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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平安中国 基层法治 创新思维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在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基层法治建设成为和谐乡村建设的基础,同时基层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桥头堡。但是基层法治无论是体制建设还是法治构建,都无法同其他基层系统建设工程相匹配,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的基层法治建设创新势在必行。特别是新时期以来基层法治建设中“知权难”“维权难”等难题,都是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基层法治创新的突破口。总之,基层法治的创新就是要攻克基层法治与治理难题,使法治成为基层社会生活的常态。
基层法治建设面临的“四难”
一是群众知法难。基层法治建设不单是基层法治结构性的工程建设,更是使法治成为基层群体喜闻乐见的观念性内化与升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基层法治最直接的困难在于基层群众知法难。一方面,群众很难理性知法,法治体系在基层被道德束缚;另一方面,受基础性条件制约,基层群众难以迅速了解国家法治趋势特别是新法的实施,普法的滞后性造成群众法治观念的空白,反而成为基层法治建设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群众知法难,成为基层法治建设陷入困境的外在表现。
二是群众维权难。基层群众维权难是基层法治建设缺乏动力的关键,也是影响基层法治推进的核心问题。基层群众维权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基层法治机构不健全,群众维权找不到门,无处维权;其次是维权机构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群众维权不到位,维权缺乏实效性;再次是基层群众将法治维权作为最后保障,先前基层组织的介入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捍卫,个别群众在乡约礼法中容易受到二次侵权伤害。此外,基层群众在维权时缺乏相应的法律评估,加之司法成本较高,即使想维权也在高额司法成本前退缩。
三是基层执法难。依宪执法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是基层法治的精髓。然而基层执法难却是当前基层法治建设的难题之一。基层执法始终面临不同程度的乡约冲击,合理的执法在基层难以被认可。基层执法缺乏必要制度规范与监督,执法容易演变为暴力执法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使执法行为在阳光下运行而不受其他因素影响才是关键,然而基层执法在舆论的干预下缺乏定力,容易受外界舆论的影响。基层执法难还体现在基层法治建设不完善,特别是机构的建设难以满足社会运行的需求。
四是有效普法难。法治建设的重心在于有效普法的持续性推进,但是基层法治建设恰恰缺乏有效普法。一方面,基层普法缺乏实效性、灵活性,普法工作成为形式化的任务,实际工作流于表面;另一方面,普法缺乏专业人才,或者说基层普法队伍缺乏权威性,导致普法工作缺乏群众认可。
平安中国建设为基层法治创新提供驱动力
“平安中国、和谐基层”建设是基层法治建设创新的催化剂。特别是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注重法治建设的基调,为基层法治建设奠定了主题。也就是说,基层法治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从而不遗余力地应对基层法治新形势,使得基层社会建设朝着法治的方向发展。另外,平安中国建设推动着基层法治工程的系统性构建,法治成为基层平安社会建设的主旋律,平安中国建设既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致力于基层社会的法治,又能够规范基层社会管理,催生基层社会的法治化运行。总之,平安中国建设作为基层法治的驱动力,牵引着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
依宪治国成为基层法治创新的制度保障。基层法治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依宪治国框架下司法体制改革和依宪执法的双向保障,为基层法治的创新注入新鲜血液。一是依宪治国框架下,基层社会法治成为必然,在法治化进程中实现法治的良性创新,特别是依宪执法机制中法治角色的社会定位与角色扮演,引领基层法治建设进行层次化、结构化创新。二是依宪执法框架下基层法治能够依托司法体制改革等切入点,充实基层法治建设的制度保障,使基层法治创新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三是依宪治国机制下的司法体制等改革,能够弥补基层法治建设中的结构性缺陷。比如,依宪治国机制中法治人才的基层流入,能够有效缓解因人才匮乏而导致的法治瘫痪,实现智库型保障。此外,“平安中国、和谐基层”成为基层法治创新的动力。
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基层法治的创新
依托各种资源,注重普法工作的创新。群众知法是基层法治的基础,只有使法治知识在群众中普及,才能推动法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新时期普法工作的创新,首先要依托基层联村联户的扶贫机制,实现公检法及律师等专业人才走进基层、服务基层,实现定期法律诊所权威性的面授服务。其次,要注重以案释法下基层,实现理论法的实际扎根,使普法同基层群众的生活密切关联。再次,基层司法机关巧妙利用流动法庭等形式,实现基层普法的震慑,实现普法的实效性。此外,基层普法还可以结合网络媒介资源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实现义务普法的定期化常态化开展。
扎根基层治理,注重基层服务的创新。平安中国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奠定了基本格局,实现基层法治服务的创新是核心。一方面,法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准则,实现基层法治服务的创新,也是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注重基层司法机关工作方式的创新,转变基层工作模式,倡导司法机关服务型工作方式的转变,使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标杆。另一方面,基层服务要处理好“法、理、情”三者的关系,防止僵硬式法治造成群体性冲突的扩大,影响基层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基层治理过程中,要注重礼法乡约的社会治理功能,实现法治的灵活构建,使其在成为基层社会建设准绳的同时,成为群众内心的依托。
规范基层乡约,强化群众守法的创新。平安中国建设背景下,基层法治创新的灵魂在于基层乡约的整合。基层乡约作为引导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规范总和,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基层乡约作为基层法治的外延,在处理习俗道德事件中能够发挥出超越法律的优越性;另一方面,基层乡约作为基层礼法的范畴,在社会法治洗礼中容易触底反弹,导致群众性守法建设步履维艰。群众作为基层法治的主体,群众守法始终是法治深入基层的重心,强化群众守法不仅要坚持以人为本,健全社区监督与自我提升相结合的守法培养机制,还要强化基层社区的法治义务导航,使守法成为群众共同的心声。
依托司法改革,加强基层法治的建设。平安中国建设框架下,国家司法体制改革在基层的辐射显得尤为突出,基层法治的创新,本质在于基层法治系统性的工程建设。司法改革在基层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基层机构改革。一方面,基层司法机构的改革,有利于内部权责的明确,能够有效地提升基层司法效率;另一方面,基层机构改革有助于健全机构,为基层乡土法治创新提供必要的基础,使基层法治建设成为应然趋势。二是基层法治人才的专业化。实现基层法治建设根基的突破,使专业化人才的法治参与成为基层法治创新的亮点。三是基层法治的创新型建设。基层法治的创新型建设,就是要与时俱进,在依托国家政策的同时,始终聚焦美丽基层的建设,使基层法治建设的创新成为常态。
(作者分别为喀什大学副教授;喀什大学法政学院研究生)
【参考文献】
1.1体育参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许多乡村有了工业、贸易企业等,农民亦有了新的职业,村庄管理的范畴从组织体的层面来说大大拓展,“村务”与“政务”不少都融在了一起,由此形成的农村社区、域内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等等建设,带给了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情况,给了乡村社会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课题。由于农村整体的社会基础还比较薄弱,现在又处在由乡村向城镇的快速转型期,所以农村社会的管理只有以创新的精神才能更好地向前推动。按照十报告,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强化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职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所以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要以建立镇村的服务体系为中心,努力发挥村民参与公共事物的积极性,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体育有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可以在农村社会中丰富村落农民的闲暇生活,满足农民的娱乐健身需求;适应群众的情感需求,建构农民的精神生活取向;促进乡村社会关系的整合,维持乡村社会秩序的和谐;增强乡村社会的文化认同,传承乡村社区的传统文化等。体育还可以在培养团结意识促进组织化发展、培育规则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风气、缓和疏导矛盾纠纷、提高公众参与意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功能对社会管理来说无疑是可以利用的资源。
1.2体育参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可行性
在笔者对农村体育健身情况的调研中看到体育文化活动开展较好的镇村,社会和谐度相对就高。政府相关部门及一些基层领导把体育运用到自己工作之中,起到了很好的社会管理效果,实践证明在农村基层利用体育的手段进行社会管理是可行的,对于传统的农村社会是个很好的创新。
其一,江苏睢宁县“舞动乡村”活动表明体育在社会管理中的良好作用。江苏睢宁的王集镇,为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百姓的健身需求他们组织了“舞动乡村”的广场舞健身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干部们发现这一平台能很好地引导村民参与村务,所以在由镇向全县推广时,就把它逐渐打造成为睢宁县农民交流、乡村议事的场所。由此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平台。例如在“舞动”现场,每周召开一次村情通报会,每月召开一次村民议事会;选派机关干部走进活动现场,倾听群众心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建立“村组干部晚办公”制度,县镇职能科室将办公地点搬到“舞动乡村”现场,分专题定期为群众提供现场办公服务,让群众办事不出村。
欢快的健身舞场面体现的不仅仅是文化娱乐健身,还是对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有效探索。这里不但满足了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顺应了群众的新期待,而且重塑了乡村社会关系,打造了农村公共空间,开辟了社会动员新渠道。因此,睢宁的“舞动乡村”因其活动方式贴合百姓需求,得到群众拥护,既丰富了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成为百姓参与村、镇议事和信息交流的平台。百姓通过这么一种形式参与到了乡村事务的管理,可以说前所未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为此“舞动乡村”获评全国“社会管理创新最佳案例”,这说明体育在农村基层的强大作用。当然,体育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不是简单的跳跳舞就行的,而是在于干部们通过体育活动的方式融入了百姓之中,改变了过去重管理轻服务、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理念。领导部门用心去关注群众的需求,从情感和细节入手,找准了群众的兴奋点,让村民有了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能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这就表明只有基层干部很好地践行了群众路线这一党的根本路线,社会管理就可以有好的根基和抓手。如此,体育融入农村基层社会管理,政府部门与百姓之间的交流有了很好的渠道,无疑可提升乡村社会管理的水平,对基层的社会管理是一种有效的创新。
其二,江阴市城乡一体化建设中运用体育手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而江苏江阴市则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积极发展乡村体育,为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创新做出探索。近年来他们在创建体育强市、进行体育现代化试点工作中深切感受到体育工作对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尤其在乡村基层的社会管理中利用体育作为管理的手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该市把体育工作列入乡镇的工作考核内容,从制度上保证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开展体育运动的积极性。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村委、社区成立体育协会等组织,镇成立相应的文化体育机构,在组织上保证了镇、村体育工作的开展。他们还大力建设体育设施、及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室),把体育设施与村容村貌治理、社区文化建设紧密结合,不仅改善了环境、推进了城镇化建设,而且得到百姓的支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基层的社会管理说到底就是为百姓提供良好的服务,使村民和谐相处。而镇村体育活动的开展能在很大程度上使传统的乡村社会焕发生机,江阴市体育局主动推进村级单位的体育建设,从软硬件两方面促进乡村体育的发展,客观上给基层的社会管理以新的方式,达到创新社会管理之目的。政府把“幸福江阴”———“处处都有好环境,天天都有好心情,人人都有好身体”作为江阴市民生的建设目标,促进了乡镇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体育文化活动,以文体活动营造村风、乡风、社区风气。调查中有镇体育干部讲,凡是体育活动开展情况好的,村干部重视体育文化工作的,村民之间矛盾就少,村各项工作就比较容易开展。特别是在城镇化建设中一些乡村合并,体育成为一种很好的剂、融合剂,增进了百姓的团结。因此,当最基层的领导有了这种意识,再加上百姓健身意识提高,农村基层顺势而为,不仅满足了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更营造了和谐向上的村风民风。由此可见体育成为基层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可行的。
其三,浙江省体育局主动将体育融入社会管理推进基层社会发展。近年来,浙江省体育局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把参与管理创新工作作为开展体育工作的出发点,使基层的体育工作,尤其是基层农村在社会转型期的体育工作有了较高的起点,使体育在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作用。他们的工作做法是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人士的积极性,根据各地实际组织开展体育赛事,搞好场地设施建设,以此发挥体育振奋精神、凝聚人心的作用,促进人际间的沟通、交流、融合。在增强体育公共服务、发挥体育社团的作用的同时,推进体育文化创新,提高公民身心素质,净化社会环境。其中通过创办体育强乡、强镇,广泛开展体育活动,把体育的各项功能有效地运用到社会管理中,比如在农村进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利用体育的文化功能丰富百姓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利用体育的社交功能促进人际关系和谐、缓冲社会矛盾。
县乡镇体育部门努力改进自己的工作,主动将体育融入社会管理。他们提出完善乡镇体育组织的扶持政策,为乡镇体育依法参与社会服务和管理提供保障;大力开展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志愿服务等工作,发挥体育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并通过政府部门和社团组织的合作,尝试政府出资、社团出力的体育公共服务新机制,提高了体育参与社会管理的效率。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浙江农村基层的体育不仅得到很大发展,至2011年6月“已经创建35个体育强县,713个体育强乡镇,近两万个小康体育村,极大地满足了老百姓就近、就便健身的需求,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体育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跨越。”而且这样的发展为农村基层建成服务型政府和农村新的社会管理模式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为基层政府运用体育进行社会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2体育参与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控制措施
2.1可能出现的问题
首先,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识不够高。从实际调研和资料看,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体育普及程度较高,利用体育进行社会管理机会相对多,但总体上主动地运用体育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还不够。如果缺少主动意识,仅以推进文化发展而为,管理的效能虽然有、也必要,但效果会打折扣。而经济还不太发达农村地区尽管体育设施不是很好,但只要在社会管理中有意识地去运用,也会产生明显的效果。睢宁的“舞动乡村”就是很好的例证。因此在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中不一定要等到有了好的体育硬件,而是基层领导要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在管理社会的过程中主动地运用体育。体育之所以能成为社会管理的手段、有效地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之中,是因为体育是民生的重要内容,能满足农民温饱问题解决后而增长出的健身、精神生活之需求,逐步变成农村社会公共事务的一部分,成为农民新的生活方式。因此在农村的社会管理中自然可以利用体育服务百姓、处置人际间的矛盾等等的公共事务的功能。社会公共事务处理圆满,意味着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成效,所以运用体育提升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社会管理创新很有必要。
其次,“管控式”社会管理体制的惯性,影响体育参与社会管理的深度。众所周知我国长期以来实施的是“管控式”社会管理,农村则处在最底层。在沉重的“压力”下,农民的民主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得不到张扬。“管控式”的社会管理还会导致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强,难以让体育成为农民的公共服务内容,自然体育与社会管理不会有紧密的联系。目前,在我国社会管理的模式还没有根本改变之时,很多农村的体育还处在自生的状态。因此让体育在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中发挥作用,还需从改变政府职能,从建立公共服务做起,以此推进基层政府服务意识的加强和水平的提高。农民一旦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主人翁意识才能随之提高,民主参与的行动为此而落在实处。当体育对改变旧体制有了重要影响之时,不正表明了它对基层社会管理的作用吗?体育是百姓容易接受的一种文化形式,其蕴含的教育功能可以引导农民以健康的方式生活,产生寓教于乐、寓管于乐功用,这对改变农民的旧有观念、提高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无疑有着重要意义。由此可见,当政府改“管控”为“服务”,一定会下力气建设好农村体育文化事业,从而满足群众所需,群众的需求被满足自然会拥护政府治理好自己的家园。
再次,农村体育组织比较薄弱,影响体育参与社会管理的力度。基层社会的参与式治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发展方向,其基本路径是让松散的基层社会组织化。为此应该让包括体育组织在内的各类社会组织在法律框架下进行积极有效的活动,促成农村社区生活系统的组织化发展,达成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管理的目标。市场经济的发展导致“乡村权力资源配置由集体垄断型向多元主体参与型转变,意味着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原有组织格局趋于瓦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构建组织化社会?笔者以为最实用的选择:利用体育可以融入不同领域人的生活、容易为农民所认同的特性,吸纳农民到体育社团之中,成为“有组织的人”。一开始体育组织会比较弱小,缺乏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但随着农民对健康和精神生活的追求越来越高,体育文化活动逐步增多,体育社团因此会很快壮大。农民不再仅以个人或农户的形式出现在乡村社会舞台上,而是能以体育组织的形式参与到乡村社会之中。当体育组织在农村扎下了根,会很快地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它与权力组织相呼应,共同参与到社会的治理之中。诚然,农村基层的社会管理绝不是靠几个社会组织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但是,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建设,采取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培育乡村多种组织、建立并落实相应的制度等措施,切实发挥农民在社会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才能提高包括体育组织在内的各种社会组织的力量,使体育有效地融入社会管理之中。
2.2控制措施
2.2.1以民生的理念发展农村体育是参与社会管理的根本。在我国农村的温饱解决之后,越来越多的乡村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论是社会形态还是农民的需求,与传统的农村相比差别之大不言而喻。在这种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毫无疑问是通过民生建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上述乡村的体育建设表明了政府的社会建设行动,及对基层社会管理的积极探索。他们充分利用人的需求这一内驱力,发挥体育特有的振奋精神、凝聚人心等功能,促进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增进了社会的和谐。实践表明农村的体育是项很好的民生工程,它不仅改善了环境,还促进了人的健康,满足了人的精神需求,给了农民更大的生活空间,从而引导良性社会行为的形成,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如此,达到了农村基层社会的管理目标,显示了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所在。
2.2.2推进城镇化建设是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必然结果,“城镇化的时代洪流一改农村长期封闭、单调的生活状态,带来了新的生活方式。”而“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则是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以人为核心”就是要使农民在新的生活方式里生活环境能得到极大地改善,生活质量、水平比过去有较大地提高。反之,只是形式上的城镇化必然得不到农民的认同,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所以我国城镇化必须在人的发展上下功夫。农村基层通过体育文化的建设,如修建体育场馆及活动场地等,改善了环境,为百姓生活质量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物质基础;通过成立体育社团、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开展起丰富多彩的体育文化活动,逐步改造乡村的陋习,培育农村的社会组织及农民的公民意识。由此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其市民化发展。从社会角度看,民众通过参与乡镇组织的体育活动,可以感受社区的存在,凝聚社区意识,进而产生对新社区的归宿感,以此增加公民对社会的期待和责任感。由此不难看出,让体育进入基层社会管理,是农村城镇化内涵建设所需,必然是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向。
2.2.3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是体育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政府进行的社会管理创新主要表现为行政效率提高的技术改进或结构调整和增进公共利益的社会服务两个方面”,政府的管理不能提供有效的服务,农村社会的管理水平则不能提高。好在政府已“开始转变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工作重心,探索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和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的新模式,实现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从管控到服务的方式转变。”笔者的调研显示,乡镇一级的公共服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村与社区的公共服务体系与之配套发展。一旦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了,百姓就可以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的和谐自然产生。而体育是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自然在政府的公共服务体系中体育服务应占据重要位置,而且经济越发展其比例会越大。当前我国不少地方城乡一体化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构建以体育设施建设为基础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起了包括体育在内的农村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转型过来的村民就可享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其基本权益才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心情平和、社会矛盾减少,农民多了参与公共事务的途径。所以发挥好体育的社会功能,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必不可少。
3结束语
社情民意不明了、服务管理不到位、诉求渠道不畅通、矛盾化解不及时,这是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基层社会治理时常面临的问题与困惑。浙江松阳县从2009年开始,探索建立“民情地图”大数据库,为解决这些基层社会管理难题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地方范本。
“民情地图”
是一张什么图
松阳县地处浙江南部山区,境内多山,道路崎岖,自然灾害频繁,尤其是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生态风险严重;由于地处山区,交通闭塞,松阳县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经济相对落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户籍政策相对宽松,很多辖区居民外出打工,也有许多外来人员涌入,导致松阳县人口流动相对频繁,人们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时有发生。这些情况对松阳县基层社会管理提出了巨大挑战。如何做好基层社会管理成为当时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12月,松阳县开始探索一种新的社会管理方式――即在浙江省舟山市推行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基础上,结合松阳实际情况,绘制“民情地图”。
截至2011年,松阳县共手绘完成了401个行政村的2406张“民情地图”。“民情地图”由村情民情图、产业发展图、组织体系图、重点人员图、结对帮扶图、防灾避险图等6张“地图”组成。
其中,村情民情图主要是村庄地形地貌,包括山林、农田、河道、山塘水库、道路等,以及农房分布及房屋结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分布情况;产业发展图主要标注村庄产业分布、发展和农户从业情况,包括每个农户的农田、山林及从事种养业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外出务工创业等情况;组织体系图主要标注村级组织及村级基层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结对帮扶图主要标注需要结对帮扶的农户和优抚对象等情况;重点人员图主要标注需要重点联系、重点关注的人员情况;防灾避险图主要标注自然灾害隐患区域及避灾抢险线路等情况。每张地图各有侧重,组合起来是一个全面、直观、准确反映村情民情的综合体系。
此后,“民情地图”不断升级,开始从农村走向城市。松阳县将全县各种情况全盘摸清,并统一绘图标准,实行数字化管理,建成了一张网络版的“全情图”,建立了“民情地图”服务地理信息系统。该系统成为汇集该县20多万群众基础信息的民情大数据。
为了进一步巩固该项创新成果,确保系统的使用安全,2015年3月,松阳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授权。2015年10月,以松阳县民情地图为基础开发的“一种民情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引领社会管理创新
松阳县绘制“民情地图”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典型案例。这种管理方式的创新促进了干部作风的转变,增加了干部和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基层干部管理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民情地图”的绘制也使基层干部更加全面地掌握了各种源头信息、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等数据,在处置、安全问题和自然灾害时,反映更加迅速,处置更加及时,措施也更具针对性,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同时,“民情地图”大数据为地方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有效地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
松阳县为做好“民情地图”,发挥其最大效应,主要采取了三方面措施:
一是扎实做好民情调研工作。明确要求把全面深入掌握村情民情作为重要目标,把走访每一个农户作为基本任务,县领导带头蹲点调研、走访农户,乡镇干部深入农村开展村情调研,机关部门干部深入开展结对联系服务调研,网格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村情民情走访调研。通过挨家挨户走访每一个农户,开展民主恳谈、民情分析、民主听证等方式,全方位掌握农村基层情况,全面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所忧所困,广泛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绘制“民情地图”做好基础工作,收集好第一手素材。
二是构筑“民情地图”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专门的地理信息系统。松阳把每个村的“民情地图”统一录入平台,形成电子版“民情地图”。研发松阳县“民情地图”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增设“民情地图”社区、部门和企业三大板块,变静态的二维图为动态的三维图,使其具有修改功能、搜索功能、分类功能、保密功能、备用功能,进一步拓展了“民情地图”服务范围,实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同时,明确规定村情民情一旦发生变化,必须及时进行更新,促使广大干部第一时间掌握基层动态,保证“民情地图”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松阳县专门组织编印了培训教材,内容包括“民情地图”制作要求和使用常识、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农林水电以及民政、计生、社保、等方面的知识、案例等。而且要求每位干部每年必须参加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和学习。并且,建立起应知应会能力考查机制。依托“民情地图”计算机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民情地图”应知应会能力考试平台和题库,通过试题测试和“应知应会能力大比武”等形式,定期对乡镇和县级干部进行考查。
另一方面,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机制。通过集中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指导,把握工作进度,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同时,把“民情地图”工作纳入乡镇、机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乡镇、机关干部和网格服务团队成员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纳入村干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并与村干部工作报酬挂钩。另一方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如果出现对群众事务重视不够、处理不当、作风浮夸,造成群众不满的,对相关领导干部、责任单位及相关人员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依据党纪政纪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松阳经验
的普适意义
党的十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努力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也再次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管理精细化,并且提出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等各方面创新,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当前,积极探索并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已经成为做好社会管理工作的必然要求和趋势。松阳县绘制“民情地图”的做法,对推进基层社会管理有重要启示:
首先,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观念从“管理”向“服务”的转变,行政活动从“消极行政”、“干预行政”向“积极行政”、“福利行政”的转变。政府在不同时期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和职能,对此,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曾以政府任务的复杂性增长为主要线索,对不同时期政府的职能和任务作了如下概括:起初是传统的维持社会秩序,然后是对社会补偿的公正分配,最后是应付集体性的危险情况以及公民权益的保障。他还特别指出伴随着风险社会的出现,政府的行政活动,尤其是预防性活动,必须在其中展开的时间限度内日益扩展,政府的行政目标应逐渐转向以风险预防为主的积极行政、预防行政和福利行政。
其次,要深刻认识“大数据”的意义,科学使用大数据。松阳县建立“民情大数据”至少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方面,促使干部更深入群众,走村入户,掌握村情、社情、民情的一手资料,从而切实了解民生所需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另一方面,收集来的大数据,可以为领导干部作出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一手资料,从而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益。
大数据运用在社会管理中至少有三个作用:一是大数据技术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快速收集与挖掘、及时研判与共享,可以成为支持社会管理科学决策和准确预判的有力手段,促进政府从传统的依赖经验的粗放型决策向依赖大数据分析的科学决策转变。二是对大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加强社会风险控制,提高政府预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三是利用大数据可以实现社会管理从碎片化向网格化的转变。社会管理的碎片化是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政府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叠,协同性差,“信息孤岛”现象时有发生。这极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降低了社会管理的效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将扩大信息共享的范围,降低各部门在数据和信息收集、处理和应用等方面的成本,提升数据和信息的使用效能、效益,有助于推动政府部门的协同与合作,进而促进社会管理体制从碎片化向网格化转变。
再次,要将“互联网”运用到社会管理中去,形成“互联网+社会管理”的新型治理模式。互联网的发展对社会生活带来革命性的影响,它推动了社会经济转型和重组以及社会群体组织、人员互动模式的变革,对社会管理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阿基米德有句名言,“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撬动地球。”如果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等比作地球,社会管理比作杠杆,那么“互联网+”就是支点,可以“四两拨千斤”,“互联网+”在社会管理领域大有可为。
松阳“民情地图”的尝试并非停留在绘制阶段,后续维护、使用、监督等各种机制的建立使得“民情地图”在解决松阳社会管理问题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意识到,技术往往也是一把“双刃剑”,“民情地图”大数据库的建立也会存在风险。大数据的收集和使用可能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和公民隐私等,需要在立法层面明确大数据采集和使用的原则。
一、深化改革,加强服务,城乡统筹取得良好成绩
我局以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为统领,以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大力加强各项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基层司法所建设。我局于2013年底全部完成基层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司法所316个,其中新建52个、购置79个、政府划拨97个,改建20个,租用7个,灾后重建40个。316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立户列编,其中直属所208个占65.8%;挂牌所95个,占30.1%;另外,武侯区13个司法所与街道的综合治理、维稳、机构进行整合,实行大科室制,成立了促进和谐建设办公室。全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942人,其中专职司法助理员510人,兼职司法助理员432人;专职司法助理员中,司法行政专项编制318人、地方行政编制155人、事业编制37人。经过建设,全市基层司法所办公设施建设得到改善,现有轿车30辆、面包车21辆、摩托车91辆,共计142辆;计算机359台,少部分司法所配备了音响、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传真机、打印机。
二是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法制意识,依法办事,建设法制社会,我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3年以来,围绕“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中心工作,全市基层司法所共开展法制宣传13336场次,受教育人数为11157888人次。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三是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在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积极创新司法行政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2013年,我局撤销了老干处、法制教育处,增设法律援助处、人民调解处,2014年又增设警务督察处,整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处和基层处,在基层建立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并把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为人民群众直接提供法律服务。2008年,全市共招进司法助理员165名,有效改善司法队伍素质,增强司法队伍力量,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在这基础上,通过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使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是取得显著工作成效。自年来,我局司法行政系统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3733条,被基层政府采用3197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7789件,处理成功17012件;参与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调解11976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45次;防止群众上访1777次;防止群体性械斗754件;参与“严打”整治活动及专项治理活动20146人次。这些所取得的成绩获得了基层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在抗震救灾工作中,都江堰市司法局崇阳司法所所长张忠理被司法部授予二级英模,一个基层司法所和两名基层司法所所长受到司法部表彰。
二、司法行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深化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取得明显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视的问题,主要反映在基层司法所建设方面。
1、人员编制不足,空编严重,补员不及时
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九项职能,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全市316个司法所,仅有专项编制318人,与司法部的要求相距甚大。全市司法所共空编79人,不能满足司法行政一线工作需要。在缺编少员的情况下,司法助理员调离后长期得不到补员,严重影响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2、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
一是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目前,司法所存在由司法局直接管理的直属所,和由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司法局给予业务指导的挂牌所两种体制。我市316个司法所中,直属所208个,挂牌所95个。由于挂牌所的人财物全部由乡镇(街道)管理,导致挂牌所人员兼职多、任务杂、流动大,队伍不稳定,难以正常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司法行政专项编制违规下放到街道。市人事局、编办、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通知》第7条“凡统一招录的基层司法助理员,其编制、组织、人事关系必须统一由各区(市)县司法局管理,严禁下放到乡镇和街道。”五城区103名政法专项编制的司法助理员中,共有80名政法专项编制违反该文件规定下放到街道,这部分人员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大部分从事综合行政、招商引资、民政等非司法行政工作,五城区司法局对这部分人员事实上“管不住,用不到,调不动”。
三是政工机构负责人未进入党组班子,全市20个区(市)县司法局除青白江区司法局政工负责人进入党组班子外,其余均未进入,弱化了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管理。
3、司法工作保障条件不完善
一是司法经费缺乏刚性保障。目前,我市司法所没有基本经费保障,主要靠挤用司法行政机关经费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来获得,且数量有限,致使司法工作运转困难。
二是缺乏基本的装备保障。我市司法所车辆等装备保障建设长期落后,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随机性、急迫性等工作,影响司法所工作效能。
三是信息化建设落后。我市司法所尚无与上级司法局建立纵向的办公信息网络,也无任何业务专网和业务应用系统,对反馈工作信息与交流工作情况带来很大不便。
三、加强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要深化统筹城乡管理体制机制,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与能力,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这里面要着重加强和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使基层司法所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思,努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基层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1、落实和规范司法所人员配置及管理
一是要在司法所总的编制内,确保人员到位,每个司法所应当配备至少3名工作人员,其中设所长1人,司法助理员1名;一圈层区市县司法所至少配备三名辅助工作人员,二圈层司法所至少配备二名辅助人员,三圈层司法所至少配备一名辅助人员。二是要保证司法助理员专编专用,现有编制空编的应及时补充,如到期不补充的,由市里收回编制统一调配。三是由市政府协调省人事部门,将司法助理员空编职位纳入统一招考,解决空编问题。四是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各区(市)县司法局根据工作需求和工作人员空缺情况报区(市)县政府确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辅助人员充实司法行政一线。招聘人员的经费纳入财政综合预算。五是把全市316个司法所建成区(市)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现区(市)县司法局直管,对政法专编和地方编制人员推行实名制管理,形成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提高调入、调出审批权限,强化监督管理。六是制定计划,逐步将95个挂牌所改设为直属所,由区(市)县司法局直接管理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按规定设立办公场所、配置工作人员、任命司法所长。建议区(市)县党委将区(市)县司法局政工机构负责人按规定配备到党组。
2、纠正司法所不规范现象
建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事局与司法局共同成立专门督查组,督查五城区落实成机编办号等文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意见函,清理纠正不规范现象,将违规下放到街道的政法专项编制收回到司法局。司法助理员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专编专用。
3、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
要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好司法所办公用房,严禁挪用、拆迁、出租、出让和转借办公用房,凡挪用、挤占司法所的,必须交还司法所使用;新建和改扩建的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司发通〔2009〕124号)要求,统一规范使用司法行政徽,统一规范司法所办公场所标牌,保持所容所貌整洁,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
4、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工作
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
近期,全国54家网站把焦点对准了武侯区玉林街道黉门街社区的“吴大侠”。
“吴大侠”是社区一名普通的民情专递员吴尧齐。他带领着一群“爱管闲事”的大爷、大妈在华西医院大门口,把病人从倒号的“黄牛”、骗人的“医托”手里“抢”回来。
吴尧齐的“走红”是武侯区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推出网格化管理的一个生动切片。
过去,由于社区管理力量分散、条块管理网格划分不清,呈现职能交叉、效率不高等问题。为此,武侯区按照“集中管理,综合治理,延伸服务”的思路,充分发挥了社区熟悉社情、贴近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作用,大胆创新社区综治网格化管理新模式。
目前,武侯区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将社区原有的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工作站、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整合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同时,把社区原有的劳动保障专干、计划生育专干、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专兼职人员整合成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队伍,采取定人、定职、定岗包片负责的工作制度,实行统一称谓、职责、管理、考核及待遇等,规范管理,提升队伍的综合工作能力。同时,对收集的舆情信息,创新“上下联动”和“分流化解”调解机制进行协调解决。
通过整合工作网络、整合协管力量、整合管理职能、整合信息平台,切实做到了人员力量、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三落实”,形成了“网中有格,按格定岗,人在格上,事在网中”的运行模式,构建起“工作站人员―网格协管员―院落群众”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群防、群治、群管格局,从而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区和谐稳定。
在黉门街社区,区域内4000余套房子和街面被划分成8个网格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下沉”到各自管辖的网格中,把综合服务扎扎实实推行下去,并取得良好成效。华西医院门口的“医托”、“黄牛”因此大幅度减少。
率先成立三级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站、片、院”三级联动网络全覆盖
如今,走进武侯区每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都有一间“调解室”。这间调解室已成为武侯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共同“办公”,构建“大调解”体系的载体之一。
把三级调解机制下沉到社区,这是武侯区构建大调解体系的创新举措。
在黉门街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一并纳入了人民调解员行列,社区内成立了司法调解指导站和行政调解指导联络点,并在专门的调解室“联合办公”,让三级调解机制能在社区发挥作用。
日前,九茹村社区内小天梦苑因开发商未能按规划提供社区用房,引起住户拒交水电费,导致全园共200户居民面临自来水公司停水停电,形成不稳定因素。九茹村社区人民调委会积极介入该项矛盾纠纷,采取访、陪同访、多次调解等方式,最终使该园住户的水电费收齐,居民相当满意。
通过建立一支沉入基层的调解员队伍,社区将综合服务管理站、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院落自治小组上下联动,形成了“站、片、院”三级联动网络全覆盖,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在调解的程序上,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采取“过滤式”的排查方法,紧紧依靠院落自治小组,第一时间掌握片区内发生在居民与居民之间、居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矛盾纠纷,并进行现场调解,把矛盾解决在院落,化解在萌芽状态。
某单位30余名职工因认为原企业改制前领导有侵吞集体资产嫌疑,将改制企业的房产强制占有作为它用,并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讨说法。2009年8月,由武侯区街道“大调解”协调中心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组织协调,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法规解释、政策宣传工作,最终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退出了强占的房屋,平息了这一。
创新“大科制”建立服务保障队伍,行政审批下沉基层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2008年以来,武侯区全面启动并完成了以推行“大科制”为核心的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原街道、矛盾纠纷联动调处中心、综治、司法、力量,成立了街道促进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办公室,解决了过去条块分割、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去年,全区在十三个街道各增设一名党工委副书记,专门负责综治、维稳、等工作。目前,全区共有综治专干58名,确保了各项综治、维稳工作在基层真正“落地”。
在黉门街社区,社区综合服务管理站以“黉门问需日”为载体,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生活难题。通过开展就业服务活动,社区“两委”为下岗职工、“4050”人员及流动人口提供了就业平台。 “爱心超市”“黉门艺术团”“中外友谊之家”“才艺创作室”“市民学校”等都是在居民建议下先后设立的,网格中的社区综合服务协管员在延伸服务中成为社区与群众、邻里亲情的纽带,成为了社情民意的情报员。
2009年,率先在全国成立行政审批局后,武侯区投入3500万元,对各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56个社区工作站进行了标准化建设。按照“应沉尽沉”的原则,将社保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生育证办理等89项涉及民生的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到街道和社区办理,率先构建起以三级平台(区、街道、社区)为支撑、以方便群众为根本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近年来,武侯区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不断完善城乡群众共创共享机制,使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广大城乡群众。一方面,加快农民集中居住步伐,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全面启动198区域建设,推动城乡同发展共繁荣。另一方面,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入推进全民社保工程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民生工作特色鲜明,亮点凸显,成效显著。
――实施城乡教育捆绑发展,“平民教育”的探索受到了社会各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