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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168(2013)05-0094-06
一、合作治理:公共服务治道变革的应然选择
合作治理源于的“合力”思想,认为社会发展是不同力量共同作用产生合力的结果,并强调个体分力的主观能动作用,体现了整体与局部不可分割的关系特征。正如恩格斯所说,“历史的最终结果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中形成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由此产生的合力创造出来的”[1](p.697)。 基于合力思想,社区公共服务治理存在多个“分力”,即指政府之外的所有社区内主体,包括社区企业、社区自组织、志愿性社团、协会和居民个人等独立于政府组织之外的广大经济生活领域和公民生活领域。这些主体在承接政府服务职能和促进公共利益实现方面有着自身独特的优势,经过多方协调会形成推进社区公共服务发展的“合力”。合作治理实质是治理理论的一个分支和应用。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多元主体合作共治,本质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强调权威中心的多元化,主张管理对象的参与和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模糊公私机构之间的界限,强调多元主体的责任,追求政府职能履行手段的多样化。20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的兴起和民主行政理念的践行,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已成为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发展趋势。
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是社区民间社会力量和公共权力共同参与公共服务治理的一种模式,它是“政府与社会力量平等合作组成的网状管理系统”[2](p.22)。政府与其他主体各司其职,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合作的主要方式是平等协商,通过“自由平等的讨论、对话和争辩,在此基础上形成决定在实质上符合大多数居民的利益,而不是形式上体现公民的意志”[3]。合作治理体现了政府与社会的一种新型互动的关系。它打破了公共政策目标的单一性,使其走出对上负责的单线性关系状态;治理主体不再依靠权力直接作用于治理对象,政府权力的外向功能削弱;行政权力不再服务于抽象的公共利益,而与权力持有者的道德意识相关联[4]。
中国在走向现代性社会结构中呈现出“利益多元需求、权力分散制衡、组织异质独立”[5]等因素,形成排斥单一性和独占性机制的强烈诉求,“社会”开始成为资源供给的有力潜在力量,开始提供影响个体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传统的政府单一供给模式越发难以适应[6]。社会因素作为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重要主体,促进了治理机制的转变。莱斯特·M·萨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论①和奥斯特罗姆夫妇的多中心治理理论②强调,需要借助多样化的权力和组织形成多中心治理机制,解决不同范围的公共治理问题。因为社会组织具有“解决社区问题的专门知识并根植于基层,可以对居民的需要作出适当和如实的反映,促使社区成员参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和资源分配”[7]。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日益成熟,要关注的焦点将不再是政府中心这一前提下如何扩大社会的参与,而是打破政府单极治理,确立多元共存合作治理的新格局。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变迁,给社会组织的成长带来巨大的发展空间。“社区制”的改革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提供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同志在十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中央高层决策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指明了发展的方向。当前,社区已成为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公共空间。社会转型期,城市失业和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等问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落到社区,加大了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难度。合作治理所具有的弹性化、互和反思理性等特征更好地应对了转型期社区公共服务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特征。因此,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合作治理,更好地满足居民的多元化需求,既是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现有文献对公共服务的合作治理大多数是社会宏观层面的定性研究,把政府与社会各主体的合作关系置于社区的微观层面的定量研究较为薄弱。因此,本文通过对长沙市的实证调查,对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实践进行实证层面的解析,尝试通过建立结构方程模型深入剖析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影响因素和影响机理,期望可以为合作治理实践的有效开展提供一些可行性的数据支持和对策建议。
二、研究设计及变量测量
(一)数据来源及其描述
本文所依据的数据资料来源于2011年笔者在长沙市所作的“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行为意向与社区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调查。调查采用多阶段抽样法。第一阶段采用分层简单随机抽样在长沙市抽取3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第二阶段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在所抽取的各区中抽取2个街道;第三阶段按系统(等距)抽样法抽取居委会;第四阶段从各居委会中按间隔随机抽样的原则抽取家庭户;第五阶段在抽取家庭户样本后,从所抽的每户家庭中抽取一个生日距8月1日最远的那个成年人作为调查对象,构成调查对象最终样本。考虑到样本总体的规模、抽样的精确性、总体异质性程度以及研究者所拥有的经费、人力和时间等因素,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问卷476份,回收率达95.2%;对原始问卷进行逻辑和幅度检查后,去掉废问卷34份,还有442份,因此最后有效回收率达88.4%。使用数据录入软件EPIDATA3.1双份录入进行质量核查,有效地保证了数据录入的质量。
(二)变量选择及其测量
学者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的研究影响较大的是库勒(Kuhnle)和赛勒(Selle)。他们把“沟通与交往”以及“财务与控制”作为测量指标,将两者互动关系划分为整合依附型、分离依附型、整合自主型和分离自主型四种模式[8](p.30)。本文参考库勒(Kuhnle)和赛勒(Selle)的观点,结合我国国情,从上级支持、控制状况、沟通状况和交往状况建立指标体系对长沙市社区公共服务政府与社区合作治理的实践进行测量。为了测试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在正式进行问卷调查之前进行了试调查。
表1对本文分析中所使用的观测变量进行了说明。上级支持的观测变量包括资金来源、场地提供、政策支持及技术支持;控制状况的观测变量包括自治性组织数量、自治组织财务处理权、人事任免权和法人代表比例;沟通状况的观测变量包括遇到问题是否会找组织、选择的组织类型、不找组织的原因和组织是否给予回应或解决;交往状况选取的变量包括对组织工作熟悉程度、与社区工作人员相处状况、对社区组织的认识和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为了使得测量指标具有可比性,在相同尺度下对原始代码进行了重新赋值,量表问题按照正向从小到大进行赋值(参见表1)。
三、社区公共服务的合作治理:现实层面的解读
(一)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现状之考察
社区公共服务建设的目的是要平等地解决社区成员的基本生活问题、改善居民生活状况和造就心理健康且有能力的社区居民[9]。合作治理把社会组织视为与政府平等合作的伙伴,它超越了政府过程的公众参与,打破了公众参与政府过程的中心主义结构,它“不仅拒绝统治型的集权主义的政府中心主义取向,也不赞成旨在稀释集权的民主参与型的政府中心主义取向”[4]。自愿的合作可以创造出个人无法创造的价值,无论他多么富有和精明[10](p.215)。社区公共服务只有引入市场和民间组织,努力引导每个人参与供给过程中的对话和协商,提供主体才可以在政策制定前更多地了解社情民意,同时也加强了居民对供给主体的参与和监督。合作治理的实践增进了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回应性与责任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实践到底是现实的图景抑或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景?我们借助于对长沙市的调查来实证解析合作治理实践状况。表2是根据表1测量出的各项指标有序分类变量的所有类别频数和频率,1、2、3分别代表各项观测变量的赋值类别。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长沙市各级政府把社会组织作为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新视野和生力军,走在社区公共服务治理改革队伍的前列。如天心区出台了《天心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对申请成立的社区组织,实施降低门槛、减少登记环节、简化工作程序等,为社区组织的发展扩大了成长的空间。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社区组织在数量上达到了一定的规模,总类日渐丰富,管理体制一直追求创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区各类组织参与民生服务工作,发挥了自身独特的优势,有效地缓解了服务供需失衡的矛盾,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载体。但由于我国一元统摄的历史传统和总体格局的社会沿袭,政府与社区组织仍然是“操作性和逐步浸入式的关系”,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社区社会组织仍是在地方政府控制的夹缝中发展。
由各观测变量的类别频数和频率分布可以看出(参见表2)。首先,在上级支持方面,社区组织的运作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和补贴(624%),对政府的依赖性比较大;其余为服务的自主收入、社会捐赠和其他。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办公场地主要由区政府或街道提供(645%),在运营和管理过程中必然受到官方的隐性制约。其次,在控制权方面,虽然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数量比较多,但是,在抽样调查的社会组织中,仍有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不具有独立的财务处理权(35.6%)和人事任免权(37.1%)。从法人代表来看,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为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政府职能部门转制而来的官办社会组织在人员配置上仍由行政指令安排,在财政上依赖政府,与上级行政主管单位保留千丝万缕的关系。再次,在沟通方面,大部分居民遇到问题会找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或其他组织来解决,但居民的问题仍有24.7%没能得到有效解决。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浪潮的推动下,政府重新肯定了社区发展的意义,提倡发展“社区服务”,旨在利用社区资源、依靠社区力量来解决居民的生活服务需求,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构想。这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提供了契机和成长的空间。第三部门具有广泛的社会网络资本,但受公民社会发育程度及其自身局部性、狭隘性的限制,供给功能尚且有限[11]。最后,从交往情况来看,大部分居民与社区组织和政府部门联系频率非常低。23.1%的居民对社区组织工作情况一无所知,57.0%的居民只了解一点。688%的居民认为社区组织代表政府部门的利益,成为政府的助手和派出机构,只有少数人(7.4%)认为社区组织代表居民利益,与政府是平等合作的关系。
(二)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影响因素之实证解析
本研究采用统计软件为SPSS19.0,结构方程软件为AMOS17.0对社区公共服务政府与社区合作治理的影响因素进行剖析。通过运用SPSS19.0对问卷的信度和效度进行检验,结果证明数据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模型包含个人特征、上级支持、控制状况、沟通状况和交往状况5个潜在变量和20个观测变量,年龄、月收入、文化程度、在社区居住时间是原因显变量,上级支持、控制状况、沟通状况和交往状况是结果潜变量。潜变量之间的路径系数和观测变量对潜变量的载荷系数(参见图1)。
图1合作治理影响因素结构路径
从图1模型拟合的结果来看,x2/df=2.3780.9,AGFI =0.963>0.9,RMSEA=0.06809,TLI=0.953>0.9,也说明模型拟合较合理。
从参数估计的结果来看,上级支持、控制状况与交往状况对合作治理效果的路径系数在P为0.01和0.05的水平上均具有统计显著性,说明这些变量对合作治理具有显著的影响。其中,上级支持对合作治理的影响最大(Beta=0.974,P
沟通状况中Beta=0.487,P=0.178>0.01,沟通状况对合作治理效果具有显著性正向影响没有得到验证。这说明政府部门与社会组织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通过建立平等合作和良好信任沟通机制来提升供给能力仍未能发挥其充分作用。
各观测变量对潜在变量的回归系数均在0.5以上,表明测量模型具有较高的效度。在各潜变量因子分析中,不同的观测变量起到的影响程度不同。在上级支持因子分析中,影响最大的是资金来源(路径系数估计值为0908),其次为场地提供(路径系数估计值为0.756)、政策支持(路径系数估计值为0.732)和技术支持(路径系数估计值为0683)。在控制状况因子分析中,影响最大的是财务处理权,其次为人事任免权、法人代表和自组织数量。财务处理权和人事任免权系数为负,说明社会组织的财务权和人事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上级政府的控制,也印证了前文的相关数据描述性分析。在沟通状况因子分析中,居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是影响沟通关系的最重要因素。在交往状况因子分析中,对社区组织认识的载荷最大,且系数为负,表明目前我国社区组织得不到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正确看待,在居民心目中,社区组织是政府职能部门一个分支,是完成政府下派任务的得力助手。某些地方官员甚至把民间社会组织当成与政府争权夺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危险因素,并通过法律、资金、政策等各方面限制其发展规模。在居民背景特征中,居住时间对合作治理的贡献最大,表明居民在社区居住时间越长,越能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发展。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在我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背景下,结合前人的研究基础,通过对长沙市社区公共服务部门的实地调查资料,从上级支持、控制状况、沟通状况和交往状况对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实践进行实证解析。
第一,通过数据频数描述性分析,在社区公共服务治理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倾向于 “权威-依附”的权威型合作关系。不管是自下而上发展的民间草根组织,还是自上而下发展的官办社会组织,其对政府都具有较强的依附性。由于权力、制度、资源的不对等,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这将会严重压制社区组织自治的生存空间和自治能力的成长,有悖于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主体平等合作关系的构建和良性发展。
第二,通过结构方程模型的实证分析发现,上级支持、控制状况、交往状况对合作治理效果均产生显著的影响,即政府对社区组织在人、财、物等资源的支持力度越大、减少对社区组织的控制、加强与社区组织的联系,合作治理的效果就越好。上级支持因子影响最大,社会组织获得上级部门支持越多,合作治理能力就越强。社会组织沟通状况因子对合作治理的影响未被检验,表明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沟通以及协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未建立起来。近几年全国各级地方政府开展“政府上网工程”为居民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条件。但当今在社会公共资源的供给和社区认同极其有限的条件下,社区公共服务治理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居民的积极支持。在社区,不同文化背景和社会地位的人聚集在一起,缺乏必要的沟通与交流,容易引发各种社区矛盾。居民的多元化公共服务需求在既定的政治体制框架下不仅难以满足而且无法有效地表达,如果沿用增强政府控制能力的行政命令来解决社区公共服务的问题,是难以奏效的。通过诸如“电子网络”等公共平台实现完全无等级的对话似乎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此外,不同的观测变量对各潜变量的影响也具有差异。
以上分析表明,在我国诸多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下,要充分实现社区公共服务政府与社区的合作治理似乎是乌托邦式的理想情境。政府的权威性决定政策的制定和安排,社会组织与居民缺乏参与表达的能力和机会。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主要局限于公共服务提供的具体操作性层面,缺少有效沟通的对话平台,限制了公共服务供给的绩效。如帕特南所言:“政府的效率与该地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是横向地组织起来还是等级化地组织起来的程度紧密关联。”[10](pp.116117)因此,要真正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平等的合作治理,就要冲破传统政府与社会“中心-边缘”的等级模式,建立“民主-平等”的横向性合作关系,使社会组织能以平等的姿态与政府进行充分的协商、对话与联合行动,并有能力共担责任与风险。从“统制-服从”的权力关系到“政治平等”的权力关系的转变,要求政道民主层面与治道民主层面的双重改革[12]。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建立居民参与的相关制度,完善居民参与角色制度化的规定,重点强化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畅通性建设,确保居民的组织化参与得到保障,也要为消解社会组织的“官民二重性”,实现其由“外生”到“内源”的顺利转型和拓宽成长空间创造有利条件。同时,政府要借助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与社会组织、居民之间在公共服务过程中广泛的对话、沟通网络,以打破时空、政府部门层级以及社区成员等级之间的限制,提高行政部门内外沟通效率,及时传达各级政府的政策和施政方针,反映居民的利益诉求,从而提高公共服务过程中合作治理的反应力和回应力。此外,社区“自组织网络”或“共同体”也要积极完善内部组织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不断提升参与和服务供给能力,增强组织体系的环境应变能力和稳定性。
本文对长沙市社区公共服务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合作治理的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分析,实证调查与研究结论对湖南省或全国其他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合作治理的推进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和实践参考价值。由于主观研究能力的局限性和客观资源的有限性,研究结论的代表性和普适性仍需长期的检验。在今后的研究中,将扩大调研城市的数量和范围,如东、中、西部的城市,进一步证实研究结果的外在效度。
注释:
①萨拉蒙的第三方政府理论,旨在阐明政府把非政府组织作为合作伙伴之缘由。他指出,NGO参与公共治理,不仅可以增强政府提供公共福利的功能,同时避免了一个庞大的政府官僚机构的出现。
②奥斯特罗姆夫妇创立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其核心是在私有化和国有化两个极端之间,存在其他多种可能的治理方式,并能有效率地运行。奥氏研究表明:与政府行政管理以及市场化方式相比,社区可以独自更好地管理公共资源。一群相互依赖的个体有可能将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避免搭便车、逃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的盛行,以取得持续的共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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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素质较低:目前,社区医院由于人员配置不足,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多是从在社区医院选出来的优秀的护士,这些人员在学校及工作后很少接受系统管理知识的培训,从而欠缺科学严谨的管理知识。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在管理过程中多以自己经验作为标准,造成一些弊端和误差
1.2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中缺少合理的考核考评体系:目前,大多数社区护理主要由各个医院或者本地的卫生单位负责,尽管卫生系统了发展社区护理的相关文件,但并未明确制定规章制度及评价指标。卫生机构或者医院领导均把临床摆在第一位,而轻视了社区护理,导致社区护理质量评价处于杂乱无章,均是自发形成的考核考评体系。
1.3考核过程中忽略了社区医院服务的社区居民的重要性:与国外发达地区相比,我国的社区护理人员还没有真正从以疾病为中心调整到以患者为中心。指标与质量评定及指标的制定缺乏务实性,违背了现代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忽略了以医院内护理调整到以社区家庭护理,因此目前社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体制来看,在制定指标时未以社区居民为核心,仅强调患者适应社区医院制度,而社区医院未适应患者需求。在评价护理质量中忽略了社区居民对护理质量的诉求及感受,脱离了实际与群众。
1.4社区护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疲于应付:大多数社区医院护理质量评审多采用事后查,考核内容多为护士记录来评定护理质量,因此在考核时,很多护士为了应付检查,补写记录,甚至篡改记录,护士把考核看做包袱,疲于应对;同时,由于卫生资源分布不均,对社区医院物力投入较少,投入到社区护理上的资金更少,导致社区护理人员绩效奖励制度未有相应的财政支持,绩效难以准确执行,很难调动社区护理人员的积极性,因此社区护理人员很难重视护理质量的管理,不能起到提升护理质量的目的。
2对策
2.1加大对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现任的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人员因为欠缺护理管理知识,致使在管理过程中会出现盲目性与偏差。因而对于管理人员的培训很有必要,管理素质培训后进行必要的考核,考核通过者允许上岗,从而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
2.2建立健全社区护理质量管理考核考评体系:社区医院的健康发展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作保证。随着城镇居民的医保的建立,相关部门应考虑怎样能够和社区医院充分结合,充分利用社区医院的医疗资源为居民服务,让每个居民都能得到快速、便捷、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持续发展。因此,卫生部应促进有关部门增强对社区护理的管理,建立科学严谨的质量考核考评体系。
【论文摘要】社区旅游开发要求理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力关系,并使其权利分配实现均衡。而弄清社区内部的权力运作机制是社区旅游开发的重要环节。制订行之有效的社区旅游伦理规范必将匡正社区旅游多重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交易与博弈原则,促进古老社区的内部演化从自为走向理性,并为最终实现社区和谐创造条件。
20世纪80年代国外的研究者开始研究社区对旅游的参与,社区参与与旅游发展的互动性成为一个重要话题。国内的研究者关注这一领域始于90年代。旅游开发介入社区发展将推动社区从礼治社会向经济组织转变,通过人员构成和组织方式的重构推动社区转变成为一个经济发展利益相关的群体。值得注意的是社区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盘根错节,多重利益相关主体的权力关系需要加以辨析,各自的权利范围也有待明确界定。
一、社区旅游主体之权力关系
Sautter和Leisen较早研究了旅游开发与社区的关系及与社区旅游的利益相关者。唐晓云等认为“农村社区生态旅游主要的利益相关者是:社区、政府部门、投资者、竞争者、顾客和旅游规划师。其中,社区(含居民)是社区旅游发展中的最关键的群体。”[1](P94-95)社区主体可能是以组织的形式涉足旅游开发,也可能是以个人的形式参与。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内组织与社区组织两类[2](P57-66),个人与组织的互相生发形成左右社区发展的强大力量。另外,多重社区旅游主体在不同的权力关系情境中存在着不同的身份认同,不同的权力关系情境会派生出不同的身份表征,上述主体在一些具体的旅游权力关系情境中会演化出男性、女性,正常人群体、易受伤害群体,成人、儿童等等。权力可以表现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者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而无论权力政治或职务权力归根结底都是以权力为核心对公共利益进行决策和分配。如果社区旅游主体的关系可以看作一种权力关系,在社区旅游中当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权力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些什么?合理的解释应该是合法地拥有社区旅游资产,是无障碍地进入一种文化传统或生活方式,是任何一方都能够获得了解、认可与尊重。社区旅游多重主体的权力关系经常被具体化,有基于法律规定的产权关系,包括占有权、管理权与使用权;有基于族群差异的文化交流,如民族历史、生产方式、生活习俗方面的差异与共享;还有基于生存责任的相互依赖,如所有旅游发展利益相关者对东道地区自然文化遗产的了解与尊重,等等。
在社区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过去通行于社区的制度与组织会不断崩坏与再生。旅游开发介入社区居民的生活,必然打破社区内部传统的礼治秩序,改变社区惯常的组织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社区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等会被赋予新的涵义与功能。旅游开发将使古老社区的利益博弈关系变得复杂,并深刻地改变社区的基本存在形态,而当社区以新的面目参与旅游开发,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则既是经济的,也是文化的,只有在此基础之上我们才能给各利益相关主体一个准确的权力身份定位。
多重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对立统一构成复杂的权力关系网络,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关系网络中没有谁永远高高在上,如果从社区参与的角度来看,下列描述是必须的:第一,政府主管部门与东道社区。政府主管部门为社区旅游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从社区旅游发展中获得政绩,东道社区则从当地旅游发展的政策支持中明确社区旅游发展的基本方向。第二,旅游投资者与东道社区。旅游投资者从旅游开发中获得利润,东道社区则平等地分享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利益,特别是分享就业方面的利益。第三,旅游者与东道社区。旅游开发中的任何外来者都有权从旅游中获得身心的满足,东道社区则从经营旅游项目中获得营业额,但是应当给予旅游者热情友好的接待。第四,竞争者与东道社区。
一旦某些旅游项目获利,相邻社区很可能会开发类似的旅游项目与东道社区展开竞争,抢占市场份额。竞争的结果是要么大家在竞争中两败俱伤,要么互相妥协,达成优势互补。第五,东道社区内部。社区内部的关系过去一直关注不多,乡镇政府起指导作用,村委会起组织作用,而家庭与个人则主要是参与者,作为基层领导的乡镇政府与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能否发挥预期的作用,则直接决定了东道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旅游的程度与方式。
二、社区旅游主体之权利范围
社区旅游主体的权力必须受到约束,而权利规定了社区旅游多重主体支配与服从的对象和范围。社区旅游开展中的诸多矛盾其实不过是利益之争。在社区旅游开发中获取利润是旅游投资企业的权利,全面提升社区的能力是东道社区的权利,获得个人内心的满足是旅游者的权利,如此等等。但是任何一种诉求都不可能没有限制,在社区旅游多重主体的交错中,作为服从的一方接受另一方的支配,接受拥有支配权的一方所制订的各种规章、条例。但是旅游企业不可以依仗自身的文化优势,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东道社区,东道社区不可以为了短期利益而忽略了对旅游者的热情友好的接待,而旅游者也不可以随意违反旅游景区的种种规定而对景区造成破坏。总之,所有旅游发展的利益相关者都不能因追求局部利益而给生态环境资源带来损失。在对支配与服从的双重规定中权利规定了主体的权力,也同时明确了权力主体的身份,任何利益相关的一方都只能是这一权力关系网络之中的一个部门,或者一个环节。
社区旅游主体的权利分割情况同样比较复杂,目前的现实是真正的社区主体反而处于缺席状态。主要原因是社区旅游一般发生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东道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相对模糊,对自身的权力身份缺乏清晰的感知。在权力的链条上,支配主体与服从主体的身份界定相当困难,同一主体往往既是支配主体,又是服从主体,支配与服从之间的转换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发生,对支配与服从的理解相对偏狭,权利界限的模糊往往使一些旅游主体在权利身份的转换上处于不自觉的状态,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相辅相成的观念进入一个文化进步相对缓慢的地区需要一个过程。外来的旅游投资企业以旅游开发为名进入东道社区,如果缺少对社区应有的人文关怀,社区的存在必将被外来企业优势的经济与文化地位所遮蔽,社区主体的主张权更是无从谈起,社区旅游在发展方向上必将背离它的初衷。而社区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社区组织如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少数人的把持下,可能为了少数人而忽视其他多数社区居民的利益,部分“能干”的社区成员可能只顾及本家或本族的成员。当社区主体不能建立起关于自身的整体感知的时候,虽然表面上看来是在表达社区的主张,事实上却难以避免主张的失当,表面上看来社区已经拥有了相当的主动权,实际上却为局部利益所左右。
社区旅游开发的过程也是社区结构转型的过程,思想观念的变迁与社区旅游的权力运作机制密切相关。在那些古老的社区中,人与人自为地生活在一个由自然意志推动以统一和团结为特征的社会中,规范个人行为的是那些世代相传的乡风民俗,如礼俗、人情、归属感等等。但是对利益的追逐必然促使这种纯粹意义上的“文化的人”向复合意义上的“经济的人”过渡,人们生活在一起是因为有一些财产或者权利需要让渡。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个人交易还将演变成多人博弈,在对共同利益的追求中走向合作并达成协约。特别是大量外来人员介入之后,这一转变会尤为深刻,规范社区成员行为的将不再是单纯的传统的社区意识,同时也有一些经济规律在发挥作用。社区旅游的开展急需一套能够适应新形势的权利规则,来界定各社区旅游利益相关主体行为的合法性。
三、社区旅游伦理之和谐效应
《全球旅游伦理规范》对于社区旅游伦理规范的制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3](P71)。旅游伦理规范作为承载权力话语的一种功能,表达社区旅游开展过程中的多重权力主张。不同文化背景的相关人员同时介入社区旅游开发,需要保证强势文化不对弱势文化造成有意的篡改与伤害,弱势一方的发言渠道能够畅通无阻,特别是对经济利益的争夺影响到对旅游开发的正确评估的时候,弱势一方的声音能够有效地传达出来。
旅游伦理规范是一种道德承诺,即当旅游行为发生的时候,道德与否会有一个一目了然的判断,只追求个体利益,而忽视群体利益与未来发展的行为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同时它还是一种法律评判,任何个体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对景区资源的滥用与破坏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刚刚起步的社区,各旅游主体的任何行为更要建立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因为失去法律支持的旅游伦理规范很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但是旅游伦理规范是各旅游主体既斗争又妥协的产物。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并不一定总是能恰如其分地被协调好,当它们处于激烈冲突状态的时候,旅游伦理规范是否能够保持它对正义、真实的捍卫?比较可行的方法可能是正视社区旅游多重主体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在利益分配的相互制约中寻找动态的权力平衡。
制订旅游伦理规范需要从制度层面认真考虑社区方面的因素。主要包括:(一)与社区的非正式制度相结合。社区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可能独立于社区之外,需要吸纳当地社区居民参与,在经营理念的打造上积极吸纳当地社区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文化习俗等十分必要,尽可能使旅游企业经营与社区生活融为一体。新的旅游伦理规范不可能凭空产生,任何一个社区中都流传着世代累积的文化习俗,它从生活最细微的地方规范着社区内居民的日常行为,任何旅游开发行为都应该是对它的遵守与继承,而不应该是抛弃与背叛。家庭作为社区的基本单位,在具体的操作中其存在的文化意义与经济价值应该被充分考虑,应该通过家庭或者在家庭的基础上以共同利益为目标组成的行业协会,倾听社区居民内心的要求。(二)与社区的正式制度相结合。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公约是社区的正式制度,它需要得到社区成员的认可才能真正实行,但是它一旦实行就会对社区成员的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旅游伦理规范应该尽可能与其结合,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建立旅游伦理规范的意义在于为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找到一条有效的表达渠道。作为庞大的权力网络中的一环,多数利益相关主体的强势与弱势都是相对的,在权力的链条上没有绝对的强者,因此,坚守旅游伦理规范既是对社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负责,同时也是对自身的权益负责。而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应该对脆弱的生态环境负责,因为它处在权力链条的终端,它沉默不语却又高高在上地注视着社区的芸芸众生。制订旅游伦理规范的意义还在于推动东道社区不断走向和谐。如果多重旅游发展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得以理清,各主体的权力身份与权利范围得以界定,对社区旅游运作基本机制的认知达到一定深度,那么社区旅游的经营管理水平就一定能提高。社区旅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和谐社区的构建是统一的,社区和谐要求社区成员之间关系协调,社区成员与外来的专业人员关系协调,社区与当地自然文化环境关系协调,如果社区旅游内部的权力机制实现良性运作,社区内部人与人的关系必然会不断趋于和谐,个人与个人、家庭与家庭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在文化道义的承担上权界分明,各得其所,整个社区自然也就走向了进步。
社区护理是将公共卫生学及护理学的知识与技能结合,借助有组织的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人群为服务对象,对个人、家庭及社区提供服务。随着社区医疗护理的深入开展,静脉留置针已逐渐应用于家庭病床,对晚期癌症濒临死亡、病员及家属又不愿放弃治疗的危重病人延长生命、减轻痛苦起到积极的治疗和安抚作用。笔者2010年3月~2013年3月在社区医疗护理中对家庭使用静脉留置针进行护理,现将护理体会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社区患者70例,其中男50例,女20例。年龄48~65岁,平均55.5岁。脑部恶性肿瘤40例,肺癌20例,结肠癌10例。静脉留置时间22~45d。留置针的部位;60例取股静脉,10例取锁骨下静脉。
1.2 方法 全部病例均在市、县级医院进行静脉留置手术。留院观察24h后,带详细记录安返家中。由医院医生向社区医生和护士交班。肝素帽用无菌纱布包裹并妥善固定,封管液采用肝素钠生理盐水稀释液(50u/ml)。社区护士每日输液前打开包裹肝素帽的无菌纱布,用碘伏常规消毒后接上输液。按医嘱要求安排用液顺序,调节调速。完成全天输液后用封管液2~2.5ml封管再拔出输液针,常规消毒并用无菌纱布包紧肝素帽后固定。
2 结果
70例患者治疗中无脱管、堵管发生,及时完成治疗。由于患者在家庭接受治疗,因家庭环境的温馨和与亲人朝夕相处,减少了恐惧焦虑心理,又避免了反复穿刺的痛苦,使患者由拒绝治疗到乐意配合治疗,直到平静地走完生命历程。
3 讨论
3.1社区护理特点 社区护理将公共卫生学与护理学有效地结合在一起,既强调疾病的预防,又强调疾病的护理,最终达到促进健康、维护健康的目的。因此,社区护理既具有公共卫生学的某些特点,又具有护理学的某些特点,但与公共卫生学和护理学相比较,社区护理在以下四个方面更为突出。
3.1.1以促进和维护健康为中心——社区护理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和维护人群的健康,所以预防是社区护理的工作重点。
3.1.2面向整个社区人群社区——护理的对象是社区全体人群,即包括健康人群和患病人群。
3.1.3社区护士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在社区护理过程中,社区护士往往独自深入家庭进行各种护理,故要求社区护士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自主性。
3.1.4社区护士必须和其他相关人员密切合作——社区护理的内容及对象决定社区护士在工作中不仅仅要与卫生保健人员密切合作,还要与社区居民、社区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密切协调。
3.2社区护士必备的能力
社区护理的工作范围、社区护士的职责角色对社区护士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社区护士不仅仅要具备一般护士所应具备的护理基本能力,而且还要必备以下七种能力。
3.2.1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社区护理工作既需要其合作者的支持、协助,又需要其护理对象的理解、配合:社区护士的主要合作者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其他卫生工作人员,如全科医师,以及社区的管理者,如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社区护理的对象则是社区的全体居民,如病人、家属、健康人群。面对这些具有不同的年龄、家庭、文化及社会背景的合作者和护理对象,社区护士必须具有社会学、心理学及人际沟通技巧方面的知识,从而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3.2.2综合护理能力——综合护理能力主要包括各专科护理技能及中西医结合的护理技能。根据社区护理的定义及社区护士的主要职责,社区护士即是全科护士,将面对各种病人和残障者,如外科术后的病人、脑卒中恢复期的病人、精神病病人或临终病人等等。在工作中,就不免要应用到内科、外科、神经科、精神科、中医科以及老年和康复等方面的护理技能。因此,社区护士必须具备各专科护理技能及中西医结合的护理技能,才能满足社区人群的需求。
3.2.3独立判断、解决问题能力——社区护士不同于医院护士,常常处于独立工作状态。在医院,护士遇到问题往往可以与其他护士、护士长或医生研究解决;但在社区,社区护士将独立地进行各种护理操作、独立地运用护理程序、独立地开展健康教育、独立地进行咨询或指导。
3.2.4预见能力——预见能力主要应用于预防性的服务,而预防是社区护士的主要职责之一。社区护士有责任向病人或残疾人、家庭及健康人群提供预防性指导和服务。在医院,临床护士主要运用顺向思维,即针对已发生的问题,找出解决的方法并实施;而在社区,社区护士不仅要运用顺向思维,还要运用逆向思维,即在问题发生之前,找出可能导致问题发生的潜在因素,从而提前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问题的发生。因此,预见能力也是社区护士所应必备的。
3.2.5组织、管理能力——社区护士一方面要向社区居民提供直接的护理服务,另一方面还要调动社区的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促进活动。社区护士有时要负责人员、物资和各种活动的安排,有时要组织本社区有同类兴趣或问题的机构人员学习,如老人院中服务员的培训或餐厅人员消毒餐具的指导,这些均需要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2.6调研、科研能力——社区护士不仅担负着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护理服务的职责,同时也肩负着发展社区护理、完善护理学科的重任。因此,社区护士首先应不断地充实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护理学是一门不断发展的学科,护理人员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护理学的发展。
3.2.7自我防护能力——社区护士的自我防护能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法律的自我防护及人身的自我防护。首先,社区护士常常在非医疗机构场所提供有风险的医疗护理服务,如在病人的家中进行静脉输液。社区护士应加强法律意识,不仅要完整记录病人病情,还要在提供一些医疗护理服务前与病人或家属签订有关协议书,以作为法律依据。
【中图分类号】R5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5-0232-02
1 中风后遗症的中医病因病机
中风的发生,根据文献记载归纳起来与虚(阴虚、气血虚)火(肝火、痰火)气(气逆、气陷)血(血瘀),风(肝风)、痰(风痰、湿痰)有关,以其中肝肾阴虚所致的阳亢风动,气虚血逆而形成的本虚标实是本病的根本原因[1]。中风偏瘫由气虚血瘀,经络不通所致,气虚不能行血,淤血阻滞,经络不通而致半身不遂。针对中风后遗症的气虚血瘀,经络不通采取活血化瘀,疏经通络的治疗原则。
2 推拿治疗中风偏瘫
推拿作用于体表,引起局部经络反应,激发和调整经气,增强气血生成,推动气血运行,祛瘀消滞,濡筋骨,利关节。与针灸相比,推拿具有无创痛易被患者接受,取穴准确度要求不高而易于操作,不受器械之限制而方便易行等特点,尤其适用于对针灸疗法具有恐惧心理的患者。
3 社区中风后遗症患者的现状
社区中风后遗症患者人数多。而且由于种种原因,病人不能长期住院,常在病情稳定返回家中继续接受康复治疗。由于家属缺乏家庭康复知识和技能,致使大部分病人错过最佳康复时机,不能在发病6个月内得到治疗。不仅影响了其自身的工作、生活,同时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因此在社区开展家庭推拿非常重要。我科室把70例脑中风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30例干预组40例,两组同时接受常规治疗,干预组则让患者家属运用中医穴位推拿治疗,随访连续3个月后,干预组总有效率87.5%,对照组总有效率66.7%上下肢肌力生活能力皆优于对照组。体会总结如下:
4 推拿选穴
风中偏瘫属“痿证”范畴,因“阳明为宗脉之所聚”“阳明为多气多血之脉”故有“治痿独取阳明之说”。推拿护理在选穴上以手足阳明经为主, 太阳、少阳经为辅亦可选取对应的阴经穴位。
取穴原则:分别选用手足阳明、手足太阳经及其相表里的阴经并配合督脉穴位。点按起止点位于关节附近:上肢在肩关节与腕关节附近,下肢在髋,膝,踝关节,选穴重点为腋下和肘关节,大腿及两等气滞之处。注重气血阻滞的重点腋下和肘关节穴位的点按。在手阳明大肠经上取以下穴位:商阳(指尖)、合谷、曲池、肩、迎香、手三里。在手足太阳,少阳经上可选取风池、风府、肩井、环跳、风市、阳陵泉、晴明、委中、承山、昆仑。足阳明胃经上取:地仓、足三里、解溪、梁丘、伏兔。相对应的阴经穴为:阴陵泉,内关,尺泽,涌泉,三阴交。
5 推拿方向及其健、患侧的选择
护理推拿方向上均以循经推拿,有顺经推拿与逆经推拿两个方向,以顺经推拿为,主气血按经络走向流动,推拿按照各经络自身循行方向进行,更能疏通气血。点按阳明经各穴后沿其走向连续的予以推拿,从点到线连贯一气以达到舒经活络之疗效。推拿皆以患侧为重点,既可重点推拿患侧,亦可先推拿患侧再推拿健侧或者两侧同时推拿。
6 指导患者家属推拿
首先确定进行推拿的家属人员,选择原则是:患者年龄较轻者选择配偶,年龄较大者选择有空照顾父母的子女。其次给与培训:进行 1周左右的时间的相关医学知识的讲解及手法操作指导,并在患者身上示范,让家属初步学会推拿手法及穴位定位,选穴原则同上。在住院期间,根据家属反馈意见及疗效观察,及时指导并矫正推拿手法。推拿方法:健侧与患侧交替进行,但以患侧为主,由轻到重循序渐进进行,每次30分钟。操作注意事项:1.推拿时应按治疗方案先轻后重,自上而下,从前到后的操作顺序进行,根据病情和病人体质调整手法强度、顺序及时间。2.应嘱患者调匀放松肢体,精神不要紧张,配合推拿者调适自己的,减轻患者的心理压力。3.饭前、饭后1小时内不宜接受推拿治疗。4.推拿部位开始会有一定的酸痛不适感为正常现象,经过2到3 次推拿后,酸痛感消失,会更轻松、舒适。5.推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坚持早期、综合、长期的原则。6.做好随访工作:在病人回到家中后每天电话联系随访,及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及康复况;每周1次登门随访,积极地进行康复各个指标的床边评估,根据病情康复情况进行穴位及手法操作校正。随访连续至少6个月。
合理推测:上海乃至全国,都逐渐步入老龄社会,中风仍然是对老年人威胁的疾病,其后遗症的早期治疗,对于改善中风患者的生活之质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推拿按摩四肢相对于针灸而言,具有无场地要求、简单、安全等优点,是针对中风后遗症在社区开展家庭康复一种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