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股权结构设计思路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从宏观上看,国有企业面临的形势要求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企业已经开始全面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要争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体制和机制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经济领域中的竞争,最基本的前提是体制、机制的竞争,经济发展“贵在体制、成在体制、难在体制”,健康的体制、机制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强有力的保障;第二是解决国际市场的认同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规与成员国共识,都认定国有企业是受政府保护的,存在不平等竞争的问题,所以其交易规则中的许多条款对国有企业歧视或限制。
为适应以科技发展为动力,以跨国公司为载体而进行的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已提出“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总体思路,而且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从以行政方式管理向以出资人身份管理国有资产(资本)转变。
2、从微观上看,国有大型企业仍然
面临着诸多困难
国有企业改革风风雨雨走过十几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企业冗员、企业办社会、企业自身结构等历史遗留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国有企业是背着沉重的包袱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艰难行进的。
3、从我局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成必然
一是自分开分立以来,勘探局虽然经济总量逐年增加,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但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勘探局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从集团公司已批准的勘探局产业定位来看,机修、运输、社会化服务单位最终要走向“四自”经营的道路;三是从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看,到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要全部完成。
企业面临的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传统的体制、机制、思维方式来应对当今的竞争环境,必将被淘汰,而产权制度改革恰恰是企业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思维创新的前提,能为企业提供发展的原动力。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上转型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企业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发展的原则
“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把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以增强职工对改制的积极性,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体制问题而造成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首选试点单位;其次是要用发展来衡量改制效果,只有改制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证明改制是成功的。
2、坚持彻底转换经营机制的原则
在企业改制方案设计上要力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全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的规范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建立起与公司制企业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践证明传统体制下所形成的僵化的机制不彻底消除,无论企业改制成什么形式,无论企业历史包袱卸掉多少,从长远来看都无济于事,只有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因企制宜,从改制企业的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企业资源状况,分析企业的内外环境、未来发展潜力、资金筹集能力、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应本企业条件的改制方式、方法,以保证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坚持稳定的原则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在改革中要坚持以稳定职工队伍为前提,在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研究企业改革的诸多问题,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找准改革的切入点,以改革促进稳定。
5、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国家可以控股、参股,也可以完全退出,在股权结构设计中除吸纳职工股外,还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
6、坚持充分利用政策的原则
为鼓励企业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步伐,并给改制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和集团公司都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文件,有利于改制企业尽快成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操作
1、确定企业改制形式
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行业位置、产业发展定位的不同,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三种形式各有侧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2、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
一是改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改制企业各类财产进行彻底清查,登记造册,据以确定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盘盈盘亏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二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对资产负债提出处置意见。
3、设计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中一般包括国有股、岗位风险股、内部职工股、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
国有股的确定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看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若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属于上级企业需做大做强的范畴,则上级企业要控股;二是要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出现,以利于改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三是考虑改制企业的意见,若改制企业职工不愿意解除全民职工身份,则国有股要处于控股地位。
岗位风险股比例的确定。为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及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设置岗位风险股,一般而言,岗位风险股的比例越大越好,而且要强制认购。
内部职工股。在募集内部职工股时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职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及对企业长远发展前景的预计来决定是否持有本企业股份及持有股份的比例。
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改制企业应广泛吸纳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一是可以缓解改制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可以促进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一、引言
传统的“股东导向”发展模式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因此长期以来公司治理问题需要考虑的仅仅是在两权分离的框架下,确保管理层对股东负责。然而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规模不断扩张,股权结构趋向分散,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生态问题频发;大股东通过敌意收购、合并重组来谋取自身利益。环境与资源的压力和各相关方自身意识的增强促使企业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其社会属性日益突显。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更多地融入社会责任理念,谋求可持续发展。曹素璋(2004)认为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企业对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这既是企业的经营理念,也是用来约束企业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系统。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实现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在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同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也逐步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现实的约束,特别是外部政府、机构监管部门的引导与推动,使社会责任思想渗透到企业内部,主流的公司治理结构理念受到了冲击。2006年深交所率先出台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维护各方利益的具体举措,并倡导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08年国资委推出《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从政府的角度率先在国有中央企业中规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学者尝试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在一起,力求通过公司治理的手段来推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国内现有的相关文献,总结出我国学者针对二者相结合及彼此影响的研究进展与成果,并提出了未来重点的研究方向。
二、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不同企业参与者当中分配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整套制度性安排(张维迎,2005)。这种制度安排以物质资本的可抵押特征和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承担特征为基础,强调股东的单边治理。但当今的世界正从工业型社会过渡到知识型社会, 物质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受到人力资本的冲击。特别是在那些新兴产业中,以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为代表的人力资源已不仅仅充当受雇佣的角色,“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并存,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之间逐渐发展成为协同共生的关系。如何在公司治理框架之内协调多元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企业经营活动的侵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理论研究及公司实践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治理理论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产生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个承受市场与社会当中各方影响的组织,而不是只谋求股东主导与操纵的载体,来自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诉求企业都应予以关注。公司治理与公司决策追求的目标应该是满足利益各方的不同需求,并达到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而不只是专注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成为普遍认同的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治理模式,目前在股权创新方面部分企业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基于所有权方面的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都是当前典型的表现形式。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我国多数学者比较认同 Carroll(1979)提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四级金字塔”框架,至下而上分别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但由于该理论是从抽象的道德视角出发研究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欠缺付诸于实践的可操作性内容,很容易被主流经济理论边缘化。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不谋而合,站在利益相关者视角看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致力于公司治理层面,为社会责任思想植入微观企业开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它指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的方向,明确了具体的对象与范围,有效地将抽象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转化为具体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总之,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切实方法,为其标准量化及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制定了SA 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是世界上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首部道德标准和第三方认证体系,主要针对困扰全球企业的劳工问题及管理体系进行了定量化规定,并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规范了企业的道德行为,要求在企业各个环节体现社会责任感。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我国率先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实操标准指数“每股社会贡献值”,为广大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量化依据。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社会责任微观践行的手段,履行社会责任是公司治理结构宏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社会责任要切实地落实到企业各个环节就无法绕过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内在的制度安排,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载体为二者的融通结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内在的逻辑必然性。高汉祥、郑济孝(2010)认为在二者结合的框架下,公司治理结构突破了专注于规划企业层面责权利安排的局限,进而着眼于更宽泛的社会关系视角下考虑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安排,并通过相应的组织机制与结构设计确保这些举措得以顺利实施;反过来企业社会责任也深入落实并细化到企业个体层面,通过内部制度安排与组织机构完善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
虽然证监会、沪深两市及部分部委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央企、相关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理论界从公司治理层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却难以达到指导实践的目标。仅从研究性文献的数量来看,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以“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关键词为主题的文献寥寥不到五十篇,优秀博硕士论文不过十几篇,而且多半集中出现在最近的十几年中,这一方面反映出将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纳入统一的研究范畴在我国尚属崭新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说明主流经济管理理论尚未将二者的结合与联系作为关注的重点。对现有的文献进行梳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从二者融合与实现途径;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与实现途径
虽然切入点不尽相同,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融通结合的发展趋向在理论界是被广泛接受的。王长义(2007)着眼于历史的研究视角得出结论,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产生的基础都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现代公司制的出现,二者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逐渐衍化成一种彼此促进与相互呼应的关系,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践。张兆国等(2008)从制度层面分析认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关键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协同共管,实现制度管理的创新,指出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应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在公司外部治理方面要提高社会责任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制定完善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等。高汉祥、郑济孝(2010)从同源、责任、分流及融合4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二者关系的沿革与发展,指出现代企业的出现是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的理论起点,责任层面是二者共同的理论发展的内部基点,并深入剖析了二者由于侧重点不同在演化过程中出现了分流现象的原因,总结当前社会环境的变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迁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外部机遇,“责任”作为这一共有的内核为融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和清晰的逻辑性。谭利、李亚楠(2010)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支撑,论述了企业为何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强调通过转变公司治理目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手段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设想并进行了分析论证,认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公司治理发展的必然选择,股权分散化、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监事会地位及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共同治理的有效途径。史亚东(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治理结构相互呼应,根据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谈判而形成的,并通过Nash-Zethuen讨价还价模型进行了解释,总结出治理结构的内生性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也具有对应内生性,所以其内容表现出动态变化的特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但必须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实施。
(二)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单纯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但着眼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探索并不多见。为数不多的文献其思路模式如出一辙:首先采用指数法构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然后针对公司治理的组成因素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程度进行检验。李斌(2010)以内部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董事会为突破口,将交易成本与冲突成本两类分析模式联系起来,分析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价值,同时运用指数法,在沪市筛选出423家上市公司的2008年年报作为研究对象,检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董事会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和规模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董事会两职合一的组织结构具有负相关性,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发挥出积极的一面,但二者的作用均不明显;董事会薪酬构成则未体现出预期的关联性。于晓谦、程浩(2010)选取2008年我国沪深两市158家石化塑胶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将样本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分类赋值,以内容分析法为基础构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经验检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薪酬激励和领导权结构方面的因素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结果发现国有控股公司身份以及经理人薪酬激励设计完善的上市公司更倾向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而对独立董事规模、董事会两职是否合一的特征并没有明显的反应。
(三)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的难点在于社会责任的计量问题,理论界比较认可“社会责任会计方法”,该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来进行量化研究。2008年上交所推出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指标“每股社会贡献值”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分析大多采用该方法或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良、再设计来量化企业社会责任,但其表现出的衡量标准缺乏统一性,公司间数据可比性差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宋建波、李爱华(2010)选取沪深两市79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2007年度财务报告分析得出我国上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水平较低、公司间差强人意的结论,并根据社会贡献率从股本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两个方面来检验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检验结果显示通过加强公司高管力量,扩大监事会规模能够减少上市公司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减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大股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度可以促进公司实现利益相关者管理。谢文武、许晓(2010)以我国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在2008年沪市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当中选取45家家族控股公司作为样本,考察公司社会责任对治理因素的反应,结果显示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受到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的影响,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越完善,则社会责任表现越好。持股比例与之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以及独立董事的比重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并不明显。陈智、徐广成(2011)基于利益相关者各方权益构建衡量社会责任的综合指标体系,选取沪深两市502家上市公司2001―2005年财务数据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检验治理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方面的法人股性质、独立董事规模和经理人薪酬激励因素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而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表现出显著的反向相关性;外部治理方面的市场培育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显著正相关,政府干预程度显著负相关。姚飞、王晶晶(2013)选取2010年46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公司内部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度,企业社会责任观测指标采用更为科学、全面的润灵环球评级指数来代替目前广泛使用的社会责任会计方法,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股权结构、高管薪酬等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显著关联性。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展望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公司所有权结构趋于分散的模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的大公司,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模式在全球范围内更具广泛性。因此,公司治理研究的重心逐渐从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问题,转移到中小股东与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韩亮亮、李凯(2008)认为在股权相对集中的国家,公司并不是由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控制,而主要是受来自相对隐蔽的终极股东的支配,终极股东通过金字塔结构持股、交叉持股等潜移默化的控制方式操纵上市公司,因而终极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成为股权相对集中条件下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由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终极股东手中,其通过转移价格、关联交易等隐性方式的所谓“隧道行为”肆无忌惮地掠夺公司财富,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剖析终极股东的特征及其拥有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情况,自然也就无法实现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当前理论界比较流行的举措是在尚未突破“股权至上”经营逻辑的条件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改良,仅适用于股权相对分散的国家。对于我国这样的新兴国家,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等形式更多的是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体现,是大股东确保自身利益的手段,经理层、职工身份的转变不足以影响现有的股权结构。因此,在我国“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治理方式还无法充分发挥其促进大股东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将我国资本市场表现出的股权相对集中的特性融入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基于公司治理的责权利分配机制、决策机制、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将是当前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领域。Z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高汉祥,郑济孝.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同源、分流与融合[J].会计研究,2010,(6).
关键词:产业资金;公司合作(PPP);新型城镇化;运作模式
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展目标,国内的城镇化率在2020年有望达到 60%左右。据测算,倘若在2020年实现国内城镇化率60%的目标,累计的投资资金总量预计在40万亿元以上。
但是,目前城镇化进程所需要的资金总量远远大于国内的财政投入,以往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或依托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来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但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日趋低迷,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城投债规模的迅速扩张也给地方财政的问题埋下了潜在的隐患。在此背景下,依托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我国政府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引入社会资本,有望成为缓解地方债务危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手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PPP能否获得推广的关键所在。正式基于此问题,本文对PPP产业基金的相关制度和运作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为解决PPP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模式。
二、PPP产业基金设立的意义
(一)产业基金的定义
目前,国内尚未对产业基金的做出明确的定义。通常,产业基金是一个对还没有上市的企业进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和股权投资,共担风险的集合投资制度。产业基金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新颖的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门槛较低、资金使用灵活、资金量充裕的优点,因此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重视。
(二)产业基金的优势
第一:通常产业基金追求是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这与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规模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不谋而合。采用PPP产业基金的融资模式,不仅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得以充分利用,而且可以做到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无缝衔接。
第二:PPP产业基金所提供的资金可以使项目发起人资产出表,避免了项目发起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稳定营运。与此同时,产业基金与一般的股权投资相比,具有多种退出通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的流动性。基金公司通过雇佣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的基金管理人,提高了项目的运行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可靠性以及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三:资金筹集时间灵活。产业基金可以在成立后, 根据建设资金需求分期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尽量在时间上匹配,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基 金融资成本。
三、PPP产业基金的制度设计
(一)产业基金的形式
通常,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划分为: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契约型产业基金、公司型基金。近些年来,有限合伙制产业资金成为国际上股权投资的主要模式。因为在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具有基金组织较为灵活、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在该制度下,普通合伙人投入少量的资金,并对其投资活动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可以有效的激励基金管理人,保证项目的稳定高效运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具体经营管理,对投资活动承担有限责任,但具有监督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在有限合伙制基金制度下,基金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佳匹配,弱化了在公司型基金制度下可能产生的委托风险。基于以上分析,PPP产业基金的设立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为宜。
在PPP产业基金的结构设计中,可参照有限合伙制基金的通常设计。社会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负责具体的项目审核和基金管理。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金融投资者,如企业年金、社会养老金、保险资金及基金等,可作为有限合伙人(LP)享受优先分红的权利,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作并只承担有限责任。
(二)产业基金的投资对象
在基金投资对象的选取上,PPP产业基金通常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PPP项目为主要的投资标的。对于是否投资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PPP项目,则需要考虑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之后,该项目是否还存在盈利的空间。大体而言,适合PPP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项目规模较大、受众广泛,消费者议价能力较弱,对价格较为不敏感,例如高速公路、电力工程等领域;同时,该投资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不容易受到政策的波动性影响。
四、PPP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第一:在项目前期从经济、行业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尽可能的追求投资回报是PPP产业资金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投资项目的选取上,必然有着严格的要求。在项目运作的前期,在筛选项目上,应当从财务回报、法律合规、项目的行业属性、项目的市场容量等诸多方面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确保意向的投资项目能够产生稳定持续的现金流,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能够得到满足,将投资项目的风险尽可能将到最低,严格的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排出在外。
第二,在基金的确立阶段,要对PPP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确保各种执行的细节。2014年,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中详细规定,社会资本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的股权结构会因为PPP产业基金的进入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所以,从SPV的招投标阶段,初选阶段以及后期的竞争性谈判等阶段,应当对PPP产业基金的参与机制进行研究与谈判。具体来说,谈判应当包括产业基金如何进入、退出通道、是否可以增资减资等机制,以及产业基金作为少数股东应如何参与SPV 的管理等。
第三,在项目的营运阶段,特殊目的公司(SPV)将会与各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的建设工作。PPP产业基金作为特殊目的公司(SPV)的股东之一,有权参与项目开发、有权监督项目运营。在项目的营运阶段,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产业基金也可在后续阶段继续募集资金,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政府转让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并办理SPV的清算手续。
五、结论
近些年来,随着地方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社会资本相比较以往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PPP模式也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本文分析了PPP的融资难的问题, 并提出产业基金进入PPP这一模式,并详细分析了PPP产业基金的优势、制度的设计、以及运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今后推广 产业基金在PPP项目中的应用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吴伟,丁承,鲁阳晋.混合所有制背景下的PPP模式与投行创 新思路[J].新金融,2014(7):31-37
1999年2月10日,腾讯公司即时通信服务开通,正式推出QQ99 b0210,开始改变中国人的沟通方式。成立10多年以来,腾讯一直秉承一切以用户价值为依归的经营理念,始终处于稳健、高速发展的状态。很多人都认为腾讯QQ的成功除了独特的股权结构设计,还在于马化腾的创业搭档之间的“合理组合”。黄德华认为这个结论是正确的。那么他的“合理组合”的“合理”体现在哪些地方?这种合理组合是否可以复制?黄德华从性格组合是否合理,对马化腾创业团队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惊讶地发现腾讯的创业团队在性格组合上,也吻合“一个好汉,三个帮”和“一个篱笆,三个桩”的TOPK组合原则。马化腾创业搭档的“合理组合“的“合理”在于性格组合运用了TOPK原则。
腾讯的创业始于1998年11月12日,那一天,马化腾和他的同学张志东合伙创业成立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之后又吸纳了三位股东:曾李青、许晨晔、陈一丹。这5 个创始人的QQ号,据说是从10001到10005.为避免彼此争夺权力,马化腾在创立腾讯之初就和四个伙伴约定清楚:各展所长、各管一摊。马化腾是 CEO(首席执行官),张志东是CTO(首席技术官),曾李青是COO(首席运营官),许晨晔是CIO(首席信息官),陈一丹是CAO(首席行政官)。在2005年的时候,这五人的创始团队还基本是保持创业初的合作阵形,不离不弃。直到腾讯做到如今的帝国局面,其中4个还在公司一线,曾李清在2007年离开腾讯,至今依然是腾讯的终身顾问。
马化腾,广东汕头人,1971年10月出生,他曾在深圳大学主修计算机及应用,于1993年取得深大理学士学位。在创办腾讯之前,马化腾曾在中国电信服务和产品供应商深圳润迅通讯发展有限公司主管互联网传呼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在电信及互联网行业拥有10多年经验。喜欢天文与地理。
据《中国互联网史》作者林军回忆说,“马化腾非常聪明,但非常固执,注重用户体验,愿意从普通的用户的角度去看产品。其长处是能够把很多事情简单化。”很多媒体把马化腾描述成性格害羞、内敛、书生气,他自己也在12周年给员工的信中写到“我是一个不擅言辞的人”。但只要真正与他交锋, 便可发现并不完全如此。马化腾在谈及腾讯未来和大格局时思路清晰,并不像产品经理那样沉迷于细节。马化腾在产品方面的感觉比张志东要好一些,他很多时间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腾讯的产品总设计师,他会试用腾讯所有的产品或服务,然后提出问题,他这方面的感觉很好,是个天才。马化腾的话不多,很多时候都在听,但一旦发话,就很一针见血,问的很细,想随便对付过去很难。马化腾对待他人,为人亲切礼貌却没有多余的客套。总给人“厚重,谨慎,务实,入微”的感觉。他技术出身,工程师思维,亲自过问细节,对产品有战略眼光与定力,是一台精密的机器。马化腾很低调,不喜欢在公司内部搞活动,公司上市的时候连酒会都没有办,公司只是在突破10万用户的时候集体去清远玩了下,之后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庆祝活动了。
互联网知名评论人洪波评价马化腾说:“这和他的性格有关,他不是一个遇到矛盾就立即拍板的人。如果腾讯内部有两个部门发生摩擦,马化腾并不会独自决断。他的做法是把双方都叫到一起,当面谈。” 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曾经评点马化腾说:“人很谦虚,很简单,不强人所难,那种自傲或者自得压得非常深。”《马化腾的腾讯帝国》作者认为,在过去的10年里,马化腾事做了也不说的企业家,在中国,最具美国比尔盖茨的气质:害羞而温和,聪明而严谨,内心激情澎湃。
张志东,广东东莞人,1972年出生,是马化腾在深圳大学的本科同学,1996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取得计算机应用及系统架构硕士学位。在腾讯创业前,在深圳很有名的黎明电脑工作,张志东软硬都很精通,很厉害。首席技术官。全面负责专有技术的开发,包括即时通信平台和大型网上应用系统的开发。据《中国互联网史》作者林军回忆说,“张志东是脑袋非常活跃,对技术很沉迷的一个人,他更多是把一个事情做得完美化。” 张志东在黎明电脑的时候工作就很努力,经常加班到很晚,到第二天早上两三点也是常有的事情。黎明电脑的一位当年张志东的同事曾经讲述过他们对张志东恶作剧的段子,当时加班晚了只要走手续是第二天上班是可以请假晚到的,这几个兄弟当看到张志东加班很晚后,第二天早上天一亮就给张志东家电话,和他聊天,把张志东聊得睡不着了后,告诉张志东他们都请过假了,今天不去了,并鼓动张志东也不要去上班了,这种情况下,张志东依旧准时出现在公司上班。张志东是个工作狂人,基本没什么业余爱好,唯一的兴趣是喜欢下象棋,工作空隙会抽空上网杀上一盘。张志东很值得尊敬,一是其技术上的炉火纯青,即便是他的政敌或是对手,都对这点佩服的五体投地。QQ的架构设计源于1998年,截止到2009年8月,QQ用户数从之前设计的百万级到现在的数以亿计,整个架构还在适用。张志东值得尊敬的另一个原因是其对物质上的追求极低,在腾讯创始人们纷纷在澳洲买别墅,开游艇,高管集体团购宝马的态势下,张志东却一直开着20多万的中档车。张志东喜欢下象棋,工作空隙会抽空上网杀上一盘。
曾李青,1993年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获得计算机通信学士学位,2007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在腾讯创业前,在深圳电信工作,是马化腾姐姐马建楠的同事,也是徐晨晔的同事。他是在马化腾和张志东创办公司一个月后,第一位加入马张团队的。曾李青的加入,让马化腾和张志东的纯技术组合有了更多面向市场、面向用户的成分。于1999年-2007年期间担任腾讯公司首席运营官,全面负责腾讯集团业务范围及产品种类,同时管理全国各市场推广工作。曾李青是腾讯5个创始人中最好玩、最开放、最具激情和感召力的一个,与温和的马化腾、爱好技术的张志东相比,是另一个类型。其大开大合的性格,也比马化腾更具备攻击性,更像拿主意的人。
许晨晔和马化腾、张志东同为深圳大学计算机系的同学,1993年取得深圳大学理学士学位,主修计算机及应用,并于1996年取得南京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学位。腾讯创业前,许晨晔在深圳电信工作。在1999年11月加入腾讯,拥有股份成为创业搭档。首席信息官,全面负责网站财产和社区、客户关系及公共关系的策略规划和发展工作。他是一个非常随和、有自己的观点但不轻易表达的人,他最大的爱好就是与人聊天,是有名的“好好先生”。性格温和,从不急躁,亲和力很强,善于与不同的人沟通,做决策会充分考虑到不同角度人的看法。马化腾需要他在团队中起到剂作用。
陈一丹是马化腾的深圳中学同学,1993年取得深圳大学理学士学位,主修应用化学,并于1996年取得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在腾讯创业前,在深圳出入境检疫局工作。在1999年11月加入腾讯,拥有股份成为创业搭档。全面负责本集团行政、法律和人力资源事宜。陈先生亦负责本集团的管理机制、知识产权及政府关系。陈一丹身兼数份社会职务,包括现届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版权协会会长,深圳总商会荣誉副会长,他十分严谨,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张扬的人,他能在不同的状态下激起大家的激情。
(一)实践
社区银行(CommunityBanks)一词来自美国,主要指在一定的社区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经营、资产规模小(1979年以前,资产规模在3亿美元以下的银行被称为社区银行;如今,广为接受的标准是10亿美元)且主要服务于社区内中小企业和居民的中小商业银行。最早的社区银行可追溯至1867年成立的LykensValley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银行金融服务内容日趋广泛,组成形式也不断变化,但其服务于社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初衷始终没有改变。社区银行一直蓬勃地发展着,成为美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产约占全美银行资产总额的20%。虽然20世纪90年代以来,银行并购使社区银行总数在减少,但新的社区银行仍不断产生,所占比例并没有减少(见表1)。值得一提的是,资产规模在1亿-10亿美元的社区银行数量一直在增加,呈现出逐步扩张的势头,这充分说明了此类规模的银行相对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同时,从表2可以看出,社区银行的经营规模虽然与大银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但经营效率与大银行非常接近,显示出相当强的生命力。这被国外许多研究银行规模经济的学者的实证结论所证实:中等规模银行的规模有效性较强,1亿美元左右资产是银行获取规模经济的最佳规模(Rose,1989;Humphey,1990;Berger,1993)。
社区银行对美国经济的发展有大银行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社区银行始终以社区居民金融需求为己任,以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为目标,拾遗补缺,承上启下,为社区的繁荣、地方经济的振兴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见表2);另一方面,美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区域经济发展程度并不一致,社区银行在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方面也发挥了关键的作用,在农村地区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社区银行的成功被其他地区纷纷效仿。欧洲在20世纪90年代,由于银行经营面临困难,不少银行纷纷实施网点撤并计划,于是在一些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出现了“金融真空”状态。为了应对这一局面,欧洲许多国家开始建立类似美国的社区银行。英国、苏格兰掀起了一场“社区银行服务运动”(CampaignforCommunityBankingServices),旨在为社区提供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服务,消除银行网点撤并可能给社区带来的不利后果,这场运动为促进社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德国的银行业向来以“全能银行”的经营模式著称于世。2000家左右具有社区功能的储蓄银行和合作银行(约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7%)业务尽管也向全能化发展,但主要服务于当地中小企业、居民、市政建设和公共事业。法国虽然由于银行垄断程度较高导致社区银行较少,但也有100多家。亚洲的日本具有社区银行性质的地方中小银行也有60多家,主要为地方中小企业服务,这些银行对当地中小企业贷款比率一般占其全部贷款的70%—80%,其平均收益率水平一般都高于大银行。
(二)启示
1.正确的市场定位。社区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没有迷失方向,始终坚持为当地居民、中小企业服务的市场定位,不断增强建立在社区关系网络基础上的自身优势,不仅巩固了其在地方信贷市场上的地位,而且也取得了很好的经营效率。
2.社区银行一般实行股份制,产权明晰,产权结构设计合理;政企分开,一般不会在政府机构的影响下经营,不会提供政府导向性的业务,也不会将社会目标置于银行的财务目标之上,按照市场化原则独立经营。
3.强有力的政策扶持。美国1864年颁布的《国家银行法》(NationalBankAct)规定银行只能在单一的行政区域内经营,这种限制银行跨州经营的规制于1927年以《麦克法登—佩伯法》(McFadden-PepperAct)的形式正式成为联邦法律,又在1933年的银行法中进一步得到强化。这种州际业务规制限制了大银行的扩张,成为保护社区银行生存的一道有力的法律屏障。1977年颁布的《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ReinvestmentAct)要求金融监管当局定期检查辖区内的金融机构是否满足了当地社区的金融需求,并就金融机构对社区的贡献度进行定期评估并公布,其评估结果作为审批该机构申请增设存款分支机构、开展新业务甚至金融机构之间并购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该法律在20世纪90年代经过几次修正后存在至今,对于保护社区银行的生存和防止贫困地区金融资源的外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是许多社区银行在兼并浪潮中消失以后又有不少新生的社区银行崭露头角的一个重要条件。日本政府从存款保险制度、相互援助制度、信用保证保险制度、税收优惠或免征等方面对社区银行的运营与发展进行扶持;法国政府采取措施帮助社区银行进行创建以及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4.有序的金融监管。社区银行的正常运行离不开外部的有效监管。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外部监管体系以监管部门的专职监管制度为核心,以行业自律组织为依托,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监管部门的监管强调风险性监管与合规性监管并重;行业自律组织是社区银行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组织,是连接外部监管与社区银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可以避免监管真空,并大大减少外部监管的实施成本;社会监督机构独立于社区银行之外,具有监管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与一定的权威性。
二、社区银行模式存在的经济学分析
(一)适应金融专业化分工的需要
将古典经济学的分工思想拓展到金融领域,则可以发现,金融分工专业化可以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金融发展是由金融分工所决定的,并随着金融分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提高。社区银行经营模式是与大型银行在金融交易活动中进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必然结果。这种专业化分工的特征体现在:从服务对象看,社区银行主要面向当地家庭、中小企业和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而大型银行则主要面向大的企业。从资金来源与运用看,社区银行资金来源主要集中在当地,运用也主要在当地,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而大型银行则在全国或跨区域范围内调配资金。从服务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主要提供一些个性化金融服务产品,而大型银行则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从贷款的审批来看,社区银行除了关注财务数据以外,还会考虑借款人的性格特征、能力以及信誉等难以传递的“软信息”;而大银行则只是根据一些财务指标等“硬信息”做出结论,基本上很少考虑借款人的个人因素。从发放的贷款品种来看,社区银行一般发放基于软信息基础上的“关系型贷款”,而大银行则发放基于硬信息基础上的“市场交易型贷款”。可以看出,这种专业化的金融分工使得社区银行与大银行之间不是竞争关系,而是一种互补关系。
(二)拥有信息比较优势
信息是金融交易中的一个重要变量。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借贷发生之前会产生逆向选择,在借贷发生之后会出现道德风险。我们知道,中小企业是社区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突出,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很大。要克服这两个问题,银行就必须搜寻关于中小企业的信息,并进行评估、使用,而这些是需要花费时间、精力和费用的。与大型银行相比,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要低,具有信息上的比较优势。这是因为,一是社区银行土生土长,与中小企业一样,遵循市场经济运作的轨迹,有着制度、地缘、人缘上的亲和力及千丝万缕的联系,能够充分利用地方的信息存量,低成本地了解到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情况、项目前景、信用水平,甚至业主本身的能力、信誉等所有的信息;二是由于社区的相对狭窄性,社区银行也容易及时掌握信息的动态变化,如某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要及时催还贷款或增加抵押等,从而降低自身经营风险;三是社区银行的总部和分支机构都在当地,结构简单,委托少,信息传递相对较快。由地域性和长期的合作带来的信息优势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根据麦金农(Mckinnon,1973)等人的分析,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千种“被分割的经济”(PragraentedEconomy)。由于其市场的分割性,信息的传递受到了阻碍,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因此,发展社区银行更具有客观必然性。
(三)具有交易成本低的比较优势
在信贷交易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等因素,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对于每笔贷款,银行都需要进行事前信息审查、谈判签约及事后监督。相应的交易成本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监督成本,这些是银行在信贷交易中所直接耗费的成本,称之为“显性成本”,除此之外,银行还间接耗费了一些“隐形成本”,如由于发放贷款可能造成的不良资产,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决策所需耗费的成本等。
发展社区银行有利于发挥其对中小企业贷款上的交易成本比较优势:(1)社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息成本相对较低。(2)由于社区银行规模较小,组织结构较简单,决策的周期相对较短,因而从开始谈判到贷款合同的最终签订所耗费的谈判成本相对较小。(3)由于社区银行根植于社区,信息了解相对充分,对社区内中小企业贷款的使用情况了如指掌;同时在近距离内,企业的违约信息局限在狭小范围内,非常敏感且受人关注,传播速度快,监督成本相对较低。(4)社区银行由于与中小企业联系密切,能够动态地掌握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在与中小企业信息对称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把非系统风险降为零,从而有利于控制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的可能性。(5)社区的成本低。一方面,成本与组织规模成正比,企业规模越大,成本越高,反之,则越小;另一方面,结构不同的组织中,解决问题的成本也不同,结构越复杂、层级越多的组织,链条越长,信息传递越慢,其成本越高。这样,与大银行相比,结构简单的社区银行由于链条较短,解决问题的成本就会低很多。
三、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分析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社区银行的发展很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居民家庭的资金需求,是一种非常成功的充满着生命力的经营模式。因此,国内学者在谈到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时,都把它当成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可供选择路径之一,对此我们表示赞同,但这还不足以概括社区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我们认为,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具有密切的关系,金融发展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手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表现出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加快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社区银行能够很好地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传统农业占有相当大的成分。要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然而近年来农村金融支持呈现弱化的趋势。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坚持商业化改革,调整发展战略向“大城市、大企业、大银行”三大目标转变,大量收缩面向农村的金融业务。在许多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设在县以下的机构网点都在撤并和收缩进城。设在县及县以下的现有机构网点,大多只有吸收存款权而没有贷款权。二是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流于形式,多年来按照商业银行模式经营,对社员的贷款程序跟其他商业银行一样,贷款投向没有体现“社员优先、社员为主”的原则,缺乏为社员服务的约束和动力,背离了合作制的初衷,因而,现有的农村信用社其实是“官办”的农村信用社。不少农村信用社不愿发放小额信贷,违规“垒大户”现象严重,服务功能“异化”。三是邮政储蓄在改成邮政储蓄银行之前,是农村资金外流的“抽水机”。与国家鼓励资金投向三农的政策相反,邮政储蓄将农村资金集中后流向了城市,造成了地方资金的“失血效应”,削弱了金融支持农业的应有力度,进一步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社区银行根植于农村社区,专注于农村社区,利用自身的信息与交易成本上的优势,能够有效满足传统农业的资金需求,从而弱化二元经济结构。
与此同时,我国也是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地理上的二元经济结构也比较突出。大型银行更多地将全国范围内吸收的存款转移到经济发达地区使用,这造成了中国资金流动的“虹吸现象”,即本来急需资金的欠发达地区的资金通过大型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被转移到资金已经比较充裕的发达地区,导致地区差距越来越大。另外,一些偏远的、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地区,大型银行不愿全面涉足,加速撤出的步伐,导致局部地区“金融空洞化”。社区银行在资金运用方面的特点之一就是将本地市场吸收的资金主要运用在本地,因而能够缓解虹吸现象及其可能导致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大型银行撤出的地区设立社区银行,也可以填补金融服务的缺口。
四、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路径选择
按照上面的定义来衡量,目前国内还很难找到一家真正的社区银行。一个健全的银行体系不仅要有大银行,而且要有为数众多的社区银行。大银行有大银行的优势,社区银行也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何构建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并且覆盖城乡的社区银行体系尤为迫切与重要。
(一)将现有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改造为社区银行
1.城市商业银行。对于城市商业银行来说,由于资产规模、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改造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模式,应坚持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首先,改造的重点应是中小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许多规模雄厚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已不再适合选择社区银行的经营模式,它们地处发达地区,经营状况良好,已具备与大银行竞争的实力,已发展成为跨区域甚至全国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之下,中小规模的银行则适宜走社区银行的道路。其次,改造应遵循“先试点、后推广”的循序渐进思路。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相应的,这些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也良莠不齐。为稳健起见,可以先选择一些位于发达地区且经营状况比较好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社区银行改造试点,比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区。这些地区中小企业发达,民间资本较为充沛,具有发展社区银行的优越条件;同时,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充裕,行为较为“开明”,对城市商业银行的不合理干预较少,对改造试点的积极性较强一些。试点成功取得相关经验后,再在欠发达地区全面推广。最后,改造之前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社区银行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产权明晰。城市商业银行要改造成社区银行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就是产权制度方面的缺陷。我们知道,城市商业银行组建之时就规定地方财政为最大股东,也即地方政府,其人股比例占30%左右。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课题组对东、中、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省份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三大区域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平均持股比例为24.2%,如果再加上地方政府通过其他企业或机构间接持股的数量,则国有资本(包括地方政府)的持股比例达到76.3%左右,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拥有绝对控制权。其他的个体工商户、城市居民、私有企业所占股本的比例很少。这样,地方政府对城市商业银行的行政干预普遍存在,只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城市商业银行无法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为此,要加快城市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为其向社区银行转型创造条件。一方面,地方政府股份应逐步从城市商业银行退出,当然,地方政府退出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从直接操持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中脱身,彻底实行政企分开,并不是放弃支持,地方政府应该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增资扩股,引进具有良好动机的民间资本和运作规范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使其产权结构真正多元化。
2.城市信用社。从规模大小和服务对象来看,城市信用社应该是社区银行最主要的改造对象。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城市信用社是依附于非国有小企业发展起来的,90年代非国有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为城市信用社开拓了广阔的潜在市场。但目前的城市信用社面临着股权结构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经营水平低、不良资产比例高、抗风险能力差等诸多问题。因此,要将城市信用社改造为社区银行,必须鼓励外资和优秀的民营企业人股,优化股权结构,实现股权多元化,同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快解决历史包袱。
3.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当前农村地区的主要金融机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应当适时对其经营目标、业务范围进行相应的调整,逐步改变政策支农的主要性质。2006年中国银监会表示,农村合作金融改革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趋向,10年内将分批逐步过渡为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有特色的社区银行,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支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信用社改革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改造不能整体推进,要分步实施。我们认为,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成社区银行,而落后地区的信用社仍然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对农村信用社进行社区银行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是不够的,需要相关各方给予大力支持。
4.邮政储蓄银行。2006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业。其市场定位是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认为,邮政储蓄银行在农村的储蓄网点改造成社区银行能更好地实现这一定位。因为邮政储蓄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的竞争优势在于,与当地客户熟悉,吸储的资金用于当地经济发展,与当地经济休戚相关。有数据显示,全国45万个邮政汇兑网点中有70%在农村,遍布各大居民小区,有将近70%左右的汇款交易流向农村。全国办理邮政储蓄的网点达到3.6万多处,邮政储户数量达到2.7亿户。邮政储蓄银行改造成社区银行后,要很好地发挥这一功能,需尽快积累在农村发放贷款的经验,建立成熟的经营机制,并依法纳入银行监管体系。
(二)将新建的民营中小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
金融开放包括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入世后,我国政府以强有力的实际行动积极主动地推进银行业的对外开放,银行业开放程度已超过了当初的承诺。而对内开放方面,监管当局却表现得异常谨慎。当前民营资本组建民营银行的强烈愿望受到抑制。一旦监管当局放开限制,民营银行将会雨后春笋般的建立起来。这些新建的民营银行由民间资本控股,产权边界明晰,没有历史包袱,能够实现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将其定位于社区银行有利于为当地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要防范民营资本由于趋利动机而导致过度扩张造成的金融风险。
(三)将民间金融组织引导规范成社区银行
从某种意义上说,民间非正规金融活动盛行往往体现了一国金融深度不足,正规金融无法满足现实与潜在的融资需求。我们应当承认这些民间金融组织为地方经济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金融监管当局与其屡禁不止,还不如因势利导,通过引导使民间金融组织逐步演化成规范化运作的小型社区银行,同时对组建的基本条件、管理制度、业务范围、运作方式、监管办法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市场准入和利率方面给予更大的灵活性。这样既方便了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能够满足农民等小规模借款人的融资需求,对于培育分工协作、竞争充分的村金融市场也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