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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业化进程;工业化;城市化
[中图分类号]F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426(2010)09-0030-05
准确把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优势,更具影响力的创新优势,更具吸引力的环境优势,是全省人民对辽宁“十二五”时期的新期待,也是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新使命。
一、辽宁总体上已进入工业化后期
工业经济替代农业经济成为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形态,被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进程阶段,它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经之路。按照国际上通用的评价标准,对工业化进程采用人均GDP、三次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就业结构和城市化率等5个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1.人均GDP水平
人均GDP是衡量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也是划分工业化发展阶段的重要依据。按照钱纳里的工业化发展阶段研究成果进行比对,工业化进程以人均GDP水平划分为6个发展阶段。
钱纳里的结论是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的数据基础上得出的。因此,需要将现在的人均GDP数值换算成1970年的人均GDP数值。2009年辽宁省人均GDP为34898元,折成美元大约为5100美元。参考其他相关研究成果,考虑汇率、人民币实际购买力及通货膨胀率的影响,2009年的人均GDP5100美元大致相当于1970年的1900美元。从这一指标判定,辽宁处于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
2.三次产业结构
西蒙•库兹涅茨等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工业化演进阶段可通过产业结构的变动过程表现出来。在工业化初期和中期,产业结构变化的核心是农业和工业之间“二元结构”的转化。工业化起始一产比重较高,二产比重较低;随着工业化的推进,一产比重持续下降,二产和三产比重相应提高,当一产比重降低到20%以下并且二产比重上升到高于三产时,工业化进入中期阶段;当一产比重降低到10%左右,二产比重上升到最高水平,工业化进入后期阶段,此后二产的比重转为相对稳定或有所下降。
2009年辽宁省三次产业比重为 9.4:51.9:38.7。第一产业比重已经降到10%以下,从这个指标判定,辽宁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第二产业的比重会逐渐转为相对稳定或下降。
3.工业内部结构(产出结构)
衡量工业化发展水平的工业内部结构状况指标,依据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生产部门增加值的份额来划分。总商品生产增加值大体上相当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增加值之和,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增加值的比重在20%以下为前工业化阶段,20%-40%为工业化初期,40%-50%为工业化中期,50%-60%为工业化后期,60%以上为后工业化阶段。
辽宁省相关统计资料显示,近两年制造业增加值占总商品增加值比重在65%左右,已经超过了60%的分界点,据此判定辽宁已经进入后工业化阶段。
4.就业结构
就业结构反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状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参考中国社科院研究成果,采用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作为就业结构的衡量标准。
2008年,辽宁一、二、三产业就业比例为31.9∶27.5∶40.6。就业结构显示即将结束工业化中期阶段,进入到工业化后期阶段。
5.城市化率
城市化率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应该达到60%以上。据相关部门统计,辽宁的城市化率为60.5%,基本处于工业化中期与后期分界线上,已经达到了工业化后期阶段指标要求。
对辽宁人均GDP、三次产业结构、工业内部结构、就业结构和城市化率5个指标的分值,按照不同的权重,经过加权平均,得出综合评价指数,辽宁2009年工业化综合指数为70,已经进入工业化后期。在中国社科院2005年《中国工业化进程报告》的研究成果中,辽宁工业化水平综合指数为63,位列上海、北京、天津、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之后,居第8位,处于工业化中期后半阶段。经过4年的努力,辽宁工业化综合指数大幅提高,现已进入到工业化后期阶段。
一般来说,在工业化后期,二产业比重接近最高水平,“重工业化”明显,即重工业或资本品工业的比重显著上升。工业化中后期是由工业高速增长向服务业高速增长的转折时期,产业动力则以高加工度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引领产业升级的主要因素从由资本和劳动的投入转向技术要素投入,科技创新开始成为推动产业升级的主要动力。在各类需求中,生产需求、投资需求的增长是总需求增长的主角。资本投入仍然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最大,但趋势逐步下降。消费作用逐渐增强,消费结构中,服务消费增长加快,交通、通信、文化娱乐等消费需求在居民消费支出结构中的比重不断增长。
二、“十二五”期间辽宁的阶段性特征
依据辽宁进入工业化后期的基本判断,结合国际国内的发展环境以及后危机时代经济发展的特点,“十二五”期间将是辽宁经济发展的高速增长期,也将是各类矛盾的凸显期。新旧体制相互交织,互为作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过渡特征更为明显。
1.新一轮经济高速增长期
从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看,辽宁已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自2003年中央提出振兴东北战略以来,全省经济总量一直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2009年辽宁GDP超过15000亿元,财政收入16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000亿元,利用外资150亿美元,人均GDP超过了5100美元,经济发展的某些方面已大体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相当。
从发展趋势看,辽宁已经站在了一个高增长的历史新起点。近年来,国家振兴东北政策的支持,辽宁自身发展战略符合实际,措施到位,不仅主要经济指标相继跨上新的台阶,而且经济发展协调性增强,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经济结构逐步优化,民生状况持续改善,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未来几年,投资拉动效应还将继续推升辽宁经济的快速增长。从2008年起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超万亿,今年预计接近2万亿。如此强劲的投资拉动必将带来相关行业的跟进发展,提升全社会的整体发展水平。
辽宁是工业大省,具有雄厚的工业基础。随着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现代装备制造业和高加工度原材料工业逐步成为“主流”,过去曾是短腿的现代服务业和县域经济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凭借厚重的重化工产业优势和良好的产业素质,以及国家积极的宏观经济政策,在未来一个时期辽宁还将得到长足发展,这个势头不会减弱。按照辽宁多年来实施的“两个不低于”奋斗目标,“十一五”末期GDP有望实现17000亿元,“十二五”期间将会实现30000亿元的新跨越,人均GDP将超过10000美元。
2.沿海指向与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
近年来,通过实施一系列的振兴战略和全省上下的不懈努力,辽宁的整体经济发展格局伴随着经济总量的跃升,与数年前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一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对东北乃至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可小觑,将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增添新的引擎。辽宁沿海港口是东北亚面向亚太地区最便捷的出海通道,“转身向海”的发展战略使辽宁沿海经济带形成投资洼地。一批临海临港产业基地初步形成,大批项目落地,这都将在未来几年为辽宁经济再次跃升提供基础保障。通过挖掘及整合沿海港口资源,辽宁以港航为基础的综合物流水平将迈向全国一流行例。
二是沈阳经济区作为全国最大的城市集合体,已经成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城市集聚、资源整合与区域协调效应又将是辽宁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支撑。按照沈阳经济区未来发展目标,5-10年后将建设成国家新型产业基地重要增长区,老工业基地体制机制创新先导区,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示范区,以新型工业化带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先行区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区。沿海经济带与沈阳经济区双双上升为国家战略,形成沿海与腹地互动的崭新经济布局,这对辽宁的发展有决定意义。
三是县域经济的强劲发展势头在“十二五”期间还将延续。2008年,省委、省政府提出“3年倍增计划”,实施县级扩权改革等措施,县域经济呈现跨越发展之势。2009年全省44个县(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703.6亿元,比上年增长26%,比全省平均增速快了1倍。县域财力两年翻了一番,总量达到209.6亿元,增长42.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5.1%。县域经济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了5.4%。
3.结构调整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在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之后,消费快速扩张,服务业迅速崛起,“消费主导――服务业推动”的组合逐渐成为新的增长动力。“十二五”期间,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引领,投资驱动的发展模式将逐渐向创新驱动转变,技术创新逐步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新能源、节能环保、高技术和信息产业,很有可能成为辽宁新的支柱产业。
今年伊始,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增量调结构,在调整中扩增量,着力发展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业,形成更具竞争力的产业体系的发展方向。按照这一目标,辽宁未来的新兴产业要在全国有竞争力,在世界有影响力。服务业尤其是生产业被确定为未来发展的重点,第三产业在全省经济中的比重将有大幅提高。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局面,也将在“十二五”期间成为辽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
4.城市规模膨胀和城镇化建设提速
“十二五”期间,辽宁城镇化将呈现出“发力加速”的新态势。辽宁沿海经济带依托现有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建设大连、营盘、锦葫和丹东4大都市区。作为辽宁沿海经济带的核心,大连市提出了“全域城市化”的宏伟蓝图。营口市要在沿海1600平方公里的区域内推进城市化,打造百里滨海生态城。锦州的白沙湾行政生活区、盘锦的滨海新城和葫芦岛的北港工业区等也都在加紧建设之中。辽宁面向大海加快规划建设城市,一个功能完备、环境优美的沿海城市带,正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沿海经济带一起成长。
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上数座新城密集崛起,新市镇建设如火如荼。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镇化,省政府决定在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上规划建设33个新城和新市镇。其中新城人口规模在10万人以上,新市镇人口规模在5万人以上,并且实现行政体制、用人机制、政府服务机制、投融资机制、土地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使其成为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城和示范镇。
5.要素制约问题日渐突出
“十二五”期间,随着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的开发推进以及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对土地、资源、人才等的需求都大大增加。
能源和矿产资源的供求关系渐趋紧张,受到储量、生产能力的限制,其对外依存度会逐步提高,外部调入比例将持续增加。如2008年辽宁进口的铁矿砂及其精矿已相当于2000年的10倍,并且进口矿石的价格也在不断攀升,直接导致生产成本的增大。
辽宁土地资源相对短缺,人均土地面积、人均耕地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尽管目前辽宁工业用地和城市规划用地与沿海发达省份比,相对略为宽松,但随着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开发开放的快速推进,土地紧缺的制约很可能会在“十二五”期间显现,要提前做好规划。
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不断升级,人才需求结构也在迅速变化,对高素质劳动力和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将是空前的,辽宁现有人才供给结构还不能很好地适应这些新变化。
辽宁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相对较多,重化工产业和产品的结构特征决定了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和影响比较大。尽管近年来有了很大改善,但与其他省市相比,仍属于污染相对较高地区。产业结构的转变是个渐进的过程,“十二五”的经济高速增长,规模继续扩张,仍离不开现有产业优势。单位能耗污染可能会有所下降,但能耗污染总量仍将持续增大,环境保护任务更加繁重。
6.各类社会矛盾集中显现
做大经济总量仍将是辽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广东、江苏、山东等沿海省份的经济总量已经具有了相当的规模,主要任务是调结构、转方式,而我们的总量不大,结构也有问题。在今后的特定时段里,辽宁经济发展仍然摆脱不了以投资驱动为主的赶超型发展模式。这就可能带来一些发展的矛盾,比如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间的矛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分配结构不合理、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扩大等等,这些都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根据国际经验,“十二五”期间,很可能是辽宁各类社会矛盾比较集中显现的时期。尤其是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环境整治、企业改制、就业和再就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会不断显现,导致社会治安压力加大。利益格局的调整也将导致社会阶层的分化和各阶层的利益冲突,给社会稳定带来较大隐患。
按照国家政策方向,“十二五”要重点改善民生,大力改善居民的社会保障、就业、生活水平、生活环境等等,现实压力和历史问题都要集中在这段时期逐步化解,保增长和保稳定这对矛盾,对辽宁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三、辽宁“十二五”发展的主要动力
“十二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应以工业化和城镇化为动力,实施“双轮驱动”。通过提升工业化水平,实现产业和产品的结构升级,为社会创造更多更有效的供给;通过提升城镇化水平,实现社会结构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使城镇化释放出来的需求成为拉动“十二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
1.城镇化是辽宁实现新跨越的重要引擎
“十二五”时期,辽宁将继续加快推进城镇化,城市建设和功能完善都将提速,这不仅会产生巨大的投资需求,而且将由此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城镇化又使更多的农民家庭从农村向城镇聚居,从而有效地促进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扩张,扩大市场空间,助推辽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1)以城际连接带建设为平台推进大沈阳都市圈发展。逐步形成以沈阳为核心,以周边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和中心镇为基础,以交通干线为主轴的集聚发展形态,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产业空间布局渐趋合理,构建起组合有序、优势互补、整体协调、持续发展的城镇体系,提高都市圈的整体功能。
沈阳经济区内各市要按照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同城化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新城、新市镇规划建设,统筹考虑人口集聚、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因素,提高新城、新市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使农民向新城、新市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
(2)以产业园区为依托建设辽宁沿海城市带。辽宁沿海经济带既是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空间,也是一个新的城镇化空间。加快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城镇化是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既符合沿海地带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也有利于推进区域开发和结构调整。辽宁沿海经济带具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基础设施和人口承载能力,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围绕38个产业园区推进城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将形成新兴沿海城市带发展格局。
(3)以人口城镇化为目标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安排。城镇化必然要建立在大量农村人口向城市转化基础之上。通过调整城镇化政策,将会有效改善资源配置状况,为辽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巨大的结构调整支撑。一要探索农地的交易、流转和抵押贷款等政策,把农民从土地中解脱出来。二要对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口迁入完全放开,鼓励农民到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购房和落户。三要进行城乡统一的社保改革试点,要为进城农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建立面向所有非农产业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要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五要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公共教育、社会救济、公共卫生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2.新型工业化是辽宁实现新跨越的源动力
(1)加速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强化特色产业竞争力。突出装备制造业的核心地位,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围绕装备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集中资金加大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的扶持力度,促进一批重大项目的实施建设和建成投产,提升整个行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研发能力,巩固辽宁装备制造业的竞争优势和地位。突出技术创新,支持一批拥有核心技术企业的技术改造。注重技术改造与技术开发、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结合,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用科技创新引领企业技术改造。突出择优扶强,做大做强一批企业。优先扶持一批重点企业,支持企业优化产品结构,实现生产能力倍增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升,成为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骨干力量和促进行业发展的龙头企业。
(2)加速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建立新型产业基地。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增量调结构、在调整中扩增量,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在改革开放中加快新型产业基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主导产业和产品为依托,利用辽宁雄厚的工业基础,拓展和完善产业、产品链,培育一批功能定位明确、配套能力强、区域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坚持以科技要素引领集聚各类生产要素,将科技政策、科技攻关、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各种资源和手段综合集中,引导和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汇聚基地。在生物医药、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形成一批达千亿规模的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群,使之成为辽宁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3)实施创新驱动,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十二五”期间实现经济发展模式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的转变,是加快辽宁全面振兴的必然选择。用科技创新对低效益的重化工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和升级,使之延长产业链条,扩大精深加工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发展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产业等高技术产业,促进结构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紧紧抓住技术装备更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等关键环节,尽快改变传统工业以中低档加工为主的现状,推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进程。通过规范和明确政府部门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市场导向和服务方面的职能,推动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完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加快人才培养和引进步伐,构筑引领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精尖人才队伍。
(4)瞄准国际市场,打造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辽宁的装备制造业不但要在国内领先,更要瞄准国际市场。未来一个时期,辽宁要把出口大型装备制造业产品、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等作为提升工业大省地位的目标,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实现外向型经济的新跨越。重点发展以机床、轴承为代表的基础装备产业,以石化、输变电、重型装备为代表的成套设备制造业,以汽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为代表的交通运输装备,以集成电路、现代通讯、数字多媒体、新型元器件、半导体照明为代表的电子信息装备产业。
四、构筑辽宁“十二五”的保障机制
完善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是实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保障。“十二五”时期要重点在利益分配机制、社会保障机制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要转换经济发展方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长效机制;要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构建一体化的城乡协调发展机制。
1.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收入分配机制
完善的收入分配机制是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是调整社会经济结构,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前提条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构建完善的收入分配机制的具体思路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一是控制政府财政收入不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制度,财政预算透明化,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最大程度控制行政成本,逐步缩小财政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减轻税负,还富于民,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增加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着力推进城乡间、区域间、不同群体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出台相关政策,完善企业工资协商机制,保证劳动者在工资协商中的话语权。建立最低工资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联动机制,促使企业利润更多地转为职工收入,扭转劳动报酬比重下降、资本收入比重上升趋势。
第二,调整收入分配差距,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一是通过转移支付、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水平、增加就业等渠道,大力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二是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三是通过严格税收管理、惩治腐败,限制高收入者部分过高收入。
2.转变发展方式,形成经济增长长效机制
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转换,是形成经济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国际金融危机的倒逼,二是经济发展阶段的驱动。2009年末,辽宁人均GDP已超过5000美元,根据国际经验,这个阶段由于消费快速扩张,服务业迅速崛起,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源泉和增长模式将发生根本性转变,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逐步上升,与投资拉动并驾齐驱,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有效启动消费既要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费能力,也要注重完善社会保障,解除消费之忧;既要增加公共产品供给,推动消费升级,也要注重加强消费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此外,还要探索创新信贷体制模式,扩大消费规模。
扩大投资规模的同时要注意改善投资结构。包括围绕优势产业抓项目建设;着力提升产业竞争力;鼓励发展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大力培育中小企业,促进民众创业等。
出口对辽宁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忽视。利用毗邻日韩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利用辽宁制造业基础雄厚的产业优势,利用“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两个国家战略的政策优势,实行出口升级战略,力推成套设备出口。
3.破除二元结构,构建城乡发展协调机制
城乡二元结构的不良后果主要表现为:农业与二、三产业相比,产业化、现代化水平落差较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城乡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发展极不平衡;二元户籍制度严重阻碍城乡一体化就业机制的形成。
根据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提高特、一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民优发〔1993〕10号)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市特、一等伤残人员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研究决定,提高特、一等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50元。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一、因战、因公特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二、因战、因公一等革命伤残人员的护理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
[关键词]回应型政府 回应 合作共治 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7-0066-05
回应(response),即回答、答应或响应,是所有社会形态及其政府运作模式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谋求政府与社会间稳定、和谐关系的基本方式。无论何种政府,作为公民的政府、社会的政府,都应程度不同地回应社会。当代社会,经济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市场化、信息化、全球化,对政府治理模式、治理过程、治理效果提出了新要求。着眼于改善政府治理,提高政府的回应性与回应效能,有必要研究和把握回应型政府的理论基础、内涵和特征。
一、理论基础
“回应型”一词最早出现于当代西方法学理论中。对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研究,发端于20世纪后期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公共治理理论的创始人之一、美国学者罗西瑙(J.N.Rosenau)在其代表作《没有政府的治理》和《21世纪的治理》等著述中,把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领域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他强调,与统治不同,治理指的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这些管理活动无须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其主体也未必是政府。之后,有关治理的论述不一而足,大多论述了相似的思想。虽然治理理论还不很成熟,其基本概念也还比较模糊,但它十分清晰地赋予了治理(govemanee)与统治(government)的不同涵义。如果说传统政府理论认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自上而下的统治是政府管理社会的主要方式的话,那么,公共治理理论的主要发展则是强调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在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间具有合作的可能性及其双向互动、相互影响的必要性。治理更多地是一个社会作用日益明显、社会力量自下而上影响政府,不再像过去那样单向度地依靠自上而下的政府安排,而主要通过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协商,共同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这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政府权力运行向度,凸显了社会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总之,从根本上说,公共治理理论,其实就是研究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政府如何与社会合作,共同治理或共同解决公共问题,以达到治理的良好状态,即“善治”。善治,是公共治理的目标。 “回应性越大,善治的程度也就越高”。回应,是善治的基本要素。没有对政府回应性问题的研究,就难以研究善治问题;研究回应型政府建设问题,才能从理论上阐明,如何在不断提高并确保政府回应社会的自觉性、稳定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的善治。因此,回应型政府问题,理应成为公共治理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同样,公共治理理论也为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是回应型政府的重要理论基础。
与此同时,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尤其是近10多年来,在有关政府回应社会的问题上,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虽然具体观点不尽一致,但就通过改革,建设全方位服务或回应社会的责任政府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如美国学者奥斯本等人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时概括的政府再造的十个方面,其中一条就是,要建设“顾客驱使的政府(customer-driven govemment)――满足顾客而不是官僚制度的需要”。虽然其中的企业化政府改革原则有其局限并受到了批评,但其“顾客驱使的政府”的理念,蕴含了对政府正确、及时回应社会的要求。。引新公共服务理论则更进一步:相对于政府而言,“公民不只是顾客,他们是‘所有者或主人”’,政府显然更须无条件地回应公民或社会。新公共服务理论倡导以结果、以竞争为导向,使政府的每一项资源投入、人员活动、公共服务的提供等,都能真正符合社会需要,使社会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得到“无缝隙”服务,形成真正体现以民为本、“服务,而不是掌舵”的“无缝隙政府”,建立起政府与社会间信任、合作共治的关系,以确保政府的回应性。在这里,新公共服务理论把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府服务范畴,由“顾客”扩展到了“公民”,更强调政府回应社会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总之,比之于传统的政府理论,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公共治理理论都有一个重要共识:政府不应是权力的惟一所有者,而应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创造机会或条件,将公民个体利益,整合成社会公共利益,并完整地加以回应。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同样是研究回应型政府问题的理论指导。
还应强调,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从本质上也要求,政府必须具有对于社会的回应性,政府应不断提高其回应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制度属性,在更高的层面上要求建设以人为本、以社会为本,能够全方位回应社会的责任政府,在尽可能满足社会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利益、政府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无疑,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回应型政府问题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基本内涵
迄今为止,在中国学术界,尚无对回应型政府内涵的权威界定,专门的研究文献较少。尽管有学者提出了“回应型政府”的概念,甚至还进行了公共治理视角下政府回应问题的分析,但还存在明显不足。首先,已经提出的“回应型政府”的概念不系统、不明确,过于笼统;其次,近年来,包括从政府公共决策过程中公民参与的角度,对回应型政府问题所进行的研究,尚未从体制建构的角度来阐述体现对政府自觉、稳定、有效、可持续回应社会要求的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有着明显的视角局限。认真梳理中外学者对政府回应和政府回应性等概念的研究成果,对准确把握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是必要的。
关于政府回应和回应性问题的研究,散见于中外学者有关政府改革和公共行政理论的研究中。这些研究,为科学界定回应型政府的内涵打下了基础。尤其是中国学者俞可平在介绍、研究治理和善治理论的过程中,在强调政府的回应性作为善治的基本要素的同时,阐明了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负责的反应,不得无故拖延或没有下文,在必要时还应定期、主动地向公民征询意见、解释政策和回答问题,促进了回应型政府内涵的明晰化。回应,“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责任性的延伸”。回应型政府,首先是责任型政府,表现为政府的一种责任性(accountabmty),强调政府公务员及管理机构由于其承担的职务,必须履行一定的职能和义务。没有或不适当地履行其应当履行的职能和义务,就是失职,或者说缺乏责任性,也就无所谓回应型政府。
可见,回应型政府的内涵要素至少应包括:回应型政府的价值理念;回应型政府的基本责任;回应
型政府体制或机制的特点;回应型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等等。可以认为,所谓回应型政府,就是以公共治理为理念,以解决公共问题、社会问题为责任,具有自觉、稳定、可持续的回应性和回应机制,以及有效回应社会所需的回应力,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的治理模式。显然,与作为过程的“政府回应”和作为特征的“政府回应性”不同, “回应型政府”实质上是一种治理模式――政府用怎样的运行模式来行使其对于公共事务或社会事务的治理职能,是确保政府回应性稳定有效、政府回应力可持续提高的体制性安排,是对传统政府管制体制下政府对社会集权式管理的革命。
应该指出,政府回应是政府对于社会的回答、答应或响应,更多地是反映政府对于社会诉求的倾向性态度;政府服务,更多地是指政府为满足社会诉求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回应型政府是有别于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前者是政府与社会平等合作、共同治理的模式;后者是政府作为单一主体前提下的政府对于社会的管理模式。当然,这种区别毫不影响两者之间紧密的、难以分割的联系,它们在价值归属上是一致的,都着眼于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与质量的提升。回应型政府治理理念的确立,可以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好的价值导向、目标体系和基本条件;回应型政府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建立,可以使政府更好地实现其服务性职能,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准确把握回应型政府的科学内涵,对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是有益的。
三、基本特征
研究回应型政府的基本特征,实际上是在回应型政府的理论基础之上,对其内涵的进一步解读。回应型政府要体现公共治理的理念,具有稳定、自觉、可持续发展的回应性和回应机制,以及回应社会所需的回应能力,并有效履行解决公共问题、社会问题的职责,就应体现以民为本、服务导向、合作共治、及时反应、依法治理的特征或属性。
(一)以民为本
政府回应的本质,就是回应公众利益,处理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这也是回应型政府的主要要求之一。“(P64)在传统政治学者看来,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主要通过选举投票和多数决定的民主原则来实现。但在实践中,由于长期形成的官僚体系对于社会的支配地位,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和公众不得不依赖这样的政府官僚体系。所以,官僚体系对社会需求反应的时效与质量,直接决定了在政府回应社会的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优劣。这一关系的优劣,是政府体现其回应性、回应能力、回应的稳定性或可持续性的晴雨表。显然,以民为本的政府,才能建立起优良的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罗伯特・B・登哈特指出,公共行政的核心问题是,“一方面,政府机构要求在进行服务时要保持最高的效率:另一方面,公共组织是为公共利益而运作,必须反映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期望”。事实上,早在20世纪30年代,迪马克(M,Dimock)等公共行政学者就建议, “顾客满意标准在政府运作中的运用应当与企业中的运用一样广泛开展”。这实际上可视为政府须“以民为本”的政治学和行政学的初步表达。然而,对这一观点的广泛认同和支持是在20世纪80年代,一批新公共管理理论学者强调,“受顾客驱使的政府”应满足顾客的需要,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这是对传统政府体制缺乏回应性的批评,也是对回应型政府须以民为本的又一重要提示。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批评和发展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政府应服务于公民而不只是顾客的观点。登哈特夫妇在《改革政府》中关于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建议后指出,当我们急于掌舵时,也许我们正在淡忘谁拥有这条船。登哈特夫妇转述了金和斯蒂弗斯(King and Stivers)《政府属于我们》中的提醒:我们不要忘记,政府是属于其公民的,应将公民置于首位,政府强调的重点不应放在为政府这艘航船掌舵或是划桨上,而应放在建立明显具有完整性和回应性的公共机构上。这就十分清晰地阐明:既然政府本来就是属于公民的,就必须无条件地回应社会诉求,就理应成为以民为本的回应型政府,向公民提供满意的公共产品。总之,以民为本是回应型政府最基本的价值观和动力源泉,从而也是回应型政府的首要特征。
(二)服务导向
以民为本的逻辑结果,是对回应型政府须以服务为导向的要求。持续至今的新公共管理运动,实质上是从官僚制向后官僚制的转型运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模式,体现的就是一种公共服务精神。新公共服务理论在对将政府服务对象看成顾客提出批评的同时,十分强调的就是服务。对此,登哈特夫妇在转述格伦・科普的观点时进行了详尽的论述,认为为顾客服务的驱动力是利润动机:只有顾客得到了满足,他们才会以指定的价格去购买这种产品或服务;为公民服务的驱动力是责任约束:鉴于政府所提供的公民所需的产品或服务的购买,因其常常是通过税收付费而不具有自愿性,所以“这就给政府造成了一种特殊的责任,即它不仅要使其直接的顾客满意,并以一种高效率的方式运作,而且还要提供其公民所需要的服务”;为作为主人的公民服务的驱动力则是利害关系:对政府而言,“顾客正在等着见我们”有别于“主人正在等着见我们”。在第一种情况下,政府可能会按照他们出现的顺序,以尽可能礼貌的、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对每一个人的需求或偏好作出回应,在结束这笔交易时,也就结束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政府所服务的是主人,每一个主人都对政府的所作所为有利害关系。政府不仅要关注、服务每一个人的自身利益,而且必须服务于更大的公共利益,并为公共利益的实现与社会进行持续的对话。
总之,无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下“顾客驱使的政府”对公民顾客身份的界定,还是新公共服务理论下“公民导向的政府”或“主人的政府”对公民主人身份的认可,都从不同角度表明,政府必须像企业对于顾客、仆人对于主人,以服务为导向,全面回应“顾客”或“主人”的需要。这说明,对政府以服务为导向的要求,有着广泛的理论基础。以服务为导向的政府,才能体现以民为本的要求,更为负责、有效地协调各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关系,解决各类公共问题和社会问题,实现公共利益,才能成为回应型政府。
(三)合作共治
公共治理理论深刻揭示了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对善治的重要性。俞可平在总结善治问题时强调,“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从全社会的范围看,善治离不开政府,但更离不开公民”,“有效的管理”就是“两者的合作过程”。一方面,政府须积极扶植和支持社会组织的自主管理,努力为社会力量的发育创造条件,促进社会治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与政府配合,及时向政府反映社会成员的意见、要求,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在与政府合作过程中,积极帮助政府,使政府的回应性和回应力得到稳定、有效、持续的强化和提高。善治离不开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
新公共服务理论在扬弃新公共管理理论、特别是其中的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基础上,揭示了当代社会所要求的政府与社会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强调了政府与社会间合作的重要性。它强调,“诸如公
正、公平、回应性、尊重、授权和承诺这样的理想,不是否定而常常是超过了那种把效率作为政府工作惟一标准的价值观”,政府对社会的回应方式应进行彻底变革。传统的政府是通过说“是的,我们能够提供那种服务”,或者说“不,我们不能提供那种服务”,来回应社会、公众的种种需求。而新公共服务理论则要求,经过选举产生的官员和公共管理者,应该不只通过说“是”或者“否”来回应公民的需求,而应该说诸如“我们先来一起想想该怎么办,然后再来付诸实施”。在具有积极公民权的社会里,公务员不仅将日益扮演一种调解、中介、申说、裁判的角色,而且将以促进、当经纪人、协商以及解决冲突的技巧,取代管理控制的方法。
公众、社会作为公共事务管理的平等主体,在融入政府治理过程中,实现合作共治,一方面,可以在克服政府垄断对公共事务的管理的基础上,形成政府与社会间“回应一参与”的良性互动,从根本上防止政府误读、甚至挪占公共利益,提高和确保政府回应社会的自觉性、稳定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另一方面,可以以公共治理主体、而不是被动接受者的身份,于事前、事中、事后参与公共利益的实现过程,推动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在实现善治的过程中挖掘政府回应的最大潜能;同时,可以更好地集中民智。改善公共决策,提高政府回应能力。总之,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有利于促进以民为本、服务导向的政府回应机制的建立,是形成回应型政府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回应型政府的核心要求和主要的运行特征。
当然,强调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强调政府对社会主体力量的尊重和发挥,不能忽视或否定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能将西方学术界对“没有政府的治理”模式的探讨,㈣与现实“有政府的治理”实践等价齐观。一方面,罗西瑙等人的“没有政府的治理”的设想,主要是就国际政治而言的,他本人却是无政府主义的坚决反对者;另一方面,真正意义上的“没有政府的治理”,是所论证的国家消亡后的理想状态,还是一个遥远的未来。即使是在国家消亡的理想状态下,社会也仍然需要“非国家机构的政府”的治理。可以认为,回应型政府职能实现的过程,是伴随国家权力向社会逐渐回归的过程,一方面。离不开政府和社会两个合作主体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也离不开政府对公共治理秩序的持续、有效供给,政府仍然是回应型政府治理模式的主导方面。
(四)及时反应
顾名思义,回应型政府要求政府对于社会诉求,不能不(回)应,也不可久拖不(回)应,而必须及时、有效地予以回应,否则,就是失职,就不能称之为回应型政府。政府及时反应社会诉求,强调的是政府对于社会的回应必须快速,否则,就难以及时;必须有效,否则就“不到位”。“快速”,是指在回应社会的有效期内,政府要以尽可能短的时间,对社会提出的、需要政府予以解决的问题,给予积极响应,并在与社会积极合作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有效”,是指政府回应社会的方向有效――政府帮助社会解决问题的基本方向符合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向;内容有效――政府具体解决问题的内容符合而不偏离社会基本或主要的价值或需求;时间有效――政府在解决问题所要求的时段内解决准确反应社会诉求的问题。当然,就时间的有效性而言,不是说解决问题的速度一定是越快越好,而应该是“正当其时”。总之,快速、有效地回应社会需求。是对回应型政府的基本要求。及时反应是回应型政府主要特征之
(五)依法治理
回应型政府要求建立一个与威权和绝对统治相对的政府,即负责、有限的政府,而法治则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最佳手段。 “法治”(rule of law)是19世纪末英国宪法学家戴雪在其代表作《英宪精义》中提出的,现已成为普遍原则:政府和公民或社会在法律上负有相同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政府不能享有不必要的特权,政府和公民或社会都必须守法。所谓依法治理,指政府与社会间的合作共治必须依法进行,否则,政府对于社会的回应,就难以有体制和机制的保证。首先,政府必须守法,即政府参与治理的过程只有依法进行,才能使以民为本、服务导向的基本理念、与社会合作的治理方式、对社会需求予以及时反应的基本要求,具有法制保障和刚性约束。其次,公民或社会必须守法,即公民或社会参与治理的过程必须依法进行,才能确保其在有序参与的基础上,向政府表达正当、合理的利益诉求,使得政府能够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予以及时反应。总之,“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对法律的充分尊重,没有建立在法律之上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善治”。依法治理是治理和善治的基本要求,也是使政府回应制度化、体制化的基本保证,因而是回应型政府的又一重要特征。
总之,以民为本、服务导向、合作共治、及时反应、依法治理,既是回应型政府的内在属性和基本特征,又是形成和保证政府的回应性,回应的体制、制度,回应的目标、速度,回应的数量、质量等方面不可缺少的因素。把握这些特征,对于更好地理解回应型政府的理论脉络、基本内涵,厘清建设回应型政府的基本思路,其启示一定是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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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财务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目的出发,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见解。程宏伟(2002)认为,财务治理是财务治理主体对企业财力的统治和支配,即关于企业财权的安排,它决定财务运营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财务政策;杨淑娥(2002)则把财务治理理解为通过财权在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从而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一系列动态制度安排;饶晓秋(2003)提出,财务治理的实质是一种财务权限划分,从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财务管理体制;林钟高(2003)指出,财务治理是一组联系各利益相关主体的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和结构关系网络,其根本目的在于试图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以达到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权利、责任和利益的均衡,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统一。以上这些有关财务治理的定义,虽然都从不同角度对财务治理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认识偏差。他们要么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将“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等同,要么将“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混为一谈,或者只强调财权配置的重要地位而忽视其他方面,因而无法全面准确地理解财务治理的内涵。
综上所述,对于财务治理内涵的理解,笔者比较倾向于衣龙新(2005)的概括,即财务治理就是基于财务资本结构等制度安排,对企业财权进行合理配置,在强调以股东为主导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等机制,实现公司财务决策科学化的一系列制度、机制、行为的安排、设计和规范。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既肯定了财务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又强调了财务治理是对财权的合理配置,同时还突出了财务治理是为了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我国绝大多数财务管理学教材都认为,财务管理是利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的管理,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这一概念的主要特征就是表明财务管理是一项管理活动,其直接对象是企业的资金运动和企业的价值。
从以上对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概念约定可以看出,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区别主要在于,财务治理是一种制衡机制,其目标是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而财务管理则是一种运行机制,其目标在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财务治理规定了整个企业财务运作的基本网络框架,财务管理则是在这个既定的框架下驾驭企业财务奔向目标。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同时也存在许多共同点,那就是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理论基础具有同源性(都以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为基础);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对象具有同质性(都涉及到财权问题);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具有体系上的统一性(同属财务范畴且都是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因素);财务治理决定了财务管理的框架和轨道,财务治理的模式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财务管理的模式特征。
二、财务管理学目前存在的缺憾:基于财务治理的考量
“组织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这一概念特征决定了财务管理学的研究应从财务的二重性:经济属性(财务活动)与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相结合来进行考察。但现实情况是,传统财务管理学仅从数量层面来对财务的经济属性进行分析和论述,而对财务的社会属性——财务关系的处理这一财务管理的本质问题却一带而过。而财务管理作为一种综合管理,企业内部各种权利的制衡、责任的分担以及利益的划分,最终将以财务的形式体现。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光靠加强日常财务管理是不够的,应注重公司各利益相关者财务权利和责任的明晰界定和有效行使,以及在公司治理中的财务行为规范等财务治理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当人们过于注重研究财务管理学的具体内容时,却忽视了一个对推进公司财务理论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把握财务管理学的特征。
从财务治理的角度来观察,笔者认为,传统财务管理学存在以下的缺憾:第一,把企业财务行为视为一种把非经济动机排除在外的纯经济行为,较少关注制度与财务文化等社会因素对财务行为和财务效率的影响,而是把影响财务行为的制度看作是一既定的前提而加以认同,致使制度无法纳入财务行为的解析框架,对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也缺乏深入的分析,从而使财务管理学的构建日趋保守乃至封闭。第二,没有进行相关财务治理影响分析,因而产生对“财权配置”问题的轻视及与此相关的“内部人控制财务”,导致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财务监控的弱化及其财务利益的受损,致使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第三,以理性经济人假设作为理论前提,必然形成对经济属性(财务活动)的过度关注而轻视其社会属性(财务关系),从而加剧财务冲突和财务道德的失落。
三、财务管理学再造:基于财务治理的创新
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特定的企业假设基础之上,企业的不同界定和企业特征的现实变迁都会对公司财务理论产生决定性影响。现有的公司财务理论构建于传统的企业特性之上,从总体上属于价值管理理论。诚然,企业作为系列契约的联结现象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我们同样不能忽视一个更为重要的事实,即企业的本质特征并不在于这种联结以及实现这种联结的契约本身,而是在于形成这种联结之后的企业财务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财务关系。随着公司制企业的出现和现代企业理论对成本、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研究,由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带来的公司治理问题便成为当前公司财务理论的主要议题。现实表明,单纯从各自的学科出发独立研究财务管理或财务治理问题,已经不能满足学科发展和现实经济的需要。因此,财务管理学需要拓宽研究视野和丰富理论内涵,就必须与财务治理进行交叉性融合研究。
(一)财务管理目标的重新界定与企业财权的有效配置
合理界定和选择财务目标,建立和完善财务的导向机制,是保证财务治理和财务管理高效运行并实施有效对接的前提。近年来,财务管理目标的定位经过了企业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发展阶段。但就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主流为非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弱势有效、法治建设处于起步期、商业伦理有所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太完善等现实背景下,新《企业财务通则》将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界定为“企业价值最大化”,既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其资源供给者创造财富的受托经济责任,也是当代财务管理学教材普遍接受的观点,具有较强的理论逻辑性和实践有用性。但也应清醒地看到,这些过分强调股东或企业价值的财务管理目标,势必会将非价值性的社会责任排除在财务管理目标之外。结合我国公司法改革局限于“股东至上”的逻辑和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权被弱化的现状,以及企业是在复杂的、充满竞争的关系网络中开展经营活动的现实,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应成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终极目标。这一目标不仅有利于协调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而且还使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和社会性目标得以有机结合,保证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经济性目标就是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企业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并不总是与宏观社会的要求保持绝对的一致性。于是,国家往往利用法律手段来强制企业必须履行社会责任。但是,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许多场合无法完全进行硬性规定。这就需要企业的社会性目标,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追求社会效益的最优化,这是由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任何企业都不可能独立于社会而存在,若过分强调企业的经济性目标而忽视社会性目标,将会失去社会的支持,从而使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举步维艰。特别是随着SA8000在全球范围的推广和实施,企业重视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责任以及落实社会责任便有了最佳保证。这一坚持多边主义的理财目标,是与公司财务治理的思想和目标相适应的。按照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企业财权配置不能只考虑股东和经理层的利益,每个利益相关者在企业财权配置中都有权享有相应的财务权利,有不同的财务利益诉求。此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相机财务治理,也应在财务管理学再造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重视制度因素在财务管理学中的地位
内生于公司财务行为的制度因素可按财务活动的关系分为财务本体性制度和财务关联性制度。但目前在我国的财务管理学中,只是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税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散见于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和资产重组及清算等财务活动中,而对在性质上并不是财务性的却会对公司财务行为及利益相关者的财务网络起约束和限制作用的财务关联性制度(如产权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伦理道德等)闭口不谈,这不仅背离现实而且还会把财务管理学引入歧途。财务管理学的再造,除继续重视和完善财务本体性制度对公司财务行为的规范约束,还应当重视财务关联性制度与企业财务行为之间关联性研究,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引入财务关联性制度的研究,将有利于摆脱现有财务管理学“就财务论财务”的思维偏差,使财务管理学再造更具动态调整性和环境适应性。
(三)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
财务管理学如果只关注具体的资金运动而忽视在这一过程中的激励与监督问题,势必会导致资本运营的效率低下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受损。因此,财务管理学再造就必须注重激励和监督机制构建的研究。目前的财务管理学中在阐述企业财务活动时,本能地运用了诸如企业财务通则、公司法、会计法等财务本体性制度来约束与制衡管理者,而对于内部控制这一影响企业命运的制度安排却没有片言只语,这与企业财务治理与财务管理的本质要求极不相称。2008年6月28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这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内容融入财务管理学再造提供了绝好的契机。公司的成本问题,仅仅靠制衡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恰当的激励机制能够通过委托人设计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为,最大限度增加委托人的效用。近年来,以财务治理的观点考察薪酬对公司财务业绩的敏感性渐成潮流。因此,许多学者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应采用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但股票期权的应用是有条件的,需要有比较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健全的资本市场和透明度高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的法律框架等,而这些条件我国目前并不完全具备。我们在财务管理学的再造中,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必须紧密结合中国的国情,关注中国特殊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不能掉进“国际大厨房陷阱”而食洋不化。
(四)关注财务文化对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的作用
目前的财务管理学较为强调和崇尚“工具理性”,致使社会责任和道德品质等人类的一些基本价值在现代企业理财中倍受蹂躏而变得支离破碎,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也日趋恶化,使企业无法实现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财务管理学关注资本、成本、利润等本是应有之义,但影响和决定这些物化因素的人及其行为也不应该忽视,因为这有利于解决财务冲突和财务败德行为。企业财务文化是一种“内隐文化”,是企业为了实现财务目标而一贯倡导、逐步形成、不断充实并为全体成员所自觉遵循的理财价值标准、道德规范、工作态度、行为取向和生活观念,以及由这些因素融会、凝聚而形成的整体财务管理精神风貌。财务准则有形而财务文化无形,但财务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却无处不在。鉴于财务文化对企业竞争力所具有的原生性决定作用以及它所蕴涵的更为深刻的企业本质特征,要求人们在财务管理学再造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财务管理学再造关于企业财务文化研究,其最终成果是要拿出具有中国企业特色、与中国企业协调发展的财务文化发展战略模式,从而更好地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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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家族企业研究 学科发展 中外比较 理论评述
[中图分类号]F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11)10-0087-05
一、引言
家族企业以其在数量和经济规模上举足轻重的地位,一直以来在全球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是其经济结构中最为重要的成分并发挥着关键的经济作用,是推动创业和创新的主要动力。从历史的视角来看,家族企业无疑是一种最具生命力的、与时俱新的一种组织形式。同时,由于中国独特的家文化,家族企业不仅在经济领域,而且在社会发展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成为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的经济载体。
家族企业研究一直是全球性的热点课题,一方面,通过研究家族企业可以发掘家族利他主义和创业精神的独特价值:另一方面,它也是发展适合于中同制度文化环境下管理理论和推动中国管理实践创新的重要抓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家族企业研究得以将全球管理理论的普遍性与中国管理的独特性有效结合起来,从而为家族企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提供理论和政策支持。
尽管家族企业的研究一直是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研究的关注点,但直到1980年代后,家族企业研究才成为一个系统性的研究领域,这和家族企业经济作为现实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与钱德勒强调大型公众化公司的趋势不同)再次被人们所认识有关,更离不开中小企业研究、创业创新研究等领域的兴起,家族企业研究的国际杂志,机构以及会议的推动。然而,由于中国独特的家文化和国内相关学术研究开展较晚等原因,国内家族企业研究和国际上的研究还存在较大差距,本文旨在以研究内容为主线,回顾并评述国内外家族企业的研究现状,在此基础上以跨学科理论视角进行系统总结并比较中外研究的差异,为后续研究提供理论脉络和启示。
二、国外家族企业研究现状
(一)家族企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据保守估计,在西方经济体的企业中家族企业所占比例超过2/3以上。美国的家族企业比例大约为65%-80%,英国家族企业的比例为75%,西班牙家族企业的比例为80%,意大利和中东国家的比例更在95%以上。家族企业在创造经济财富、提供就业和促进市场竞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家族企业的价值不仅体现在创造经济财富,也体现在超越一般经济意义的社会功能方面。根据商业组织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Gallo研究发现,虽然大部分家族企业提高雇员技能、保持企业长期持续经营和影响制度环境方面都未体现出积极角色,但是这些企业在建设社区教育机构,传播家文化、勤勉、团队合作和责任承诺等价值观方面都投入了不少资源,为社会提供隐形的公共产品。并且,家族企业在社会形象和声誉方面的自我保护意识使其更加关注如平权行动、环境的负面影响和社区反对事件等方面的社会焦点,并在组织行为上遵循社会规范(Jr.Dyer and Whetten.2006)。
(二)家族企业对传统经济人假设的背离以及家族企业的特征研究
传统经济学将经济人的理解释为行为主体追求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目标不一致或信息不对称的现实情形下,产生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但是在家族企业中,由于血缘、亲情和泛家族等裙带关系,家族企业雇员所具有的利他主义行为与传统经济人的利己主义(Selfish)行为相背离,成为家族企业治理效率的主要特征。与传统经济人假设的背离使得家族企业的特征不仅体现在简单的家族所有权和控制权,还包括利他主义行为影响下家族企业内部特殊的关系(Sehulze et al,2003)。
一个新的研究进展是,相对于非家族企业而言,家族企业内部最显著的特征之一是家族影响,这种影响机制会对企业的资源积聚和利用产生优序选择倾向,通过不同的资源组合来提升企业的绩效(Chnsmml et al,2009)。而这种家族影响的作用机理又与家族、企业这两个不同的“身份(Identity)”有关,两种“身份”之间的关系动态性(比如冲突和协调)甚至会触发新的创业机会(Shepherd and Haynie,2009),这成为家族创业研究的现实依据。
(三)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研究
家族企业公司治理问题与公众公司有着质的差异。虽然家族企业内部的利他主义与血缘关系抵消了委托关系中由于私有产权所导致的非效率行为,然而由于家族企业治理结构中家族创业人员的高退出成本,可能会使得人力和金融资本市场流动性的效率无法得到充分体现。但也有研究认为,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影响应该区分所有权与管理权两种不同的涉入形式,前者是基于产权制衡并具有排他性,而后者则是基于管理能力与控制权的配置,涉及到企业从外部劳动力市场获取的社会资本和知识资源,这两种不同的涉入方式以及程度差异使家族企业治理结构分析进入更为细分的层面(zahra et al,2007)。这些研究结论表明,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重点是家族成员在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安排特征,不同的配置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治理效率以及企业绩效差异。
(四)家族企业组织行为及其竞争独特性研究
目前国外有关家族领导行为和组织行为的研究主要还是利用现有的组织行为理论来解释和探索家族企业情景下的组织行为问题,其中的研究点主要是探讨一般意义上的领导行为如何影响家族企业内部的家族因素以及雇员的组织行为特征。如Sorenson[sl的研究认为,参与型的领导行为除了正向影响雇员的满意度和组织承诺,以及企业绩效以外,还有利于家族本身的治理。其实证结论表明,家族领导的威望权力既有利于提高家族绩效也和雇员的满意度正相关。而自由主义的领导行为与雇员承诺正相关。
家族企业的组织行为特征也形成了其竞争独特性,主要体现在其家族性因素及其独特的公司治理结构系统所形成的组织行为优势,其中主要包括家族成员之间的信任和利他主义行为,以及治理机制方面的低成本激励和高效率的权力结构等。例如,Carney的研究将家族对企业资产的控制权所产生的影响归纳为三个方面:节俭主义、人本主义和特殊主义,这些特征能够使家族企业在特定的环境中产生独特的竞争优势,有利于家族企业创造和利用社会资本,产生创业机会型的投资项目。这些特征和行为在非家族企业当中难于获得和培育,构成了家族企业独特的竞争优势。
(五)家族企业的企业家精神与传承研究
家族成员的涉人和传承是影响家族创业成功及其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Dyer,1994),其中关系到家族企业治理机制以及传承规划的问题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其实,传承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涉及到家族企业创建者及其后代在权
力关系和家族创业战略方面的变化。在这方面的研究中,Churchill和HattenI"]将其区分为四个阶段:家族创建者的独立创业――下一代家族成员管理能力的培训和发展――创建者及其下一代共同管理一一权力和责任的传承,并据此在后代中进行周而复始的连续传承。其中的主要问题是,传承过程伴随着创业者与下一代家族成员(或者代际成员)相互之间在企业中的角色调整和定位(Handler,1990)。此外,也有学者提出创业激情和创新精神的跨代传承问题(Litz and Kleysen,2001),将其作为在家族企业中企业家精神培养和传承的重要部分。
(六)家族创业研究
家族创业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个是家族在创业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即家族作为特殊的社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嵌入对于家族企业创业的影响;第二个问题是,这种家族嵌入对创业的影响是否形成新创企业或公司创业的竞争与成长(产出)过程的独特价值。有学者的研究表明,在家族性影响因素与创业导向之间存在显著的关联效应。这主要表现在,具有创业导向的新创家族企业会对不完备的信息更为警觉,有利于新创企业发现和识别各种市场机会。这种机会识别能力一方面来源于家族性因素(如家族创业者的能力以及家族成员的关系网络),另一方面在创业初期又构成了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独特的家族性资源。因此,从创业导向的角度来看,家族创业可以理解为家族因素促使企业组织主动、持续地寻求创业机会的经营理念和成长方式(Habbershon,2006)。
此外,家族企业所有权的特殊性使得家族具有长期的创业导向,因此新创家族企业更具有创新、承担风险、进行风险投资的特性(zahra et al,2004)。具有创业导向的新创企业创业活动增加了家族企业产品的独特性进而保证了企业的竞争优势。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指出,两权合一、家族创业者兼任的CEO、家族所有权、家族涉入程度等多种家族性因素都显著影响家族创业的风险承担特性。这说明,在家族企业的情境下,家族因素成为激发企业创业导向的主要来源,从组织特性的角度挖掘家族企业基业长青的理论根系。
三、国内研究现状
家族企业研究在国内基本上始自1990年代,当时中国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政策逐渐稳定的转型制度下迅速崛起。其中民营经济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家族企业或家族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国传统的家文化对企业的影响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得到恢复和发展,但在制度不完善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家族企业的成长面对一系列的挑战。国内家族企业管理的研究除了关注国际学术界的部分共同话题之外,对中国情景下的独特问题和管理模式给予了高度关注,主要的研究课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文化和信任结构下的家族企业成长困境
中国传统的家文化以及社会关系形成的“差序格局”特征,产生了亲疏关系的信任差异以及任人唯亲的决策倾向。随着家族企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其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缺乏,企业从外部劳动力市场获取人力资源的机制又出现困境。有学者提出,由于家族化的企业组织附有家长权威,这种高度集权的特征使得中低层次的非家族管理者没有得到足够授权,从而使得管理能力培养和经验积累变得缺乏。而这种管理资源的供应不足进一步造成家族企业人力资本的短缺,制约了家族企业的持续成长。管理资源的引入首先是要解决家族企业与职业经理人之间进行有效融合的问题,吸纳和整合成新的管理资源,在这个过程尤其要重视家文化和泛家族规则的影响机制(储小平,2002)。
但是,由于家族企业和经理人双方在家族主义和利益取向方面的差异,其中的信任问题始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导致职业经理人才能的发挥受到制约和逆向激励。对此,也有学者通过经验研究发现,家族企业主与非家族雇员在管理层面会形成区别于传统委托关系的“第二重关系”(苏启林和朱文,2003),使家族企业治理问题更加复杂化。这些研究都反映了家族企业成长过程所呈现的一系列序贯萌生的问题:成长导致管理能力的缺乏――外部职业经理人员的引入――家族企业治理结构问题。而新近的研究则提出了家族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治理问题,即具有亲缘关系的家族成员内部所形成的家族权威的配置特征(贺小刚和连燕玲,2009),这方面的研究试图从家族治理的视角分析家族企业成长过程中的困境,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中国家族企业关系治理
崇尚家族伦理和关系网络的华人社会制度背景,使得关系契约成为企业内部的隐性契约形式,相应地,关系治理成为中国家族企业的一种适应性策略的制度安排。实际上,中国家族企业的实际治理模式是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两种手段并存,现有的研究结论认为这两种治理模式的配置方式的选择受到企业内外因素的影响,例如企业领导(家族创业者)的价值观、企业的家族所有权结构、资产规模和制度环境因素等。也有研究指出,针对家族企业的家族内部和外部两种人,应该依靠关系特征进行相互制约,因此强关系和强契约治理形式应该是降低这两类成本的最优配置方式。不过,由于两种关系治理形式受家族治理和企业治理特征的制约,其相互之间的复杂关联有待进一步的梳理和分析。
(三)中国家族企业领导行为与传承:家长式领导与企业家精神传承
目前针对中国家族企业领导行为的研究还较少,现有研究把家族企业的领导行为分为构建愿景、开拓创新、监控运营、仁慈关爱和责任融洽维度等5种正面的领导行为,分析其对员工工作态度、组织承诺和组织公民行为的影响,然而其影响效应又受治理模式的制约。现有研究只是在中国家族企业的情景中来分析领导行为与员工的组织行为特征,没有进一步探讨不同的领导行为与家族企业的成长问题,也没有体现出中国情境下的理论独特性。
家族企业的成长牵系到传承和继任,现实经济中不少中国家族企业目前正面临从第一代到第二代的传承交接问题,而“子承父业”是主流的继任模式。继任者的继任能力和继任意愿的培养过程是主要部分,企业继任过程中的企业家精神传承影响着企业后续的持续发展。这方面的研究指出,现任和继任者之间的人际信任关系、权力传承的共识程度都会影响到家族创业者的企业家精神传承。㈣(PIKS)现有研究还发现,企业家的默会知识、关系网络和企业家精神是家旅企业代际传承过程中企业家个体所需要传承的三大要素(窦军生等,2008)。实际上,这些要素是家族企业持续创业的根基,更为重要的是,中国家族企业领导行为中应该重视进行持续的制度创新和文化创新,持续地传承和延续家族企业的创业精神(李新春等,2008)。
(四)家族创业与可持续成长
国内关于家族创业的研究才刚刚开始,主要集中在理论分析层面。在中国的制度环境下,有学者提出可以从家族嵌入、资源和创业导向等视角来开展基于本土化的家族创业研究,为家族企业和创业理论提供补充。也有研究提出基于过程观的家族创业研究范式,分析家族性因素如何影响创业机会的识别、资源获取已经形成动态的竞争优势(陈文婷等,2009)。该领域的研究观点主要体现在,家族独特的资源库和家族创业导向交互影响着家族企业的成长,在家族资源条件
下从机会导向转变为创业导向的战略有利于中国家族企业的可持续成长。可见,目前的研究主要从家族因素与创业过程之间的相互嵌入的角度来进行理论研究。可进一步基于现实案例和数据对其中的关键变量之间的作用机制进行深入分析。
四、中外家族企业研究的比较与启示
通过回顾中外家族企业现有的研究可以发现,家族企业的独特治理结构、家族因素、传承与绩效等问题都引起了学者的广泛关注。但是,从西方最近的研究趋势来看,目前的研究焦点已经从探究家族企业的具体特征逐渐过渡到深入分析这些特征如何影响家族企业的组织行为、资源的获取与利用以及创业过程等。同时还可以认识到,家族企业内部同有的家族因素及其独特的作用机制,是萌生新研究问题的根源。研究范式也已经突破现有的理论禁锢,结合其他学科(如社会学和心理学)的相关理论进行跨学科的分析研究,这种趋势可从前文综述中最新发表的文献来考证。例如,从新近的研究可以看到现代公司治理领域中家族企业的身影,对于在资本市场上市的家族企业治理行为,学术界曾产生两种相左的理论解释,一个来自经济学领域的委托理论,另外一个则是心理学中的管家理论。最新的文献指出,通过结合社会学观点进行分析,综合考虑企业的社会嵌入特征和家族制度的内部因素,不同的理论解释是可以相互融合的。突出家族企业的社会结构嵌入特征(Steier et al,2009),对于现有的研究结论和理论拓展既有挑战也有补充意义。
国内较为早期的文献首先提出的是“家族式企业”的概念,根据血亲与姻亲关系构成的群体来划分广义和狭义的家族企业(庄永竞,1990)。由于该时期国内大多数家族企业仍然处于初期创业阶段,家族企业管理所暴露出的问题并不突出,更多的则是理论上的初步分析。实际上,初期的研究对家族企业的定义主要是根据家族成员的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这两个主要标准来界定的,其中的主要特征体现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家族涉入行为。然而,同际上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准则既包含了家族对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也包括家族本身的文化价值观对于企业发展的影响,同时也要求家族企业经历多个代际之间的传承过程(Chua et al,1999)。这意味着,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还没有发展到符合国际学术研究所严格定义的标准,从而造成国内家族企业管理研究的重点和方向也呈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和差异性。
影响家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因素既有内部原因(如企业治理结构、继任和企业家精神传承等),也有外部影响因素(如社会、经济与道德环境)。虽然中国家族企业的制度环境自改革开放以来得到不断改善,但这仅是获得了经营上的合法地位。在融资约束以及行业进入壁垒的制约下,家族企业社会关系网络的建立及其维护是企业获得创业资源与寻求非正式制度保障的主要机制,而其中的实现方式便是履行社会责任(陈凌等,2008)和聘用具有政府关系、行业专长和其他背景的人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赵昌文等,2008)。然而,西方最新的文献认为,家族企业的社会资本与家旅社会资本是不同的,后者主要体现为家族成员对家族企业创业过程的支持(chang et al,2009),具体表现在人力资本和财务资本支持。而萌生于家庭集体对话所形成的家族观点,又能够形成一定的道德准则,准则的一致性有利于积累家族社会资本――这是家族企业初创阶段的主要资源(Sorenson et al,2009)。这些西方细化的前沿研究,也反映出中国情境下的家族企业研究有待进一步探索的理论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