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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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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特点;协调合作

审计在现代企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规模和业务不断扩大的现代化企业来说是必不可缺少的,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开拓新领域,创新审计方法,是摆在现代财会人员、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面前的新课题。

一、审计、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概述及特征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它由独立的专业机构或专职人员接受委托或授权,对被审计单位特定时期的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公允性、真实性以及经济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监督、评价和鉴定,目的在于确定或解除被审计单位的委托经济责任。按照审计主体与被审计单位的隶属关系,审计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外部审计是指独立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外的国家审计机关所进行的审计,以及独立执行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的审计。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联系和区别

(一)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联系

1.审计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维护财经秩序和保证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2.审计的对象相同,都是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3.执法的标准相同,都是依据国家制定的财经法规对监督对象进行经济监督。

(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区别

1.设置的法律依据不同

审计机关是根据宪法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是根据法律(审计法)设置的。审计事务所是依法批准组织成立的。

2.组织机构的性质不同

审计机关是各级政府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是各单位的职能部门。审计事务所是具有集体组织性质的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

3.任务或者业务不同

审计机关的任务,是代表国家实行外部审计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的任务,是对本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审计事务所的业务,是向社会承办审计查证和咨询服务。

4.在审计监督性质不同

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5.在依据的审计准则不同

国家审计所依据的准则是审计署制定的国家审计准则;社会审计依据的准则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内部审计所依据的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内部审计准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相互排斥,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

三、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关键

内部审计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内部审计在强化单位内部管理,监督内部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同时,内部审计熟知组织内部的会计控制制度,并能清楚地揭示会计分歧。另外,内部审计还能提供会计报表可能存在的重大错报、漏报线索,加快外部审计审查速度,节约外部审计的费用和时间,提供外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协调合作

(一)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相互协作的依据

我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指出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应加强沟通和合作。此外,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也将协调两者的关系列入章程,并将协调工作视为内部审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协会颁布的"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指出内部审计主任有协调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并指出内部审计主任有责任监督所有内部审计工作,不管这些工作是与外部审计师协作,还是为外部审计服务。

(二)内部审计应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以实现以下目的

1.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

2.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3.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

4.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素质,改进内部审计机构工作;

5.维护组织利益;

(三)外部审计借助于内部审计的可能性

1.内部审计的蓬勃发展为外部审计借助于内部审计提供了前提条件

随着《审计法》和有关审计准则的不断完善,更使内部审计工作日臻完善,并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国内部审计事业的蒸蒸日上,无疑为企业进行外部审计时能够充分借助于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果提供了前提条件。

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范围上具有重叠性

内部审计的工作是由部门或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单位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核。而外部审计则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资料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后独立提供审计报告。因此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在工作范围上会出现重叠现象。

3.内部审计的结果具有一定的可信性

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在组织上受本单位高层管理人员直接领导,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责,要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并对其进行资格认证,考核和监督。这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具有一定的可信性。

(四)进行外部审计借助内部审计的必要性

1.内部审计是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内部审计属于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单位进行审计时,就需要了解其内部审计的设置和工作情况。

2.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上具有一致性

内部审计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都和外部审计有一致处。

3.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费用

外部审计人员在对内部审计的工作进行评价以后,利用其全部或部分工作成果,可以减少现场测试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从而节约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费用。

4.减少审计摩擦

外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充分尊重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建立起一种牢固的正常工作关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摩擦。

5.内部审计是外部监督的基石

内部审计工作做好了,制度、管理规范健全了,外部监督的工作才能更轻松,并且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监督监管。

(五)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互协调的措施与建议

1.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交流与合作

对内部审计人员而言,应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技术以及其他方面的优势提高专业水平、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对外部审计人员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对于外部审计人员而言,信任内部审计人员,赢得内部审计人员的配合与支持,以减少审计重复,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企业内部应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有效机制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应该有企业相应的机制提供保障,并行之有效地落实相互协调工作。

(1)由审计委员会或者相应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明确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之一是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沟通。

(2)由总审计师或审计部经理具体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所需要的定期或者不定期会议安排,协作计划的制定以及相互协作过程中涉及的具体问题,需要有专人负责。

(3)应通过定期和不定期会议有效落实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会议至少保证召集两次,一是在审计开始时商讨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作计划的制定、总体范围的确定,便于审计过程比较及时有效地沟通;二是最终审计成果的交流和分享,促进交流与长期合作。

(4)企业管理者应该对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给予高度支持

除了有上述机制的运作作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的保障之外,企业管理者应该对相互合作给予支持。

3.外部审计寻求内部审计直接帮助

外部审计要求内部审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利用内部审计中有价值的部分,促进组织目标的成功实现;外部审计师自己要对有关问题进行独立判断,并最终对审计意见正确性承担责任。

4.内部审计有效利用外部审计的结论达到审计目标

由于外部审计是站在更加公正、客观的角度来看问题,因此,在内部审计计划阶段,先检查内、外部审计工作可能出现的交叉职责。特别是在影响会计报表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影响报表的会计信息处理系统、与报表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充分利用外部审计成果,避免重复工作。

5.行业组织应尽快出台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实务指南

行业组织应尽快出台与目前《内部审计具体准则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以及《注册会计师申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等具体准则相对应的实务指南或实务公告,并通过举办各类研讨会、后续教育培训专题等方式加强审计职业中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协作的执业技能教育。

五、结束语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总体目标是一致的,两者均是审计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门。内部审计具有预防性、经常性和针对性,是外部审计的基础,对外部审计能起到辅助和补充作用,而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又能起到支持和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第2篇

关键词:现状;问题;合作协调

一、我国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现状

1.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的基本内涵

内部审计是指由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独立监督和评价行为,目的是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外部审计由国家审计和民间审计两种审计机构组成。国家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所实施的审计。社会审计是指由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的审计。

2.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主要特点

内部审计相对于外部审计具有如下特点:在审计性质上,内部审计属于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履行的内部审计监督,只对本单位负责;外部审计则是由独立的外部机构以第三者身份提供的签证活动,对国家权力部门或社会公众负责。在审计方式上,内部审计是根据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审计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外部审计大多则是受委托施行的。在工作范围上,内部审计的工作范围涵盖单位管理流程的所有方面;外部审计则集中在企业的财务流程及与财务信息有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在审计方法上,内部审计的方法是多样的,应结合组织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方法;外部审计的方法侧重报表审计程序。在服务对象上,内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单位负责人;外部审计的服务对象是国家权力机关或各相关利益方。在审计报告的作用上,内部审计报告只能作为本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参考;国家审计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审计结果要对外公示;社会审计报告则要向外界公开,对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负责,具有社会鉴证的作用。在审计对象上,国家审计以各级政府、事业单位及大型骨干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金运作情况为主;在审计权限上,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对被审计单位的违法违纪问题既有审查权,也有处理权;社会审计只能对委托人指定的被审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查、鉴证;内部审计有审查处理权,但其内向服务性决定了其强制性和独立性较国家审计弱,其审查结论也没有社会审计的社会权威性高。在审计监督的性质上,国家审计属于行政监督,具有强制性;社会审计属于社会监督;内部审计是单位自我监督。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各具特色,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应该可以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基础在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内容、范围、标准、依据、程序、方法等有很多相通相近之处。

二、目前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合作协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外部审计、内部审计资源有限,降低了审计效率

社会审计根据业务的开展,在社会招聘有各行业的专家,如工程师、计算机、税务规划等方面专家,而从投入审计资源方面看,会计师事务所从降低审计成本的角度考虑,投入的审计资源比较有限;内部审计由于企业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企业难于配齐配全各行业的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大多在内部控制上,压缩企业成本上配有较强的审计人员,因此审计资源配备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各有不足,在审计工作中内外审的不协调性降低了审计效率。

2.内部审计在独立性方面还存在着客观的不足,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内部审计是一种内向型服务,企业可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人员配置、工作的中心和范围等重要内容,在审计独立性上,集中表现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由企业决定、隶属于本企业,在组织工作、经济方面、审计业务开展范围等方面都受本单位的制约,审计独立性上受到局限,从而影响了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

三、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合作协调的对策措施

1.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资源互补,有效提高审计效率,提高审计质量

通过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有效合作,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做到资源互补,内部审计可以利用服务或咨询公司的专业外部审计人员的技能和资源来补充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高内部审计在组织内的效率。外部审计在咨询服务时以借助内部审计力量来弥补外部审计人员对服务企业的业务不熟悉等,可以有效解决审计人员业务缺乏等问题,做到人力资源有效互补。对整个社会而言,内部审计外部化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内部审计部分职能外包,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

内部审计在业务内容、程序、控制制度有效性方面具有优势,但在审计独立性方面存在着客观的不足。通过部分内部审计职能外包的形式,即由第三方与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协作来提高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其目的是在保留内部审计部门优势的条件下增强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可以委托社会审计协助完成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甚至可以与有实力、信誉好的社会审计机构结成战略合作联盟,进一步加大对单位内部的审计监督力度。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第3篇

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美国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都有相应的规定,比如,《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第五条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应在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应在具体审计程序和方法上相互沟通,达成共识,以促进双方的合作。[1]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都赋有对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的角度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审计结果是可以互相参考和借鉴的(张俊 耿慧敏2014)[2]。由于外部审计质量和独立性相对比较高,利用外部审计能够更加引起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重视(傅黎英2008)[3],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揭示的问题会格外关注。内部审计在协助外部审计上,对外部审计所提出的问题和指出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内部审计要进行跟踪调查核实,督促整改落实,已经纳入内部审计职责的一个方面。

二、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协调中内部审计职责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2015年全球委员会会议新闻会上提到:“在促进国家良治的过程中,国家审计可以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国家审计揭示的问题和做出的审计决定,内部审计应当督促整改到位。”[4]以此类推,企业对于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无论是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问题,还是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问题,内部审计都应该督促跟踪整改到位。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政策的遵循和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缺陷,会与内部审计师沟通,内部审计师应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因为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和控制,内部审计师对外部审计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寻查,旨在履行其职责,内部审计师首先了解现阶段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执行情况,然后,再与企业相应部门经理或员工沟通,对问题的根源和导致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组织讨论,给出问题的解决方法,得出各方都认可的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最后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并报告纠正落实情况和尚未落实的情况。 内部审计督促整改落实,越来越成为内部审计工作职责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M企业内部审计督促整改实践

M企业属于股份制公司,正在IPO申报,每半年进行一次外部审计,以下就近三年来M企业外部审计发现和揭示的问题,即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对W企业在会计政策遵循执行方面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的问题,内部审计协助其进行后续审计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然后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纠正整改落实情况,对内部控制不断改进与完善,使企业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上和内部控制方面更加规范合理。

1、会计政策遵循方面

1)国内发货以交货和客户验收单签收确认收入

M企业国内发货,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本企业按照合同内容约定在国内向客户移交商品,同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交货验收单时,售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即由本公司转移至客户,本企业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内部审计部门对外部审计提出的验收单签收日期跨月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于月底和年底发货,须取得客户在当月或当年签收的交货验收单才能确认收入,如果交货验收单日期跨月或者跨年,那么收入要在下月或下年确认,对这一个问题督促纠正,为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境外直发以国际运单到达机场日期确认收入

M企业境外直发,即在与客户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以及本企业签订的外币销售合同内容约定,企业向客户交付商品、取得承运单位的国际运单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即由本公司转移至客户,本企业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内部审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提出的个别没有按照国际运单日期确认收入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严格要求销售订单按照国际运单抵达机场日期在系统中作系统交货并确认收入。使会计政策得到遵循和执行。

3)货物到货后须及时在公司系统入库

内部审计从供应商预付货款询证函回函不符入手,与供应商财务对账得知供应商已经发货,M企业系统中货物未入库处于在途状态,导致财务报表资产数据错报,本应该计入存货,却体现在预付货款。还有一种情况,发现部分货物已经从海关系统出库,却没有在当月公司系统入库,存货未在财务报表中列表,货物处于失控状态,在整改的过程中,首先要求物流管理部应严格按照海关系统出库时间在系统收货入库,不允许不按时在系统入库;另外,真正在途货物要在每月底统计相应金额,在财务核算上进行暂估入库账务处理,半年报和年报在审计报告中披露该金额。

4)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记账方式应遵循会计准则规范

外部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应付职工薪酬应按照五险一金相应的明细披露,单位支付的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在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各明细科目核算,此前M企业一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五险一金各明细科目,内部审计对与财务部沟通,按会计准则重新规范设置科目,按会计准则要求核算。

5)销售订单收入与成本不匹配的问题

外部审计提出个别销售订单毛利率很高,经查,发现由于到货和交货先后顺序不同导致成本出在不同月份,销售收入没有严格按照与成本匹配的原则划分,导致销售收入却体现在一个月,在整改的过程中,严格要求销售收入必须与销售成本匹配,货物在系统交货,再开系统发票并确认收入,按规定遵守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

2、内部控制规范方面

1)与客户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租期问题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对于全部在租状态的资产租赁合同都要求发询证函,发现有的合同租期与审计时点所属期间资产在租状态的租期不相符,从合同租期上无法判断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在租状态;还有的租赁合同使用供应商提供的采购订单模板,采购订单上面不体现具体租赁期间。因此内部审计师与租赁事业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认为不能体现准确租赁期间存在一定风险,一是无法确认租期,二是无法依据租期确认收入,三是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纠正后,凡属续租合同,续租合同的条款可以参见前一个合同,均须签订补充条款明确租期,即如果延长租期,可要求客户提出延长租期的书面申请,双方再签订补充条款。 在合同租期的内部控制上得到改善。

2)总分公司往来对账问题

通过SAP/R3系统自带的事务代码,可以实时查询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余额及明细是否一致,由于新来的财务人员在记账时自行改变会计科目,使分公司与总公司应付与应收无法在自动对账的事务代码一目了然查看。内部审计师提出后与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和相关人员一一沟通,致使恢复了原来的记账方式。

3)物料主数据的维护问题

租赁业务的以销定采和二手销售订单类型应计入销售业务主营业务收入,然而注册会计师却发现以销定采销售订单类型的收入却计入转租赁业务收入,经查,该问题由于物料科目设置组维护错误造成的,内部审计师及时与商务管理部的主数据岗位员工及该部门经理沟通,找到问题所在,并要求主数据维护岗位检查现有的主数据是否还存在维护错误的情况,杜绝这一问题的发生。

4)固定资产在不同系统的管理问题

内部审计在给注册会计师提供资料时发现从SAP系统导出的固定资产明细与BPM系统导出的固定资产明细不一致,经核对发现,BPM系统资产主数据中未列示可转移选件,理由是可转移选件只是LICENSE(版权许可证),没有实物,要附着在主机上才能使用。但是,外部、内部审计师都认为从它的价值和使用年限还是应该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在审计结束后,内部审计师组织资产管理部门和物流管理部门一起沟通,使其纳入租赁固定资产管理。此后在BPM系统可以统计其出租天数、资产出租率、资产回收率,资产分析数据更加准确到位。

四、内部审计督促整改落实的职责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1、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两大基石,内部审计的核心作用是参与治理、防范风险和确保合规,内部审计积极履行监督和控制的基本职责,对外部审计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和合理化建议,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2、在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对外部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充分体现在审计深度和范围上内部审计的优势和特点,内部审计人员比外部审计人员更熟悉和知晓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与内部基本情况,因此,建立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互合作的支持机制,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效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集团公司;内审外包;风险控制

一、内部审计外包

1.内部审计外包是基于波特的价值链与竞争力而产生的,它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给组织外部的机构执行。它主要有两种形式:

(1)全外包。这种形式下企业将全部内部审计职能整体交给会计师事务所来做,企业不设内部审计部门,但是企业也可设置或保留内部审计长以监督审计业务的执行, 并担当在会计师事务和管理层之间沟通的媒介。这种形式最受内部审计外包反对者的指责,其主要缺点是使内部审计丧失了主导地位,容易产生“套牢”效应,而且内部审计也失去了“连续性”特点,而这是内部审计实务操作的重要方面。所以这种方式主要在本来就没有设内部审计部门的中小企业比较流行。

(2)合作内审。合作内审是指企业内部保留少数几个内部审计人员,对于一些经常性的、不太重要的内部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而对一些重要的、涉及面较广、需要较高职业判断技能和合理知识结构的内部审计工作则由外界人员与内部审计人员共同开展。在合作内审中,内审人员自始至终参与内部审计工作,在合作审计项目的规划、决策和起草最终报告中都起着积极的参与作用。在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聘请cpa和其他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专业人员开展临时性的审计工作。

2.我国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形式的定位

针对以上两种内审外包形式,我国集团公司应选择合作内审的形式。因为这种形式能够使内部审计的过程和结果更符合企业集团的特定情况,因为在合作审计中,内部审计人员和外界专业人士就审计方式、目标等问题达成一致,内审人员可以帮助外界cpa及专业人士熟悉企业自身情况,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进行询问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尤其是企业集团这样一个集团公司,如果全部实行内部审计外包,则很难对审计过程进行过程,势必会增加集团公司的风险。同时,合作性的内审外包能够聘请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士,在合作审计下,集团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特点,聘请不同领域、行业中水平较高的专业人士,相对于内审全部外包全部交给一家会计事务所的情况,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水平,提高企业风险管理和管理过程的效率。

二、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缺陷

集团公司内审外包存在着一些优点,例如可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节约成本、缓解审计力量薄弱与审计任务繁重的矛盾以及可以集中发展核心竞争力等等,但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1.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的浪费

内部审计人员熟悉本集团公司的管理政策、业务程序、经营活动和人事状况,了解企业的组织文化、业务过程和风险控制方面的特点,能更好地提供符合管理当局长期战略的咨询服务。而外部咨询机构只能通过一些公开的资料以及通过询问和观察来确定服务的重点,往往由于保密的需要,企业集团不可能向他们提供完整的资料,这势必影响到外部咨询机构的判断和对企业进一步的了解,从而影响咨询服务的质量。

另外,由于内部审计人员有权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对企业集团的各个组织部门进行观察,因而他们对企业有着独特的视角和细致的了解,他们可以深入到集团文化中去,透彻地了解本行业及本企业的经营特点,从而结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而外部审计人员尽管具有丰富的经验,但毕竟是企业集团外聘的定期执行审计的人员,其所负责任及对企业情况的了解远不及内部审计人员,所以其对集团公司的一些具体或特殊情况,以及关键领域审计建议的合理性及可行性的理解深度都不能与该企业自身的内部审计人员相比,无法让整个集团公司利益人放心。

2.外部审计人员的忠诚度比较低

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的命运与整个集团公司的命运是密切相关的,管理层决策的成败往往与内部审计人员做出的审计结论有关,因此内部审计部门会更多地从单位的长远利益出发,进而得出有利于集团长远利益的审计结论。也就是说,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必须对自己所在的企业忠诚,必须考虑到其所做出的发现和建议在整个集团内可能引起的影响和副作用,因为其本身就是集团组织中的一员,这就决定了内部审计人员必然具有较强的忠诚度和较高的责任感。而外部审计人员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雇员,他们和作为被审单位的集团公司没有风雨同舟的利害关系,其忠诚度比较低的,在审计过程中很难深入了解被审单位的具体情况,因此,他们的审计结论是很难以从被审单位的长远利益出发的,并且很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去考虑被审单位的特殊情况。

3.容易降低审计的权威性

集团公司内审外包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但不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但取决于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公司员工的广泛拥护,也取决于相关法规制度的有效支撑。而外部审计的“外部人”身份很难取得企业集团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拥护,所以其权威性比较受限,此外缺乏权威性的审计是很难在企业内部权力制衡中大有作为的,比较容易被排挤或是被收买,从而使其独立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因此当外部审计力量进入到集团公司时,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将会大大的降低。

4.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可能会受合同限制

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广泛的审计范围,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随时为集团公司提供服务,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不会受到限制。而当集团公司聘请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外部审计人员会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他们在审计过程中即使发现可疑情况,如果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范围,在未获得委托人的允许之前,他们不会对可疑的事项和风险进行跟踪和深入的调查。尤其是出现突况时,就会降低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方便程度和灵活性。

三、集团公司内审外包的策略

1.对内审外包进行风险分析控制

集团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外包存在着风险,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的有效与否对整个集团十分重要,而且内部审计涉及企业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营销、财务等各个方面,内容琐碎繁杂,而且有些内容可能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企业在选择外包服务提供者时,必须考虑其职业信誉、职业经验和专长。

此外集团公司还应对以下方面进行风险分析控制:首先是外包商所能提供外包服务的项目或范围是否与企业现在外部审计业务冲突,是否影响二者的独立性;其次内部审计作业的管理及计划的执行过程;最后是预估的审计总成本或小时费用率,企业集团公司根据以上三方面,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对外部审计师就内审服务的业务交接、人员配置、业务开展、责任范围、保密义务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从而降低企业外包的风险,进而更有保障的将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做好。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外包最终要走出一条“从内到外—从外到内”的演化路径。因此外包企业要注意标杆跟进,从中不断获取新的洞察力和学习能力,努力将外部优势资源内部化,进而提升整个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控制能力。

2.加强外部审计师的内部审计知识培训

集团公司在进行内审外包时,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在审计方法、审计程序等方面有相同之处,但是两者在审计目的、内容、职责等方面仍有很多不同,仅依靠外部审计的工作方法来完成内部审计工作,难以满足内部审计的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对承担内部审计任务的外部审计师定期进行适当的培训,强化内部审计执业资格认证,加强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等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字表达、人际沟通能力,使之同时具备内部审计师应有的素质,进而提高外部审计师在内部审计工作上的胜任能力。

3.增强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

通过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组织相结合,可以补充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进而提高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但是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外包并不是要削弱或取代内部审计部门,而应该一直关注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内部审计人员由于对本单位的情况熟悉,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经营管理及公司业务过程的分析与评价上,并对整个审计工作过程进行参与和监督,在合作内审中内部审计部门应处于主导地位。同时,集团公司还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内部审计力量,例如及时选拔具备合理知识结构的内审人员,从集团成员企业中抽调内审人员建立兼职内审队伍, 鼓励内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等。

4.确保良好的沟通

对内审外包中的合作关系应该实施良好的沟通,集团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外包,应与外部审计师进行深入细致的交流,讨论公司设想、任务、价值观以及审计原则等,以使他们充分了解集团管理层的期望,在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尽可能缩小外部审计师工作效果与内部管理层期望之间的差距。同时,集团管理层应使内部审计人员明白,内部审计人员与外部审计师之间是一种合作的关系,外部审计师是用更富效率、更经济的技术来帮助他们的,这才能使内部审计师真正接纳外部审计人员。

四、结束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的外部化存在着优点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缺陷,比如会造成内部审计资源的浪费,易降低审计的权威性等等。因此,在开展内审外包时,不应当盲目的开展,应该结合集团公司自身的情况,采取一系列措施,尽可能的降低内审外包形式存在的风险,并进一步完善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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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学龙.2002.浅谈内部审计外部化的局限性.财会月刊,12:52~53.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关系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内部审计外包;风险

    一、内部审计外包的含义

    内部审计外包是指组织将其内部审计职能部分或全部通过契约委托组织外部的专业机构来执行。业务外包源于迈克尔波特的竞争理论,按照这一理论,在信息化时代,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为自己增加价值,因此,可以将价值链上的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只保持核心业务部分,比如研究与开发、客户服务等。

    二、我国企业开展内部审计外包的动因

    (一)社会分工专业化发展和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随着社会化分工的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资源和精力有限,要想集中精力发展核心业务,就必须将高成本、低效率的非核心业务推向外部,形成企业间的分工与合作,达成合理的资源配置和高效率的生产模式。企业将内部审计外包给专业机构以后,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自己的行业专长协助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工作,提高了外部审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减少了外部审计人员的成本,间接地减少了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成本。当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结合的总成本低于内部审计成本,而外部审计人员提供了高质量内部审计服务,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时,企业必然会选择将内部审计外包。

    (二)内部审计的缺陷需要通过外包加以弥补。内部审计本质上是一种内部管理活动,受所有者的委托对管理者进行监督,形式上独立于管理者。但由于经济利益关系,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立、人员配置和工作范围都受到管理者的影响,因此其独立性难以保证,审计质量难以保证;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企业工作,不了解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难以给企业提出好的建议。而外部审计人员,业务范围广,经验丰富,能给企业从多个视角提出好的建议。同时,外部审计人员天然的高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保证了内部审计质量,弥补了内部审计缺陷。

    (三)外部审计人员提供内部审计服务的可能性。企业内置的内部审计机构,如果隶属于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其独立程度相对较高,但它始终是企业的内部组织,不可能完全独立于企业。从形式上看,内部审计不可能达到绝对独立,只能追求尽可能相对独立,而当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独立的外部专业机构时,由于外部专业机构与企业没有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从形式上看其独立性提高了;另一方面,随着我国会计职业蓬勃发展,会计人才非常优秀,他们受过正规的训练,通过了严格的考试,经验丰富,在专业胜任能力上比内部审计人员具有更大的优势。同时,外部审计人员还可以为企业提供与内部审计有重叠的管理咨询服务,充当内部审计主体,为企业节约成本。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的风险

    新世纪以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内部审计外包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重视,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内部审计外包在促进企业发展和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也蕴涵着较高的风险。

    (一)信息泄露风险。随着企业更多的将整个流程外包,外包商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增多,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企业生产管理等相关领域,或多或少都会涉及企业的核心机密,造成不经意的外漏。即使外部审计人员能够遵守职业道德,但当外包机构向不同的企业提供内部审计服务时,很难避免将学习到的先进生产管理理念运用到其他咨询中。因此,企业内部审计外包后,防止企业核心机密外漏和发挥外部审计机构专业特长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成为企业的两难选择。

    (二)选择外包机构的风险。选择外包机构是外包决策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审计质量与效果。企业选择内部审计外包的目的通常是降低审计成本、弥补自身内部审计的缺陷、增加企业价值、提高核心竞争力。但在选择外包组织的过程中,信息并非完全公开,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无法对外包机构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对于其资质、信誉以及提供服务的专业水平这些关系到审计质量的重要数据都不够熟悉,有可能造成内部审计外包后,外包组织提供的内部审计服务质量无法达到企业所需要的标准。

    (三)外包范围、外包方式决策失误的风险。内部审计属于战略管理的范畴,对企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企业内部审计的内容部分适合外包,部分涉及企业商业机密不适合外包。外包范围选择不当,将影响企业竞争优势。虽然内部审计人员熟悉企业的经营状况,但对企业的未来发展难以把握。而外部审计师虽然专业胜任能力强,经验丰富,但对企业的了解远不及内部审计人员。加上内部审计人员和外部审计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内部审计外包方式的选择难以把握。

    四、控制内部审计外包的风险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重要的管理活动,外包后虽然能使企业将有限的精力和资源用于核心竞争领域,但不可避免地会涉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不能对外透露的信息。而外部审计师由于展开工作的需要,必定会获得这些重要信息,一旦外部审计师不遵守职业道德,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企业将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企业在内部审计外包过程中面临着外部审计师不遵守职业道德、信息泄露的风险。因此,企业在内部审计外包过程中应严格做好风险评估、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业绩评价等风险控制工作。

    (一)评估风险。内部审计外包前,企业管理层应根据已设定的内部审计目标,全面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全面地评估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相关的风险,明确风险的承受度,确保风险管理程序到位。通过风险评估避免企业内部审计外包目标与企业管理层预期目标不一致,企业内部审计目标与外包机构目标不一致,企业内部审计外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等情况。

    (二)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内部审计外包是一把双刃箭,一方面为企业节约成本、提供高质量的内部审计;另一方面也为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而且内部审计外包可能对内部审计运作和管理层收集信息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企业管理层应确保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长期合作,避免短期合作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同时应确保选择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即使企业将内部审计外包出去,也应该保持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企业应该建立一支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专业内部审计队伍,在内部审计外包过程中,评估审计风险,帮助外部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审计目标和确定审计范围,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方法提出建议,并对外包机构的审计过程进行严格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