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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从封闭式创新到开放式创新转变的背景下,提出技术资源的交换是开放式创新的核心思想,并分析了开放式创新模式下技术资源的获取路径以及该模式下技术资源需具备的特性;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各种技术资源交换的组织形式以及每种形式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并从对企业的约束义务、获取技术资源的速度以及获取技术资源的具体内容这三个维度对各种组织形式进行了对比分析;最后,依据企业类型、技术类型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构建了技术资源交换的组织形式选择矩阵,以供企业参考。
关键词 开放式创新 技术资源 技术合作 技术联盟 技术并购
一、从封闭式创新到开放式创新的转变
在20世纪创新盛行的时代,企业纷纷运用创新的理念和方法来寻求和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他们认为企业必须自己发明技术、开发、销售,将其市场化,一切依靠自己的力量。这种模型称之为封闭式创新模式,这种模式过分强化和控制自我研究功能,结果意味着一方面那些无力承担大的研究投入的企业因新技术来源障碍而濒于竞争劣势;而另一方面大量的技术因其过度开发或者与市场需求相脱离而被束之高阁,导致最终的创新成果少之又少。
Henry Chesbrough在《开放式创新:从技术中获利的新策略》一书中首次提出了“开放式创新”的概念,认为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应该改变原有的机械的思维方式,将外部的和内部的技术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系统。企业的边界被打破了,在许可的前提下,内部的技术扩散到其它企业发挥作用,外部的技术同样被企业接收、采用。
二、开放方式创新模式下技术资源的获取路径及特性
从对开放式创新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技术资源的交换是开放式创新模式的核心。无论企业的技术力量如何雄厚,其内部都不可能拥有创新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源,即使启发创新的设想都不可能完全来源于企业内部。
本文从企业边界的角度将技术资源分为内部资源和外部资源。内部资源是指来自企业内部的资源,如最高管理决策层、企业内部研发部门、生产部门、营销部门、特殊技能人员等方面;外部资源是指来自企业外部的资源,即企业外部的用户、供应商、竞争对手等可以提供的资源,包括技术、信息、知识、资金等等有形或无形的资源。因此,技术资源的获取路径可以同时来自于企业的内外部。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的技术资源是一种跨越企业边界而进行交换的资源,它需要具备以下几点特性,如表1所示:
三、开放式创新模式下技术资源交换的组织形式
无论技术资源来自于何处,有效的吸收和转化技术资源的前提是必须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来承载,因此本文将研究重点集中在组织形式。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交换技术资源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是指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共享资源,共同承担研究开发项目以获取特定技术,是开放式创新模式下共享技术资源的重要方式,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①与领先用户、供应商合作:对于有创意的领先用户和供应商,邀请其参与企业内部研发活动,进行合作创新;
②产学研合作:它主要是指在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过程中,企业与大学及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利、互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合作。
(二)技术协议
是指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进行技术资源的交换、授权使用或转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①技术交换协议,包括技术共享协议和交叉许可协议;
②许可证协议:拥有特定技术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通过向其它企业发放专利和许可证,实现技术合作与转让;
(三)技术联盟
技术联盟,就是为技术创新而建立的一种松散的、复合型的技术创新组织,至少包含两个以上的企业,并存在多种互动关系。技术联盟是一个动态的、开放的体系,一种松散的公司间一体化组织形式。从实行的情况来看,技术联盟可以概括为四种形式:
①股权参与:该模式能够保证企业在技术创新上进行长期稳定的合作,并且可以兼顾到其他方面的合作,对参与联盟的企业既有动力也有约束力;
②共同出资组建子公司:这是一种操作程序比较简单又能够实现比较紧密合作的方式;
③项目联合开发:该模式就某一具体项目进行联合攻关,具有程序简单容易操作的优点;
④互相提供技术咨询:这是最松散的一种合作模式,只在必要时互相为对方提供技术支持。
(四)技术投资
①合资:是指几个企业联合资源、专家和技能,建立一个新的研究开发企业,并依据各自的股权投资额分享利润和投资成本,这种模式多出现在高新技术领域或科技密集型产业领域。
②少数股权投资:例如交叉持股、大企业对小的高技术企业的股权投资,当股权投资具有明显的技术意图时,可视为一种技术合作。
③投资参与研究机构的项目:对于尚处在早期基础性研究的项目,如果与企业创新路线路有关联,可以投资者的身份进行参与,对于研究计划和预算执行可派专家进行审定和监控;
④ 成立风险投资:对于不适合公司现有业务或者现有领域的技术成果,可以成立专门风险投资机构在企业外部单独进行开发。
(五)技术购买与技术外包
技术购买主要是通过市场交易的形式来购买所需技术,一般包括购买关键设备、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R&D成果、设计图纸等。
技术外包,是指企业将某项技术创新活动或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如技术方案的产生、技术的研发或商业化应用等),委托给外部专业企业来完成,以达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等目的的一种经营策略。
(六)技术并购
即通过兼并小企业,获取他们的技术。近年来以并购的方式来提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能力,补充自身技术上的劣势已经成为许多企业技术创新方式之一。
四、不同组织形式的比较分析及选择
实施开放式创新模式的企业,最关键的就是准确的了解哪些必要的技术资源应当由企业内部提供,以及如何将内外部技术资源整合到同一个系统和组织架构中,这必然要涉及到组织形式的选择问题。因此,本文分析了每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如表2所示:
(一)获得技术资源的速度
从图中可以看出,横坐标为获得技术资源的速度。需要注意的是,该维度在相邻两种形式上没有较大的差别,如技术合作和技术联盟可能在获取技术资源的速度方面没有较大差别,因此在图中将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叠加。但从两个极端情况进行比较,可以明显的看出技术并购获得技术资源的速度远高于技术合作。
(二)约束义务
图中左边纵坐标为企业在该组织形式下所应当承担的约束义务。可以看出,由技术合作到技术并购,所承担的约束义务是逐级上升的。这种约束可以用产权来解释。企业合作的形式分为产权合作协议和非产权合作协议。产权合作协议包括技术并购、技术投资、技术购买,所以其约束义务较多;而非产权合作协议包括技术合作、技术联盟和技术协议,不受产权约束,所以其约束义务较少。
(三)获得的技术资源的具体内容
图中右边纵坐标为获得的技术资源的具体内容。可以看出,技术资源从较低的物质资源和研发能力,转变到较高的产品、商业化能力。需要注意的是,较高层次的资源包含较低层次的资源,只是出于简洁而没有在图上标出,只将重点内容进行了标注。
由以上分析,结合每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可供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此外,根据创新类型、技术类型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构建了企业进行技术资源交换的组织形式选择矩阵,供企业参考。
五、结论
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这就使得技术资源能够在企业内部和外部充分的流动,从而进行必要的交换,技术资源的获取路径也更加广泛;同时,技术资源必须具备敏捷性、相融性、互补性、依赖性等特点,才能满足该模式的需求;并且,技术资源的交换有多种组织形式,每种组织形式都有其优缺点和适用范围,企业可依据对企业的约束义务、获取的技术资源的速度以及获取技术资源的具体内容三个维度,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来进行选择;同时,也可以结合企业自身特点,根据其创新类型、技术类型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三个维度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参考文献:
[1] Henry Chesbrough. Open innovation, the new imperative for creating and profiting from technology.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2003.
[2] Doz, Y. and Hamel, G. Alliance Advantage: The Art of Creating Value Through Partnering. Boston: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ress. 1998:201-234.
[3] Freeman, C. Network of Innovations: Synthesis of Research Issues. Research Policy. 1991.20(3)P499-514.
有业内人士根据协议内容将合作联盟描述为“交易”、“广汽采购奇瑞发动机、变速箱”,事实上,交易也好、买卖也好,都是此次合作联盟的基础,但不是全部内容。
尹同跃告诉《汽车商业评论》,除了产品、应用技术,奇瑞还将与广汽共享相关发动机、变速箱和车型平台的开发技术,包括开放基础软件源代码,后者属于核心技术机密,一般厂商绝不会对外开放。
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合作,中国汽车工业第三个发展阶段或许由此开启。
2012年11月6日,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广汽集团与奇瑞汽车宣布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双方签署《战略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签署《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和《动力总成配套与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两个子协议。
由此,双方将在整车开发、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研发资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际业务、生产制造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不涉及资本层面,有效期三年。
此前,中国车企与外资进行过各种各样的合资合作,但本土整车企业之间只有兼并重组,从不合作。上南合作、一汽重组天汽、长安整合哈飞和昌河、广汽并购长丰和吉奥……中国本土车企的关系,似乎除了竞争就是兼并,缺失一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关系。
最能直观反映这种关系的是2010年7月25日,奇瑞董事长尹同跃与比亚迪董事局主席王传福同时亮相央视《对话》栏目,直到节目散场,两位自主品牌领军人物没有任何直面交流、寒暄、握手甚至眼神交流,形同陌路。
产品竞争和经营思路的不同让自主品牌之间视同水火,思维对抗。彼时的他们兄弟阋于墙,未曾想到终有一天要外御其侮。
2010年中恰是一个分水岭。那之前的比亚迪狂奔突袭,连续4年100%高速增长,踌躇满志,正处在一系列危机爆发前夜的高峰。彼时的奇瑞已连续9年自主品牌销量第一,但盈利能力逡巡不前,时年四月的北京车展给了尹同跃极大触动,年中的奇瑞正处于集体反思、寻求变革的蝉蜕之中(详见《汽车商业评论》2012年1月刊封面故事《变革》)。
“一辆QQ一吨多,卖3万元,大众POLO也一吨多,它卖10万元。同样的钢材、同样的橡胶、同样的塑料、同样的电子产品,最后的价值差别从哪里来的?”尹同跃的疑问改变了奇瑞的战略思路,包括他们真正的对手不是其他自主品牌,而是跨国企业。
2011年~2012年的销量低迷、市占率连续下降从外部迫使中国所有汽车自主品牌必须做出事关生死存亡的抉择,尤其是自主品牌起步较晚的大型国有企业。在那之前,他们尝试过用各种渠道缩短成长时间,以免在成熟之前被市场淘汰,如上汽收购罗孚、一汽借力马自达、北汽收购萨博核心技术、东风与外方零部件企业合作以提高核心零部件能力。但显然,方法还没有用尽。
此时,跨国车企给自主品牌上了一课,宝马丰田联盟、通用PSA联盟在不到一年内纷纷成立。在技术、平台上各取所需,在零部件、采购上共享资源能让双方都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强者都联合在一起,弱者还有什么理由各自为战?合作,联合,结盟,大势所趋。
“奇瑞坚决向广汽学习,不算小账,不藏心眼,敞开心怀合作。”从尹同跃当天在签约仪式上的讲话能看出这家企业相比两年前的心态变化。相比产品面世仅两年的广汽自主品牌,已连续11年自主品牌销量第一的奇瑞在联盟中显然更多能够担当师父角色,当然,奇瑞也有向广汽学习的领域,但这种态度无疑值得赞赏。
广汽董事长张房有同样值得赞赏,他对合作联盟的定位是“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探索中国汽车下一个阶段的最有效的、最具创新模式的方式,去寻求在新一轮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里新的突破。”此话直指整个中国汽车产业背负的最大使命,探索创新精神可嘉。
张房有为广汽自主品牌设定的发展路线是“自主研发、兼并重组、战略联盟几条路一起前进”,这是国内自主品牌中最为兼容并蓄的战略,“战略联盟”路线也为其他自主品牌开辟了新模式。
惯性思维让行业内外对广汽奇瑞合作联盟自然而然产生拉郎配的猜想,广东省和安徽省、广州市和芜湖市、国家部委领导以高规格阵容出席签约仪式更加深了这种印象。
10月27日,双方合作消息刚刚传出后,尹同跃在芜湖接受《汽车商业评论》独家专访时明确表示,此次联盟与政府意志无关,完全由企业双方根据商业需求走到一起。
广东省委书记的出席有其必然性,奇瑞诞生之时担任安徽省副省长,对奇瑞的诞生发展起到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支持作用,就任广东省委书记后更成为广汽的上级领导,由领衔出席签约再恰当不过。而会正值十七届七中全会闭幕(11月4日)和十开幕(11月8日)之间,相关党政领导云集北京,也使得他们更有机会向这一中国汽车业里程碑式的合作表达支持。
以往国内车企的多数兼并重组确有政府主导之嫌,而且全部从包括资本、股权的各个领域全面合并。事实证明这种调整方式很难改变产业集中度低、产能布局散乱、发展速度慢的问题,被整合双方及地方因不同利益诉求也很难有机融合。
不合资、不参股、不控股,只合作,各取所需,想合的领域合、不想合的领域就不合——广汽奇瑞开启了一条独立、互补、合作的发展道路,《汽车商业评论》认为,这是双方对中国汽车工业最大的启示。
取长补短,互为师徒
需求决定了广汽和奇瑞走到一起。
广汽集团依靠广本、广丰两大合资企业迅速成长,但在自主品牌方面起步晚、积淀少,只能结合外部力量缩短开发周期。广汽传祺前期产品引进了阿尔法·罗密欧166的底盘平台和发动机,但在完善产品谱系、现有车型开发升级方面仍有不小压力。
奇瑞汽车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始终重视核心技术研发,目前已拥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动机、变速箱技术和产品,这正是广汽需要的。
此外,奇瑞在海外市场的成绩有目共睹,曾长年占据全国乘用车出口量的半壁江山,2012年上半年出口量仍占全国总量的39.1%。广汽拓展海外市场可以借鉴奇瑞,甚至有可能利用奇瑞的现有成熟渠道。
广汽的优势在于与本田、丰田合资多年,学习掌握了全球先进的日系车生产制造经验和品质控制经验,这正是奇瑞需要提高的短板。此外,广汽能在资本运作方面帮助奇瑞。
上述互补优势中的一部分已经确凿无误地写入两份合作子协议。
《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在车型平台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和实验测试等研发资源方面进行共享及整合;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互通,进行互助式开发。”
《动力总成配套与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在零部件配套资源方面,包括发动机、变速箱领域开展合作;相互开放配套资源;共享平台化零部件成果。”
有业内人士根据协议内容将合作联盟描述为“交易”、“广汽采购奇瑞发动机、变速箱”,事实上,交易也好、买卖也好,都是此次合作联盟的基础,但不是全部内容。
尹同跃告诉《汽车商业评论》,除了产品、应用技术,奇瑞还将与广汽共享相关发动机、变速箱和车型平台的技术,包括开放基础软件源代码,后者属于核心技术机密,一般厂商绝不会对外开放。
“从基础软件、源代码开始,我们双方共享一套标准、一套体系。就像盖楼,最起码我们的砖头要统一起来。这样以后在开发、应用的时候就简单了,两家可能80%的东西一样,就是调校的不同。”尹同跃说,“这就需要有更深层次的信任,更深层次的合作,就超越了买卖的关系。这种东西你要跟外国人谈门儿都没有,他绝对不会对你开放基础软件的。”
站在奇瑞肩膀上开发不仅对广汽有利,广汽加入研发对奇瑞来说也具有风险、成本共担的意义。比如研发中的对标整车、对标发动机、对标变速箱、测试设备是一笔不小投入,如果每家都买是一种重复投资,分别研费时间、资金,两家合作,联合购入、联合测试、联合研发,时间、资金投入将大大减少。
车型平台、核心零部件如果能够共享,合作联盟还能产生一个新的优势——扩大规模,降低采购成本。同平台车型零部件供应商大致相同,两家产量相加产生的规模优势不但为整机厂节省开发成本,还能为供应商降低开发成本、降低模具投资,从而降低主机厂的零部件采购成本,为整机厂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无疑,这对双方都是好事。
做汽车业的“北约”
《汽车商业评论》了解到,广汽奇瑞合作联盟从在一次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组织的TOP10会议中有此想法到签约经历半年,在整车企业合作中属于高效。
双方谈判主要负责人是广汽副总经理袁仲荣和奇瑞总经理助理何晓庆,掌门人张房有、尹同跃也在广州、芜湖两地进行了多次洽谈。张房有曾带领十多人的管理和技术团队考察奇瑞,奇瑞向对方敞开大门,但一些关键核心成果只有张房有有机会亲眼目睹。
奇瑞打破禁忌,作出向广汽开放基础软件源代码的决定在汽车业内十分罕见。尹同跃告诉《汽车商业评论》:“中国做企业一定要把胸怀打开,我希望带个头,把我们胸怀打开。”
他说:“奇瑞花了这么多钱、这么长时间,处在一个技术比较领先的位置上。从技术上我认为我是个巨人,大家在我的肩膀上做自己的事情还是再从头开始做呢?从头开始做一定花很大的心血、很长的时间、很多的钱。”
显然,广汽奇瑞联盟这种模式不仅限于两家企业,更多企业参与能带来更大收益。
尹同跃正是这种思路。他说:“实际上我们想做一个类似于北约那样开放的组织,不断拉一些新的成员进来。我们两家先试试能不能走得深,我们两家先把标准化、平台化、通用化的基础做好,欢迎新成员加入。”
但这会不会为自己培养了竞争对手?
尹同跃认为“打败自己的一定不是别人,是你自己”,任何企业自己不强大才会被淘汰,如果够强大不会被多一个竞争对手还是少一个竞争对手所影响。“我们真正的竞争对手是外国公司,而不是国内企业,国内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我们中间如果有一家起来了,必然是世界级的,但现在的现实是中国把自主品牌加在一起也赶不上人家一家。”
这种思路显然是站在中国汽车工业全局上的通盘考虑,尹同跃透露,现在已经有其他企业在与奇瑞洽谈,并且“势头很好”。如果这个理想得以实现,那它对于中国汽车工业的促进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如前所说,中国本土汽车工业虽然并不强大,但是始终难有实质性的整合。股权方面的兼并重组非常困难。如果能够先从类似广汽奇瑞联盟那样非股权层面但有实质性内容合作的角度着手,就等于找到了未来产业整合的突破口。它一方面让双方受惠,另外一方面也让双方在长期的联盟合作中摸清各自的脾性,为未来可能有的大合作作准备。
关键词:中外资银行合作合作领域合作方式
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和协议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2007年外资银行已经可以在中国金融市场经营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已经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基本上实现了与中资银行在同等的经营环境中运营。毫无疑问,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开展激烈的竞争,中国金融业将会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冲击。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也为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双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一、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利益分析
2007年,外资银行已经可以在中国金融市场经营人民币业务,标志着中国银行业进入了全面竞争时代。目前,从总体而言,外资银行具有中资银行所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然而,“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某些方面,中资银行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如果双方进行合作,优势互补,将促进双方更快的发展。
1、中外资银行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中资银行有如下相对竞争优势。首先,中资银行有国家为坚强后盾,有中央银行提供信用手段作为抵御市场风险的保障,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和亲和力,拥有长期、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其次,中资银行在中国运营多年,对于中国国情、文化背景与国内金融市场有着深刻的认识,具有丰富的本土经营经验,尤其是对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十分了解,熟悉央行的监管规则与条例,深谙中国市场的规则。第三,中资银行拥有覆盖全国的网络、充足的人民币来源、完善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及较强的国内市场分销能力,在人民币配套服务上具有优势。
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在于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有较高的信誉和良好的市场形象,具有金融混业经营、综合服务的业务优势。同时外资银行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水平较高,在产品的开发与创新、高收益和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另外,外资银行在全球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点和先进的通讯网络,在境外分销方面具有优势。
2、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利益互补分析
从以上中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中外银行都有各自的优势,正好互补。因此,中外资银行携手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相结合,做大市场,将极大地促进双方更快发展和进步,实现双赢。
中资银行通过合作至少可获得以下利益。首先,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拓展能力。中资银行在合作中可以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金融产品、营销方法和客户服务,推动自身的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进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迅速增强竞争力。其次,外资银行的进入,有助于我国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引入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外资银行的报表披露、会计和报告方式与国际接轨,中资银行在这方面可以向外资银行学习,从而从整体上提高银行业信息披露的质量。再次,降低了中资银行进入海外市场的门槛,加快业务的渗透与扩展。外资银行的全球网络体系为中资银行开拓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便利。通过合作,一方面降低了中资银行进入海外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业务发展中与外资银行可能发生的恶性竞争,加快自身的国际化步伐。
对于外资银行来说,在中国加人WTO后的一段可预见的时期内可集中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业务。外资银行只有与中资银行合作,借助中资银行的资源、网络优势和客户的渊源关系,弥补自身在网点、人民币资金清算及客户信息等方面的弱势,才能迅速实现其扩大业务和产品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发展战略。而且,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更加注重与中资银行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层面由初期的同业拆借等人民币融资业务向多领域发展。如花旗银行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到账速度,安装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金清算系统,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得到了相应的手续费,并获得了人员培训机会,实现了双赢合作。
因此,中外资银行应加强合作、互惠互利,谋求共同发展。目前,中外资银行的新动向也说明,中资银行寻求与国际金融业开展合作的战略构想与外资银行寻求中国合作伙伴以拓展业务的意图不谋而合。同时,我国2002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为中外资银行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可见,中外资银行的优势互补和双赢合作是完全可行的。
二、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分析
1、中外资银行的合作领域
中外资银行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为两者的业务合作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克服各自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劣势,实现合作双方互惠互利是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具有广阔的前景。
外资银行在国内业务,尤其是人民币资金业务方面,更多地需要中资银行的合作,双方合作领域集中在调拨外汇和资金清算服务、转汇款或委托付款、人民币资金拆借、人民币全国(同城)代收代付业务、备用信用证担保人民币贷款业务、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国内外客户调查等多个领域。中资银行可利用自身庞大的网络机构为外资银行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从中收取手续费,从而把网点优势转化为利润。
而在国际业务方面,中资银行需要外资银行的合作,双方合作领域集中在外币国际清算、外币现钞业务、外币信用卡业务、外币资金拆借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服务领域,中资银行可以参加多边银行合作体系,实现征信时客户信息的共享,通过银团贷款与信用证担保业务,为客产的国际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同时利用外资银行在世界各地的处理中心、先进的技术平台、专业化的管理以及规模效应,从而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此外,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还可以在投资基金托管领域、消费信贷领域、证券承销业务、银行内部运作机制重组、资金借贷领域、人员培训等领域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互利。
2、中外资银行的合作方式
中外资银行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展开了合作,如在外币国际清算、外币资金拆借、人民币资金拆借、人民币全国代收代付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合作的程度也由最初的局部业务初级合作发展为多种业务相结合的纵深合作的态势。根据中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中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技术合作。中资银行在经营管理和金融技术方面明显逊色于外资银行。外资银行通过提供人员培训、管理服务以及有关国际通行惯例的专业技术等方式的技术合作,将有助于提高和改善中资银行的运作机制,完善中资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外资银行则可通过技术合作加深在中国市场的认识,为进一步在中国开展业务奠定基础。目前,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已在技术方面的进行合作,中国建设银行已同多家外资银行达成了技术合作协议,这些外资银行将为中国建设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援助。
(2)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外资银行为了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结成战略伙伴,也是中外资银行合作的一种主要方式。过去,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要集中在现金管理方面。中资银行大都与外资银行签署了协议,双方互相提供清算、资金折借等服务。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已同多家外资银行(包括花旗银行、JP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达成了技术合作协议,现在这种战略合作正在向基金管理方面拓展。近年来,中国的基金业发展速度较快,中资银行大多与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但中资银行在基金管理技术、业务经验、产品创新方面较为落后。通过建立战略联盟伙伴关系,外资银行可为中资银行提供资金、人员及产品设计培训,帮助中资银行建立基金管理服务的运营基础,提高中资银行基金管理技术水平。这种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外资银行在中国业务的拓展。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先后都与JP摩根大通银行在基金管理方面展开了战略合作。而中国农业银行也与德意志银行合作,为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我国最大的家电品牌与世界IT巨头微软联手建立“e家庭”,双方优势互补,海尔的硬件设备和服务支持系统与微软的内核应用系统相结合,并且,基于海尔的“e家庭”战略和微软的.NET战略,利用微软的WINDOWS me技术和海尔的网络家电技术推出的“e家庭”品牌,标志着国内家电品牌的延伸已经超越了传统品牌所走过的路。新技术环境条件下新延伸的品牌,不仅在时间上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迅速推出与之相适应的产品,而且改变了传统品牌以往单纯依靠自我的力量发展和延伸品牌的策略,与其他行业在技术应用、市场推广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共同寻求产品创新联合发展的道路,以图摆脱单纯价格竞争的桎梏,适应新经济环境下市场的变化。
海尔作为一个代表传统家电行业门类很齐全的母品牌,其核心价值一直演绎着对客户“真诚到永远”的承诺。从家电领域延伸到电脑行业,海尔的“e家庭”品牌已经不单纯是一个看上去很数字化很时髦的名称,新技术赋予了品牌更新的内涵。海尔“e家庭”既承接了海尔硬件制造和服务方面的品牌资产,同时,还融合了微软软件应用方面的优势。与传统经济时代品牌横向延伸相比,新技术条件下的行业壁垒已经被打破,海尔从家电行业转向IT行业时,品牌延伸的意义在于能够创造产品的附加价值,而不是再去生产一种与竞争对手相同的产品。
品牌从传统领域向高科技和互联网领域延伸,归根到底应该是取决于市场的拉动,如果只是为技术延伸而延伸,那就会走向延伸的负面,最终会因为子品牌的失败而殃及母品牌,这样的例子在我们生活中已经屡见不鲜。目前,中国的家电品牌面临的不再是传统品牌竞争中的市场、技术和社会环境,因为,传统的品牌是在单一制造商掌握之中,一件产品只要能满足客户的一种需求,就可以建立起自己的品牌形象,但是,新技术已经使得品牌以制造商为中心变为以个人和家庭消费为中心,一种品牌不仅要满足客户的基本需求,更要满足更多的附加需求。海尔的“e家庭”出售的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电脑,而是基于网络为客户创造出了可以将智能、个性和人性融为一体的概念,这个概念借助于新技术和电脑本体完成了品牌延伸的商业价值。所以,未来品牌延伸能否成功,取决于母品牌是否有能力创造出了一个可以根据客户需要量身定做的产品或服务,而不是技术。
【关键词】中外资银行合作 合作领域 合作方式
中国已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和协议关于金融业开放的时间表,2007年外资银行已经可以在中国金融市场经营人民币业务,对外资银行已经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外资银行基本上实现了与中资银行在同等的经营环境中运营。毫无疑问,外资银行将与中资银行开展激烈的竞争,中国金融业将会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冲击。但从另一方面来看,中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也为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双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一 、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利益分析
2007年,外资银行已经可以在中国金融市场经营人民币业务,标志着中国银行业进入了全面竞争时代。目前,从总体而言,外资银行具有中资银行所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然而,“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在某些方面,中资银行具有相对竞争优势。如果双方进行合作,优势互补,将促进双方更快的发展。
1、中外资银行竞争优势比较分析
中资银行有如下相对竞争优势。首先,中资银行有国家为坚强后盾,有中央银行提供信用手段作为抵御市场风险的保障,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和亲和力,拥有长期、广泛、稳定的客户基础。其次,中资银行在中国运营多年,对于中国国情、文化背景与国内金融市场有着深刻的认识,具有丰富的本土经营经验,尤其是对中国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十分了解,熟悉央行的监管规则与条例,深谙中国市场的规则。第三,中资银行拥有覆盖全国的网络、充足的人民币来源、完善的人民币清算系统及较强的国内市场分销能力,在人民币配套服务上具有优势。
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在于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有较高的信誉和良好的市场形象,具有金融混业经营、综合服务的业务优势。同时外资银行金融技术和风险管理水平较高,在产品的开发与创新、高收益和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另外,外资银行在全球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点和先进的通讯网络,在境外分销方面具有优势。
2、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利益互补分析
从以上中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比较分析可以看出,中外银行都有各自的优势,正好互补。因此,中外资银行携手合作,将各自的优势相结合,做大市场,将极大地促进双方更快发展和进步,实现双赢。
中资银行通过合作至少可获得以下利益。首先,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拓展能力。中资银行在合作中可以借鉴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金融产品、营销方法和客户服务,推动自身的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进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迅速增强竞争力。其次,外资银行的进入,有助于我国银行乃至整个金融系统引入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外资银行的报表披露、会计和报告方式与国际接轨,中资银行在这方面可以向外资银行学习,从而从整体上提高银行业信息披露的质量。再次,降低了中资银行进入海外市场的门槛,加快业务的渗透与扩展。外资银行的全球网络体系为中资银行开拓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了便利。通过合作,一方面降低了中资银行进入海外市场的风险,另一方面也防止了业务发展中与外资银行可能发生的恶性竞争,加快自身的国际化步伐。
对于外资银行来说,在中国加人WTO后的一段可预见的时期内可集中发展具有相对优势的业务。外资银行只有与中资银行合作,借助中资银行的资源、网络优势和客户的渊源关系,弥补自身在网点、人民币资金清算及客户信息等方面的弱势,才能迅速实现其扩大业务和产品范围,提高市场占有率的发展战略。而且,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银行更加注重与中资银行的合作伙伴关系,合作层面由初期的同业拆借等人民币融资业务向多领域发展。如花旗银行为了提高客户资金到账速度,安装了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资金清算系统,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得到了相应的手续费,并获得了人员培训机会,实现了双赢合作。
因此,中外资银行应加强合作、互惠互利,谋求共同发展。目前,中外资银行的新动向也说明,中资银行寻求与国际金融业开展合作的战略构想与外资银行寻求中国合作伙伴以拓展业务的意图不谋而合。同时,我国2002年2月4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为中外资银行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可见,中外资银行的优势互补和双赢合作是完全可行的。
二、中外资银行的合作分析
1、中外资银行的合作领域
中外资银行在技术、市场等方面的互补优势为两者的业务合作奠定了基础。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克服各自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劣势,实现合作双方互惠互利是中外资银行合作的强大动力,同时也具有广阔的前景。
外资银行在国内业务,尤其是人民币资金业务方面,更多地需要中资银行的合作,双方合作领域集中在调拨外汇和资金清算服务、转汇款或委托付款、人民币资金拆借、人民币全国(同城)代收代付业务、备用信用证担保人民币贷款业务、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国内外客户调查等多个领域。中资银行可利用自身庞大的网络机构为外资银行人民币零售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从中收取手续费,从而把网点优势转化为利润。
而在国际业务方面,中资银行需要外资银行的合作,双方合作领域集中在外币国际清算、外币现钞业务、外币信用卡业务、外币资金拆借等多个领域。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服务领域,中资银行可以参加多边银行合作体系,实现征信时客户信息的共享,通过银团贷款与信用证担保业务,为客产的国际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同时利用外资银行在世界各地的处理中心、先进的技术平台、专业化的管理以及规模效应,从而节省成本,提高效率。
此外,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还可以在投资基金托管领域、消费信贷领域、证券承销业务、银行内部运作机制重组、资金借贷领域、人员培训等领域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互利。
2、中外资银行的合作方式
中外资银行已经以不同的方式展开了合作,如在外币国际清算、外币资金拆借、人民币资金拆借、人民币全国代收代付等方面进行了广泛的合作。合作的程度也由最初的局部业务初级合作发展为多种业务相结合的纵深合作的态势。根据中外资银行的相对优势,中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合作。
(1)技术合作。中资银行在经营管理和金融技术方面明显逊色于外资银行。外资银行通过提供人员培训、管理服务以及有关国际通行惯例的专业技术等方式的技术合作,将有助于提高和改善中资银行的运作机制,完善中资银行的内部管理体制。外资银行则可通过技术合作加深在中国市场的认识,为进一步在中国开展业务奠定基础。目前,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已在技术方面的进行合作,中国建设银行已同多家外资银行达成了技术合作协议,这些外资银行将为中国建设银行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援助。
(2)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外资银行为了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结成战略伙伴,也是中外资银行合作的一种主要方式。过去,这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要集中在现金管理方面。中资银行大都与外资银行签署了协议,双方互相提供清算、资金折借等服务。例如,中国建设银行已同多家外资银行(包括花旗银行、JP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大华银行等)达成了技术合作协议,现在这种战略合作正在向基金管理方面拓展。近年来,中国的基金业发展速度较快,中资银行大多与基金管理公司签署了托管协议,但中资银行在基金管理技术、业务经验、产品创新方面较为落后。通过建立战略联盟伙伴关系,外资银行可为中资银行提供资金、人员及产品设计培训,帮助中资银行建立基金管理服务的运营基础,提高中资银行基金管理技术水平。这种合作不仅有利于中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外资银行在中国业务的拓展。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先后都与JP摩根大通银行在基金管理方面展开了战略合作。而中国农业银行也与德意志银行合作,为在华投资的跨国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
(3)股权合作。资本合作必将成为中外资银行合作的一种主要形式。通过产权方面的合作,从中资银行成本收益的角度看,部分分支机构、网点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与外资银行进行股权合作,不但可以降低成本、减少管理难度,还可以学习外资银行的先进管理经验,并移植到中资银行其他分支机构,促使其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建立科学规范、决策高效、稳健发展的经营机制,从而提高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
从外资银行这一方面来看,其运营都是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增加分支机构的高成本以及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得外资银行在短期内不会大范围增设业务网点,因此,外资银行就可以通过产权合作与中资银行建立更牢固的合作关系,并利用中资银行的地缘及机构优势拓展在中国的业务,谋求更大的发展。他们一般先通过参股合作,然后再利用于自身在管理、技术和全球网络的优势逐步掌握主控权,有些外资银行甚至一开始就期望实现相对控股。在收购对象方面,外资银行更青睐股权相对分散的中小股份制银行,以便其今后实现控股。2002年1月15日,原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公开表示,欢迎外国资本参股中国的股份制银行,外资的比例在25%以内是允许的。2002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更是为中外资银行的资本合作提供了法律基础。由中国建设银行、香港名力集团、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组建的中金公司也为中外资银行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做了有益的尝试,都是直接吸引外资直接参股中资银行进行合作的成功先例。可以预见,以经济发达城市的商业银行为中心,中外资银行将会有更多的资本方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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