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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Sponge city is a new concept in urban construction in recent years. It is the main direction of current and future urban construction.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cities, municipal water supply system is facing enormous pressure, the city water shortage problem is serious. 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e concept of sponge city is proposed.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background and the connotation of sponge city and the significance and influence of sponge city on water supply.
Key words: sponge city;municipal water supply;meaning;influence
中图分类号:TV6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7)22-0033-02
0 引言
当前,随着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日益严重,各方工程开始注重τ晁的利用与排放,因此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思路应运而生,它将城市雨水利用与市政供水工程建设有效地关联起来。海绵城市建设的思路是利用“吸、渗、滞、蓄、净、排、用”等多种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的雨洪管理体系,通过有效地利用和排放雨水,进而实现预防城市内涝、利用雨水资源、美化城市等效果。总地来说,海绵城市的建设除了能满足城市的用水需要,还能使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得到缓解,市政供水压力也会随之减小,有利于现代化城市的持续发展。
1 关于海绵城市的建设背景
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因素的影响,城市出现了水体污染、水资源短缺、洪涝以及生态系统退化等多种问题。城市的快速发展和自然环境的变化都使得我国很多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因此,市政供水压力也就越来越大。有学者做了1997年到2050年我国城市化率、城市总人口、城市需水总量和城市雨水总量的数据对比,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变化,城市化率、城市总人口、城市需水总量和城市雨水总量都呈上升的趋势,雨水的可利用量也在持续上升。除湖泊、江河的水资源以外,还可以充分利用雨水作为城市第二水源,城市生态雨水系统的构造,不仅能减轻城市的供水压力,还能使水体黑臭等问题得到缓解,同时在多雨季节有效地减轻了城市内涝,有利于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修复。
为了使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一连串负面效应得到解决,从20世纪90年代起一些发达国家就针对城市内涝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例如澳大利亚的水敏感城市设计(water sensitive urban design,WSUD),WSUD依据有关城市水循环系统的概念,对污水处理、水资源的再循环利用以及城市供水等进行了一个整体的综合管理(图1),推动了城市建造与规划的改变,使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首次对水资源缺乏,洪涝灾害,水体污染等问题,提出了海绵城市的理念:“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保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这使得海绵城市建设在我国城市建设中新兴起来。
2 海绵城市理念
海绵城市理念是通过提高对城市建设方式和规划设计的管理,使植被、水系和建筑等都能对雨水有着吸纳、蓄渗和缓释的作用,让雨水不产生径流,城市的发展能够自然渗透、自然积存和自然净化。海绵城市建设运用科学合理的平面和竖向设计对不同设施进行组合,综合采取 “渗、滞、蓄、净、用、排”等方式,最大程度上减轻了城市化过程中对生态环境产生的消极影响。
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是一种对环保的、科学的、自然和谐的生态理念的深入渗透,是贯彻落实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针的体现,它不仅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开发,还能使城市深入建设。事实证明,在市政供水中倡导海绵城市理念,能够对各种水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减缓市政供水压力。
3 海绵城市对市政供水意义
3.1 减轻城市供水的压力
海绵城市对水资源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和自然净化的能力,在现代化城市进程中,能使城市建设与城市资源的关系更加和谐。海绵城市的建设来不仅能提高城市水资源的利用率,还能有效解决城市水资源短缺的问题。在城建中,要统筹兼顾雨水的开发、管理和排放系统,对于雨水的渗透、存储、管理和净化要进一步加强,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对水资源进行再循环利用,使城市供水的压力得以缓解。
3.2 缓解市政供水管道网络压力
在建设海绵城市的过程中,应该将人工措施与自然措施合理地结合,尽量维护好城市建设之前的自然水文特征,涵养水源最好的方法是通过最初城市的生态系统来实现。另外,改造传统的粗放型城市,离不开生态手段,例如多种植植被、修复已经被破坏的水体等。在城市建设中,提高植被覆盖率,让雨水能够自然积存、渗透并净化,进而满足了城市生产生活中对水资源的多重需求,缓解了城市管道网络压力、提高管道网络承载力。
4 海绵城市对市政供水措施及注意问题
海绵城市通过“吸、渗、滞、蓄、净、排、用”七字方针加强了对雨洪的管理,下雨时采用吸水、渗水、蓄水、净水、排水的方式,适当时可利用雨水,完成了对雨水的排放与利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以上七字方针的雨洪管理理念与市政供水规划设计是紧密联系的。为了实现传统市政供水、排水理念的转型,可以将海绵城市理论与现代城市市政给供水系统规划设计相结合。根据海绵城市的理念,市政供水不再是单纯地满足雨水径流排放和城市居民用水、排水的需求,同时也要包含综合利用雨水、防止内涝、控制径流污染等工作内容,规划设计目标从传统的单一化模式转变为多元化的模式。为了完成多元化模式的目标,需要适当的转变市政供水系统规划设计的标准和手段,从而满足新时代下市政供水设计规划需求。所以,应构建“大一统”的规划设计思路,综合考虑市政供水系统设计、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绿化设计和城市湿地景观设计之间的有效结合。
根据“大一统”的规划设计思路,市政供水系统可以采用结构性和非结构性两种策略。每种策略所对应的措施也不尽相同,结构性策略可以采用建设雨水花园、蓄水池、生物滞留池、植被浅沟、干井、渗透沟、透水铺装等措施来实现;而非结构性策略可以采用主要措施为:合理设计道路布局、扩增可透水路面和植被的面积等。
在规划设计城市供水系统时,应当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实现对城市给排水系统的统一规划设计。首先需要通过基本的调查预研,估算城市的用水情况。根据当前城市用水量的需求,可以从两个方面设计规划。一方面在保证未过度开发的情况下,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水,另一方面为了实现雨水资源的合理使用,可以在合适的场地修建蓄水池等基础设施,下雨时在存储水资源的同时也解决了部分排水问题。另外,通过优化城市污水处理机制,完成对水资源的多次循环重复利用,可以极大地提升水资源的使用率。在整规划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城市的地形地貌、建筑的设计概况,尽量避免与给水系统规划设计产生冲突,满足因地制宜的规划原则。特别在设计规划给水管道系统时,必须根据当前城市的地质条件、地下建筑布列和障碍物类型等情况合理布置管道,以降低施工难度。
5 结语
综上所述,基于海绵城市理念,可充分利用城市雨水资源,解决了城市水资源短缺问题,为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方案和设计思路,是现代乃至未来城市发展趋势之一。因此,在现代城市规划中,合理建设海绵城市,发挥其优势,打造一个全新的市政供水系统,将对现代城市建设将产生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章林伟.海绵城市建设概论[J].给水排水,2015(6):177.
[2]王微微.新形势下城市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分析[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173.
昆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水环境,增强城市防涝能力,利用雨水资源,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xx〕7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xx〕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项目立项、土地利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移交、运营维护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海绵城市建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注重规划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
城市新建区、成片开发区、各类园区应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城市建成区应强化区域整体治理,并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最大限度地控制城市雨水径流和面源污染,治理和保护城市水环境,综合利用雨水资源,缓解城市内涝。
第四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水务、节约用水、防汛抗旱、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气象、水文水资源、城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本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推广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
第六条 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及材料的推广应用;积极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
第二章 规划、立项与土地利用管理
第七条 市规划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昆明中心城区和晋宁区(东城和南城)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他县(市)区政府,国家及省级开发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组织编制本区域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按规划报批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同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削减率等控制指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提出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开发管制要素;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时,应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落实到基本地块;城市水系、排水防涝、水污染防治、绿地、道路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应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和有关控制指标。
第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在项目建议书中应当对海绵城市建设设施适宜性进行阐述明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措施,对技术和经济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并提出投资估算。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中应当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措施、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以及各项社会效益满足情况。
第十条 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根据汇水分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绩效考核的科学性、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原则,组织编制分区的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的相关指标要求,并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项目所属辖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第十一条 新建项目土地出让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定控规确定的海绵城市管控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规划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应当监督土地使用权人在开发和利用土地的过程中落实相应指标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水系等基础设施用地选址时,应当兼顾其他用地、综合协调设施布局,优先考虑利用或保留原有绿地、河湖水系、自然坑塘、闲置土地等用地,项目选址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海绵型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基础设施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要求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管控内容,纳入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规定中,并依据法定控规的相应要求核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时,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依据建设项目条件提出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措施说明,并予以审查。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一)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节水三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同期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二)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三)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技术要求,配套建设海绵设施,增强公园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为滞蓄和净化周边区域雨水提供空间。
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项目,具备条件的,应当纳入海绵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照昆明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统筹有序进行提升改造。
第十七条 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建设,应当重点加强城区易涝点整治和雨水管渠、泵站、雨水调蓄等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实施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改造,排入自然水体的雨水须经过净化,控制初期雨水污染。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与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措施的衔接,增强雨洪径流调控能力。
第十八条 城市河道水系整治应注重保护和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实施河道生态修复,重塑健康自然的弯曲河岸线,保护现有湿地,构建良性水循环系统,改善水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河道水系输排水能力。
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建设资金,应当纳入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既有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纳入海绵型改造的项目,以及城市排水管网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的投资应由相应的实施主体列入海绵城市建设或水污染防治等投融资计划。
第二十条 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指导、督促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海绵设施同期配套建设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标准,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或者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并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报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同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审查或备案情况。
城市道路与广场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时应当对海绵设施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应当有海绵设施设计专项审查的内容。
城市公园与绿地工程项目在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中应当编制海绵设施设计专篇,或者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对设计专篇或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海绵设施建设专项设计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后,报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初步设计方案应满足汇水分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各相关主管部门按职能职责指导、督促列入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的城市排水设施、防洪排涝、河道水系整治等项目建设,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度。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阶段,将海绵设施专项设计纳入审查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审查。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不予核发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五条 市滇池管理局和县(市)区排水管理部门在进行排水技术审查时,应当审查项目是否符合海绵城市建设及区域雨水排放管理要求。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海绵设施的设计、监理或施工。
第二十七条 建立海绵城市动态监测考核及一体化管控平台,对入滇河道断面、地下水和区域管网排放口的水量、水质以及降水等进行监测,为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章 竣工验收和移交
第二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与广场、公园与绿地等市政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主体工程项目统一验收;新建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后应当纳入新建项目节水设施竣工验收。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等主管部门在验收过程中,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项目是否按照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对配套建成的海绵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
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当健全完善统计台账,并定期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新建海绵设施信息。
第二十九条 既有项目海绵设施提升改造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与海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相关的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未按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海绵城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提升改造的,不予通过验收,并限期整改。
第三十条 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规划核实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滇池管理、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出具的海绵设施建设相关验收材料作为必要的申请材料,市规划局和县(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第三十一条 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相关单位。
城市道路与广场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广场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
城市公园与绿地市政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
建筑与小区工程项目的海绵设施应当移交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PPP合同约定进行移交管理。
第五章 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与广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负责城市道路与广场管养的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公园与绿地项目的海绵设施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公园绿地的实际权属部门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建筑与小区项目的海绵设施由产权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以上项目中采取PPP模式建设的海绵设施,在合同约定的运营期内由海绵城市PPP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运营期期满后,海绵设施移交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负责海绵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做好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海绵设施正常运行: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专人管理,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查、维护和维修,避免擅自占用、堵塞、拆改、废除海绵设施和向海绵设施倾倒垃圾等废弃物;
(三)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并做好记录和统计。
第三十四条 在海绵设施上或者周边进行施工作业可能损坏设施或者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订保护方案,并在建设前通知设施运行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损坏设施的应当按照设施原有功能及时修复。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的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关键词: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节能技术;应用
引言
水资源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资源,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人们的正常生活。如何合理的进行水资源的分配,是我们目前市政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市政给排水设计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市政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影响千家万户的正常用水和身体健康,所以,市政给排水设计的节能技术应用十分重要。
1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内容与任务
1.1市政给排水设计的内容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市政给水排水专项是设计市政给水排水工程的基本依据。对市政给排水设计而言,第一步需要调查和研究给水、排水工程的服务范围,根据工程服务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条件、已(或拟)入驻企业的需水情况、城市土地利用规划、居住人口数以及预测未来的发展情况等要素经科学合理的论证分析,确定设计给(排)水量。总体规划是市政给排水设计最重要的设计依据,它直接影响到工程方案、给水专项规划与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设计。同时,系统性是市政给排水设计工作的特点和要点。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应用科学先进的材料和技术设施,通过对水源的选择、采集、净化、输送到用户使用再到污废水收集、输送、处理、尾水排放(或二次利用)等一系列的规划设计,实现“一滴水”利用的全生命过程,从而使得市政给排水系统的顺利运行。
1.2市政给排水设计的任务
市政给排水系统主要分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的设计任务是:根据城市的用水量预测报告,经过经济技术比较选择合理的取水水源,确定取水点,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经水利部门审批方可确定为项目的取水点。源水经净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由市政配水管网配给用户使用。配水管网的设计直接影响供水系统合理性。既要满足客户用水水质、水压要求,同时做到节能运行,实现工程的经济效益。
排水工程设计任务是:分流、收集雨水和污废水。市政污水系统的组成部分主要是排水管道、提升泵站和污水处理厂(含污泥处理)。其中,排水管道有分流制管道系统和合流管道系统两个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分流制管道系统将逐步替代合流制管道系统,实现雨、污的最终分流。雨水排水结合“海绵城市”设施进行初期雨水的蓄滞和对地表污染物的截留。污水排水则根据污废水的特性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手段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2节能技术在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中的重要性
我国的人均水资源一直远低于世界人均水平,可以说水资源作为全球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我国已经输在了起跑线上,所以应该在各方面都注意水资源的保护。随着城市的发展,市政工程成为了城市建设中非常关键的一个建设项目,而其中市政给排水工程可谓是重要的环节。给排水工程的建设和使用主要就是围绕着水资源开展,所以想要城市节能就要从市政工程入手,想要节约水资源应该从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中开始。我国在节水节能方面已经了很多政策与方针,想要进一步将节水节能运用到市政给排水工程中就应该去执行相关的政策方针,同时引进更多的节能技术,利用科学的节能技术达到环保的目的,将有限的水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合理的降低给排水工程设计本身的能源消耗,充分利用节节能技术,在每个环节都贯穿节能的理念,争取能够达到低能源的消耗,实现环境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目标。
3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中节能技术的应用
3.1对市政给排水进行科学的规划
根据每个城市的不同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在设计中对水系统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控制。充分利用供水管道中的压力,在设计的时候就将这份压力算入其中,可以直接供水的地方就不需要再进行加压。在设计的时候应该对管道中的水龙头也进行认真的分析,然后针对分析的结果来使用管网叠压供水的加压量。使用变频调速供水的加压方式时,应该注意将变频的技术和管网设计相结合,以节能为目标进行合理的设计。供水的时候采用分区控制,通过分区对水压进行平衡,一部分建筑物采用直接供水,部分采取间接供水,如果水压不足则采用加压,同时对二次循环水进行收集和重复利用。结合城市的发展进行规划,认真分析城市汛期的相关数据,将汛期的承受度列入到设计中,对洪涝灾害进行预处理,避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城市发展带来的人口增长导致生活生产污水的剧增,在进行污水设计的时候就应该对此进行考虑,对径流管道的污水量进行估算,计算其最大的承受力,避免出现污水量过大带来的管道破裂。对生活生产污水进行相应的处理,增大处理量,减少污水直接排放的情况。采用经济节约的排水方式,减少污水排放带来的后续问题和能源消耗。
3.2合理利用中水系统
中水系统是现代社会所以旨在推广的,中水代表一部分未受到严重污染的用水,通过技术的手段处理后达到可循环利用的非饮用水。市政o排水的需水量大,但其中大部分的需求都是非饮用水,所以中水系统的合理利用能够大大减少市政给排水中的水资源浪费。厕所的冲洗、园林的灌溉、车辆及道路的冲洗等都可以采用处理完毕后的中水。中水的使用很大程度的减少了水资源的浪费,加大了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加大对于雨水的收集和利用,通过一定的处理手段将收集的雨水进行再加工,使雨水能够达到用水的标准从而进行再利用。雨水的收集与运用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中水的一个类型。
3.3对给水管道进行压力管控
水资源自身存在着压力效应,在流动的过程中会给相关的设备带来压力,管道作为于水流接触最广泛的设备就会出现破损,所以在给排水系统中应该关注对于相关设备的保护,特别是应该对管道进行保护处理,对水压进行合理的调整。日常生活用水需要0.6MPA,常规市政管网中的水压为0.2-0.4MPa,所以我们可以采用二次供水的方式来满足高层用水需求,而不需要直接进行加压带来管道压力过大。
3.4运用可再生能源
节能减排不仅仅要考虑水资源,还要考虑整个市政给排水工程中所有能源的消耗,所以我们可以将一些绿色的自然可再生能源引入到市政给排水工程中。太阳能作为现在普遍运用的一种可再生能源,应该考虑将它利用在市政给排水工程中。太阳能的利用将有效的缓解市政给排水工程中的能源消耗,同时也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推动作用。当然除了太阳能的其他可再生资源也可以进行考虑,通过科学的研究不断的引入更多可以代替老能源的新可再生资源。
结语
市政给排水工程设计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同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所以,在进行城市规划过程中,一定要对市政给排水规划设计节能技术引起高度重视,不断提高设计中的节能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关键词:海绵城市;老城区;工程改造;镇江市
DOI:10.16640/ki.37-1222/t.2017.14.102
1 前言
近几年来,随着极端暴雨天气的增加,我国城市内涝事件呈多发态势。这反映了我国既往城市建设过程中雨洪管理方面的短板,为解决这些问题,“海绵城市”的理念应运而生。海绵城市建设是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使城市像海绵一样,在雨水管理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能够对降雨径流实现水质、峰值、外排流量、存蓄量等管理,晴天时又能够对雨水进行综合利用。建设海绵城市,对雨水实施源头、过程、末端的全方位管理,对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促进经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的海绵城市建设,必须是“绿色”源头设施和“灰色”过程、末端设施的组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益[1]。“绿色”海绵设施是指下凹绿地、绿色屋顶和生态调蓄塘等结合景观建设的雨水管理设施;“灰色”海绵设施主要是指雨水泵站、雨水管网和调蓄池等市政雨水设施。两者相互补充,才构成了中国的雨水管理和海绵城市体系。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城区海绵化改造,属于源头控制措施,是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和雨洪管理的首道防线[2]。但是由于牵涉范围较广,老城区的海绵化改造推进往往会面临困难。由于设计资料缺失、设施陈旧、现场情况复杂等原因,使老城区的海绵化改造在设计、工程前期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反复迁延和中居民不理解的问题,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镇江市是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区域位于城市主城区,陆地面积29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1.5平方公里,人口27.6万。镇江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对于老城区的源头控制方案主要是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工程。
通过对参与的镇江市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工程进行总结和探讨,希望能为今后的类似工作提供借鉴。
2 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实践
在老城区海绵化改造中,主要的改造对象是居民小区和学校。海绵工程内容包括下凹绿地、管道改造、雨水罐、透水铺装以及部分绿地贴等海绵措施。这些海绵措施通过有机组合,形成了不同小区和学校中的雨水花园、海绵广场、透水停车场等各具特色的海绵综合设施。
2.1 地面改造
地面海绵化改造是镇江老城区海绵化改造的主要内容,主要工程形式是地面透水铺装改造和下凹绿地改造。在大多数的老小区改造中,透水铺装的改造主要是采取“结构式透水”的铺装形式;而在学校和公共广场则采取了传统透水混凝土砖的铺装形式。结构式透水铺装采用的混凝土砖并不透水,而是通过砖缝实现透水。其做法是在级配碎石铺就的基层上,用10cm厚的混凝土预制砖作为面层砖体,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宽度增加至8mm,在砖缝中填充级配为2-6mm的砾石作为透水结构。
结构透水铺装和透水混凝土在应用中各有优势[3]。结构透水铺装的优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结构透水铺装的造价较低,与透水混凝土相比,造价不到其二分之一。二是结构透水铺装后期维护简单,价格低廉。与透水混凝土需要高压水枪冲洗或专门负压真空抽吸设备相比,结构透水通过表面清掏和冲洗即可;即使对砖缝中的砾石进行换填,成本也是较低的。透水混凝土的优势包括:一是铺装面平整;二是色彩多样,形式美观,能满足开放性公共区域的适用需求。在镇江的工程实践中,结构性透水铺装一般用于老小区地面改造,而透水混凝土铺装则多用于广场和学校的地面改造。
在老小区的海绵化改造中,下凹绿地是起到削峰调蓄作用的主要设施[4]。下凹绿地由下至上的结构为不透水土工膜、厚25-27cm的粗砾石层、厚3-5cm的细砾石层和60cm厚的生物过滤介质层。在下凹绿地中设有溢流井,井底有透水花管与之相连,下凹绿地中积蓄的雨水通过花管缓慢进入溢流井,再通过溢流井流到小区外的市政管网中,从而对雨水径流起到削峰作用。在每个溢流井都设有溢流口,溢流口低于地面10-15cm。当绿地中积蓄的雨水超过溢流口高度,则通过溢流进入管网,避免小区内发生内涝。
下凹绿地和透水铺装道路的关系如图1所示。透水路面下的基层和下凹绿地之间是水力连通的。通过透水铺装路面下渗的雨水最终也会汇集到下凹绿地中,再经由下凹绿地流到市政管网。透水铺装的改造有效地解决了路面积水的问题,而下凹绿地则是对雨水径流起到了缓流削峰的作用,两者相互配合,成为了老城区地面海绵化改造的主要工程措施。
2.2 屋顶绿化改造
城市化进程中,建筑用地对公共绿地的挤占,也是造成城市地表硬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城市中,建筑物屋顶面积大约为一座城市面积的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左右,屋顶也被称为城市建筑的“第五面”[5]。可见在用地有限的城市中,进行建筑物屋顶海绵化改造,建设绿色屋顶,是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措施。绿色屋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雨水径流起到削峰和净化的作用,同时也能缓减城市热岛效应并美化城市环境。
镇江老城区绿色屋顶改造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屋顶大多年久失修,承重、排水等条件均较差,且屋顶上多有居民私自搭建的设施。在这种背景条件下,传统屋顶花园式的绿色屋顶改造由于对屋顶的承重、防水要求较高,在老城区的使用中受到限制。与之相对的,轻型屋顶植被绿化毯的形式凭借对屋顶结构要求低、形式灵活、后期管养方便等优势在老城区改造中得到广泛运用。
镇江运用的轻型屋顶绿化毯简称为“绿地贴”, 主要植物类型是佛甲草和锦竹草,其基质厚度约2-3cm,净重量为15-20kg/m2,保水重量为25-35kg/m2,适用于平屋顶改造。绿地贴能够对小雨起到一定的滞蓄作用,对10mm以下降雨可以做到不外排。绿地贴除了对雨水的削峰作用外,也能对建筑物室内温度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在镇江的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中主要运用于社区学校和有条件的老小区建筑物屋顶绿化改造中。
2.3 雨水排水系统优化
老城区改造另一个重点雨水排水系统的优化[6]。在居民小区和社区学校,将原本接入污水管的建筑物雨水立管断接至下凹绿地,以达到雨水调蓄的目的。在雨水出流口,设置消能石,防止雨水径流对下凹绿地的冲刷,如图3所示。在场地允许的条件下,会在雨落管末端增加雨水罐,实现一定程度地雨水利用。
合流制管道溢流(Combined Sewer Overflow,CSO)是城市收纳水体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的逐步提高,CSO已成为城市河流的主要污染源。通过雨污分流改造,能够有效改善因为CSO导致的水体面源污染。镇江除了针对社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也对市政雨水管网进行了排查,对一些错接、逆接的管道进行了改正。此外,镇江在2017年还有修建大管径雨水管道的计划,该管道管径预计为DN4000 mm,长度为5-7km,建成后其满管容量超过了6×105m3,兼具了雨水调蓄和转输的功能。
3 分析与探讨
我国的第一批海绵试点城市的建设期截止至2017年底,目前镇江市的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仍在进行。对镇江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中的老城区海绵化改造的经验进行阶段性总结,主要包括精细化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和注重公众参与等三个方面。
3.1 精细化设计
镇江海绵城市建设从顶层规划设计开始到每一个具体小区的海绵改造设计,都始终贯穿着精细化设计的理念[7]。镇江针对与洪管理的规划研究起步较早,已经根据当地多年的降雨记录总结了本地的降雨模型,并以此作为设计依据,这比套用一些通用的雨型公式更加符合当地的情况。
镇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至2017年底,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内:排水防涝标准达到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面源污染削减率达到6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以上。顶层设计过程中,结合试点区内的汇水特征和积水点情况,将试点区划分为若干汇水区,并根据降雨模型模拟的结果将这些目标分解至各个汇水区,再从汇水区分解至各个居民社区内。汇水分区年径流总量目标分解如图4所示。
在居民社区层面上,结合小区的汇水特征、绿化率、可用空间等条件合理选取海绵工具并对径流控制、面源污染控制等目标进行模拟和校订,直至满足该小区的分解目标后,进入小区海绵化改造的方案设计阶段。在方案设计过程中,除了要考虑海绵设施的雨水管理功能,也用充分考虑其景观功能和居民诉求,杜绝过度设计。以下凹绿地为例,为了强化雨水下渗,下凹绿地改造中回填的介质土成分以沙土为主,介质土渗水性强,但营养物保持能力则不如原土。因此这种土适合种植草本植物和灌木,不适合种植乔木。这对小区的景观来说无疑是一种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在满足径流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对下凹绿地中的部分区域采用原土回填,用于种植乔木,使下凹绿地的雨水调蓄功能和景观功能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3.2 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是海绵设施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对于海绵设施施工质量的控制,必须从源头、过程和末端三个方面都予以重视才能保证海绵设施的质量。在源头上需要对海绵工程参建人员进行系统的海绵知识培训,建立对项目公司、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的三级培训体系。由于老城区海绵改造项目多而小,往往是多个工地同时开工,这些工地施工内容和现场情况各有特点,如果不掌握一定的海绵理论知识,很难机械化地复制管理,因此对现场负责人的培训是必要的。此外,现场施工人员是海绵工程的实施者,对其进行一定的培训能更好地保证工程质量。例如一些绿化人员可能对绿地下凹的形式不理解,如果没有统一培训,往往会根据自身喜好将一些灌木种植区堆高,导致下凹绿地的调蓄功能下降。
在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需要施工人员认真按图施工,质量巡视员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一是要对施工控制指标严格控制。对于下凹绿地,主控包括各结构层厚度、绿地表面标高和溢流井口标高等。结构层厚度和绿地表面标高决定了下凹绿地的雨水调蓄能力;溢流井口标高则关系到大雨时小区内涝的问题,如果溢流井口标高过高,在大雨时就会造成涝水无法及时外排引起内涝,海绵设施也就失去了意义。而对于结构式透水装,需要把握砖缝宽度,砖缝太窄雨水渗透受限会造成路面积水,如果太宽又会影响路面功能。二是要注意施工顺序,以3.1节中提到的原土和介质存的下凹绿地施工为例,需要先回填原土区域,之后再回填介质土区域,其目的是防止回填过程中,原土覆盖在介质土表面,使介质土渗透性下降。同样在需要进行混凝土对侧壁抹面的下凹绿地或花坛,要先进行抹面施工,再逐层回填砾石层和土层,目的也是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堵塞雨水下渗面。
施工质量的末端控制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工作面清理,防止下渗面被堵塞;二是在工程验收中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进行整改;三是要及时进行总结,镇江市的老城区海绵化改造过程中,已组织了多次“海绵回头看”活动,针对既往施工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总结和梳理,为后续工程实施提供借鉴。
除此之外,镇江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针对海绵设施施工的全过程,提出了“智慧海绵”的管理模式,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关键节点和相关资料,都会进行电子图片保存,并建立数据库,将来还会建立手机应用APP软件,既规范施工管理过程,也方便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3.3 公众参与
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属于开放型的工程,与一些传统的封闭型工程或半封闭工程如污水处理厂建设、道路施工等不同[8]。它是直接在居民社区中进行的,与居民交互密切,工程的进展也受到居民态度的影响,因此在实施老城区海绵化改造过程中,一定要邀请公众参与,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镇江市在进行老城区海绵化改造的过程中,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普及海绵城市及雨洪管理的相关知识,让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必要性进行了解。同时,在进场施工过程中,采用宣传牌、宣传围挡等手段,向施工地点周围的民众宣传海绵城市相关知识,介绍工程内容和工期,完善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对于居民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处理,尽量减少施工对居民的影响。
对于预备进场的居民小区和学校等非开放区域,注重居民意见。从设计阶段就开始请业主方介入,组织业主见面会,与建设单位一同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通过后才进行后续施工。进场前邀请居民代表参观已完工的海绵改造小区和改造中的小区,使居民切实看到海绵化改造给小区带来的改观,树立公众对老城区海绵化改造的信心,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阻力。
4 结语
镇江市针对老城区的海绵化改造,主要是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进行的源头控制型海绵设施,包括下凹绿地、透水铺装和绿色屋顶等,此外也会针对性地进行现场排水系统优化。在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和公众参与等理念进行管理,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取得了当地居民的支持和认可。截止至2016年底,针对镇江市的源头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和建设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在2017年⒒嶙帕建设区域性雨水管网、雨水泵站和排口处理设备等灰色设施。随着“绿色”和“灰色”海绵体系建设完善,镇江市的雨洪管理水平将会得到明显提升。
参考文献:
[1]韩松磊,李田,时珍宝.低影响开发设施提高上海建成区排水能力的模型研究[J].给水排水,2016,42(10):52-56.
[2]王建廷,魏继红.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既有居住小区绿化改造策略研究[J].生态经济,2016,32(07):220-223.
[3]王俊岭,王雪明,张安等.基于“海绵城市”理念的透水铺装系统的研究进展[J].环境工程,2015(12):1-4.
[4]刘俊杰,王建军,马小杰.云锦路下沉式绿地海绵城市效益分析[J].中国市政工程,2016,04(02):33-39.
[5]林恬逸,唐健,赵惠恩.北京地区轻型屋顶绿化植被毯多植物配植模式初探[J].中国农学通报,2015(31):181-186.
[6]朱富坤,赵江,朱晓娟.基于全面落实生态文明理念背景下城市排水规划编制的思考与实践--以《镇江市城市排水规划(2011-2020)》为例[J].江苏城市规划,2014(04):14-18.
[7]吴薇,朱晓娟,赵江.镇江高校园区丘陵排水防涝系统研析[J]. 城乡建设,2015(01):82-83.
[关键词]海绵城市;房建工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大量的人口聚集给城市房建工程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且近几年极端天气频发,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在此背景下,海绵城市的理念再次受到人们的关注,经过科学的设计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应用于房建工程,一方面可以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充分利用,另一方面可以避免极端天气对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的影响[1]。
1海绵城市的含义
海绵城市是我国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提出的一种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是指借助相关的配套设施实现雨水在城市中的自由迁移,避免突发的极端天气对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我国为了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专门制订了相关的政策。在房建工程中落实海绵城市的理念,需要从房建工程的多个方面来进行落实,其中主要包括构建生物滞留系统、雨水收集系统等,最重要的是要结合施工地点的生态环境,构建宜居的居住环境[2]。
2在房建工程中构建生物滞留系统
生物滞留系统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系统,如图1所示。生物滞留系统是海绵城市中房建工程的重要一环,后续维护时需要注意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土壤渗透率系数及成层土等效渗透率系数以及排空时间控制。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应根据GB51174—2017《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由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计算公式计算得出Af=V/[fmt+dbcnr+dp(1-nz)]。其中Af是指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m²);V是指调蓄容积(m³);fm是指土壤入渗率(mm/h);t是指降雨历时(h);dbc是指生物滞留系统种植层和砾石层的总厚度(mm);nr是指种植层和砾石层平均孔隙率;dp是指生物滞留系统表面蓄水层厚度(mm);nz是指植物横截面积占蓄水层表面积的百分比。结合公式分析可知,降雨的下渗量、畜水层的蓄水量以及种植层和砾石层的蓄水量直接影响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的大小。土壤渗透率系数及成层土等效渗透率系数也是生物滞留系统设计的另一个重要参数,生物滞留系统是多层结构,不同层的填充物不同,渗透率系数也存在差异。为了更好地表达生物滞留系统的渗透率问题,提出了等效渗透率系数的概念。等效渗透率的计算公示如下:ke=(dp+ds+dg)/(ds/ks+dg/kg),公式中ke表示等效渗透系数(mm/h);dg表示砾石层厚度(mm);kg表示砾石层渗透系数(mm/h)。借助土壤渗透率公示可以帮助设计者更好地优化生物滞留系统,更好地实现反硝化功能。排空时间控制是生物滞留系统运行维护的重要参数,由于生物滞留系统运行过程中土壤渗透率系数可能随着时间而减小,也可能因为植物根系的生长而增大,因此无法通过控制土壤渗透率系数来有效控制排空时间,一般是借助系统底层的穿孔排水管来控制排空时间。穿孔排水管的设计需要借助公式a=V/[tfCdg(df+ds+dg-hs-hg)]来实现,其中a表示开孔面积(m²);Cd表示孔口流量系数;g表示重力加速度(m/s²);df表示生物滞留设施表面层平均蓄水厚度(mm),df=dp/2;ds表示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厚度(mm);hs表示种植层水头损失(m),可借助hs=kdds/ks计算;hg表示砾石层水头损失(m),可借助hg=kddg/kg计算;kd表示生物滞留设施外排能力(mm/h);dg表示生物滞留设施种植层厚度(mm);ks表示种植层土壤渗透系数(mm/h)。通过以上几种公式结合房建工程的实际需要就可以设计科学的生物滞留系统。以某生物滞留系统表面积计算为例,该系统服务面积为2000m2,雨量径流系数为0.6,设计降雨量为25mm,设计蓄水层厚度250mm,种植层厚度为400mm,平均孔隙率为25%,设计渗透系数为25,砾石层厚度为250mm,设计渗透系数为250,平均孔隙率为40%,排空时间不得超过24h,且不得低于12h。则其调蓄容积为V=2000m²×25mm×0.6=30m³;假定降雨历时3h,则其表面积Af(1)=30m³/(25mm/h×3h+400mm×25%+250mm×40%+250mm)≈57m²,Af(2)=(30m³×400mm)/[25mm/h×(250mm/2+400mm)×24h]≈38m²,取其中较大值为该系统的设计表面积。
3在房建工程中构建雨水收集系统
海绵城市也被称为“水弹性城市”,因为海绵城市具有适应环境变化的灵活性以及对雨水造成的自然灾害的抵抗力。因此在房建工程中要注重构建起雨水收集系统,下雨时,它会吸收、存储、渗透和净化水,并根据需要“释放”存储的水。因此一套完整的雨水收集系统应该包括雨水的收集、预处理、储蓄、净化、控制以及污水处理回用系统[3]。房建工程中的雨水收集需要通过提高人工铺设地面的渗透率来实现,比如常见的透水混凝土,在公共场所路面施工时大面积采用透水混凝土可以有效保障雨水渗入地下。在透水混凝土的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摊铺之后7d之内不得行走,避免混凝土内部的连接受力破坏;同时在混凝土终凝前要注意洒水养护。雨水的预处理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对雨水收集系统中所收集的雨水中对环境有污染的一部分弃流,从而消除雨水中包含的土层废弃物。雨水的储蓄系统需要结合当地的降雨量来设计,其容积一般约为平均降雨量的1.5倍。雨水净化系统是指借助物理、化学方法对收集到的雨水进行过滤除菌,经过这些步骤的雨水可直接流入收集池,收集池中应设立液位显示器用于对水位的实时检测。雨水控制系统是指能够对整个雨水收集系统进行检测和控制的系统,借助这套系统用户可以实现整个雨水收集系统的自动化工作,避免因降雨量过大导致的雨水收集系统异常的情况。污水处理回用系统由污水处理系统和回收利用系统两部分构成。雨水储蓄系统历经长期的浸泡,蓄水模块表层会粘附很多的污渍,此时可利用水的冲压冲击力开展內部清理,并将废水根据污水泵排入园林市政工程管网;为考虑使用人的多元化要求,依据雨水的储蓄量,个性化、针对性地设计雨水回收系统方案,以控制操纵系统的数据信号命令为准,利用离心水泵将清洁后的雨水送至各水点,如道路两旁绿化用水、园林景观用水、消防用水、地下室自动洗车等场景。
4基于自然环境开展房建工程
海绵城市理念的提出,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房建理念,借助海绵城市人们可以在保持经济发展的同时合理布局构建宜居环境。海绵城市的建设方向有2个。(1)尽量保持原有的生态系统,减少人类活动对其造成不良影响。(2)通过人为干预,恢复和修复已经被严重破坏的生态。在对人口稀少地区进行开发时,需尽量保持原有的生态系统,减少人类活动对其造成不良影响。以某开发区的建设为例,开发区占地面积约20km2,年平均降雨量为665mm,开发时为了保护环境专门在居住区、商业区、公园区之外开辟了生态保护区。其中在商业区建筑物密集,不利于采用促渗,可以采用雨水收集;居住区要从促渗减排两方面入手;公园区可以利用其独特的自然环境开展雨水的净化调蓄;生态保护区以水源涵养为主[4]。人口密集的城区原本的生态环境已经被严重破坏,通过人为干预,恢复和修复已经被严重破坏的生态,是房建工程的主要设计方向。以北京某安置房项目为例,工程建筑面积约18.9万m2,除了配套的住宅楼外还配备有相应的海绵设施安装和绿化种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渗、滞、蓄、净、用、排”的方式利用雨水。首先是借助雨水调蓄池、透水铺装等方式收集雨水,其次是利用下凹绿地、植草沟、环保型雨水口等方式对雨水进行储蓄和净化,最后再通过给、排水管路将处理后的雨水应用于道路洒水、绿植灌溉、工业生产等各个方面。在此项目中硬质屋面面积9664m2,雨量径流系数0.9;沥青路面5796m2,雨量径流系数0.9;硬化铺装1985m2,雨量径流系数0.9;透水铺装7056m2,雨量径流系数0.4;普通绿地9329.5m2,雨量径流系数0.15;下凹绿地面积9329.5m2,雨量径流系数0.15;经过合理的规划,该项目的综合雨量径流系数0.49,完全符合DB11/685—2013《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5结束语
海绵城市下的房建工程必须考虑到人类活动对自然造成的影响,减少自然灾害对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开展房建工程时,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自然环境。将水资源的循环利用与绿色能源充分应用于房建工程中,将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纳入房建工程的考虑范畴。
参考文献
[1]侯毅攀,马骞,牛兆丰.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在房建项目中的具体应用[J].砖瓦,2021(4):58–59.
[2]程习刚.“海绵城市”理念在通州区某建筑工程中的运用探究[J].建设科技,2020(7):55–58.
[3]陈传帅.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在房建项目中的具体应用[J].城市住宅,2020,27(4):137–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