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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自然灾害 间接经济损失 损失评估
一、引言
2013年4月27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于雅安地理位置靠近汶川,有人开始猜想雅安地震是汶川地震的延续,即雅安地震是汶川地震的间接影响,这就反映出灾害的间接影响具有后向延时效应。
与直接经济损失相比,自然灾害对经济系统间接影响的深度和时间更加深远。由于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时、空差异特性的存在,对灾害间接经济损失评估尤为重要,对间接经济损失的科学度量可以为灾后恢复重建决策和防灾减灾规划提供有效地决策工具,意义重大,本文将对间接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进行介绍,希望探索出更加科学的方法。
二、文献综述
目前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评估方法有两大方法系统,即存量-流量方法系统和投入-产出方法体系,除了这两大方法系统,还有调查分析法。这两大方法系统分别从不同角度对自然灾害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现阶段的间接损失评估方法存在弊端,对间接损失的评估有较大的波动性。
本文在深入介绍的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做出一定的创新,对现有的间接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做出完善。
三、现有的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评估理论与方法
3.1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内涵
不同的统计学家对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划分与定义不同,现在对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定义主要是从如下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经济核算角度;二是从灾害损失的时间和空间传播的角度进行界定。
3.1.1基于社会经济核算的角度
(1)存量-流量损失
Parker等基于经济学中“存量”和“流量”的差异对灾害的损失做了清晰定义:存量是指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某一变量的量值(如同图1中水槽中盛的水),属静态概念,对应于灾害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流量是指在一个时段上所累积变动的量 (如同图1中通过水槽的水流量变化),流量对应于间接经济损失,其大小有时间维度。间接经济损失又分为初始间接损失和次生间接损失。对产业来说,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与地产、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家庭资产和库存相关的价值损失;初始间接损失是指经济生产中断引起的流量损失;而次生间接损失是经济系统产业链的关联效应损失。
图1. 存量与流量的关系
(2)产业关联损失
Cochrane认为间接损失是由于灾害引起经济部门前向产出(依赖于区域市场产出) 和后向供给(依赖于区域资源) 错位,引起的生产运转中断导致的损失。若产业部门 B 因灾害遭到破坏,则可能引起部门 A 的后向关联损失、部门 C 的前向关联损失,并影响最终需求和消费,造成市场供需不平衡,引起物价、劳动力就业与失业、国民收入、储蓄和投资水平等的变化,进而影响国民经济总值和经济增长速度。
图2. 产业关联损失示意图
3.1.2基于灾害损失的时间和空间传播的角度
由于存在经济系统产出落后于投入的延迟过程,间接经济损失具有时间维度,即间接经济损失发生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灾害发生时的初始损失为直接损失,是静态的。因此,直接经济损失是因灾害发生所造成的可统计的人、财、物的损失,它的度量单位是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减少。间接经济损失是灾害造成的总经济损失中直接经济损失以外的经济损失,是灾害引起的间接的对经济的影响,是一种深层次的经济损失。包括间接停减产损失、中间投入积压增加的经济损失和投资溢价损失。
3.2 现有的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方法
3.2.1存量-流量方法体系
存量-流量方法体系包括比例系数法、马尔科夫模拟法以及系统动力学模型与动态投入产出模型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由于间接经济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之间存在密切联系,间接经济损失伴随直接经济损失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越严重,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越大,影响越持久。由此假定,间接经济损失与直接经济损失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记为:IEL=λ・DEL,考虑到不同产业时,比例系数还可按部门分类计算,然后将各部门分类统计的间接经济损失相加,得出总的间接经济损失,表示为:IEL=Σλi・DELi,式中:IEL表示间接经济损失(单位:元);λ表示比例系数;DEL表示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元)。存量损失对应于直接经济损失,流量损失对应于间接经济损失,因此,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比例系数就是存量和流量关系的反映;
第二,马尔科夫模拟方法反应出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之间的非简单线性关系;
第三,系统动力学模型考虑了投入-产出的非线性关系,建立用于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下限预评估及灾后最优恢复重建策略的最优控制模型。
3.2.2投入-产出方法体系
投入-产出方法体系包括经济增长模型、投入-产出模型和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
首先,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型是基于生产函数理论由参数估计方法得到的,它是从生产要素损失的角度来进行灾害损失评估的方法,其生产要素损失可以看作是经济系统的投入损失,经济增长损失就是产出损失,所以,其实质就是投入产出分析,是将单一生产部门投入与产出分析拓展到宏观经济层面。
其次,可计算一般均衡理论方法(CGE)不仅反映了经济因素和活动的相互依赖关系,而且克服了投入-产出模型线性、缺乏行为响应、市场价格缺失等缺点。它的数据基础是投入产出表,它是投入产出与线性规划相结合的优化模型方法,所以可将其归为投入-产出的衍生方法。
3.2.3调查分析法
调查分析法是在灾情调查的基础上从生活、生产、交通、生命线、农田等五个主要影响方面对间接经济损失进行分析。由于承灾对象复杂,含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并且灾害影响还波及周边许多地区,可用修正系数的方式对损失结果适当放大,修正系数的取值视具体情况或实际经验而定。
3.3现有的自然灾害间接经济损失的不足
首先,比例系数的确定含有经验性,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间接经济损失的评估具有较大的任意性,对其进行准确评估有较大的难度。
其次,现阶段对自然灾害的计量较粗略,没有考虑到各个经济体之间的内在差别,特别是没有考虑不同发展程度下经济的脆弱性差别。
四、对现有间接损失评估方法的改进
4.1对比例系数法的改进
在比例系数法中,将间接经济损失看做直接经济损失的线性函数,即有IEL=λ?DEL,这种方法精度较差,而且由于确定λ的主观性,导致通过比例系数法确定的间接经济损失有很大的波动性。往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产生间接经济损失的比例系数可以较好的反应出该地区的地理环境特征和经济发展状态,因此我们通过计算最近一次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比例系数,来预测这一期自然灾害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
往年自然灾害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用公式表达为:IEL=∫∞t1[f1(t) f2(t)]dt,其中 f1(t)为发生前GDP预计发展曲线; f2(t)为自然灾害发生后实际GDP曲线; t1地震发生时刻。直接经济损失DEL可以直接计算出来,表示为自然灾害发生的t1期的预期GDP的百分比x?GDPt1,IEL与x?GDPt1的比值即为比例系数。
4.2浅析经济系统内部和外部弹性与间接经济损失
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经济系统中产业之间的关联度越高,经济系统的脆弱性越大,自然灾害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也越严重。Kellenberg and Mobarak的研究显示,经济发展水平和灾害的影响呈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关系(如图3)。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发达程度的提高,间接经济损失呈上升趋势。
图3. 经济系统脆弱性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示意图
因此,在计量自然灾害的间接经济损失时,根据经济发达程度对受灾地区赋值,最发达地区为5,最不发达地区为1。除了这种直接赋值的方法,还可以通过统计的方法计算出经济系统脆弱性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数量关系,考量产业关联度对间接经济损失的扩大效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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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均岐,钟江荣.区域地震间接经济损失评估[J].自然灾害学报,2007,(4)
[5]吴吉东,李宁,温玉婷.自然灾害的影响及间接经济损失评估方法[J].地理科学进展,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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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业保险;大面积灾害;定损法;陕西;苹果保险理赔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141-02
自2007年陕西省试点苹果保险以来,试点区域和面积从2007年的1个县4万亩发展到2012年13个县60万亩。苹果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形成了初具规模的陕西特色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在理赔实践中,苹果保险理赔的做法逐渐被总结提炼,形成了规范化的操作流程。
一、苹果生产与苹果保险
(一)陕西苹果的基本情况
陕西苹果产量占全国的30%,占世界总产量的11%,2011年苹果面积727.3万亩,产量达701.6万吨,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陕西渭北已成为世界瞩目的苹果新产区。
与其他农作物一样,苹果的整个生长过程都受到外界生态环境的影响,陕西苹果生产的主要灾害有花期低温冻害或沙尘、雹灾、风灾和暴雨、干旱和涝灾、冬季低温冻害、高温日烧。天气和气候的变化对苹果的生长和果实收获在一定程度上起着决定性作用,由于防范自然灾害的设施十分薄弱,一家一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十分有限。
(二)苹果保险的设计与实践
2007年陕西省苹果保险试点工作以来,苹果保险的理赔特点、查勘定损技巧、核算原则等内容不断完善细化,形成了点面结合的经验,指导其他地区和相关果树保险的理赔工作。
1.苹果生产中自然灾害损失分析。苹果遭受气象灾害后,损失主要集中在数量、质量以及果品的商品性上。因此,判断损失以数量和质量为主。一是花期低温冻害。冻害以花量推测产量损失,冻害可能造成部分中心花受冻,产量影响不大,但对商品质量有影响;冻害可能造成全部中心花受冻,全部依靠边花坐果,总产损失较小,但对果实商品质量影响很大。二是冰雹灾害损失。轻度指果实及叶片轻度受损,果实表面轻微受伤,雹点数量不超过3个,影响果实商品等级;中度,果实及叶片中度受损,果实表面有雹坑,雹点数量在3个以上,果实基本无商品价值;重度指果实、叶片、枝干严重受损,果实已无商品价值,次年和第三年果树生长仍受影响。雹灾的损失还与雹灾发生的时期有关,果实采收前发生雹灾造成的损失最大。
2.苹果保险的主要保险责任分析。首先要明确苹果保险的保险责任。条款规定,对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冰冻原因所致苹果的直接损失负经济补偿责任。其次要明确灾害损失的测算,苹果灾害确定的步骤与方法有农学估算法、理论推算法、统计推断法三种,实践中主要采用统计推断法。
苹果的生长期一般从3―11月,经历始花期、坐果期、成长期、成熟期。各个时期的风险状况不同:始花期的主要风险为低温冻害,一旦受冻,花蕊脱落就造成减产。低温程度和受冻时间对苹果影响不同。如果低温程度浅,中心花不受影响,属于自然淘汰,并不影响最终产量。若低温严重,中心花被冻死,就可能造成大幅减产或绝产。低温冻害如果在疏花前,可视为自然疏花,优胜劣汰,若在疏花后,就可能使花量减少影响产量。坐果期的主要风险有冻灾、雹灾、风灾等。冻灾对坐果的影响与始花期大体一致,疏果前后遭灾情况不同。雹灾主要出现在苹果坐果和成熟期,是苹果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也是果农最需转嫁的风险。
二、苹果保险理赔工作实践
如何评估苹果保险灾害的损失,目前仍没有完善的标准体系和评估办法。目前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1.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雹灾等气象灾害发生后,首先做好灾情登记,弄清灾害造成的损失程度、受灾面积和果农户数,初步估计损失金额,防止大面积受灾后出现多渠道、多人次重复报案,造成险情不清。
2.及时制定定损方案。出险后要及时制订理赔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分工,受灾区域按划片负责;确定统一的核损标准和工作要求。
3.统一查勘核损标准。一是实际挂果面积核定。由工作组根据受灾果农清单与档案核对,确保实际挂果面积的准确性。二是实际投保面积核定。按照投保清单上载明的投保户的面积进行核对。三是实际受灾面积核定。以户为单位由果业技术人员现场测量确定。四是雹点损失率的确定方法。以每户果园为单位,在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选五棵果树,在每棵果树东、南、西、北、上、下部六个方位各采集1个苹果,将五棵树所采的苹果集中后进行分类,分出无雹点及1、2、3、4、5个及以上雹点数量,分类各类雹点数量占总采集量占比,计算每户果园的损失率。
4.开展查勘定损工作。一是公平公正核损。按照采样标准进行现场采样,标本装入袋,严禁受灾果农自己采样。由工作人员和受灾果农共同对标本数量、标本分类数量进行登记,计算损失程度,对受损果园面积、出险和投保地点进行核对,制作核损清单。由受损果农和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作为损失计算依据。二是真实记录现场损失。现场照片、录像应反映损失真实性,必要时要绘制现场草图,反映损失的范围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三是对现场资料的收集。查勘资料需要在现场完成,对资料按保单进行归集核对,以防资料丢失、混乱。每个点查勘完后,按保单对应受损户数对查勘损失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查勘核损资料由查勘核损工作组负责登记。
5.准确理算损失。一是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当地平均亩产值-灾后亩产值)/当地平均亩产值*保险金额*受灾亩数*(1-10%)。由县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前三年的产量及果价证明,用平均产量和果价计算出每亩平均产值。二是灾后亩产值计算。受灾后亩产值=当地平均亩产值-各不同受灾损失之和。如雹灾,2~4个雹点损失计算为:雹点损失金额=平均亩产值*现场测定损失比例*条款规定的损失程度;5个雹点损失计算为:按无商品果计算,按现行果汁厂收购价计算。损失=平均亩产量*(三年平均果价-收购价)。三是受灾亩数计算。受灾亩数=投保亩数*投保亩数/实际挂果亩数。四是赔偿公式分解为:赔偿金额=[当地平均亩产值-(当地平均亩产值-损失)]/当地平均亩产值*保险金额*损失亩数(投保亩数*投保亩数/挂果亩数)*(1-免赔额10%)。五是每次核赔款金额确定后,及时与果业部门沟通,在其配合下,将赔款计算结果向各村公示,最后确定赔款金额。
三、苹果保险理赔工作的分析
1.确定苹果保险理赔工作的原则。一是协商确定原则。灾害损失界定工作涉及因素多,量化估算不易精确,各方分歧难免,应协商求得一致或趋于接近。二是及时查勘和现场调查原则。接到报案后,应先确定受灾的区域、程度和面积,在第一时间通知果业管理部门赴现场共同查勘。三是成本保险原则。仅对肥料、农药、人工、机械或畜力作业费,排灌费、田间运输费等直接物化成本赔偿。四是秋后算账原则。除遭受导致绝产的自然灾害外,发生灾害事故,对损失面积、程度、比例登记,苹果收获时,再计算成本损失。五是赔偿金额累进原则。由于苹果成本逐步投入,从4月起逐月累进,当月发生导致绝产损失的,以当月最高赔偿比例为限。六是防灾防损原则。当发生灾害事故后,要及时协助果业部门指导果农减灾减损。
2.苹果保险理赔方法的特点。一是及时组织现场查勘。果树受灾后,一定时间内可自我修复,灾后损失如不及时查勘,会失去损失程度估算最佳时机,无法积累第一手资料,造成损失确定的分歧。二是对灾害进行分类,并制订对应查勘办法。例如冻灾发生在疏花前后,可能同样造成40%的中心花和边花死亡,如果是疏花前,就起到自然疏花效果,对苹果产量影响极小;如果是疏花后,就对坐果率影响大,造成减产。因此,查勘方法要区别对待。三是对灾害损失要细化,要有详细查勘记录表。从有灾到秋后算账长达七八个月,多次灾害可能性大,如无详细的损失表,就可能造成损失估算混乱。四是有缜密严谨的定损流程。大面积灾害的损失估算是一项系统工程,每一步都要有方案和应急预案,定损工作才能有序开展。五是有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苹果保险损失计算较复杂,既有一个地区的平均值和损失率,也有一个地块的损失率,还有受灾亩数和挂果亩数的比值,如果没有好的计算思路和方法,容易引起理赔金额的分歧。六是专业的定损队伍。专业人员充足是确保定损的关键,在定损前必须进行集中培训。
[关键词]结构式减灾;非结构式减灾;风险管理;灾害保险;社区减灾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863(2013)12-0094-07
一、引言
近年来,各类特重大自然灾害频发引发人们反思――为什么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灾害造成的损失依然巨大甚至有日益严重的趋势?单纯依靠结构式减灾是否真正有效?在减灾领域中一直重视和信奉的是结构式减灾(structural mitigation),事实上并没有因为采取相应措施而降低灾害损失。有学者甚至认为结构式减灾只能治标而无法治本,非结构式减灾(non-structural mitigation)才是降低未来天然灾害损失的有效手段[1],而逐渐成为西方减灾领域最前沿的议题,结构式减灾“神话与迷思”正在被打破。
非结构式减灾源起于巴罗斯(Barrows, H. E)将地理学中的生态分析应用于灾害研究。1942年,怀特(White, G. F)率先提出“防洪规划的地形力法”,指出美国政府在处理洪水灾害时不断加大对结构式减灾的投入,但灾害损失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为此,他提出了两个影响半个多世纪而至今一直未能被回答的问题:为什么这些面对灾害风险的努力比其他事情更为重要?尽管不断投资在这些努力上,灾害造成的社会损失还是不断增加?[2]1958年美国政府开始接受非结构式减灾理念,1966年众议院465号文件首次正式提出“非结构式措施”概念,1979 年三哩岛事件发生后,美国白宫要求将所有与灾害相关的联邦部门整合,开启了跨学科灾害研究的新局面。1993年美国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水灾爆发,由于结构式工程在洪水中被损坏而造成了严重损失,学术界才真正重视非结构式减灾,尤其是2009年莫拉克风灾已经完全扭转了过去过度依赖结构式减灾的状况。吊诡的是,这一国际减灾领域的前沿议题本应是社会科学界高度重视的研究,实际上重视的却是自然科学界或工程技术界,以“非结构式减灾”作为社会科学研究主题的论文非常少见。我国自古以来就重特大灾害频发,非结构式减灾理念也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如大禹治水的朴素的“疏导而非堵截”观,但是近代以来一直就侧重于结构式减灾,尤其是社会科学界对此很少有关注。
一般而言,减灾工具分为结构式与非结构式两大类。前者是指制订严格的建筑技术规范、改善耐震材料和建筑设计方法、技术、施工方法和修建公共减灾工程结构物作为预防手段以降低人和建筑物风险;后者则指采用社会结构性方法增强减灾能力,通过非工程和非技术层面规划、教育等途径进行减灾,而不是硬体的工程和技术,或者说是指不涉及物理建筑的减灾方法。灾害的发生永远不会终结,面对灾害关键是人类对待灾害观念及减灾观念的更新。只有采取符合自然规律的减灾行动并修正减灾方法,才能获得富有成效的减灾效果。同样,只有在减灾观念转变的基础上调整研究思路,变“与灾害抗争”为“与灾害共存”,才能更好推动灾害研究的深入。
二、结构式减灾悖论
长期以来,政府与民众都笃信结构式减灾,但是一味强调结构式减灾不仅成本高,而且容易让民众产生“安全无忧”的错觉,导致灾害防备意识降低和不愿疏散等负面后果,这一现象被称为“结构式减灾迷思”,学者皮尔克(Pielke,Jr. R.A)认为存在九个悖论。[3]借鉴于此,本文将从七个方面展开论述:
1.灾害可抗性悖论。人们大多相信人类依靠科学技术能抵抗天然灾害,事实上目前科技不仅无法阻止天然灾害发生,还具有延迟灾害发生时间、道德风险(moral hazard)、破坏生态环境和对灾害采取对抗思维等局限。[4]既然人类无法防止灾害发生,那么只有在顺应和尊重自然的基础上,配合地形地势特质推动减灾,才能发挥减灾最佳效果。为此,学术界逐渐形成了“我们无法防止灾害发生,只能与灾害共存”、“预防胜于治疗”、“减灾才是最根本且长效的灾害管理措施”等新共识。荷兰提出“与水共存”(Living with Water)、“还地于河”(Room for the River)以及英国“为水留下空间”(Making Space for Water)等理念,标志着非结构式减灾开始作为减灾政策的轴心。德、荷、法三国从曾经围垦河滩和对河道实施“裁弯取直”等工程措施到如今铲堤退堤、舍直取弯、还河道以原生态、自然蓄水和“退田还河”等转变,宣告了水利大国减灾政策的“大转变”。
2.灾害可预测性与不可预测性悖论。美国科学家盖勒的“地震无法预测”是著名灾害观点,他认为地震是一种“自组织临界现象”,在物理学中属于一种复杂系统,具有不可预测性。就目前科技和脆弱性评估水平而言,人们甚至还无法准确预测飓风、洪水、地震、海啸、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不过,另外一些学者却对此持完全相反的观点,他们认为地震是有前兆的,现有的科技水平完全能够预警,中国地震界大多数专家持此看法。长期以来,灾害可预测性与不可预测性的论争一度成为世界性难题和悖论。
3.减灾能力与工业化同步悖论。随着工业化发展,人们对自然控制欲望也越来越强,普遍认为工业化程度越高,减灾能力就越强。事实上,水坝、堤防与建筑物耐震设计虽然在工业化进程中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并没有由此发展出绝对安全的灾害降低技术。况且结构式工程发展到一定标准后,遇到超出防灾标准的突发性灾害会增加工程失事的风险,这就是“灾害随机性与结构式减灾标准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要完成防御百年一遇的灾害损失需要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但还有千年一遇、万年一遇甚至更大灾害的可能,这些都超出了结构式减灾抵御范围,都可能产生“工程失灵”、“技术失灵”和“工业化失灵”现象。而且,随着工业化发展,减灾工程会改变自然环境,从而导致环境失调与生态失衡的风险。
4.绝对有效性悖论。结构式减灾背后隐含着一个基本假设:只有它才是有效的减灾手段。学者托宾(Tobin, G.A)和蒙特斯(Montz, B.E)认为单纯依靠减灾工程会使普通民众产生错误的安全感,原本被认为有危险的地方在工程完工后被误认为从此没有危险,导致开发密度进一步增强,使得更多人口及资产暴露在危险区域,忽略了工程一旦失事会带来更大灾难,这就是著名的“堤防效应”(levee effect) 。[5]1927年,美国密西西比河洪水灾害爆发后,沿河兴建的堤防倒塌了一部分,结果造成200人丧生,700000人被迫转移,135000个建筑物倒塌。1979年,美国帕尔河上游罗斯巴内特坝水库大雨水满开闸泄水,中游水位受到下游水位的顶托,导致中游城市杰克逊市修筑的堤防无法抵抗突如其来的特大洪水,造成了该市百年一遇的灾害损失。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Hurricane Katrina)中的新奥尔良市本来已低于海平面且三面环海或邻河,已不适合继续进行高密度开发,然而政府与企业界却相信“人定胜天”,不断加高和巩固堤防,最终造成了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飓风伤亡。[6]
5.灾害损失评估完整性悖论。自然科学家大多认为通过量化手段能对灾害损失进行完整评估,他们侧重对建筑物和自然环境造成的直接影响进行评估,但灾害还会对更大范围的社会经济领域产生间接损失,这种损失往往被忽视。在社会经济领域评估中,直接损失包括死伤人数、受影响人数、建筑物受损和受害面积等,这些可以用量化指标和具体数据来说明,但间接损失主要是一些难以用数字来表示的状况,如工厂停产、学校停课、商业中断、公路、铁路和飞机等交通中断、停电、停水、生活冲击和民众心理影响等,自然科学家没能给出有价值的量化评估方法和依据。
6.防灾认知与减灾间接相关悖论。自然科学家大多将减灾与防灾认知分割开来,事实上,在没有改变民众灾害认知之前过度使用工程设施进行减灾,反而会进一步增加社会脆弱性。不加强民众灾害认知教育,不提高其认知水平,不与“处于危险中”的社会开展合作,结构式减灾效果不仅不明显,而且使用越多造成的灾害损失会越大。虽然防灾认知教育难以通过实证检验其效果,但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这是减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从这个层面而言,防灾认知与减灾实践是直接而非间接相关。
7.灾害预测设施四处都有悖论。一般民众都觉得灾害预测设施遍布各地,但事实上并不是四处都有,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乡村地区,由于经费不足和技术缺乏等原因,甚至出现普遍缺乏现象。例如,2005年南太平洋海啸造成重大伤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架设足够多的海啸观察站。而且,即便建立了灾害预测设施,由于配置不合理和“超负荷运转”等原因,当极端气象事件或其他天然灾害来临时,是否能如预期般正常发挥作用,是否考虑到了“功能性坍塌(functional collapse)”和人为操作失当等因素?[7]
三、结构式减灾与非结构式减灾比较
在国家、社区和家庭层面上利用结构式和非结构式减灾都有许多降低脆弱性的机会,随着现代减灾事业的发展,二者不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越来越朝着综合化、整体化方向发展,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自然脆弱性与社会脆弱性的不同。结构式减灾从自然脆弱性视角解释减灾,注重减灾的“过程性”,强调通过技术控制将灾害危险降到安全标准以下。随着灾害研究的逐渐深入,脆弱性在人类社会进程中不断被放大,科学技术与灾害损失呈同步增加趋势,非结构式减灾因此强调任何科学技术都不能彻底防止灾害发生,灾害还涉及更为复杂的社会关系、社会组织和社会行为,只有改变或调整灾害影响方式和范围或者说只有重视社会脆弱性才能有效减灾。
2.集体风险与个人风险的不同。结构式减灾强调通过工程技术降低建筑物风险,保护对象是整个城市或某一地区的大片土地及其上面的人口和建筑物等,强调集体风险的降低而不考虑个别防护对象。非结构式减灾主张通过国家与社会共同分担灾害带来的社会风险,分散灾害对单一个体造成的损失,增加民众自我调适能力,关注的是小范围土地、少数人口、局部居住地区及设施等。由于目前还没有发展出绝对安全的减灾技术,无法分散灾害对个体造成的损失,因此,结构式减灾对个人风险的忽视受到了学者们的批评。
3.“管灾”与“管人”的不同。结构式减灾治理对象比较单纯,主要集中于“管灾”层面,主张通过提高人类制约和防范灾害能力而远离灾害侵袭,它总是试图通过控制灾害风险与危险源而非顺应灾害来降低风险,这是一种外在的灾害保护理念。非结构式减灾主要通过调整和约束人类行为、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来适应自然,增加人类对灾害的适应和承受能力,这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减灾观,目的是改变被保护对象特征而不是灾害特征,体现出明显的“管人”特点并可独立实施。
4.客观与主观的不同。结构性减灾将灾害视为纯粹给定的、独立于社会成员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性现实”,致力于探究支配灾害的自然规律,强调在减灾过程中严格制定并执行各类减灾技术标准,从而使人类免受灾害冲击。非结构式减灾则将减灾视为个人意志建构出来的“主观性现实”,没有人类社会的存在,就不会有所谓灾害的出现,一切灾害都有人类社会的影子。因此,增强人们的能动性即提高灾害应对能力能达到减灾目的,避免结构式减灾片面的灾害控制观、抵抗观及对人类自我调适能力忽视的局限。
5.事后被动保护与事先主动预防的不同。结构式减灾主要通过工程技术手段使人类避免灾害再次冲击,但由于工程量大,一般都需要大量投资,因而实施困难大,过多使用这一事后补救性措施会减少人们事先预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非结构式减灾则是在灾害可能发生之前,通过社会结构性方法主动适应而采取的一系列减灾措施,尽量避免防灾工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主张人们主动调整与自然的关系,从片面对抗自然灾害到调整和规范人类行为以适应自然灾害的转变。
6.已开发地区与未开发地区适应范围的不同。二者在不同地区有不同适用性,以洪水灾害为例,在已开发地区结构式减灾方法是易于使用的管理策略。对于没有完全开发的地区,非结构式减灾则具有更好的效果,二者各有优缺点和适应范围。
二者的联系在于,它们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灾害损失,在减灾过程中仅仅依靠某一种减灾方式都无法有效降低灾害风险,虽然结构式减灾存在许多局限,但与非结构式减灾结合起来作为整体来看还是具有相当效益,海斯(Hayes, B. D)通过效益成本分析发现在结构式减灾中加入非结构式减灾措施,整体成效较全部用结构式减灾成效要高。[8]非结构式减灾也要通过结构性减灾的实施来达到降低灾害损失的目的,二者并不是对立或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在双方共同作用下,减灾才能发挥最佳效果。
四、非结构式减灾介入政策及基本内涵
随着非结构式减灾重要性日益受到重视,如何确定有效的及探讨不同类型的减灾政策工具则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社会科学定量分析面临的重要挑战,施沃恩等学者整理出多项减灾政策工具,如表1所示。
由于减灾重点、目的和各国实际情况等方面的不同,学者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减灾政策工具,一般性政策工具也因此众多,但其中的土地使用管理、征收制度、风险管理、灾害保险、财政金融、灾害认知教育、社区减灾和数据库建设等被视为一般性政策中的特殊政策,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1.土地使用管理政策。这一政策主要通过规划土地使用、划定灾害潜在区中不易受灾区或灾害潜在区土地作低强度使用以降低灾害冲击,主要包括灾害分区管制、建筑规范、发展条例限制、地役权管理(Easement Management)和泛滥区管理计划等措施,其主要优点有,第一,减灾效益最高。不仅能让灾害发生几率下降,而且就长远而言也被公认为是所有策略中实质效益最高的方法,也是最常使用的土地减灾方式。一方面地方政府可以将限制发展成本转嫁到开发商或土地所有权人身上,另一方面,政府也已习惯使用这一工具。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的实证研究表明,如果政府在灾前已经制定好土地利用计划,那么将会从随后的减灾行动中获得许多益处。[9]第二,能有效引导其他地方政策。政府通过建立不同的标准限制、处分或禁止灾害潜在区内的土地使用,帮助决策者、未来投资者和民众灾害风险性及限制的必要性,从而使密集开发项目避开危险地段,实现经济发展和减灾效果相结合的双重目的。第三,在安全性上远高于结构式减灾。它的目的不是减少和对抗灾害的发生,而是利用自然与社会条件去适应灾害,主要是改变土地空间配置和使用方式,从而调整灾害可能覆盖的区域。第四,它还具备其他社会目标功能。例如土地利用计划公布于众,通过保持与土地管理条例一致的行动,使公众得到的减灾教育比单独条例更为直接、更为有效。
2.征收政策。这一政策是指以政府经费或公益基金征收或购买民众位于灾害潜在区的土地与财产,并将之转移为不易受灾害冲击的其他用途,或对灾害隐患地区进行迁村或住房迁移等。同时,通过配备相关税务与财政手段(主要有土地税制和开发影响费两种)协调受损方和受益方利益,以间接方式影响土地使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的征收标准,也可进一步强化个人灾害风险管理意识,戴勒(Deyle,R. E)和史密斯(Smith, R. A)指出这不仅有助于健全防灾减灾工作的财政防备体制,还可抑制环境敏感地区的开发,因此被视为有效的政策工具。[10]在美国,洪灾后的土地征收(buy-out)政策是主要的减灾手段,1993年,美国中西部密西西比河洪水灾害以来,联邦应急管理局(FEMA)制定了强制性的“赎买和迁移”减灾项目,到了1999年,38个州的近20,000件财产和一块地皮已被全部收购,表明了联邦政府转变减灾战略的决心[11]。
3.风险管理政策。灾害风险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风险预防、风险评估、紧急应对和灾后恢复等多个环节,在灾前、灾中和灾后等不同阶段都有相应的风险管理理论支持,从而使整个管理过程科学化及效益最大化。贝伊利等学者(Beighley, R. E, et al)认为当代防灾已从工程防控进入风险管理阶段,它为区域防灾减灾提供了一种新方法和思路。[12]灾害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需要,也是国家形象、能力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当政府有紧急应变能力时能协助与指挥救灾而不至于成为受灾者。在2006年达沃斯国际减灾会议上,有关专家认为灾害风险管理实质可概括为:管理不可避免的,避免不可管理的。此外,风险管理也强调在人类脆弱性形成过程中社会因索的重要影响,提倡在社会脆弱性评估基础上建立风险管理模式。
关键词:西南山地;城镇建设;防灾减灾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2/3,山地城镇约占全国城镇总数的1/2[1]。相比我国其它山地区域,西南地区山地城镇比较集中,资源丰富,但是由于地形地貌复杂、用地条件有限,加上近年来快速的城镇化建设,对地形和环境的破坏性改造,导致生态环境更加敏感脆弱,成为灾害易发区。泥石流、滑坡、崩塌、山洪等自然灾害通过冲刷和淤积,摧毁城乡居民点,破坏基础设施,淤塞河道和水库,掩埋农田和森林,严重威胁山区人民生命财产与工程建设安全,制约山区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因此,减轻山地灾害是构建山区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格局,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2]。
1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原因分析
1.1自然生态系统脆弱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环境条件复杂、自然生态系统脆弱。山地地区生态环境对外界干扰的抵抗力较低,当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超过一定界限,自然生态系统就会出现崩溃。近年来,快速城镇建设改变了自然生境条件,原来的自然生态网络系统被分割、破碎化,绿色空间被挤压、缩小,生物发展受到限制,生物多样性消失,使自然环境的缓冲能力减弱,造成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生态环境的脆弱导致环境失去平衡能力,各种由自然生态失衡导致的灾害时有发生。
1.2人地关系矛盾突出
山地地区可利用土地资源紧张,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在有限的可建设用地上集中了越来越多的人口,人地关系矛盾日益突出。山地城镇在建设过程中,为了争取更多的建设用地,不顾自然生态系统的脆弱与敏感,对山地进行大填大挖,破坏了原生态植被系统,导致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1.3快速城镇化的冲击
在目前快速城镇化的冲击下,为了求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冲沟、山体成为西南山地城镇扩张的目标区域。在城镇不断扩张建设的过程中,西南山地城镇的传统布局结构正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其带来的不仅是山地城镇特色的消亡和环境条件的恶化,更破坏了原有的地形、水文等自然环境,使地质灾害和工程灾害频繁发生。
1.4 经济发展滞后
西南山区普遍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这些都成为诱发灾害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且复杂脆弱的地形条件和地质条件给城镇防灾系统的建设增加了难度,基础建设费用的投资也相应增加,因此,西南山地城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非常薄弱。此外,西南山地城镇中已有的各类防灾资源配置并未得到整合和优化,造成重复投资且效率低下,极大的影响了西南山地城镇的总体防灾能力。
2 西南山地城镇灾害的特点
在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双重作用下,加之山地的地形地貌复杂,山地城镇灾害威胁性要比一般城镇更严重。山地城镇灾害具有如下特征:
1)灾害分布范围广。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是一个丘陵、盆地、高原、高山较多的国家,尤其在西南地区有两大高原、一大盆地,地形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据统计,西南山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山地灾害约占全国的30%-40%,呈现出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3]。
2)灾害多样复杂。山地城镇灾害种类多样复杂,按照灾害的发生方式看,山地城镇灾害主要有两大类。一是自然灾害,如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二是人为灾害,如火灾等。而且在山地地区灾害往往并非独立发生,时常会伴随着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并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灾害链。当多种灾害同时发生时,其在时间、空间上的累积,不但会波及更大范围的区域,而且使灾害损失增大[4]。
3)人为灾害日趋严重。山地城镇中的人为灾害在不断增加,而山地地质灾害等传统自然灾害,人为诱因也越来越强,如人类修建公路、铁路、劈山开矿等经济活动及滥垦滥伐,会诱发滑坡、泥石流、山体坍塌等地质灾害。随着科技和经济发展,各类防灾硬件设施建设及抗灾能力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威胁呈现减缓趋势,而人为灾害将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继续成为城镇灾害的防范重点[3-4]。
3 山地城镇建设防灾减灾对策
3.1 合理规划布局
我国城镇建设历史悠久,城镇选址和布局经验丰富,对今天的城镇建设同样具有指导意义。这些选址理念多强调因地制宜,选择优越的自然地理位置,顺应自然、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特别是山地城镇,由于地形地貌的特殊性,为防止人为因素引起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城镇安全带来的威胁,规划应注重山地城镇用地评价,积极主动规避灾害敏感区域,而不是消极避让,将经过整治的滑坡等地质灾害敏感区进行绿化,将其建为公共绿地,成为楔入城镇的绿色廊道或斑块,降低城镇的整体建设强度[5]。
3.2 人居环境理论的应用
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关于整体与整体性的科学,强调从整体出发思考人居环境,追求人居环境建设的整体利益,其思想内涵可以概括为“整体观”。山地城镇有其特殊性,由于地形的特点,各种关系相互联系。尤其是在灾害发生时,次生灾害的发生机率很大,危害性很严重。所以,其防灾理论与方法必须建立在深入了解山地城市特点的基础上,以山地人居环境科学的思想来指导山地城镇的防灾减灾[3]。
3.3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由于山地城镇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灾害损失严重,首先要加强人们的防灾安全意识。其次是加强自然灾害的警示宣传教育,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遭受自然灾害的惨痛教训,深刻分析当前山地城镇面临的严峻形势,使人们充分认识到自然灾害的危害性,增强开展防灾减灾、保护生态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最后是加强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和防灾减灾专题讲座等形式,普及防御滑坡、泥石流、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基本常识,帮助人们掌握和认识自然灾害发生发展规律,懂得如何防灾避险,提高人们应急自救、抗灾减损能力[6]。
4 小结
西南山地城镇防灾减灾应该根据山地环境特点、社会经济条件及山地城镇灾害的特征,采取积极的应对方法,以山地人居理论作为支撑,并提高人们的防灾减灾意识,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灾害的发生,最终达到防灾减灾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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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万民,李云燕.西南山地人居环境建设与防灾减灾的思考[J].新建筑,2008(4):115-120.
[4]左进.山地城市设计防灾控制理论与策略研究―以西南地区为例[D].重庆:重庆大学,2011.
Abstract: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definition of natural disaster,its classification and the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and studies the problems in China's natural disaster 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
关键词: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
Key words: natural disaster;emergency management system;problems
中图分类号:X4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180-02
0引言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灾害的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区域广,造成损失大。因此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应对自然灾害的发生、尽可能的减少自然灾害的损失以及做好灾后重建、恢复等工作。而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完善这些薄弱环节,对防灾、减灾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1自然灾害的定义与分类
自然灾害属于突发事件的一种,是指以水、旱、病、虫、鸟、兽、风、雹、霜冻等自然现象的自然变异为主因而产生并表现为自然态的灾害,具体表现有:地震、火山爆发、泥石流、滑坡、水土流失、干旱、洪涝、低温、霜冻、大风、冰雹等。
自然灾害的分类:自然灾害的分类很多,根据导致灾害的主体以及成因,将自然灾害分为以下几类:①气象灾害。由气象与天气系统异常所形成的灾害,如干旱、雨涝、台风、寒潮、浓雾、酸雨等。②海洋灾害。由于海洋的变异而导致的在海洋中或海岸带造成的灾害,如风暴潮、海啸、海冰、赤潮等。③洪水灾害。由于超出水道的天然或人工限制界限的异常高水位水流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的灾害称为洪水灾害。根据洪水发生的原因,又可以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溃坝洪水等。④地质灾害。自然变异和人为作用导致的地质环境或地质发生变化所引起的灾害,如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⑤自然火灾。由于自然原因引起的,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火灾,如地震火灾、火山火灾、雷击火灾、天旱火灾等,森林火灾属于自然火灾。⑥生物灾害。由于人类的生产生活不当、破坏生物链或在自然条件下的某种生物的过多过快繁殖(生长)而引起的对人类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自然事件。如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蝗灾与鼠害、生物入侵等。
2自然灾害应急管理
2.1 应急管理(Emergency Management)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2.2 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指针对自然灾害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行为的总和,根据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发生和善后四个阶段,自然灾害的应急管理可以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四个过程。
在自然灾害发生前,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以尽可能预防和避免自然灾害的发生,对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做好事前应急准备;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对自然灾进行监测,对风险评估、应急决策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及时而准确的预警信息公布,有助于引起有关人员或全社会的警惕,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准备;一旦自然灾害发生了,则应当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启动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尽快防止灾害的扩大和发展,同时积极展开救援工作;当自然灾害结束之后则应当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我国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只有不断完善、改进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保证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长期稳定。
3我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系问题研究
3.1 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技能在面对自然灾害的时候,许多公民没有一个正确的、积极的认识,仍存在盲目、恐慌等心理,缺乏基本的自救技能。要有效地应对自然灾害,应当进一步提高公民对自然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的意识。通过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自然灾害教育的普及,并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公民自救技能,从而减少自然灾害对公民造成的影响及伤害。
3.2 “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自然灾害的发生,往往是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而针对这种“三跨”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却不多见。常见的应急预案都是针对自身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的,忽视了部门、行业、地区间的协调和配合。即使有一些“三跨”的内容,往往也只是形式上的条条款款,未实施过演练,缺乏科学性及可操作性。因此“三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对完善应对措施和提高应对能力,从而减少自然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
3.3 政府快速决策及预警从2008年初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下简称雪灾)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于自然灾害的缺乏快速决策能力,未能及时的对雪灾灾害进行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中央气象台1月11日早上6时暴雪橙色警报后,在受灾的21个省市中,除湖北外,没有一个省市提前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果各省市政府能够快速响应作出决策,及时预警信息,启动“三跨”应急预案,相信能够降低公民和社会的损失。
3.4 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社会组织及群众救援力量是不可忽视的队伍,在自然灾害救援中占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有时由于缺乏组织性、纪律性、专业性,仅仅凭着一时的热情,有可能对灾害救援造成影响。例如汶川大地震后,很多志愿者投入到地震救援的队伍中,有的在驾车到达灾区后遇到了余震或是山体滑坡,有的由于体力不支或是食物不足,有的因为驾车堵住了物资运送车辆,结果“救助者”成了“被救者”、“阻救者”,反而影响了地震救援的实施。相关部门应该提高对这些力量的重视,在平时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的登机、管理及培训,那么在自然灾害来临之际,他们就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救助者”,对灾害救援起到促进作用。
3.5 灾后恢复和重建在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和重建中,我们往往注重物质方面的恢复和重建,而忽视了精神方面的重建。一方面,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是看“得到的”,容易出成绩,容易得到群众的赞誉,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是“摸不着”的;其次,灾后人们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就是住房跟饮食,注重物质上的恢复和重建时无可厚非的,而精神上的恢复和重建则是一项长远的任务。汶川大地震后,不单是灾区人民在心理上产生相当大的震荡与影响,许多救援人员也出现了负面情绪甚至出现自杀的极端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对灾后的精神恢复和重建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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