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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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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

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范文第1篇

8月8日,中国在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了奥运会倒计时一周年的庆典活动。当带有哄骗性质的奥运歌曲《we Are Ready》唱响时,歌星和舞蹈演员们在巨大的肖像前面演出,而台下是来自全世界各奥运代表团的代表。

之所以说这首歌具有哄骗性,是因为当大部分北京的准备工作得到较高的赞扬时,空气污染问题却被认为非常严重,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偷偷地变换了庆典活动的议程来重点强调这一问题。

罗格表示:“空气污染并不会对所有的运动项目都产生影响。对于那些非耐力项目也许不是问题。但是对于像自行车赛这样需要6个小时才能完成的耐力项目来说,空气质量就确实变得很重要。如果届时空气质量不好,类似自行车这样的比赛就有可能就会推迟或延期到另外一天进行。”

有一点很清楚,空气质量很可能会影响到马拉松比赛的成绩。比赛延期对于奥组委和全体中国人民来说将是巨大的耻辱。其他存在空气质量问题的城市也曾经举办过奥运会,特别是雅典和洛杉矶,但是竞赛项目却并没有受到影响,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延期比赛这样的话题。但是对于运动员来说,空气质量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澳大利亚的国际奥委会成员约翰・科茨(John coares)将北京的空气质量问题称为“普遍存在的担心”,他说:“长时间待在北京只会增加患呼吸和胃部疾病的可能性,尤其是如果你不住在奥运村的话。”

然而,当不满意北京空气质量的声浪都在指责严重工业污染所带来人的不良反应时,英国奥运代表团却平静地宣称,英国已为此做好了长期的准备。实际上,空气污染问题可能会为英国代表团提供一个竞争优势。

对于英国奥委会来说,空气污染问题是一个预料中的、可以应对的障碍。参加天安门广场庆祝活动的英国奥委会首席执行官西蒙・克莱格(Simon Clegg)说:“自从四年前我们来北京后就已经了解了来自环境方面的挑战。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们已经为英国代表团制定了最佳的计划。北京奥运会将会出现特殊的挑战,这和以前历届奥运会没有什么两样。”他补充说:“是的,我们了解了这一问题并已经采取了应对之策。”

克莱格不愿透露这些计划,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到英国在准备工作中所取得的竞争优势。

国际奥委会已经选派了研究管理人员特别关注北京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法。为英国奥林匹克协会和奥林匹克医疗机构工作的马克・卡迪内尔博士,很清楚地知道运动员将要在北京面临的空气问题。

他说:“我没有指望有选手在北京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打破世界纪录。因为这不仅仅是空气质量的问题,而是包括炎热的天气、湿度和糟糕的空气等综合性问题。这些问题对比赛成绩,特别是耐力型项目将会产生不利影响,这些项目的运动员在比赛中需要保持高换气率和高换气量,因此他们的肺部将会更长时间内暴露在更多的污浊空气中。”

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环境污染,环境保护

1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城市文明也在飞速前进,我国城市进程也迎时而上,向前迈进。目前,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要求也相对提高,环境保护的理念已经形成,但是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以灰尘、噪声、废弃物和水源空气等为代表的环境污染日益突出,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已经引起了诸多学者和环保者的注意,因此,加强环境保护是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任务之一[1]。

2 市政工程施工中环境问题

2.1 市政工程施工的灰尘问题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灰尘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2]。灰尘污染主要是指由于空气中流动的风力或者施工作业的车辆带动,将施工现场的粉尘扬起,导致空气中弥漫着各类灰尘。这些灰尘主要包括道路路基开挖是扬起的尘土、建筑材料在运输时遗落的砂浆、水泥等混凝土、建筑用的砂石等,这些小颗粒的粉尘是造成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对人体非常有害。

2.2 市政工程施工中的水污染问题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现场地面经常会由于冲洗等产生许多废水,每当雨天来临时,降水也会造成各种水泥、石灰等砂石料流入地表水中,水源中的悬浮物质、油性物质等污染物大大增加,这些因素都会引起施工现场周围的水源水质受到污染。

2.3 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噪声污染问题

市场工程施工过程中,噪声污染是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大大的影响了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生活,该污染的特征是噪声源相对稳定,时间波动性大。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不同的施工阶段使用的设备不同,导致施工产生的噪声污染具有极大的无规律性和随意性,另外,不同的设备产生的噪声类型不同,使得噪声污染具有突发性和脉冲性,给人们的心理带来严重的影响,使人产生烦躁感,干扰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2.4 市政工程施工中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问题

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城市建设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啊包括水泥、石灰、砂石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人员产生的垃圾[3]。这些垃圾堆积在一起,有时候经雨水冲刷导致水源污染,经过化学反应导致空气污染,一经人们接触,会产生各类健康问题,将会对城市环境和施工人员的造成极大的危害。

3 市政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

3.1 灰尘污染防治措施保护

在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人员挖开的土方,可以实施集中堆放的管理措施,该措施能够降低灰尘扬起时的波及范围,同时要对土方进行回填,这样就可以从时间上降低灰尘的影响;运输水泥、石灰、混凝土和砂石料时,可以采用密封的罐车,如果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该在物料上方覆盖一层篷布;存放施工材料的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点,也要设置粉尘围护栏等遮挡措施,这样就可以降低灰尘的扩散;要在固定的机械设备运行是方向波及的范围内增加除尘装置。

3.2 施工水污染防治措施

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其产生的污水量并非很多,但是,如果没有采取防止措施,通常会为城市生活用水环境带来极大的危害。对于不同类型的废水,其防治措施也不尽相同。比如在处理冲洗砂石料产生的废水时,由于水中含有较多的悬浮物,因此必须建立沉降池井下沉降处理;冲洗施工设备或者车辆机械时,尽量的选择靠右污水排放管道的地点进行,以便防止冲洗废水流入生活用水中。

3.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施工工程施工期间,施工设备、运输车辆产生噪声的主要源头。因此,为了降低噪声污染,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选择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以便尽可能的降低噪声污染。比如低噪型的施工机械或者车辆在施工过程中,具有较低的噪声指数。另外,施工单位也应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便降低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噪声污染。

3.4 施工现场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对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固体废弃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料,应该进行分类回收,然后交给废弃物收购站进行处理;表层土可以作为绿化用土,对于施工时产生的废土,统一规划进行回填处理,建立弃土场地进行弃土的集中处理;对施工现场清场废弃物的处理中,清场的树木农作物以及杂草等要及时的进行清运处理。

4 结束语

在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处理好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市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掌握市政建设的发展规律,调节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物质能量交换过程,寻找解决产生毛肚的根据和解决方法,以便从本质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关晓宇,侯丽丽. 浅谈市政工程施工中如何更好的保护好环境[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29)

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形成与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R122.7 文献标识码:A

1大气污染的分类和定义

按照新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等,“严重污染”是空气质量最差的一个等级。重污染天气是表征空气质量的当天空气污染指数(API)大于等于201数值,即空气质量达到4级及4级以上污染程度的统称。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不同成因和污染特征可分为静稳型、沙尘型两类。静稳型重污染天气是指由于出现持续不利于扩散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最终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到重污染水平。沙尘型重污染天气是指外来沙尘或者本市局地大风扬沙造成的颗粒物重污染。去年冬季,在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城市造成的雾霾天气就属于静稳性重污染天气。

2 引发重污染天气原因分析

引发重污染天气的直接原因是大气中的可入肺颗粒物(PM10 和 PM2.5)含量严重超标。其中,PM2.5 的含量相对较高,属主要诱因。随着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气环境的。“煤烟型”加“复合型”污染特征越来越凸现。工业企业燃煤是主要来源。汽车尾气排放是重要来源。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我国城市污染逐步进入以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叠加等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汽车尾气不仅直接排放苯、甲苯、重金属等危害性极高的颗粒物,而且排放的大量氮氧化物和硫化物气体,可以氧化成硝酸盐和硫酸盐,形成粒径较小的粒子,变成PM2.5污染物,直接入肺,危害健康。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污染日益加重。长期以来,河北产业结构上重化工业的比重较高,尤其是近些年重化工业布局向环渤海地区集中。河北产业结构以钢铁、装备制造、石化、医药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带有明显的重化工业特征,经济增长对第二产业的依赖性变强。

3、应对对策研究

3.1发达国家应对对策

在工业化进程中,英美等发达国家也出现过类似的大气污染现象。这些国家主动应对,积极探索,颁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相关立法,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得以改善。伦敦大雾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积极采取立法应对,如 1954 年伦敦市通过了治理污染的特别法案,再如1956 年英国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案》。依据相关立法,伦敦市采取了关闭市内发电厂、强制提高烟囱高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污染处罚力度等措施,大雾天气在短期内得以有效治理。美国早在 1997 年就提出对 PM2.5 进行监测,并把其纳入强制性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有效的减少了可入肺颗粒物的排放量。此外,美国治理二氧化硫排放的经验,也可供我国借鉴。美国在 20 世纪 70 年代确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排放权交易机制,并通过修订《清洁空气法案》的方式将排放权交易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借助于排放权交易机制及其他相关机制,30年(1970 年-2000 年)减排了约 47.6%的二氧化硫。

3.2我国采取的解决方法

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最重要的大气环境治理立法。依据该法,环保部门加强了对大气污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确立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制度。1996 年修订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 PM10纳入标准体系,2012 年修订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则进一步把 PM2.5纳入环境标准体系。将可入肺颗粒物纳入强制性的环境标准体系,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首先执行。

4 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建议

近两年我省及我国的重污染天气频发,而且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对人体健康、社会活动、经济发展的损害也越来越明显。这表明,我国的大气污染状况已进入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应有非常做法。本文对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改善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4.1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地位

在非常时期,摒弃传统环境立法所强调的协调发展理念,,突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如果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应当以生态利益为重,使经济建设在环境质量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4.2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协调机制

环境监管存在职责不清问题。建议明确政府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的领导作用,确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主导地位,明晰各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具体职责,使得相关部门在处理像重污染天气这样的大气污染事件时能够各司其职,并快速应对。

4.3树立大环境理念,协同行动控制大气污染

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共同限产减排,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打破部门和地区隔阂,建立常设性的污染治理和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在污染应急工作中,注重信息互通,资源互补,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实现应急的无缝对接,步调一致。

4.4加快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管理机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开发推广新能源和洁净能源的使用,更为关键的还在于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和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实施产业升级战略。

4.5加强公众参与

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环境工程建设;环境污染;城市绿化;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S73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各种相关的工程建设也不断的取得突破和创新,其中环境工程建设是城市建设当中相对较新的建设领域,主要包括了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垃圾的无公害处理,园林绿化行动以及建设节能建筑,改善城市供暖供气的公共服务等,它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与自然环境保护和城市生态建设密切相连,是一项作为重要的工程形式,通过环境工程建设,不仅能有效地改善城市环境,为市民提供更加优美舒适的生活空间,同时也能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然而我国的环境工程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建设体系还不完善,建设进程中出现各种的难题,需要我们不断克服和解决。

1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难点问题

1.1城市固体废物排放量大,综合利用率和处置率低

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大量增加,工业、建筑和生活垃圾不断增多,使得垃圾的产生量过大,部分垃圾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进行露天堆放,产生了大量的粉尘、颗粒及辐射,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人们生活健康,很多地区甚至出现了“垃圾围城”的现象;在垃圾处置方法上我国大部分城市以填埋为主,垃圾处理设施和填埋场远离市区,在清理和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1]另外,到目前我国城市垃圾尤其是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仍未普及,可作为资源回收的垃圾未得到有效循环,产生的混合垃圾很少情况适合焚烧处理,垃圾热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1.2城市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污水再生利用率低

我国城市污水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污水处理能力低、处理技术粗糙、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2]随着我国城市污水排放量的加大,部分城市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接纳水体,造成严重污染;一些技术相对落后的地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足,集中处理困难,污水的处理率偏低;其次,我国城市污水进行深度处理的比例偏少,再生利用率低,造成水资源的浪费。

1.3城市空气污染严重,治理困难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城市冬季面临雾霾天气问题,有的地区甚至影响到日常出行和生活,而造成雾霾的主要原因是冬季锅炉燃煤、建材生产窑炉燃烧等产生的煤烟,建筑工地和道路交通产生的扬尘等;近年来,我国城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排放的汽车尾气进一步加剧了雾霾天气。这些污染源不仅是雾霾天气的元凶,还同时排放 CO2、 SO2、NOx、铅等,造成温室效应,酸雨等环境问题,由于这些污染源及污染物的治理涉及的领域广泛,协调复杂,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治,所以城市空气污染面临严峻问题。

1.4城市噪声污染严重,治理力度不够

我国城市噪声污染越来越严重,已成为城市环境的“四大公害”之一,由于我国机动车数量和铁路、公路交通干线的迅速增长,交通噪声已逐渐成为城市噪声的元凶,而这些噪声的噪声源是流动的,干扰范围大;一些工业生产和建筑施工产生的噪声日夜不断,声量大且范围广,也应引起注意;同时,人们在商业交易、体育比赛、游行集会、娱乐场所等各种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喧闹声,以及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等各种家电的嘈杂声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也越来越严重。但我国城市的噪声污染控制力度不足,由于噪声是一种很特别的污染源,其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不断扩大,治理控制十分困难。

1.5城市绿地覆盖率低

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发展建设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自然环境被开发利用建设稠密的工厂、住宅、道路、广场等,生态环境整体性遭到破坏。虽然现在的城市绿化弥补了部分问题,但绿化仍以观赏性植被为主,植物品种较单一,植物群落自身间的相互作用无法得到发挥,且维护成本高。[3]城市绿地的多种环境功能正在逐步丧失。

2 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问题存在的原因

2.1公众的环保意识不足

公众作为城市的一份子,常常低估自身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和影响,环保意识不足。市民垃圾不分类甚至随地扔垃圾,在公共场合制造噪音,随意践踏破坏城市绿地等行为在多数城市都普遍存在。一些城市的环保宣传力度不够,未能激发公众的自觉性,部分市民可能对环保还没有足够的认识。

2.2 部分地区政府对环境工程重视不够,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些城市为了追求眼前的经济发展,利用自然环境资源建设城市,不考虑环境的承受能力,忽略环境工程,忽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导致城市环境的破坏。我国多数城市对污染物的管理措施欠缺,如垃圾分类处理不当,资源回收利用率少等,造成垃圾排放增多。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环境保护法和污染控制排放标准等环保相关政策,但很多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同时又缺乏监督机制,使得环境工程建设困难重重。

2.3资金投入不足,技术水平欠佳

环境工程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以污染物处理、资源回收、城市绿化建设和其他环境相关的服务建设。但在城市建设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我国用于城市环境工程建设所占的比例较低,资金明显不足,使得很多先进技术和设施的应用难以实现,一些建设和服务无法满足需求,严重制约了城市环境工程建设进程。同时由于环境工程建设本身具有复杂多样的特点,在环境工程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对象和需解决的问题错综复杂,当前的的技术不能解决当下以及未来的环保需求,例如核废料问题、臭氧破坏等。

3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的应对措施

3.3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加强宣传和监督

城市环境工程建设不能只靠政府和城建部门,公众也应该通过节水节电、垃圾分类、较少噪音、爱护绿地等行为参与到环境工程建设当中来。公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城市环境的改善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号召和扩大公众的力量,宣传部门和监管部门要通力协作,推广和宣传环境工程建设的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让公众也能为环境工程建设投入力量和热情。环保工作者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采取最优措施,加快建设步伐。

3.4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做好协调工作

政府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中发挥着政策措施的制定、引导、监督和协调等作用。首先由于环境工程建涉及的领域多、部门广,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一些利益之争,这是需要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的,不仅要协调环境建设部门、土地资源部门和有关城建单位的利益,还要对环境工程项目的规划、土地、立项、环评、贷款等前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决。同时,需要建立起必要的环境引导机制,鼓励开发、生产和应用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让更多市民和企业参与到城市环境工程建设当中,调动全民热情,使城市环境工程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由于我国环境相关政策法律还不够完善,有关政府部门应该从实际经验出发,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案例,吸收好的做法和经验,完善我国的环境政策和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明确责任部门,加大对有关部门的管理考核,保证政策和措施的执行和实施,促进环境工程建设的发展。

在经济上扶持,政府在环境建设中加大环境工程建设的投资,改造各种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公共场所及小区,使这些地方的环境能有一个较大的改变,增加绿化面积方面,优化园林结构,提高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投入,同时注入资金优化“三废”处理工艺,采用更合理、科学、先进的处理技术,增强“三废”处理能力,提高环境工程建设水平。

3.1综合利用资源,减少废物排放

减少废物的排放首先应该从源头上开始,这就意味着需要着力发展清洁生产,实行绿色经济,开发新能源,加大资源的内部循环利用,减少三废的排放量,同时降低物耗和能耗。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可循环利用的废旧物品和垃圾,对垃圾进行合理科学的物质转换,变废为宝,回收废物处理过程中的能量,整体上提高我国资源和废物的利用率,把资源综合利用和二次资源利用作为战略经济。[4]

总之,我国环境工程建设面临的难点复杂多样,在面对这些问题时要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工程建设之间的关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循序渐进改善城市环境条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周德群,浅析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与对策,生物技术世界,2013,35.

[2]商晶晶,探讨城市环境工程建设难点及应对措施,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3:203.

城市空气污染的解决方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欧盟;环境保护;环境政策

中图分类号:F12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17日

一、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辩证的,它们既相互矛盾,又存在着广泛的一致性。经济发展依赖于自然环境的优越程度,而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又依赖于经济实力的雄厚程度;经济发展为控制环境污染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而环境质量又是经济发展的条件。所以,环境问题其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

(一)环境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环境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前提,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程度都必然受到环境条件的限制。优良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恶略的环境阻碍经济发展。合理开发环境资源能较长时间保持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因过度开发或污染而破坏的环境,必然会限制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甚至出现经济危机。总之,没有良好的环境,连人的生存健康都保障不了,当然谈不上发展经济,一旦生态环境改善了,又可为经济发展提供条件。

(二)经济发展对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提供了物质条件。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需要经济的支撑,缺乏足够的技术、设备、投资,也就谈不上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并且,目前的经济建设已不仅限于创造物质财富,也包含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治理环境和保护生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可以实现生活环境和产业环境的优化,创造出优美的环境,比如沙漠的改造,荒地的绿化等等。但是,只有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水平,人们解决了温饱等基本的生活需要之后,才有能力建设环境,也只有人们解决了温饱等基本生活需要之后,才会产生对优美环境的强烈渴求。同时,环境建设、治理污染都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因此,经济发展是促进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环境优化发展的可能性在很大程度上受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

二、欧盟的环境政策

(一)欧盟环境政策基本现状。欧盟是当今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政治、经济集团组织。其前身是欧洲共同体,即欧洲经济共同体、煤钢共同体和原子能共同体的统称。欧盟环境政策是指适用欧盟的各种环境政策的总称。欧盟早期的环境政策大量地取自自由贸易规则。而在过去的几十年中,欧盟的环境政策已逐步地扩大,影响诸如农业、地区发展等其他欧盟政策领域。欧盟环境政策的形成是当代环境政策的奇迹。

欧盟的环境政策主要遵循预警原则,防止及优先整治环境源的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一体化要求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使其在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的损害威胁时,可以在缺乏充分科学确实证据的情况下,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恶化,并且从防止环境破坏发生时入手,治理环境损害从源头抓起,使环境污染行为的实施者承担污染防治、治理及纠正的相关费用,使环境污染成本内部化。此外,环保政策还系统地融合到其他各项政策中,在制定工业、农业、渔业、交通运输、能源等经济政策时,均考虑这些政策对环境的影响,将有关环保要求纳入到这些政策之中。

这些原则体现了欧盟运用经济手段实现环境保护的政策。这些原则也使得欧盟环境政策的重点从环境的末端保护向环境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转变。传统的环境政策是由政府发现问题,然后针对具体问题颁布新的法规。经过多年努力,欧盟已从这种被动的、专注于末端治理的导向转到针对环境问题根源的立法行动。所谓一体化政策,就是根据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制定环境问题的解决方法,从产品生命周期的全局出发,采用协调一致的政策,以较小的成本使产品的环境影响得到根本改善,通常这些政策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就已确立。1997年的《阿姆斯特丹条约》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欧盟的根本目标,从而大大扩大和强化了欧盟的环境政策范围和功能。这一目标后来转化成2001年、2006年欧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套指导原则,并贯穿于环境行动计划全部内容。

同时,欧盟认为,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出路是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欧盟第六框架研发计划中,环境已成为该计划的重中之重,重点研发领域为地球变化和生态系统、可持续能源系统、可持续陆地运输。其中,地球变化与生态系统研发计划涉及气候变化、水质、土地可持续管理、风险预测、可持续发展变化等。由于环境问题涉及诸多学科和领域,如在欧盟农业、能源、交通、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等专项研究计划中都有环保内容。另外,欧盟鼓励与支持研究人员流动,集中精英科研力量攻克难关,鼓励欧洲投资银行积极参与绿色新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工作,加大贷款力度,为全欧绿色技术的均衡发展创造条件。

(二)欧盟的主要环境政策

1、空气污染防治。1975年欧盟才通过了它的第一项关于空气污染防治的法规——汽油硫含量指令。直到20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由于欧洲大气污染、酸雨、臭氧层破坏加剧以及全球气候变暖等问题的加剧,欧盟才逐渐加强了空气污染立法。目前,欧盟针对气体和粉尘排放共通过了近20个法规和指令,针对臭氧层保护通过了9个公约、决定和指令,并就成员国在空气污染防治合作方面制定了多项法规,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善的法规体系。

2、水污染防治。欧盟有关防治水污染的立法始于1973年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某些具有低度生物退化作用的清洁剂的指令。在过去,欧盟有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主要集中于生活饮用水、渔业用水、地下水的水质及其保护,目前其立法范围已经大力扩展。欧盟已经就水资源的功能区、水质、污染物(包括危险物)的排放、某些特定的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4个方面进行了立法。欧盟立法要求各成员国根据水域的用途制定水体的水质标准,划定水功能区;对汞、镉、六氯环己烷和其他一些危险物质的排放也制定了排放标准。

3、化学品污染防治。欧盟在对待化学品问题上正在或将采取的措施包括:生产者、使用者与进口者目标责任制,增加透明度,提倡非动物实验和寻找危险化学品的替代物。在第六个环境行动计划的目标领域,保护人类健康与提高生活质量中,专门论述了关于化学品的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化学品国际合作。

4、废弃物污染防治。废弃物管理政策目标包括:通过改善产品设计,从源头上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鼓励废弃物的循环和再利用;减少垃圾混烧造成的污染。通过污染者付费原则,使产品制造商承担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利用经济手段促使制造商改善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的产生。近年来通过的重要法律包括报废机动车指令、废旧电器指令以及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有害物质的指令均体现了这一思路。

5、森林保护。2010年5月,欧盟通过法案要求木材生产加工销售链条上的所有厂商,须向欧盟提交木材来源地、国家及森林、木材体积和重量、原木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证明木材来源合法性的基本资料。欧盟木材贸易法案的实施,加大了对木材非法采伐的打击力度,提高了木材贸易的门槛。而对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热带木材进出口商,需获得森林认证,证明其产品合法性。欧洲各国相继在政府和公共采购中宣布只购买经过森林认证的产品,进一步加大了森林认证的迫切性。森林认证的成本对于发展中国家林业企业来说是一个负担。

三、欧盟环境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中国发展现状。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间,中国经济零平均增长接近10%,经济总量上升到全球第二位,中国的人均GDP进入到中高速国家行列。尽管中央把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基本国策之一,但环境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城市生活污染和农村面临污染问题又接踵而来,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我国的北京、西安、广州、沈阳等工业大城市,二氧化硫污染都严重超标,有的城市上空烟云密布。我国江河湖泊遭受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90%的城市水域污染严重,南方城市总缺水量的60%~70%是由于水污染造成的;对我国118个大中城市的地下水调查显示,有115个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其中重度污染约占40%。工业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也是严重的城市污染。除了上述污染外,现代化交通工具和工业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火力发电站和原子能电站造成的热污染,以及核能工业废弃物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也都是环境的污染源。基于以上环境的污染,我国的生态状况不容乐观。

(二)欧盟环境政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启示。我国要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毫不动摇地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展开,无论是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还是资源的有效利用,环境和生态的保护,都有赖于经济的发展。但是,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路子。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因此,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保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方针。

欧盟环境政策内容丰富,其成功、先进的经验对我国加强环境法治建设、实施环境法治、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在气候和地理环境上差异很大,并且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环境问题也不尽相同。欧盟的环境政策依赖于欧盟独特的文化特征和欧盟先进的经济发展水平,因此并不适合完全移植到我国。但是,欧盟经验中还是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与吸取的地方的。

1、加强环境教育,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人人对环境都有正确的认识,因此对公民进行环境教育的必要性已成为各国政府、环保人士和教育专家的共识。环境教育是借助宣传教育手段使人们认识、了解环境问题,获得治理环境污染和防止新的环境问题产生的知识和技能,并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中树立正确的态度,以便通过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保护环境。环境教育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民族文明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志,是全民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部分。

2、完善我国公民的环境权。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民的环境权。但在《宪法》、《环境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有关规定中,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规定了我国公民可以有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的权利。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都对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做了规定。但在实践中,公民如何真正有效地参与环境管理,参与监督以及检举,还存在许多困难,缺乏具体行使权力的形式、程序和具体的法律规定。

3、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源头。从制度体系上看,我国目前还是很大程度上只注重对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是建设项目只处于整个决策链的末端,所以只能补救小范围的环境损害,无法从源头上保护环境,也不能指导政策或规划的发展方向,更不能解决开发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宏观影响、间接影响、二次影响、累积影响。环境保护要求我国实现从尾部到源头,从枝节到主干,从操作到决策的转变和飞跃。

在这方面,欧盟给我国提供了很好的范例。欧盟经过多年努力,从被动的、专注于末端治理的导向转到针对环境问题根源的立法行动。至2005年的《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欧盟的环境政策旨在通过对某些用能产品设计提出要求,来保证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推进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我国环保产业起步晚、基础薄弱,环保企业规模小、技术落后,目前尚不具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足够实力,其发展需要政府的积极引导与扶持。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环保产业的发展规划,深化环保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变环保产业的无序发展状态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状况;引导环保企业建立和完善标准化体系,鼓励新兴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使我国环保产业尽快缩小与国际水平的差距。

与此同时,欧盟内部的环境政策与国际环境公约的协调程度正在不断地加深。欧盟还致力于成立世界性权力机构,以解决全球共同关心的问题,如跨界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问题。无论是提供咨询与建议,还是协调各方合作,都为解决全球环境问题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使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受益匪浅。

5、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和资金投入。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欧盟在20世纪八十年代就投下巨额资金,在环境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而我国生态环境遭人类活动破坏而致恶化已有上千年历史,近几十年来生态恶化程度进一步加剧。森林覆盖率持续下降、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面积不断增加、沙漠面积扩大、江河源头冰川后退、水量减少,一些地区陷入了生态恶化与贫困加重的恶性循环中。由于环境生态问题在中国西部十分严峻,因此国家有必要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和资金投入,以便更加有力地推进可持续发展。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应逐步加大环境保护的转移支付规模。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等提供中央或者地方的财政补助。

综上,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并不冲突。发展经济不可避免地会改变环境,但这种改变并不都是破坏。人类可以优化环境,建设环境,创造出优美的环境。欧盟在这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为全世界提供了优秀的范例。虽然我国和欧洲国家相比,经济结构、社会形态、自然条件等都有比较大的差异,但是欧盟经验中还是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与吸取的地方,这些经验也为我国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启示。

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守秋.欧盟环境法的特点及启示[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