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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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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第1篇

一、村级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状况

法治能力包含学习法治知识、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方式三个要素。笔者从上述三个角度设计问题,在对北京市某区下辖行政村进行调研后,得出对该区村级干部法治能力建设状况的基本认识。

1.部分村级干部法治知识掌握程度有待提高。

党的十以来,特别是随着“四个全面”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深化,村级干部对法治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干部自身学法、用法的热情也随之高涨。调查显示,89.9%的村级干部认为法律在基层工作中重要或很重要,96.5%的村级干部愿意参加提高法治能力的讲座或培训。

然而,对法治知识的渴望和热情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对于法治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调查显示,对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村级干部的掌握程度差强人意。例如,“村民委员会三年一届,任期届满须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一般不得提前或超过六个月”这一问题,仅有33.1%的村级干部能够正确回答。78.1%的村级干部认为“法律知识缺乏制约村级干部法治能力”。 具体而言,目前村级干部的法治知识呈现出“两个不够”。一方面,表现为村级干部法治知识的储备不够。乡村工作涉及领域多、内容杂,法律法规储备需求量大,相当一部分村级干部认为所学法治知识不足以完全用于指导日常村务工作。另一方面,表现为村级干部对法治知识的理解深度不够。这突出反映在大多数村级干部对法治知识的掌握程度仅停留在能够知道某条法律法规的层面,但对法律法规具体应用的界限和程序等方面的认识略显不足。

2.一些村级干部实际工作背离法治方式的现象有待改善。

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村级干部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根据问卷调查显示,90.3%的村级干部非常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83.4%的村级干部不认同“亲亲相隐不为罪”的说法,72.8%的村级干部认为只有依法定程序,政府才能征用农民土地。

然而,村级干部在处理实际工作时,却往往容易偏离遵照法治方式的轨道。比如,69%的村级干部表示“遇到法律规定与领导意见相左,听从领导的意见”;处理群众问题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80.8%的村级干部表示这比较符合或非常符合工作实际。但这并不是说村级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完全脱离法治方式。面对繁杂的农村基层工作,村级干部在多数情况下还是能够基本按照法治方式来解决的。例如,在涉及诉讼案件时,62.4%的村级干部表示肯定不会“给法官打电话、递条子”;对于征地补偿款问题,66.4%的村级干部表示肯定不会“怕农民一夜花光,暂时扣留一部分征地补偿款”;“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机关制定的政策跟现行宪法与法律相抵触时”,52.5%的村级干部表示肯定会坚持法律规定。

3.村级法治环境有所改善,提高村级干部法治能力具备一定条件。

从调研结果来看,大部分村级干部能够正视自身法治能力的实际状况,在积极参与教育培训的同时,主动寻求法治资源,为基层治理提供法治保障。在该区,61.2%的村级干部表示, “肯定会在项目实施前主动咨询法律顾问”。同时,笔者通过走访座谈了解到,法律服务进村在该区农村基本实现全覆盖和常态化。每个村都配备法律顾问,定期进村开展法律咨询,为村级干部和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村级干部通过洽询法律顾问、建议当事人前往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解决等方式,不仅实现了对法治资源的整合,而且对弥补自身法治能力的不足、推动乡村建设不断朝法治化方向发展等方面均起到促进作用。

二、制约村级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的因素

1.传统“村民社会思想”制约法治权威的树立。

目前来看,在广大农村地区宪法法律的权威地位尚待进一步巩固,不敬法的现象时有发生。相比之下,传统“村民社会思想”在乡村治理中影响更为深远。调研中,村级干部不敬法现象表现为多种形式,有的内心不拥护法律,将法律视为“绊脚石”;有的奉行“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观念,忽视民主集中制;有的认为按法律程序办事束缚了手脚,不利于干事创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部分村级干部对法治的理解存在偏差。在回答“对工作来说,只要目标合理,可以不计手段”一题时,有近82%的人认为这是非常符合或比较符合实际工作的。这显然与我国树立宪法法律权威的理念相悖。另一方面,更为深层的原因是,农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出现问题时,习惯依靠血缘、亲缘、地缘关系,用地位和情感解决。虽然有相当比例的村级干部已经初步具备用法律思维去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但处理实际问题时,村级干部更多的却是希望凭借自己的身份和威信去解决问题。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第2篇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选题背景

我局以“四下基层转作风、强化监管迎改革”主题实践活动和“加强五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调研活动为载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服务基层大走访”等方式,征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根据群众反映的“多举办业务知识培训讲座,加强学习沟通、建议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经研究,确定2014年民评选题评议的议题为“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和依法维权意识”。

三、工作目标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和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逐步健全社会普法机制,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在传承发扬的基础上,要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创新举措,推动案例普法、联动普法、阵地普法全面发展,形成法制宣传形式丰富、气氛热烈、城乡统筹、群众受益的生动局面,为推动我县食品医药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四、工作任务

(一)深化“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扩大“法律六进”覆盖面,让法律渗入食品药品监管的各个层面。

(二)加强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加强《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等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尤其要加强对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新颁布、新修订的食品药品监管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普及。

(三)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点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形式多样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开展。

(四)发挥媒体法制宣教作用。巩固发挥简报、电视等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加大媒体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推进网络、移动通讯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积极运用微信、QQ群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普法。

(五)加强学法用法工作力度。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质量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以及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食品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培训,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法律六进”及日常检查,加大新版GSP认证指导力度,提前介入,现场办公,听取企业需求,对实施新版GSP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采取张贴法治警句、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法治文化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六进”活动,努力取得让广大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法依法治理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食品药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利用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第3篇

1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立法不足

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作为宣言性立法,缺乏实践性和可诉性;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又给高校过于广阔的空间,导致在对学生进行处理时偏向于主观判断而缺乏法律依据。同时高校中存在的法制不统一的情况也严重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规范性,这种随意既会造成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的不规范,同时也浪费了管理资源。

2在违纪学生的处理中未能保证全程法制化

首先是一些管理者没有充分重视起事前预警的作用,对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做的不到位,以至于出现了违法违纪事件。其次是在处理违纪的学生时,没有接受监督并且及时听取申辩,导致处理结果不够公正,很多高校的思政管理者在观念上仍然未能转变,没有倾听学生的声音,调查事件中不能保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处理的过程也没有公开并接受监督,所以很难保证公正和公平。并且在处理结束后也没有及时地对学生进行疏导、教育和关怀,可能会导致部分被处分的学生产生消极心理,变得自卑甚至产生厌世情绪或者报复心理,使得事态进一步扩大化。

二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对策

1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制建设

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内容违法、制定程序不规范、解释混乱等。想要真正建立健全教育法制就要从以下四个原则出发:保持教育法制内部的一致性、稳定性、统一性以及实体和程序并重的原则。首先是完善教育法体系,符合立法的规律以及时代的要求,保持内容和形式的一致,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有法可依,同时做好教育立法的协调和领导工作。对于学校内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坚决修改或废除,合法的可以作为法律法规的延伸而存在;这些规范性文件要秉承科学严谨的态度,严肃执行,不可朝令夕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行动制定一个规范。其次是完善教育法的监督,来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包括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组织、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使其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法制

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健康的思想政治品德,高校的法制环境对于学生的影响也是巨大的,一个强调公平与秩序的法治环境可以更好地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并发挥出自身的创造性;而健全的制度可以更好的树立起法律的权威,通过依法管理学生来营造出一种“法律至上”的氛围,当学生对法治有了肯定的态度后,自然就会信任法律、遵守法律,这在无形中增强了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提升了其法律意识。这就要求高校从客观环境和精神环境两方面积极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环境,客观环境来说是要提高管理以及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来保持校园环境的安全、稳定以及和谐;从精神环境来说就是要建设良好的校风,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更好地维护大学生的权益并且保证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教育工作顺利进行下去,只有这两方面都做好了,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合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育人环境。同时高校还应该积极的加强法治的宣传与教育,对教师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岗前培训,通过讲解学生管理案例来提高教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水平;对于学生可以通过开设选修课程,例如《教育法概论》或是《教育行政法》,还可以通过校园网或者报纸、宣传栏等进行宣传;还可以采用座谈会或者知识竞赛等形式来加强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3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

队伍进行管理法治理念方、面的教育教育者自身也是需要教育的,管理者的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都影响了其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的法制化水平。首先,要让管理者对各项学生管理的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并且熟练运用。其次,是让管理者认识到法律不仅是一种制度和工具,更是一种理想信念和文化力量;再次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管理者需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真正做到依法管理。最后,是在工作中要严格依法管理,不能因为自己的主观情感而侵犯学生的权利,在对学生进行各种评选中要保持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学生的管理要以教育为先,严格管理的同时慎用处分。学生不仅仅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活动中的教育管理对象,更是整个高校的主体,学校应该改变以往重管理而轻服务的模式,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而学生也不应该继续沉默下去,当自身权力受到侵害时,应该主动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高等学校作为行政主体,应该充分尊重学生,为他们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和服务,将教育管理的重心向学生主体方向进行转移,从而更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从而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以学生为本”这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既是时代的进步所要求的,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法治化的必然结果。

4加强大学生法纪方面的教育

时展推动了素质教育的深化和改革,这是一种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受到良好素质教育的大学生也应该拥有法律素质,守法、懂法并且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人才培养方面来说,加强学生的法律素质也会对其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产生积极影响。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但是在大学时期很可能会因为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正确的观念的误导而影响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时候如果高校因势利导,及时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教育,就能更好地保证他们健康成才。同时很多学生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也会让他们受到了侵害却无法解决,我们对大学生进行各种知识教育的同时,也必须加强法律素质的培养,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结束语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第4篇

一、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必须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

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又下发《关于大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意见》,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贯彻落实好《意见》,推进“四化”建设,首先要抓好教育。要使大家懂得推进“四化”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也是创新市场监管机制和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其次要明白相互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有很多工作要做,但关键是要搞清楚相互间的关系。要真正明白“四化”建设中制度化建设是核心,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是关键,法治化建设是根本。“四化”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共同构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能力建设的重要课题。再次要认真贯彻。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四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四化”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转化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改革发展的思路,抓紧抓实。

二、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必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推进公平准入”、“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等战略任务,是我们工商部门履行职能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四化”建设,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也是建立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加大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在规范、提高上下工夫,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要认真抓好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要深入开展社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以点带面,不断扩大覆盖范围。要以食品生产市场、大型超市、商场为重点,全方位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进一步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力度。要以食品、药品、农资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商标和奥运标志商标为重点监管对象,以利用企业名称侵犯驰著名商标权益行为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的侵权假冒行为为整治重点,加强商标执法办案,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大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力度。要以医疗、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为重点,分季度、分阶段、分品种开展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工作,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问题多发媒体的监测力度,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要加大对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各种仿冒和“搭便车、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拓展执法领域。重点加强公用企业和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行业垄断行为的整治,坚持查处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五是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力度。要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进行的传销活动。严格规范直销企业行为,重点抓好直销员的招募、培训、计酬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和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六是进一步加大查处无照经营和打击“黑网吧”力度。要逐步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扎实抓好校园周边治理,坚决取缔“黑网吧”,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市场、“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七是进一步加大对高端市场监管方式探讨力度。要重点加强对网络市场的监管,以网上购物和网络广告监管为突破口,逐步建立起网络跟踪平台和对网络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扩大高端市场监管领域。

三、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国家工商总局最近下发的《意见》指出:推进“四化”建设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和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的基本要求。新形势下要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就必须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和重点,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促创新,通过创新机制,确保“四化”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一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和重点,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以制度化推进监管执法的科学化、长效化。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个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录入制度,确保企业个体信用分类及时准确,利用共享数据加强综合分析,完善黑牌企业数据库,建立一人有限公司数据库、热点行业企业统计制度和市场主体综合信息制度。更好地为政府、企业和社会服务。要进一步深化商品准入制度改革,积极拓展实施市场准人的商品范围,实施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分类监管,提高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登记管辖制度、受理审查制度和经营备案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要加强登记服务制度建设,建立企业登记疑难问题会商制度,正确处理好登记监管效率和严把市场准入关的关系:完善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工业园区等重点投资领域和外来投资企业及外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核准名称提示制度、外来投资企业跨县区协调制度、新型企业登记指导制度、名称核准反馈制度。二要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要围绕法治工商发展战略,加强法治工商五年规划的宣传培训及实施力度,打造法治工商精品工程。在理清执法职权、分解执法职责、改革调整执法事权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全面完成执法责任制的部署落实任务。总结巩

固《行政许可法》和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成果,强化解决行政许可复杂事务的处理能力。创新工作协调机制,构筑行政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创新执法争议调解和解制度,化解执法复杂矛盾。明晰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标准,加强行政执法指导的针对性。细化市局、区局、工商所三级法制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基层法制工作力度。健全立法起草、法规协调、文件审核规范制度,完善执法决策、执法事务保障机制,提高法制部门服务全局执法工作的规范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开展应知应会的全员培训和专题培训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良好基础。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营造建设法治工商的良好社会氛围。三要以信息化推进制度化建设。高素质的人才加上高科技的手段,才能创造监管的高水平和服务的高质量。要把信息化建设与创新监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融合起来,依托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四化”建设。一方面要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网上登记咨询、网上查询服务、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网上登记预审。除个别地方尚不具备条件外,内资企业全部实行网上年检。另一方面要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科技水平,推动信息化手段在企业登记、商标注册、广告监测、消费维权、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公平交易执法等方面的广泛运用,提高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四要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服务新机制。要运用新的12315行政执法网络平台,建设具有“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功能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监管体系。要继续推进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活动,构筑更加完善的12315社会维权网络。要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努力构建消费维权新机制。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范文第5篇

一、法制宣传教育在谋划启动中扎实推进。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年初在认真总结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层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修订完善后以上报县委、县政府。协调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围绕“六五”普法,组织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进社区和“农民工学法用法暨争当文明守法新市民宣传咨询”等活动。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法治文化工作,上半年还全力筹备好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开办《法治时空》栏目,成立“县法制宣传艺术团”等各项准备工作,以形式创新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基层工作活力在典型培育中不断激发。

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水平。突出一个“重点”。在县局被评为“全国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对照省优秀司法所标准,细化创建内容,全面加强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力度。今年来,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均有了一定的提升,跨入先进所行列,为争创省级优秀司法所奠定了基础。培植一批“亮点”。以点带面,创新发展,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是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手段,为此,在全县基层实施“211”标杆工程,并初步显现出效应。把握一个“节点”。年初,县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就法制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重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七月初,县局组织人员就有关工作进行了考评,从考核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序时推进。

三、社会矛盾纠纷在多措并举中有效化解。

继续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的工作理念,着力做好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大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上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2622件,成功化解2620件,成功率达99%。不断探索调解组织形式。按照“六化”要求,切实加强全县县、镇两级调处中心建设;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筹备对全县村级调委会进行换届;为进一步拓展调解阵地,创新调解方式,在全县设立了“海头镇调委会钱鹤飞调解工作室”、“金山镇调委会韦财余调解工作室”两家个人调解工作室;不断完善互动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大调解协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进一步健立完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与劳动、卫生等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积极探索相互衔接的新机制。不断开展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坚持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做到定期排查,随时疏导,每月排查一次,每季分析一次,把问题发现在最早,把问题控制在最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社区服刑人员在规范管理中监管有效。

今年来,紧紧围绕“执法活动更规范、工作衔接更严密、矫正效果更突出、工作平台更稳固、队伍保障更有力”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了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力度,减少脱漏管、重新犯罪现象;不断规范司法所的日常监管和档案管理。切实加强刑释解教工作,建立“专项排查”督导制度,落实“两项排查”工作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安置帮教的具体优惠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就业、创业的市场化。今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2人,解教270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32人;共接收刑释解教回归人员431人,全部落实帮教措施,无重新犯罪。

五、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发展中担当先锋。

在开展深化“双促双助”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服务沿海当先锋”等专项活动,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律师为政府当好法律参谋,积极参与接待工作;引导公证为重大项目建设做好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在为新农村建设上作出新贡献;引导法律援助积极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成立县“农民工维权服务中心”,为农民工维权开辟了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引导司法鉴定不断加强业务建设,提高采信率。今年来,各项法律服务指标均完成半年目标任务。到目前为止,四个律师事务所共各类案件1022件,担任法律顾问181家;办理各类公证2452件;20个法律服务所共各类案件1300家,诉讼案件1130件、非诉讼案件108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待来电、来访962人次;办理司法鉴定案件211件,采信率达95%以上。

六、队伍整体形象在主题活动中得到展示。

今年以来,在全系统先后开展了“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和“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机关软环境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水平,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精神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外影响力有了进一步扩大。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在局机关创新开展了“司法行政大讲堂”,到目前为止已开展了七课,讲堂内容涉及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拓宽了局机关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为争当排头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年初,与各基层单位(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工作考核制度;修订《县司法局工作规则》,严格办事程序。

虽然在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中还存在着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纪律作风不硬等现象;二是争先创优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单位劲头不足,创新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对外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开展还不相适应、不相对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摒弃弊端,发扬优点,上下一心,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鼓足奋发有为的干劲,以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新业绩更好地服务于“建设美好新”,在全力争当新一轮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征程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今年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无不凝聚着大家的智慧和汗水,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在下半年着力抓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以实际行动争当新一轮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

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全力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切实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协调召开全县“五五”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会议,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并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做好全镇、本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出台;组建全县“六五”普法宣讲团,并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活动;培育深化“六五”普法典型,引导和推动全县“六五”普法深入开展;继续推进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设,力争打造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积极与电台协商合作,力争8月前开播《法治时空》栏目,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办《法制在线》栏目,拓宽法治文化传播渠道和传播平台;通过联合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全县“12.4”法制宣传日咨询宣传活动、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着力做好公务员、农民工、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在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申报和命名表彰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一线实战平台。

司法所是县局的派出机构,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和最前沿,基层工作做好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就有了根基。下半年,各司法所要认真落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对照省级优秀司法所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创建工作;县局将进一步强化对争创省级优司法所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监督,使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基础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力争年底班庄、厉庄、城西、塔山4家司法所通过省优秀司法所验收;县局相关科室和各所要进一步做好典型标杆工程的树立、培植,提升典型层次,发挥其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珍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要正确处理好与党委、与县局的关系,处理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当地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要处理好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的关系,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开展。

三、不断强化以调促和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是司法行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工作之一,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和贯彻力度,是司法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要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完善“三调”衔接配合机制,将调解组织向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延伸,完善医患、劳资、征地拆迁、交通事故等专业调解机制,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深入开展“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加强县、镇两级调处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做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巩固村级调解组织;做好海头和金山两个个人调解室的扶持工作,在业务上加强指导,不断做大做强,有条件的镇也要探索建立个人调解室,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完善分级预警报告制度,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效能,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在全县开展争当“调解能手”活动,通过活动培植、宣传一批调解高手。

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全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深化“双促双助”、“服务沿海当先锋”等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各法律服务单位要切实为全县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要不断完善服务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作用,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及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意见;二要继续推进公证体制改革,不断拓展新证源,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三要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要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新形势的基层法律服务方式,找准服务“三农”的切入点,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要通过完善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检查和控制体系,提高采信率,增强司法鉴定服务诉讼和群众需求水平。此外,要突出抓好法律服务的规范执业和集中整顿工作,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完备投诉、查处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法律服务人员处罚力度,确保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五、不断加强特殊群体管控,全力抑制重新违法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承担着刑罚的职能,是一项严肃的刑事执法活动,要按照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在矫正教育上做文章,切实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所在。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作用的基础上,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衔接管控机制,丰富拓展教育矫正方法和内容,探索建立需求、效果评估体系,全面提高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和实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石桥、厉庄阳光技能培训基地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技能培训与劳动实践于一体的社区矫正阳光基地建设,重点抓好特殊人群的心理干预和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劳务输出尝试,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要进一步督查指导基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进展情况,保证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平台、机构队伍、档案管理等规范化水平;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业务培训力度,扩充社区矫正志愿者类型,加大社区矫正社会宣传力度,努力让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六、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全力凝聚团结干事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