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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港口的迅速发展,港口扩大基础设施建设非常迫切,港口如何融资成为首要问题。目前,我国港口主要融资手段较少,筹资数额有限,一种新的融资工具来解决燃眉之急。本文将资产证券化融资手段引人港口融资中来,选取离岸模式进行港口融资研究。
二、文献综述
1.国外文献
20世纪50年代Alrowand Debreu运用逻辑严密的数理统计方法向世人证明金融风险可以利用不同的有价证券来防范,尽可能地降低风险,获得最大收益,这为金融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及应用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美国的Shenker和Colletta比较详细地叙述了资产证券化的交易过程: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售出债权或股权凭证,而凭证代表的是具有独立性且拥有收人流的财产也或者是这些财产形成的集合的所有权的利益或是把它作为担保,把此种交易称之为再次分配或降低所拥有或是借出财产时的相关风险,一定使财产市场化,如此获得的流动性比仅拥有所有权要多。
2.国内文献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开始大规模的研究较晚,直至1998年国内关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才进人全新的阶段。林瑶(2007)在文章中指出,项目自身属性、外部运作环境是考虑港口项目资产证券化是否可行的两个方面。苏豫、邵瑞庆(2008)也提出,增加证券化得金融产品供给,有利于缓解资本市场流动性过剩。港口被认为属于优质资产之一,将港口作为标的资产进行证券化,能够起到缓解港口建设资金短缺,吸收金融市场过剩流动性的双重作用。
三、资产证券化相关理论
资产证券化的三大基本原理是资产重组、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原理。
1.资产重组原理
资产证券化的发起人在根据自身融资需求的前提下,筛选自有资产,分析评估出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的资产,将各种不同的资产遵照资产重组原理进行重新组合,形成资产池。
2.风险隔离原理
资产证券化发起人首先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发起人将基础资产真实出售给SPV,即在资产出售后即使发起人发生破产清算,被证券化资产也不再算是清算资产。如此一来,基础资产与发起人之间就形成了破产隔离。
3.信用增级原理
依赖信用增级这种手段可以提高所发行证券的信用级别,更好的吸引投资者并降低发行成本,使证券的信用质量和现金流的时间性与确定性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要。
四、基于离岸模式下资产证券化在港口融资中的运作流程
(一)港口离岸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 离岸资产证券化模式进行港口融资的操作流程如图所示。
1.离岸SPV发行的港口资产证券由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2.信用增级机构为支持港口资产证券化的资产进行信用增级;
3.离岸SPV与证券公司等互换方进行货币和利率的互换;
4.发起人将基础资产出售给离岸SPV;
5.离岸SPV向发起人支付购买基础资产的价款;
6.离岸SPV向离岸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发行证券;
7.投资者向离岸SPV支付购买证券的价款;
8.未来港口用户支付给发起人港口使用费;
9.发起人拥有从未来港口用户那里得到港口使用费收人的权利;
10.发起人把从未来港口用户手中得到港口使费收人的权利转让给服务人;
11.未来港口用户向服务人支付港口使费;
12.服务人将收到的港口使费转让给受托管理人;
13.受托管理人支付证券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
(二)港口离岸资产证券化融资证券的设计
通常情况下,离岸资产证券化的证券选择有两种,即债券和股权。在港口融资中我们选择债券形式。按票面利率,债券形式可以选择零息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累息债券等等;依照是否嵌入期权,债券也可选择可转换债券和普通债券。因为债券与股权相比具有相对优势,而且从国内外大的环境上看,债券市场拥有庞大的市场。
债券融资与股权融资相比具有以下优势:一是融资成本低。债券利息可计人成本抵税,有税盾的作用;二是股权不被稀释。债权人不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保证了股东的控制权;三是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价值。从外部环境分析,许多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庞大,甚至已超过股市,且融资结构合理。国内公司债券市场迅速发展,已形成了相当大的规模。
五、我国港口买行离岸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1.提高港口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
在资产证券化交易流程中,SPV利用信用增级手段对资产支持的证券进行信用提高是必不可少的。港口行业一般与当地政府关系密切,在进行信用增级时最好能获得当地政府的担保,以提高其信用评级。另外,港口融资者还可以以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机构(可以选用境外的)对拟证券化的港口资产提供部分、全额或超额担保,由此提高拟证券化港口资产的信用等级,提高离岸资产支持证券的社会信任度和投资吸引力。
自2005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部分银行相继开办了该项业务,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为保障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稳健发展,切实加强风险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调资产质量,循序渐进推进证券化业务。各行要根据自身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等情况循序渐进发展证券化业务。鉴于目前市场情况及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承受能力,应强调资产质量,证券化资产以好的和比较好的资产为主;如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由于其风险特征完全不同,各行要切实做好违约风险和信用(经营)风险的分散和信息披露工作。
二、确保“真实出售”,控制信贷风险。一是发起行要切实落实证券化资产的“出表”要求,做到真实出售,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二是发起行要准确区分和评估交易转移的风险和仍然保留的风险,对保留的风险必须进行有效的监测和控制。
三、强调“经济实质”,严格资本计提。参与证券化业务的相关银行要严格遵循资本监管的有关要求,对于风险的衡量应依据交易的“经济实质”,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准确判断资产证券化是否实现了风险的有效转移,对于因证券发起、信用增级、投资以及贷款服务等形成的证券化风险暴露都要计提资本,确保资本充足和审慎经营。
四、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一是在发起资产支持证券时,发起行应建立针对性较强的证券化业务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应涵盖业务流程与管理、基础资产选调流程、证券化业务会计处理方法等。要确保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管理纳入总体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类相关风险。二是在履行贷款服务功能时,贷款服务银行要明确信息提供、资金划付等工作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内部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审核机制,动态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提高系统功能完备性及稳定性,优化信息系统支持,明确每一个环节的时间截点,确保严格履行相关合同中的义务。
五、科学合理制定贷款服务考核机制,防范道德风险。贷款服务银行应建立健全证券化资产管理服务的内部规章和标准,明确岗位职责,充实人员,规范服务管理行为,建立相应的激励考核机制,将证券化贷款管理尽职情况纳入对相关人员的考核范围,确保管理水平达到交易文件约定标准,切实防范贷款服务道德风险。尤其是对于证券化后出现借款人违约的贷款,要切实加大催收力度,提高催收要求和处置效率,实施动态监控,降低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
六、规范债权转移相关工作,防范法律风险。一是发起行应聘请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律师事务所、承销商、会计顾问、评级机构等专业机构,确保业务各个环节、步骤的规范运作。二是发起行应与相关司法以及监管部门充分沟通,确保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实际操作依法合规。三是发起行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与债务人的沟通工作,防止债务人对证券化业务产生误解,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方便,防范证券化业务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筹措;路经选择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政府要在经济适应的基础上确定城市交通需求,并按照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0%,政府资本金不超过当年城市公共财政预算5%的原则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十二五”以来,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快速,城市轨道交通资金需求巨大,在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平台监管趋严的新形势下,传统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需要,资金缺口与日俱增,拓宽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筹措模式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
1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投资现状
根据广州市《2015-2025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广州将新建16条地铁线路,总投资估算为2976亿元,届时通车里程数将是现在的4倍,新一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对资金提出新的要求。
1.1交通运输投资逐渐增大
自1997年6月28日广州开通第一条地铁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交通运输投资,据统计,广州市交通运输投资额不断增大,从1999年的15293万元增加到2014年的540979万元,增长总额为525686万元,增长幅度为3437.74%。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是2007年,从2006年的29470万元增长到2007年的113680万元,年增长幅度为2.85倍,其后一直处于稳定的增长中。2007-2014年期间累计投资357323万元。总的来说,从上世纪末开始,广州交通运输投资呈现逐渐上升趋势。
1.2轨道交通投资异军突起
“十二五”时期,广州加大了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力度,2014年市政公用设施投资总额2970968万元,较上年增长9.86%。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占比最大,投资总额为2022083万元,占比68.06%,接下来比重最重的依次为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投资总额分别为551098、97288、78669万元,分别占比1854%、327%、2.65%。从图1可以发现,2012、2013、2014年中,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不断增大,并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
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主要融资方式
城市轨道交通是解决城市拥挤问题的关键,科学合理的融资安排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功的前提。根据“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采用了y行贷款、市区共建、财政投入等主要融资方式。
2.1市本级财政投入
《广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及偿债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城市轨道广州市本级财政资金由市财政部根据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分一次或多次拨付给市地铁总公司财政专用账户。最近20年来,广州市地铁累计投入1818亿元,其中市财政资金占比62%,合计1140亿元。2015年,广州市本级财政投入80亿元,“十二五”期间,广州市本金财政投入400亿元,占总预算资金的33.52%。
2.2市区共建资金
“市区共建”是2010年广州市政府为解决城市轨道交通缺口提出的一种资金筹措方法,是指新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资金由越秀、天河、白云、黄埔、荔湾、海珠老六区及四区二市(萝岗、南沙、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共同完成,老六区的新建线资金由市本级统筹安排,而四区二市新建线路资金由市、区共同完成,各承担建设资金的50%。市区共建轨道交通按市、区出资比例拥有相应产权,所有的资金由市地铁资金办负责管理。2012-2016年期间,新市区财政性资金共同筹资328.86亿元,2012年为11.81亿元,占比3.59%,2013年为65.95亿元,占比20.05%,2014年市区共建资金筹资89.30亿元,占比27.16%,为近今年之最。从最近几年市区共建资金筹措情况来看,广州市市区共建资金呈不断增加趋势。
2.3银行贷款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属于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借贷和融资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难点和重点。据2015上半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分析,发现上半年商业银行信贷总额37.27万亿元,交通运输业信贷总额达14.96%,投资总额为5.76万亿元。目前对城市轨道交通贷款的主要银行是国有四大行及国开行,2012-2015年,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向银行累计贷款124.48亿元,其中国开行贷款21.18亿元,其他银行贷款100多亿元。
2.4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发行的定期还本付息的融资模式。年限一般在1-10年,利率根据期限长短而定。据估算,5年期中期票据在4.61,7年期中期票据在515左右。根据《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可以发现,截至2015年9月低,广州地铁公司总资产1891.27亿元,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68.37亿元,净利润0.07亿元,这在全世界地铁运营中比较少见。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开展中期票据业务提供了一定的信誉保障。2012-2015年期间,广州市地铁累计发行中期票据400亿元,有效的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对策建议
从以上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现有的融资模式市本级财政投入、市区共建、银行贷款及中期票据等融资方式来看,融资渠道比较单一,政府财政压力较大,为拓宽融资渠道、减少政府财政压力,广州市政府可以尝试PPP、证券资产化和融资租赁等新的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渠道。
3.1优先采用PPP模式
目前关于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政府出台了大量文件,如建设部2004年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财政部等《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通过以上文件政府叫停了红极一时的BT融资模式,叫停以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得到一定的抑制。为了开拓新的融资模式,最近两年政府出台了大量支持公私合营(PPP)等相关文件,如财政部2014颁布的《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委《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等。在吸取BT融资模式的经验教训后,为确保各参与主体的权益,政府对PPP模式更加谨慎。相继出台文件对PPP运作框架、PPP操作流程、PPP合同管理等不同视角对PPP进行规范。
以上是笔者根据相关文件及PPP运作实际总结出的城市轨道交通流程图,广州市在拓宽城市轨道交通融资模式的时候可优先选用政策导向的PPP模式,但为防范风险应囊韵录阜矫婕右灾厥印
第一,明确政府职能。政府是整个PPP模式中的灵魂,它与项目公司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政府是委托人,项目公司是人,其中政府和项目公司通过合同行程委托关系,将双发的责权利通过合同的形式予以明确。其中关键是要通过制度设计,确定最优的委托期限。
第二,精选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运作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PPP模式和BT模式最大的区别是PPP模式是建立在政府和项目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下开展的一种合作模式。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项目运营中起主导作用,项目公司的经营能力及努力程度会影响到整个项目的成败。政府作为发起人在选择项目公司时要根据项目公司的资质、历史、项目运作经验、项目团队、项目成功率等指标对项目公司进行精心筛选。
第三,细挑金融机构。金融结构是解决PPP项目资金的主要参与人,PPP项目一般分为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资金,除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外,债务资金基本是通过不同形式由金融机构提供。政府在整个资金过程中起担保作用,PPP项目运作周期较长,为防范政府换届带来的相关损失,在选择金融机构时,最好选择规模比较雄厚、经验比较成熟的大型金融机构,比如国开行在基础设施方面具有成熟的运作经验,可以尝试通过资金成本、后期服务等视角进行协商,促使双方发达成深度合作。
3.2资产证券化模式
资产证券化是以某种特定资产或现金流为指出,发行可交易债券的一种融资模式。广义资产证券化包括信贷资产证券化、实体资产证券化、证券资产证券化和现金资产证券化,狭义的资产证券化指信贷资产证券化,包括住房抵押贷款的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的资产证券化。世界上最早使用证券化的是1977年关于抵押贷款的说法,其后一直被业界研究和实践。Lois R. Lupica(1988)认为相比其它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带来的大量现金流是公司选择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主要原因。汪恭彬、吴磊(2002)通过对国外资产证券化运作机制进行了研究,指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设计一个合理的交易机构,国内具有资产证券化的法律环境及成功资产证券化的雏形,我国在基础设施实施资产证券化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在研究国内外不同行业资产证券化设计机制的基础上,根据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特征,本文设计城市轨道交通流程图,见图3。
图3告诉我们城市轨道交通资产证券化流程中主要影响因素有资产池、SPV结构和投资者。一个完整的城市轨道交通资产证券化流程是:发起人(通常是标的资产持有者)将未来有持续现金流的资产证券化后出售给一个特殊结构(SPV),SPV将这些资产做成有价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将资金池产生的现金流偿还给资产所有者的一种交易行为。具体操作过程中,SPV也可以将多个标的资产形成一个资产池。
城市轨道交通资产证券化成功的关键有两个,首先是标的资产的选取。资产证券化的标的资产一般是资产所有者资金需求量大,未来能产生现金流。城市轨道交通正好符合这种预期,城市轨道交通资产所有者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获取大量现金,可以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做成资产包,出售给特定的SPV,这能减少政府运营所应承担的相关风险,同时可以有效解决融资难题,减少政府债务规模。其次是SPV结构的选择。SPV是资产证券化中枢,通过设定SPV可以防范原始资产所有者破产带来的损失,从而达到“破产隔离”。但在实际过程中也要注意SPV破产的可能,因而在进行SPV机构选取时要根据结构的运作经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信用评级、担保、承销等环节严格审查,最好是从信用评级、担保、承销等角度联合审核,防范权力寻租及破产风险,保障投资者的核发权益不受损害。
当然,还可以选择融资租赁、复合PPP(PPP与资产证券化相结合)等新的融资模式,在图2中,可以根据特许经营期限将T3作为资产池进行资产证券化处理。
参考文献
[1]Lois R.Lupica.Asset Securitization:The Unsecured credit’s perspective[J].Taxes Law Reviews,1988.
论文题目《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分析》
一、课题来源
20世纪70年代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成为了金融创新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逐步转变,它已经成为了我国现代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现如今,它已经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成为了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步伐逐渐加快,与其相关的业务与产品也在日趋完善。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还存在严重的缺陷。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国的资产证券化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伴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我国进一步加强对其的应用就势在必行。我国资产证券化发展至今,任面临不少问题,有的是历史问题,有的是新形势下产生的新问题。面对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许多金融机构都在寻求新的盈利模式,尤其商业银行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寻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信贷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分散了风险,增加了服务费收入,增强了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亚洲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远远落后。在我国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尤其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将对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加以分析。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信贷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工具,它可以有效解决银行投资资金短缺,储户存款居高不下,投资渠道有限之间的矛盾;可以使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的流动性增强,从而改善资产质量,缓解资本充足的压力;可以使资金来源更为广泛,从而提高系统的安全性;可以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从而使资金流动更为便捷。正是具备了这些优点信贷资产证券化才成了大多数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选择之一,使其得以迅速发展。
与美国欧洲等具有发达金融市场的国家相比,中国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相对较晚,对于它的理论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但真正从理论走向实践则是本世纪初期。2005年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启动。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分别进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试点。随后,国内多家银行纷纷试水资产证券
化,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有了长足的进步。
我国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巨大的潜力。与发达国家规模庞大的资产证券化市场相比,我国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非常弱小。信贷资产证券化处于试点阶段。产品的发行量和存量都非常少,在整个金融市场中的占比微乎其微。但是,无论从供给面来看还是从需求面来看,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供给方面,规模巨大的银行的信贷资产可以作为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需求方面,发展资产证券化市场上应存在对资产证券化有主动需求的投资者。探讨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为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提供指引。
我国商业银行在长期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资产流动性差,资金来源渠道单一,资本充足率低等突出问题。在参考国外商业银行资产经营方式及经营技术的经验后,信贷资产证券化被认为是一种能有效解决以上问题的手段。
当前,我国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商业银行对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已达成了共识,国内学者们也专门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理论及实施做了系统的研究,取的了积极成果。但出于信贷资产证券化过程的复杂性,加之银行风险管理手段不足等各方面的因素,信贷资产证券化面临着重重挑战。因此,加强对信贷资产证券化问题的研究,规范和化解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问题,对推动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整个国家经济、金融的健康发展,促进金融与国民经济的协调与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三、国内外的学术动态及本课题的主攻方向
我国国内对资产证券化的讨论最早应始于1995年,其后几年的研究几本局限于对资产证券化这种现象作基本认识。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证券化的研究和关注开始逐渐增多,关注的角度从最初的国外经验转为对中国实施客观条件的分析:研究范围也逐渐变广,开始延伸到会计法律等领域,对资产证券化,对我国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及如何发挥其作用也进行了探讨。
涂永红,刘伯荣(2012)通过分析国外及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具体操作进行了设计和构想。耿明斋,郑帆(2013)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进行了研究,认为有利于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高银行总体盈利水平及优化资源配置,增进银行资产安全性等作用。于凤坤(2012)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原理进行了系统阐述,并全面论述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经济领域中的作用。对如何利用资本市场,运用资产证券化机制,处理和解决我国国有银行不良资产进行了深入探讨。孙泰军(2013)以资产证券化效率为核心,系统论述了如何提高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效率及如何建立提
前偿付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对定价方法与效率的关系进行了论证。
张超英(20XX)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信贷资产证券化动因的七个假说包括监督技术假说,管制税假说等,他还从宏观货币政策的角度:(1)证券化有利于缓和货币供给的增长,可以先将一定的贷款资金运用减出银行部门再增加新的贷款资金运用从而缓和资金来源下的存款货币供给。(2)证券化因素的作用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进而使得关于货币市场均衡的相关参数发生变化,使市场效率得到提高。
国外对于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已经有了许多成熟的经验和较科学的理论,非常值得我国借鉴。Thomas(2012)分析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财富和风险转移。Obay(2013)通过对美国200家银行资产证券化数据研究指出资本充足率与资产证券化水平不相关。Dionne等(2013)对加拿大银行样本进行分析发现资产证券化会降低银行风险资本率,给银行带来破产风险。喻国平(20XX)系统性的研究了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优点。
Steven L.Schwartz《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XX)是资产证券化的经典著作。在其最新第三版《结构金融资产证券化原理指南》(2013)中阐述了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真实销售和信用增级原理,准确解读了资产证券化实践中的税收、会计、监管和跨国证券化问题。
Giannini,Alberto和Preventative(2013)认为资产证券化将银行资产负债表的信贷风险转移到市场。因此有必要加强对银行资产的管理,其中之一就是提高银行的透明度。他们认为虽然资产证券化使得以次级抵押贷款为基础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再是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内容,但是这也使得金融风险通过SPV不断地向市场扩散。Gustavo Suarez(20XX)认为资产证券化在降低商业银行资本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剧而不是分散了商业银行风险。
国外资产证券化研究始于基本原理、动因以及作用研究,目前则主要集中于资产证券化定价分析、风险管理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但对资产证券化实施过程中风险的研究以及对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践的反思多停留在技术层面,偏重定量分析,缺乏定性分析,特别是缺乏对资产证券化风险的根本性认识。
本课题的主攻方向是:对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
四、阅读的主要文献
[1]涂永红,刘柏荣著.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M]. 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2] 王中.资产证券化风险隔离机制法律问题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12
[3] 张添一.我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信用风险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4] 欧敏睿.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研究[D].湖南大学 20XX
[5]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财经界(学术版). 20XX(01)
[6] 朱宇畅.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状况分析[J].商场现代化. 20XX(16)
[7] 林国梁.我国资产证券化法律关系及适用问题研究[D].复旦大学 2013
[8] 王晖.基于结构融资视角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D].山东大学 2013
[9] 李彬.美国资产证券化发展历程及对我国的启示[J].财政监督. 2013(16)
[10] 李媛媛.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风险管理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 2013
[11] 贾晶.从美国次贷危机反观中国住房抵押资产证券化问题[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03)
[12] 刘蕾.华尔街进入监管新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正式立法[J]. 中国金融家. 2011(08)
[13] 李佳,王晓.试析资产证券化的基本功能在次贷危机中的作用[J]. 华北金融. 2012(02)
[14] 马立珍.试析资产证券化的特殊功能[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
[15] Deming Wu,Jiawen Yang and Han Hong,Securitization and banksequity risk[J],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2011.
[16] Haensel Dennis, Krahnen Jan Pieter. Does Credit Securitization Reduce Bank Risk?Evidence from the European CDO Market[J]. SSRN Working paper,2007.
五、研究内容
本文一共有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概述。第二部分,结合数据等分析我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第三部分,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的提出自己的建议。
1 信贷资产证券化概述
1.1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内涵
1.2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参与主体及操作流程
1.3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意义
2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2.1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
2.2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特点
3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中存在的问题
3.1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
3.2 缺乏与资产证券化相配套的外部法律环境
3.3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
3.4 风险评级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条件不足
3.5 证券化信息披露不规范
4 推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建议
4.1 完善法律体系、健全实施细则
4.2 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4.3 丰富基础资产的种类
4.4 增强信用评级能力、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
4.5 培养合格机构投资者
4.6 建立政府支持的中国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
六、途径及进度
途径:主要是通过在图书馆,互联网的电子书和室查阅相关的期刊文献以及从各大金融网址下载的数据来了解这个论题发展的动态,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增进对这个论题的认识,并通过和指导老师一起探讨进一步深化理解本论题。
进度:
1、20XX年11月15日前:搜寻文献,完成外文翻译,交指导老师。
3、2017年1月30日前:提交论文初稿,期间将论文初稿交指导老师批阅。 4、2017年2月25日前:提交论文二稿,期间按指导老师意见进行修改。 5、2017年4月30日前:在老师指导下,学生修改至少三稿完成正文定稿。 6、2017年5月10日前:交毕业论文正本,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装订论文 7、20XX年5月22日前:指导教师将评阅好的毕业论文交教研室。
8、20XX年5月24日:开始形式审查,上网查询。
9、20XX年5月25日:交叉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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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需要加快港口资产的证券化,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港口建设。本文结合《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和《天津港总体规划(2011-2030)》对天津港集团、港区发展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分析了资产证券化在港口建设中应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设计了实务操作方案。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国企改革;离岸操作模式
一、天津港资产证券化必要性分析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化为证券的金融活动。港口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运作模式,是港口企业作为资产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构造,转变成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以筹措资金用于更多的港口项目的建设、维护和改造。从企业经营者角度来看,在经营管理和投资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融资成本。通过港口资产证券化,以港口未来收益为基础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加强港口资产的流动性,盘活港口企业的存量资产,优化企业的财务状况,加速资产周转率和资金循环,为企业的投资活动补充流动资金。从政府角度来看,资产证券化可以有效盘活经济存量,拓宽企业融资途径,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受到国家的关注,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不断加强。因此,资产证券化既是港口企业创新化的融资工具,又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变国企改革为国资改革的改革手段。深化港口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港口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加大资本运作力度、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已经成为未来我国港口深化改革的大方向。当前,天津港已开始进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的攻坚阶段,在自贸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指引下,港口经营模式正由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式向质量效率型的集约式、精细式投资建设模式转变。《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规定天津港应以集装箱干线运输为重点,大力发展服务业。为实现环渤海港口优势互补,减少港口间同质化竞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天津港未来将重点发展集装箱等业务,将大宗散货输出功能适当向河北港转移。一方面将继续建设码头泊位,增添装卸搬运设备,另一方面对各集装箱码头进行更高水平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改造,可以预见,天津港未来的投资额还将继续攀升,港口企业扩展资金来源和融资方式的需求将更为强烈。天津港作为上市公司,若通过增发新股和配股融资,负有支付股息的义务,成本较高;而股份也容易被恶意收购从而引起控制权的变更。若通过中外合资建港,容易造成外来资本对港口形成垄断,原有的公益性和社会责任丧失。而资产证券化的应用,将为天津港筹措建设资金提供新的渠道,有利于实施“十三五”规划中开放发展和创新发展的战略,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对此,天津港一方面需要加大投资力度,着力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港口能级;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各二级公司间的兼并重组力度,提高企业资产证券化率,通过资本市场,发展股权、债权直接融资。
二、天津港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
1.外部会计环境研究
(1)会计确认。
发起人是否能够在其资产负债表内终止确认证券化资产是目前企业资产证券化运作的难点。根据风险保留原则,监管机构要求发起机构需持有一定比例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采用内部信用增级方式对证券持有人进行担保。如果这部分资产不符合终止确认的标准,就相当于担保融资,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而融到的资金只能确认为一项新的负债,做表内处理,无法达到真实出售的要求。国际上对于金融资产转移终止确认方法主要有三种:风险和报酬分析法、金融合成分析法、后续涉入法。IFRS9中使用后续涉入法,以控制与继续涉入共同作为终止确认的判断依据;FAS166中使用金融合成分析法,以参与利益作为判断依据。在我国,主要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对证券化业务进行规范,采用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以及后续涉入法相结合的方法,规定若企业在转让资产的同时,运用内部信用担保的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则视为发起人保留了部分与转让资产相关的风险与报酬,应按照继续涉入程度确认新的资产和负债。针对天津港而言,一方面集团应使用以金融担保为主的外部信用增级,避免被视为担保融资处理;另一方面风险和报酬转移的判断标准和控制权的转移标准均需财务人员进行分析和主观判断,集团可以外聘财务人才以实现目标。
(2)会计计量。
国际上看,FAS156和IFRS9均要求证券化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FAS156中将证券化资产分为留存利益部分和新增资产和负债部分,要求新增负债或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留存利益的计量釆用公允价值,将其公允价值与按比例分摊的账面价值之差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企业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时,应就合同确认一项负债或资产,服务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服务资产的计量有两种模式,若公允价值可以取得,则按照公允价值与按比例分摊账面价值之差确认损益;若不能获得,则统一记为零。在后续计量中,可在摊销法和公允价值计量法中选择,一旦选定不可变更。IFRS9将证券化资产分为真实出售和继续涉入两部分,终止确认时将真实出售部分以公允价值确认损益,继续涉入部分按分摊的账面价值核算。我国目前采用双重计量方式,即在历史成本计量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使用公允价值,即对于发行人获得的新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未终止确认的资产以账面价值进行计量。对于服务合同所确认的负债或资产,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作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以账目价值计量,服务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作为资产转移收取对价的组成部分。对此建议:首先,集团可以通过表外披露的模式,单独列出部分影响会计信息质量的会计科目,如净服务资产等;其次,对于新增金融资产或负债,应依照CAS39的规定,在主要市场和最有利市场中,根据公允价值计量的三个层次计算公允价值;最后,集团可选用和初始计量相同的会计后续计量模式,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保持会计计量的一致性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3)报表合并。
在特殊目的主体(SPV)合并规范方面,国际上看,IFRS10将控制作为合并的基础,并提出可变回报的概念,表示若投资者因参与被投资者的活动而承担或有权获得可变回报时,控制成立。FAS167取消了FIN46中QSPE免于合并的特权,建立起了以可变利益实体和控制性财务利益为基础的合并标准,强化了信息披露。在我国,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报表》与IFRS10趋同,规定了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细化了判断标准。目前尚未出现SPV被纳入发起人报表合并范围内的案例,但为了减少风险,天津港集团应避免自行设立SPV,一方面容易被投资者认为是变相融资和关联交易,对于集团的商誉和资信等级有一定损害;另一方面可能被纳入合并报表的范畴,不能实现真实出售。
2.内部经营环境研究
天津港要在环渤海港口群中发挥核心作用,对于集装箱码头未来建设、维护和技术改造所投入的资金不容小觑。相比其他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具有极大优势。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的三大基本原理是资产重组、风险隔离和信用增级原理。根据资产重组原理,天津港可以在分析企业建设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对现有可产生未来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进行组合,构建资产池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一方面,可以变现预期收益,融到充沛的现金流,推进项目开发;另一方面,资产重组之后,证券的偿付受破产隔离机制的影响,唯一依赖于相对独立的资产池的收益,而与天津港总体的资信能力无关,使集团获得一条不依赖企业信用及偿付能力的新融资渠道。目前,天津港净利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资信能力受到影响。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提升证券质量等级,不受企业财务状况影响。
(2)减少融资成本。资产证券化运用信用增级的手段,所发行的证券比其他长期信用工具具有更高的等级,利率固定且流动性强,票面利率水平较低。对于企业来讲,一方面支付的利息率比同等债券要低;另一方面虽然支出费用项目多,但支付给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和证券承销商等中介机构的总费用与交易总额比率很低,从而使集团降低融资成本。
(3)优化财务结构。第一,资产证券化作为销售业务处理时,属于表外融资方式,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中,可以在负债不变的情况下带来新增收益,在报表中增加现金以及确认销售收入,不但可降低财务杠杆比率,同时还能改善资产负债结构。资产证券化作为担保融资处理时,属于表内融资方式,集团可以根据盈余管理的需要,灵活选择处理方式。第二,合并报表方面,天津港可以选择离岸资产证券化模式,避免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第三,资产证券化在融资上有税盾效应,在不改变公司资本结构的同时计入财务成本冲抵所得税,可以提高企业自有资金的内部收益率。
三、天津港资产证券化的实务操作方案
基于上述研究,结合具体报表数据,探讨天津港资产池的构建及离岸资产证券化可行性,并针对融资证券定价问题,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来构造证券定价模型。
1.天津港资产池的构建。
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管理产生的报表数据,将资产池中的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以对冲风险。天津港作为上市公司,为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可选用应收账款作为资产池。并建立备付金账户,保证未来现金流的稳定,以偿还投资者的本金和利息。
2.离岸港口资产证券化。
离岸模式是指发起人利用境外SPV在国际资本市场上以证券化港口资产的形式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来筹集资金的过程。该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可以规避法律障碍。离岸港口资产证券化只适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国的法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可以规避在国内不成熟的环境下开展时所面临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障碍和不确定性风险。(2)可以减少税负,降低成本。离岸SPV受注册地法律法规的监管,注册地的选择将直接关系到证券化运作能否成功。为了减少税负、降低成本,SPV注册地一般都选在具有税收优惠和监管力度较轻的地区,如开曼群岛等。(3)可以获得高于国家等级的信用评级。将SPV设在评级高的国家和地区,可通过信用增级和信用评级,获得高于我国的评级A3级的信用级别。(4)涉及汇率风险。由于我国资本项目未实行自由兑换,该模式在融资成功的时候,证券化的资产组合产生的收入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对证券化的影响不可低估,天津港可以采用掉期交易、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方式规避风险。综上,离岸资产证券化节省了资金成本,在天津港资产证券化进程中有较强可行性,具体操作流程见图1。
3.证券定价模型的构造。
对于港口融资项目的资产证券化,应设计适当的证券定价模型,计算该项目证券化后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使其既能正确反映证券风险,又能使投资者和管理者使用该收益率计算投资收益和净现值,进而评价投资决策的可行性。本文利用CAPM模型来计算项目预期收益率,具体操作如下。根据CAPM模型理论假设,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时只需要考虑投资项目的系统性风险,非系统风险可以在项目资产的组合时完全分散。在这一前提下根据CAPM模型计算i项目投资收益率:Ri=Rf+βi(Rm-Rf)其中,Ri代表在风险水平β条件下i项目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Rf代表无风险投资收益率,βi为i项目对资本市场系统风险变化的敏感程度,Rm为资本市场的均衡投资收益率。由该模型可见,只要能确定βi系数、无风险投资收益率和资本市场的均衡投资收益率,就可以计算出i项目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Ri,即项目i考虑风险校正系数的贴现率。对于i项目投资决策可行性的评估,可以将i项目的风险校正贴现率Ri代入i项目净现值的计算公式中:NPV=I(1+Ri)^(-t)-I其中,I为项目的初始投资,t代表年数,NPV为项目的净现值。NPV>0表示项目实施后,除保证可实现预定的收益率外,尚可获得更高的收益;当NPV<0时,表示项目实施后,未能达到预定的收益率水平,预期收益小于该项目的机会成本。说明在资本市场上投资者承担同样的风险可以投资在其他项目,而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天津港运用CAPM模型计算项目预期收益率,设计适当的证券定价模型时,可以分三个步骤实施:第一步,根据所要投资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结合航运形势的大环境,寻找相同或类似的港口公司资料来确定项目的风险校正系数,即βi值;第二步,计算该项目的合理预期投资收益率,确定资产证券化项目的预期收益。并利用NPV法评估项目决策可行性;第三步,以此模型得出的结果为基础,再考虑债务成本的影响,进而得出证券的价值,从而合理定价。港口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创新型融资方式,涉及港口建设、物流、会计、金融、证券、信托、法律、资产评估和信用评估等多个专业领域。“十三五”时期天津港在资产证券化的研究和应用上应本着谨慎性原则,选派抽调各公司专业人才,同时外聘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建立全方面、多层次的专业技术团队,以保证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彭伟.离岸资产证券化在港口融资中的应用探讨[J].交通财会,2015(4).
[2]封云.“丝绸之路经济带”为港口发展带来重要机遇[J].中国港口,2015(4).
[3]封云.天津东疆港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研究[J].中国港口,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