采用999 号码。这种采用单一特服号码,并建立统一的紧急情况响应中心的优势在于,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市民可以迅速及时地得到所需的帮助,从而使生命或财产得以保全。一项由美国总统司法委员会进行的研究表明,快速反应是打击罪犯最为有效的手段。如果消防局对火警的响应时间平均能够缩短一分钟,每年便可减少数百万美元的财产损失。救护车和营救单位响应时间的缩短,可以大大降低心脏病和其他意外伤害事故的死亡率。
世界上的各类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出现了一大批实用的系统成果。尤其是近年来,随着灾害、灾难及突发事件呈现出类型多样、综合、发生频度高、危害面广的新特点,应急指挥系统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有特定功能的应用系统类型,较广泛地应用在公共安全、气象地质、公共卫生等管理领域中,单一的某一行业的应急指挥体系被逐步的整合进整个城市总体经济体系之中,成为一个城市的综合应急联动系统,成为城市危机管理的重要支撑设施。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1.1 专业化
在今天的信息和知识时代,应急管理的资源调度和决策不再仅仅依据指挥人员的直觉和领导的决心,它还离不开专业知识和信息系统支持。不同于传统的“110”等特定目的的通信调度系统和一些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某个角度说,现代的应急联动系统就是要支持“外行领导内行”。显然,这种支持是以通信调度为主要功能的系统所不能承担的。因此,为了避免盲目决策,现代应急管理系统应该能让指挥人员动态获得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管理系统的核心功能应该从基本的通信调度“升级”为更广泛的“信息调度”,成为支持科学决策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支撑平台。只有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对于危机管理的意义,才会从“政治”和“行政”层面,深入到“知识”层面。
1.2 智能化
目前的应急管理系统开发大都基于特定的某种或多种灾害类型,一些大规模的“应急联动系统”,也不过是把不同类型的应急管理系统或信息处理系统按照一定的“预案”,进行需求的组合和系统的集成。这种“面向过去”和“面向已知”的应急管理系统,是很难具有“智能”的――它只是一个机械化的信息展示、指令传输和通信调度的平台,所有的信息流通途径都是在系统设计中或者预案中设定的;一旦出现“边缘性”、“综合性”,甚至从未出现过的应急事件,系统就面临“伤筋动骨”才能满足要求,甚至根本就不能用了。
这就为应急管理系统提出了“智能化”的需求。因为在今天的环境下,我们不可能完全设定未来的危机或突发事件的“类型”,以及它们的信息处理要求。在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普遍存在的前提下,应急管理系统的意义之一,就是要为决策人员提供一个便利的、交互式的操作平台,来迅速、动态地识别事件“类型”,并构造针对特定应急事件的信息处理和调度系统。
“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具有显著的动态性和可重用性。从这个角度来说,构造智能化的应急管理系统,也是我们从宏观上规划和把握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关键。对它研究得越透彻,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集约化”程度和综合效益就可以越高,建设和运营成本也就可以越低。理论上说,一个全面的城市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是整个城市危机管理类信息系统的“终结者”――形成以一个综合型系统带多个专业型系统的局面后,不应再建设新的综合性系统。
1.3 知识化
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信息系统的发展可以分为几个阶段:数据处理阶段;信息处理阶段;知识处理阶段和智能化阶段。
对于有知识处理能力的系统来说,系统所处理的信息,同时也成为回馈系统的“粮食”。系统运行的时间越长,不仅积累的事实性的信息(可供查询参考)越多,而且可以抽象出来的知识也越多。这些知识可以在人工干预下得到验证和积累,并用于下一轮的信息处理之中,成为系统的一部分:它们可以帮助系统找到运行的“捷径”,或是给指挥、决策人员提供更确切、更具指导性的帮助。应急管理系统应该怎样对待这些海量的知识?不外乎三种思路:一,相关的应急管理系统进行功能不断升级,即把这些知识“固化”为系统的一部分,使之下次能程序化地处理类似事件;二,把相关的知识汇编成册,放在系统终端旁边,或是做成可以演示的文档形式,供指挥决策者参考――这样应急管理系统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系统的生命周期会长一些;三,把这些知识进行适当的提炼、整理和重新表达,使之能改进下一次的“人-机”协作,为决策、指挥人员提供更好的帮助,同时也使“预案”进一步丰富。
不难想像,这三种对待知识的不同思路,将导致不同的建设效果。忽视知识管理,将导致知识无法有效传承或利用;僵化地对待知识,则将导致系统建设的不可控和规模的无限扩张;只有建立恰当的知识表达、提取和回馈平台,才能有效应付“信息爆炸”或“知识爆炸”,解决应急管理系统的“程序性”和“智能性”的矛盾,防止“预案”或“辅助决策”功能的游离,实现“以小变应万变”;同时也保证系统有一个较长的生命周期。
其实,每天都有有价值的信息产生。这些信息如果不进入应急管理系统的知识管理机制,就会仅仅作为新闻报道和内部参考一闪而过,然后流失;灾害造成的损失就会一再重复。
1.4 标准化
要建立基于专业化、知识化、智能化的“大联动”系统,必须建立一套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标准和应用支撑标准。这套标准包括对应急事件的描述机制,对基本的、公用的信息对象(数据元)的描述,以及相关信息系统必须提供的技术接口,等等。这些是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共同语言”。在这一“共同语言”的基础上,进行各专业化信息系统的“养成建设”,才能在关键时候实现“应急”和“联动”。
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过程。标准对于应用的指导性不足,急需在一些大的应用背景下完善标准体系。应急指挥系统正是绝佳的一个领域:虽然很多行业或多或少有自己的应用标准,但即使在行业内部,也缺乏必要的整合。应急联动系统的建设,将成为一条可见的纽带,帮助发现标准体系中的“空隙”。如果对标准化建设有足够的认识和投入,将实现标准与系统建设的“双赢”,有力推动信息资源建设的有序化;反之,系统建设与标准化将仍然是“两张皮”。
2 国内应急系统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的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系统还处于较低级的起步阶段,基本上还停留在理论研究上,如北京工业大学交通工程重点实验室研究的《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系统》等。2007年6月15日交通应急通信工程进行竣工验收,2008年1月14日,北京市公路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开始进行建设。 该项目作为“国家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系统”总体规划中第一个在建的省级系统,将以北京市公路路网为对象,以服务公众公路出行需求为导向,在奥运前夕实现北京市公路路网高水平的日常运行管理、高效的应急处置,在奥运期间以及今后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畅通的公路出行服务,为全国公路路网管理和应急处置系统建设提供示范。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程已经引起了各级城市管理者的高度重视。例如,交通事故反恐抢救联动机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建立。各大城市也相继建着手建设公路交通应急管理体系,相信近几年会有较大程度的发展。
3 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的需求研究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因此,目前阶段的系统建设也必然是百花齐放,短时间内还不太可能出现统一的建设模式。一般来说,选择应急系统建设模式需要考虑以下因素:应急管理体制的整合程度;对应急联动的运行与管理方式;指挥权划分;应急基础;投资规模;编制情况等。
3.1 主要功能需求
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的目标,就是配合危机管理的全过程,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大面积的、跨专业和部门的信息资源、处理资源和通讯资源的实时调度,使应急指挥过程更加科学化和可视化。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把支持危机管理作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要最大限度减少各种突发或紧急事件带来的损失,不仅仅要求在事件发生后做出迅速、准确的应对和处理,还要求在事件前期进行预警和辨识、在后期进行常态恢复。“危机管理”的三阶段理论更能指导我们运用信息技术对突发或紧急事件全面、全程的支持。显然,这一目标,不是一个单纯的信息系统可以达到的。它要依赖基础性的网络和多个专业化的应用系统,要依赖多种技术的支持。
任何类型和目的的应急指挥系统,都具有以下功能特性:
(1). 信息汇聚:从应急事件现场或监测网络采集到的各种信息,将被传输到信息汇聚点(应急指挥中心)。这些信息可能是直接事件现场的视音频信息,也可能是来自传感设备、监控设备的信息或信号,还可能是来自相关的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的数字化信息。
(2). 信息表现: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应该有直观而准确的信息表现形式,为指挥员进行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提供最大的帮助。GIS 是一项广泛使用的技术,可以将危机管理所涉及的信息(如危机态势、应急指挥相关资源分布、应急方案等)在基础的空间地理图形上形象地表现出来,便于指挥和决策人员直观地进行形式判断、形成决策或进行资源调度;各种信息还可能要借助一定的显示设备和
显示控制系统表现出来。
(3). 信息调度:所有信息在汇聚点被组合和集中呈现,供指挥中心的指挥决策人员作为决策和调度依据;有时还要将信息分发下级指挥中心(或分中心)的不同的专业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或从这些系统收集处理结果。
(4). 通讯和物资资源调度:安全保障和应急指挥最终都表现为通过一定的通讯手段,完成一定的人力、物力资源调度。例如警力的调度、救灾物资和设施调度、对事件现场的疏导和部署,等等。
(5). 辅助分析决策:在应急指挥过程中,提供一些逻辑分析模型、统计模型或预案,以及案例库中的参考案例,帮助指挥员进行理性决策;同时,应急信息系统还应记录下整个指挥调度的过程,形成完整案例,丰富案例库,为实现知识化、智能化的危机管理作积累。
3.2 应急信息系统与GIS系统的关系
GIS 是一种广泛使用的、成熟的技术,也已经形成相对独立运行的系统。独立运行的GIS 甚至可能成为整个应急信息系统中最主要的操作平台。这也是一些项目直接把GIS 作为一种“默认”的“需求”的原因。但是,按全保障和应急信息系统是否要采纳GIS,还要看具体的应用领域是否具备了应用GIS 的数据条件和环境。而且,即使有必要和有条件使用GIS,也要从整个应急信息系统的总体目标出发进行分析,提出技术应用需求:
第一,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双向联动。GIS 虽然可以独立运行,但在应急信息系统环境下,应该可以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多种联动方式――包括双向的相互驱动和基于数据共享的独立操作,等等;
第二, 要实现应急信息系统与GIS 的底层整合。GIS 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应共同遵循一定的数据标准,产生和传递一致的数据;底层应实现数据库共享或公用。
第三, GIS 与其他系统的数据整合。GIS 的数据往往来自其他部门。为系统能运行起来而“一劳永逸”地导入数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该利用公用的基础地理数据,建立与基础数据源进行同步更新的完整机制,贯彻专用属性数据“谁使用、谁负责”和合理共享的原则,避免产生新的信息孤岛。
3.3 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与应急信息系统的关系
我们对应急信息系统的需求认识往往是始于“混沌”的,尤其是当因为信息系统缺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时候,更是希望通过一个项目、甚至一个系统的建设毕其功于一役。但是,应急信息系统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危机管理中的决策支持,离开了专业领域的知识和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的支持,应急信息系统对科学决策的支持就会落空。另一方面,应急信息系统往往是跨管理部门、跨专业领域的系统,涉及多个专业系统的支持。处理这种兼具“宽度”和“深度”的复杂需求的合理做法,是把项目进行分解,把应急信息系统建设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合理划分。一般来说,专业化信息系统负责专业化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处理;应急信息系统则负责信息的汇聚、分析,以及对会商、决策和资源调度的支持;二种系统之间通过共同认可的标准来实现信息传递和工作协同。应急信息系统从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中收集预警监测的结果;应急信息系统则向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提交信息加工请求并收集信息处理结果。
检验是否较好划分了专业化信息处理系统和应急信息系统界限的直接办法,是看二者之间是否有足够的独立性。一个好的规划和设计应该是这样的情形:应急信息系统本身不一定很“专业”,但它能与很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很好地协同工作。应急信息系统的核心价值,在于它对跨专业的、公用资源的调度能力;专业的判断和业务流程应该留给专业化的信息处理系统。从这点上来说,应急信息系统其实需要有一定的“通用性”。通用性越好,它动态“接入”不同专业信息系统的能力就越强,整个大系统的“应急”能力也就越好。
4 建设安全保障及应急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交通安全、灾害防范是公路交通继续快速发展的先决条件。卫生部、交通部2004年第2号令联合公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交通应急作了明确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机制中,交通部门负有重要的法律责任。所以说,作为公路交通管理和养护部门应该不断加强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防灾意识,将公路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作为公路管理中的重点工作来抓。
当前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上存在专业性差、组织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多头投入、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整体上仍然缺乏对于公路路网安全保障以及应急管理的深层次理解,对于整个管理体系欠缺科学理论的指导。因此,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整合现有的紧急救助资源,健全和完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建设统一、高效、反应敏捷、安全可靠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以提高应对各种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和灾害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指挥调度能力和防范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公路处能够迅速地做出判断,并进行救援和指挥工作,为公路的交通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能够使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理, 使道路交通危机事件发生的强烈程度与过程受到有效的控制,使致灾损失降至最少,尽量减少国家及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是一个与每个市民息息相关的政府实事工程,成功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系统将在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的安定、方便市民的生活、维持良好的政府形象和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是公路管理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政府保障社会稳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为公众服务的能力的标志。
5 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公路路网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是关系到公路管理以人为本、好中求快、协调发展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做负责任政府、负责任行业和打造平安交通的重要体现。当前,公路交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由此引发的各类交通突发事件时有发生;频繁的自然和地质灾害造成公路损毁严重;电煤、原油、矿石运力紧张的局面还没有得到缓解,交通应急的任务十分繁重。但是,我国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体制、机制、法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因此,应深入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落实《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天津市公路路网应急管理系统,全面加强天津公路的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工作,这是社会信息化的需要,是提高为公众服务能力的需要,也是公路交通管理现代化的标志之一。
参考文献
[1] 交通部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S]. 2004年第2号令
[2]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S]. 2006年
1.加强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专项预案及部门预案,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职责、程序等内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健全各级预案的联动机制,实现各级预案间的有机衔接,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审查和报备工作,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纳入备案内容,督促、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按照三年一修订的原则,全区各相关单位要依据国务院《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或修改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备案。中型规模以上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积极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形成应急演练长效机制。每年6月(安全生产月)的第三周是应急演练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要求,各相关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演练。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重点部门和单位要检查、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和区域内企事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事故预防重点,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演练,班组、车间一线岗位要经常组织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实战演练,规范演练程序,提高演练质量。
4.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所属企业应急演练工作情况,按时保质报送相关信息,确保应急演练工作落到实处。
5.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管理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成员单位和企业应急预案报备、应急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台账等情况。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
6.继续补充完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信息填报,进一步摸清行业内应急资源、应急设备装备等基本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平台数据库信息。
一、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1、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基层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针对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对于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要及时进行修订。
2、建立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制度。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市局《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解决在预案编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突出问题。同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要实行逐级备案制度。
3、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工作。依托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平台,市局将与重点县区、企业联合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功能演练;各县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把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纳入日程,各县区局在年内应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高危企业在年内应组织一至二次应急演练。
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
1、强力推进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建设。4月底前,县区中心端与市中心端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控报警与应急救援指挥软件联通兼容;6月底前,纳入监控范围的重点企业必须完成内部监控系统建设,并与县区中心端联网,实现市、县区二级实时监控报警;10月底前,市县区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要完成重点监控企业的信息数据录入工作;年底前,应急救援指挥功能全面实现。
2、全面掌握应急资源。对应急救援队伍、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救援装备、物资、技术专家等资源情况进行普查登记,掌握各类应急资源,为应急救援和应急平台建设提供保障。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督促救护队按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
2、积极指导救护队开展专门的救援技能训练,配备相应装备,拓展业务范围,实现一专多能,提高综合救援能力。
3、调整救护队救护服务范围,做好救援服务协议签订工作。指导救护队要立足服务,深入实际,帮助企业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救护队对协议服务企业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救护队,取消其签订服务协议资格。
4、加强救援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的检查。救援服务协议的签订除作为企业申办和延续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外,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没有按要求签订的救援服务协议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5、继续协调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继续购置钻机等应急救援设备,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四、加强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把安全生产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把应急管理和应急预案知识作为一项内容,纳入三级教育体系。进一步配合做好宣教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提高各县区应急管理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应急意识、知识和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载体,宣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普及事故灾难预防、避险、报警、自救、互救等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设区市、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及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中明确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职责,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同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规定》中提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准备的各项措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并相互衔接、及时修订;规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分为专业、专职、兼职三类,并开展培训和训练,最大可能预防事故发生,并对生产经营单位救护队的建设进行了规范。《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监测和预警制度,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重点单位要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安监部门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同时还对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的作了规定。《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事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部门要立即上报并启动相应预案、开展救援,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任务的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同时规定了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要对事故救援提供充分保障、事故责任单位要承担救援费用等内容。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违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法律责任。
二、认真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规定》,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媒体宣传、单位学习、培训宣讲等多种形式,使《规定》宣传广泛开展、学习全面进行、认识普遍提高、执行整体到位。
(一)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规定》进行学习,使所有人员能深刻领会、掌握《规定》精神。学习要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二)各企事业单位。组织所有员工对《规定》进行学习,并通过采取培训、考试的形式加强员工对《规定》的认识。考试要形成试卷,存档备查。
(三)加强全社会宣传。县广电部门要组织电台、电视台开辟专栏,对《规定》进行宣传,以提高全社会对《规定》的认知程度。
为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促进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近年来,上杭县县、乡两级政府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探索综合应急管理新模式,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出现新亮点。
一、县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基本成型。2009年,县委、县政府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在县、乡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县、乡应急办分别依托现有的县委、县政府、乡政府总值班室的功能,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工作;村居、企业组建了基层群众应急组织;成立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下设各相关类别的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视频到乡、视听到村”的要求,建立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乡镇应急办及乡镇综合救援队伍分别与110、119、122、120等主要救援平台建立协调联动机制,与医疗救护、工程施工等单位签订联动救援协议,在事故救援时调用和共享应急平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应急办工作职责、救援队伍值守、应急管理、应急处置、技能训练、救援装备维护保养等制度。县政府还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了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二、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工作。上杭县积极整合现有乡镇应急人力、装备等资源,在各乡镇中分别组建一支集防汛、防地质灾害、防火、防震、防疫、防交通事故、防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救援功能于一身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一是明确队伍规模及组成形式。每个乡镇队伍规模不少于10人,设队长一名,副队长若干名,组建队伍以乡镇现有林业扑火队为基础,吸纳、招聘当地社区、企业以及社会各阶层自愿参与人员参加。二是严把队员素质关。选配队员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具备初中以上文化,以退役军人、预备役民兵、企业消防员为主,经培训、考核、试用合格后,方可作为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三是明确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出动误工的补偿。一旦发生事故紧急救援,由上级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队伍人员必须到位施救,并按完成任务的大小和轻重、出勤时间等,给予施救队员经济补助。四是不断充实救援装备。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灾害类型的需要,按照成套性、先进性、实用性的要求,不断更新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急救援装备,使装备水平与队伍建设相适应,应急救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四是强化应急救援训练。按照“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实效”的训练要求,各综合应急救援队定期组织队员开展理论学习和体能、技能、模拟演练等方面的强化训练,使队员不断掌握各类技术处置、伤员救助、人员疏散、紧急避难等基本方法和基础知识,提高常见事故的基本应急救援能力。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县政府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把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部门,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六是出台鼓励推动政策。2009年上杭县委、县政府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加强乡镇应急办规范化建设,组建乡镇应急救援队伍,完善“视频到乡、视听到村”的应急指挥平台,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防灾减灾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乡镇应急办规范化建设和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组建达标的,经验收合格后,对所购置的应急装备,县财政按购置装备所需费用的50%予以补助。
三、加大应急救援保障投入的工作力度。对乡镇应急办和乡镇应急救援队日常费用、训练费用、应急救援费用等经费支出,各乡镇均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保障制度。一是明确应急救援资金来源。县、乡两级政府都建立了应急救援专项资金,并将应急救援必须开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所需经费以及相关软硬件建设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在统筹政府各项支出时,优先保证应急经费支出。同时,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组织社会捐赠等形式,大力筹措应急资金,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二是明确应急救援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出勤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奖励和灾民救助等项目开支。三是建立跨乡镇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对实施跨乡镇抢险救灾时所造成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的损坏、损耗,被救援乡镇要对协助救援的乡镇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