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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1认知城市社区
1.1社区与城市社区
社区原本是社会学中的概念,源于德文gemeinschaft,由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1887)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Gemeinshaft ungese Uschaft)-书中提出,英文译作Communityand Society。1930年代社会学家吴文藻先生提出“社区”的概念,后由众多学者在共同讨论中达成共识,将community译成“社区”。
从社区的基本内涵来看,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一定数量的居民的居住生活为中心,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而城市社区则是由城市基本建筑物、人等要素所限定下的空间关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与乡村社区相比,城市社区有较大的开放性,它的内涵也会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变迁和城市科技进步等进一步发展变化。在我国,“城市社区”的概念从上个世纪90年代才兴起,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目前,城市社区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2城市社区的构成要素
城市社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一般具有5种要素:
①人口:按照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人口;
②地域:按照一定地域界线确定的相对稳定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居住区域;
③组织:有一套适应社区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自发、互助的社会团体;
④心理:具有本地文化特质、情感上可以相互沟通、有认同和归宿感的社会心理;
⑤设施:能维持社区人们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社会设施。
1.3城市社区的基本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功能,剥离了它们承担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也从政府中分化出来。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些被剥离或分化出来的社会职能必须落实到社会最基本的载体。因此,城市社区作为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必须承担多重社会职能,主要包括8个方面功能:①管理服务功能;②经济综合功能;③社会交流功能;④社会服务功能;⑤教育培训功能;⑥文化娱乐功能;⑦医疗保健功能;⑧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功能。
1.4城市社区与住宅区、居住区
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住宅区、居住区的概念使用频率较高,在概念表述上有一种包涵关系,但并无本质的不同,可以通称为“住区”。对比住区与社区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以居住为主的地域空间,但是还是有些不同点:
①从地域概念上来讲,社区一般有明确的行政或管理界线,而住区则只有地块界线或物业管理范围线;
②从功能上来讲,住区的功能比较单一,是城市功能区划之一,而社区则比较综合、复杂,强调功能混合;
③从规划上讲,住区更多关注是物质环境,而社区则不但考虑物质环境,还要考虑更多社会、经济、文化等非物质因素。
2国内外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2.1美国――基于社区中心的社区自治管理模式
在美国,社区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共同体,它的划分没有具体规定,可大可小。每个社区有个社区中心,通常社区把学校、公园和娱乐场所共同体或者YMCA(Young Men Christian Association)作为社区中心,供社区开展活动、居民交往等。社区中心必须满足一定标准:有足够地方开展活动,布局要合理,足够设施满足不同需要,为不同年龄层次居民提供服务,每1000人社区中心用地10亩,公共娱乐和开放用地不能少于用地的10%,设施必须在小区和社区范围内提供。所以,学校的政府公益性特点和良好的设施并且位于社区中,成为社区中心的最佳选择,一般公立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时间作为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学习、健康、娱乐等场所而对外开放。每个社区中心有一个管理机构。
2.2新加坡――以选区为单位的政府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新加坡是一个比较小的岛国,国土面积只有682平方公里,但是其民族、宗教、语言和文化呈现多元化特征,这决定了它社区管理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多元社会。新加坡的社区治理是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对社区进行直接管理,并在社区设有许多派出机构。这种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了许多多民族国家学习的成功典范。
新加坡根据地域范围划分社区管理层次,在全国层次,人民协会(People’s Association)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社区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划分为中区、北区、西北、南区、西南区。每个区域建立社区发展理事会负责本社区工作,社区发展理事会管理范围基本是80万户居民。在社区发展理事会下面,以选区为单位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管理范围大约是1.5-2.5万户居民。选区内还有最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和邻里委员会,管理范围是1500-2500户居民。在新加坡社区中,还有一个特殊组织: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它是与选区对应的社区服务设施,经费90%来源于政府。基本上,每个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服务1.5万户居民,并由一个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其具体职能是组织文化、教育、娱乐、体育以及其它大型民众参与的社会活动来促进民族的和谐,提高社会凝聚力,沟通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同时还管理财务。
2.3日本――基于地域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日本社区管理是地域中心的管理模式,日本的地域类似我国街道的行政区域,而地域中心则类似我国街道办事处。这种地域中心体制是为了更好满足大城市对居民管理的新需要。地区中心是区政府根据人口密度和管理半径划分的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隶属于区政府地域中心部。除了地域中心外,还有一个与之平行的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群众自治组织,即住区协议会,它由居民自愿参加,建立在原来町片基础上。住区协议会主要任务是对区政府的中长期计划进行讨论,把居民意见反馈给区政府,对区域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提供对策,它是居民参与地域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一个非政府自治组织。由此可见,日本大城市是基于地区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2.4上海、杭州、天津――基于社区居委会的党政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时间还比较短,社区管理模式还处在不断深入探索中,上海、天津、杭州等不同城市结合自身特点设计社区管理体系。
上海市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上海实施新世纪宏伟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区建设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结合,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明确提出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构建四大系统,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
杭州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先进城市,分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四级,市和区设有社区建设委员会,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并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街道办事处设有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区建设的督促和落实工作,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它以原有居民区和居委会为基础,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基本要求,全市五个中心城区划分272个社区,每个社区一般规模1500-2000户,平均1760户。
天津市实行“分类式”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城市社区分为完全物业管理型社区、部分物业管理型社区、非物业管理型社区三类,确定管理主体,明确社区职责,实施分类管理。
总结这几个城市管理模式和实践经验发现,尽管不同城市把社区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上海是落实到街道一级,杭州是落实到居委会一级,但是由于制度背景的影响,它们都在社区管理体系中强调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都把城市社区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紧密融合在一起,并且随着政府职能转型,又都在从政府主导模式向共同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中。
2.5小结
综合比较国内外不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行政等特点采用社区自治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混合模式等不同社区管理模式,同时形成了不同城市社区管理空间体系,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美国是落实到社区中心,新加坡是落实到选区,日本是落实到地域中心,而我国则落实到街道或居委会。
3中心城区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3.1现状及问题
某市从1988开始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到200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它标志该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文件精神,居委会改称为社区居委会,并开始大力开展“村改居”和“镇改街”工作。截至2006年底,该市中心城区共有街道35个,社区居委会272个。
通过现状调查与分析,这种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空间管理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①在规划建设中,规划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也没有完全对接,在管理层级、配套标准等也没有完全统一,因此也就带来了社区建设和居住区规划“两张皮”现象。
②对“村改居”和一些原来单位管理的集中居住区,在社区管理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
③建设与管理方式还是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社区活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等依赖政府的管理和干预,社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④由于住宅零星开发带来社区空间布局不均衡,社区服务设施零散,社区配套设施共享困难。
3.2新型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为了适应该市现行行政体系,满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管理有序”的要求,确定市中心城“两级政府,两级社区”的“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层级体系。
“两级政府”即市、区两级政府,以行政管辖区为界限,相应成立城市社区管理机构,负责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两级社区”即街道社区和基层社区。以一定地域范围和人口规模,对每个区辖范围划分若干个街道社区,对每个街道社区划分若干基层社区。
“网格化”管理缘自计算机网格技术思想,后被国外城市管理者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引入到城市街区管理中。在这里,“网格化”的含义就是把城市社区空间作为网格对象,以基层社区为基本网格单元,以街道社区为次级管理单元,进行层级化、全覆盖式管理,如下图所示。
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体系构建图
4不同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4.1与城市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该市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中,政府分市、区两级,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虽然法律上是居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机构处理行政管理事务,办公经费也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拨款,所以,它也是城市行政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而理论上,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目标是实现民主自治,所以,从城市管理角度看,两者应该是同一个管理对象的不同管理主体。因此,两者的契合点就是基本单元的地域空间一致性,即每个基层社区就是一个城市行政管理基本单元,每个街道社区就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是城市次级行政管理单元。每个基层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每个街道社区设置相应的准政府性质的社区建设管理机构,协助两级政府来开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4.2与居住区规划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居住区规划层级体系划分着眼点是人口规模、城市各级道路以及配套设施,这些要素也是社区的基本要素,但落脚点是配套设施。因此,两个体系之间的契合点是各级配套设施完备性。
三个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个体系契合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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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居民自治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应然”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社区有地域性,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2、社区是一定范围内居民社会生活的共同体;3、社区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辖区内居民因居住于此而产生社会交往;4、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的公共服务具有同质性。在社会管理领域,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在是地域性社会实体一定地域范围内地方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在危机管理的意义上,社区是指同一范围内居住和生活,具有共同的危机风险和减灾目标,由一定人口和家庭组成的区域,与此社区对应的是社区治理指的是危机应对。综上,城市社区的“应然”定位应该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协商化,且社区满足各参与行为主体的公共利益的公共利益,最终获得社区发展。这里的“多元”不仅指参与多元,还是指可以在多种解决冲突、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选择。
(二)城市社区的“实然”作用
在我国,城市发育状况不同,治理理念发展路径不同,实际制度环境不同,所面对的实际情形不同,导致城市社区治理程度不同,但又体现出共同的问题,举例说明:
西安市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为例,高新区逐步向“城”的概念发展,所以社区的概念刚刚兴起。社区内同时有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方面,高新区已初步建立其辖区内社区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体系,并逐步开展各项职能活动,初步形成了社区的雏形,开始履行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为居民的生活、工作提供了便捷。但简单来说,即居民认为社区的基本职能就只是盖章审批,即承担了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并不能承担其他职责。社区内的物业公司负责社区内部水电气等硬件设施维护及维持治安。业主委员会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以上两个实例都说明一个问题,社区是一个基层性组织,它的职能发展有赖于政府职能的建设和发展,即政府主导的特性。社区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在不同的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它服务大众,支撑着政府。但是,基层社区挂牌多,承接大小行政事务多,经受考核多,证明盖章多已是众多社区的形象缩影,本该是“对下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却成为“对上负责”的行政机关的延伸。
二、社区居民组织自主治理社区
现有的困境和解决路径不免显得悲剧色彩十足,一个良好的治理体系包含了很多方面,可是细数我们自己的却都还没有发展起来。如果接着从政府主导的角色出发,提出来的建议就是:培育自治组织,形成政府、市场、自治组织多元治理体系。但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研究打破了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唯一途径是实行完全的私人财产权或集权式的政府规制,这让人们意识到“非政府”“非市场”的巨大魅力。这种思想放到社区治理中来说,就是享受同质公共服务的社区居民,他们是有着地缘并且相互联系的共同体,由社区内部是有可能内生出一种有别于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第三种选择。首先,政府在社会治理的角色弱化,而作为一种社区治理的外部政治制度环境存在,而社区所有事物的责任承担者。其次,社区居民同时实现私人理性和公共精神相平衡的心理和行为才能实现现代社区治理的目标。换句话来说,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即没有由政府主动提供、完全提供公共服务,还充当居民冲突的协调者等一系列假设前提下),社区居民可以找到一条路实现社区治理发展的目标。
实践表明,在社区服务中,单纯的政府供给模式或是市场供给模式都无法为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这是因为,如果一个社会一端是单一的个人和家庭,另一端就是正式的政府机构,由于政府对居民分散而琐碎的需求信号反应很弱,政府面临公共服务持续供给的巨大压力,而且政府自上而下、整齐划一的行政供给模式也无法触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显然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很多问题也无法得到迅速化解。市场供给模式由于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因此在抵偿或者无偿供给方面就显得有些林捉襟见肘,如有学者指出,坚持福利宗旨对于密切社区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的归属,也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①。只是,如何激发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如何在每个人都有搭便车享受良好的公共服务而不愿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解决社区治理中这些问题,主要需要分析的是作为特定社区环境特征的变量。
有研究指出,随着民主参与和社区服务的扩大,人们发现社区中的弱势群体中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站的参与认同,包括志愿服务队参与认同,却高于在职职工等社会主流群体②。我认为奥斯特罗姆的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即人们对避免损失的重视程度要高于潜在收益的重视程度,相对应的,人们对避免未来损害的预期收益大大胜过对生产未来产品的收益的重视③。社区居民虽然是生活在一个有边界的范围之内,但是有着不同的经济实力和社会生活背景。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站可以使自己避免一些生活困境时参与的积极性就较高。而之所以在职职工等社会主流群体则没有意识到自己某个时刻生活质量变差等类似这种威胁的存在,他们认为参与到社区治理过程中需花费大量的时间然而这个过程带来的显性收益微乎其微,所以这类群体的参与认同感将大大降低。假设政府职能转变,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也就是说,社区自治得到政府鼓励而不受外部政治制度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作为一种将部分社会服务职能转交由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承接,从而使其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制度法律制定和政策法规建设中。那么,在这种假设下,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如何来承接这样的职能,提升自治能力?
本文认为,原有的制度惯性会使得社区治理演变的过程较为漫长,假定以治理能力较弱的社区为基础,首先:应该从较容易引发居民共鸣、缩小居民潜在危机的角度培育社会组织,激发出社区的自我调节和解决冲突的能力。例如,提升社区应急能力的社团组织构架,社区调解组织。由社区自生出的社团组织,虽然培育速度较慢,但是也有生命力强,根基稳的特点。倘若,社区居民能在某一方面的事务进行良好的组织,则可以实现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自治范围。其次,实行“居站分设”制度,即分别设立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在短时间内,社区处于政府的行政末梢端的地位不能改变,则应该将行政事务严格划分出来,一部分政府行政事务的执行者即社区工作站,方便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担行政职能和责任以及自身工作的展开,增强了社区行政事务管理的执行力,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化。除去社区行政事务外,均作为居民委员会自治部分,有一定的自治空间和需要将是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提升的必要条件。(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释:
① 李迎生.对城市社区服务发展方向的思考[J].河北学刊,2009.1.136~137.
关键词:失管精神病患者;社区治理; 多方缺位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49X(2008)-08-0041-02
精神病患者失管现象是中国城乡社区管理中较为受到忽视的部分。中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国内改革开放与国际全球化的双重时代背景下出现的潮流,不少城市,例如上海、北京、深圳都在实践中发展出一定的社区发展模式。同时,学者们又进一步在理论层面上进行学理性探索,在对城市社区建设进行全面理论分析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政府、社区组织、社区成员三方合作的理论架构。然而,在对于失管的这一部分精神病患者来说,他们恰恰同时被这三方所“遗弃”,处于这一时期被社会结构性整体排斥的状态,在人们日益重视对弱势群体关注的今天,这一群体却处于无政府部门、无社会团体或组织或社会成员自发参与进行干涉和管理的状态。
一、政府能力的有限性及管理机制的滞后性
由于历史文化因素,中国在经历了几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后,深切感受了政府高度集权、政府职能无限扩张所带来的弊端。在各类有关现代社区的研究指出,现代社区发展的方向是“非国家化”,即不再是国家行政层次,而成为同国家行政相分离的市民社会的一部分。因此,社区自理和自治成为当下理论及实践中为各界所关注的趋势,在这其中,有必要认识到政府职能所具有的有限性。
首先,政府能力赖以建立的物质基础是有限的。目前,捉襟见肘的财政正是我国公共事业严重落后的重要原因。政府筹集资金的途径在正常的情况应该主要依靠税收。但税收的数量是有限的,过高的税率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政府的物质基础是有限的,有限的物质基础所能支撑的政府能力必然也是有限的。就针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方面看,据了解,目前上海市共有42所精神卫生机构,有11000多张病床,也就是说,只有十五分之一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能够长期入院治疗。因此,不难看出,物质方面现在城市政府对这一群体所拥有的物质资源十分有限。
其次,政府能力赖以建立的信息资源是有限的。由于政府管理的权威性、集中性、综合性和全面性,政府管理对信息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但在社会的流变性愈来愈大的当今社会,准确、全面和迅捷地收集信息是一项极为困难的工作,信息的局限性必然严重制约政府能力的形成和发挥。同时,由于精神病患者社会资本往往急剧缺乏,又无向他人求助的行为能力,加之亲属往往愿意将其病情进行隐瞒,他们的实际状况难以得到有效的表达,目前政府对其信息获得及管理处于近“真空”状态。
由于以上各种原因,当前政府部门,例如街道、派出所对于精神病患者难以采取有效的监管,这实质上是其“失管”的直接原因。不可否认,未来社区发展的总体趋势是“自治”的模式,然而仅仅就目前中国城市社区发展现状而言,主要的权力运作仍然是由政府带头引导的阶段;和其他弱势群体类似,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并不能完全依赖于所谓的市场化模式,这其中,政府具有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二、专业化社区组织缺乏
近20多年来,我国社会经历急剧变迁,社会对心理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加,精神卫生事业有了较大进步。然而,从学科及专业发展来看,虽然近年来,精神卫生问题开始受到我国社会的空前关注,但是由于既往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和支持,心理-行为科学长期缺位,由于受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作为医学分支的精神病学发展相对缓慢,水平较低;心理学作为一级学科曾经在很长时间里被取消,其社会作用相对于国外而言,在我国仍然受到一定的限制。
除了在学科专业性方面的不足之外,诸如社会工作者协会等专业化参与社区治理的社会组织,需要在拥有一定的专业从业人员和组织架构的基础上才得以建立。而这两方面正是当前心理精神专业化组织难以形成的关键。第一,从业人员少,而且缺乏规范、系统、扎实的教育培训。心理咨询治疗需要长期、正规的院校教育、继续教育及持续不断的临床督导。目前,大多数医学和心理学毕业生都不愿去心理卫生机构工作,因为除了若干个学术中心外,一般精神病院的工作学习条件、薪酬远远不如综合医院和其他专科,而除了一些发达城市以外,多数地区的综合医院也较少设有精神科或临床心理学专业科室。第二,从国家制度层面看,国家没有统一的专门管理机构和制度,专业人员无明确定位。心理学界为此进行多年努力,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系统内争取到开设“心理咨询员”和“心理咨询师”考试的制度。但此项制度面临诸如对医疗服务部门无约束力,不能与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接轨,从业人员不能在医疗机构工作,不能合理收费等诸多问题。这些在客观上造成了精神病患者难以得到有效的重视。
三、社会资本降低导致社会成员参与度降低
失管精神病患者问题如能得到解决,虽然应当主要依靠政府和社会组织来完成。但实际上社会成员的个体因素与现代城市社区组织团体的培养与建立,以及如何形成这类团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模式,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社会成员的社会资本的下降导致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结构性变化,可以说是造成目前社区发展中各类问题中的关键因素,失管精神病患者也在其列。
1980年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社会资本”概念后,众多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和经济学家,如科尔曼、罗伯特・普特南等分别对社会资本下定义。综合来看,城市社区社会资本是城市社区内部的个人和组织在长期的内外互动中形成的,在互惠和特点规则规范下的互利关系。全球及中国范围内来看,社会成员的社会资本下降已被不少研究者所关注。罗伯特・D・普特南曾向美国社会提出了警告: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的人有可能越来越孤立无援。其研究的真正意义是让人们反思当代城市社会生活会出现的问题。如果我们假定“城市社会”具有普遍的共性,那么90年代的美国城市社会生活的问题同样有可能在中国城市出现。
事实上中国城市居民的社会资本已经在破坏和丧失之中。在剧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无论是信任、规范还是网络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信任破坏了,新的信任尚未建立、原有的规范已经失去效力了,而新的共识性规范未能确立,原有的社会网络被打破或不再有效了,新的社会网络不能发挥效用或尚未形成。总之,社会生活中物质财富的积累在增长,但城市居民彼此愈来愈冷漠,愈来愈孤立。改革发展在城市中带来的重大变化之一,是总体性单位体制被打破。“单位”和“关系”是改革前城市居民社会资本的主要提供者,改革后,一方面不少城市居民逐渐失去了“单位”的社会资本资源。另一方面,“关系”从改革前的情感交换倾向转变为非情感交易倾向,使得城市居民对“关系”对象的信任被金钱交换所取代。由此带来的根本性问题是新的社会资本依托方式或源头又没有建立起来。居民的社会资本不可避免的丧失而又得不到补偿,社会生活的活力和城市社会的社会效率因此而受损。
伴随这一趋势,社区参与程度也随之减弱。社区发展的内源性也决定了其最终动力来自于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要在人口众多且高异质性和高流动性的现代城市中促进市民之间的交往并进而建立起平等交换的规范和互信,推动公共物品缔造的机会,就需要建立市民参与的网络如社会团体和社区组织等,以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合作。而在目前这样一种状况中,失管的精神病患者较之老年人、社区青少年而言,更难引起周围社区居民的主意,绝大多数人采取同情或躲闪的态度和行为,更难谈起社区自发建立市民组织针对这类群体,在政府及社会其他组织均无力的状态下,失管精神病患者同样遭遇到社会成员个体及自治组织团体的忽略,几乎完全处于被整个社会所排斥的群体。
四、结语
面临城市社区内对失管精神病患者的治理缺失,尽管部分地区,如汕头、海口等地区的政协会议已经有代表提出了有关精神病患者救助体系的议案,然而在大部分地区,政府的实际行动十分有限,相关的社会团体几乎难以形成。当前,一些城市基本上具备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能力。许多国家正视社会对精神卫生服务的巨大需求,已经形成比较完备的服务体系。例如在费用支付问题上,通过提供服务可以从医疗保险、政府资助、自付费用等多渠道进行。西方国家及一些重视精神卫生的发展中国家,在其公共卫生、教育和社会事务管理体制中对精神卫生均有具体、细致的规定,有相应管理部门,有接受国家管理且自律功能强大的行业组织,使该领域有法可依,有服务社会的机会与责任,有自我发展的空间。在中国城市社区内,失管精神病患者问题迟迟难以得到解决的现象,也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社区发展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之间难以平衡及有效协调的现状,值得进一步思考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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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必要性途径
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是指把青少年教育放到社会发展与社会教育大背景中去进行,并研究青少年社会发展、社会志趣、社会价值、社会规范以及社会倾向等问题。它注重各种社团组织与青少年接触,让青少年理解社区的经济、文化、民俗、乡情、历史、地理、人物、法制等,造就“乡土建设者”,“社区建设者”,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使青少年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环境,使青少年文明社区教育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试就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必要性和基本途径作一初步的思考和探讨。
一、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必要性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为适应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创建,民政部于1986年开始引进“社区”概念,在各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基础上,开始营造社区,并在区、街道和居委会等不同层次建立起社区服务中心。经过近二十年的建设与发展,社区已成为中国基层民主的三大支柱。广大城市居民(当然也包括大量青少年)在参与社区建设过程中,了解了社区,逐步接受了社区。
社区已经来到中国,人们生活在社区中,正在逐步熟悉社区。社区是社会生活的最基层组织。面对现实,面对生活,是青少年最好的教育方式。因此,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已成为一种必然。
具体说来,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具有以下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是服务都市青少年,实现青少年自我教育的迫切需要。
社会转型的标志之一是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由“单位人”、“新单位人”转变为“社区人”。在这种转变过程中,不同状况,不同领域的青少年的多元化需求在社区汇集,社区成为青少年学习、生活、工作和娱乐的主要场所,他们希望在“单位体制”之外通过社区获得更多的生活、学习、工作、就业、娱乐以及交友等机会。与此同时,青少年有着强烈的成长和成才的愿望,希望自己能尽早成为一个品德优良,对社会有贡献也能获得相应的社会回报的“社会人”,即将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有机地统一起来。人们常说:从娃娃抓起。从娃娃抓起,就是从家庭抓起,从社区抓起。社区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这所学校学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品质、是修养。如江西省南昌市1997年曾提出过市民“十不”规范,广大市民的修养是否就因此提高了呢?没有良好的养成,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如果“十不”规范首先在各社区中起步、普及了,出了社区,守“十不”的自觉性也就有了保证。社区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第一着防线”。如果绝大多数青少年能够对良好的社区环境接受了,适应了,第一道防线就抵建立起来了,各类社会病就难传染给青少年。所以,一定要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教育,为他们提供一个坚强的阵地。通过加强社区青少年教育,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社区创建,既能满足他们的多样化需要,在创造社区财富,树立社区形象,传播社区文化,弘扬社区精神等活动中,逐步提高自身能力与素质,实现自我教育。
(二)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是两个文明,特别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社区在广大群众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现。一方面,社区既是人们完成日常工作与生活的基本活动空间;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与社会发展及变迁过程相伴而生的各类社会矛盾和问题大都以社区为日常的滋生与聚集地。社区是政府的助手、桥梁和缓冲地带。领导与被领导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十分突出的方面。社区应该成为领导与被领导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社区带头执行政府的政策,政府的政策就会在社区转化成物质力量。没有了社区,如果在政府与人民之间有了矛盾,政府就会处于第一的位置,有了社区,社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化解矛盾,变大矛盾为小矛盾,变对抗性矛盾为非对抗性矛盾,变矛盾为和谐。因此,不断加强社区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各级党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社区青少年工作既是开展内容广泛的群众性文明活动,创建文明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广大青少年参与党和政府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空间。加强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目标,就在于既能够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又能够提升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促进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风尚。此外,青少年作为社区成员中最具活力及变革精神的组成部分,其参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作用不容忽视。在“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较早的一些大城市,如广州、天津、上海、深圳等地,广大青年在中国共青团组织的号召下,从自发到自觉,成为参与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以培养和教育青少年为己任的团组织,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纳入社区文明建设的理念之中,就是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党的工作大局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是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会治安好转的重要环节。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窗口,是“第一道防线”。社会治安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区的治安情况。社区聚集了各类青少年,由于成员构成复杂,青少年社会问题在社区日益增多,如青少年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受社会转型的负效应影响,社区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虚无主义的侵袭,部分青少年也难免受其祸害,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成为影响社区稳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因此,加强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人们迫切希望加强青少年的教育,用法律手段、道德手段来规范青少年的行为,同时也希望广大青少年通过学法用法来保护自已的正当合法权益,有效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研究表明,在违法犯罪问题上,青少年与成人之间的一大差别,就是团伙性。他们一般都活跃于有一定“人气”,有潜在作案机会,交通较为便利,尤其是外来经商和打工人员的聚居区及城郊结合地带,因为这些地区的社会控制力往往相对薄弱。如果能将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早期发现和整治工作,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前沿”,就有可能最大限度堵绝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空间。
二、加强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基本途径
(一)逐步建立多样化的社区活动阵地。
这是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的依托。大致可以包括三种主要形式:一是大力加强共青团组织独立创办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力度。此项活动经费由共青团组织自筹,场地自选、设备自置、管理自主、责权自负,如“手拉手辅导中心”、“青少年法律援助处”、“青少年维权岗”等。二是共青团组织与其他部门联合创办青少年活动阵地,有钱出钱,有场地出场地,有设备出设备,由共青团组织出面进行管理,联办单位共同组织人员开展功能活动,实现“大家建、团管理、共同利用、共同受益”。近年建设的区、街、居委会青少年社区服务中心(站)已在这方面做出了一些初步尝试。三是充分利用驻区、驻街所在的大企业、大集团在场地、设备、资金方面的优势,把原来企业的活动中心、职工之家等建成青少年活动的阵地,打破企业集团对外封闭现状,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挖掘和利用。
(二)逐步建立地域化的组织网络。
这是开展城市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前提。从理论上说,成熟的社区中应该建有比较完善的社区工作整体领导机构,青年组织可成为其中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但当前大多数城市街区还不具备这一条件。因此,地域化的组织网络,大体包含三个层次的管理体系:一是创建社区青少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可以由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的领导成员组成,以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完善街道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包括街道团组织、驻街单位团组织,以整合社区工作资源;三是加强居民区团支部建设,把闲散的青年团员组成起来,从而加强社区的组织力量。
(三)逐步建立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项目。
这是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根本所在。因为谁赢得青年,谁就能赢得未来。同样,谁服务青年,青年就会服务谁。按照青少年所思所想所需的原则和思路,突出青少年特点,开展符合青少年思想要求的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可以帮助青少年在社区这一环境完成成长成才的过程。比如,社区维权、社区帮教、帮困助学、社区咨询辅导等方面的服务就能够非常好地体现广大青少年的需求。
(四)逐步建立社会化的经费筹集渠道。
这是开展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保障。社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经费来源主要有四个渠道:一是积极争取将共青团社区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专项拨款;二是积极争取社会资助;三是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如民政部、公安部等;四是利用青少年社区服务阵地,开展有偿服务。
(五)逐步建立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青少年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