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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生态建设要求,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为方针,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不断提高全区森林覆盖率,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优美之区”。
二、建设原则
(一)统筹规划,全力实施。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和“三年绿化任务一年完成”的目标,加大“四绿”工程建设力度,掀起全区城乡绿化新,确保今年内全面完成全区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任务。
(二)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特色,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结合宜居城区建设、新农村建设、交通网建设和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重点工程。
(三)生态优先,注重实效。规划建设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为主要内容,促进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造改并举,建管并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强化森林经营,及时改造现有低质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加强现有森林资源保护,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巩固扩大造林绿化成果。
(五)政策引导,公众参与。制定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的配套政策措施,创新运行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四绿”工程建设。
(六)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在区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进“四绿”工程建设。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目标要求:以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加快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绿地生态系统,提升绿化水平。目前全区建成区面积5777公顷,现有绿化覆盖面积2796.22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8.4%,建成区绿地率46.05%,人均公园绿地35.69平方米。各项指标居五城区之首。今年要实现我区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提高到46.1%以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48.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提高到35.8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平原地区、山区、开发区、军营、校园的绿化示范建设。今年创建绿色军营7个、绿色校园6个。
3、牵头单位:由区园林局、区农林水局牵头组织协调,区支前办、区外经贸局、区经济发展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今年内,全区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加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力度,在已经建成的国家级、乡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4个省级生态村的基础上,通过实施造林绿化、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等措施,不断提高绿色村镇建设水平。力争今年上半年完成寿山乡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抓紧推进镇等乡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工作。同时,大力推进村镇绿化,选择一批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要的村(社区),建设示范绿色村庄。今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3个、绿色村庄40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绿色村庄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3、牵头单位:绿色乡镇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区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负责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西岸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和新一轮铁路建设为契机,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新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路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92.8%提高到95%以上,县乡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67.1%提高到75%以上。
2、建设任务:以温福铁路、绕城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三环路,193、195县道,寿山石文化村、林阳寺等景区景点道路,以及鼓山风景区至鼓岭、至桂湖、通行政村公路等为重点,加大投入,开展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全区主要通道的绿化美化档次。
3、牵头单位: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化土地,实现绿化目标。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
大力推进全区沿路(高速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环城(城区周边一重山)“三沿一环”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将沿路、环城森林打造成具有保持水土、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全区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和重点流域一重山宜林地的绿化程度达到100%,一重山低质低效林分补植改造面达到90%以上,主要江河和中型以上水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完成“三沿一环”造林绿化面积0.28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19万亩。
3、牵头单位:由区农林水局牵头组织协调。
四、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组织协调、扎实推进“四绿”工程实施。
1、负责落实造林地、绿化苗木、资金、劳力等事宜。
2、对辖区内所属的道路、单位及社区绿化带进行拉网式检查,加强绿地的养护管理。
3、对辖区内需要更新、维护的绿化设施,及时整改修缮。
4、积极配合市、区绿化部门共同做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任务。
(二)区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
1、区委组织部:负责把造林绿化目标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考核内容。
2、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城乡绿化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林业、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
3、区直机关党工委:牵头组织区直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四绿”植树活动。
4、区农办:牵头负责新农村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绿色村庄”创建工作,落实“绿色村庄”任务目标。
5、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纳入我区“十二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在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6、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四绿”工程建设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并加强资金监管。
7、区建设局:协调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组织指导各乡镇所在地绿地规划和绿化工作,牵头做好“绿色乡镇”创建工作。
8、区园林局: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建设,牵头组织、指导“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创建工作,协调落实苗木及技术指导。
9、区交通局:负责编制公路绿色通道工程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管辖路界范围之内各类道路的绿化任务。
10、区农林水局:负责牵头实施绿色屏障建设。负责编制水库、渠道、堤坝、水电站等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规划和水土流失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湖泊、水库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指导不宜耕作的坡耕地造林和农场绿化,配合做好农田林网建设。
11、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类学校开展校园绿化、绿化科普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进绿色校园创建活动。
12、区支前办:牵头协调驻区部队和武警部队积极支持地方城乡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搞好营区绿化。
13、区外经贸局:牵头协调开发区绿化工作。
14、区经济发展局:负责有关厂矿、企业绿化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落实绿化厂矿、企业绿化目标任务。
15、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负责开展城乡绿化监察、部门绩效评估和效能考核。
16、区科技局:加大城乡绿化科技支撑力度,提高科技含量和水平,加强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科研开发和成果推广。
17、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规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18、区文明办:负责指导创建文明单位机关的绿化美化工作。
19、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医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绿化美化。
20、区环保局:牵头负责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21、区人事局:提供造林绿化人才支撑,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城乡绿化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22、区广电局:发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宣传报道城乡绿化工作。
23、区总工会:发动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地方造林绿化工作。
24、团区委:发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地方植树造林工作,开展“保护母亲河”植绿行动、种植“青年林”等活动。
25、区妇联:发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双学双比”、创建“巾帼绿色家园”、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等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绿化委员会领导挂帅,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的建设开展。
(二)保障苗木供应
充足的优质苗木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效的基础。要根据“四绿”工程的特点,分别选择绿化苗木,以乡土树种为主,辅以外来树种,尽量多用开花植物、彩叶树种,提高绿化档次、丰富绿化景观。区园林、农林水部门要按照建设需要,抓好绿化大苗的生产供应,要做到“常年备苗、常年供应”,保障绿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绿化苗木补助资金。
(三)鼓励社会造林
创新义务植树的方式,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林地绿地认建认养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开展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绿化美化,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和阳台绿化,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创新社会造林的激励机制,确保业主投资造林的收益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林农兴林致富的积极性。
(四)坚持依法兴绿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公路法》、《铁路法》、《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新城区绿地率30.1%、旧城区绿地率25%的指标留足配套绿化用地,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绿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城乡绿化成果。
(五)健全奖惩制度
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纳入各级各部门任期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今年重点考核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定期向区政府和区绿化委员会上报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情况。区委、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检查并召开汇报会听取开展情况汇报。区监察局、区效能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监察(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考评方案,及时对“四绿”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区绿化委员会。年底,区绿化委员会对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单位和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问责。
【关键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土壤;苗木
伴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园林绿化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园林工程建设事业已经进入到蓬勃发展的阶段,人们的欣赏品位也在不断的提高,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园林绿化工程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多彩的空间,越来越多的园林工程在施工阶段就被大众关注起来。造就一个高质量的园林绿化工程就是合理运用先进的技术措施,科学的的将人,物质,设备等因素充分利用起来,达到最初的设计要求的工程施工过程。当前,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市场的逐步完善,施工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想得到长足的发展,施工质量就是第一位的,施工企业只有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才能不断的拓展自己的市场。
1.园林绿化工程的前期准备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前得准备阶段一般需要注意三点,大体可以归纳为,技术方面,现场方面,与苗木机械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在技术方面主要是要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全面了解,熟悉图纸的每一个细节,通过图纸的规划真正了解整个工程的意图,来制定出一套相对完美的施工方案,使其达到园林设计初衷。施工现场的准备是不容忽视的,良好的现场准备工作可以在实现最大程度的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的缩短工期来完成高质量的园林工程,比如合理利用水源布置供水管道;与监理单位的沟通与相关手续的完善;与工程师认真复核原地面标高数据等。施工机械与苗木的准备是不能忽视的,施工设备的检修,苗木的供货质量问题等都要一一落实下来。
2.合理制定施工方案
园林绿化多为复杂的综合性景观工程,涉及面广泛,工程内容涵盖了绿化、土建、给排水、绿化照明、等各项专业,另外施工过程还要受到季节性的干扰,造成了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的质量难以控制,这就要求我们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土壤改良、绿化种植及养护管理、土建施工及园林小品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艺流程,做到施工方法先进,技术合理,安全文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2.1园林土壤的处理要求
种植前土壤处理的处理,为了保证绿化种植的成活率,翻土深度要根据苗木的特点分别对待,如“乔木60~100cm,乔木种植穴底部加施有机肥,上铺5cm以上土层。灌木50~70cm,草坪及地被20~30cm,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园林施工过程中,土壤的检查要求要达标,在土方造型完成后,按规定进行土壤取样进行检测,对pH值、EC值、有机质含量等进行检测合格以后,在进入绿地的细平工序,如遇到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下,一定要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土壤改良,通常使用方法如香樟,用山泥、泥炭土、腐熟有机肥进行充分拌匀,使土壤改良合格以后,在进入细平工序。严格的土壤检测,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2.2苗木种植施工
苗木运输过程要特别关注土球的保护工作,在提运土球苗木时,要避免防止土球破碎,苗木的妥善运输和及时的栽培,有助于苗木的成活率的提高。当遇到不能及时培植时,苗木运到以后,可将带土球苗木临时集中假植处理,将苗木直立、土球垫稳、周围用土培好,以便正式培植过程使用。对于需要造型的乔、灌木种植放样时要根据设计种植密度,采用如品字形种植,整齐美观。点植苗木,可适当调整间距,来达到美观的效果,具体要根据苗木的蓬径决定。
一般乔、灌木栽植:根据设计图将林带的边缘范围线测设到林地地面上(方格网法)。规则式种植点可按照设计株行距以直线定点,自然式种植点则在实际种植中灵活掌握,力求林缘线曲折自然。对一些不适宜碱土的植物,适当放大树穴,加原土种植,以确保根系生长,提高成活率。栽植时,在树穴中用种植土回填至略高于放土球底面的高度,将土球放置在顶土面上,定向选好主要观赏面,打开土球包装物。如土球松软,土球底部包装物可不取出,然后从坑槽边缘向土球四周培土,分层捣实,培土高度到土球深度2/3时作围堰,浇足水分。苗木栽植后,乔木均需立即支撑绑扎,树干绑扎处垫软物质,使树干正直,钢丝绳与地下预埋的三角铁固定,其中一根撑杆(绳)必须在主风向上位,打桩固定后用草绳绕杆。对于高大花灌木,则采用十字扁担桩支撑。上下两层加固连成一体,以增强抗倒伏能力。
一般而言,树木的最佳移植期是从休眠期到春天萌芽前,而常绿树可在3~5月和9~10月的生长期进行移植。反季节栽植的情况时有发生,反季节移植的时候要适当采用技术措施,确保树木的成活的,如落叶树反季节栽植则需带土坨,并且直径为胸径的8~10倍,枝叶视品种进行不同程度的短截,灌水时可混入生根促进剂,而贵重的大树如果时间允许最好是在第1年春季断根,在第2年春季移植来促进树木成活。园林绿化工程中投入的苗木要根据不同的生长规律来进行妥善处理,苗木的不同,栽植季节和栽植时间也各有差别,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也要考虑各种苗木的的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3重视养护期的质量管理
园林绿化的养护工作很重要,而且一般情况下,园林绿化的养护期是在绿化工程合同总工期内得一项工作,园林苗木栽植期一般不过数月,而苗木的养护需要一年甚至两年时间,这样苗木的养护工作就要在总工期完成内完成,为了确保苗木的成活率,重视后期养护管理是很重要的,这是关乎绿化苗木成活和影响整体效果的关键,如果只是对绿化栽植过程进行了高要求,而忽略了后期的养护工作,会导致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的,比如:苗木成活率低、支架不牢、绿地杂草丛生、病虫害发生等严重问题。要提高养护效果,必须要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的绿化意识,给市民树立起一种爱护树林花草的意识,使得市民有一种破坏树林花草可耻的公德。同时应采用一些积极管理方式来推进绿化的养护成果,比如推动单位或者个人“认养”就是是一个很好养护方式。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引入社会竞争机制,实行投标养护管理,建立绿化养护公司,增加活力。
2.4工程竣工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以后的最后阶段是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可以综合考察施工企业的实力,考察工程质量的好坏,考察工程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可总结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为建设单位后期使用和维修提供完整的资料和依据,也为施工企业的长足发展积累经验。
3.结语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它对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均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通过对园林绿化种植工程的施工技术分析,积累宝贵的施工经验,例如在绿化种植工程中放线可以粗放,没必要用尺子很准确的定位。在栽种之前,做好疏叶措施和及时清除周边垃圾,光苗木栽植好了,但残枝落叶的存在影响美观。在栽植后,浇水应该视天气情况而定,不能太旱或者太涝。在工地上,学习施工技术是一方面,但是处理与建设单位以及施工队的关系也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艺术,需要在以后的岗位上继续摸索下去。
【参考文献】
[1]杨培红,姜效雷.园林工程绿化种植施工组织管理探析—以黄河风景名胜区一线绿化种植施工管理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0,38(13).
【关键词】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方案
前言: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是目前我国城市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不仅对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有着重要的美化、改善作用,同时也能有效提升城市形象,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等具有积极影响。目前在我国的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因此,需要相关人员构建科学的建设、管理方案,以提升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1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相关概述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是城市绿地和园林建筑工程相关的环境方面的建设工程[1]。主要包括山水整理、改造地形、修建工程设施等。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实施对象主要为活体植物,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需要合理搭配、种植符合本地气候环境、地理位置的植物,以实现园林的艺术性,达到美化城市环境、降温隔音、净化空气等目的。由于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属于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施工难度较大,因此,还需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协作,以达到更好的效果。
2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不足
2.1 市政园林管理水平偏低
市政园林工程与一般的建筑工程相比更为复杂,而在管理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部门之间往往缺乏协调沟通,导致很多单项工程之间出现冲突,例如管线还未铺设,道路建设便已经完成等。很多管理人员由于管理能力较低,经常对于施工中偷工减料的问题视而不见,并忽视施工后园林的管理工作,导致工程质量较低,绿色植物死亡频率高等情况,严重影响了整体市政园林建设水平。
2.2 施工过程缺乏科学技术指导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涉及领域较为广泛。其不仅涵盖了绿化、管网,还包括建筑小品、土方等[2]。每一类单项工程都需要施工人员能够具备专业的技术,并要求管理人员合理安排工序,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但是由于一些建设企业过于重视短期利益,违背建设规范,忽视科学的技术指导,验收不严格,导致工序颠倒,工程质量不断下降。例如在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建设企业先安排种植后进行管线施工,导致种植的绿色植物遭到了严重破坏,施工人员无法在规定工期内完工。
2.3 施工人员专业水平有限
由于建设工程发展迅速,大量水平程度不同的劳动人员都开始向建设行业涌进,导致现阶段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队伍中出现了施工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很多施工人员由于专业素养较低、专业技术水平十分有限,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无法理解设计人员的意图,再加上两者之间缺乏实质性的沟通,导致完工后的园林绿化工程中未能充分体现原有设计思想。同时,施工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对植物种植方面的技术缺乏了解,也使其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植物搭配不合理等情况。
3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与管理方案
3.1 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一个好的园林绿化景观要有科学的绿植搭配、细心的管理养护[3]。因此,要求管理人员能够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担负起重要的监管责任,时刻关注施工情况,适当对施工人员进行科学指导,以免出现植被混种的情况。同时,在完成种植后,管理人员也应定期对植物的生长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养护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以提升树木种苗的成活率,提高工程质量。例如在雨季来临前,针对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常绿植物进行封坑处理,在雨季来临后,及时进行排涝,并在种植全部完成时,对植物进行彻底杀虫,科学防治病虫害,提升植物成活率。另外,相关部门也应加对管理人员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定期开设相关培训课程,增强管理人员责任心及其管理水平,使其能够更好的维护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
3.2 科学规划施工过程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应严格遵循科学规范,建设单位应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园林进行设计,科学规划施工过程,保证各环节施工规范合理,有效避免工序混乱等情况。同时,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制定科学的质量验收机制,建立专门的检验机构,一旦发现工程中存在不合格部分,及时要求其整改,以保证工程质量能够符合国家标准。
3.3 建立高水平施工人员队伍
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序繁多,对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施工人员专业水平的重视,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并为施工人员提供专业技能培训,保证所有参与到工程建设中的施工人员都能够符合施工要求。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对工作懒散、经常出现失误的人员给予一定惩处,对技术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以实现施工人员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的提升。
结论:
我国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正处于发展阶段,其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对其监管机制、施工过程、施工队伍等的优化,制定完善的建设、管理方案,促进我国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陈超.提高市政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措施探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5,6(6):2041-2042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己任,科学确立“生态、精品、魅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目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城区绿化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我区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形成完善的园林城市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体系,不断推动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山水园林型社会发展。
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实施建设园林城市工程,充分利用城市山水自然资源,道路框架,文化遗产和名人古迹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进一步提高城区绿化、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水平,力争使全区各项绿化指标达到要求,全面完成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工作任务
按照市“创建、增绿、提质”的思路,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城区绿量,提升园林艺术水平,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按照市2011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任务分解表,我区重点实施以下工程:
(一)主要指标任务
新增各类绿地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绿化建设及综合整治3条主干道,精品园林工程1个以上,精品庭院(小区)10个,建设社区游园2个,绿化改造小街巷5条,林荫停车场2个。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达到8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古树名木保护率≥95%,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80%,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河道绿化普及率≥80%。
(二)工程建设任务
1、环城区造林绿化工程。做好全民义务植树工程、鸡鸣山休闲旅游绿化工程、“三山”绿化补植补造工程等。
2、城区造林绿化工程。做好单位门前绿化工程、庭院和居住小区绿化工程、两厂(场)绿化工程、“两河”绿化工程、专业绿化工程等。
(三)绿化管理任务
1、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制度,强化规划绿线的法律地位,建立“绿色图章”制度,从审批管理入手,保证各类建设项目按规定建设绿地,对生态系统和绿化用地进行强制性保护。
2、强化工程建设全程监督。城区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要与配套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不予验收,同时做好对重大项目砍伐或移栽树木的控制和跟踪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逐步扩大以奖代补适用范围,加大园林绿化投入。建设数字园林,建立可追索查寻、可定位分析、可快速补救的长效管理机制,将管护经费与养护管理质量直接挂钩,认真执行考核制度,实现精细化管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区长为组长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创园”办公室,全面负责创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调动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绿化、支持绿化、参与绿化、爱护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电视台要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开设创建工作宣传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绿化和创建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连续报道。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载体,充分利用的人文、自然资源,强化以园林绿化为重点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讲求实效”的原则,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
二、工作目标
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数据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园林绿化组织管理到位、规划设计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的建设格局。
三、工作任务
(一)道路绿化建设
新建、改建道路工程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城区主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3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县区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5%。
(二)公共绿地建设
加快公共绿地建设,广泛发动群众植绿、护绿,扩大绿化乔灌比,增加城市绿量,10月底完成水晶公园绿化工程。加强人民广场设施维护,做好人民广场扩建、改建工程。改造各类公园绿地的硬质铺装和大草坪现状,按照防灾避险规划,完成公园绿地中应急避险场所及相应设施设置。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各类公园,优化绿地空间结构,调整充实居民日常生活圈的公共绿地,确保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0%以上。
(三)庭院(包括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绿化建设
重视单位庭院绿化美化,70%以上有独立建设用地单位绿化达到《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依靠社会力量搞绿化,形成全社会抓生态环境建设合力。加强庭院绿化建设与管理,严格绿化方案审批手续,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留足绿地;因特殊原因不能留足绿地,须经县政府批准,以异地绿化的形式补足绿地面积。新建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
(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
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在新建与改造绿化工程的设计、建设、管理中充分运用节约、生态的规划建设理念,杜绝大型水景工程、大面积硬质铺装广场、大规模单一树种、大面积单层式草坪、大规模模纹色块、大量高档石材木材等。扩大微喷、滴灌、渗灌和其他节水技术的灌溉面积,推广透水材料和透水结构铺装,采用再生水或自然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灌溉和造景。保护并合理利用具有较高景观、生态、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物、地形、水体、植被以及其他自然历史文化遗址等基础资源。
(五)生产绿地建设
结合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发展城郊园林苗圃和苗木基地。建成区内建设园林苗圃用地5-10公顷,发展园林植物引种、育种,培育适合本地条件的优良品种,引导私营苗圃生产,提高城市绿化苗木自给率,苗木自给率达80%以上。
(六)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城市大气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四类以上。保护风景名胜古迹,建设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绿地。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2月-3月底)
调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对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0月底)
各责任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扎实有效开展创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4月-7月)
在各责任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0月-11月)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专家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督促检查例会制度,对各单位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强化阶段性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拖拉敷衍,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健全机构,配备人员,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