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地摊经济健康发展建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摘要:近年来,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模型出发,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的基础上,讨论了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然后分析了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问题,指出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规章制度的积极性的关键因素。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 :城管;流动商贩;博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制度的开放,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农民融入城市自谋职业,但由于文化水平程度不高,技能不熟练等因素的限制而无法进入城市的正规行业工作,于是街头摊贩成为他们维持生活的最佳职业选择。流动摊贩1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也没有合法摊位证,且流动性大的摊贩。不可否认的是,流动商贩在给城市居民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因为乱摆摊带来一些负面影响,给城市环境、交通、市容等带来损害;给市场监管部门统一管理带来不便;侵害正规商贩的正当权益等。因为流动商贩摆摊的外部不经济,城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本文中的城管是指行使对无照占道经营的摊贩的集中处罚权的城管执法组织或非特定的个人。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条件下,流动商贩生存需求与城管部门职责管理之间产生矛盾。针对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很多的管理方法建议,如颁发许可证使流动商贩走向正规经营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基本原理——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理论分析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关系,以期为城市和谐发展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文献综述
纵观文献对流动商贩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流动商贩治理模式的研究。黄文芳认为,对于地摊的作用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地摊的存在提升了城市的活力,展现了城市的特色,彰显了城市多样化,并且提高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效率,方便了市民的生活。主张通过构建社区摊贩自治管理模式和完善相关制度环境,实现治理和包容并重的方式。徐善登认为,城管形象被垢病,使计划经济时代建立起来的一元化城管模式陷入了困境。徐善登主张采取多元化治理模式,通过改进政府治理理念,与企业开展合作,建立和扶持摊贩组织,依靠社区这个较为健全的城市基层自治组织,让市民参与城管事务,最终形成城市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合作的治理合力,使城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流动商贩与城管的博弈研究。王菲建立了流动小摊贩与城管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指出由于信息不对称、错误预期,博弈陷入“经营、围堵”的结果。同时城管部门管理形式单一、执法方式不当加重了两者的矛盾。向彦任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合作前后博弈模型的分析指出,如果城管选择帮扶小商贩,他们的效应可同时提高,两者将最终走向合作。
虽然学者们对流动商贩的治理模式以及简单罚款、颁发许可证、帮扶等模式下的流动商贩和城管的博弈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但没有对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进行研究,尤其是没有区分流动商贩因政府帮扶获得的收入及因规范摆摊导致的收入减少。本文在修改帮扶策略即引入赏罚分明策略下,分析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博弈并研究流动商贩规范经营的积极性问题。
二、赏罚分明策略的博弈分析
1.赏罚分明策略模型建立
赏罚分明策略模型的基础是帮扶策略。帮扶策略是指流动商贩免费参加城管部门组织的小商贩经营教育,在实施该政策后,对小商贩的检查就集中在检查小商贩的摊位经营是否按照规范,对于不按规范的小商贩予以罚款,对于按照规范经营的小商贩实行帮扶;询问其经营中是否存在困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样,一部分小商贩为免于罚款会选择规范经营,一部分小商贩会为追求违规经营,如延长营业时间、扩大地摊范围等产生的额外利润而选择违规经营。但帮扶策略并没有区分流动商贩规范经营中因政府的帮助而获得的收入增加部分和非政府帮助的营业收入部分。赏罚分明政策正是基于这两者的区分基础下的一种策略。
赏罚分明对策即对积极配合城管管理的流动商贩予以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因政府指导其规范经营而获得营业收入增加的奖励等)。而对不配合城管管理或对城市环境和交通造成破坏的流动商贩予以一定程度惩罚的一种策略。假设城管实施赏罚分明策略所得到的名誉收入为R(当城管检查或流动商贩规范摆摊时,城管部门能获得名誉收入),检查所付出的人力成本为D,不检查时流动商贩对外界环境和交通等造成的破坏损失为C,流动商贩违规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规范摆摊所获得的收入为S1(S1是排除了流动商贩因政府奖励或政府指导经营导致的营业收入的增加额),规范摆摊得到政府的奖励为A,违规摆摊得到政府的惩罚为B。在这种假设下,流动商贩的战略空间为违规摆摊、规范摆摊和不摆摊三种战略选择。当城管在选择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B,S1+A,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R-D,R-D,-D;当城管不检查时,流动商贩的三种战略支付分别为S,S1,0,对应城管的支付为-C,R,0;可表示为表1:
可以看出对小商贩来说不摆摊策略劣于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策略,故将这个策略剔除,剔除后的支付矩阵可用表2表示:
2.赏罚分明策略的结果分析
(2)流动商贩和城管之间博弈的纳什均衡与检查的人力资本投入D,获得的名誉收入R及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C有关。投入的人力资本越多,即检查成本越高,获得的名誉收入越多,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的破坏越大,流动商贩选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高。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流动商贩选择规范摆摊的概率越高的原因是因为对城市环境和交通等的破坏损失C越多,城管检查的概率就越高、投入检查的成本就越高,从而流动商贩违规摆摊的概率就越小。
(3)在赏罚分明的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是
由以上分析可知:在S1<S和S1=S两种情况下,虽然在政府的支持和奖励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πF 仍然没有高于违规摆摊下的收益S,也就是说明了在帮扶补贴下流动商贩仍然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管的管理。那么要使流动商贩积极主动遵守城管的管理,就要使城管的管理能带来正的外部效应使得S1>S,那么流动商贩就会积极遵守城市的规划管理,进而帮扶补贴政策就会奏效。
三、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1.研究结论
由前人研究获知:免费帮扶策略虽然比简单罚款和颁发许可证等策略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也降低了城管检查次数,节约了政府开支,但并没有使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高于没有城市管理制度下的利润,即流动商贩没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的管理制度。在修改帮扶策略即赏罚分明策略下,流动商贩的期望收益为πF = A ?S +B ?S1+S2A +B +S ,只有当S1>S 时,流动商贩才有积极性去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真正影响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因素是收入,只要收入增加,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积极性就越高。
2.政策建议
由以上分析可知,要真正解决流动商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就要使没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所能获得的利润高于在赏罚分明制度,即补贴下流动商贩的期望利润。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提高在有城市管理下流动商贩的利润,以期降低流动商贩遵守城市管理制度的不积极性。那么政府应做到:
(1)针对我国现阶段城市管理问题中的流动商贩治理问题,政府需要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创业、提供再就业培训机会以及进一步出台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只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才能使人民真正摆脱贫穷。
(2)现阶段我国的贫富差距很大,政府要着力解决贫富问题,保障民生并保护流动商贩在城市中生活的基本权益,给予流动商贩更多的关怀。
(3)城管部门应该提高自身素质、柔性执法,避免对流动商贩严厉训斥而是采取劝说教育等。对违规摆摊的流动商贩告知其对城市交通、环境等的危害,进行思想教育并使流动商贩相信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制度下,经济能更好地发展,进而能为流动商贩带来利润。劝说流动商贩配合城管执法,选择按规范经营,避免直接冲突。同时政府也要向公众申明,政府并非排斥流动商贩,而是希望流动商贩能按规定经营,希望他们能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卫生等前提下实现利润。
除了上述三条增加流动商贩经营利润的建议外,还需要对正在经营的流动商贩制定规定,即为流动商贩规定营业时间、划定经营区域、提出垃圾投放要求等。只有制定了明确的规定,流动商贩才能知道规范摆摊和违规摆摊的界限,城管才能判断流动商贩是合法经营还是非法经营。
引文注释1 王亚新.公共视角下城市流动商贩管路[J].当代经济管理,2009(8):77—80.
2 李洪普. 上海市流动摊贩的治理研究[D].2010:1—7.
3 黄文芳.试论摊贩管理中的治理与包容[J].环境卫生工程,2008(5):55—58.
4 徐善登.城管形象重塑的治理之维——一种有限治理的视角[J].消费导刊,2009(l).
5 王菲.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以崔英杰事件为例[J]. 理论前沿,2011(7):315-317.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西方名画鉴赏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实现了油画艺术在中小学阶段的启蒙。然而由于条件所限,学生没有机会亲见实物油画,取而代之的是印刷品,造成了起步阶段理论教学与实物体验之间的阻隔。此外,尽管近年来唐山的美术馆、博物馆会不定期举办美术展览,但没能较好地起到吸引普通民众目光、提高其知识背景和视觉经验的预期效果。在大众口味文化市场环境下,油画作品“三高”的特点,即成本高、艺术含金量高、文化品位高,致使其“曲高和寡”,价格低廉的电脑仿真画以及大量行画成为了低俗消费的宠儿,形成了如今地摊市场经营火爆,正规画廊门可罗雀的尴尬境遇。
二、唐山市油画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前景与对策研究
随着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到来,作为一体化核心区域的唐山必将受到来自周边的文化冲击,唐山市油画市场将迎来全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改善劣势,抓住即将到来的历史机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⑴树立学术评估领域职能关于如何构建多元化学术评估体系,树立批评家在学术评估领域中的权威性这一问题,不防回归到艺术批评的起点寻找答案。所谓艺术批评,其对象既包括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也包括艺术运动、思潮、流派、风格与批评本体等。因此,批评家不应仅限于采用跟进的方式对画家或团体绘画脉络和风格的发展与演化进行研究,而是可以在批评过程中,按照自己的学术立场发挥策划整合功能。此外,批评家还可以主动成为艺术事件的策划人,在画廊、大型展览等机构中有计划的主持展览与艺术活动。在塑造、推广中提高自身在学术评估体系中的话语权与权威性。2014年5月31日,由青年策展人高远及石冠哲策划的展览“超级景观———图像世界的多重逻辑”在石家庄美术馆的成功举办就是批评家参与主持艺术活动的成功范例。本次展览由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余丁教授担任学术主持,并邀请到王春辰、郝青松、何桂彦等批评家参与学术研讨会。两位年轻的策展人在作品的选择和组织上颇为用心,进行深入而扎实的学术梳理,诸位资深批评家也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为展览的学术价值保驾护航,最终,展览获得了学术界和大众的一致好评。⑵创新思维,改变现有画廊经营模式画廊作为一级市场的主力军,其能否发展壮大对整个油画市场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经过长期走访调研发现当前唐山画廊业仍有很大改进空间,可对以下三方面建议予以关注:首先,画廊应具备严肃性特质。画廊在画家画作时应对其艺术价值、发展潜力等作出专业判断,善于发掘优秀作品,发挥第一道过滤屏障作用;充分认识到画廊是艺术家和收藏者间的沟通桥梁,熟悉签约画家的艺术简历、风格特点及创作动态,有计划地向受众群体进行介绍,使其在得到视觉享受的同时获知作品蕴含的精神内涵;恪守诚信、坚守艺术品位,培育自身信誉度。其次,画廊间需加强合作。如上所述,当前唐山为数不多的几家画廊正面临经营惨淡的困境,如何才能让画廊业在唐山艺术市场中生存下去进而发出自己的声音?打破各自为营的态势,建立画廊间的互助合作不失为一条途径。例如通过联合举办新锐作品展览、编印画册、组织青年艺术家集会等形式,凝聚新生力量,引领美术潮流,从而提高画廊影响力。再次,构建网络交易平台。鉴于当前唐山油画交易受地域限制相对封闭,不妨建立以画廊为中介的网络交易平台,即在制度性的网络交易安全防范模式下,通过画廊网站、论坛等多种形式,运用网络的灵活和宽度实现油画市场的多样化和灵活化,拓展中间商活动空间,加深不同地区间艺术家和买家们的联系和互动,增加网络画廊的利润。(3)寻求政府财政支持,呼吁完善制度建设第一,政府财政扶植。唐山油画艺术市场要步入正轨,需要政府给予积极导向与财政支持。如,通过调节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和赞助商将资金流入文化艺术建设;加强文化公共事业建设及美术馆、博物馆等建设;在城市建设规划中划拨一定范围的区域,作为专门的画廊街区或画廊集体展示的区域,保护其发展的艺术特性,推动城市独特气质的塑造培养等。通过一系列举措,相信唐山油画艺术市场将走上政府部门主导、市场运作的文化产业道路。第二,完善制度建设。当前市场上存在行画泛滥、违规交易、恶意炒作、哄抬价格等现象。对此,政府相关部门可借鉴一些艺术品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的经验,对市场加以规范,保护经营者、收藏群体及油画艺术家的正当利益,为艺术品交易营造一个良性的发展氛围。
三、结语
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恭城瑶族自治县赴长沙、武汉、郑州、岳阳
四城市调查水果流通市场报告
为促进全县水果流通工作,解决全县水果销售问题,特别是橙类水果销售难的问题,及时掌握外地水果销售市场情况,畅通我县橙子销路,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销售经验及做法,XX年4月14日~19日,县委、县政府组织流通办人员及县内水果销售大户代表等一行人赴长沙、武汉、郑州、岳阳四城市进行水果销售市场调查和学习。现将调查、学习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学习目的
这次调查学习的目的是在我县水果习惯于销售南方城市的基础上,尚未打开北方城市销售市场,为此对北方四城市的水果销售市场作一个调查。同时掌握去年我县水果大蓬车北方行反馈情况。目前,我县水果销售已面临严峻形势,特别是橙子销售,全县还有4万2千多吨未售出,习惯销售的南方城市现在市场不尽人意,很有必要拓开北方市常鉴于此,县委、政府果断决策,派出以水果流通办刘崇卿为组长,以县流通办人员和县内水果销售大户代表等为成员组合成7人的调查小组,赴长沙、武汉、郑州、岳阳等北方城市调查水果销售情况,及时掌握外面水果市场行情,针对我县具体情况,提出对我县水果销售的建议,解决全县水果(尤其是橙子)销售困难问题,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产增收,推动果农种植的积极性,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二、调查活动的基本情况
这次活动,从4月14日早上出发,4月19日凌晨回到恭城,历时6天,到了三省(湖南、湖北、河南)四城市(长沙、武汉、郑州、岳阳),行程近万里。对四城市7个水果大批发市场的销售行情进行了调查。我们的调查方式主要是通过对当地市场的销售批发门面老板经营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询问;二是与当地销售大户座谈,请他们介绍情况;三是向当地摊位经销商发放我们恭城水果情况宣传资料,并对当地果商宣传我们的优质果品;四是请当地果商品尝我们恭城的橙子样品果,针对销售大户,我们还赠送橙子给他们做销售样品,在当地进行宣传;五是请当地市场管理部门人员、销售果商代表为我们提建议。
(一)4月14日下午,我们到达长沙市,找到当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得到他们的支持,当日下午看了4个临时摊点。15日上午,在市工商局市场分局殷副局长的陪同下,对长沙市2个最大批发市唱—马王堆果品批发市尝红星果品批发市场进行调查。马王堆市场位于市中心地段,红星市场位于市南部。我们在马王堆市场走访了31个摊点,在红星市场走访了22个摊点。这两大市场水果品种繁多,尤以时鲜水果西瓜、芒果、菠萝、枇杷、早李、苹果、梨为多,当地脐橙量大,胡柚多,还有部分沙田柚、椪柑及冰糖橙、甘蔗等。两个批发市场尚未见新会橙销售摊位。当地脐橙批发价为0.5~0.7元/斤,胡柚批发价为0.4元/斤,而时鲜水果西瓜达2.0元/斤。当地果商品尝了我们的新会橙后,一致认为口感、甜度都不错,就是果太小,不是品牌果,没有市场竞争力。
(二)16日上午至下午三时对武汉市的二大果品批发市唱—汉口区黄家墩华中果品批发市尝武昌区沙湖水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两个市场上的水果品种基本与长沙情况类似,不同的是在这两大市场中潮州柑、胡柚好卖,销售量大。潮州柑价格达1.3元/斤,胡柚价格达到0.5元/斤,市场主导果品仍是苹果,西瓜。西瓜的价格已达2.1元/斤。在沙湖果品市场上有恭城椪柑销售,但品牌标明为永春芦柑,价格1.0元/斤,市场上也出现了恭城柿饼,价格1.3元/斤左右,但市面上仍未见新会橙销售。当地果商品尝了我们的样品果后,一样认为口味不错,就是果子没有看相,上不了档次,同时果皮难剥。建议我们要分级包装,并进行打腊装扮,同时他们愿意帮我们试销果品,余辉老板准备叫他弟弟过恭城购一车20吨样果回武汉试着卖,看能不能让市民接受,打开市常
(三)16日晚上到达郑州。17日上午在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张建东所长陪同下,对郑州市华中物流中心水果市场进行了调查。该市场由于是淡季,水果品种明显不如长沙、武汉市市场丰富。主要以苹果、胡柚、梨、冰糖柑为主,芒果、菠萝、椰子、西瓜等南方水果占领了半个市常市面上未见有新会橙销售。通过向当地最大的销售商师建华老板了解情况。我们的新会橙品味不错,就是果型太小,包装太差,没有市场吸引力。师老板建议在分级包装,用不同类型的纸箱包装,不能太大箱,同时要进行打腊包装,提升水果的档次。近期,他准备派人到恭城看果,试装车回去销售。
(四)17日晚到岳阳市。18日上午对岳阳市花果山水果批发市场调查,该市场与长沙马王堆市场果品情况相似,品种价格不相上下。在这个市场见到了恭城新会橙,但标名为冰糖橙销售,是栗木上枧潘平友老板运过去的。卖价为0.5~0.75元/斤,刚进入市场,销量不是很大。当地的老板还准备到恭城采购水果,想打开岳阳市常
从四城市七大水果批发市场调查情况可以看出,我县新会橙水果在北方城市还没有打开市常由于市场上脐橙量大,胡柚、冰糖橙水果丰产,且这类外地水果个头大、包装好,易于市民接受,加上时鲜水果(如西瓜、菠萝、香蕉、早李、枇杷等)冲击着橙类市场,我县新会橙失去了占领市场的先机。面对现在市场情况,必须多方位销售橙子,既要巩固已开发的南方市场,同时也要努力开发北方市场,拉动东、西部市场,形成全面开花的销售局面,推动全县的水果销售。
三、建议
水果的销售与种植是是相辅相成的,种得好了才能卖得好,但关键还在于市场的需求,有了市场才能带来效益,才能提高果农种植的积极性。针对当前我县的水果销售形势,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要有销售的紧迫感,认识销售形势的严峻性。
当前我县尚有4万2千吨橙子未销售,果子保鲜期越来越短,天气一变化,果子质量会受影响,时下新鲜水果冲击市场最大,对我县新会橙销售也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因此,我们各级管理部门都应提高认识,要有销售紧迫感,要正确认识到售不出的水果会给果农带来巨大的损失,会打击果农的种植积极性,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一定要在最短时间内群策群力、想方设法,把我县的水果销售出去。
(二)不要有惜售思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引导果农克服低价格不售的观念,不要死咬定一个价格不卖,只要有合适的价格(根据质量定价)即可销售,售出总比不售为好。同时要清楚现在市民对橙子的需求是可有可无,并不是唯一需要的水果,不销售,橙子就会变成垃圾。
(三)注重包装效果、分级售果。一定要从打扮上下功夫(以红色包装最好看),最好能将果进行认真精癣分级、清洗、打腊、精细包装、绿色包装。这样,价位可以上升,也可以促进销售。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及时提供信息,加强技术指导,正确引导群众分级包装售果。
(四)通过多种途径吸引老板。一定要大力发挥销售协会、销售大户的作用,做到“走出去,请进来”,加强老板间的联系,不要在家等人来买果。
(五)品牌问题。建议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商标注册、搞水果打蜡生产,同时组织各位老板去搞水果展销,以打响恭城水果品牌。没有形成自己独特品牌,放在同一摊档上,一般消费者都只会感性地从价格、形状上去决定是否购买,很少有消费者能够分清果品品质的优劣。传统的新会橙市场不好,可以打别人的品牌(如冰糖橙)销售。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改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会计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相比之下,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改革相对落后。在新形势下,事业单位财务活动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事业单位财务改革势在必行。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在事业单位中的主要职能
1、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事业单位应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与财务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
3、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事业单位的会计内容决定了它的记账基础既要采用收付实现制,又要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对预算资金的核算应采用收付实现制,对经营资金的核算需采用权责发生制。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投资方的国家,要求国有资产不流失,能做到保值增值,事业单位应每年或定期做好资产清查,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
5、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事业单位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其内部机构和人员全面落实财务预算运作,以此强化财政管理。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宏观上考虑
1.会计制度滞后。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1998年颁布实施的,它与我国事业发展的现状相比,存在着明显的滞后性。其一,市场经济要求事业单位成为相对独立、自求发展的实体,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事业经费的分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科学合理的模式,不论是教育事业费按“学生数分配”,还是卫生部门按“床位数分配”,都仍停留在“基本数字(人数或床位数)×开支标准”的老框框上,这就导致许多事业单位没有将主要业务放在寻求发展上,而是一门心思跑财政,跑上级单位要款要经费。其二,从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事业单位在性质、业务和管理等诸多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就引出了一些新的会计事项,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如何处理这些会计业务没有做出规定,使制度本身对这些业务缺乏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2.会计体系的国际化程度低。实践表明,要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随着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及社会力量兴办事业的快速发展,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及职能等都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特别是随着中国加入WTO,事业单位会计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现行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在财务核算、存货计价、折旧方法、投资管理和财务报告等方面都与国际惯例不尽一致,难以按国际惯例与国外交流。
(二)从微观上考虑
1.会计科目的设置未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做出了明确界定。事业单位也有许多类似之处。企业、事业单位同被征缴企业所得税,那么无疑就应该享受同等待遇,执行同一标准,否则就必然导致税负不公。然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却缺少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纳税核算,假若仍依赖于纳税申报调整,势必再度加大纳税核算差异,增加纳税成本。
2.事业支出与年终报表不统一。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的界线,实行统收统支,即事业单位的支出统一形成事业支出,预算外收入是事业收入的一部分。而在企业单位的预算、决算报表中,要将预算外资金单独立项填报,反映其支出情况,这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矛盾。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为了满足报表要求,不得不从事业支出中“切出一块”来填报预算外资金支出项目,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也有些单位不按制度规定,单独设置“预算外支出”科目。要求设置明细科目单独核算,最后再将预算外支出分项并入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这种预算外资金单独填报决算报表的处理办法加大了财会人员的工作量,同时报表数据的完整性、严谨性也有待探讨。
3.财务规则、会计准则不规范 。事业单位与企业经济活动千差万别,无视两者的差异,机械地进行纳税调整,等于否定了事业单位的特殊性。实际上,事业单位大多是以生产精神产品或提供劳务服务为主旨,它不同于企业生产物质产品、其相关的成本费用配比相对清晰的特点。事业单位的精神产品或劳务服务,很难准确地把当期的成本、费用完整地摊销进去,特别是一些知识产权之类的无形资产,更不易计量和摊销,如果简单机械地按税收征管办法纳税,更有失公平。
三、改善事业单位财会制度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为适应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需要,笔者认为,我国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充分吸收和借鉴预算会计改革的国际经验和改革趋势,尽快修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使其更趋完善、科学和国际化。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统一指挥和组织下,归并企业会计规范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制定机构的权限,将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权限加以区分,由现有的准则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会计准则,并由相关部门和机构成立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各司其职。
2、完善现行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体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一是围绕事业单位日常开展事业活动所发生的收支事项而设置的事业收支核算科目,二是围绕事业单位为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面向市场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收支事项所设置的事业单位经营收支核算科目。现行会计科目体系虽然考虑了事业单位资金运作的一般规律,对事业单位走向市场可能出现的对外投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等内容也做出了规定,却忽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服务市场的资金运动的特殊规律,造成事业单位科目体系设置上的某些空白。由于制度没有相应设置这方面的核算科目,致使接受投资的各单位在这方面的账务处理随意性很大,如不加以规范,容易带来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因此,建议在事业基金总账科目下,增设“实收投资”二级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外单位投入的货币资金、材料和无形资产。其贷方用来登记外来投资数,借方用来登记外单位投资撤回数和清算转销数,贷方余额表示接受外单位实际投资数。
3、改革财务报告体系。
我国的灵活多样就业形式兴起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因:一是当时传统的就业模式已无法解决就业问题,政府已无力单纯依靠国有和集体企业安置数以千万计的城市新成长劳动力和返城知青,“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应运而生,大批就业者走上自谋职业的道路;二是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兴起也是产业结构变化、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变革、科学技术发展以及就业观念变革的结果。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为应付瞬息万变的产品市场,随时调整自身的生产规模和产品结构,企业也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各种灵活用工方式和组织管理方式;三是第三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业流通业、生活服务业、保险业的兴起,客观上需要采用不同于传统加工制造业的灵活的用工方式。此外,人们就业观念的转变也极大地促进了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兴起和发展。我市的就业形势和就业方式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灵活多样的非正规就业群体。
灵活就业就是指在正规形式就业之外的其他就业形式,主要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而且,这一就业群体会随着全市企业改革步伐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实现正规就业的人员会大量从事到灵活就业队伍中来。据统计,20*年到20*年全市城镇单位就业人数分别为38.3万人、36.3万人和35.2万人;20*年到20*年全市私营个体等非正规就业人数分别为11.2万人、23.6万人和29.6万人。相比较可以看出,全市的就业形式已经出现城镇单位正规就业人员的比重在逐年降低,而个体私营企业中非正规灵活就业人员的比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时,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数占城镇其他劳动力通过临时性、季节性、劳务性、承包性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60988人的30.7%。最近,我们对主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的状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的就业状况是不稳定、不充分和没有完全参加社会保险的。其现状是:
1、无固定劳动关系。灵活就业的人员从事就业的范围广泛,但各类用人单位都不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自我经营就业的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下岗职工还与原单位保留着劳动关系。
2、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在与灵活就业人员座谈时,他们一致反映劳动收入低,如给人卖服装、餐厅、家政服务等每月收入300元左右,有供养老人、抚养孩子上学的生活就很困难。
3、低收入家庭的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无力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调查中,我们了解了部分双下岗、双失业或有病人、单亲等生活负担较重的家庭,他们靠打工维持生活,有的还得靠低保、靠下岗生活费来维持家庭生活,有的失业人员勉强缴纳养老保险费;有的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只好中断缴费;想参加“医保”也没有能力。灵活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对自己今后的养老和医疗问题十分担忧。
4、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女职工在40岁左右,男职工在50岁左右)、文化偏低(基本上是期间的初高中生)、普遍技能单一,实现正规就业确实很困难。
5、灵活就业人员普遍感到心理压力大。他们反映:下岗时间长,再就业困难,收入低,社会地位低,家人不理解,生活压力大,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帮助。
6、相应的管理法律、法规滞后。对灵活性就业人员,目前只限于不规范的统计和新出台的对“4*0”就业困难对象的社保补贴,而对整个群体的管理、服务、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制约,是劳动之法的缺位。
调查显示,我市的灵活就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大中型企业中的灵活就业形式
目前我市大中型企业所采用的灵活就业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即临时工、季节工、劳务工、承包工、派遣工、小时工等。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有企业、劳动部门或社区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将下岗失业人员有组织地派往这些企业—劳务派遣;另一类是企业直接面向社会招用的临时工、劳务工、季节工等,企业与受雇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2)依托“劳动组织”的就业形式
通过各种形式的“劳动组织”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下岗、失业人员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其特点是: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同时政府给予优惠政策扶持;二是公益性劳动组织或安置型劳动组织。这类组织是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由地方政府扶持开办,通过在社区开展保洁、保绿、保安、保养等公益性劳动,帮助从业人员获得基本的收入和社会保障;三是劳务派遣型的劳动组织。即通过这些劳动组织将下岗失业人员派遣到大中型企业或其他部门和单位就业。
(3)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就业
这类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由于工资待遇低,劳动条件差,而且也没有社会保险,在这些企业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流动性极大,在这类企业就业的劳动者,大多将此工作当作应急措施或打零工,处于边缘就业状态,一有机会就会“跳槽”。劳动关系极不稳定。
(4)自我经营就业
这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多数是年龄偏大,文化专业素质较低,在自己的居住地或早市、夜市摆摊等自我经营就业,收入极不稳定。
二、灵活就业面临的问题
众所周知,现在日益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着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如用工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费统筹,不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公有制企业在临时用工方面也存在着随意性;劳动者个人自主就业,如靠做小生意、小修理、小饭桌、摆地摊和家政服务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也只是对其中的失业人员提供个人档案托管和代办社会保险缴费服务工作,对这种形式就业的下岗职工只能任其存在,自由发展,这就是社会上存在的隐性就业。而我们却无章管理,长远看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1、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难,公共就业服务工作被动。一是吸纳了灵活就业人员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于用工不规范的原因,导致了国家出台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不了。如:从20*年国家开始对商贸、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执行的减免税费政策,就因为这类企业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享受不了税费减免和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导致了再就业扶持政策落实难;二是因为一些用人单位用工不申报,不规范也给下岗失业人员隐形就业留有了空间;三是用工单位的空岗信息和下岗失业人员求职登记不进入公共劳动力市场,也给公共就业服务造成工作被动。四是下岗失业人员个人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了有收入的社会劳动(灵活就业)后,没有任何政策扶持而劳动保障部门除了主动进行就业情况统计外,没有管理办法。
2、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与否只能由自己承担。据统计,截至8月底,失业人员在市劳动力市场档案托管的有9457人,仅占下岗失业人员灵活性就业人员的50.6%,其中:个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有9165人,参加或接续医疗保险有5613人,分别占档案托管人员的96.9%和59.4%。这一统计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受利益的驱使,一些用人单位不承担用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职工无奈自己缴费;二是受经济条件的限制,有的个人只好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关系,有的参加不起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另外下岗职工因与原企业保留着劳动关系,就不就业都等原企业给缴纳社会保险费。
3、对灵活就业人员缺乏扶持和管理。在20*年以前,我们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只是通过20*年以来全市建立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将他们纳入了就业统计,而国家和省市没有相应的就业管理规定。建立的就业服务也只是对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个人档案托管和代缴社会保险费业务。主要原因:一是各类用人员单位不愿意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实现正规就业;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能刚开始向社区延伸,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滞后,社区就业管理缺乏工作经验,而且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都没有制度性保证,也影响了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自主灵活就业人员,因为政府没有制定相应的政策扶持,也导致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就业管理。
三、解决灵活就业存在的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加强和改进公共管理
既然灵活就业已发展成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就业形式之一,国家就应当确立灵活就业的法律地位,为劳动者灵活就业创造条件,更好地促进和稳定灵活就业形式的发展。为此,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规范劳动关系,提供政策扶持,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开辟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渠道,更好地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
1、尽快制定和出台旨在保护,扶持灵活性就业人员合格权益使其发展的法律、法规,使灵活性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用工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规范和维护劳动者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基础和前提,也是劳动关系双方履行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契约。对此,因从两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开展经常性的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对非法用工行为依法纠正查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良好的社会就业环境,以增强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和合法性。
3、加强社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劳务派遣工作,不断探索组织起来就业的路子。如社区卫生保洁、家政服务、小商品配送、托老托幼、水暖家电小修理等适合社区居民生活需要的各类就业组织,使零散就业组织化、隐性就业显性化、灵活就业稳定化。目前的工作,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社区就业管理服务体系;二是要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促进各种灵活多样就业组织新机制;三是要加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网络化建设,增强就业服务功能,拓宽就业渠道。
4、大力发展社区经济,积极扶持创业带头人,促进社区就业。要结合城市社区建设,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鼓励社区各类服务业、加工业等大力发展,特别是要鼓励社区内有创业能的人,积极开展适合自己发展的创业活动,为他们提供服务,营造条件,解决困难,符合条件的一定要落实好小额贷款扶持政策,帮助鼓励他们直至创业成功。
5、政府应取消对灵活自主就业人员的一切行政收费,鼓励、支持和帮助他们自主就业,为他们从事小修理、小摊点、小服务等提供规范的指导。
6、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扶持政策。为稳定灵活就业,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一是落实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扩大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补贴的范围;二是加大对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保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三是减免下岗失业灵活就业低收入贫困家庭的水电、物业、取暖、就医和子女上学等费用,并落实到人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