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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计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责任
1. 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统计信息是社会经济信息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是党政工作者做出科学决策的依据。国家的统计制度、统计调查指标体系等,能从总体上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2. 为社会经济发展的调控监管提供灵敏信息
统计信息能综合反映出社会经济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对于对于社会经济能否正常运行等问题,可以通过统计报表的数据及调研分析得出比较客观的结论,从而为政府进行决策调控提供重要依据。
3. 是鼓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力
统计工作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是评价经济工作绩效的一个重要依据,也是推动经济工作进展的有效动力。统计工作人员要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做好统计工作。
二、统计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1. 国民经济的统计工作
统计工作首先要对国民经济的收入、产出做有效分析,这也是衡量国民经济状况的最基本方式。传统的衡量国民收入的方式是通过生产来实现的,但这种统计方式往往会将其中的非市场行为忽略掉,将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等纳入基本消费范畴,对于现实人口的健康因素也没有考虑进去。而当前的经济环境要求统计工作必须采用现代化的方式来完成,将可持续发展带来的收入纳入统计范围内,对于国民收入的统计要充分考虑市场因素、非市场因素等,并对资本做正确评估。目前来看,国民经济的生产净值是衡量可持续收入的最准确方式。
2. 经济统计的模型创新工作
当前,社会经济统计的模型不只是一种定量工具,更是思想分析的模型工具,其不仅能适当完善、验证当前的经济理论,还能有效发现新的经济理论。因此,在实际问题与经济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应对所有的经济模型做适当的比较、优化、整合,从而进一步建立一个全新的模型。目前,计数数据、样本选择、期权定价的模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模型,都与计量密切相关,都可能成为社会经济统计模型创新的突破口。
3. 指标体系的设计应用工作
首先,统计工作能反映出我国居民财富可持续增长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我国人口数量庞大,使得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本较高,加上资源利用率低、消耗量大,资源短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结构的优化,导致收入分配更加复杂。统计工作就是要真实反映社会经济增长的方式和质量,统计指标的设置要最大程度地满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其次,统计工作要从制度上真实反映经济增长情况。在实际操作中,制度因素与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相连,当前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仍是粗放型,同时具备一定的集约性。可见,我国的经济制度与经济发展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要使社会经济的统计工作真实反映经济增长的方式和质量,就必须控制好制度因素的影响。
再次,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个国家间的经济联系逐渐密切,但由于各国市场开放程度不同,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受到侵蚀,甚至威胁到国家的经济安全。为避免上述不利局面,需要对经济全球化程度、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性等有一个良好的把握,而这些都能通过经济统计的方式来实现。
三、如何加强统计工作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
1. 充分了解统计工作的意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趋完善,统计工作开始从传统的搜索、整理资料的职能向信息、咨询、监督职能转变,能够直接影响到宏观决策的科学性。统计工作的质量关系到相关组织单位在决策和质检等工作上的方向,也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统计工作者必须充分了解统计分析工作的重要作用,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价值,最大程度地做好统计工作。
2. 理清统计工作的思路
要做好统计工作,首先要明确统计分析工作的思路,包括目标、任务、方向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统计工作者只有明确工作思路,才能更清楚地知道自身欠缺哪方面的素质,以及如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因此,必须深刻了解统计工作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从而探索新的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推动统计工作更好的开展。
3. 培养统计人才
在知识经济时代,人才是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支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统计人才是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统计工作者的职责包括收集、计算、分析、审核数据和制定调查制度等,这要求他们必须具备牢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而人才培训计划可以帮助统计工作者提升其专业素质,了解到前沿知识。因此,加快统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首先,要邀请一线统计专家担任培训讲师,根据实际案例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操作中,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来提升统计人员的知识储备,并开阔其视野。其次,要积极搭建交流平台,通过互相交流学习,使统计人员更深刻地认识到自身的不足,积极学习先进的经验和技术手段,不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及时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更好地提升统计工作的质量。
4. 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促使统计工作在收集、处理、存储资料等方面朝着自动化方向发展。将信息技术应用到统计工作中,能有效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降低工作强度,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调查对象的负担,可见,信息化建设对统计工作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统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建立并完善统计信息资源库,加大对统计资源信息的开发力度; 二是要引进先进的软件,并制定相应的维护措施; 三是培养一批信息技术管理人才,进而提高工作效率。
5. 贯彻落实统计分析目标责任制
实施统计目标责任制有利于将统计分析工作纳入到基层统计任务中,使统计工作每一环节都有相应的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到负责人,由此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统计问题的解决效率。
另外,通过统计评
关键词:社会经济;民商法;发展
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和经济时代,与此同时就更加凸显出民商法的社会地位。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需要,国家立足于现实对民商法进行了相应的完善工作,一些诸如《物权法》、《合同法》等民商法开始逐渐颁布、出台并得以实施,为我国法制的健全贡献了必要的力量。但是,因为时代是不断进步发展的,经济也是在不断前进的,所以在此背景下,需要不断的对民商法的现状加以调整,使其更好的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是尤为重要的。
一、新时期背景下民商法价值体系的相关性研究
(一)民商法价值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民商法价值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密切的联系,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民商法所表现出来的基础价值就是安全与效益。从传统的民商法角度来分析,安全问题一直从属于一种派生地位,举例来说:传统的交易中,其交易安全的定义是信息、交付方式和信用安全三个方面的内容。而在当前的交易中,从整个交易安全的角度来分析,信息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第三方获取到的交易信息对交易是否能够安全进行所构成的威胁也并不明显。而且在传统的交易过程中,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基本上不会出现交易安全等问题[1]。而在信息时代不断的向前递进的现在,信息的发展为民商法的主体自由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信息时代,互联网为主要的信息传递方式,这种信息交流突破了国与国之间的界线,行事主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要求通过互联网和任何地域的任何人进行信息交易,从事任何民商活动。所以,此背景下的市场早已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其具有开放性,这也使得人们可以随意从中获取想要的任何信息,同时也能够将自己的任何信息给任何人。
(二)民商法价值体系的重构是新时期的必然要求
在新时期,民商法的价值体系涉及到更加广泛的内容,其要包含平等、自由、公平、安全等多方面的利益。但是从整体来看,自由依然在价值体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对于其他价值体现来说,这是一项基础。分析平等原则,平等在新时期的要求也和传统民商法中的含义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其不仅具备目标性价值,同时也具有工具性的价值。公平一直是民商法中最为本质性的价值追求。而安全,虽然说在新时期其依然是一项基础,也是一项工具性价值,但是信息时代具有其自身的实际特点,所以安全也成为了新时期民商法所要不断发展和追求的一个重要的目标。效益在民商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定位,其主要是民商法的基础价值之一。仔细分析,安全和效益相互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矛盾,因此在新时期民商法的确立过程中,如何定位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地位平衡,是成为其立法的重要目标。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与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平等中立的原则
在新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平等中立的原则,其主要指的是在信息发展的时代,对于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方的民事个体,民商法参与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相关条件。其中涉及到一些技术性因素,而交易过程中交易平台需要保持中立的态度,杜绝出现偏袒任何一方的情况出现。这种特点主要是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导致的,其属于一种技术性和全球性的特点。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安全性原则
信息时代的安全定义相对于从前,其具有更加广泛和更加深刻的含义,因此安全原则也具有更新的内涵。其主要指所有的民事和商业活动应该将安全列在首位,将其作为一项基础前提,因此其所对应的立法也应该对具体的安全要求有所反应和体现。举例来说,对于电子商务安全的保障来说,其对于电子商务法而言,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实施目标,而且也是电子商务法制定的一项重要原则和根本依据。在当前时代,信息发展的重要表现便是快捷化和方便性,这种高效快捷需要在安全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是当今时代,网络虽然发展很快,但是网络具有虚拟性和隐匿性,这也导致一定的安全问题凸显出来[2]。在这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变化:因为网络欠缺必要的物理环境,这也使得相关的存储额和相关信息容易出现泄漏或丢失的可能性;因为认为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因为黑客的袭击和非法拦截等情况产生,其会对相关的存储和传播信息作出修改,进而使得网络安全问题严重。这样也使得相关的商业信息危险性增加。所以,针对于这种情况,其立法也需要通过临界于网络物理安全设置的数字认证和签名的支付方式来实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民商法的变化通过安全原则也能够体现出其为了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而作出的改变。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坚持效益性原则
长期以来,立法中一直有一个难题,那就是“公平、公正、效益”的问题。长期以来法律都是公正和公平的代名词,而且法律也是为了维持公正而产生的。但是法律同时也是位于经济基础之上的建筑层。所以在进行立法之时,需要理解这两个层面的基本内涵,也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全面的对法律所坚持的基本原则予以定义。在法律制定的不同时期,其所体现出来的基本原则也是存在差异的,仔细分析,其主要是因为法律需要对不同时期的统治阶层的利益诉求进行表达。比如说在当前的信息时代,民商法效益的基本原则主要是民商事的相关立法和相关活动需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并且不断促进效益目标的建设,其主要表现出了当前时代的自由化,同时也凸显出民商法在当前时代的集体效益和集体价值。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与发展
(一)社会经济发展拓宽传统民商事权利体系的范围
成熟且完全的民商事法律体系需要对现如今的民商事主要活动的内容和法律事实所具备的基本条件进行体现。从这方面来分析,这是一种存在着局限性和狭隘性的成熟与完善,其主要体现了一种阶段性。在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之下,传统的民商事在权力体系的范围等方面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展。首先是信息库取得了专用特权,也就是说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而信息时代的重要特点便是其为所有的民商事活动提供一个更加便利的加以空间,而且信息的提供也为民商事活动的成功提供了必然的助力效果[3]。基于此,在民商事立法的时候,需要对于这种不具备独创性的但是却对信息库的开发和投资做出过共享的个人或集体予以必要的民商事权利,以此来保护其劳动成果,同时也提升了其积极性。第二个是域名的专用特权。虽然目前民商法对于域名的转筒全并没有准确而完整的定义,但是应该对此做出相关的保障。所谓的域名就是人们通过此而将计算机连接到网络上的一个虚拟的地址。因此,通过域名能够对计算机所访问过的网络信息得以了解,而且也方便了计算机对于自己的相关信息资源的访问。域名在这个时候是一个商业价值的使用功能的结合体,当双方在交易中发挥了关键域名的使用特权之时,那么其也能够得到该项域名的专用特权。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调整对象具有拓展作用
从当前社会发展的角度来说,最典型的发展表现就是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经济主要是一种依附于网络的交易,但是互联网具有开放性,这也能够使得互联网的信息来源的渠道更加的丰富和开放。而且开放的特性为信息的交流也提供了更为广阔的交易空间。到目前为止,互联网的发展已经相当的完善,而且互联网几乎已经普及并且覆盖了整个社会的所有领域之内[4]。所以在信息的传递方面,这体现出了更加完全的改善和变革,而且信息自身的固有价值也发生了变化,其主要成为了一个不容忽视的且具有更加明确的现实意义的主体。信息不仅具有明确的财产性利益,同时也具有高效的经济效益,同时信息也能够体现出人格方面的隐私利益。在网络中,信息不仅代表民商事活动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同时也要求民商事对不同的主体之间的信息予以重视,故而这需要在立法当中加以体现。并且更好的将民商事不同主体之间所确立起来的信息联系体现出来。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民商法实现全球化统一
民商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其主要是所有的民商事活动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调整的总称,因此对其立法需要将民商事活动之间的相关联系当做主要对象。如果国家经济和单个经济市场独立存在时,那么与市场相对应的法律体系也是相应独立存在的。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网络的发展将全世界练成了一个整体,所以全球不同的国家的所有民事活动也都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全球经济活动的统一,也加速了经济的全球化。从全球互联网一体化的趋势和逐步融合的特征方面来说,全民网络民事活动也同时具备了更加广泛的特征和相容性,同时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普遍性。在这个前提下,在全球范围之内的法律理念和价值观念下,其相关的执行标准也在逐步统一,这样民商法的发展也将区域统一。
四、结语
本研究中笔者主要就新时期背景下民商法价值体系的相关性进行简要的探究,同时分析了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与发展、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与发展。在社会不断发展的同时,民商事法律的自身完善必然会不断跟进,这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同时也是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李杨杨 单位:福州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陆航.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研究[J].商业文化,2015,21(15):412-413.
[2]惠强.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07(11).
论文关键词 社会经济 民商法 价值体系
我国为了适应新时展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立法质量,提高法律实施水平。在《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民商立法和修改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社会经济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演变。
一、社会经济中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变化和发展
经济的迅速发展,给社会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带来了重大的变化,使得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而民商法的价值和意义愈加凸显出来,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促使民商法作出有益的调整和优化,以更好的解决社会新问题和新矛盾,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首先体现在对民商法价值体系的影响上。
(一)社会经济发展对民法价值的影响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民法经济产生重要的影响,经济的发展促使安全和效益成为民商法的基础性价值和主要追求。在传统的民商法领域中,安全价值仅仅处于从属性和派生性的地位。在传统民商法调整的交易关系中,安全价值体现在信用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交付安全中,但是一般而言信息安全对于交易的影响比较小,甚至是在钱货当面交易中并不存在交易安全问题,相对于非同时履行交易行为而言,钱货当面交易更加具有安全性。对传统交易方式中出现的欺诈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等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传统交易方式中,不仅交易安全比较有保障,并且交易双方有一定的了解,因此信用安全问题也并不突出。显而易见,传统的民商法调整领域中,安全价值并没有成为其调整的重点和规范对象。在网络环境和虚拟技术运用中,信息的交流需要传递才能实现,信息的安全取决于网络自身的安全性,网络开放性、虚拟性以及技术性等特性都增加了网络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基于科学技术和网络技术而形成的民商法调整平台对于安全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安全性成为民商法中的基础性价值因素是必然的。另外,民商事主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获得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自身能力的拓展,为主体自由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价值体系的重构和调整
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包括效益、平等、自由、安全以及公平,其中自由是民商法制定和调整的根本和目标;平等不仅仅具有目标意义,更加具有工具性价值;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平等具有了不同的含义;安全在民商法体系中国具有基础性价值,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重要性不断凸显;效益同样属于基础性价值,在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传统民商法中,安全和效益在价值实现和功能发挥的过程中存在着无法调和的矛盾,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安全和效益得以找到平衡的节点,从而更好的促进了两者的平衡发展。
二、社会经济中民商法基本原则的变化和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中的发展,民商法中基本原则变化的发展主要体现在安全价值和效益价值重要性的凸显上。
(一)意思自治原则
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意思自治原则相对于传统民商法原则在相关内容上有所扩充,以不断适应社会和时展的要求。尤其是在网络环境中发生的民商事行为,当事人在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下,依据自身的意愿实现一定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由传统领域向新领域的发展过程。
(二)平等中立原则
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民商法的平等中立原则指的是在信息时代,民商法对于参与到交易当中的各个主体从事民商事活动需要的相关条件应该保持中立,不能出现偏爱或者维护,其中各种相关条件包括技术、交易平台等。平等中立原则是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全球性特点和技术性特点综合作用下的产物。例如,在电子商务法中,平等中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技术上的平等。平等对待各种各样的密钥和加密方法,避免歧视问题的产生;其次,交易媒介的平等,主要体现在通讯方面,包括无线、有线、广播通讯等;再次,实施的平等,不仅要保证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还应该平等保证民商法其他法律的有效实施,对本国和国际电子商务活动进行平等对待;另外,保护的平等。电子商务法要对经营者、消费者等参与者进行平等的保护。
(三)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是的是所有民商事活动将安全最为基础和前提,相关的立法体现、反映以及体现出对安全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安全原则的理解和定义有了更加广泛和深刻的体现。对于民商法而言,安全原则不仅仅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目的,更加是民商法制定的基本原则。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发展中,高效化和快捷化需要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并且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中安全尤为重要。安全原则内涵的主要体现在对以下两个问题的调整和解决中:一是网络的物理安全设置存在一定的缺陷,容易导致信息的泄露和丢失;二是在受到黑客袭击或者是非法拦截的人为行为影响下,已存储或者是传播的信息会无端被修改。由于以上问题的出现,在当前的立法中,应加强对网络物理安全的设置,从而更好的保证安全的实现。
(四) 效益原则
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最终目的便是实现公平、公正,并且法律作为上层建筑,会受到经济基础的影响,反映着不同时期统治阶层的利益诉求。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所制定的法律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反映着民众的权利诉求和价值需要。目前,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民商法的效益原则要求民商事的立法以及司法活动都应该从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触发,促进效益目标的建设,真正的体现新时期民商法整体效益和价值的体现。具体而言,要求民商法尊重并保护民商事主体的权益,避免行为漏洞和瑕疵的出现,提高民商事行为的效益。
三、社会经济中民商法范畴与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民商法更加适合时展的需求,使得民商法能够有效的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仅仅对民商法的价值体系和基本原则产生影响,还造成了民商法的基本范畴和基本制度的变化和发展。
(一) 传统民商事权力体系范围的拓展
民商事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生活的主要内容以及法律事实所体现的基本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民商事权利体系范围得到了明显的拓展,主要体现了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库的专用权。信息已经成为民商事活动中的重要方面,目前大部分民商事活动的关键问题和重要因素便是信息的提供和开发。因此,在民商事立法的过程中,应该对于从事信息库开发和投资工作并作出贡献的参与主体赋予必要的民商事权利,对其劳动成果进行保护,提高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民商法中关于信息库专用权的完善。
第二,域名的专用权。域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现计算机访问网络;二是便于其他的计算机访问自己存储的信息资源。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域名的利用程度不断加深,促进了网络经济的迅速发展,域名凭借自身巨大的商业价值和使用功能成为商业竞争的有力筹码。在交易行为中,得到了关键域名的使用权就等于得到了域名的专用权。但是目前我国民商法中并没有对域名的专用权进行明确的界定。因此,在民商法立法和修改过程中,应该注重域名的特点,促进对域名专用权的规划和整合。
第三,网络用户对信息数据的控制权。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作品和网络信息,例如录音、录像等。网络信息具有多种传播途径和方式,在现实中往往是交互的。在立法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作品或者信息的保护,保证权利人有效行使和保护自身的民商事权利。
(二) 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扩大
相对于传统民商法,现有的调整对象有所扩大,最重要的随着网络的发展,建立起来新的信息关系,都纳入到民商法调整的范围之内。网络具有开放性,从而为信息的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同时互联网普及和完善,在信息的传递形式以及质量等方面发生了重大的改善,从而将信息的价值不断提升并上升为具有现实意义的主体。信息自身产生巨大的经济利益和人格性利益,在民商事活动中发挥着和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商法应该加强对信息的重视,将通过信息所建立起来的联系以及相关的利益主体通过立法将调整原则和利益展现出来,以促进民商法对于社会新生关系的有效调整。
(三) 民商法的统一化发展
民商法作为调整民商事活动中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的总称,在立法中是以民商事关系为对象。当国家的经济以单个独立的经济市场而存在的情况下,相对应产生的法律体系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目前,经济的发展不再受地域的限制,跨国经济屡见不鲜,交通的便利、联系方式的优化以及网络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在全球化经济的推动下,使得民商事活动具有了全球化和统一化发展的特性,为了更好的对跨国经济关系经济调整,就需要民商法作出一定的修改,在法律理念的确定、法律原则的树立、法律标准制定以及法律实施中更加注重国际的统一化,从而促进民商发展的统一化。
(四) 民商法的理性主义演进
法律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法律的确立主要通过立法和法典的形式确立下来;二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其法律规定和原则主要通过判例进行确定。对于每一个国家的司法实践而言,审判者习惯对新案件进行判定时借鉴过去的司法经验。而各国民商法的确定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与社会习惯、风俗、惯例等有关,其中在社会经济中形成的各种规则和惯例对法律形成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一定的民事习惯,产生于一个国家的一定的经济发展时期,并适应和满足此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商法的形成和发展。同时,随着国家之间经济交流活动的愈加频繁,会使得交易规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体现在法律上,便是法律适用的共通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各大法系的融合。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网络时代下,互联网经济成为其新的产物。在多重影响之下,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以科学、技术、信息作为基础。民商法作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法,在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也需要加以完善,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需求,以便于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前的民商法确实已经做出了一定的改变,但是,由于限制性因素过多,完善度还不够,需要加大研究力度,做出进一步改变。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民商法的联系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民商法的体系建设
社会经济在不断地发展,自然也就需要更多的制度来维护其发展成果或者说维护其发展进程。民商法作为与经济密切相关的部门法,针对社会经济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多是以其作为主要的法律规范。因此,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也就使得民商法体系建设尤为必要。
(二)民商法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都是需要一定的制度作为规范,而民商法作为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法律总和,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民事经济发展中的各项关系纠纷能够得到解决,恰好,这也是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要求,因此,民商法体系的建设,会反作用与社会经济发展之中,进而保证其稳定发展。
二、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具体变化
民商法与人门的日常生活关系紧密,所以极易受到群众的关注与社会多种因素的影响,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民商法也有着明显的变化,笔者将其归类如下:
(一)内涵转变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经济模式也有所改变。传统的社会经济,多是存在坐销与行销。也就是说整个“商”字,都是表现在人们切实可以体会到的交流之中。然而,信息时代下,网络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当前的社会经济更多地是借助信息技术、打破传统时空限制所进行的便捷化交易活动。交易活动的转变,自然也就让民商法的内涵有所不同,其包涵的手段等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当前的民商法内涵明显较传统的更为宽泛。
(二)民商法原则的变化
民商法主要包含了三个原则,即:安全原则、平等原则、效益原则。首先,传统民商法的安全原则相对狭窄,虽然是民商事活动安全有序的重要保障,但是不具有其他的含义,而如今的民商活动,不仅需要保证过程的安全,还需要维护市场的安全。唯有市场安全,才能够确保整个市场的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作为民商法中重要原则之一的平等原则,是对交易主体的维护,也是市场秩序保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中,民商事活动也存在一些不平等现象,使得市场秩序受到影响。当前的平等原则,已经不仅仅是包括交易双方主体的地位,还包括技术平等、媒介平等等多种因素。最后,效益是人们从事商事活动所必须追其的,然而,在长期的法律事实中,都存在公平与效益的失衡。而传统的民商法,也就公平作为一定原则,在两者失衡的情况下,以公平作为第一指导原则。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今天,人们已经逐渐端正心态,兼顾公平与效益,尽可能的保证多重社会利益。
三、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发展
(一)民商法应用范围的扩大
随着民商法内涵的扩大,其应用范围也有所改变。传统的民商法是针对实际存在的交易活动,而当前的民商法已经将部分网络交易作为其保护对象,网络发展中的域名,已经成为了民商法的一个保护主体,在时展的背景之下,往后的域名将会成为商家竞争力提高的一个方面。民商法将其纳入保护范围,实际上是在维护市场竞争的秩序。
(二)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扩大
在传统的民商法界定里,是以实物交易作为主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途径,人们可以通过该种模式进行交易,且获得一定的信息。但是,交易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隐私或者利益,进而对隐私所有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民商法的存在,也将该种行为作为其规范范围之一,使得民商事主体再交流的过程中,可以更加规范,更加文明。保证了其内部秩序。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 经济发展 机遇 应对策略
人口老龄化指的是: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和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这样就导致了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
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我们要看到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要看到对现代文明发展的体现。人口老龄化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我国目前有很多的老年人,这些群体可以促进消费,从而能够使经济得到增长。随着我国时代的发展,老年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兴起和发展可以为社会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能够增加经济的增长。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
老龄化可以促进经济的增长,也可以延缓经济的发展,这是两种对立的现象。人口年龄的变化,一定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有利的影响,同时也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产生不利的影响,主要是因为:老年人口是社会功能下降时期的群体。老年人口本来就是出于弱势群体,假如,这一群体人口的增长非常迅速,就会对社会带来一些问题。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1)当儿童人口比例不变时,人口老龄化就会造成劳动人口的比例下降,也有可能会出现劳动力不足,这样就会对我国的社会发展带来一些问题,阻碍社会的发展。
(2)人口老龄化就会使劳动力结构的老化,从而影响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
(3)人口老龄化能够对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从而造成家庭养老的减弱。
(4)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的养老金不足,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二、给年轻人从事养老行业及养老产品开发提供了机会
对老龄化进行研究要从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进行分析,想办法提出老龄化阻碍我国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一些专家学者对老龄化这一问题进行了争论,有的专家学者认为人口的老龄化给年轻人从事养老行业及养老产品开发提供了机会。
医疗照顾、社会关照、有关老年人的技术创新和老年人社区服务是老年人的主要需求。
一些专家指出:医学护理需求是老年人巨大的需求。当前一些国家没有做到这些,老年医护人员很少。老龄化带来的重要机遇主要表现在:老年医护的特殊培训和对老年人的教育。老年人同样需要社会的关照,老年人的社会关照主要由社会人员完成。当前,国家的社会工作者是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拥有高素质并且能够满足老年人需求的社会工作者是很大就业创造过程。国家要对老年人进行教育和培训来了解健康保健知识,所以,对老年人的教育和培训也是当前新兴的一门产业。给年轻人从事养老行业及养老产品开发提供了机会。
一些专家学者通过研究得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个企业的工作岗位对劳动力的要求降低了,有许多的工作岗位对适龄范围不断加长,企业给老龄人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假如一个国家出现了老龄化,不会造成劳动力的减少,所以,经济增长不会从高处降到低处。一些专家学者还指出:老年人具有积极地生活态度,那么这个老年人积累的资本在经济市场上是宝贵的财富。
三、缓解我国老龄化问题的策略
(一)适当快速的增长
人口老龄化既是一个人口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经济问题。在经济发展中,不同的人群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不同,所以,人口老龄化一定会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每一个环节产生很大的影响。面对这样的问题就要我们对生产要素的配置、平等地分配等等进行适当的调整,这样调整对于我国来说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如果选择调整的机会正确,那么这个国家付出的代价就很小。如果调整的时机不正确,那么这个国家付出的代价就会很大,目前,我国正处于这有利的种调整时期。
(二)积累、投资政策的导向
人口老龄化对于我国的存蓄、投资产生消极的影响。这样会使我国的经济在很好地时期快速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是否有很好的积累和投资,因为积累和投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正处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所以,保持较高的投资和积累非常的重要。
(三)延长老年人口的劳动时间
老年人依照自身有不同的情况,比如:有刚刚退休的、有专业技术的和对家庭没有负担的等等,老老龄人要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挥老年人的余热,这既是对老年人生命价值的体现,也是对国家和社会的一种贡献。
(四)法律法规完善,加大对养老行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发展居家养老
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像过去那种多子女家庭来共同照顾老人是不可能的。所以,随着老人年龄增长,身体功能退化,需要人照顾而身边无人照顾,这就体现了社区居民养老服务的意义所在。身边无子女或者子女照顾不过来,从这个角度,社区对老人、对家庭成员的支援就显得尤为重要。发展居家养老是对这一现象所作出的一个正确选择。
四、结束语
目前,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突出,所以,要充分保证老龄人口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发挥老年劳动力的潜在价值。才能实现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到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