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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爱卫月活动方案一根据省、市爱卫会部署,市政府决定从8月29日至9月30日,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以爱环境、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和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掀起除害灭病工作,预防和控制春季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环境质量和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活动重点
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向农村转移,加大对禽类养殖重点地区、大型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和疫情易发地区的环境整治力度;集中治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特别是被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公路沿线等。
1、治理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各重点部位的垃圾、残土,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厕所清掏和保洁,及时清理散放禽畜粪便,加强人畜排泄物的无害化处理;消灭卫生死角;搞好烟尘整治,控制扬尘污染;整治村镇三堆占道、占地,清理路沟,治理生活垃圾乱倒、乱排、乱堆问题。
2、整顿市(村、镇)容市(村、镇)貌。整理各类市(村、镇)政公共设施,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及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3、大力开展以灭鼠、灭蚊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越冬蚊蝇孳生地,杀灭蚊蝇及蟑螂。
4、搞好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及城乡居民的室内外卫生。
5、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摒弃陋习。大力倡导不吸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
三、责任部门及主要任务
(一)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1、组织辖区内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清运街道垃圾、污物;清理住宅小区、街巷、居民庭院卫生死角。
2、彻底清运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及边沟内垃圾和杂物;清理辖区内乱堆占、乱搭设现象。
3、禁止城区内养猪、羊、牛、鸡、鸭、鹅、兔等动物,禁止违章养狗。
4、组织临街各单位、个体业户、居民清理临街阳台、雨搭上乱堆乱挂,消除墙面污垢、陈旧对联、楼道内张贴物;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二)城管办
1、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卫生突击日的实施;负责局包街、门前四包及大环境卫生的检查和指导。
2、组织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清除各种乱堆乱占、乱摆乱卖、乱贴乱画现象。
(三)工商局
1、取缔占道经营,杜绝沿街无证流动商贩。
2、清理整顿集贸市场。
3、清理不规范的牌匾、广告。
(四)交通局
1、加强城乡结合部的公路治理,严格控制和消除公路两侧的违章违法建筑。
2、清扫公路路面,清除公路两侧垃圾、残土等脏物,清掏路边沟。
3、清理整顿公路两侧的广告、牌匾和交通标志性设施。
4、清理整顿客运站内外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
(五)卫生局
1、加强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和指导。
2、清理、整顿各类食品加工点、屠宰点及食品经营场所。
3、清理整顿路边烧烤。
4、组织指导全市开展除四害活动。
5、清理整顿以医院为重点的窗口单位卫生。
(六)公安局
1、整顿交通秩序。
2、整修沿街交通设施,修复破损的亭、台、信号灯及隔离带、分道线。
3、清理整顿停车场。
4、配合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市容环境整治。
(七)城建局
1、消除各种乱搭乱建现象,清理整顿刷车厂。
2、清理沿街绿篱、绿地、路树、景点内滞留垃圾和杂物,按规划搞好城区的绿化、美化。
3、修复市区内破损和反浆路面。
4、疏浚市区内窨雨井、检查井,维护好路灯。
5、对市区内垃圾点及公厕进行彻底清理。
6、清刷、修补垃圾箱、果皮箱,提高垃圾箱、果皮箱全天保洁水平。
7、清理建筑垃圾,整治建设工地。
(八)教育局
1、组织学生整顿校园卫生,净化、美化环境。
2、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城区绿化、美化及环境卫生义务劳动。
(九)林业局
组织全市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参加植树造林活动。
(十)新闻单位。
组织好清洁月活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工作。
(十一)环保局
组织全市清理白色污染,整治烟尘污染。
(十二)各乡镇政府
1、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抓好以公路两侧村为重点的环境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摆乱挂和占道集贸市场,禁止家禽(畜)散放。
2、清理滞留垃圾,搞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3、搞好村镇的绿化、美化。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29日至9月1日为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9月2日至9月20日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和除四害阶段(其中,9月2日和9月16日为突击日)。9月2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其中内环境和除四害由市爱卫办组织实施;外环境由市城管办组织实施)。
2、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3、广泛动员,领导带头,全民参与。各单位、各部门要树立大环境意识,把开展清洁月活动意义和要求向群众做好宣传,调动各方面力量最大限度地改变环境卫生脏乱差状况。
4、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统一行动,确保清洁月活动顺利进行。爱卫办、城管办要做好协调、调度工作。
5、监督检查。清洁月活动期间,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接待并处理好群众关于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在突击整治和除四害阶段结束后,各责任部门及乡镇要把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爱卫办,爱卫办统一汇总上报。
社区爱卫月活动方案二20xx年我镇爱国卫生工作将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深入学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掀起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热潮,围绕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做好农村三改(改水、改厕、改造环境)技术指导等工作。现制定镇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公民防病意识
1、继续宣传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各村社都要认真学习和宣传好《条例》,利用媒体、街头咨询和社会宣传多种形式宣传《条例》颁布的意义。
2、进一步做好全镇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视、社区讲座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防护意识,相关卫生知识的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二、深入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以创建卫生县城、卫生村为载体,不断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各村社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卫生单位、卫生村考核命名办法》和《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卫生村考核评分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镇镇中江一村获得省级卫生村称号。
2、各村社领导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从年初就要列入单位工作计划,建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和长效管理机制。对已申报省、市级卫生村、镇、卫生先进的单位要针对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补缺补差,积极完善,同时要建立健全创建档案,迎接省、州对卫生村的核查。没有申报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申报。
3、根据全县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卫生县城创建工作。进一步抓好各地、各单位卫生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扎实推进创建,不断提升创建水平,确保全镇创建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4、认真抓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查处烟草广告。各部门做好内部控烟工作,建立无烟办公场所。
三、大力推进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1、加强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督查、培训和技术指导,为改厕工作提供政策和技术保障。
2、继续做好农村改水和水质监测工作。一是要广泛宣传卫生水对人体健康的好处。二是要配合县防保中心扎实做好农村水质监测工作,提高水质监测工作质量,保证广大农村居民饮用水安全。
4、加大整治力度,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改善村容村貌。一是垃圾清扫保洁、收集处理。村庄要有专兼职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村庄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工作,同时要建密闭垃圾收集池(房)并及时清运。二是宣传动员居民搞好室内卫生。
四、继续巩固除四害成果,有效控制病媒生物疾病
各村社要结合开展卫生创建、爱国卫生月和不同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科学开展除四害活动。举办除四害技术培训班,确保除四害工作安全、有序、有效。镇爱卫办要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消杀活动,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今年将重点抓好灭蟑螂、老鼠和苍蝇工作,确保达标。
社区爱卫月活动方案三20XX年是我省落实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为认真完成市政府力争在20XX年把长春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为搞好今年的爱国卫生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爱卫会决定,从20XX年3月中旬至4月底,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以爱环境、讲卫生、建家园、树新风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月活动。区爱卫会根据省、市爱卫会卫生月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17个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爱国卫生月活动,继续以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为目标,发动群众、专群结合、综合治理,认真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城乡环境卫生问题,消除四害孳生地,清理和整治白色污染,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治理脏乱差状况,提高卫生、环境质量和净化、美化水平,提高全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通过继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全区各行各业卫生得到较为彻底的治理,真正达到卫生标准,并保持其长效运行,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人们的消费和经济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爱国卫生月活动在省、市、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爱卫会组织协调、检查评比,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结合实际,具体组织实施。
三、活动重点
今年的活动重点要在巩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转移,集中整理居民生活区、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特别要将省政府纳入重点建设的小城镇和铁路、公路沿线列为工作重点,清除垃圾、消除四害、美化环境。
(一)清洁环境卫生
1、动员全区各行各业社会力量,组织全民积极行动起来,彻底清除各重点部位的越冬垃圾、残土和积雪,清理废弃塑料袋等白色污染,搞好粪便清掏和厕所保洁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消除楼道内垃圾污物、杂物和堆放物以及张贴物、痰
,清洗门窗和楼梯扶手。
2、整顿市(镇、村)容市(镇、村)貌。自己;整理各类市(镇、村),加强街路、广场、公厕的卫生清扫和保洁,搞好公厕、民厕的维修、清掏、清运,强化门前三包管理,规范街路两侧的广告牌匾,清理随意张贴的广告。
3、清理主次干道两侧、花池中的超高土。
4、整治亚泰大街两侧的基建残土,清理清运两侧开发小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5、清理居民楼道卫生,清理居民楼道内便民服务栏以外的非法广告,继续设立规范的便民服务栏;做好小区地面硬化和路面维修,利用春季植树大好时机,搞好小区绿化工作。
6、加强集贸市场卫生管理,彻底取缔街头散在商贩违章经营。
(二)开展除四害工作不悔资料版权所有
1、在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结合贯彻市爱卫会下发[20xx]3号文件关于《长春市20xx年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春季除四害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春季灭鼠工作,加大投药力度,扩大投药覆盖面,把投药工作落到实处,降低鼠密度。
2、认真做好饭店、浴池、宾馆、医院、招待所等重点行业和居民社区的消杀蟑螂工作,进一步控制侵害面扩散。
3、扎实做好越冬蚊蝇的消杀工作,降低蚊蝇密度,消除蚊蝇孳生条件,做好综合防治。
(三)强化健康教育、卫生宣传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重点整顿食品经营单位、中小型餐饮的卫生状况和卫生秩序以及食品点等马路食品。
2、继续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社区都要设立两处固定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
3、认真实施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控烟宣传工作,制定控烟制度,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4、认真开展全国万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活动要紧密结合改水改厕、创建文明卫生乡镇和文明卫生村(屯)活动,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四、方法步骤
爱国卫生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
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根据区爱卫会的要求,制定方案,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活动,广泛动员、层层部署、任务到人。各部门要从各自的实际出发,统筹安排社会义务治脏活动的时间、地点和任务。
(二)实施阶段
1、在全市爱国卫生宣传日中宣传活动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组织驻街单位在胜利公园至站前广场段的人民大街两侧。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拉开爱国卫生月的序幕。
2、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根据活动内容抓好落实,并按市里统一部署安排好爱国卫生月的三个活动日,发动全社会开展大规模的群众性治脏活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
3、在全市开展的灭蟑活动日期间(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动员全社会力量,在全区进行灭蟑活动。各街、乡(镇)及卫生监督部门要针对重点,制定出具体灭蟑方案,统一布药,统一消杀。把蟑螂密度控制在国标之内。
(三)检查验收评比阶段
区爱卫会将在各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对所开展的爱国卫生月活动自检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迎接省、市对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通报并计入全年总成绩。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把各单位、家庭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起来,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爱国卫生月活动的。
(二)街、乡(镇)、各委员部门及相关单位要结合全区的总体部署,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注重实效,抓落实,有重点、有步骤的开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古语言文字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和党政机关双语并行使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过严格执法,使全旗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和党政机关双语并行使用工作走向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轨道,努力为建设民族文化大旗营造良好的民族语言发展环境。
二、治理整顿范围和基本要求
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据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古自治区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要求进行治理整顿。重点治理各党政机关(包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库伦镇及各苏木镇所在地主要街路、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文化长廊、汽车站、火车站、进出口路标等广告牌匾的规范治理整顿工作。具体要求是:
(一)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和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是否正确使用汉两种文字;
(二)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和户外广告牌匾是否按汉两种文字要求排列挂放汉文牌匾标识;
(三)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和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两种文字的规格比例是否符合1:1标准;
(四)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和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是否经旗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其他不符合《内古自治区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现象。
三、工作责任
(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治理整顿工作由旗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商局、公安局、经济和信息局、交运输局、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民政局、法院、教体局、旅游事务服务管理中心等部门积极配合,抽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秉公执法的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全旗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进行执法检查。
(二)各苏木镇(场、街道)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治理整顿各自管辖区内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旗直及驻库中区市直单位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严格加强本部门、本单位的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整治规范工作由旗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治理整顿联合执法队伍具体实施,由旗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三)专项整治规范工作期间,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文并用的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由旗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并组织实施。为确保专项整治规范工作顺利实施,旗政府成立了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民族宗教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法院、经济和信息化、交运输、文广电、民政、教体、旅游等部门组成的整治规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族宗教事务局。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治理整顿工作。
1、民族宗教事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文并用的翻译、审批、检查和指导工作;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设置规划管理工作;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汉两种文字并用的登记核准工作;
4、公安部门对阻止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整治工作的行为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保证社会市汉文并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5、交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公路沿线、城区进出口指示牌和汽车站、火车站的汉两种文字并用规范整治和古语讲解服务工作;
6、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点、旅行社的汉两种文字并用、使用和古语服务工作;
7、民政部门要做好地名音译及地名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8、文广电部门要做好文化场所、文化活动中的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及民族文化活动中汉文并用工作;
9、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做好全旗厂矿企业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10、教体部门要做好各民族学校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
11、法院负责受理解决违规使用汉两种文字的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为了顺利完成全旗古语言文字执法监察年的工作目标,规范执法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全旗相关部门和苏木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动员大会,对治理整顿规范社会市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和党政机关双语并行使用规范执法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利用新闻媒体《告》和过发放宣传单,对治理整顿规范工作的时间、要求、任务及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利用节日大型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治理整顿阶段
按照全市古语言文字执法监察年活动工作要求,旗政府将成立规范治理整顿执法队伍(执法队伍组成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相关单位抽调),组织人员进行规范治理整顿。要抓住重点领域,全面进行集中治理整顿。对不合格的户外广告牌匾要下发限期整改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的,按照《内古自治区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予摘牌。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四乱”不文明行为,引导城乡居民摒弃陋习,提升文明素质,养成卫生习惯,在全社会广泛形成文明新风尚,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内容
集中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乱遛狗”,即:治理随地(含从车内,下同)吐痰、吐口香糖等;治理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治理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建渣;治理公共场所遛狗。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四乱”治理实施方案》,特别是要对垃圾直接倾倒入江河以及废水直排江河的问题进行彻底治理。要制定《市民文明公约》和《村民文明公约》,逐步规范人们生活习惯。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三、重点范围
集中治理“四乱”的重点区域是:市中心城区包括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各县城区及近郊乡镇;重点旅游景区以及景区沿途乡镇、村庄、院落;国省干道沿线、河道沿岸的乡镇和村庄。
四、工作方式
(一)宣传发动。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组织开展革除“四乱”陋习评议活动,发动城乡居民广泛参与,为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文明劝导。组织文明劝导队、志愿者服务队,劝导制止“四乱”行为。
(三)实施抄告。对机动车“四乱”行为人实行抄告制,并形成联动教育处理机制。
(四)处罚教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四乱”行为人进行处罚,或安排其教育执勤,值守发现、制止不文明行为。
各县(区)应密切结合实际,创新集中治理“四乱”的工作方式。
五、工作步骤
从6月20日至9月20日,全市统一开展集中治理“四乱”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教育处罚方式及处罚依据、处罚标准。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至8月20日,在持续抓好宣传引导的同时,由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针对“四乱”行为实施处罚、教育,并建章立制,保持常态,深入推进“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持续抓好宣传引导和集中治理;组织督导督查、暗访,并曝光工作推进不力、“四乱”问题突出的典型事例,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格问责;探索巩固治理“四乱”成果,促进文明卫生习惯养成的体制机制,以文明、卫生新风气和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
六、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四乱”的浓厚舆论氛围。
主责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整治办、市级新闻媒体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等,制定有奖举报方案,使‘除陋习、树新风’理念深入人心。
全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都要策划专题宣传方案,划出专门时段和版面,开设集中治理“四乱”文明新风进万家专题节目,大力宣传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的目标、内容、重要意义和处罚教育方式、标准,定时报道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动态、宣传主要经验和先进典型;曝光“四乱”陋习,为处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日报》每周报道合计不少于1个版面,同时要专门设立“四乱”治理曝光栏,及时更新;市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每天要有新闻或专题,每周报道不少于7次;北纬网随时跟进报道“四乱”治理;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开展有奖举报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治理“四乱”陋习。
市整治办要充分利用城区户外广告大牌、道旗、灯箱等宣传平台进行“四乱”治理集中宣传。
(二)开展文明劝导,为专项治理行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主责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整治办
市文明办、团市委负责组织200人的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市中心城区人口密集区域、重要节点朝阳街、旅游车站、西门车站、吉选超市、青衣江公园、川农大周边、西门茶廊、啤酒木屋开展文明劝导,并深入街道、社区宣传文明生活新风尚,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劝导、制止“四乱”行为,同时发放印有宣传口号、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书签、环保手提袋等宣传品。
市文明办将治理“四乱”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具体内容,并制定实施细则。
市整治办统一制作文明劝导标识、文明劝导宣传书签,印制文明劝导手提袋等。
(三)对中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治理。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工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雨城区政府和市公安局配合,对中心城区垃圾乱扔、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的集中治理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四)对“四乱”行为实施严管重罚,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可靠保障。
1、对机动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
从集中治理阶段开始,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在主街道、重要区域布控执法点位,对机动车,特别是公务用车、公交车、客运班车、出租车“四乱”加强管理,对于发生“四乱”行为的驾乘人员,由其自行选择三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罚:一是罚款,对向车外抛洒物品的驾驶员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罚款150元,机动车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乘车人罚款50元;二是扣分,由公安交警对向外抛洒物品的机动车驾驶员扣2分;三是教育执勤,由违法行为人当街值守,直至发现下一个违法行为人。市交通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营运车辆“四乱”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运的处理。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公务用车的,抄告所在单位,对驾驶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
2、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对三轮车驾乘人员“四乱”行为实施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多次出现“四乱”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营运资格。
3、对市民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乱吐、乱扔、乱倒行为的行为人罚款20元,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严肃处理。
4、对入城脏车和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规划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入城脏车责令驾驶员清洗车辆,拒不清洗的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驾驶员罚款100元,市公安交警部门予以支持配合。同时将违法行为和处理结果予以公开曝光。是机关车辆的,抄告所在单位,对其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市规划和建设局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和建筑工地集中治理“四乱”的社会宣传,对于建筑工地施工不打围和工地乱堆、乱倒建渣、垃圾行为严重的施工企业给予不良记录处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对建筑运输车辆抛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驾驶员和施工企业负责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罚。
5、对乱遛狗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
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城区犬只管理实施细则,牵头抓好对城区犬只的管理,会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畜牧等相关部门治理城区遛狗的不文明行为,对在城市主要街道、群众休闲聚集区、商业区等人口密集区遛狗的,按照《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六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罚款。
6、对中心城区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责任单位:雨城区政府、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负责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流通和餐饮业、沿街商铺的经营者开展集中治理“四乱”宣传教育活动,并与这些区域的经营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对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视情节给予警告,对违法个人处50元罚款,对违法单位和经营者处500元罚款。
7、对环境污染行为人的处罚
主责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全市工业企业乱堆、乱倒、乱排工业废渣、废水的宣传教育,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对畜禽养殖户乱堆、乱倒、乱排畜禽粪便的宣传教育,引导开展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对违反排污许可规定,向水体排放和倾倒城镇生活垃圾、工业废水、废渣和畜禽废水、废渣的处罚。同时,探索实行农户“三包”(户内包清洁,门前包绿化,院风包整齐)责任制,并牵头指导各县(区)探索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新办法、新机制。
(五)深化“七进”活动开展,严格抄告问责。
主责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市妇联、市农业局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对市直机关开展宣传教育,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远离“四乱”的表率,对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四乱”行为实施抄告,并按程序提请对“四乱”行为人和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总工会负责开展对企业“四乱”治理的宣传教育,杜绝企业职工“四乱”行为。
市教育局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组织全市在校学生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学生,带动家长及社会成员摒弃“四乱”陋习,对学生出现“四乱”行为的,应督促县(区)教育部门抄告相关学校并按程序提请对校长、班主任实施问责。
市民政局要结合“进社区”活动,广泛发动全市社区居民、驻雅单位职工,开展文明礼仪劝导、捡拾垃圾、集中整治环境卫生等活动,并按照村(居)民自治的要求,组织制定《村(居)民公约》。对社区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民政部门按程序提请对社区负责人和所在街道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农业局要在农村居民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宣传、培训、实践活动,引导村庄正确开展垃圾处理,有条件的实行集中清运处理,没有条件的实行深埋处理,防止垃圾、废水直倒、直排江河。对村组治理“四乱”不力的,要督促县(区)农业局抄告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村组负责人实施问责。
市妇联以“巾帼携手齐行动、共建洁美新家园”为主题,组织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开展美化家园、整治陋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与社会协调发展。
市旅游局要结合“进景区”活动,在全市各大旅游景区中,开展集中治理“四乱”陋宣传教育,引导旅游系统员工和广大游客树文明新风、创优美环境。对旅游景区和宾馆饭店治理“四乱”不力的,要抄告所在地党委政府,并按照程序提请对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为单位负责人实施问责。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促进卫生习惯养成,提升文明素质,是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治本之策。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四乱”,纳入本地、本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体部署,摆在突出位置,与开展“五乱”治理和“七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全市部署,密切联系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明确查纠的具体措施、处罚的具体标准,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迅速组织实施,7月份全市要全面启动专项行动,7月底务必要见到成效。
(二)全民动员,营造氛围。各县(区)和市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四乱”治理的舆论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人员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务必要成为“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和远离“四乱”的表率。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开辟“四乱”治理专栏,营造强大舆论声势,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和成果,同时还要设立“曝光台”,对“四乱”行为进行批评等多种途径,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环境、知荣辱、除陋习、树新风,为推进专项行动,提升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三)联动协作,合力推进。集中治理“四乱”工作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县(区)各级党委、政府是集中治理“四乱”的工作主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具体安排抓好本级工作落实。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通力协作,各尽其责,合力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行业和系统内迅速启动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见到实效,并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1、参合资金筹集。今年全县参合110.97万人,参合率为97.3%,筹集资金7609.88万元。其中:农民个人缴纳221.94万元,县财政补助440万元,中央补助3597万元,省财政补助3350.94万元全部到位。
2、参合农民补偿。今年1-5月累计受益人数325225人次,补偿金额4468.4万元。其中:门诊288029人次,补偿金额485.37万元;特殊门诊4661人次,补助金额98.42万元,县内住院补偿27796人次,补偿金额3043.46万元,县外住院4749人次,补偿金额841.15万元。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2、加强了狂犬病防制。今年初,全县有犬46484只;1至4月底共灭犬10467只(其中限养区犬只503只,伤人畜犬88只);现有犬只35726只(其中新增犬692只,观赏犬164只,警卫守护犬72只)。在现有犬只中,免疫犬25584只,免疫率72%;办证犬19491只;栓养犬20931只。犬伤暴露857人次,犬伤暴露后规范处置857人次,规范处置率100%;发生犬伤牲畜1例。处理违反《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行为13起,实施行政处罚13人次,处罚款850元。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1、4月21日,在达州市妇幼卫生及社区工作会议上,我县荣获全市2008年度妇幼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两个一等奖。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今年1—5月,住院分娩率为80.13%,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86%;高危孕产妇按规定程序转诊率达98.5%;高危孕产妇管理695人,管理率达99.86%;产前检查率92.88%,产后访视率92.47%;系统管理建卡率92.38%,卡册回收率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1.75%;新法接生5078例,新法接生率99.98%,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0‰;孕产妇死亡1例,死亡率20/10万;婴儿死亡52例,死亡率10.4‰;新生儿建卡5010例,建卡率达98.6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01%,生长发育监测率99%。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5月,全县共计无偿献血892人次,献血量达29.59万毫升,满足了临床用血需求。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节假日期间出动卫生监督员210人次、车辆50台次,按照《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的要求,检查餐饮业285家、超市4家、农家乐13家、酒店5家、娱乐场所10家、旅游景点2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单位及时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节假日居民食品卫生安全。
3、认真开展打击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卫生监督员138人次,监督检查785家,监督乳制品49个样、火锅底料12个样,样品合格率100%.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5、加强了医疗机构、血液制品监督管理。出动卫生监督员319人次,车辆41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6家,取缔非法行医4家,责令停业3家,警告12家,限期整改15家,没收药品73个品种,没收器械20件,罚款5.34万元。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2009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接待处理。全面完成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我国城市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沈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沈阳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执法职能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承担。其中,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制定城市建设管理中长期规划、拟订设施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资金计划等事项。市城管局专门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该局共设13个分局,集中行使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等14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005年2月,沈阳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长担任委员会主任,主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其组成委员包括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城管局等20余家机构。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定全市城管领域的综合性规划、计划,决定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计划编制汇总工作;负责协调城管系统各部门,组织落实城管委工作安排;负责综合整治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2010年7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的《关于进一步理顺道路桥梁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0]77号)将该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定位为“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具体来说,市城建局是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区政府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事务负全责。街道办事处是城市管理的基础,负责具体组织所属区域内各种设施的养护及环卫工作。
2.主要管理机制
(1)行政执法勤务区工作模式
沈阳市以全市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为执法范围,对应设立具备行政执法处罚职能的责任区域,实现了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执法人员以勤务区为基本执法单位,在区域内统一行使处罚权,办理简易处罚案件,这里的处罚权涉及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市政、房产、城市园林绿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公用事业(自来水、燃气)、人防工程等14个方面。从本质上讲,勤务区模式的核心是执法责任制,实行的是一种网格化的工作方式。这种模式很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实现了由粗放式执法向精细化执法的转变;由事后执法向执法工作前置转变;由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由注重行政处罚向注重执法服务转变。
(2)执法共建机制
所谓执法共建,就是城市管理执法者与管理相对人,通过开展知法、执法、学法、守法等一系列活动来共同参与城市的管理,其核心就是 “变事后处罚为前置服务”,“变我查我管为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搞好城市管理”。市城管局以勤务区为单位,重点明确了八个方面的服务对象,即学校、医院、社区、物业公司、开发建设单位、街路市场管理单位、锅炉房和地铁站管理单位。该局具体的共建活动形式很多,比如与共建单位、商户代表座谈;发放共建联系卡、执法便民工作卡等各类宣传卡片,等。
3.基本评价
沈阳的做法,可称为大执法局模式,因为这种模式下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多数行政处罚权。此模式有利于精简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能,有利于对城市管理权的行使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二)上海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上海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除负责城乡建设管理、交通管理等事项外,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如综合协调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同时挂上海市林业局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负责对绿化、市容环境卫生、林业的行业管理以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在管理模式上,上海市已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即依托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监督和处置相分离,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城市管理的问题。此种模式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注重使管理重心下移。该模式以街道、社区为基础,以1万平方米左右区域为基准划分单元网格,采用市、区、专业工作部门和网格监督员四级联动的管理模式和信息资源共享系统。目前,网格化管理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管理内容涉及公共安全、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管理等。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相关的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上海市联席会议)是在上海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综合协调的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讨论、研究和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和重大措施;综合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执法资源,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执法工作,等。上海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批准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综合执法处,负责联席会议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联席会议确定的任务,负责做好日常事务的处理及有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对热点难点问题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等。
(2)城市管理监督机制
上海市在创新城市管理监督机制方面构建了以下机制:一是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监督平台。通过市政道路平台、网格化平台、12319城市建设热线、12369环保应急热线等城市管理和服务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城市管理考评机制,市城市管理部门对全市各区县开展单月评估和百日考评,同时,组织城市建设和环境文明指数市民测评,对各区县评估、考评和测评结果进行排名,并纳入区县年度工作绩效考评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市、区(县)、街(镇)”三级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执行城市管理巡视督查日志制度。[1]
3.基本评价
上海市在城市管理上同样采用分权模式,即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分别由不同部门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其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职责设置具有一定特色,即该部门在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城市管理职责。这种职责设置使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的关系更为密切,便于落实“建管并重”的理念。在管理手段上,上海市注重采用信息化管理方式,已在全市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
(三)深圳市做法
1.城市管理体制
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别主要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承担。其中,市城市管理局主管园林绿化、林业、环境卫生、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市城市管理局目前行使着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对无照商贩的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对侵占道路的管理)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在管理格局上,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2年就作出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决策,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通过采取财政全额拨款方式,充实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城管力量,保障其人员经费。此举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管理职能、运作机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的转变。各区级城管部门则把执法队伍组建成若干分队,下派到各街道办,执法队伍实行区、街道双重领导。
2.主要管理机制
(1)城管外包机制
2007年底,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通过培育市场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城市管理格局。西乡街道将13项城市管理职能交给物业公司,包括:环境卫生方面,如清洗垃圾桶、站标、路标等市政设施,清除乱张贴;市政道路方面,如换铺人行道水泥砖、换铺道路路牙等;绿化整治方面,如整修绿化带,美化道路园林、灯光等景观;公共秩序方面,如进行街区管理宣传,劝离在交通要道等重要公共场所经营的小摊贩和乞丐。[2]西乡街道引进物业公司之后,形成了政府、企业、市民“多元共治”的局面,提高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水平。需要说明的是,深圳城管外包的对象是某些服务事项及辅助管理事项,并不涉及行政权力的委托行使。
(2)公众参与机制
深圳市非常注重构建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引导公众参与社区管理,如宝安区西乡街道成立街道市民街区管理委员会,通过推举产生的5名热心市民为街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市民参与街区的管理。二是围绕城市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活动,如深圳城管部门坚持开展“百名市民走近城管”、“城管义工行动”等一系列吸引广大市民参与的大型活动,使广大群众既亲身参与城市管理过程,又切实享受到城市管理成果。让公众在参与公共事务中加深了对决策的认知度,极大地削减了城市管理政策执行中的障碍,成为“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一个典范。[3]
3.基本评价
深圳市城市管理的特色在于其城管外包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这两种机制注重发挥企业和公众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的作用,体现了深圳市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努力,顺应了城市管理主体多元化、机制民主化的趋势。其做法和经验值得其他城市学习借鉴。
二、上述典型做法对今后城市管理改革与立法的借鉴意义
(一)合理界定城市管理范围
城市管理改革的基本前提是明确城市管理的范围。客观来说,国内就城市管理的范围没有统一的界定。上述几个城市在此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其总体特征是对城市管理范围界定持谨慎态度。如沈阳市将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政管养、市容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市场管理等;上海市则把城市管理的范围界定为市容卫生、市政工程、绿化、水务、环境保护、交通管理、工商管理、建设管理等。概括来说,这两个城市的城市管理范围主要集中于市容卫生、市政管养、园林绿化、环境保护、交通管理等领域。作为国内首部关于城市治理的地方性综合立法,《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也采用了这种思路。根据该条例第2条的规定,城市管理涉及城市规划建设、市政设施、市容环卫、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物业管理、应急处置等事项。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
目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分立已经成为国内较大城市城市管理的基本模式。三项职能的分立有利于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三种权力的制衡,但同时也对部门间的综合协调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了更好地协调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实现城市的良性、有序治理,一些城市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员会。要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的高位协调作用,需要构建一系列的制度加以保障。沈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推行的城市管理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考核制度,恰恰是为了使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实效化。在这方面,《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9条至第11条对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的职责、组成方式、会议规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委员会的良性运作。
(三)适度下移城市管理工作重心
纵观上述几个城市,无不注重管理重心下移,如深圳市很早就提出并切实推进管理重心下移。沈阳市的城市管理格局则是“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社区为前沿”, 在每个街道都设置一个勤务区。这种格局的实质是分级管理、管理重心下移。也就是说,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承担指导、监督、考核等职责,街道和社区特别是街道成为城市管理的主力军。这其实是为了满足城市管理实际需要的必然选择,因为大量的城市管理事项主要集中在街道和社区这个层次上。许多城市已经意识到管理重心下移的重要性,并开始采取一些有成效的措施加以推进,在新形势下应坚持这一改革方向,同时须克服在此过程中出现的盲目下移等问题,使街道和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参考文献:
[1]王喜全.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可借鉴上海经验[N].黑龙江日报,201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