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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的管理办法、规程,使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为了使原工人考核机构的工作逐步纳入到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在一段时期内,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技师考评委员会将与新建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并存;当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承担的某个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够覆盖全市时,各级工考委对该工种的鉴定权限将同时取消。
二、1995年5月起,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试行)》,凡符合建所(站)条件和1995年计划开设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的单位,可以向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提出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有关表格向职业技能开发处领取)。
三、对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考核站的鉴定资格进行重新核定,具体要求是:
1.各考核站按新申请建鉴定所(站)的条件申报。
2.根据实际,需新申请《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许可证》和调整鉴定工种、级别范围的工考委,按《关于实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许可证的通知》京劳培发字〔1989〕379号文件规定程序申报。
3.不需要变更鉴定工种、级别范围的各级工考委,由局、总公司、区、县将《许可证》、考核标准等原始申报材料(注明领导小组人员变更情况,并在原《许可证》考核范围栏前,按劳动部《行业工种分类目录》的规定填写编码),和1994年考核工种、等级、发证情况列表汇总报市劳动局职业技能开发处,经核定后,换发《许可证》并重新编号。
4.市劳动局对长期不实施鉴定的工种和不按规定开展鉴定的机构,将进行调整。
5.1995年6月1日起,各级工人考核委员会、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考核站,暂停考核工作。经过重新核定后,方可实施考核。核定工作到1995年9月底结束。
创新社会治理,意味着要创新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机制以及社会治理绩效评估等。社会治理创新是一个系统化全方位的创新。为此,多元主体、民主协商、合作共治、法治保障是完善科学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的新特征。在社会治理新语境背景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目标发展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社会管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新格局目标。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离不开社会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概念的提出给公众参与社会治理赋予了更加重要的地位和政治意义。社会治理意味着公众参与体系需要更快地完善,对现实中的公众参与渠道和路径提出了旺盛的需求,对制度化组织化的参与提出了现代政治意义的规范,对公众参与的制度和途径提出了迫切的期待。在社会治理工作格局中,公众参与既是一种重要的维度,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创新中主要的环节,也是目前最为薄弱和最需要加强的环节,因此成为一个需要格外关心的风险点和创新点。
我国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其中最为主要的有:一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缺乏制度规范。社会现实中公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公众很难获得充分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权限,实践环节仍然缺乏实效性。二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有效性不足。表现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不畅通;公众参与程序不规范,不明确;公众参与的代表遴选不科学;公众参与代表的意见对决策过程的影响缺乏刚性制约,结果不透明。三是参与社会治理的公众主体意识能力不足。一方面,多数公民对参与社会治理过程的权力和义务缺乏了解,同时对哪些渠道可以参与、哪些渠道不能参与也缺乏认识。另一方面,许多公民对政府的信息缺乏了解渠道或对了解渠道认识不足。此外,现有的经济条件限制了公众参与能力的培养。四是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程度较低。社会组织发育不足,公民参与社会组织的程度有限,导致了制度化不足。五是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非制度化参与。群众往往会采取群体的“非制度性参与”,甚至选择更为激烈的诉求方式。如“厦门 PX 事件”,就是通过市民“集体散步”表达抗议的方式,迫使政府改变了在厦门岛内建化工厂的决策。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不是无组织、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序的参与。必要的制度通道和社会组织是公众有序参与的必备条件。政府与公众应当是建设性的合作伙伴,共同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这不仅可以降低政府管理社会的成本,提高管理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可以建立公民与政府的相互信任,限制政府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维护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权益。主要途径有:一是完善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规范。二是培育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能力。三是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化水平。
责编/马静 美编/于珊
【关键词】共享发展 贫困治理 主动脱贫 【中图分类号】C911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的重要体现,是未来加快推进农村贫困治理,实现农村全面脱贫致富,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理念指引。
我国农村贫困治理模式的演变态势
农村贫困治理主体的转变:政府主导向社会多元化转变。农村贫困治理的主体行为模式,对治理效果产生重要影响。以往,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主体主要是政府,是一种政府主导农村贫困治理的模式。当前,这种治理模式正不断发生转变,开始转向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模式。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起步阶段,由于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基数大,贫困覆盖面广,农村贫困治理的形势非常严峻,于是党和国家采取了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既作为农村贫困治理的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又作为农村贫困治理效果的评估者。政府主导型的农村贫困治理模式,对我国农村的建设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治理过程督查不足、评估不力等弊端,进而引发了资源浪费、资金挪用等低效率问题。
r村贫困治理模式的转变:粗放式救助向共享发展转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们对农村贫困现象的认识也不断深入,在农村贫困治理历程不断演进过程中,治理模式也在不断发生转变。以往,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模式主要是以单一的社会救助为主,是一种粗放型的治理模式。这种治理模式主要是直接对贫困人口给予物质性救助,以缓解面临的贫困状态,比如对农村贫困人口发放“低保”。在我国早期的农村贫困治理中,这种粗放式救助模式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这种单一的救助型扶贫模式似乎已无法实现全面扶贫。
共享发展理念是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重要选择
共享发展理念作为新时期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重要选择,主要反映在共享发展的内在本质,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共享发展理念是我国社会公共治理的价值需求。农村贫困治理是全球公共治理的重要方面,虽然不同地区贫困的表现、约束、治理方式等存在差异,但政府的责任和义务都是社会公共治理的共同价值需求。农村贫困治理,一方面需要发挥政府对市场失灵的调控作用,但更重要的在于政府通过发挥公共职能和做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发展。社会实现公平发展,是社会公共治理的内在价值体现。农村贫困问题在我国一直存在,这是我国社会公平未能充分实现的重要表现,它表明了我国政府在农村贫困公共治理方面仍没有完成社会公平发展机制的架构。另一方面,政府治理的合法性,主要由社会群体对政府行为的满意程度来刻画。农村贫困不治理好,显然会影响农民及全体社会成员对政府的信任。只有坚持共享发展,做好政府服务,才能赢得民心。
共享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体现。共享,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性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受到城乡二元体制的约束,我国农村发展明显弱于城市发展,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无论是收入、生活还是教育、医疗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距。因此,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来看,就要求我国政府加快推进农村的治理,尤其是贫困治理。当然,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是发展,若发展的成果无法实现共享,无法全面惠及民生,那么也就无法与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的相适应。
共享发展理念是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目前,我国仍处在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收入分配制度、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制度等有关社会公平发展的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因此难免会出现社会发展矛盾,尤其是当前与农民利益相关的矛盾不断凸显出来,包括农村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制度缺位、农村基础设施更新缓慢、农村拆迁安置的公平制度不到位等。部分地区的农村居民无法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从而影响社会和谐。共享发展能够加速社会公平发展,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全民普惠共享,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现实要求。
坚持共享发展,有效推进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对策建议
注重激发农村贫困群体的整体脱贫主动性。农村贫困群体作为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重点对象,其参与农村贫困治理的主动性强弱,对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效果具有关键的影响。因此,坚持共享发展,推动我国农村贫困治理,就要注重激发这一类群体在参与农村贫困治理方面的主动性,形成贫困农民主动脱贫致富的良好格局。现阶段,我国农村贫困地区仍存在理念上的落后局面,贫困农民的乡土观念仍然很强,习惯于守旧而不愿向外看,农民的受教育水平也偏低,普遍存在依靠政府救助来脱贫的意识,依靠自身脱贫致富的主动性明显偏弱。因此,国家应从宣传教育方面切入,激发起农村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的主动性。首先,政府要积极强化农村脱贫的宣传和教育,强化农民的教育兴农、科技兴农意识。其次,政府要继续加强农村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积极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提升农民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
注重治理行为主体的治理能力提升。在共享发展下,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其中,政府是这项治理工作的主要力量。政府参与治理农村贫困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政府农村贫困治理的理念是否先进。之前我国在农村贫困治理中主要采用单一救助和治理的理念,导致在农村贫困治理中出现了较多的弊端。因此,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我国农村贫困治理,首先就要更新发展理念。一是要坚持农村扶贫和经济社会发展互相协调的理念,激发农村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潜力;二是要坚持农村扶贫和社会保障相互协调的理念,通过农村贫困治理,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坚持精准扶贫和连片开发相结合的理念,不仅要针对扶贫问题,因贫施策,同时也要注重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其次,除了更新发展理念,还要全面提升农村贫困治理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贫困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农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治理格局。
注重打破农村贫困治理的制度性约束。要推进农村贫困治理,就应该注重农村贫困治理的制度性。我国仍有一些贫困地区存在,本质上就在于制度供给问题。在共享发展下,要全面实现农村脱贫,就要打破制约农村贫困治理的制度枷锁,重点在于冲破城乡二元制度供给壁垒。首先,应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破解农村居民在享受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福利方面的制度性瓶颈,消除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制度性约束,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其次,应积极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制度,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最后,应加快建立健全政府财政转移支付的制度,引导财政资金积极向农村贫困地区转移,确保农村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平稳增长。
(作者单位:西南医科大学)
【注:本文系泸州市社科联“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转移人口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项目编号:LZ15A50)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系列会议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构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格局,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各项措施,为我县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为全面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末端发力群防群治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工作格局,结合我局实际,一是切实做好林区草场安全防范工作,通过运用各种手段,着力提升区草场及周边治安环境的综治水平。二是着力宣传普法政策,强化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科学规划、整体防控;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办法、新路子。
四、工作措施
读完一本著作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范文参考,欢迎大家分享。
我们的国家是有着浓厚的乡土特性的生活状态的,我们的民族是乡土情结很重的民族。而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则以很平和的语言和很实在的眼光,从我们自己的民族生活出发,分析我们的社会结构和特征以及传统的生活状态,是一本了解我们的民族习俗传统的经典之作。
费先生首先提到的就是中西方不同的社会生活的格局,即东方的差序格局和西方的捆柴格局。差序格局可比作一张由“我”这一中心铺开来的人际关系网,或是像投到水里而泛起的层层延伸出去的波纹;捆柴格局即是说人和人像木柴一样捆在一个团体之中,地位平等,不分远近,没有差别的次序。
有人说中西方的格局是由于公私分明的程度不同而产生的伦理格局,实则不然。用梁漱溟先生的话可以很好的解释这两种格局的差异:他说“私”和“公”是一种“关切”的由近及远,什么是“关切”?“关切”就是人一心照顾和考虑的人和事,所以说我们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生活,其实是人先关心自己的生活,再去关心别人的生活的格局,从而产生了所谓的差序的人际关系。而西方人的捆柴格局不同,带有墨子般“兼爱”的思想,他们可以直呼自己的兄弟姐妹以姓名,甚至不论年纪的差距,年轻人可以用对待朋友的态度来对待老人,这是我们中国人不能理解也不可能践行于生活之中的——因为我们的乡土社会,是血缘而非地缘发挥着作用的,所以流动性弱而稳定性强,因而家庭尤为固定,所以家庭生活乃是中国人传统生活的基本出发点,因而要家庭的力量尤为强大,由此便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权威治理。
由家庭外延到家族再到乡土的基层社会乃至整个社会,都有这种家长制和宗法制的痕迹,而血缘关系这一纽带的作用也贯穿其中。所以我们的礼仪之中形成了尊重权威和长者的态度,这也成为我们中华民族根本的精神价值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