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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统农民;现代农民;农业产业化
一、农民行为的一般性和特殊性
行为是指行为主体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所确定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而采取的活动过程。农民的经济行为,指农民为了满足自身经济需要所确定的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个目标在物质资料生产活动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活动过程(严瑞珍,1997)。为了研究农民的经济行为,严瑞珍(1997)将农民分为三类: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以及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经过10几年的发展,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都纳入到了商品经济的范围内,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民已只占有很小的规模。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民是发展现代农业中所需要的现代农民,但是在我国仍然只占有很小的比例。我国当前农民最主要还是属于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农民。为了与现代农民进行对比研究,也可将其称为传统农民。
由于现代农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以资本和科技投入为主,生产工具完全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投入品科技含量高(例如,良种、全价配合饲料等)。因此,对现代农民的要求即是:掌握许多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是一批“职业化”的农民,他们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专门劳动技能,还懂得农场的经营管理。他们是集经营管理、生产示范、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农村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经营的新一代劳动者。他们在现代的市场竞争中,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济行为:具有自主性、趋利性、竞争性、科技性等特征。
而我国的现实是,传统农民是我国农民的主体,传统农民的经济行为通常表现为投资行为上的乏力性和随意性、生产经营上的局限性和弱质性、市场行为上的分散性和脆弱性以及科技行为上的被动性和狭小性。因此,如何改变传统农民的行为特征,使其向现代农民转变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农户经济行为的特点与影响
我国对于农户行为的研究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研究的内容包括农户经营决策行为、农户投资行为、农户生产行为等等。总的来看,都是属于农户经济行为的研究范畴。从相关研究来看,农户经济行为的特点主要有: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农户经营目标的兼业性、农户生产经营的多样性、农户经济行为的趋同性。
总的来看,农户的经济行为与农业产业化之间既有统一性,又有矛盾性(王风兰,1998)。其特点有的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但大多却是阻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1.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
农户经济行为的双重性体现在,自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并存(韩耀,1995)。因为,农户是一个生产与消费合一的经济和社会单位,兼有纯粹生产者如现代企业和纯粹消费者如城市家庭的双重特征(康云海,1998)。一方面农户利用已有的家庭生产要素——土地和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首先满足自我消费,达到小富即安的低水准经济状态(王风兰,1998)。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发展的进步,市场经济越来越深入到农村地区,商品性的消费品在农村逐渐增多,农户为了获得更多的购买现代消费品的资金,必须要将其农产品更多的在市场上出售,最终供应家庭的商品性消费。这时,农户经营的内在动力是生活消费商品化。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农户将选择更有竞争性的、比较收益较好的产业进行投资。因此,目前越来越多的农户正参与到边际效率相对较高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康云海,1998)。但是,他们仍不愿把全部资源投入到为卖而进行的商品生产中去。因为,他们的目标是要保证一定程度的自给自足,又要获取货币收入,取得尽可能多的利润。这两部分的份额也因条件的变化而异。当市场风险较小,商品经济显示较大利润时,自给自足的生产就会给挤占,商品生产的份额就会加大;反之,自给自足的份额就会加大,市场经济就会萎缩,农民的经济行为就在这两者之间游移(严瑞珍,1997)。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传统农民虽然不断的加入到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来,但是却是不稳定的,农业产业化的过程随时面临倒退的可能。因为他们不像现代农民完全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他们的行为动机仍然是自给或半自给,而现代农民的行为动机则是价值增值或利润获取。
2.农户经营目标的兼业性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兼业农民比例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据统计2001年,我国农户兼业率已达59.23%(梁謇,200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以及更高就业待遇,农民为了获取更高的经济收入,产生了兼业行为。此外,兼业行为的出现还与农业生产劳动的季节性、我国土地经营规模的超小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农业生产劳动的季节性与土地经营规模的超小型都造成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局面,而我国农村尚未建立非农就业社会保障制度,则使得农民保留一部分土地,靠兼营农业作为失业保险的手段。
兼业这种倾向在微观农户角度来看,极具合理性,并且与农户双重目标相吻合,但从宏观层面看,却容易造成农村稀缺资源利用上的低效率(张广胜,2000),同时也与农业产业化的方向相矛盾。因为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是农业专业化的一个过程,要求农户以专业投资的身份进入产业化过程(康云海,1998)。而开展兼业的农户由于较小的土地规模,只愿意生产出满足自身需求的各种农产品,因此并不需要对农业进行过多的投入。这不仅使得农户经营的商品率低,更不能满足农业产业化中对专业化、规模化的要求。
因此,有学者提出我国这种资源高度分散型农户兼业化的模式只能作为我国农户兼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模式,最根本的还是要实现以适度规模的主业农户(由专业农户和以农业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构成)为主体的农业经营格局。
3.农户生产经营多样化
多数农户为了确保生产和有效供给,特别是基本食物供给的稳定性。或者说,为了抵挡社会大市场突变的风险,降低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他们在安排农业生产活动时都考虑生产内容的多样性(康云海,1998)。高新才等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户进行多样性生产经营是为了降低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风险,不同的农户根据承受风险的不同能力会选择不同的经营组合,这使得我国本来超小规模农业生产更加细碎化,使本来就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加分散投入,减弱农业生产的能力。
从农业产业化专业化与规模化的要求来看,无疑农户生产经营的多样化是与之背道而驰。但是,从农民的劳作能力来看,他们积累和拥有了大量用于日常生活的乡土知识实践经验,对于农业生产的各种品种和环节都有很强的适应性。因此,无论当地选择了发展何种农业品种,当地农民都能从以往的经验中很快地开展生产。
4.农户生产行为的趋同性
林海(2003)认为农民的经济行为具有很强的趋同性,往往是看到别人选择某个项目获利大,就选择某个项目。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农民盲目跟风、赶潮流,最终导致市场上农产品饱和,造成谷贱伤农的局面。另一种则是在跟风中进行创新,使得当地形成了某农产品专业村,这样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规模发展的效应,成为开始农业产业化的第一步。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能够在模仿中创新与提高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随意的“羊群”行为,缺乏科学性和预见性。这也造成了农民生产行为的短期性,在种植或养殖的农产品品种上经常变化的现象。
总的来看,传统的农民经济行为对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存在利弊两方面的影响,充分抓住特点里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可以将农民经济行为中的落后因素转变为有利条件。
三、影响农户经济行为的因素
要想利用农户经济行为的有利特征,达到改变农户行为与态度的目的,首先需要了解影响农户经济行为的因素。从内外因的角度来看,主要有农民自身态度与外界环境两方面的因素。从各研究者的研究情况来看,主要可将内因归为农民对利益与风险博弈的选择,以及农民的个人能力问题。外因主要体现在国家政策与环境条件对农民的影响,以及信息因素对农民的影响。
1.利益与风险的博弈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作为自主经营的经济活动主体。提高经济效益,追求最大利润是其基本目的。但是农业也是一个典型的风险型产业,面临自然条件、市场、合同、资金和技术等多种风险。农民的经济行为往往是利益与风险博弈的结果。詹姆斯·斯科特认为农民经济的主导动机是“回避风险,安全第一”。利润越大,往往风险也越大,而农民不愿意冒风险经营,因此往往会选择风险较小、利润也较小的经营方式。农民的这种心理导致了农民在生产经营的产品大都数量少、种类多而全。为了规避风险,农户多倾向于选择多元化、兼业化的生产经营形式。
2.农民的个人能力
农民的个人能力包括劳动生产技能、信息收集与分析能力、文化水平与传统价值观等等。高启杰(2001)对农民采用新技术新成果的研究中发现,阻碍农民采用新技术的个人要素有传统的价值观与信仰、技术水平较低、文化程度不高、经济状况落后等原因。徐薇(1998)认为我国农民在传统的生产技能上具有优势,但是在专门生产技能(实用先进技术的能力,或者是需要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能力)上呈现较大的差异。目前,我国农村中具有专门生产技能的农民占的比例较小,与农业产业化要求的以高效、优质农产品占领市场很不适应。
王云飞等则从传统文化的角度,认为传统文化对农民能力的建构产生了很多的制约因素,这些因素在宏观方面的表现为:分散性和封闭性,缺少现代管理制度,缺乏现代精神,没有权利意识等,在微观上则表现为:社会成员的柔顺与固执,质朴与保守,短视语狭隘,惰性与冷漠等等。这些特点都限制了农民适应现代社会能力的发展,当然也影响着农民进入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总的来看,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浓厚阻碍了农民快速加入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同时也限制了农民对自身能力的发展。
3.政策与环境因素
在我国加入WTO后,我国对农业的现行政策主要有三点,号召发展主导产业、生态农业、并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从这一点来看,我国的农业产业化进程处在一个极好的政策环境下,这个政策不仅影响到传统农民的农业生产行为,还使得更多的城市人口关注农业的发展,或者直接加入到发展现代农业的进程中。
而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硬环境,包括交通、通讯、电力、水利设施等。其优劣情况直接地影响着社区内部农户的生产活动,基础设施好的,可促进自然资源优势的发挥,提高生产率,反之,则抑制生产发展(徐薇,1998)。基础设施通畅还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渗入,以及各种信息的获取,为农民提供及时的信息资源。
4.信息因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民决策越来越依赖于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张广胜,2000)。在满足利益和权力因素的条件下,农户对外部环境反映与否及速度如何,完全取决于接受信息与否及速度(宋鸿远,1994)。因此,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保持信息的快捷畅通对农民经营行为有着重要的意义。
耿劲松(2001)对农民信息需求的分析中,认为农民特别需要了解有关的惠农政策,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了解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包括市场预测、价格走势等,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和保持销售的畅通性;了解农资信息以购到货真价实的农用生产资料。另外,保持信息的畅通与快捷还有利于农民在与“龙头”组织的博弈中,保持平等的地位与谈判水平。
但是,我国农村大多处于半封闭状态,特别是西部农村,信息不畅是制约农民增收的原因之一。
四、促进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策略分析
从农民经济行为的特点与影响因素来看,传统农民的经济行为受到农民个人以及外在环境的影响,最终对农业产业化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因此,要转变农民行为需要将传统农民改造为现代农民,这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外,还需要政府、“龙头”组织等投入与支持。
1.正确认识农民行为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
传统经济学认为农民是愚笨的、顽固的,在现代化过程中,他们是改造、限制的对象。但事实上,农户是最有理性的经营者,他们能充分地应用理性的效用性、创造性和均衡性来确定他们的行为目标(康云海,1998)。因此,要把农户看成是平等的经营者,尊重他们的选择,决不能采用强迫欺骗的手段强迫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来,要让农户看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能带来更的效率与利益(王风兰,1998),通过真正的利益获得来吸引更多的农民加入到产业化的进程中。
2.政府明确定位,立足服务建设
政府作为国家政策的制定者,已经采取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我国开始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民的分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政府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的角色应当是导向、协调和服务,而不是用行政命令加以干预。简小鹰(2010)认为政府应该在三个层次上有所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第一,政府要研究和制定农业产业化政策,形成体现地方优势的特色产业化发展规划,整合政府、社会和农民的资源,规范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所有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第二,“招才引智”,围绕农业产业化发展建立高效的人才队伍;第三,营造同农业产业化运行相适应的社会环境。
具体而言,梁謇(2004)提出政府要加大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政策力度、建立农村就业保障制度、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使剩余劳动力可以完全转移到非农产业,逐渐减少兼业化现象,并给予具有农业经营优势的主业农户以政策扶持,促进农业专业化的发展。何伟(2009)则建议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农户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提高农业信息的传递速度。政府还可设立农业风险基金,使从事种养业的农户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从风险基金中申请一些主动防范资金、补救资金和补偿资金(何伟,2009),有利于农民投资风险较大、利润较高的生产经营行为。林海(2003)认为资金是制约农民经济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完善农村金融支持系统,调整对农户的信贷政策,为农民积极进行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康云海(1998)提出应该建立规范农业产业化参与主体的经营制度,主要是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法律法规、秉持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调整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参与主体利益的真正实现。
3.“龙头”组织让利农民,建立互信机制
作为“龙头”组织应充分理解农户在农业产业化建设初期的经济行为,具有长远眼光,从合同意识就注重保障农户的既得利益,与农户结成一个较为紧密的联合体(高新才,2001)。不过,他们同传统农民的关系模式也不应简单地定位在利益关系上,对于农业产业化的成功运行以及现代农业的建设,他们更应承担起对传统农民的教育功能(简小鹰,2010)。因此,“龙头”组织也需要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功能,与农民形成紧密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建立合理的利益机制,肯定农民在农业产业化中的重要地位,才能协调和完善“龙头”组织与农民的关系。
4.对农民进行分类管理,培育新型农民
新型农民的基本特点是懂技术、会经营、能管理,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力,拥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和判断能力,勇于接受农业新思想、新观念,善于学习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农业产业化充满着实践的激情与活力(何伟,2009)。但是,由于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农民已经出现分化的局面,不可能按照统一的要求与规格去培训不同层次的农民。因此,李录堂(1999)提出了农户分类管理持续激励机制。他将农户按竞争力大小进行分类,并在分类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而言是由县农业局管理高级农户(完全市场化的竞争性农户)、乡级机构管理初级农户(竞争性自给自足式农户)、村级机构管理中级农户(半自给半竞争性农户)。简小鹰(2010)从其自身对农民的划分来看,提出了转移传统农民、改造兼业农民、教育专业农民和培训职业农民的建议。不管针对哪种建议都指出了对农民的培训需要分层次进行,不能按照统一标准进行。
简小鹰(2010)还提出了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农民的价值观进行改造,开展有关诚信的教育,构建现代农民所应具有的职业道德。其次才是能力的培养,包括信息能力、谈判能力、合作能力、生产技术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5.提高农民组织程度
何伟(2009)提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博弈时,由于双方实力、资金、信息、组织结构不对称,农户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出现矛盾和纠纷时,最终受损的往往是农户。如果能够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成立农民合作社、农民协会或股份制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代表入社农户与公司商谈农产品购销合同,监督公司履约行为,向法院违约公司,就可以节约农户交易成本,规避公司道德风险,避免由企业单方毁约给农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研究评述与展望
通过以上对文献的分析,我国现有对农民行为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首先,对传统农民的行为特征与影响因素分析较为全面;其次,从农民决策行为、投资行为、生产行为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量化的分析,还用到了经济学模型进行客观的论证;第三,研究了传统农民与农业产业化的密切关系,并提出了众多的解决措施。但是,现有研究仍存在一定的空白区域。比如,对现代农民农业生产中遇到的困境研究较少,对现代农民的特征描述不清晰,对现代农民的认识还没有统一的认识与验证指标。
因此,在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还有必要对现代农民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其特征、行为模式以及农业生产需求等,有利于判定传统农民如何才到达了向现代农民的成功过渡,并制定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的培训措施与方式,最终顺利完成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成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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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边陲,属武陵山支脉,系云贵高原东延部分的尾翼地带,全境皆为山区,东邻宜都市、松滋市,西倚鹤峰县、巴东县,南交湖南石门县,北毗长阳县。原名长乐县,1914年更名为五峰县,1984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全县土地面积2,372平方公里,辖5镇、3乡,总人口20.8万,其中土家族人口占67%。五峰自然环境独特,素有“仙源”之称。境内峰峦叠翠,碧水长流,水能、矿产、森林特产、旅游等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开发前景极为广阔。
五峰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是盛产特产的地方,并有“中国茶叶之乡”的美称。共有特产资源11类160个品种,其中年产茶叶2,800多吨,如“天麻剑毫”、“采花毛尖”、“水仙春毫”等名优茶多次荣获国内、国际金奖,以优良的内质享誉海内外;年产白肋烟8~10万担,是全国白肋烟出口供货县;境内生长中药材195类812种,年产700~800吨;年产香菌200多吨。境内还盛产核桃、板栗、柿子、猕猴桃等土特产品。
五峰水能资源和矿产丰富,拥有可开发利用的河流13条,理论蕴藏量达30万千瓦以上;已探明的矿种有20多种,其中重晶石、方解石、白云石、硫铁矿、石英石、高岭土、原煤等非金属矿都具有很大的开采价值,其中方解石储量6,000多万吨,可年产30万吨以上品质优良的稀有矿泉水。经江汉石油管理局石油勘探队勘探,初步确定五峰为建始等八县市贮油中心地带。
五峰更是“纯天然”旅游胜地,境内青山秀水,气候宜人。被誉为长江三峡后花园的百里柴埠溪,集大小景点122处,奇山异石,山水相依,风景秀丽。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誉为“植物基因库”的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始于第四纪冰川时期,距今约1.3亿多年,其内珍稀树种群落被称为生物活化石,保存着几十种国家珍稀保护动物。以长生洞为代表的神秘地下溶洞群遍布全境,被国际洞穴组织誉为“溶洞王国”。神奇的白溢寨暑天冰穴,冬天热气蒸腾,夏天冰冻三尺,为地球同纬度地区所罕见。
五峰的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自治县成立以来,以水能和山地资源开发为先导,形成水电、林特为机翼的经济起飞格局,使今天的五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建设速度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迅速,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能资源、林特资源得到利用,财政收入达到7,000万元,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1998年农村人均纯收入达1,404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63元,城乡居民储蓄2.2亿元,人均存款过千元。
回顾过去,成就辉煌。五峰经过全县几代人的艰苦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集中反映在:工业规模小、农业效益低、后续财源项目严重短缺。今后一个时期,五峰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围绕全县“一龙两翼三角四县”区域经济布局,全面实施科教兴县、开放活县、调整强县战略,着力打好财源建设、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三大攻坚战役,使全县经济发展速度和综合经济效益继续保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把一个繁荣稳定、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五峰全面推向21世纪。
二、五峰农业现状
五峰是典型的农业型山区小县,历史上主要生产包谷、黄豆、洋芋。短缺经济年代,曾提出“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口号,但终因温饱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粮食仍然是农业的主要品种。“八五”时期,随着该县粮食生产能力的明显增强,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念好粮、烟、茶“三字经”的农业发展战略,种植业结构开始得到有效调整。进入“九五”时期以后,农林牧副开始得到全面发展,多种经营取得突破性进展。粮经作物产值比达到35:65,多种经营产值比重达到70%,农业内部结构得到明显优化。“十五”期以来,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的不断提高,相继出现了一批带动农业产业化基地快速发展的龙头企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速度明显加快,多种经营开始“由副转正”,一二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从“八五”期末的49.6:25.0:25.4上升到33.0:41.6:25.4,传统大宗产品基本稳定,特色名优产品有较快发展,新型产业不断涌现和壮大,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随着市场农业、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等新型理念的提出,该县农业正处于由适应性调整向战略性调整的重要转换时期。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现状
近几年来,该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较大提高:主导产业日趋明显、生产基地逐步扩大、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利益连接机制得到重视并开始探索。据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35家,其中规模以上12家,年产值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27%,提供税收占全县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全县围绕龙头企业建设绿色基地100多万亩,90%的农户进入产业链,每年可获取收入2亿元以上。但就总体而言,该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先进地区、周边地区相比,都存在着较大差距和明显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有偏差,工作切入点把握不准。产业化的内涵十分丰富,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但在有些地方,一提产业化就是建大企业、大市场、大基地,这固然十分重要,但受资源禀赋限制和市场分析失误,没能准确定位本地产业化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践中造成产业化发展缓慢或发展不起来。一些地方,对产业化经营缺乏科学的理解和把握,在主导产业和产品的确立和培植上,停留于相同产业布局调整和量的增减,开发和培育新兴优势产业和名优特产品的力度不够;在龙头企业建设上,思路狭窄,畏难发愁,缺乏用改革的思路探索解决产业化发展面临的困难和矛盾的办法。
(二)主导产业、产品优势不突出,规模小、档次低。主导产业多而散,形不成大的规模和气候,造成产业和产品结构雷同化现象,主导产业、产品不突出,区域特色优势不明显,市场开拓能力弱,竞争力差。就全县目前来说,除采花毛尖茶、天麻剑毫茶、长峡茶酒外,在县外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名优产品为数极少。
(三)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辐射带动能力弱。加工型龙头企业建设滞后,缺乏规模大、实力雄厚、市场开拓力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骨干龙头,这已成为制约该县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的最突出问题。目前,该县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仅3家(山山林业集团、长峡酒业公司、宏力魔芋公司);全县仅有5家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没有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年出口创汇额不足100万美元,仅占全市农产品出口额的1%。大多数农产品仍处于出售原料或初级产品格局,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外向度和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真正打入国际市场的只有宏力魔芋。同时,现有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科技含量低、质量档次低,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受农产品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制约,影响了农产品出口,降低了市场竞争力。
(四)产业化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不健全,利益分配关系不完善。目前,该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产加销各环节连接松散,仅有少数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较为紧密的利益关系,大多是市场买卖关系,即便签订收购合同,也是“带而不连”,没有涉及加工增值利润返还,没有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利益关系。产业化诸环节的利益调节机制不健全,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和农户之间,缺乏有效的法律规范和行为约束,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产业化经营缺乏战略合作和长期预测。
(五)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后,产业化载体缺位。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快速发展,以高效率的组织载体为依托,有赖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受多方面因素限制,该县缺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真正能够代表和维护农民利益,把分散农户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有效连接起来的中介服务组织,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
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对策措施
把推进农业产业化作为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总抓手,优化区域布局、培植主导产业、扶持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按照“纵抓龙头,系列延伸;横抓基地,规模推进”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结构调整,培植规模化生产基地。依据市场、资源和区位优势,大力培植主导产业,建立规模化、集约化农产品商品基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要把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着力点,放到发展区域规模经济、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上来。全县要按照“高山主攻林药烟,中山主攻魔菜畜,低山主攻茶薯粮”的规划要求,建设采花茶叶经济带、牛庄湾潭药材经济带、长乐坪蔬菜经济带、仁和坪傅家堰养殖经济带、渔洋关五峰镇加工经济带。坚持以扩大面积、增加总量的外延调整为主向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内涵调整为主转变,努力压缩土地密集型传统产品,重点培育市场潜力大的劳动密集型名特优产品。依靠科技创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通过布局结构调整,逐步改变结构趋同、布局分散、特色不突出、产品不成规模的局面,提高特色农产品的规模化,形成产业化格局。
(二)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龙头企业实力强弱和牵动力大小,决定着产业化经营的规模速度、水平和成效。按照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要求,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培扶力度。按照“大、高、外、多”要求,采取“改、建、扩、联”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集信息、技术、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群体和产业化经营集团。加快龙头企业建设,要突出抓好“三个结合”:一是与整合资源相结合。集中抓好五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二是与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营销、经营等项目,积极推进山山林业集团、采花中心茶站等龙头企业的改制,加快民营化进程。三是与工业园区建设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对外招商引资,把渔洋关食品加工工业园区、五峰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采花名优茶加工工业园区“盘大盘强”,发展板块经济,形成聚集效应,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三)加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龙头企业的科技开发和创新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强弱,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高低的主要标志。一是要积极开展与大专院校、科研所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的路子。积极推动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开发、高薪聘请专家、建示范基地、买断技术等多种形式与大专院校开展紧密的科技合作。二是要大力培植农业科技载体,建立科技示范园。通过建立1~2个科技含量高、辐射范围广、带动能力强的科技示范园区,把先进技术、优良品种通过科技员的转化、示范和辐射加以推广,带动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提档升级。三是要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利用党成校等载体,抓好农民的素质教育和科技培训,大力推广农业科技技术,做到村村有科技示范户、户户有科技明白人,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四是要改革农业科技体制,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深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第一线,通过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与龙头企业和农户开展联合与合作,创办、领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关键词: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7-0188-1
梨树县县域土地总面积3757平方公里,地势从南到北逐渐降低,南部是山地丘陵,中部是波状平原,西北部是科尔沁沙地。南部是森林暗棕壤,中部是栗钙土,西北部是风沙土。项目区有耕地面积281.2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49.9%;林业用地面积98.9万亩,占17.55%。
根据调查结果得知,项目区内共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6.116万亩,适宜能源林营造的面积有3.02万亩,适宜种植中草药的有1800亩(详见表1)。可进行沟系开发进行绿色养殖的沟系面积有6800亩。
1 农林产品基地建设现状
梨树属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县,近年来通过国家优惠政策的扶持,粮食生产已达到历史最高水平,随之而来的养殖业也蓬勃兴起,猪、牛、羊等多销售到南方大中城市。白蘑、榛蘑等天然食用菌供不应求,生物制药项目和粮食加工龙头企业有年产6.1万吨食用酒精的九丰酒业集团公司和年产8万吨的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的天成植物油厂等。农产品加工业年总产值为280288万元,年实现利税17318万元。杨木为主的工业原料木材每年产量7万立方米;加工成成品和半成品近6万立方米,年总产值达2440万元,年实现利税170万元,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根据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市场分析,通过考查论证,结合本县的土地资源特色,确定了发展以紫穗槐为主的能源林营造基地,以野猪、梅花鹿、山鸡、林蛙为主的绿色养殖基地,以香菇、草菇、白蘑、榛蘑为主食用菌培育基地,以培育紫穗槐、毛榛为主要树种的种苗繁育基地等后续产业发展规划。
2 产品市场条件
新造紫穗槐能源林可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升紫穗槐价格,刺激林农营造和管理紫穗槐的积极性,能有效地增加农民的收入。
生物能源林是目前新兴的工业原料林,是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也是生物发电的主要能源,在国内外能源短缺的市场条件下,发展可再生的能源是大势所趋,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市场前景广阔。
3 建设内容
3.1 木材加工
根据项目区丰富的木材资源,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选择项目区内木材产量较多的乡镇建设木材加工厂,使所有的木材加工厂在技术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规模上名列全省木材加工业前茅,质量上达到产品过关。
3.2 沟系开发
利用县内项目区现有的优越的气候资源、自然条件,选择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的区域进行沟系开发。建设适宜本地区自然条件的以白蘑、榛蘑、蕨菜等为主的珍稀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以养鹿、养野猪、野鸡和林蛙为主的养殖业基地;建设以黄芪、桔梗、地龙骨等为主的中药材生产基地。
3.3 基地建设
利用现有的退耕还林有林地进行林下开发,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物能源基地,营造以紫穗槐和毛榛为主的能源林;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种苗基地,实现苗木的自产自销,增加林农的经济收入,以满足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的需要。
3.4 职业技能培训
计划培训退耕农民1500人,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满足其生产生活需要,改善农民生活环境。
4 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4.1 经济效益
根据当地农林业生产的调查数据及市场价格,木材加工、生物质能源林(紫穗槐)、沟系开发、种苗基地等产量产值测算如下:预计总收入63221万元,年均收入21073.7万元,年均成本1354.8万元,年均利润748.9万元,覆盖退耕农户户均年增收1176元,投资利润率22.3%。
4.2 社会效益
项目覆盖退耕农户3024户,农户覆盖率50.1%。据测算,后续产业建设中工程直接费用达3194.35万元,其中约有50%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费,共计万元,按劳动力50元/工日计算,可为当地群众提供的劳动就业机会63.9万个,实现农民增收64万元,退耕区农民每年人均增收98元。
关键词:农村金融;订单农业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1)-0070-03
近年来,订单农业发展势头迅猛,在农业经济发展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人民银行杨凌支行依托“绿色杨凌”的现代农业产业优势,努力探索辖区金融支持订单农业发展的可行之路,积极引导并推动辖内首批订单农业贷款成功发放,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通过对杨凌订单农业模式的分析,总结其特点和优势,可以从中获得有助于订单农业广泛推广的经验。
一、杨凌首批订单农业贷款的基本情况
2012年7月3日,杨凌农村商业银行以订单农业项目为载体,向两户农户各发放了50万元的专项贷款,标志着金融直接介入的订单农业生产模式在杨凌辖区成功运行。杨凌订单农业的基本模式是“农户+企业+超市+信贷”,通过签订两个合同实现四方利益结盟。首先由农户、企业、超市签订指定农产品的订单合同,建立完整、顺畅的产购销链条,再由农户、企业、杨凌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信用担保合同,由发单企业向签单农户提供信用担保,实现信贷资金的介入。其中订单合同在通用条款外还就土地承包、统一用种、先期资金垫付、农机设备无偿使用、技术支持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信用担保贷款合同对信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贷款农户必须按订单履约,发单企业对农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担不可抗风险连带责任,销售回笼资金必须首先转入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
二、杨凌订单农业模式的突出特点
(一)农户种植规模化。此案例中的两个农户都是通过向发单企业租赁土地进行指定蔬菜品种的规模化种植,种植面积分别为300亩和400亩,订单保底收购量分别为780吨和900吨。农户规模生产的优势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农户具有一定的规模种植经验和农业技术水平,同时有着较强的创业意识和科学化管理经营理念,在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可以使管理风险最小化;二是规模化种植,可以实现批量购入种苗、化肥等农用物资,合理调配农机、农业设施及物资的购建和使用,便于实施统一的技术标准为农产品质量达标提供保障,从而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或经营损失,有利于经营性风险控制;三是较大规模的成本投入决定了农户的经营目标更趋向于长期性,可以有效抑制零散种植、短期经营中因趋利心理导致的违约风险,有利于稳固订单关系,能够更好的与发单企业稳定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契合;四是较大的产量使农户对销售渠道的依赖性增强,必须通过维护现有的订单模式保证农产品的顺利销售,使农户违约风险大幅降低;五是对于大额订单,若发生违约行为,诉诸法律的可行性和依法追偿的可能性都将得到更大的保障。
(二)企业经营专业化。在杨凌首批订单农业中,发单企业为杨凌巨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农产品种植、包装、储存、销售和农业技术推广,与陕西麦德龙、宝商佳外佳、人人乐、华润万家等大型连锁超市建立了长期供销合作关系,可以为订单农产品提供可靠的销售渠道。其专业化的经营性质为订单农业的生产模式提供了充分保障:一是对农产品的品质特性、市场供需变化、价格波动等信息掌握的更为准确,市场需求分析及价格预估能力较高,能够更好的指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种植生产、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弥补农户因信息缺失造成的经营风险;二是具有较强的农业技术优势,能够为农户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有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提高农户农技水平,实现农户增产增收;三是具有农产品包装、储存等经营业务,在有利于农产品增值销售的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短期存储来规避价格波动造成的利益损失或实现收益最大化,减小企业因回避利益损失导致的违约风险;四是具有相对稳定的销售渠道,通过帮助农户实现收益成为订单农业模式的核心环节,同时专业化经营更有利于产生品牌效应,为稳固订单关系并扩大订单农业规模提供了保障。
(三)农户、企业与金融机构三方利益紧密关联。首先,农户租赁发单企业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企业采取先期生产资料资金垫付、提供技术支持、无偿提供农机设备供农户使用、为农户提供信用担保等方式对农户进行扶持,建立了相互制约、互为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保障模式。其次,农户的规模化种植与企业的专业化经营相结合,使双方在利益目标、利益获取途径等方面更加趋于一致,为其长期合作奠定了基础,更加密切了双方的利益关系。作为发单企业的杨凌巨农科技有限公司除了以良好的社会信用向农户提供担保外,又与杨凌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东企业赛德高科为同一法人,具有很高的关联度,为杨凌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可控性提供了高度保障。
三、几点启示
信贷资金介入订单农业生产,可以有效解决农户规模经营启动资金不足、“农超对接”过程中因超市清付款项滞后带给发单企业的资金压力等突出问题。其重要作用体现于促进订单农业产业链的完整、实现产业链各环节之间流动资金的紧密衔接。由于信贷资金投放必须以风险可控为前提,因此根据杨凌订单农业模式的特点和优势,从降低风险、稳固订单关系的角度,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一)着力培育专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促进订单农业的产业化发展。龙头企业是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在订单农业生产模式中,发单企业更是各方利益联络的中心环节,因此要发展和推广订单农业模式,必须首先着力培育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一是要走“三产融合”之路,以市场为导向,使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实现生产经营的一体化、专业化;二是走“技术领先”之路,要充分发挥杨凌农业科技示范优势,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农业企业技术革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走“科学管理”之路,在培养技术人才的同时,注重现代管理人才储备,要具备市场分析和预判能力,不断完善产品结构,树立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理念,上规模、创品牌,以品牌优势发挥凝聚和辐射作用,才能以点带面、更为有效的促进订单农业健康、持续、规模化发展。
(二)规模化经营的“大农户”生产模式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订单农业中,大农户较之零散农户,在生产经营能力、风险抵御能力、合作关系的稳固性等方面都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而其现实意义可以反映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是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固有特征,培育“大农户”进行规模化经营是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二是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结构失衡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严重,高龄农民无力耕作导致耕地产能低下甚至荒芜流失,必然会引发整合耕地资源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的实际需求;三是在全国范围开展的农业,通过“土地银行”等模式实现了农地流转,使零散土地连片集中、规模经营成为可能。因此以订单农业模式为平台,扶持培育高知高能的“大农户”从事规模化生产经营,将成为顺应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的合理选择。
(三)订单农业参与各方的稳固合作关系应通过利益分配机制加以巩固。目前订单农业的主要问题是契约困境,其根源是由于利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引发的机会主义行为。杨凌的订单农业模式中,通过土地租赁的契约关系来加强农户与企业的紧密联系,是一种企业对农户的单向制约机制,农户明显处于弱势,不利于农户的权利主张和对企业违约风险的制约。如果在产业化基础上引入股份合作等形式,就能在产权结构上结成相互关系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由相互制约变相互促进,形成更为有利的良性循环体制。尤其对于管理相对松散的农村合作组织,农民入股将有利于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有效管理机制,也为信贷资金的介入疏通了渠道、分散了风险。
(四)涉农金融机构要勇于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在全面把握订单农业信贷风险因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探索和创新金融产品,开展专业农户登记和信用等级评定,制定龙头企业和优质农户培育扶持计划,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信贷产品,并将订单农业贷款项目与新农村建设、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创业促就业等重点政策扶持项目相对接,实现扶持政策、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机制对订单农业项目的全面覆盖。同时要注重金融服务及时跟进,更为有效地发挥好金融支持订单农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职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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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同时也造成了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和土地细碎化经营的后果,而这正是导致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科技含量低、农业比较效益差,农民增收困难的关键因素。
农村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对于它的高效开发利用只有两个途径:引入科技、资金、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提高单产和农产品品质;或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集中到更有效率的人手中进行规模化集中开发,以降低成本,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对于引入科技、资金、信息、技术等新要素,政府已经连续多年来将其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问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对于农业新要素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差,许多农户放弃经营农田出外打工或经商,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在上面投资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在许多地方,农地的浪费和低效化经营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必须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率并促进农民增收。
一、农地流转的现实障碍
1、农地产权残缺。一种明晰并富有效率的产权制度应该是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统一。但《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产权的界定是"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农户经营"。即意味着农户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只有使用经营权。而乡村集体代表国家掌握土地的终极所有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处分。这种所有权、处分权与占有权、经营权分离的产权已成为农地流转的体制,也成为一些乡村组织借地发财,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依据。目前,在非农建设用地上,一些地方政府和乡村组织借建开发区、开发房地产,建设小城镇的机会,垄断土地一级市场,获取大量土地出让资金,而失地农民仅得到为数很少的土地征用补偿金,利益分配比达到7:1甚至更高,严重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合法利益。一些地方乡村组织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利用"反租倒包"方式,低价从农户手中取得土地,高价租让给农业产业化企业,从中赚取差额利润。同时由于土地家庭承包制导致的土地细碎化经营状况,一些需要土地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需要和分散经营的农户分头谈判,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分散的农户由于缺乏组织难以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结果往往是在谈判中处于劣势,地价被过份压低;或是被乡村组织低租高包,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流转农地供给不足。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缺位,使农地的流转风险和机会成本加大。而土地对农民来说,具有特殊的生存保障功能。从满足农民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到承担子女教育和养老医疗费用,土地几乎承担了本应由国家和社会对农民承担的所有保障职能,所以除非找到能获取更高收益并较为稳定的非农岗位就业,否则农民不会轻易出让自己最后的保障权利。根据沈阳市的抽查统计,大约有64%的农户愿意继续承包土地,而其中有79.4%的农户认为土地是生活的基本保障,不愿转让。尽管外出务工收入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的比例在逐年上升,但出外打工可以缓解一时经济困境,解决不了长期收入来源问题,随着非农职业周期性、季节性、结构性的调整,或当处于阶段性失业时,种地会成为农民的首选谋生之计。所以,有的地方农民尽管出外打工顾不上经营耕地,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租赁给别人经营。这在客观上造成了流转农地要素的供给不足。如榆林市子洲县三川口镇八塌湾村,全村共150多人,现在家人口不足50人,外出务工人口高达67%,由于缺乏青壮年劳动力,全村耕地大面积撂荒,但大多数农户不愿将其流转给外来户。
3、农地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农业生产需要投资量大,农作物生长周期长,面对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投资收益率低。同样的土地,投资工业要比农业项目的比较收益高,所以即便是体制障碍消除了,农民自愿出让土地了,也未必立即就有许多企业和种养大户前来接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尤其是地处偏远山区,土壤肥力差的土地,更是少有人问津。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流转农地需求不足。如榆林市清涧县,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种植市场看好的黄豆,一亩最高亩产80公斤,扣除籽种、化肥、农药等费用,亩收入200元左右,一个劳动力经营20亩,年收入也只有4000元左右。而外出打工每天收入在20元左右,半年就能达到全年收入。过低的收益导致这些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但是却无人承包开发。
4、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不足。一是乡镇企业发展减速,吸纳农民就业能力不足。从陕西省的统计情况看,乡镇企业发展速度明显放慢,1995-2002年期间,总共增加了6.3万家企业,年均增长速度为1.1%,其中2001年为0.6%,2002年为-2.67%。乡镇企业吸纳就业能力不足。1995-2002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年均增长仅为1.5%。其中,2001年转移向乡镇企业的农村劳动力为29.65万人,与2000年同期的45.8万人相比下降35.3%。由于吸纳就业能力下降,靠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空间有限。目前国有企业大量减员分流,下岗失业职工增多;一些城市采取某些对农村劳动力流动限制的措施,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机会骤减;加上受自身文化素质及技能因素的制约,农民进城增收的门路越来越窄。目前全省76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达600万人,占79%。由于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大多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肩挑背扛型的体力活,很难适应目前非农职业技能化的要求。
5、农地要素市场不规范。一是流转行为不规范。一些乡村组织利用手中的土地所有权,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反租倒包,集中土地搞开发。有的借流转名义随意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侵害了农民经营自,损害了农民经济利益。二是缺乏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由于缺乏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农地流转信息得不到沟通,导致有的地方大面积的撂荒地无人承包开发,有的地方涉农企业和承包商需要农地却找不到可用资源,流转地资源紧缺与相对过剩并存,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三是缺乏流转监督机制。对于违规流转农地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农村流转地价的评定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四是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农地流转大多以口头约定为主,即便签订合同也只是简单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现纠纷无法追究责任。且大多数流转地没有登记并进行公证。
二、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
针对以上问题,农地流转中的政府行为应该把着力点放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流转程序、创新流转机制、培育流转市场、保护农民权益、减少农地依赖、强化服务体系建设上面,综合应用经济、行政和法制手段,推动农村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快速稳定增长。
1、转变政府职能,准确定位政府角色。在农地流转中,政府既要克服利用土地所有权属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从中获取超额利润的"越位"行为,又要克服对违规流转放任自流,缺乏服务规范机制的"缺位"行为。要坚决从土地流转市场上退出来,变强制为引导,变干预为服务,抓好土地流转的宏观调控、监督监测和中介服务。一是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好土地流转总量、结构和动态平衡,引导农地流向优质高效农业项目。二是建立流转服务机构,为农地流转提供信息、中介、登记、公证等服务。三是监督农地流转的程序、流转合同是否规范合法。四是强化耕地保护,依法查处巧立名目改变农地用途或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的坑农行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五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吸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对流转农地进行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开发。
2、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农地流转程序。一是抓紧研究制定农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科学界定农地产权归属、交易方式与流转程序,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地流转。二是建立健全农地流转合同制度、交易登记制度、公证制度、纠纷仲裁制度,明确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协调化解农地流转纠纷,规范流转程序。三是完善农地价格评估制度和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在兼顾集体、农户和承包者利益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和利益分配比例。四是积极落实《土地承包法》,坚持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政策,促使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长期化,为顺利实现农民土地使用权转让奠定法理基础。
3、创新流转机制,优化农地资源配置。要在充分尊重农民和投资者意愿的基础上,在现有的土地制度框架内,大胆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借鉴成都"股田制",鼓励农民以土地入股,直接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红,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借鉴海口"五统一分"制,将农民手中不能流转的分散土地资源进行互换整合,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对当地种植业结构做出整体规划,"统一规划、统一耕作、统一技术、统一种苗、统一销售、分户管理",形成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局面,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益;借鉴山东"田保姆"做法,对因出外打工缺乏劳力而荒芜的农田实行代耕、转包、转让、出租等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收益分配由双方商定,优化人地资源配置;借鉴大连模式,对于大片农村集体闲置土地可"上市招标"实现高效流转。总之,要鼓励农民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
4、建立健全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农地要素市场。以县乡土地服务部门为依托,以农村专业协会为主体,构建农地流转中介服务网络。普查流转地资源,收集供求信息,进行供求登记建档;开展政策咨询,提供合同范本,调解流转纠纷;邀请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等级评估定价,进行大面积流转农地的租赁招标;代办土地流转手续,组织供需双方谈判,为供需双方搭建流转桥梁。培育农地市场,引导农地要素合理流动,优化农地资源配置。
5、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地流转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坚持以农用为主,以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决反对乡村以各种名目违背农民意愿进行的圈地开发和反租倒包行为。积极鼓励农户之间进行农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代耕等流转行为,引导流转农地向农村种养能手集中;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用地要尽量采用租赁或入股经营的方式,尽可能为农民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利益。对公共建设用地,要坚持将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大部分交给农民,并要为失地农民办理失业和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