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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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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规定

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范市级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和管理,使水利支农项目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高效,根据水利支农项目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合肥市财政性水利支农资金项目(含县区配套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财政性支农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采购人是指市、县、区水务(农委)部门等各级承担水利支农项目的机构。

第四条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实行“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即项目实施主体属于市级,由市级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属于县(区)级和县(区)以下的,由县(区)级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部门职责、限额标准

第五条财政部门负责审核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筹集本级财政安排的水利建设资金、监督指导政府采购、监督项目计划执行、资金审核拨付、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工程验收、审核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以及相关采购材料的备案;水务部门负责编报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督促项目施工进度、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审核拨付工程资金、编制上报竣工财务决算、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采购档案保管等。各级水务部门(区农委)承担财务管理任务的机构是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的工作机构,具体编制和上报部门预算、组织确定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案、支农项目招投标管理、采购档案管理和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必须在部门预算中注明项目名称、数量和金额,编制采购预算,并严格按照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申报水利支农项目预算按支出类别统一为:防汛抗旱、特大防汛抗旱、岁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业务管理、水利基本建设配套项目。

第八条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为:工程类(含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塘坝涵闸加固、河道整治、崩岸治理、渠道硬化、泵站建设及技改、挖塘打井、机耕道路桥梁、岁修、水毁修复等水利设施)20万元以上;服务类(勘测、设计、规划、评估、可行性研究、工程监理、软件开发等)10万元以上;货物类(含水利抗旱排涝设备、防汛抢险器材、流量仪等)单价1万元或批量5万元以上。项目金额为与独立一个供应商签订单项合同为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水利支农项目采购,一般不适用本办法:

(一)防汛抗旱抢险需紧急采购的;

(二)市财政局和市水务局共同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不适用情形;

第十条达到市级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第八条,下简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采购人应实行集中采购,即委托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类、服务类项目实行分散采购,采购人可以按规定自行组织或委托市财政、水利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机构进行采购。政府采购机构由市水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招标。

第三章采购方式和程序

第十一条水利支农项目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其中采用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是:工程类单项估价在100万元以上;服务类单项估价在30万元以上。不足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水利支农项目,原则上按照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的次序选择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机构应将水利支农项目的招投标和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上及时披露。我市政府采购指定的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下同)专门负责水利项目的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一般由采购人代表、水利项目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其中水利项目专家(含工程技术人员)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评标过程中,同级财政、财务、监察、纪检等部门参与现场监督。

第十四条水利支农项目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机构从水利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水利项目专家库由市财政部门和水务部门按规定共同认定和建立。

第十五条水利支农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其程序严格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执行。水利支农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其程序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采购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与第一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得与招投标文件、谈判询价文件在质量、价格、时限等方面发生实质性背离或变更。

第十七条采购人应于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采购情况报告、信息公告证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分别报同级财政和水务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妥善保管采购文件,不得伪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包括信息证明、采购情况报告、招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文件、定标文件、合同文件、验收文本、投诉处理决定等有关资料。采购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

第十八条采购人应于每季度终了五日内填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部门汇总后,于每季度终了十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县(区)级负责实施的水利支农项目采购活动,应接受市级财政部门和水务部门的监督。对于公开招标的、投资影响较大的县(区)级水利支农项目,市财政部门和水务部门可以参加包括专家抽取、开标、评标等现场监督。必要时市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监督。

第二十条各级财政、水利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认真履行对水利支农项目政府采购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和工程进度情况拨付资金,对于未按政府采购,不及时报送备案资料,以及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拨付建设资金;对政府采购管理混乱的县区暂缓和减少项目投资。

第二十一条县(区)财政资金独立安排的水利支农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市政府、市财政局颁布的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2篇

三、询价采购

询价采购(俗称货比三家),实际上就是小范围的招标,是在比较几家厂商或经销商(至少三家)报价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供货商或承包商。世行贷款《×××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中,有部分设备或工程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因此,对询价采购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介绍。

1、询价采购的程序

(1)编制询价邀请函

询价邀请函是询价过程中向外发出的招标要求,内容应包括设备清单、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等,并标明询价编号、询价日期、询价截止期。

(2)发询价邀请函

编制好询价邀请函要发给三个以上报价人,报价人可以是设备制造厂,也可以是取得设备制造栈授权销售的公司。

(3)报价和询价截止

在询价截止期前,报价人要以正式函件提交报价书,报价书除按询价邀请函要求提供相应的内容外,还应附上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报价单要有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询价截止后,停止接受迟交的报价书。

(4)审评报价书

首先对提交的报价书进行初审,去掉明显不满足询价邀请函要求的报价书,只有满足询价邀请函基本要求,而且有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报价书,才能参加评比,评比原则有以下几点:

①主要技术参数相同的报价书,对价格进行比较,合同授予价格最低的报价人。

②在价格相同情况下,如果报价书所列的主要技术参数优于询价书要求,合同应授予提供设备质量优、档次高的报价人。

(5)编报评比结果报告

评比结束后,将报价书审核和评比结果,以文字和表格形式汇总编写成书面的评比报告,评比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本情况概述:采购物资设备的具体名称、发询价邀请函时间、发出询价书份数,到询价截止期共收到的报价书份数等。

②评比情况介绍:认定不合格报价书数量和理由,价格比较结果和推荐获得合同的报价人的理由。

③附表:认真填写报价评审结果记录表

(6)询价结果报审

根据有关规定,“询价采购方式”为事后审查,但前两个询价材料需要报世行审批。询价材料包括询价函、报价书以及评是报告。经世行审批后的询价结果,才能签定合同。两个以外并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询价材料格式和程序进行的第三次询价,可以不报世行审批直接签定合同。

(7)签定合同

得出评比结果,前两个询价材料经世行审批后,项目办应向获得合同的投标商发出通知,并约定时

间进行合同谈判和签定合同,合同应附上物资设备清单、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参数等材料。

(8)质量验收

物资材料设备交货后,项目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合同和行业标准对货物质量进行验收,并填报物资设备验收证明。

(9)申请付款

物资材料设备验收后,区项目办将供货商提供的发票以及验收单等与询价材料一起报区财政厅债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款项支付。

2、凭证的管理

各级项目办要建立物资设备采购凭证档案,每一个采购合同,从发询价函到货物验收,每一步都要留存相应的凭证,按时间和程序建立档案,以备接受世行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采购凭证档案内容包括:①询价邀请函及询价表;②设备报价书及报价表(附资质证明材料);③评审报告及报价评审结果记录表;④世行及区项目办、区财政厅对评审结果批件(前两个合同);⑤买卖双方签署采购合同;⑥货物验收单;⑦供货商开具的发票。

四、实施询价采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同时发出询价邀请函,世行规定,同一批货物的询价函必须是同日发出,并规定报价截止日,以保证询价采购的公平性。

(2)询价、报价和签订合同必须按顺序进行

各种询价材料和单证上所标日期必须符合以下次序排列:询价报价评审报批批准签合同货物验收取得发票。在询价采购文件中,不能出现评审日期在前、报价日期在后,签合同日期在前、询价日期在后等,违背世行采购程序和步骤的错误做法。

(3)报价商资质

在接收报价书过程中,有的报价商没有提供齐全资质证明,这将影响其取得合同的可能,取得合同的报价商必须补齐应有的资质证明。

(4)必须遵循世行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①世行规定,要在所有满足质量要求的报价书中选择报价质量最低的报价商授予合同。对于虽然价格最低,但其质量不能满足询价要求的报价商,必须在其报价中找出充分理由将其排出价格评比之外,使价格评比仍是最低报价中标。

②在进行价格比较时,要特别注意报价的价格构成。如果其中一个报价中含有运费,其它报价中也应加上运费后再进行比较,以保证比较的公平性。(

③在出现两个相同金额最低报价时,必须详细说明选择其中一家授予合同的理由。说明材料不能只写质量不好、服务不好等含糊概念,要用具体的数据和理由加以说明。

(5)询价和采购数量要一致

询价材料出现各种数量必须前后一致。询价和报价以及合同所涉及到的数量必须一致。询价文件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的,必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并由签约人签字认可。

(6)出厂价、零售价要明确

报价书、合同和发票的价格要标明是出厂价还是零售价,否则世行只支付75的货款。世行赠款的支付比例是,货物出厂价按100支付,零售价按75支付。

(7)认真建立采购凭证档案

世行规定“询价采购方式”为事后审查。因此,采购凭证建档和管理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建立采购凭证档案,以备接受审查。如果不建立凭证档案或档案建立不规范,就可能被世行定性为错误采购,不支付货款,这是得不偿失的。

五、物资设备验收、登记和报修的方法和要求

(1)物资设备验收

货物到达港口和车站后,应按以下要求进行货物提取和验收工作:

①及时与供货商联系,获得提货单证,并尽快前往港口、车站提取货物;

②收到货物后,马上组织有关的专业人员或熟悉使用所购设备人员进行数量核对、外观检查、性能测试;

③要根据装箱单认真核对货物数量,如发现数量不足,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外观检查发现破损和污染等情况,要收集非自身人为造成的破损证据,向供货商提出更换和索赔;检验时出现无法开机和机器运转不正常等情况,要及时停机,马上按保修卡要求与设备保修部门联系,通报情况。

(2)物资设备登记

年度计划中物资设备采购,包括区项目办统一招标采购的物资,在采购完成并付款后,区项目办将物资采购债务清单分割通知各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应根据分割通知单,对这部分物资设备进行登记,按规定的财务管理办法建帐。

(3)设备报修

招标采购的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均规定保修期最少一年,计算机主机三年、汽车二年或×××万公里,这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和损坏,各使用单位要及时按保修卡要求与设备保修部门联系,同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区项目办,情况报告要详细、完整,并说明使用环境条件等因素,以便按要求更换或修复,不能自行拆机修理和在非保修部门修理。否则得不到应有的保修。

六、世行项目车辆国际招标采购及减免关税和通关提货的简要介绍

(一)委托国际招标

根据财政部规定,世行项目的国际和国内招标采购,必须由国家批准的具有招标资格的专业贸易公司进行。因此,在项目立项过程中,要选择有关公司作为招标。我们正在选择招标公司。

(二)编写和报审招标文件(标书)

招标文件是世行项目国标竞争性招标采购中具有信息功能、标准功能、法律功能的重要文件。因此,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世行采购指南规定、国家进出口贸易规定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编写。编写好的招标文件,首先要报商务部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审查,审查通过后报世界银行审批,经世行批准的招标文件才能用于招标。

(三)登报招标通告

招标文件批准后,要由公司在人民日报海外版刊登招标通告,通报招标内容,发标和投标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日期等信息。

(四)开标和评标

在规定时间里由招标公司,组织用户和投标商进行公开开标,当众打开投标文件和宣读投标报价。开标后由招标公司在商务部的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参加由用户、招标和专家三方组成的评标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五)评标结果报审

经过评标小组评审得出的评标结果,由区项目办(或财政厅)以正式文稿报商务部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审查,经审查后的评标结果由招标公司译成英文报世行审批。

(六)授标及签定合同

由招标公司根据批准的评标结果,将该招标合同授予中标的投标商,并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七)办理进口许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区项目办统一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

(八)办理减免车辆进口关税

根据国家海关总署署税[**]565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海关总署关于补充国际组织名录的通知》,对于《×××综合林业发展和保护项目》的物资设备进口若属减免税范畴的,则办理减免进口关税。办理减免税的审批单位为受赠单位或项目执行单位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关税程序如下:

公司与供货商签定合同后,区项目办将收齐和办理好如下材料:

1、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赠送函或含有减免税条款的协定、协议、国际条约(复印件),如果没有赠送函或相关协定,也可提供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处的证明函作为赠送或者赠款采购进口物资的依据。

2、进口物资(车辆)清单。

3、进口批文(车辆进口许可证、机电办批文)。

4、采购合同(英文复印件)。

5、国际招标的形式发票(中英文复印件)。

受赠单位申请材料如下:

1、受赠单位提交的《免税申请书》。

2、由受赠单位填写从海关领取的《进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3、受赠单位法人证书以及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复印件)。

(九)报关及货物提取

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3篇

2010年和2013年所有物资采购事项均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

二、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

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梳理,认真组织本单位开展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自查的主要内容是本单位近两年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零星物资是否按规定流程进行采购,大宗物资采购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坚持集体决策,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否按相关法律规定实行招标,采购工作是否执行采购计划和采购预算,采购过程中的验收、决策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等。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上报,要边自查边完善物资代购制度。

(二)检查阶段(2013年9月至2013年10月)

在自查自纠阶段基础上,各区粮食局要抽调业务骨干,对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的主要对象是近两年发生了大宗物资采购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以及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区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自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实地了解物资采购流程和管理现状,并组织座谈和交流,及时总结物资采购管理先进经验。

(三)建章立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1月)

各单位要针对目前物资采购流程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特别是针对大宊物资设备采购提出系统性管理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采购计划审核等各项制度,确保物资采购工作在制度约束下规范运行和操作。通过本次专项治理,要对现有的采购制度进行总结完善,不断提高粮食系统物资采购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完善零星物资采购制度的同时要重点建立健全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形成用制度规范管理的良性机制,杜绝违反制度和程序问题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治理措施。各单位要对照实施方案,细化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对采购计划的制定,招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物资进企业检验、复检、入库,资金结算等过程进行全面检查。

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商业企业 商品采购 控制

云山商贸经营公司中心商店,在《云山商贸经营公司商品采购管理规定》文件下发执行后,该商店半年时间仅在临沂小商品市场就进了多达七次的搭配商品货,进货总额100万元,其中:正常商品50万元,占进货总额的50%;呆滞有问题商品50万元,占进货总额50%。正常商品已销售80%,而呆滞有问题商品基本没动。仅仅六个月时间,特别是在管理规定开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基本建立之后,出现如此奇怪的现象,究其原因,到底何在?先从该商店负责人组织的两次进货中略加分析一下:

第一次进货:10月31日,进货地点:临沂小商品市场。

第二次进货:11月20日,进货地点:临沂小商品市场。

从二次进货中可以看出,正常商品为自行车、门锁、自行车锁,金额计256410.80元,约占进货总额的50%;呆滞的有问题商品为电表(杂牌)、电子计算器,金额计257300元,约占进货总额的50%。根据该商店年未盘点表,年未库存计算器、电度表进货后基本未销,正常商品尚余小部分未销。

二次进货简单核算如下:

1.这二次进货毛利61749.80元,减去有问题商品进销差价还余34699.80元。

2.这二次进货的直接费用及税金为30500元。

3.如果二次进货的有问题商品进货后能按进货价售完,尚可盈余4200元,但是,呆滞的有问题商品一直没有办法销售,呆滞的有问题商品257300元,每月支付银行利息1700元,到今年3月未止,已亏损2800元,随着时间的延长,亏损金额也将越来越大。

4.根据调查分析,处理电表的削价幅度最少为20%,则将损失21500元,计算器的削价幅度最少为70%,则将损失10万元。

据上分析,到了3月未止,这二次进货最少亏损124300元,可谓损失惨重。该商店每月销售额在50万元左右徘徊,仅此两次进货的损失,将该柜职工辛苦一年的效益冲尽。

从上例看出,损失惨重是人为造成的,是完全可以避免的,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怪现象呢?其原因就在于组织采购的人员存在问题。

首先,思想上不端正,责任心不强,毫不犹豫的一次又一次上钩了,到头来,造成的损失是很大的,这是严重不负责的表现。

其次,有些采购人员业务素质差,又不肯虚心请教学习,不求甚解,不是有的放矢的组织货源,同样造成不应发生的损失。

再次,有些基层门店负责人自由主义思想严重,对上级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只当耳旁风,甚至说“以前都是一样喊,到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

从中心商店的几次进货中不难看出,有问题商品为什么有增无减?关键在于进货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措施不力,问题处理不严,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跟不上,主要表现在:

1.有些单位负责同志,工作效率低。有问题商品的清查处理工作处理不力,只是将商品削了价后往仓库里一放了事,商品不上柜、不作宣传介绍、不造成处理的声势,使其失去了清查处理的意义。

2.有一部分采购人员,思想不纯,为自己考虑多,对企业不负责任,造成进货关把的不严,“病从口入”,旧“病”未除,新“病”又生,是名副其实的败家子。

基层人员存在业务素质差的问题,采购人员信息掌握的不灵,市场行情摸索不透,甚至连所购商品每月销售数量也心中无数。售货人员宣传不力,热情服务比不过个体商贩。

针对上述问题,现就如何解决好“有问题商品为什么有增无减”这一问题,提出如下几条建议:

一、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财务、业务人员每月定期要对商店的商品进销调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企业负责人反映,单位负责人,每月要对所有柜组的商品盘点表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成立企业盘点委员会,不定期的对各柜组商品盘点情况进行抽查。对个别不负责人并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干部职工,要严肃处理,给予行政和经济制裁。抓紧进行有问题商品的处理工作,应成立长期的有问题商品削价专柜,固定人员,固定地点,并经常出摊设点,下达处理指标,纳入经营承包责任制进行考核。

二、加强业务素质的培训工作

采取老带新、自学、短期培训等多种办法,力争较短的时间里培训一大批业务人才。加强制度学习。组织经营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系统内关于《云山商贸经营公司商品采购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熟悉各环节的要求,熟悉岗位职责,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完善商品采购程序。严格程序操作,从商品采买、入库、审查、报销,实行全过程控制。

三、加强市场调研

商店自行采购的商品,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合格供方。对大宗商品的采购,则组织供货商竞争报价,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进行综合评比,采购物品的单价须为当地最低价。市场调研人员根据市场变化,加强预见性,提前采购一些容易涨价的原辅料。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在供货期内,商店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供应方进行评估。评估按满足技术质量要求情况、供货能力及交货期、产品价格、服务情况、质量保证能力5个项目进行。每项评估分别按“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再按“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换算成得分,凡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供方。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供方,取消供方资格。

四、加强商品进货计划控制

计划是做好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计划就没有管理,工作中,他们把制定采购计划作为管理控制的重要环节,认真制定计划,审核计划,批准计划和严格执行计划。具体由工作人员根据商品销售和使用情况,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负责人人员进行核实后,按照规定上报批准,由采购小组具体实施管理,采购必须有2名以上业务熟悉者负责采购工作,实施过程保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五、严格验收

任何物品购入后须经仓库保管和员工代表验收并在送货单、发票上签名作实,验收者对经手验收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与采购发票或采购约定要求相符性负责。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入库单,连同供应商送货单分送财务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

首先,细化验收标准。对规格、标准进行细化,验收时严格对照标准验收。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在验收中,如发现供货商提供的某种商品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少一罚十。再次,建立商店所有员工每人一天参与一次验收制度。所有参与验收员工,验收时协助商店验收人员抓好商品品验收,认真验称,审核数量,对质量提出建议;如果因故不能参与验收时,必须请其他人员代替,并对质量负责,本人不参与验收又不指定他人代替的,商店进行相应处罚。

采购管理规定范文第5篇

关键词:物质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全过程

中图分类号:F2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5-00-01

一、背景

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能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保证,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源头防腐的重要措施。目前物资采购管理各个环节均面临日益增多的管理风险,因此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应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从而使物资采购行为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多年的实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总结了一套“全过程监察、重点突出、注重整改”的全过程效能监察方法,从而使本单位物资采购管理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二、具体方法

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不仅是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更是要对物资采购过程实行多角度、全过程的控制,对采购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绩效性进行的评价和监督。为此我们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将物资采购管理过程分成管理制度建设、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物资验收及使用管理和问题整改监察等6个重点监察环节,同时,确定每个环节的监察重点,在进行全程监察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高风险点进行重点监察。

(一)管理制度建设方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是开展和物资采购管理的基石,是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此方面,主要监察目前执行的各项物资管理办法是否适应生产实际、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有无与上级规定相冲突的地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对制度的认知情况等。通过该项检查,使相关单位和人员认识到其在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可为提升物资采购管理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二)计划管理方面。计划管理效能监察是对采购计划中所列物资名称、数量、技术标准、采购方式等的真实性、合理性等进行的监督检查。重点监察物资采购计划是否与上级部门批复的计划相符,计划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技术标准及供资时间是否与生产经营实际相符,计划采购的工程材料数量是否与工程图纸设计、概算等相符,是否结合施工进度、现有库存量、安全库存量等因素编制计划等。

(三)采购管理方面。在此方面主要针对物资采购方式、采购价格和供应商管理开展重点监察。

1.采购方式。主要监察采购方式的确定是否遵守《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的招议标采购等管理办法,是否经过正常的审批程序,采购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既定的方式进行等。在监察过程中需要审查有无拆解合同,规避招标的现象;是否存在明标暗定虚假招标行为;是否存在明显陪标、串标通过评审行为;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招标结果等问题。

2.采购价格。主要监察采购价格的定价依据,是物资采购效能监察的关键。监察中要遵守“比质在先、比价在后”的基本原则,在比质的基础上进行比价,确保采购的物资不仅质优而且价廉。在对采购价格进行监察过程中,一是要确定适当的物资监察范围。物资采购价格效能监察的难点在于每年采购的物资品种繁多、数量大、金额高和比价工作量大等,监察人员没有足够精力逐一进行核实,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为此应将抽点放在本单位管理权限大、易于监察的自购物资方面。二是要选择恰当的监察方法。监察人员对抽查的物资可主要采用网上询价、市场调查、成本分析等方法进行监察。

3.供应商管理。主要监察管理中是否存在不执行物资管理规定,采购直接指定供应商的行为;选择的供应商是否是网内成员;供应商资质、资信、产品质量、供货能力等是否满足油田生产实际需要;供应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主体资格的有效性、经营资格的合法性是否经过严格审查;是否存在选用无资质、超资质及提供虚假资质等供应商现象。

(三)合同管理方面。监察人员应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严密、准确,条款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签订虚假合同、变通变项合同问题;是否存在事后合同,是否严格按照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计划到货时间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等资料是否齐全,符合归档要求等。

(四)物资验收及使用管理方面。在物资验收阶段,监察人员主要检查验收部门是否执行了验数量、验规格、验品种、验质量的“四验”制度;检查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是否与采购计划、合同一致,不一致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是否依据合同进行了退货或索赔处理;通过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资料,审核需要进行检验实验的物资是否进行了检验试验并取得证明文件;有无变通变项,或者出具虚假物资验收或使用记录等问题。

(五)问题整改监察方面。只查不改,等于没查。只有抓好效能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才能切实将效能监察成果转化成经济效益、转化成管理效益。为此,在效能监察项目结束后,要按照“监察出效率、监察出效益、监察出规范”的工作理念,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在采纳监察建议的同时,把监察工作的成果作为企业经营管理政策调整的基础和依据,可有效地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效果及认识

本单位自2010年开展物资采购管理效能监察工作以来,累计核减物资价款87万元,清退不合格物资313万元,累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9项,补充各类条款43条,所发现的拆解合同规避招标、质次价高等各类管理问题绝大部分得到整改,降低了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了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几年的物资采购效能监察工作取得如下认识:一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做好物资采购效能监察的基本保障;二是全过程的效能监察、确定合理的监察重点是做好物资采购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条件;三是要及时开展后续跟踪检查,是确保效能监察成果的全面落实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