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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室内装修污染;救济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 D9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3)02-036-3
[基金项目] 本文为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项目编号:ycx12060)
现在,由于生活水平和生活品质的不断提高,人人越来越开始追求舒适和健康的住房环境,虽然这象征着人们的生活质量大有提高,但是随之而产生的问题也逐渐的凸显出来了。室内装修污染问题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同时室内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导致人病、残、死亡的现象已经逐渐成为了极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但可惜的是人们还没有真正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依然一如既往地追求品位,追求富丽堂皇的住房,但是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是继煤烟污染和光化学污染之后的全球第三大空气污染问题了。
一、室内装修污染概述
(一)室内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一个被人们广泛运用的词汇,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第2条对“环境”的定义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址、人为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从这个定义我们可以看出,环境是由很多种因素构成的统一整体,而室内环境就是这个统一整体的组成部分。在环境法学的理论当中,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可以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综上可以看出,室内环境是环境的一种,采用环境法中的相关理论和原则来研究这一新型的、特殊的环境污染问题,从而为我们选择产品,追究环境侵权责任提供基础。
(二)室内装修污染的概念
1974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建议书中提出了为成员国共同接受的“环境污染”的定义。该建议书认为,所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地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室内装修,顾名思义,就是在施工完成后,对住宅的内外比如门窗、隔断、墙壁等进行加工改造装饰,使得室内环境更加美观的一种人为的活动。室内装修污染是指室内空气中混入有害人体健康的氡、甲、醛、苯、氨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气体的现象。
(三)室内装修污染的特点
1.发生的空间狭小、封闭
环境污染的地域性很强,一般的环境污染都是发生在广阔的空间中,但是,室内环境是一个相对于封闭、狭小的空间,只是对长居于室内内空间的人带来影响,因此,相对于一般的环境污染而言,室内环境污染发生的空间狭小且封闭。
2.受害人明确且人数较少
我们知道一般的环境污染影响的地域宽阔,受到影响的人数众多,而且不容易确定在环境污染中造成影响的受害者,正因为这样的原因,一般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通过集团诉讼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室内环境污染具有封闭性的特点,只产生在特定的空间中从而导致确定的几个人受到影响,这也是室内环境污染区别于一般环境污染的特征。
3.污染源多、危害大
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很多,室内材料和装置所含有的有害物质的释放和人体及其活动都能造成室内环境的污染,而且室内环境狭小且具有封闭性,污染源产生的有害物质不易扩散、消减,这些污染物长期的存在于室内环境中,对置于室内环境中的人造成的危害是长期的,危害性极大。
4.因果关系认定复杂
相对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室内环境污染的因果关系认定就更为的复杂,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来源众多,即使是一个有害物质也很难认定是从哪个室内构建中散发出的,所以在室内环境污染纠纷处理的过程中,认定因果关系就显得更为复杂而且重要。
二、我国室内装修污染救济制度的不足
目前我国室内装修污染问题越来越突出,使得我们逐渐的认识到室内装修污染救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从我国现行的关于室内装修污染救济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室内装修污染救济无法可依且没有责任承担依据
由于室内装修污染是一种新型的、特殊性的环境污染,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我国在立法上基本上处于缺失的状态,室内装修污染发生后,受害者要在立法上寻求救济很难,就算找到立法上的依据,立法上也没有相关的责任承担依据。主要表现在:
1.宪法上的缺陷
虽然《宪法》第二十六是我国关于室内环境污染防治在宪法上的依据,但是《宪法》并没有将室内环境明确的列为国家保护的对象,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只有先将室内环境污染在宪法上作出明确的规定,才能使得室内装修污染的救济有法可依。
2.其他相关法律的缺陷
我国一直没有明确环境权这个概念,关于室内环境污染的问题只有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作了一些一般性和原则性的规定,这样的规定就使得在室内装修污染在救济的过程中无法可依,亦或是没有明确的法去保障合法的权益。
3.环境标准的缺陷
目前,除了《宪法》上不太明确的依据,还有一些一般性和原则性的法律法规,大部分都是环境标准,而且这些占大部分的所谓环境标准都没有明确的规定相关的法律责任,仅仅是对室内环境污染的含量作了限定。
(二)室内装修污染认定困难
室内装修污染的认定技术性和专业性都很强,在实践中认定就显得特别的困难,且造成室内装修污染的污染源很多,即使检测出哪种有害物质造成污染,也很难找到具体的污染材料,即使找到污染材料,材料是否超标也是一个专门性和专业性的问题,需要有资质的专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而现在的检测机构参差不齐,再加上污染物的浓度、含量会随着时间和温度等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些因素必然导致室内装修污染认定困难重重。
(三)法律适用上多以产品责任定性,加重了受害者的举证责任
在实践中,我国大多数的受害者主要将解决纠纷的方式倾向于运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即使有的当事人选择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作为法律依据来处理此类的纠纷,这就造成了受害者举证责任加重,往往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相应的救济,无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救济中物质损害赔偿过低,且缺失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
在室内装修污染这类问题的纠纷中,绝大一部分人都会采取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受害者往往得到的物质赔偿是很少的,即使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得到一些救济的当事人,他们在经历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后,得到的物质损害赔偿相较于受害者的痛苦而言却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有效的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且室内装修污染不但使得受害者的人身、财产受到巨大的损失,也给受害者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痛苦,这种痛苦是物质损害赔偿不能弥补的,但是我国也没有相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
三、完善我国室内装修污染救济制度的思考
(一)在立法上明确室内装修污染
目前,我国在立法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调整和规范因为室内装修污染导致的纠纷,就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室内环境是国家的保护对象,且《环境保护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室内环境属于环境保护法中所保护的内容,而人们只是从立法和学理上分析室内环境属于《环境保护法》中第2条中所包含的内容,只有在立法上明确室内装修污染,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有法可依。
(二)明确室内装修污染适用《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
应该明确室内装修污染适用《环境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即室内装修污染侵权应当满足三个条件:有危害环境的行为存在;有危害环境的事实存在;危害行为有危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与此同时,应当明确室内环境污染纠纷在举证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三)提高物质损害赔偿标准
实践中,由于室内装修污染造成受害者不但花费了大量的钱财而且致使受害者患病甚至于死亡,而受害者只是得到了一些象征性的补偿,不但不能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使得这种违法行为得到了变相的纵容。如果提高物质损害赔偿标准,赔偿的数额足以对致害人产生威慑,就会减少此类污染的发生,也会规范室内装修市场。
(四)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室内装修污染不但造成了受害者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也给受害人的精神造成了前所未有的损害,如果不赋予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不但对受害者不公平,而且不能对致害者产生威慑。
参考文献:
[1]王立.中国环境法的新视角[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2]金瑞林.环境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王灿发.身边的法律顾问污染受害与救济[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4]黄锡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典型案例解析[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
[5]王立.环境污染损害索赔[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
[6]李庆华.室内装修污染民事法律救济制度研究[D].河海大学,2006.
[7]宋治礼.室内装修污染的侵权责任研究[D].山东大学,2006.
关键词:环境污染与健康;通识教育;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05-0003-02
前言
通识教育的思想在我国历史上源远流长,《易经》中主张“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中庸》中也提倡做学问应“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也即是在古代我们的学者就认为博学多识就可达到出神入化,融会贯通。西方文化中通识教育思想同样很古老,亚里士多德曾提出“自由人教育”,实行对话式、散步式和讨论式的多学科教育。到了近代,通识教育最先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基石,其重点在于提升大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知识整合能力及参与社会活动所需技能等内容。自20世纪末开始,我国也逐步在高等学校教育中推行通识教育。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大学生对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因此,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通识教育课程也越来越受学生们喜爱,高校对此类通识教育课程的重视度也逐渐提高。但是,课程的开设过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如课程内容偏理论,不能与时俱进,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授课方式传统;授课内容脱离实际生活,轻实践等。改革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模式,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成效,培养学生对课程的浓厚兴趣、提高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也将成为提升高校本科生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通识教育课程开设意义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种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人类对健康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健康是人类生存之本,幸福之源。研究发现,单纯由遗传因素所致的癌症大约仅有5%,而80%的肿瘤与环境因素有关,我们不能改变基因,但可以改善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学生可通过学习和研究环境与健康的关系,了解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合理地利用环境因素,消除污染,预防疾病,达到保护人群健康的目的。正因为如此,各高校也逐渐开设了环境与健康类通识教育课程,课程内容主要分为环境毒理学,环境中物理、化学和微生物因素,大气、水和土壤污染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主要目标是将环境污染、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联系起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激发学生对环境和健康问题的浓厚兴趣[1]。
二、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通识教育课程存在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近20年的文化素质教育使我国的教育水平和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教育过程的重心也从知识转移至学生,同时,逐渐意识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性。作为培养学生多学科交叉知识和素养的重要课程,通识教育课程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对通识教育的理解存在误区、课程设置不合理、实施制度不够完善和教学方法存在不足[2]。近年来开设起来的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相关的通识教育课程,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主要包括课程专业性强;内容偏理论,不能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授课方式传统,还以过去填鸭式教学橹鳎皇诳文谌莶荒芙裘芰系实际生活,轻实践等。其中,教师的教学方法不足是阻碍通识教育课程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些教师的素质偏低,部分教师采用传统的灌鸭式教学方法进行通识教育课程的教学,教师与学生之间互动较少,很难开展深入讨论。这样的教学模式很容易造成课堂气氛沉闷,学生学习积极性降低,期末成绩两级分化,严重影响通识教育教学目标的完成[3]。
三、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通识教育课程改革与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对策:优化课程理论知识,将环境与健康相关理论与实际环境问题分析相结合;改善教学方式,通过教师讲授、学生参与的启发式教学、案例分析与讨论、报告、社会实践、视频资料、学生分组展示环境与健康热点问题等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提高教学成效;更新考核方式,使其更能综合反应学生各方面的能力。
1.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教学内容。近年来,公众对环境污染与健康的话题越来越关注,更多的专家和学者把科学研究也集中在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的关系上。每年新英格兰杂志、柳叶刀、JAMA等医学权威杂志均发表多篇环境污染与人类健康的研究论文和综述。在环境与健康通识教育课程中逐年增加最新的研究报道和内容,使学生了解并接触到最前沿的科学研究进展,提升学生对环境与健康问题的浓厚兴趣。
2.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并重。在环境与健康类通识教育课程的授课过程中,我们将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相关的理论知识与社会热点相结合,并加入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如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频发,我们可以雾霾作为主题,先讲解其概念、来源、形成原因、健康危害及防治技术,然后介绍最新的研究数据,国内外发生的重大烟雾事件。同时,带领学生在校园不同功能分区采集大气细颗粒物并进行浓度测定。课后则让学生自行查阅家乡的相关环境污染、环境保护及防治情况,请学生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这样可将环境污染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极大的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改革教学模式。我们将采用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的方法讲授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通识教育课程,通过教师讲授、学生参与的启发式教学、案例分析与讨论、报告、社会调研、视频资料、学生分组展示环境与健康热点问题等多种教学方式相结合,提高教学成效。教师在讲授过程中,以PPT、视频和音频播放、图片展示等方式,结合实际的环境问题进行知识传授,通过提问与抽查的方式让学生参与到课堂中,进行学生参与的讨论式教学。课堂上还将开展环境污染问题案例分析与讨论,将多方面环境污染案例展示给学生,组织学生进行自由讨论,讨论过后提交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同时根据课程理论知识,组织相应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课程的最后几次课将交给学生,通过学生分组展示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热点问题来培养学生独立收集资料、语言组织、自主学习和团体协作的能力。小组内进行分工协作,查阅最新的研究结果和相关资料,最后通过PPT汇报的形式,在课堂上将所选的热点问题进行充分展示。
4.改革课程考核模式。本研究将改变过去以开卷、闭卷或写论文等形式的考核模式,将学生课堂上提交的案例分析讨论与环境污染与健康热点问题的展示情况作为考核模式,更能真实反映学生对本课程的理解及其团体协作等综合能力。
四、结束语
通识教育课程在高校已受到学生的极大关注,教师可通过对多学科交叉知识的涉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当代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环境污染与健康类通识教育课程也成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不断扩展相关知识,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师自身教学水平;创建良好的课堂互动环境,增设多个课程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地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效率;构建积极、适宜、和谐的师生关系,在课堂上形成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互动网络,并形成一定的互动教学模式,达到拓展知识结构,提高人文素养,培养学生综合能力,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等目标。
参考文献:
[1]章丽萍,何绪文,侯嫔,张凯.浅析环境与健康通识教育课程现状及对策[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4,(14):103-104.
关键词工业结构;大气环境效应;LMDI分解方法;山东省
中图分类号F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4)01-0157-06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01.022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能源危机和环境灾害的频发,人们逐渐意识到能源和环境问题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不仅仅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政府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2-3]。20世纪90年代初,Grossman[4]、Torras[5]、Selden[6]等学者通过分析经验数据先后提出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倒U型”曲线关系,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国内外学者普遍认为产业结构的变动是影响环境质量变化的重要因素,Stern[7]研究1973-1990年64个国家SO2变化驱动因素后发现,产业结构调整起到增加排放的作用,贡献率达到14%-22%。Llop[8]运用环境投入产出法研究1995-2000年西班牙产业结构调整对污染物排放变化的影响,表明产业结构对污染物减排作用明显。Grossman与Krueger[9-10]等学者采用分解分析方法定量研究了经济规模效应、行业内技术效应和经济结构效应对污染物排放变化的贡献率,这种研究被广泛运用于当前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作用机理分析。我国学者钱雪亚等[11]通过研究浙江省经济结构调整与环境保护的边际效应以及相关性,认为工业结构调整减缓了环境质量的下降速度,王海建[12]构建环境投入产出模型,分析产业技术变动、需求结构变动对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刘文新、张平宁等[13]以资源型城市鞍山市为例,分析三次产业与环境污染物的互动关系,表明第二产业尤其是重工业对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的影响最大。贺丹等[14]研究产业结构变动引起的环境效应,分析污染密集型产业变动引起的环境效应。总体来看,尽管不同专业背景的学者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但目前对产业结构演变的生态环境效应研究仍然很薄弱,在研究内容上多集中于单一产业对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很少有学者对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具体作用渠道与作用机制进行详细的研究,缺乏对三次产业整体以及更细产业门类结构变动的环境效应评价;在研究区域层面上,对市域、县域产业结构与环境影响的关系研究较多,缺乏对省域层面上产业结构变动的环境效应研究;在研究方法上,定性分析较多,缺乏定量研究。
伴随着经济规模高速和超高速增长,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大气环境质量的恶化首当其冲。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和产业地域布局的核心,工业化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引起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鉴于上述研究背景以及山东省的实际状况,本文采用LMDI分解方法,研究1991-2011
年山东省工业结构变动引起的大气环境效应,为山东省工业结构调整提供理论依据。
1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关键词:绿色保险;内涵;外延;属性;特征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5-0166-03
自2008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我国正式确立了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路线图。然而,几年时间过去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仅限于在少数几个省市试点,投保企业较少,且虽然目前国内已有多家保险公司可提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其所开发的此类险种并不丰富,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险体系发展依然缓慢。究其原因尽管有很多,但有一点不容忽视,那就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理论研究的滞后。因此,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质的规定性进行理论上的阐述对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活动的健康发展很有必要。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涵与外延
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质的规定性研究首先要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涵与外延进行界定,即只有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定义进行科学规范后,才能在此基础上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其他基本理论范畴进行更科学地分析。
(一)环境责任保险的内涵
环境保险可从广义与狭义两个角度来进行归纳。所谓广义的环境保险泛指一切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等有机协调发展的保险的统称,是保险业发展的一种全新的理念、路径与目标。狭义的环境保险是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等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为标的的责任保险制度,所侧重的是对被保险人在正常营运中或发生事故时致使环境受到污染或破坏,并因而对他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环境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将环境责任保险定位于准公共产品的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尽管对准公共产品的界定还不完全统一,但在准公共产品的主导者是国家或政府这点上理解是一致的。而国家或政府行为的目的是以追求经济发展与社会安定为目标,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通过环境污染外部性内部化的机制,可以有效解决环境问题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维护受害者利益,保证企业稳定经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保障社会安定。第二,对于环境责任保险的投保方式宜采取以强制责任保险为主,任意责任保险为辅的立法模式,通过设立政策性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分工协作来实施。我国企业的保险意识普遍偏低,通过保险分散环境污染赔偿责任的意识更为薄弱,现在的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大多属于自愿性保险,多数企业没有参加该项保险,通过自愿保险的方式难于达到将企业污染产生的社会负外部性内在化的目的。基于此,对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应实行以强制保险为主、以自愿保险为辅的投保方式,采取就地承保、风险分散的策略而由不同方式的承保机构来承办。即对存在高度危险的突发性环境污染行为应采取强制投保方式,而对危险程度不高的突发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可采取自愿投保方式;对持续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应采取强制投保方式,但对危险程度较小或已采取清洁生产等有效环保措施的单位,其持续性的环境污染行为可采取自愿投保方式。对于采取强制投保方式的,可由政府出资设立一个专门的政策性环境保险机构来开展相应的业务,对于采取自愿投保方式的,可由现有的当地财产保险公司就地直接承保。第三,环境责任保险应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与企业弹性费率。目前,我国的环境责任保险费率是按行业划分的,即针对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保险费率,但由于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生产地点、生产流程各不相同,经营环节、技术水平各有特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和污染的危害性都不一样,因此,对不同企业要实行弹性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增加程度等因素,在规定的行业费率范围内有区别地制定保险费率。第四,实行环境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制和索赔期限。现代化的大生产本身是一种高风险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往往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生态环境是一个系统,一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其损害既有当前的实际发生的损害,又有潜伏性的、在一定期间滞后发生的损害,有可能是数千元的经济损失,也可能是数以亿计的经济损失,这在事先是无法预料的。我国现阶段的保险机构,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都有限,如果对环境侵权责任保险实行全部赔偿,保险机构自身就会陷入无限的经营风险之中,这种结果无疑不利于环境侵权责任保险的开展。笔者认为,在环境责任保险中,在给予受害人赔偿时,应实行责任限额制,由被保险人自己选择,被保险人选定的赔偿限额便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超过限额的经济赔偿责任只能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同时,为平衡受害人和保险人的利益,应该在保险单中使用“日落条款”,即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自保险单失效之日起最长2年的期间为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最长期限。任何人超过这一期限向被保险人请求环境责任赔偿的,保险人不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在此期限内,对保险单有效期内发生的被保险人环境侵权索赔事件,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外延
环境责任保险的外延主要是指环境责任保险的险种构成,而环境责任险的险种构成又与科学合理的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准则和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密切相关。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准则主要用于测定行业的环境风险等级,评价行业的实际污染与危害,确定哪些行业需要实施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而污染损害赔偿标准则主要用于规范损害赔偿范围,核算污染实际造成的损失。目前,国家环境保护部就环境损害评估和损害的赔偿鉴定的相关领域,以不同的形式由不同单位开展了相关研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险种设置上应与之相对应。现阶段至少可以开办以下一些环境责任险种:(1)核事故风险责任险。即以核泄漏、核辐射、核污染、核爆炸等核风险为责任范围的责任险。(2)海洋环境责任险。即以海洋环境污染而引起的环境损害为责任范围的责任险。(3)水污染责任险。即以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水体污染或所排放的污水所造成的损害为责任范围的责任险。(4)声震污染险。即以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噪音以及震动所造成的损害为责任范围的责任险。(5)辐射责任险。即以计算机、移动通信工具以及其他辐射源的生产者,因其产品辐射所造成的损害为责任范围的责任险。
二、环境责任的性质界定
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的。随着环境问题引起越来越多的国家重视,环境侵权领域发生了一系列有利于受害人求偿的变化。但是企业排污难免,因此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造成纵然受害人得以胜诉求偿,但污染者无力对所有受害人赔偿其损害。环境责任保险的开展就是要将环境侵权责任风险转嫁出去,实现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分散危险、分摊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正是环境责任保险属性的体现。
(一)一般属性
环境责任保险的一般属性主要是从环境责任保险的功能来进行定位的,环境责任保险的功能在于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即具有第三者责任险的性质。第三人对被保险人享有赔偿请求权是环境责任保险合同得以适用的基础。如果没有第三人存在,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无从发生,保险公司也就无须支付保险金。在这个意义上讲,环境责任保险的意义很大程度上是为受害人的利益而存在。
(二)特殊属性
环境责任保险尽管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但除了具备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属性之外,它也有其自身的特殊属性。这主要与环境责任保险属于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有关。虽然环境责任保险的主要功能在于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环境责任保险本身所具公益性特点决定了它具有自我保险的性质。污染破坏环境产生的影响具有综合性和牵连性。假如被保险人的自有场地受到污染破坏而无能力抢救治理,相邻地区的人乃至整个人类将会受到牵连。倘若被保险人自有场地受到污染损害而无力治理,受损害的又何止是被保险人呢?因此,环境责任保险不应只针对第三人受到的损害,还应针对被保险人受到的损害。从这点而言,环境责任保险是由保险人既保障被污染者利益,也保障污染者利益的一种双重保障机制。这也是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所采取的政策导向。
明确环境责任保险的一般属性,就能对环境责任保险活动进行理性定位,使环境责任保险活动能较规范运行。同时,把握环境责任保险的特殊属性,就能明确环境责任保险的发展方向,使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率。
三、环境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环境责任保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既有一般责任保险的特征,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一)环境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
1.环境责任保险的标的不是人身,也不是有形的财产,而是投保人的民事法律风险。作为环境责任保险承保对象的“责任”,是一种法律的创造,而法律体系完善和普及程度是推动环境责任保险的先决条件,它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赔偿责任能不能得到确认,如何确认以及确认以后向经济补偿转化的标准等问题。因此,环境责任保险产品的有无以及市场拓展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和人们的法律意识为前提。
2.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从环境责任保险的经营实践来看,它在承保时一般根据业务的种类或被保险人的要求,采用下列承保方式:(1)独立承保方式,保险人签发专门的环境责任保险单,是完全独立操作的保险业务;(2)作为一般财产保险业务的附加险承保的方式;(3)作为公众责任保单承保的方式。
3.设置赔偿最高限额制。环境污染往往造成巨大损失,赔偿责任难以估计,其金额之高有可能使得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的境地,若在责任保险中没有赔偿额度的限制,保险人自身就会陷入无限的经营风险之中。因此,保险人在承保环境责任保险时,有必要设置赔偿的最高限额。一般赔偿限额的设置分为三类:一是保险期间的累计最高赔偿额;二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三是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二)环境责任保险的特殊性?
环境责任保险除具有责任保险的一般特征以外,相对于其他责任保险来说,又有其自身的特性:
1.承保条件严格,承保责任范围受到严格限制。环境污染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特征,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赔付额较高,因此,保险公司在调查和赔付的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人力和财力,出于经营利润和收益平衡考虑,往往对承保责任和范围做出严格的限制。
2.保险利益的不确定性和认定的复杂性。环境污染发生具有即发性或延时性的特点,因此其保险利益的一方面是确定的,即虽合同成立时,利益尚不能确定,但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必能确定。另一方面,是不确定的。如保险利益存在时间的不确定性,可能是显性的也可能是隐性的,显性的如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隐性的如累积型环境侵害。其次,赔偿责任的不确定性,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发生在保险单有效期内的污染而造成的损害无法把握。
3.个别确定保险费率,具有特定性。环境责任风险的确定过程中需要较高技术水平和专业水准,而且被保险人的利益千差万别,因此,保险人须对每一保险标的都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单独确定保险费率和保险条件及承保范围以降低风险,使每一份保险合同的内容都有特定性。
参考文献:
[1] 张梓太.环境法律责任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本文以2003-2013年中国30个省份(不包括)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方法,分析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影响,两者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公共服务变量的引入,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产生了门槛效应,并且不同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数各不相同。其中,教育产生的门槛数为三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产生的门槛数均为一个。
关键词:
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健康支出;门槛效应
一、引言
我国现今拥有将近14亿人口,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9%,GDP增长速率持续24年保持在7%以上(1991-2014)。在工业化与城市化高速发展的共同刺激下,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问题表现得极为突出,各类空气污染、水污染和固体污染随处可见,不少城市常年处于空气污染超标状态。有关水污染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的河流已有82%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七大江河水系中,劣V类水质已经占到了41%,城市河段中的90%以上已达到了严重污染的程度[1]。而对于固定污染体现出的危害为大多数城市正面临“垃圾围城”的困扰。这些污染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不言而喻。其中,损害健康最直接的污染是空气污染和水污染,这两种污染的相关物质分别通过呼吸道和饮食进入人体,致使人体自身调节功能出现紊乱,免疫力下降,给人体造成健康风险、疾病甚至死亡。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并测算得出,我国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害占居民疾病负担的21%,每年过早死的人数中有30000人源于室外空气污染,而因室内空气污染而过早死亡的人数每年达420000人,并且居民疾病中环境因素所占的比重仍呈上升趋势[2],甚至有研究者认为我国80%~90%的癌症病因与环境因素有关[3]。环境污染的严重化提高了疾病产生的风险,激发了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从而引起了健康支出的增加。根据清华大学与亚行联合的《中国环境分析(2012)》报告显示:我国平均每年因大气污染引起的健康经济损失已达到GDP的1.2%。由此,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具有显著性,但在不同地区,尤其在公共服务水平存在差异性的地区,其影响的显著性存在差异,据有关学者研究显示,公共服务具有的功能之一就是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和降低健康成本。对于公共服务水平供给不足的地区,其所面临的环境健康风险问题更加严峻[4]。因此,为有效降低居民健康成本和增强地区间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成为了一种有效的手段。
本文改变以往学者通常从环境科学和医疗卫生的角度分析环境健康效益的方法,转而运用经济学的手段,加入公共服务因素探讨如何提高环境的健康效用,降低居民的健康支出。就理论上而言,公共服务具有增强居民抵御环境污染引起的健康风险的功能[4],能够满足人们对健康最基本的需要,也有助于环境污染的改善,延缓健康因环境污染而造成的损害,甚至对环境污染造成的健康损害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尽管如此,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存在累积效应或时滞效应,即:公共服务(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投入等)在供给初期,由于受供给数量不足和自身“折旧”的影响,导致其影响范围有限,对居民健康的影响微乎其微。只有当其供给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并超过其“折旧”影响时,公共服务才能够显著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从而达到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实现降低健康支出的目的。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的增加与健康支出的降低之间有一个传导过程,具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效应。因此,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政府需要了解并把握公共服务的累积效应和时间滞后效应。与此同时,由于受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影响,加之各级政府没有有效界定个人与政府的社会责任,导致公共服务供给在我国表现得极为不公平。如:我国农村环境一直以来作为城市环境污染的消纳方,致使公共服务建设在农村存在奇缺性[5]。鉴于此,本文一方面将倡导各级政府重视公共服务建设;另一方面揭示并验证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影响的内在机理,为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提供依据。
本文以中国2003-2013年各省的面板数据为基础,运用门槛回归分析方法,探究了环境污染与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以及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差异性对环境的健康效用影响,倡导政府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注重其结构的调整和效率的提升。其中环境污染主要指空气污染。
二、文献评述与假设
早在20世纪初期,国外便已经开始了环境方面的健康研究。开始时,研究者们主要采用定性研究的方式分析大气污染与健康之间的关系。如:早在1964,MedaliaNZ做了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大气污染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他认为,由于大气污染会刺激到眼睛、鼻子与喉咙,降低能见度,因此这些污染物一直都不受人们的欢迎[6]。随着研究的深入、理论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环境健康方面的定量研究开始产生,并逐步取代了定性研究。而定量研究也经历了一定的发展阶段。首先,定量研究侧重于环境污染与健康两者间关系的分析。根据NeidellMJ指出的一氧化碳对1-18岁的儿童哮喘发病率的上升有促进作用的观点[7],由亚行专业团队和环境研究领域的专家联合完成并的《迈向环境可持续的未来—国家环境分析》(2013)报告指出:大气污染导致了人体肺功能的下降,提高了支气管炎、肺心病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带来了医院就医人数的增加,甚至引起了居民过早死亡人数的上升。该研究对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细致的分析,但并没有对空气污染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详细的解释与说明。其次,定量研究演变为环境污染与健康相关变量间的探讨。如: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和环境污染与健康经济损失。此两者可以概括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微观包括个人与家庭,宏观为社会与国家。在微观层面,环境污染中不论是大气污染、水污染或者其他污染,都会损害居民的身体健康,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4][8][9][10][11]。ChristopherL.Ambrey等采集了澳大利亚家庭、收入和劳动力方面的数据,并用空气污染模型测得的MP10值作为空气污染指标,以调查昆士兰东南部居民对生活满意度的方式测算PM10引起的健康成本,得出污染导致平均每个家庭降低了5000澳元的收入[12]。在宏观层面,环境污染对健康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是巨大的[11][13][14]。赵晓丽等(2014)以计量反应模型为基础,将温度、湿度和饮食模式引入模型之中,并用人力资本法估算了北京市2011年中大气污染引起的过早死亡人数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结果表明: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4亿元。其中,心血管疾病损失值为4.27亿元,呼吸系统疾病损失值为1.77亿元[15]。这些研究探讨了环境污染与收入、环境状况、健康存量等因素之间的关系,从侧面反映出健康支出的产生不仅受环境污染的影响,还受其他相关因素的制约,为环境污染影响健康支出的研究拓宽了思路。第三,定量研究转变为环境污染、健康或健康支出与其他变量间三者关系的研究(现今的研究状况)。根据前人的研究与经验分析,环境污染与健康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因此,如何降低环境的健康风险以及探讨环境的健康风险与其他因素间的关系,已经成为了研究者们探讨的中心问题。环境的健康风险问题并非是简单的两者间关系问题,相反通过引入其他视角分析环境的健康影响,不仅丰富了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而且让研究更趋于现实状况,对现实更具有指导价值。
如:叶小青、徐娟(2014)从人口结构的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得出老年人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正相关关系,而儿童所占比重与健康支出之间呈负相关关系,同时环境质量的不断恶化对健康支出的增加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16]。齐良书(2008)通过构建经济、环境与人口健康联立方程模型,研究得出:工业污染对居民健康和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负效应,而经济增长对健康水平的提升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相反,健康水平的提升对经济增长产生的贡献并不显著[17]。叶小青、李先玲(2013)通过构建相关面板数据模型,从居民收入角度分析了环境质量与医疗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并就区域间医疗健康支出产生的差异性进行了说明与解释。结果表明:环境质量的恶化会引起居民医疗健康支出上升,而收入水平的上涨能够显著的改善居民的健康状况,同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医疗支出上涨压力的下降具有促进作用[18]。通过对上述研究和其它相关研究进行分析显示,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受众多因素的影响,如:人口结构、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这些影响因素对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起着关键的作用,也只有将这些因素剖析出来,才能够真正理解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的关系,为政府提供真实有效的政策依据。本文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的影响,运用中国省际面板数据,结合中国自身的情况,根据公共服务供给对环境的健康影响会产生门槛效应[4],以及健康状况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关系的影响,结果表明:当公共服务供给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的影响会出现显著性下降,即产生门槛效应。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经济以国有经济为主体和国有企业为主导的发展方式仍未改变,国有部门的产业布局主要集中于能源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19],其中第三产业偏重于工业增加值高的部门,而对关乎人民切身利益的环境、医疗卫生和教育等的投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中国的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以牺牲人民的健康和社会的福利效用为代价,居民的健康支出在为政府买单。第二,中国的市场化仍处于较低水平,行政审批过多,极大的束缚了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阻碍了国有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同时将民营企业阻挡在门外,降低了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供给数量与供给效率,从而增加了居民健康支出上升的风险。第三,地区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性引起了公共服务供给的非均等化,加之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偏重于经济发达地区,致使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两极分化严重,总体水平难以上升。当然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在国内仍处于初始阶段,研究空间巨大,如:从公共服务结构角度分析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或者引入政策因素、地理环境、气候变化以及产业结构等变量。如果条件允许,环境健康方面的研究不仅仅存在于三个变量之间,而应扩展为多变量间的研究,因为环境对健康影响和环境对健康支出影响受多重因素干扰。综上,本文围绕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为核心展开研究,提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于健康支出关系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并且不同的公共服务对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效应不同。针对以上问题与假设,本文首次以2003-2013年中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构建实证基础模型和门槛模型进行验证,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的门槛值。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选择
(一)基本模型的建立与变量解析通过对ChayK.Y.,JosephP.Newhouse和叶小青等文献关于收入、健康与其他因素之间关系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文的特点,探讨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构建的面板数据模型。控制变量: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为有效探究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影响的关系,需要对影响健康支出具有显著性的因素进行控制,其中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健康状况对健康支出影响较大,需要将其作为控制变量,yit是i地区t时期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deathit为i地区t时期居民的死亡率,根据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死亡率与健康状况的关联性,文章以死亡率来表示居民的健康状况。核心解释变量1:以PM10、二氧化硫和烟粉尘为变量的大气污染状况。环境污染的恶化对健康支出上涨的影响并非是直接的,两者之间还存在健康水平这个隐含的影响因素,环境污染先导致了居民健康水平的下降,之后,疾病的产生引起了健康支出增加。由于污染程度一般体现在污染物成分的浓度上,而非量上。同时各省省会城市一般作为各省经济、文化与政府治理的中心,其城市的面貌对各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主要以各省省会城市年平均PM10浓度表示各省环境污染状况,即PM10it。为提高并保证环境污染指标的解释力,文中以sm与so作为辅助变量引入模型之中,分别为烟粉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核心解释变量2: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根据公共服务的特点,本文从三个方面入手分析,分别为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状况与环境治理投入。教育作为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人体健康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是健康的多产者[20][21][22],教育通过改变人的生活习惯与偏好而影响人们的健康,比如抽烟、嗜酒和熬夜等,同时教育对于改善人们的健康具有显著的正效应[23][24][25],本文选择普通高校师生比来代表教育供给水平,用eduit表示。Protect与in-fra分别表示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由于我国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极其匮乏,同时鉴于环境基础建设存在外溢性以及农村环境基础建设投资数据的不可得性,本文分别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代表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情况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模型中c为常数项,β1~β9为各变量前的回归系数值,uit为扰动项。
(二)门槛回归模型的建立环境质量对健康的影响存在基于公共服务水平的门槛效应,当公共服务供给的累积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程度会出现下降[4]。据此,本文以我国省际面板数据为基础,通过建立门槛回归模型,验证并得出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影响产生的门槛值。“门槛回归”模型是Hansen于2000年最先提出的。本文以Hansen(2000)构建的门槛回归模型为基础,结合本文研究的内容与特点构建了如下门槛回归模型。在分析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与健康支出之间产生门槛效应的过程中,本文从公共服务的教育水平(普通高效师生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重)和环境保护情况(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占GDP比重)三方面分析了公共服务对环境污染的健康支出影响是否存在门槛效应。
四、估计结果
(一)基本回归文中数据主要来源于中经网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本文对相应数据进行平减处理(以2003年为基期)和相应的变换,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共获得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3-2013年的面板数据(不包括)。表1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了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最大值和最小值。为解决变量间多重共线性的问题,本文选择spearman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每万人拥有卫生人员数(m)、二氧化硫排放量(so)与烟粉尘排放量(sm)等变量。为验证模型适合固定效应还是随机效应,文中采用hausman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显示:F统计量为0.000,即: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比随机效应模型更合理,验证结果如表2。Fe与Re对应的表格数值为固定效应模型与随机效应模型下各变量的参数,根据表(2)结果可知,PM10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PM10浓度的上升会引起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增加医疗健康方面的支出。而收入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增加人们在医疗健康方面的投入,但收入水平的日益改善对医疗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的影响甚微,甚至两者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表明健康的消费呈边际效用递减趋势。同时教育资源的投入,对健康支出的影响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表现得十分明显,当教育投入增加时,健康支出的数额在不断增加,其所占消费的比重在逐渐下降,由此可知:教育的投入有助于人们对健康的理解与重视、生活习惯的改善和生活品质的提高。相应地,公共服务中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对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的影响显著性偏弱,两者之间分别呈正相关关系,其表现出的结果与前文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需要注意一点,我国是一个高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工业产值仍然对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化建设仍然在不断的加速,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显得更为严峻,因此,我国现阶段处于发展、维护与污染三者同时并存的矛盾体中,这便不难理解环境治理投资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别占GDP的比重与健康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呈正相关关系。
(二)门槛回归本文基于上述理论对模型进行门槛分析,采用自抽取法得出相应的P值与F值,其中对单一、双重和三重门槛抽样次数均为100次,结果如表3以及门槛图形1、2和3所示。由上表数据可知,当门槛变量为edu时,其单一门槛、双重门槛在1%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并通过检验,而三重门槛在5%的置信水平下显著,同时三重门槛估计值并非位于单一门槛和双重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教育代替公共服务的模型存在三重门槛特征。对于以protect为门槛变量的模型,其单一门槛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而双重门槛和三重门槛的门槛估计值均位于单一门槛的置信区间内,因此,以protect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但通过图1可知,其中的临界值大于LR值,表明所得到的门槛值可能为无效门槛值。同理分析,以infra为代表的公共服务门槛模型存在单一门槛。五、结论本文基于2003—2013年省际面板数据,研究了我国环境污染、公共服务对健康支出的影响。结果表明:其一,环境污染对健康支出影响显著;其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体健康,当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环境的健康支出影响表现显著,即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对环境的健康影响存在门槛效应,但其对健康支出的具体影响并不能确定,因为不同种类的公共服务或者同种公共服务的不同供给水平对健康支出造成的影响各不相同。教育的供给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同时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并且区域间教育水平的差异对健康支出影响的显著性和正负相关性也存在不同。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而言,其供给水平具有促进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但会因此而增加居民的健康支出,加重居民的医疗保健支出负担。据此,本文得出的结论所具有的政策含义有:第一,环境、公共服务与健康支出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相关政策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不应单独或者片面的考虑部分因素。第二,公共服务的供给对健康具有显著的影响,政府应加大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第三,政府在增加公共服务供给的同时,应调整好公共服务供给的组成结构,注意哪些公共服务会导致健康支出增加,而哪些公共服务会降低健康支出。第四,教育投入不仅能够改善人们的健康,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降低健康支出的作用,政府应重视对教育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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