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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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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法规体系

Abstract:Learning foreign city public safety management experience in the legal guarantee,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 public safety regulations, is an inevitable trend of the normal rule of law in large urban public safety, and promote the formation of innovative large city public security crisis management regulatory system, improve the rule of law public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mprove the enforcement mechanisms of the mega-cities public safety management.

Key words:mega-cities;public safety;management regulation system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1-49-(4)

制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条例》,对于实现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常态管理法治化,解决当前城市存在的诸多公共安全危机问题、顺利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具有积极现实意义,也是特大型城市走社会管理创新之路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

1 制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条例》是特大城市公共安全常态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

2011年10月29日,上海市政府了《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该规划的核心是“四个坚持”:第一,坚持“规范”:通过健全制度和程序,促使政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并建立通过媒体回应社情民意的机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第二,坚持“创新”:强调政府应当积极破除影响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制度。第三,坚持“效能”:建立健全促进及时执法和有效执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解决执法不作为和迟作为的问题。同时按照“职能最相近、处置最有利”的原则,建立健全指定管辖和协议管辖机制,解决部门或者地区执法推诿扯皮的问题;第四,坚持“参与”:要求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制度,并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对意见采纳情况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1]依法行政,涉及到上海公共安全危机常态管理的大量问题,这也是加快实现上海公共安全危机常态管理法治化的良好契机。

“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睿智的政府应学会未雨绸缪,从制度层面上实现从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从事后管理向前瞻性管理、从危机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将公共安全危机纳入法治化治理轨道”。[2]上海目前正处于公共安全危机的多发时期,每年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不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且给广大市民的社会心理造成负面影响。面对无所不在的社会风险和多发频发的安全危机,加快实现上海公共安全危机常态管理法治化,切实保证在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同时,及时承担并化解社会公共风险,为公众提供强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是上海政府的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使命和当务之急。针对特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特殊性与紧迫性,上海应当率先制定一部专门的《城市公共安全条例》,同时完善不同类别、不同行业应对重大安全事件的专门法规,以增强政府公共安全治理的合法性、权威性与规范性。

2 制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建成创新型特大城市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规体系,是实现特大型城市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法治化的前提。

就国家层面而言,自2003年非典危机以来,加强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立法,初步建立起包括《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在内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已经制定了若干有关公共安全的法律法规,例如《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是用于针对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目前尚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公共安全管理法,部分公共安全领域至今仍没有法律法规,且已有的法律法规普遍存在操作性不强、实施不到位或公共安全管理法律依据缺失等缺陷或不足。此外,目前公共安全法律建构还存在诸多不足,比如形式上缺乏与宪法相衔接的《紧急状态法》、《灾害救助和补偿法》等高位阶立法,使得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法律依据缺乏周延性、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操作存在局限性;内容上则缺乏足够的程序性制度建设。诸如此类问题的解决,有待于通过进一步完善立法。

就地方层面而言,以上海市为例,近年来上海人大、市政府相继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食品卫生法规、食品安全法规、生产安全管理法规等,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强烈公共安全意识,以及政府高度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应对公共安全事件,但是上海同样存在上述国家层面公共安全管理立法缺漏问题。有鉴于此,上海应从法治创新角度出发,及早考虑制定一部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规,使公共安全管理有统一的法律依据,避免不同领域的公共安全问题适用不同的法律。

统一公共安全管理法规,须对以往出台的各种公共安全法规及时进行梳理,以形成一个公共安全管理法规体系,方便管理和方便使用。根据不同行业的公共安全业务行政,可以将各种公共安全法规具体划分为:公共卫生安全法规、食品公共安全法规、安全生产公共安全法规、药品管理公共安全法规、地震公共安全法规、防汛防台公共安全法规、刑事公共安全法规、治安公共安全法规、交通管理公共安全法规、消防公共安全法规、出入境公共安全法规、人口管理公共安全法规、安全保卫公共安全法规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法规等。近年来,市人大和市政府的公共安全管理法规文件数量越来越多,建议市人大法工委和市法制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梳理归类,汇编成册,并经常进行此类法规的立、改、废的通盘考虑。不仅要方便执法部门全面了解掌握使用这些法律法规,还要让社会各有关非政府组织、广大民众通晓这些法律法规,以形成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执法有据、有法可依的法治化局面。

3 制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建成权责明确的法治化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系

2011年2月,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讲话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我国2011年3月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也专门辟出一章对“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进行规划部署,提出要“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健全权责明确的法治化公共安全危机统一管理体系,是实现特大型城市法治化管理的基础。我国的公共安全体系虽已初步建立,但该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公共安全管理主体过于分散,“有预案而无预警,重预案而轻预警是公共安全管理中的一大通病。预案侧重于处理突发性事件本身,而缺乏涉及突发性事件引发的公共危机的应急处理;预案过多地强调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的约束,而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以及应急保障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机制;预案侧重危机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方案,而缺乏公共危机的预警机制和危机过后的恢复机制。对于许多新城市灾害及非传统危机领域,应急预案还存在空白。由于缺乏危险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调查和定期系统的危害性因素及脆弱性评估,致使应急预案大多是上行下效,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3]

城市公共安全系统需要事故预防、灾害预警、应急反应和灾后处理形成一个整体,而各个环节的协调一致需要政府和各级组织管理部门的积极组织,这需要从立法上给予保证。明确责任,建立统一的组织机构,理顺城市公共安全综合管理体制,从而建立完整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同时,通过立法程序确定社会各界和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责任、义务和权利,以确保社会体系在紧急状态下的稳定和有序。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上海政府各部门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迄今尚存在条块分割、职责混淆、管理分散等弊端,处在各自为战局面,例如安全监察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均只是自顾自地针对本行业本领域实行内部安全管理,缺乏一个综合的、常设性的协调管理机构。为解决各自为政问题,亟需形成公共安全体制化管理统一管理体系,以实现公共安全管理的统一目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局面。该管理机构的名称拟可考虑为“上海市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该机构由信息资料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决策系统等组成,负责分析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性质,制定解决公共安全问题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各相关部门迅速有效地解决突发公共安全问题。与中央相对应,各地方可成立相同性质的、隶属于上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和本级政府的公共安全局或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故。[4]城市规划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是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理念,此理念的梳理有助于将不安全事件防患于未然。因此要把“安全规划作为硬性指标写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提高公众和规划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安全规划的开展程度。其次,还应在法规中明确规定规划者的法律责任,采取规划方案负责制,增强规划者的责任感,确保他们能够严肃、认真地对待规划设计过程中的各个环节”。[5]

4 制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条例》,促进完善特大城市常态化公共安全管理执法机制

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执法机制,是实现特大型城市法治化管理的关键。实践证明,现代公共安全危机往往具有辐射效应,亟需改变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单一管理机制,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从日常“危机管理”层面着手建立执法机制,既要善于以强大的动员能力来处理紧急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更要依法防范和处理公共安全危机。

建议上海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执法机制: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共安全危机管理预案设计:特别是要从上海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经济建设实际出发,着力加强防范和应对各种公共安全危机的实战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落实保障:及时获取可能引发影响公共安全危机的的各种信息;政府部门要及时、公开、透明地向社会相关信息,使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物质准备,从而增强应对公共安全危机的主动性和有效性。三是坚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整合管控资源,形成机制保障,多元社会资源的参与是实现公共安全危机法治化管理的重要力量支撑,政府要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将社会和公众资源纳入危机管理的制度框架,全方位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现有各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和苗头,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置,四是要抓紧建立突发性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统一协调、部门负责、社会联动、公众参与的工作网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五是把综合治理的思想变成机制、变成保障,各有关部门应把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与对政府业绩的评价结合起来、把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到公共安全防范上去,使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更好地与危机处理结合起来,以多元的路径实现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的最大社会效益。

5 积极借鉴国外城市公共安全法制与机制保障经验

以俄罗斯和德国为例,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法律制度方面,俄、德两国分别具有相当完备的相关法律体系。俄、德两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都十分注重城市应急管理的依法行政。在苏联解体和两德合并的十多年间,先后建立了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上世纪九十年代,俄罗斯先后制定了《关于联邦执行权力机构结构》、《民防法》、《防疫法》,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组织系统的相互关系;民防办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任务、法律地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职能等。

德国联邦政府和各州在城市公共安全法律立法上,国家层面由内政部牵头,联手国防、经济、交通、建筑、财政、农村、环保、邮政、劳工等部门,制定了《民防法》、《灾害防护法》、《民防工事建筑法》、《基本法》、《国防法》、《民事保护法》。在州的层面,则由各州制定《防火法》、《消防法》、《灾害防护法》、《救护工作法》等法律,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6]

美国的公共安全危机管理机制,包括政府安全危机管理、社会危机管理机制、经济危机管理机制、道德危机管理机制和紧急事态管理机制等。

第一,政府安全危机管理机制。这是最重要、最核心的方面。它是以总统为核心,以国家安全委员会为决策中枢,国务院、国防部、司法部(及其下属的联邦调查局和移民局)等有关部委分工负责,中央情报局等跨部委独立机构负责协调,临时性危机决策特别小组发挥关键作用,国会负责监督的综合性、动态组织体系。

第二,社会危机管理机制。负责美国国内治安、执法、劳工权力、民权、移民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它涉及美国劳工部、司法部及其所属的联邦调查局、移民与归化局及各州警察局、消防局等。

第三,经济危机管理机制。它旨在解决经济生活中不断出现的问题和危机。财政部是美国管理经济危机的最初机构。

第四,道德危机管理机制。它是美国政治生活中鲜为人知但作用重大的管理机制。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现道德危机后开始在联邦及各州均设立了道德(伦理)管理机构,负责联邦及各州官员的廉政监督。

第五,紧急事态管理机制。在美国公共安全管理中,全面紧急事态管理是最基本的原则和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几个部分:一是全危险方法:应用公共安全管理的危机理论、处理和应对所有种类的紧急事态、灾难和民防需求。二是综合紧急事态管理系统。使用该系统有助于促进联邦、州、地方等政府的充分合作、加强对已知的紧急事态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实现紧急事态管理规划与州、地方政府决策及行动体系更完全的整合,在现有紧急事态管理预案、系统和能力的基础上,扩大对所有类型的紧急事态的适用范围。三是开展有恢复能力和减除灾害社区的建设,将社区的住宅、企业、医院和公共安全中心坐落在安全地区而不是高风险区。[7]

上述三个国家国家层面与地区城市层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危机管理机制互相衔接配套,既体现国家大法的权威性,又维护地方城市特色性需求。相比之下,我国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出台后,上海至今没有一部实施该法的地方性法规细则条例,许多与城市公共安全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由于制订的年代较早,在2008年发生的一连串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已暴露出不适应或缺陷,亟待进一步梳理和完善。目前上海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难度空前加大,进一步整合健全相关的法规、规章,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策。

参考文献: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范文第2篇

1.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公共安全事件档案是人们在预测、预防预警、应对处置、善后安置及事后总结公共安全事件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原始记录的总称。作为独特、专门的档案门类,一方面,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客观真实、系统详细地反映了人们对公共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理的历史过程。另一方面,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也反映了在面对突发的意外状况时,人们所做出的种种行为。这些行为较大程度地体现了以下两方面情形:其一,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对灾害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自救知识储备不足及自救能力偏低等。其二,政府机构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不足及公众的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例如:2003年重庆开县发生井喷事故时,一些村民不是逃命,而是站在那里看热闹,等到感觉不舒服想跑时,却已经跑不动了。因此,我们可以从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正反两方面对社会公众进行警示和教育。比如,告诫社会公众,在面对突发灾害事故时,该如何采取正确的防范、处理措施才能更好地维护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些对于普及基本的安全知识、树立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培养公民的自救能力、增强公民的危机应变能力及避免因无知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等具有重大的意义。

2.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咨询和决策作用。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进入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日益尖锐,各种利益不断冲突,公共安全事件频发。近年来,我国的地震、洪涝、干旱、冰雪和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频发,SARS、甲型HINI流感和禽流感等重大公共卫生事肆虐。与此同时,各类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等社会安全事件以及特大交通事故、特大矿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事故灾难接连不断。这些都考验着我国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然而,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作为一种重要的信息资源,记载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的全景原貌,总结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处理的经验教训以及探寻了以往公共安全事件形成、发展的规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不但可为各级政府应对新的同类公共安全事件提供参考与借鉴,而且为各级领导的咨询与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3.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评估和评判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由于,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对事件发生的诱因、发展的进程、产生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等都做了真实完整地记录。因此,公共安全事件档案资料对评估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事件有重要作用。首先,通过已有类似的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人们可以较容易地明确风险评估目标、制定风险评估计划、选择风险评估方法以及建立风险评估指标。其次,通过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人们还可评判政府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的态度是否积极、采取的处置措施是否科学、善后安置是否到位等。

4.有利于发挥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科学研究作用。公共安全事件档案为科学研究提供了第一手支撑资料,档案部门应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共同开展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的研究。鉴于,近年来我国各地频发的地震灾害,档案部门可以利用地方史志档案资料查找历史上的地震数据,根据档案记载,对每一次地震发生的前兆,地震与周边地理环境的关系,地震范围和级别,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可能影响的人口数量和交通情况等进行精确分析,我们通过这些数据,不但可以分析地震发生、发展的规律以及不同级别地震所造成的损失,而且可以制订不同区域不同级别地震的应急预案,最终为政府的救灾抢险工作提供指导。例如,为了使政府的救灾抢险工作顺利开展“,日本政府开发了‘地震受灾早期评价系统’,该系统存储了大量4级以上地震灾害的资料,能在地震发生半小时内计算出受灾规模,指导政府救灾抢险有效进行。”

二、加强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建设的措施

1.明确档案部门参与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法律地位。目前,我国关于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档案部门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我国各级政府应当转变观念。一方面,应积极争取向国家决策部门提议,尽早制定与档案工作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建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工作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应通过修订、完善地方应急管理条例,将建立公共安全事件档案纳入地区的各种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具体规定中,使档案部门纳入救灾抢险的智囊部门,从而正确认识公共安全事件档案在政府应急管理中的作用。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范文第3篇

安全是社会长期迫切的重大需求,与国家对公共安全科技和教育的重大需求相对照,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公共安全科技和教育严重滞后。虽然我国公共安全科技和教育的各个分支领域自改革开放以来均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在各个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各相关领域研究仍处于条块分割状态。从整体上讲,我国的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刚刚起步,研究基础薄弱,公共安全研究与实验基础设施落后,技术与装备研发能力差,专门人才严重不足、缺乏整体层面上系统的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尚未形成构建国家公共安全科技与教育体系的理论框架,远远不能满足国家对公共安全科技与教育的重大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的公共安全保障和公共安全科技与教育,并将其列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公共安全首次作为一个独立领域列入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十一五”国家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强调,要高度重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科学研究,提高应急装备和技术水平,形成国家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的科技支撑体系。

公共安全科学技术,是理工文管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领域。将有关公共安全的理念、想法,变成国家的预案、法规甚至法律,进而成为一种全民性的行动,或者通过自主创新研发技术和产品,形成公共安全产业,这些都需要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同时也离不开社会人文科学、管理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科学的交叉融合。

公共安全领域的三角形模型

我国公共安全的概念涉及到4个方面:一是自然灾害,包括地震、台风、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二是事故灾难,环境生态的灾难,安全生产在各个领域的事故;三是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品安全,群体不明原因的疾病,以及动物的疾病;四是社会安全事件,既包括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也包括了大规模的和经济安全事件。面对这些领域,如何构建公共安全的科技体系,这是公共安全科技界一直思考的问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公共安全科学界提出了公共安全体系的三角形模型。

其中,突发事件是三角形的一个边,研究突发事件从孕育、发生、发展到突变成灾的演化规律及其产生的风险作用,即突发事件携带或产生哪些作用,而这些作用又如何随着时间或地域的空间发生变化。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并有其自身规律。突发事件产生的作用有3种类型,包括能量、物质与信息。能量的作用例如火灾,火灾通过燃烧释放热能,原则上是热能的作用,因此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破坏。物质作用例如病毒、细菌,这些都属于物质,可能造成伤害。另外就是信息,有时人群中出现一些传言、谣传,由此可能引发一部分社会人员的恐慌与的产生,造成伤害。

“三角形”的第二条边是承灾载体。在突发事件的作用下产生破坏,其实是对承灾载体的损害。承灾载体是指各种人、物和经济社会运行系统。承灾载体在突发事件的作用下,可能产生本体的破坏,也可能产生功能的缺失。而在同样的突发事件作用下,产生破坏的大小也不尽相同。值得注意的是,所谓次生和衍生灾害,实际上是由于承灾载体在突发事件作用下,发生损坏之后带来的,承灾载体是中间媒介。所谓事件链的发生或者说突发事件的“多米诺效应”,和承灾载体自身损毁的程度是密切相关的。

第三条边是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是指由突发事件和承灾载体所构成的灾害体系中,如何施加人为干预作用。人为干预可以用于处理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例如通过早期的探测、报警、自动灭火等,以减少火灾发生。也可以作用在承灾载体上,例如加固桥梁、建设消防安全建筑等,能够减轻或避免承灾载体的损坏。

突发事件、承灾载体以及应急管理这种三维体系构成公共安全科技的整体,人们通常通过对突发事件和承灾载体的研究,确定应急管理的关键目标,加强防护,从而实现有效的预防和科技减灾。

公共安全的“4+1工作法”

对于公共安全的研究有特定的方法学,将其归纳为“4+1工作法”。

一是确定性方法。例如台风,为什么能够预测台风行走的路径、登陆时的强度?是因为它满足物质不灭定律、动量方程、能量规律等构成的基本规律。

二是随机性方法。基本靠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关联和分析,进行研究。

三是基于数据的方法。例如进行多源信息的融合与信息挖掘。无论是确定性方法还是随机性方法,在实施过程中都有可能带来误差,可以通过实时数据的获取,修正原来确定性方法给出的预测误差。

四是复杂性科学方法。例如混沌方法与复杂系统理论等。

公共安全事件很复杂,单纯用某一种方法通常无法解决,需要把4种方法综合起来。如:综合风险评估,它是多因素、多灾种、多环节的问题,就要用4个方法进行综合研究。首先,基于统计原理获得风险发生的随机性规律,即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或概率。第二,基于事情动力学机理,获得风险作用的确定性规律,即: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演化规律和可能产生的作用类型、强度和时空特性。第三是基于承灾载体的脆弱性分析和破坏机理获得风险后果的确定性规律,也就是承灾载体的损毁程度。基于上述三者,再统筹考虑应急管理的能力,获得一个综合风险评估的结果,即得到危害及其发生的概率。所以,在做风险评估的时候,4种方法都是需要用到的。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范文第4篇

区应急办: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要求,我乡对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和评估。现将总结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

(一)自然灾害。

20*年,我乡未发生等级性自然灾害。

(二)事故灾难。

20*年,我乡未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三)公共卫生。

20*年,我乡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1起,无一例人员死亡,未发生ⅲ级以上公共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

20*年,我乡未发生一般群体性事件。

二、20*年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分析与评估

20*年,我乡按照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完善应急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科学修编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了全乡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我乡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乡总体应急预案,抓紧完善修编乡、站所和各类专项预案,在原有预案基础上,组织编制了《××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乡处置植物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乡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因交通事故引发预案》等21个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流程,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先后组织开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因交通事故引发预案处置演练和防洪、消防等演习,积累了应急处置经验,提高了应急联动和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了应急队伍综合素质。

(二)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我乡负责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发出预警报告,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把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宣传。

我乡坚持强化应急管理知识学习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应急自救能力,以宣传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加强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和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全面提升我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通过会议、标语等宣传我乡“关注民情,关爱民生,共建和谐”的应急管理工作宗旨,大大提高了公众的参与能力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强力推进应急管理“三进入”工作。

开展了应急管理进农户、进私营业主、进校园的“三进入”工作,在××村、××中学成功建立应急管理进基层示范点的基础上,指导各村“两委”、卫生院和学校等编制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建立应急管理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体系,使我乡现有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预案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有效提高了我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三、20*年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少数干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

应急管理及防灾自救的宣传载体和形式还不多,公众对应急管理了解不全面,应急自救知识相对欠缺,自救能力还不强。二是预案还不够细。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预案的科学性和操作性还不够强。三是应急演练规模较小、联动性不高,针对性尚需加强。四是应急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专题培训工作需继续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制度,全面落实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和“一岗双责”的要求,重点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并依照应急目标管理考核程序和制度,对于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责任人,一抓到底,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二)突出重点,推进常态管理。

一是抓好预案编制的完善。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预案体系。二是抓好应急演练和宣传。在全乡有计划组织道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同步加大对群众宣传力度,提高民众面对危机的自救能力和专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抓好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重点下移,做好道路交通、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理顺机制,推进协同处置。

一是理顺信息报送机制。进一步细化乡内的信息报送规则,明确信息报告责任,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二是理顺预测预警机制。根据日常监管获取的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危机及时发布预警报告,并制定相应的危机处置预案,逐步建立通过设定危机类别和等级进行风险提示的预测预警机制。三是理顺协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计划,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职责,加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危机处置机制,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四)强化管理,加快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卫生、国土、农业、林业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有相关救援经验人员的作用,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警务、医务、民兵应急队伍和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社会救援能力;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开展教育培训,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协调联动,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能力。

四、典型案例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案例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1、自然灾害

2011年区是典型的旱涝急转年份,截止10月18日降雨量为1049.9毫米,较常年偏少19%,河网最高水位主要出现在6月份梅汛中期,最低水位出现在5月份。旱情:今年1月1日至5月9日,全区平均降雨量为156.9毫米,而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18毫米,仅为常年的31%,河网水位均比常年明显下降。水库山塘蓄水量大幅减少,全区20座水库,库容只有291.9万立方米,只有正常库容的32.8%,其中妙西的福坞水库、麦家坞,东林的南山等饮用水水库蓄水量不足4%,几乎干枯。生活用水紧张、农业用水出现困难,全区饮水受影响的村共有15个,人口8371,全区受干旱严重影响的农作物有64180亩。水情:今年区汛情主要有梅汛期的梅汛洪水和台汛期强降水。梅汛期全区梅雨量为377.4毫米,比多年平均梅雨量偏多76%,全区水库、山塘、河网均出现了全年最高水位,多座水库出现泄洪,东苕溪导流港全线关闸,东部平原河网水位普超警戒水位。受台风“梅花”影响,我区局部地区也出现了强降雨,但影响较小。台风情况: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于8月初在我省沿海登陆,随即转向北上,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台风造成我区受灾人口60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其中农作物经济损失2万元。灾情:汛情造成全区倒塌房屋36间,受灾人口15000人,转移167人,受淹作物22000余亩,损坏水利设施中防洪堤、沿山渠及农田各类排水渠11处6700米,损坏灌溉设施7处,另外,洪水还造成山区乡镇不同程度的山洪灾害等,直接经济损失1820余万元。

2、安全事故

2011年1-10月,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07起,死亡24人:其中工矿企业发生各类事故6起、死亡7人;道路交通发生各类事故88起、死亡17人、火灾事故13起。107起事故都属于一般突发事故灾难,全区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特大化学和矿山事故,未启动《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重特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和《区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相对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

3、公共卫生

2011年1-11月,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且没有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标准的聚集性疫情。

全年共报告12起聚集性疫情,除八里店某工地发生1起甲型H1N1流感疫情外,其余11起疫情均发生在学校,分别为湖师附小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疫情,环渚后庄小学风疹疫情,康山沙家浜幼儿园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疫情,轧村小学、爱山小学仁皇山校区和东风小学东风校区、轧村小学和杨家埠弁南小学5起水痘疫情。12起疫情均得到妥善处置,未造成疫情蔓延或扩散,目前均已结案。

2011年,全区手足口病累计报告临床观察病例52例,男23例,女29例,男女比0.79:1;病例中最小1岁,最大11岁;职业分布为:散居儿童23例,托幼儿童23例,学生6例。

4、社会稳定

按照“治安首善、工作示范”的工作要求,紧扣“平安”五连冠目标,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权意识,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履行预警、疏导、化解等维稳举措,社会大局保持持续稳定。

一是坚持情报主导。按照“信息抢先一刻”的要求,依托公安基础工作和平安志愿者,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以大情报体系建设为核心,健全完善情报信息的汇集研判机制,突出对敏感事件的深度研判和精确预警,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1至11月共收集各类情报信息1253条,编报国保情报信息及维稳情报信息共453期,被市局采编174期,省厅采编83期,撰写重大事件、敏感时段专题性研判报告13期,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参考。

二是强化隐蔽战线斗争。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开展网上监控和落地侦查,加强对“”等及有害气功人员的侦查、管控及教育转化,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生“”宣传煽动性案件,收缴各类“”非法宣传品50余份,实现了“三零”工作目标。

三是突出矛盾预防化解。坚持“提早介入、主动介入、不推不拖”工作理念,充分履行公安职责,对现发不安定因素做到“第一时间跟进、全程关注事态”。充分依托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动态排查、源头治理、综合调处等机制,全面加强对土地征用、拆迁安置、环境污染、非正常死亡等引发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新排摸发现不安定因素112起,及时化解93起,其余均及时落实了稳控措施。

四是积极稳妥处置。牢固树立危机管理理念,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加强应急处突力量建设,并加强日常处突集结演练,今年以来,积极稳妥处置了一大批苗头和突发事件。特别是织里镇“10.26”发生后,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全力开展现场处置和后续维稳各项工作,使事态迅速得以平息,目前织里地区社会大局总体平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现有应急预案体系,目前全区共有应急预案、应急行动方案58个,其中,各专项预案的《简本》和《操作手册》编制工作已按照省平安市、县建设的任务要求全面完成。我区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公共应急管理“五进”活动的实施意见》(吴政办发〔2007〕94号)文件,在全省提出应急管理活动“四进”的基础上,结合我区童装市场等专业市场较多的实际,专门提出应急管理进行政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和进市场的“五进”活动,加大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公共突发事件。全区166个行政村、50个社区、100人以上规模企业、44所学校全、数十家商场和矿山企业等单位全部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实现公共应急管理“进行政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市场”。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明确区政府是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区长领导下,研究决定、部署和推动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类应急预案成立具体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全区具体应急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区级部门建立应急管理负责人和联络员网络机构;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均成立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初步形成了全区统一的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应急队伍是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力量保证。我区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消防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防汛抗旱、医疗救护、动物疫情处置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公众、民兵、专兼职队伍辅助的应急队伍体系。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编制了区总体应急预案和突发卫生公共事件预案等相关预案的《操作手册》,指导区级部门建立了专家组和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通过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全区一支在关键时刻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应急处置队伍已基本形成。

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培训。认真举办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会议、座谈会,学习应急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编制、信息上报、汇总月报等内容,由各部门、乡镇(街道)联络员参加。

3、加强应急管理基层基础。

在报刊、电视、广播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宣传《应对法》精神,并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消防安全整治、甲型H1N1流感防治宣传等活动,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要求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等基层组织,利用自身的优势,在商场、车站、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宣传手册、宣传画报、黑板报、宣传单、标语、条幅等形式,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广泛宣传《应对法》及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做到应急管理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进乡村,达到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目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织里童装“三合一”企业整治工作经验,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小锅炉安全隐患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安全整治、食品安全整治、矿山安全整治、防汛安全隐患整治等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排查突出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并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领域隐患整治全覆盖,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建立风险隐患排除责任制,对于比较重大安全隐患和问题、社会不稳定因素,实行区四套班子领导挂牌督办、部门包案抓整治制度,下定决心,加大力量,推进隐患排除,有力遏制突发事件多发的势头。

5、加强应急物资储备。

充分调研各种可能存在的应急物资需求,注重节约,在有限的财力投入范围内,分级、分类、科学、合理、多种形式储备应急物资,推进技术平台建设,有效提高各类应急资源的使用效率。建立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并逐年加大财力投入。为公安消防队伍重点配置了运兵车、防护车、抢险救援、防化洗消等特种装备,提高抢险救援和消防灭火能力;为森林防火建设增添风力灭火机等器材,使森林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初具规模;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基础设备设施建设增加投入,推行药品集中采购机制,使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等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建立17个防汛物资定点仓库,科学分布全区,满仓储备了各类防汛物资,初步形成防汛物资储备网络;全力保障供水、供气、供电应急物资和技术力量储备,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通过市场运作,与多家物资供应企业建立食品、包装袋等物资供应储备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应急物资储备中的作用,减少政府投入压力,降低储备过剩风险。高度重视应急保障技术平台建设,新建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并全面推进防汛视频会商系统延伸覆盖到全区乡镇、街道;试点乡镇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为健全气象灾害应急防御社会管理体系、推进农村气象灾害监测和接收设施建设奠定基础。

6、广泛开展应急演练。

随着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和完善,为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使各级各部门能够更好地熟悉预案、使用预案,我区积极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社区矫正对象突发事件、校园安全、危化品泄漏、消防安全、甲型H1N1流感防控、二级医院发热门诊应急拉练等多项应急预案演练,街道结合社区、乡镇结合行政村认真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数十家企业、学校等单位自行组织了应急预案演练。通过实战演练,锻炼了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了多部门联动和应急处置的程序、方法,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四、存在问题

1、安全意识还需加强,对应急处置认识还不足。

主要体现在“三不到位”:一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到位,存在麻痹、松懈思想,抗大灾的意识有所淡化,个别干部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到位、举措不得力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够到位,存在侥幸心理。从总体看,广大企业经营者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思想上能引起重视,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安全投入力度在加大。但检查中也发现,企业、单位、个人对安全认识的重视程度不平衡,面广量大的个体私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台帐资料不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全民安全意识不够到位,违规违章行为大量存在,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仍较薄弱,室内乱接乱拉电线、不遵守交通规则、建筑工矿作业不带安全帽、车间内抽烟等违规违章行为仍时有发生。

2、隐患排查治理还需深化,对《应对法》贯彻还不够深

一是乡镇之间、部门之间、企事业之间、行政村(社区)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视程度明显存在着差异性,少数单位还存在着嘴上说说重视,行动落实忽视的现象,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履盖面不够广,排查治理的力度不够大。二是隐患排查治理深度不够。①相同隐患反复出现,存在报而不改或改而再犯的现象,隐患整改力度不够;②小隐患多报、大隐患不报,即:对能立即整改的小隐患多报,而对需多投入方能整改到位的,就尽量隐瞒不报,敷衍了事。三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建设还不够。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分析研究不深,个别乡镇、部门没有及时总结提炼好的方法,建立日常化、规范化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五、下一步主要工作

突发事件是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比较突出的因素,在当前社会形势下,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显得十分重要。目前,安全事故仍是人员死亡最多的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多变无常,流行病防控任重,涉及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等问题仍将比较突出,须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不放松。

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修订、充实应急预案,编制预案《简本》和《操作手册》,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深入开展应急预案进基层;严格按照区级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演练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组织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不断充实应急力量,特别是专家组和基层应急力量,加强应急队伍应急培训工作,特别是基层应急队伍的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公共安全知识、防灾减灾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营造全民动员、预防为主、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切实打好宣传战;深入推行了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火灾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和治安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数据库,加强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进一步健全、落实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工作研判、联席工作会议、工作台账资料建立等工作高标准实施。

二是认真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早打算、早研究、早部署,针对冬季的特点,重点和难点,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加强冬季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真正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第一线。加强取暖岗位和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触电和煤气中毒等事故。加强安全用气用电工作,在全社会开展冬季安全用气和扑救知识的教育,确保安全供气、用气,做好锅炉、压力容器和气瓶、电梯、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变、配电所(间)、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的监控和管理。加强冬季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建立和完善值班信息联络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要按规定迅速报告。公安、交通等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路检、路查,严厉查处超速、超载、疲劳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要加强车站、车辆的安全检查,从源头上制止车辆超载和带病运行。加大“三品”检查力度,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确保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