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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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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的发展史

统计学的发展史范文第1篇

导读:2012年7月,国家统计局颁布了新修订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标准,这是文化产业界的一个大事。这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各地的文化产业统计。统计口径的一致,才能准确描述文化产业的状况,才能进行数据的对比,从而为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因此,科学统计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

一、文化及文化产业

同志在党的十报告中强调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何为文化?从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总和;狭义上是指语言、文学、艺术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

何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du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这是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然而事实上,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各自不同的理解。

在我国,对文化产业的界定也是与时俱进的。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4月,国家统计局颁发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有关方针政策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而2012年7月颁发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将“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进一步完善为“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二、文化产业分类情况

2004-2012,八年来,我国文化产业统计使用的是国家统计局2004年颁发的文化产业统计分类指标体系——将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文化产业层和相关文化产业层。其中文化产业核心层包括:(一)新闻服务;(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四)文化艺术服务。文化产业层包括:(五)网络文化服务;(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七)其他文化服务。相关文化产业层包括:(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时至今天,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有了很多新的变化,因此,国家统计局2012年7月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对文化产业指标统计分类体系进一步的完善和健全。文化及相关产业被分为10个大类50个中类120个小类。根据新标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

2.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必需的辅助生产活动;

3.作为文化产品实物载体或制作(使用、传播、展示)工具的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4.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包括制造和销售)。

四个方面具体分为十个大类:(一)新闻出版发行服务;(二)广播电视电影服务;(三)文化艺术服务;(四)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五)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七)工艺美术品的生产;(八)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九)文化用品的生产;(十)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的一个大变化是调整了类别结构:原有文化产业统计体系中的“核心层、层、相关层”三个层次的分类取消了,代之以“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产品生产的辅助生产活动、文化用品的生产活动、文化专用设备的生产活动”四个方面的内容来分类;“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大类首次被提出。从“三个层次”到“四个方面”,从“九大类”到“十大类”,不止是数字的变化,更是理念的转变。体现了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新的行业不断涌现,文化业态不断融合,已经打破了层次间的区别。而“四个方面”的划分对文化产业链条进行了科学的提炼和梳理,更加符合文化生产规律,更能适应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情况和新变化,尤其适应文化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三、文化产业核算方法

目前,全国反映文化产业发展主要采用一个指标:文化产业增加值。即属于文化产业的GDP。其核算方法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其中劳动者报酬包括工资总额和福利费等;生产税净额包括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和管理费中税金等;固定资产折旧为本年折旧;营业盈余包括营业利润和部分利息支出。各单位增加值汇总形成文化产业增加值。

四、文化产业统计方法

文化产业统计分成经济普查年份(尾数逢3、8的年份)和非经济普查年份进行,主要采用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一)、经济普查年份的统计

1、全面调查:调查对象为法人单位。根据经济普查获取的法人调查资料,将每个法人单位确认的行业代码与文化产业分类代码标准进行比对,归纳整理出文化产业所属的法人单位统计范围,对归属文化产业统计范围的所有法人单位进行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参照法人单位进行调查。

2、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个体工商户。根据经济普查获取的个体工商户资料,比照文化产业分类代码,建立文化产业个体工商户统计数据库,在十大类行业中,在保证一定调查可信度(一般为95%),总体核心指标的相对误差控制在10%以内抽样要求下,采用分层等距抽样的调查方法,抽取样本单位。样本总量一般控制在10%左右。县区统计局按照设区市统计局提供的调查样本、调查表式,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工作并及时上报。

(二)、非经济普查年份的统计

1、全面调查:从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业生产和销售的规模以上工业以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采取全面调查取得相关数据。

2、抽样调查:对属于文化产业中除规模以上工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外的企事业单位(含个体经营户)采取年度抽样调查的方法。

此外,文化产业的统计有时也采用重点调查,主要是各主管部门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重点单位等开展调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以更好地对产业进行分析、监测、服务。

五、文化产业统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调查频率不足。按照现行统计制度,文化产业仅开展年报统计,即一年核算一次。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背景下,各级党委、政府极其重视文化产业工作,需要及时了解掌握发展态势,制定相关扶持鼓励政策,而一年一度的核算数据,显然满足不了对文化产业监测分析的需要。因为没有建立定期报表制度,没有统计部门的权威数据,年度当中有的地方政府自行统计,各部门自报的数据五花八门,甚至天马行空信口开河,个别甚至严重背离发展规律,对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大大不利。

(二)统计不够全面。多元化经营的单位,若是主营业务非文化产业,则行业类别划归其他产业,而其中经营文化产业的部分可能出现漏统情况。

统计学的发展史范文第2篇

关键词: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伊拉斯莫计划

欧洲大陆作为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直备受世人关注,而近20年1提到欧洲的高等教育,伴随在人们脑海中出现的就是“伊拉斯莫计划”,即“欧洲大学生流动计划”,而提到“伊拉斯莫计划”(ERASMUS)就不能不提“欧洲学分转换系统”(theEuropeanCreditTransferSystem,简称ECTS)。最初它是欧盟在实施“伊拉斯莫计划”中开发出的1个最具特色的对学生海外学习予以承认的有效工具,对北美和亚太地区的大学生交流计划都产生了1定的影响。而且随着1999年《波洛尼亚宣言》的发表,这个系统再1次焕发出新的活力。

一、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

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但学分国际间的流通则起源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它不仅打破了校与校之间的藩篱,更消除了国与国之间的障碍,其运行景象可谓盛况空前。欧洲学分转换,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在巴黎召开的“关于进人别国大学学习时文凭等值的欧洲大会”,当时参与国家有32个。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依照派出国家大学颁发的证书,接受(东道)国家大学可以根据合约吸纳学生入学的原则。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隶属于欧洲委员会,创立于1988~1995年间,开始主要是在5个科目中开展合作:商业管理、化学、历史、机械工程和医药,后被纳入高等教育“伊拉斯莫”计划。它通过采取灵活的学分制度来确保学分的可转让性和累积性,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创立1种简化的、易读的、可比较的学位系统。该项目于1987年正式启动,到2002年9月参与此项目的学生超过了100万人,参与国从1987年的欧盟11国扩展到现在的30多个欧洲国家。其规模之大,令人惊叹。

“把学生带到欧洲,把欧洲带给学生”是这1系统的主要精神。“系统”通过更新“信息包裹”,记录学生出国学习前后的成绩、课程、学位申请、学校管理程序、教学日历、评估模式等相关事宜,使学生在国外进1步学习很容易。学校负责为学生准备和交换记录副本,复印件由学生保管,在原学校和东道学校之间进行交换。学习结束后,学生可选择留下来继续攻读学位或再转校,由校方决定证书获取和转换注册的条件。

为了确保“系统”的推广,1997年在里斯本召开的“关于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承认大会”规定:“除非接受国家发现差别太大,否则即使存在差异也应予以承认。”本着确保“系统”有效运作和质量保证,1997年9月~1998年1月间,委员会开办了48个讲习班。1998年初,1个网络式的“服务专线”开通。条款规定,系统内学校须接受专家的视察,以确保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协调性。

1999年来自欧洲30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波洛尼亚宣言》提到“建立1种学分系统——比如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作为促进最广泛的学生流动的适当的手段,学分可以在高等教育机构或非高等教育机构获得”。虽然这1表述在文字上不够详细,但它第1次触及了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具有的流动功能和积累功能的双重身份,这是建立欧洲学分转换和积累系统的第1步。之后,在《布拉格宣言》中,各国教育部长们对这1系统作了进1步解释:“为了使学习具有更大的灵活性,采取不仅提供转换功能而且提供积累功能的学分系统——比如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或其他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兼容的系统是十分必要的。”2001年召开的欧洲议会会议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在提到欧盟的高等教育时指出:“大学确信以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为基础的1个学分积累和转移系统会给高等教育带来1定的好处,并认识到在其他处获得的学分是否被接受关涉大学的基本权利。”显而易见,要建立1个全欧洲的学分转移和积累系统是1个十分复杂的工程,必须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审视这1系统。

2003年9月,两年1度的欧洲部长峰会在柏林召开,会后了《柏林公报》(BerlinCommu-nique),提出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正日益成为各国学分系统的共同基础,在促进学生流动和推行国际教学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部长们希望进1步努力,使得ECTS在欧洲高等教育区不仅成为1个转换系统,而是成为1个长期使用的系统。

二、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运行原则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有着复杂的运行机制,这1系统主要由3个文件组成:信息包裹、学习协议和成绩档案。

(1)信息包裹提供的是对本机构的地理位置、住宿情况、注册所必需的程序、校历、课程的内容、要求、评估模式、时间单位、课程类型、教学方法,以及分配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学分和提供课程的院系的描述。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每年必须对其进行更新,而且为了保证其流通性,必须同时用欧盟另外1国的语言完成。

(2)学习协议则是学生在进行海外学习之前,与有关机构双方签订的,上面标明了将要在海外学习的课程。

(3)成绩档案用于出示学生海外学习之前和之后的学习成果。成绩档案主要记录学生出国学习前后课程的学习情况,通常它是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学分及评估等级进行表述的当地有不同的学分及评估标准时可以同时使用。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规定,大学生只有修完了教育大纲所规定的学习工作量并取得了相应的成绩,才能获得ECTS学分。1个全日制大学生1年的学习量可换算为60个学分。大学生的学习量根据中等水平学生掌握相应学习内容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学习量不是指单纯的上课时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可以用来表示教育大纲的所有要素(模块、听课、实验、实践、自习、考查、考试、论文等),可表明在学年教育大纲总量中各个要素所需要的学习时间。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中,通常而言,就工作量来说,1学季(3个月)为20个学分,这样1来,1学年就是60学分。学生通过考试或评估后获得学分,标志着该课程的结业。除此之外,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还利用等级标准定义考试或评估结果,共划分为7个等级,由于等级的“绩点”由各学校自行决定,所以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并不能代替学生成绩在各学校内的等级。1般获得学士学位需要120个学分。

总的来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注重在不触及各国教育系统“民族性”的前提下,加强彼此之间的可比性和融合度,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际流动性;同时,该系统注重对整个学习过程所有要素的考察,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欧洲学分转换体系就像是欧洲流通的货币1样,它使各国高等教育机构能对本国或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工作量进行评估,可以很好地促进各国学生的流动性。经过20多年的发展,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已经在欧洲建立起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学分转换体系,对欧洲高等教育1体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明显。

三、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问题与困境

作为1个跨国的学分转换体系,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繁荣背后也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正是这些问题制约了其进1步发展。

1.对“高校自治”传统的挑战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自开始即是由政府发起并积极推行的1种政策,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的特征,其推行要求各高校承认其他高校的学分。各国政府以协议的形式将本国高校纳入系统,这在高校看来是对其“高校自治”权的侵犯,这对富有自治传统的欧洲高校而言是难以接受的,他们不愿让欧盟的官僚机构来干预他们的自主办学。因此,各国高校对于这1系统的推行1直都持观望甚至批判的态度,对自身任务敷衍塞责。总之,各高校的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由于欧洲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未能涉及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支助问题,为了实施《波罗格那宣言》,1系列会议、研讨会、教学管理试验等将消耗高校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欧盟及各国政府相应的配套投入未能跟上,以至有75%的高校领导呼吁欧盟或本国政府给予他们以财政上的支持。正因为如此,柏林会议没有责成各高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达到规定的目标。而从另外1个角度来看,政府间签署的协议对于具有悠久的“高校自治”传统的欧洲大学来说,其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能否更好地调动高校实施欧洲学分转换计划的积极性,使之成为计划的忠实推行者,将是决定着这1计划在未来能否更好地开展的关键。

2.“欧洲学分”本身的问题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倡导建立1种美日为“学术欧元”的“欧洲学分”,即欧洲高等教育体系的“统1货币”。它的推广使用,1是为了方便不同专业学习成绩之间的互算,2是为了增加专业要求的透明度以及缩短学制。但欧洲学分1体化仅仅是教育部部长们的美好愿望。它的实施远远要比真正的欧元设计与使用更艰巨,因为欧洲各国高校本来就没有可以自由兑换的国家统1货币——学分。在欧洲大陆,各国语言有别,教育体制不1,教育发展水平也相差甚大,这些都是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推行的重大障碍。就学分制本身而言,1个欧洲大陆,不但国与国之间壁垒森严,就是1国内的各高校之间,1个高校之内各专业之间,其学分体系皆缺乏可比性。在这样1种体系下要在欧洲大陆建立起1种可自由兑换的统1学分,可谓任重而道远。

3.学生资助问题上的困难

出国留学所需要的额外开支被列为影响流动的首要障碍(有61%的非流动学生和41%的流动学生选择了该项),在那些由“依拉斯玛斯”(ERASMUS)计划资助出国留学的学生身上,这1问题更加明显。“依拉斯玛斯”学生流动资助已经从1991年的每月190欧元下降为2001年的每月146欧元。在许多国家,流动学生平均接受的“依拉斯玛斯”资助甚至更少。由于各国经济制度和福利制度的不同,北欧大学生能够以多种方式充分获得国家的资助,而在南欧,大学生更多依赖家庭的资助。1个欧洲统1的大学生资助制度不但对各国财政是个负担,还会加大贫富国学生之间的差距。它1方面造成不平等,另1方面也将那些没有额外收入来源的学生排除在外。虽然在“伊拉斯莫”计划内,所有国家已达成共识,流动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但在其他许多国家,情况就不同了,高额的学费使学生的流动变得更加困难。要实现全欧洲大学生自由流动,显得为时过早。

四、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启示

1.学分互换得到各国普遍认同和重视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已经赢得了普遍的关注和广泛的重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欧洲1体化进程加快,各国都日益重视教育的发展和交流,学分互换作为教育交流的1个工具,正在逐渐深入教育系统的各个领域。随着欧洲高等教育结构趋向1致,欧洲高等教育体系将趋向统1,统1的欧洲学分目标也将变得越来越现实。实践证明,封闭和低质的教育wu法适应教育1体化的趋势,只有主动去适应它,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学分互认在国家高等教育交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学分互换作为国际教育交流的工具逐渐完善并为我所用,这才是明智的选择。相对于世界范围内校际学分相互承认,国家内的学分转换相对容易。因此,我们可以从学分互认互换理论问题的探讨入手,研究如何更好地处理好学分转换过程中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同时总结和借鉴他国经验,努力调动各参与学校的积极性,逐步推行国际高校学分互换。

2.学分互换在探索中前进,尚未形成定式

学分互换理念提出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尽管已经得到各国的普遍认同,但尚未形成1个固定的模式。由于各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各国国情、各校校情不同,要形成1种固定统1的学分互换模式几乎不可能。但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及各高校间交流合作的加深,探索1个能为不同高校,甚至是不同国家所接受的等价分数转换系统,是我们未来努力的目标。当然区域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高校自身的发展不平衡是学分互换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不能消除这种障碍,就难以建立起1个真正意义上的学分互换系统。对于这1问题,世界各国仍处于继续探索之中,我们的研究刚刚起步,还需要有更为深入的探讨。

3.高校学分互换的推行需要有强有力的机制推动

统计学的发展史范文第3篇

随着计算机在各领域中应用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生物信号采集分析记录系统正在逐步广泛地应用于医学院校实验教学中。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机能实验室引进生物机能分析系统已近10年。在这近10年中,从最初的只应用于某些实验到现在接近所有机能学实验的应用;从几台发展到现在数十台。机能实验室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壮大的过程,也是科技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有机能学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又有BL-410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发挥的不可磨灭的作用。此系统的应用极大地减轻了教师的负担。简化了学生的操作。为机能学实验的开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

1 传统的生物机能实验系统

从生物机能实验系统的发展来看,生物机能实验系统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时期:传统的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和现代生物机能实验系统。传统生物机能实验系统是构建在许多传统的生理仪器基础之上的。比如用分离的前置放大器、示波器(用于观察快速变化的生物波形)、记录仪(记纹鼓或二道生理记录仪)、刺激器、监听器等分离仪器所构成的传统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其特点是:

1.1 由众多的分离仪器所组成,不同的仪器完成不同的功能,或者说,使用不同的分离仪器完成不同的实验内容。比如:观察动物血压和呼吸可以使用二道生理记录仪;而观察神经干动作电位则需要使用示波器,因为机械记录仪的频响范围不足以记录下高速变化的生物电信号;另外,如果需要对动物进行电刺激,那么还需要单独的电刺激器。

1.2 性能低下。所谓性能低下是相对于现代生物机能实验系统而言的,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不易观察快速变化的生物电信号,比如在普通示波器上观察兔减压神经放电,波形一闪而过,不易进行清楚地观察。为了保存该信号,还需要使用高速照相机对示波器进行摄影。(2)实验结果不易保存与管理,记录仪完成的实验结果在记录纸上,一个实验有一卷记录纸。实验多了以后记录纸的保存与管理均成问题。(3)实验结果的分析困难,使用传统生物机能实验系统完成的实验结果不能进行自动数据分析,只有靠人工完成。

2 机能实验学现状

机能实验学是高等医学教育中最基础的课程,是以实验为主要方法研究生物机体功能的学科。它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相对独立的学科。它的综合性、创造性、实践性都很强,其内容涵盖了很多学科的基础知识。在实验过程中,不但需要学生动手,更需要学生动脑,尤其是可以进行探索性实验的内容,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每个实验都需要学生自己动脑思考,动手操作。因此,它不再单纯是为了验证课堂理论,而是把重点放在了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索精神方面。那么,如果是传统的生物机能实验系统,由于所涉及的仪器种类繁多,连线复杂,学生在短时间内不易掌握。如果把过多的精力放在这些仪器的学习上,势必造成实验操作时间不够,从而实验成功率下降,或极度依赖老师的帮助。直到实验结束都不知道其所以然,达不到开设机能实验学的目的。

3 现代生物机能实验系统

BL--410Igl道生物机能实验系统是由成都泰盟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计算机控制的综合性实验仪器。本系统为纯中文界面的WINDOWS应用软件。它的系统可实现四道生物信号数据的实时采集、记录和分析功能,可以全面替代传统生物学实验中的示波器、放大器、刺激器、记录仪等传统仪器。该系统包括几乎所有的生理及大部分药理、病理生理实验教学项目,预设置了包括8大类32个实验模块,当选中其中一个实验模块后。计算机会自动设置所需参数,并启动数据采样,直接进入实验记录状态,方便快捷,完全代替了以往的生物信号观测系统。功能更强大,显示更直观,操作更方便。在机能学实验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 现代生物机能实验系统的应用与机能实验效果

4.1 加速实验过程,提高实验效率:由于计算机的过程控制能力可实现测试过程自动化,自动调节仪器增益、平衡、滤波、时间常数等参数,多道生物信号的实时采样显示,动态检测,信号的长时间记录储存和生物信号分析处理等。敲击键盘即可实现迅速采样,快速计算,提高实验速度和质量,加速实验过程,缩短实验所需时间,在一定时间可完成较多的实验项目,提高了实验效率。

4.2 实验结果的无纸保存:传统生物仪器将实验的结果记录在纸上,这样的实验结果不易保存,特别是有大量实验结果时,并且将来对实验结果的查找更加困难,而使用汁算机完成的实验结果则可以分门别类地存储在计算机的不同位置,并且每一个实验结果可以有一个有意义的名字,容易将来查找。

统计学的发展史范文第4篇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统计管理体制;统计基础规范建设

所谓基层统计工作是指县级及其以下乡镇、村从事统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利用科学的方法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关于社会经济现象数量资料的工作的总称。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调查立足之本,是统计系统根基所在,是统计事业兴旺之源。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仅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更是打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阳光统计”的关键所在。

一、基层统计工作的现状

1、统计指标体系滞后,缺少应变对策,难以适应当地政府部门的需要

目前,统计指标主要是为了满足开展全面调查的需要而设置的,下级实施业务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为主,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相关指标。由于整体统计制度中全面指标相对滞后,而普查和抽样调查方案设计初衷就是为高层服务,因此,国家统计局在制定基本统计调查时主要考虑自身开发统计数据结果的需要,忽视了基层党委政府部门的需要,使得基层地方政府对部分统计数据难以进行开发利用,而地方政府需要掌握的指标,基础统计部门又难以准确去统计和反映。与之相对,基层统计部门为加强服务职能要制定本地区统计调查计划却又受到基层统计人员整体素质,办公设备条件,特别是经费不足的制约。

2、领导不重视,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领导普遍认为:统计不是直接的经济管理部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就是没有物质产出,所以统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可以不要。特别在基层部门,统计人员往往抽调到其它各部门,在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之后,才来完成统计工作,这样就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3、向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与向政府统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重视不够程度之间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统计数字是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促进工作的同时,不得不看到对数字的负面效应。“数字出宫”,“宫出数字”的现象屡见不鲜,数字跟着计划走,年初计划有多大,年底完成就有多好。甚至个别地方出现领导直接干预,多报或瞒报,篡改统计数据,造成统计信息失真。

4、《统计法》的违法处罚不明确,依法治统力度不够

由于历史的原因,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的地方,劳动者素质也相对较差。目前新《统计法》,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不够具体,对迟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没有明确的限额,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又由于诸多因素的干扰,案件查办难落实,影响了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这样,难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

(一)统计管理体制影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独立性

在现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下,统计业务领导与行政管理分离,地方统计机构直接受同级政府的领导,人事、财务等事项也由其管辖,这就给县、乡两级政府以“人、财、物”权影响统计人员“事权”留下了操作空间。因而这种体制对抵抗行政干预的能力较差,在逐级综合汇总统计数据过程中,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容易受到地方利益的某些不利影响。如一些地方领导一方面为得先进、争荣誉、个人升迁等,需要政绩作铺垫的时候,就虚报主要经济指标,如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外贸出口额、招商引资、财政收入以及城乡居民收入等;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政策的扶持而假报有关经济指标。如虚报贫困户、贫困人口、粮食生产面积及良种面积等,瞒报地方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一些地方领导为了完成名目繁多的责任状,更是把上级部门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计划指标来完成,造成这些指标的统计结果是计划部门将任务层层分解,乡、村统计又按计划数层层上报。统计工作的实践也已经证明,现行的统计管理体制是影响统计数据质量的根源所在。

(二)部门协调不力加重了基层统计工作的负担

长期以来,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关系一直没有理顺,联系不密切,缺少强有力的协调:一是政府综合统计系统缺乏与政府部门统计系统的横向联系。当上级综合统计部门需要统计资料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向下级综合统计部门布置,而不管同级政府部门统计是否已取得此项统计资料;二是不同政府部门统计机构之间在职能上交叉、重叠,如主要农产品产量、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人口等指标均有多个政府部门统计机构在同时统计;三是部门统计自成体系的内向运行,阻隔了与综合统计部门的有效配合,部门统计的统计指标、计算口径、指标代码等都由部门自主决定,缺乏与综合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多头向下、重复调查、报表多乱、数出多门的现象较为严重,不仅加重了基层统计负担,而且影响了基层统计数据质量。

(三)系统内部关系不顺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从2004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对所属城市、农村、企业三支调查队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三支调查队的机构和人员整合在一起,成立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由于对改革方案缺乏通盘考虑,宣传力度不够而且操之过急,目前已暴露出一些明显问题:一是局队相互完全独立,协调机制不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可操作性差,已造成了新的各自为政的局面,对统计部门的地位有一定影响;二是调查队内设机构设置不合理,与地方统计局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进一步割裂了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权威性;三是部分县(市、区)局队分设,进一步加大了基层统计工作成本,降低了统计工作整体效益。

三、以科学发展观统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要想走出当前面临的困境,从根本上扭转统计工作“弱在县级、冷在乡镇、空在村居”的局面,必须把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转化为谋划统计事业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统计事业发展的有力措施,转化为领导统计事业发展的实际能力,理顺关系,扎实推进,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

(一)加快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改革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是统计工作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服务、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客观需要。目前实行的“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事实上就是“统而不管,分而无责”。基层统计不能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的质量,在客观上造成了对“上”不负责。没有时间和精力针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客观上也存在对“下”不负责。要改变这种局面,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实行“业务上全国统一领导,机构、人员、经费省以下垂直管理”的体制,同时调整政府统计系统的内设机构和专业统计分工,理顺与部门统计的关系,是一种比较现实的选择。垂直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增强统计的抗干扰能力,从过去和现在来看,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主要来自地市、县区和乡镇,由省统计局对下垂直管理,操作上更可行,易被各级政府接受。同时也可使基层统计人员切实履行好统计管理和监督职能,形成对政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强势统计。

(二)加强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卸下沉重的包袱

目前基层统计报表数量越来越多,指标不断增加,报告期也越来越短,基本上是只做加法,不做减法,基层负担越来越重。实际上有些报表和指标基本没用或已经过时。因此,必须把改革统计指标体系、减少基层报表工作量提到重要日程。一是精简报表。重点是剔除那些已经过时或不经常用的报表和指标,对有些变动不大,或不常用的报表、指标,扩大报告期,不要每月或每季都统计。二是实施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对现行的各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清理整合,消除重复矛盾的内容,实行基层统计“一套表”制度,不管是统计部门还是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向下布置,做到“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三是扩大抽样调查领域,可以使用抽样调查方法取得数据的项目,尽可能进行抽样调查。要强化抽样调查的培训、设计和操作能力,使抽样调查在社会更大范围派上用场、树立信誉、发挥作用。

(三)完善统计规章制度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基层统计既担负着统计调查的使命,也担负着统计服务的使命,更担负着统计监督的使命。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各级统计部门和基层统计机构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有关业务管理、纪律管理、学习管理、财务管理等一系列便于操作落实的规章制度及统计工作规范化流程,强化依法行使统计的监督权,并做到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坚持用规章制度约束和规范行为,使统计业务工作高效、流畅地向前推进,彻底改变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计划,就统计而统计,就数字而数字的工作格局,使统计工作更好地围绕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科学开展统计调查,积极开展优质服务,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四)夯实统计法制建设基础,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树立坚强的后盾

实践证明,要抓好基层统计工作,法制是最有力、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一手抓统计基础工作,一手抓统计法制建设,充分依靠法制手段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一方面,要加大统计普法宣传的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基层领导干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让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对弄虚作假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让县级统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合法权利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及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统计违法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对于基层代填代报统计报表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并且要把机构人员是否到位,统计台帐是否建立,登记是否及时,资料是否可靠,工作程序是否规范等基础性工作,列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五)深化统计基础规范建设,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构筑坚实的根基。

规范化建设是从微观上、从技术层面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必要手段。在改革完毕、体制顺畅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不能松懈。在尚不能对统计管理体制进行彻底变革的情况下,规范化建设更是举足轻重。一要加强统计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各级政府要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基层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和信息自动化水平。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之间的联网问题,做到县、乡两级统计机构网上互联,实现统计资料的网上传输,逐步实现统计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二要加强统计资料的档案化建设。基层统计机构应当统一管理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报送、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制度。统计工作中形成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基层统计表、统计调查分析以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都要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三要加强统计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切实采取各种措施,督促各乡镇建立健全统计站,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把乡镇一级的统计工作开展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保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资料的完整性、统计信息的时效性和统计标准的一致性。

(六)强化统计队伍素质提升,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搭建人才的平台

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事关统计事业的长远发展,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统计队伍是做好基层统计工作的前提。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统计人才的培养,下大力气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结构优的复合型统计人才。一是“筑巢引凤”,引进优秀基层统计人员。以感情凝聚人,以待遇留住人,以事业召唤人,确保优秀统计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活,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统计干部队伍的潜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县乡统计人员身处统计工作最基层,既是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又是统计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求具备全面的素质。各级统计部门要把统计、经济、法律、计算机等知识的培训列入统计工作的重要体系,通过开会、办班、讲座、函授等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建立合理的人才交流机制。一方面把有培养前途的人员输送出去锤炼锻造,使得统计人才能走出去拥有更多更广阔的空间,拓展视野、丰富经历、积累沉淀,通过挂职锻炼和基层体验,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实行系统内部的轮岗交流,让干部到多个岗位接受锻炼和挑战,多方培养,全面成长。通过有步骤地轮岗交流,力争培养出一批熟悉几个专业以上的统计业务骨干。

【参考文献】

[1]刘春才,翁祥桂,王桑根.基层统计的特征及存在问题[J].中国统计,1999,(1).

统计学的发展史范文第5篇

摘要:回顾了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并分析了这1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研究认为学分互换得到各国普遍认同和重视,但学分互换还在探索中前进,尚未形成定式,高校学分互换的推行需要有1强有力机制推动。

关键词: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伊拉斯莫计划”

欧洲大陆作为高等教育的发源地1直备受世人关注,而近20年1提到欧洲的高等教育,伴随在人们脑海中出现的就是“伊拉斯莫计划”,即“欧洲大学生流动计划”,而提到“伊拉斯莫计划”(ERASMUS)就不能不提“欧洲学分转换系统”(the 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最初它是欧盟在实施“伊拉斯莫计划”中开发出的1个最具特色的对学生海外学习予以承认的有效工具,对北美和亚太地区的大学生交流计划都产生了1定的影响。而且随着1999年《波洛尼亚宣言》的发表,这个系统再1次焕发出新的活力。

1、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

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但学分国际间的流通则起源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它不仅打破了校与校之间的藩篱,更消除了国与国之间的障碍,其运行景象可谓盛况空前。欧洲学分转换,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在巴黎召开的“关于进人别国大学学习时文凭等值的欧洲大会”,当时参与国家有32个。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依照派出国家大学颁发的证书,接受(东道)国家大学可以根据合约吸纳学生入学的原则。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隶属于欧洲委员会,创立于1988~1995年间,开始主要是在5个科目中开展合作:商业管理、化学、历史、机械工程和医药,后被纳入高等教育“伊拉斯莫”计划。它通过采取灵活的学分制度来确保学分的可转让性和累积性,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基础上,创立1种简化的、易读的、可比较的学位系统。该项目于1987年正式启动,到2002年9月参与此项目的学生超过了100万人,参与国从1987年的欧盟11国扩展到现在的30多个欧洲国家。其规模之大,令人惊叹。

“把学生带到欧洲,把欧洲带给学生”是这1系统的主要精神。“系统”通过更新“信息包裹”,记录学生出国学习前后的成绩、课程、学位申请、学校管理程序、教学日历、评估模式等相关事宜,使学生在国外进1步学习很容易。学校负责为学生准备和交换记录副本,复印件由学生保管,在原学校和东道学校之间进行交换。学习结束后,学生可选择留下来继续攻读学位或再转校,由校方决定证书获取和转换注册的条件。

为了确保“系统”的推广,1997年在里斯本召开的“关于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承认大会”规定:“除非接受国家发现差别太大,否则即使存在差异也应予以承认。”本着确保“系统”有效运作和质量保证,1997年9月~1998年1月间,委员会开办了48个讲习班。1998年初,1个网络式的“服务专线”开通。条款规定,系统内学校须接受专家的视察,以确保系统运行和发展的协调性。

1999年来自欧洲30个国家的教育部长在《波洛尼亚宣言》提到“建立1种学分系统——比如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作为促进最广泛的学生流动的适当的手段,学分可以在高等教育机构或非高等教育机构获得”。虽然这1表述在文字上不够详细,但它第1次触及了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具有的流动功能和积累功能的双重身份,这是建立欧洲学分转换和积累系统的第1步。之后,在《布拉格宣言》中,各国教育部长们对这1系统作了进1步解释:“为了使学习具有更大的灵活性,采取不仅提供转换功能而且提供积累功能的学分系统——比如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或其他与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兼容的系统是十分必要的。”2001年召开的欧洲议会会议发表了《萨拉曼卡宣言》,在提到欧盟的高等教育时指出:“大学确信以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为基础的1个学分积累和转移系统会给高等教育带来1定的好处,并认识到在其他处获得的学分是否被接受关涉大学的基本权利。”显而易见,要建立1个全欧洲的学分转移和积累系统是1个十分复杂的工程,必须从宏观和微观的视角审视这1系统。

2003年9月,两年1度的欧洲部长峰会在柏林召开,会后了《柏林公报》(Berlin Commu-nique),提出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正日益成为各国学分系统的共同基础,在促进学生流动和推行国际教学计划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部长们希望进1步努力,使得ECTS在欧洲高等教育区不仅成为1个转换系统,而是成为1个长期使用的系统。

2、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运行原则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有着复杂的运行机制,这1系统主要由3个文件组成:信息包裹、学习协议和成绩档案。(1)信息包裹提供的是对本机构的地理位置、住宿情况、注册所必需的程序、校历、课程的内容、要求、评估模式、时间单位、课程类型、教学方法,以及分配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学分和提供课程的院系的描述。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每年必须对其进行更新,而且为了保证其流通性,必须同时用欧盟另外1国的语言完成。(2)学习协议则是学生在进行海外学习之前,与有关机构双方签订的,上面标明了将要在海外学习的课程。(3)成绩档案用于出示学生海外学习之前和之后的学习成果。成绩档案主要记录学生出国学习前后课程的学习情况,通常它是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学分及评估等级进行表述的当地有不同的学分及评估标准时可以同时使用。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规定,大学生只有修完了教育大纲所规定的学习工作量并取得了相应的成绩,才能获得ECTS学分。1个全日制大学生1年的学习量可换算为60个学分。大学生的学习量根据中等水平学生掌握相应学习内容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学习量不是指单纯的上课时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可以用来表示教育大纲的所有要素(模块、听课、实验、实践、自习、考查、考试、论文等),可表明在学年教育大纲总量中各个要素所需要的学习时间。在欧洲学分转换系统中,通常而言,就工作量来说,1学季(3个月)为20个学分,这样1来,1学年就是60学分。学生通过考试或评估后获得学分,标志着该课程的结业。除此之外,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还利用等级标准定义考试或评估结果,共划分为7个等级,由于等级的“绩点”由各学校自行决定,所以学生所获得的学分并不能代替学生成绩在各学校内的等级。1般获得学士学位需要120个学分。

总的来说,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注重在不触及各国教育系统“民族性”的前提下,加强彼此之间的可比性和融合度,有助于增强大学生的国际流动性;同时,该系统注重对整个学习过程所有要素的考察,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欧洲学分转换体系就像是欧洲流通的货币1样,它使各国高等教育机构能对 本国或外国留学生的学习工作量进行评估,可以很好地促进各国学生的流动性。经过20多年的发展,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已经在欧洲建立起了比较系统和完善的学分转换体系,对欧洲高等教育1体化进程的推动作用明显。

3、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问题与困境

作为1个跨国的学分转换体系,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繁荣背后也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正是这些问题制约了其进1步发展。

1.对“高校自治”传统的挑战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自开始即是由政府发起并积极推行的1种政策,具有明显的“自上而下”而非“自下而上”的特征,其推行要求各高校承认其他高校的学分。各国政府以协议的形式将本国高校纳入系统,这在高校看来是对其“高校自治”权的侵犯,这对富有自治传统的欧洲高校而言是难以接受的,他们不愿让欧盟的官僚机构来干预他们的自主办学。因此,各国高校对于这1系统的推行1直都持观望甚至批判的态度,对自身任务敷衍塞责。总之,各高校的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由于欧洲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管理体制未能涉及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支助问题,为了实施《波罗格那宣言》,1系列会议、研讨会、教学管理试验等将消耗高校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欧盟及各国政府相应的配套投入未能跟上,以至有75%的高校领导呼吁欧盟或本国政府给予他们以财政上的支持。正因为如此,柏林会议没有责成各高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达到规定的目标。而从另外1个角度来看,政府间签署的协议对于具有悠久的“高校自治”传统的欧洲大学来说,其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能否更好地调动高校实施欧洲学分转换计划的积极性,使之成为计划的忠实推行者,将是决定着这1计划在未来能否更好地开展的关键。

2.“欧洲学分”本身的问题

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倡导建立1种美日为“学术欧元”的“欧洲学分”,即欧洲高等教育体系的“统1货币”。它的推广使用,1是为了方便不同专业学习成绩之间的互算,2是为了增加专业要求的透明度以及缩短学制。但欧洲学分1体化仅仅是教育部部长们的美好愿望。它的实施远远要比真正的欧元设计与使用更艰巨,因为欧洲各国高校本来就没有可以自由兑换的国家统1货币——学分。在欧洲大陆,各国语言有别,教育体制不1,教育发展水平也相差甚大,这些都是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推行的重大障碍。就学分制本身而言,1个欧洲大陆,不但国与国之间壁垒森严,就是1国内的各高校之间,1个高校之内各专业之间,其学分体系皆缺乏可比性。在这样1种体系下要在欧洲大陆建立起1种可自由兑换的统1学分,可谓任重而道远。

3.学生资助问题上的困难

出国留学所需要的额外开支被列为影响流动的首要障碍(有61%的非流动学生和41%的流动学生选择了该项),在那些由“依拉斯玛斯”(ERASMUS)计划资助出国留学的学生身上,这1问题更加明显。“依拉斯玛斯”学生流动资助已经从1991年的每月190欧元下降为2001年的每月146欧元。在许多国家,流动学生平均接受的“依拉斯玛斯”资助甚至更少。由于各国经济制度和福利制度的不同,北欧大学生能够以多种方式充分获得国家的资助,而在南欧,大学生更多依赖家庭的资助。1个欧洲统1的大学生资助制度不但对各国财政是个负担,还会加大贫富国学生之间的差距。它1方面造成不平等,另1方面也将那些没有额外收入来源的学生排除在外。虽然在“伊拉斯莫”计划内,所有国家已达成共识,流动学生不需要缴纳学费,但在其他许多国家,情况就不同了,高额的学费使学生的流动变得更加困难。要实现全欧洲大学生自由流动,显得为时过早。

4、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发展对我国教育改革的启示

1.学分互换得到各国普遍认同和重视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欧洲学分转换系统已经赢得了普遍的关注和广泛的重视,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欧洲1体化进程加快,各国都日益重视教育的发展和交流,学分互换作为教育交流的1个工具,正在逐渐深入教育系统的各个领域。随着欧洲高等教育结构趋向1致,欧洲高等教育体系将趋向统1,统1的欧洲学分目标也将变得越来越现实。实践证明,封闭和低质的教育wu法适应教育1体化的趋势,只有主动去适应它,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学分互认在国家高等教育交流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学分互换作为国际教育交流的工具逐渐完善并为我所用,这才是明智的选择。相对于世界范围内校际学分相互承认,国家内的学分转换相对容易。因此,我们可以从学分互认互换理论问题的探讨入手,研究如何更好地处理好学分转换过程中政府与高校间的关系,同时总结和借鉴他国经验,努力调动各参与学校的积极性,逐步推行国际高校学分互换。

2.学分互换在探索中前进,尚未形成定式

学分互换理念提出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尽管已经得到各国的普遍认同,但尚未形成1个固定的模式。由于各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且各国国情、各校校情不同,要形成1种固定统1的学分互换模式几乎不可能。但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及各高校间交流合作的加深,探索1个能为不同高校,甚至是不同国家所接受的等价分数转换系统,是我们未来努力的目标。当然区域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以及高校自身的发展不平衡是学分互换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不能消除这种障碍,就难以建立起1个真正意义上的学分互换系统。对于这1问题,世界各国仍处于继续探索之中,我们的研究刚刚起步,还需要有更为深入的探讨。

3.高校学分互换的推行需要有强有力的机制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