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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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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1篇

一、活动时间

5月8日至5月14日(宣传周),5月12日(宣传日)。

二、活动内容

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安全发展基础”开展宣传。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知识、三防(防汛、防早、防风)知识,气象灾害知识、森林灾害知识、抗震知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家庭电、气、水事故、危险品事故及自然灾害灾后助等。规范灾害应急处置、应急预案编写、应急演练规程、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三、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精心实施防灾减灾救灾抗震“十四五“规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教灾抗震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突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充分利用自媒体、微信群、公众号等资源切实做好宣传。

四、活动安排

各社区、村根据实际实施宣传,围绕主题开展创新的防灾减灾抗震宣传活动形式。

1.主题:“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

2.时间:5月8日至5月14日(宣传周)

3.内容:各社区、村要结合各自特点,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地震风、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通过自有电子屏幕、广播站等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图片,举办网络直播公开课宣讲关于防灾减灾救灾、自然灾害防治等重要论述精神,讲授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安全知识和实用技能等形式,切实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开展一次防灾减灾抗震灾应急演练及创作文章、图书、视频、挂图、折页、图解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

4.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多媒体设备资源,在5月12日集中开展城市与农村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组织悬挂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条幅,利用多媒体设备播放防灾减灾标语或图片、发放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视情组织应急演练、现场宣传视频播放等,国家级和省级减灾示范社区(金华社区、建国社区、松江社区)要切实发挥示范社区引领作用,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撇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提高居民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遵险能力。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网络化管理,把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科普宣传教育、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到人、落实到人,有条件的社区可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培训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划,严密组织。各社区、村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指派专人负责,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订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提前准备好宣传资料等内容。紧紧围绕主题加强宣传,科学分析和研究防灾减灾重点工作任务,开展防灾减灾公众现场或线上体验活动,拓宽公众接受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宣传教育的途径,加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科学知识普及力度,提升综合减灾能力,普及防灾减灾法律知识,有力提升防灾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

(二)立足本职,注重实效。各社区、村要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根据辖区特点,认真研究所在区域主要的灾害风险,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行业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分析重点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薄弱环节,总结灾害应对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活动形式,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各类灾害事故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安全风险,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企业职工普及灾害风险知识和自救互教技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筑牢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的人民防线。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三)缜密排查,强化管理。各社区、村要将防灾减灾抗震救灾与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灾害风险网络化管理,并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聚焦重点:居民区、社区、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建筑工地、火车站、客运站、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编制灾害风险隐患清单,摸清灾害风险底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分期分批开展治理行动,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认真执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报送制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2篇

按照《省安委办、减灾办关于开展全省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黔安办〔2019〕54 号)文件和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安〔2019〕6 号)、《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要求;长坝镇安全办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扎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各行业应急演练。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布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思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的通知》(思安发〔2019〕9 号)文件文件精神,长坝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秦再全为组长,涉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由安全办制定长坝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方案。在2019年12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镇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秦镇长强调要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一是各涉安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做好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二是各行业(领域)要认真对照各部门行业职责的落实工作;三是做好大排查大整治的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职责到位,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按照安全检查“四不两直”要求,深入企业一线切实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五是深化事故隐患常态化治理和常态化考核,做好“五落实五覆盖”责任体系建设;六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演练方案。

二、认真开展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和县下发的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工作文件要求,在冬春安全风险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期间,全面排查、辨识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领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管理上的缺陷、环境影响等风险、事故隐患和危险源。分别对各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1家,排查事故隐患60处,现场整改45处,限期整改15处,复查销号15处。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镇安监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全镇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排查。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业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无合法资质从事勘探活动、有合法资质的勘探单位以勘探名义实际上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镇派出所、道安办、交管站、安监站、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重点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加大对运输场所的安全秩序治理检查力度,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严防超速超载、客货混装、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严格查禁携带危险品上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做好特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保证了辖区道路通常,出入安全。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为切实加强建筑市场安全管理,镇安监站、村管所对全镇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

(五)旅游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对整治外来旅游团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停业整顿期间、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旅行社租用未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未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和驾驶员资格及车辆安全状况的;旅行社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旅行社未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未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的;旅行社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星级宾馆、A 级景区等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未达到相关标准

此外,我镇人员密集场所、水上交通与渔业船舶、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电力、渡口、粉尘与高毒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强化应急演练,增强应急队伍战斗力

按照“仗怎么打、队伍就怎么练”的要求开展专项应急救援大演练,检验人员队伍的战斗力。在安全生产方面2019年12月组织开展了一次校园消防应急演练,在自然灾害方面于2020年3月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逃生演练。大大提高了企业主体企业的安全意识,人民群众应对自然灾害的应对意识,提高了长坝镇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通过检查,我们感到还存在下列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加以管理:

1、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和县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镇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和区委三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整治工矿企业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镇工矿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管情况等。

3.全面排查露天矿山企业、地下矿山企业、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冶金、电力、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4.落实防范自然灾害措施情况。落实防火防尘、防寒潮大风、防雨雪冰冻灾害、防冻裂泄漏、防钢结构厂房及简易工棚坍塌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5.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培训、宣传及演练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1、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环节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3、负责建筑施工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4、负责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私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5、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的整顿,调查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6、负责各自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7、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月21日-1月23日)。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月24日-3月15日)。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全面排查,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3年3月16日期3月底)。村(居)委会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方案的目标、任务、要求全面组织阶段性检查验收,做好回头看工作。同时,认真总结开展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3月底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镇政府镇长为组长,镇常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土管所、规划站、供电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全镇工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企业办,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各村(居)委会和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参照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司其责,分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4篇

通过开展百日检查行动,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将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我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持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二、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主要包括全市煤矿、冶金、道路交通、危化物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和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情况;重大隐患督办公示、整改销号情况;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生产情况;交通运输业超速、超载、超限运管情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企业广大职工和全社会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扩大“百日安全检查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自检自改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各单位、企业要广泛发动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障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正在整改过程中的隐患加强监控监测,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20日):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全市成立11个“百日安全检查行动”专项检查组,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1日至7月31日):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百日安全检查行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21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

五、明确职责

(一)市安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非煤矿山整顿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情况,矿山开采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落实情况,防范因自然灾害威胁矿井、采石场及尾矿库整改情况;冶金有色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关闭情况,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能耗高和环境污染严重企业的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危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安全距离不够的危化品企业搬迁及使用危险品登记工作情况;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落实情况,防止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的具体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组织演练情况;开展民爆器材“四超”专项整治情况,拆除旧生产线制定停产、销爆处置及方案的情况,新建生产线按计划实施和安全管理情况及打击“三非”工作情况等。

(二)市公安局检查组:重点检查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易导致群死群伤的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情况。并于6月30日前督办完成全市道路交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

(三)市消防大队检查组: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情况;“三合一”场所整顿关闭及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治理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四)市交通局检查组:重点检查全市客货运企业、客运站、公路设施、公路建设工程和水上交通的检查工作;公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客运站的安全监管情况,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情况;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超限服役的旧船只淘汰情况,船舶通信、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省政府挂牌督办的三项重大隐患的整改。

(五)市城建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城市交通建设施工、城市燃气等;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场所“三违”现象的治理情况;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伤害事故及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遂道、高大桥梁以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城市燃气设备设施、燃气管线老化及被建筑物占压的治理情况;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六)市水利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水利工程的建设安全管理情况;水库除险加固隐患治理及汛期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和违规水电站的清查整改情况;河道违法采砂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等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市海洋与渔业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持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捕捞渔船)及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及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只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预防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落实及应急预案编制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八)市农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及其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农机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及违法载客、上路及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九)市质监局检查组: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等。

(十)市国土局检查组:重点检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采矿情况;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秩序情况;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关闭的矿山企业注销采矿许可证情况;矿山等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勘察、设计、预防与治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地质灾害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情况。

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总结范文第5篇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完成我县今年确立的深化排查隐患,重在隐患治理”工作目标,为实现我县“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乡镇、各部门、开发区、各行业(领域)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业户、场所。主要包括:

1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冶金、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城市燃气、医药、食品加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运、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3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教会、教堂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6易受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7近三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继续落实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乡镇、有关部门、开发区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相结合;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坚持企业自查与乡镇、部门督导相结合。

三、重点阶段

第一阶段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隐患,务必于月底前整改到位,对于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严把节日放假停产检修非煤企业复产安全复核验收关,严禁停产非煤矿山未经安全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非煤矿山企业死灰复燃。督促复产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严防事故发生。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阶段围绕汛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这一时期暴雨、洪水、雷电、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片帮、防爆破、防透水等事故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防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防超限、防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第三阶段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节假日旅游高峰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以掘代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火工品、烟花爆竹等的力度。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企业设施设备、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

4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并立即对这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所属行业、领域、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乡镇;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零”隐患的行业、领域、单位。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