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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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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

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范文第1篇

给垃圾贴上二维码标签、投进再生资源回收柜,就能获得积分;积分不仅能兑换购物卡、手机充值卡,还能直接兑换现金。北京市一些小区最近推行的“垃圾智慧分类模式”,让居民更乐于进行垃圾分类了。垃圾分类和回收是城市治理的一件难事,但通过技术手段上的“微创新”,便为破解这一难题打开了突破口。“微创新”不属于从无到有的创造,也没有颠覆性的变革,而是在框架之内、从小处着眼,针对细节、流程、节点、技术等进行改进提高。对于社会治理来说,“微创新”也可以很给力。

社会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大到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小到社区服务、邻里互动,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社会治理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纷繁复杂,基层社会治理更是如此。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不仅要在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平台建设等宏观方面着力,更需在工作流程、服务技术等中观和微观层面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微创新”契合社会治理精细化的要求。服务大厅的一张提示卡片看似不起眼,却能让办事的群众不跑冤枉路;在网站首页新增一个快捷入口并不难,却能省去浏览者不少搜索的时间。正是这些局部的“微创新”,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群众体验、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社会治理的“微创新”要以小搏大,关键要从群众需求出发,使每一步创新、每一点改进都能便民、利民。现实生活中,一些机构虽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进行了所谓“创新”,但没有根据群众的需求“对症下药”,成了为创新而创新的无用功、花架子。从群众需求出发,前提是掌握何为群众真正所需、迫切所需,在收集、捕捉群众诉求上做功课。其实,了解群众需求并不难,可以通过开通网上留言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意见箱意见本、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关键在于重视收集的意见留言,并进行有效整理提炼,准确发现群众的“需求点”。如果止步于群众点下“满意”或“不满意”的评价按键,而不去探求不满意的背后是什么,那么“微创新”就难以开展起来、深入下去。

“微创新”的理念和实践能鼓励更多人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对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推动作用。社会治理由政府主导,但不只是政府一方的责任,公众参与是加强社会治理很重要的一环。每一个人都可以在与自身密切相关的社会治理领域,针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服务技术中的小问题、小细节提出改进创新意见。因为有亲身体验,这些意见就更务实具体。如果群众的这些“微创新”点子得到采纳,并最终落实为规章和流程,就会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同时,更多的群众参与会使政策制定和实施更具有科学性、更加人性化,形成社会治理共建共享的良性循环。

“微创新”虽然是一种局部创新,但不能囿于某个领域、某项服务的细微改进,而在于使每一项治理活动更精细、更有效,逐步提升社会治理的整体水平。当今社会发展速度很快,针对小问题、小细节的“微创新”,其效果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条件的改变而打折扣。步子小就得快快跑。社会治理领域的“微创新”没有止境,也不能止步。不以善小而不为。只有根据客观情况和群众需求的改变不断进行“微创新”,社会治理整体水平才能步步提升。

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范文第2篇

2013年,中国政府信息化项目将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升治国理政能力三个重点开展,精细化管理与民生信息化投入持续加大,特别是智慧城市相关领域将得到政策的激励,2013年智慧城市的市场容量将达到108亿美元,较2012年将有较大增长。电子政务应用建设的重点将转向面向公众的城镇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应用项目,继续构建金保二期、时空信息云平台、全民住房保障信息化工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三网融合、无线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平台、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工程等重点应用项目,大数据分析将在舆情监测、预防犯罪、实时决策支持等政务场景探索更多应用模式,更加关注政务公开,特别是行政审批服务与办事服务,大力推进国产化水平。基于此,IDC对2013年中国政府行业IT市场作出如下10大预测:

1. 新型城镇化和第三平台技术快速催化中国智慧城市建设。新型城镇化方案的提出,将对新型信息技术类的技术设施建设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在多方面促进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从国家部委层面进行全国统一布局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1月29日公布首批90个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国家开发银行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达800亿元人民币,面对政绩考核评估与国开行的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将积极上报建设方案,未来几年将掀起一轮智慧城市建设的新热潮。2013 年智慧城市的建设模式将有突破和创新,资金来源进一步多元化,BOT 模式越来越多,大型互联网公司将介入智慧城市的建设。智慧城市服务商新的竞合关系出现,领导厂商将在2013 年凸显。物联网和第三平台技术的应用持续深化,云平台、大数据技术将会有良好的发展环境。

2. 政府项目的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创新,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投向。2013年各地方政府将继续完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争取中央与省级补助、各级政府分担、国内外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和信托产品、上市募集、转让经营权、资产转让、股权转让、产业投资基金、BT与BOT等多种项目融资方式,对政府性项目实施投融资,引导社会资本的合理投向,发挥政府资源杠杆作用。

3. 移动社交媒体成为参政问政、政务信息的重要平台。2013年,移动社交媒体将成为应对突发事件的首选渠道,在推动突发事件解决、设置公共议题、聚集社会资源、生成公共舆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网络舆情的主要推动媒介,加强社交媒体舆情的预警和监管,将是2013年出现的发展较快的产业机会。

4. 以云计算为基础的电子政务顶层设计与应用进入快速成长期。中国电子政务已进入以云计算促进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和集成应用的新阶段,广阔的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吸引大量资本注入云计算领域。云计算相关的硬件制造、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领域将成为重点。交通云、政务云、教育云、医疗云建设将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环节,云计算基础技术的自主研发将继续获得政府大力支持。

5. 政府精细化管理的投入持续加大,数字城管成为热点。政府精细化管理的投入将持续加大,数字城管范围将扩大,市场规模迅速提升。国家开始在各地政府推动城市精细化考评体制,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被更多管理者重视,各地政府纷纷在电子政务“十二五”规划中加入数字城管的内容,明确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数字城管作为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和数字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向全国普及是必然趋势。

6. 北斗国产化迎来政策密集激励,带动地理信息产业高速发展。2013年,北斗导航系统将带动地理信息产业链的蓬勃发展,对政务信息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产生深刻影响。伴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日益成熟以及下游行业应用的深入,地理信息产业在环保监测、智能交通、数字城管等诸多领域将迎来爆发式的增长需求,同时地理信息产业也会带动政府信息化相关产业的发展。

7. 三网融合与“无线城市”目标一致,互为推动取得良性发展。2012年是三网融合的试点阶段,省网整合已基本完成,2013年中国三网融合将进入推广阶段,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加强无线城市建设,使三网融合和无线城市的基础设施快速整合。无线城市、三网融合的发展目标一致,将成为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信息化领域之一,包括网络层、传输层、业务层、接入层、终端设备、监管层等层面的深度融合,支持智慧城市、民生信息化、电子政务领域的创新应用。

8. 政府行业试水大数据分析,积极探索更多应用场景与模式。2013年,政府行业将会率先试水大数据应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依赖数据和分析进行决策,进行深度挖掘、趋势分析。大数据在政府行业的应用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提高管理效率、界定税收对象、政策法规制定参考、危机灾难预警、优化税率、发现弱势群体、打击违法犯罪。各省市将陆续启动大数据战略,建设政务数据中心或成立大数据研究机构。政府各部门开展数据开放试点,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基层治理;基层社会;复合治理;网格化治理

一、导论

中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社会变迁,城市化是其重要特征,这表现在城市的地域、数量、规模、人口的有效增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告,2010年城市化率为49.6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市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相较于1949年与1978年分别提升了42.38%、31.76%(如图1所示):

若将城市中非农就业的农村流动人口计算在内,毋庸讳言,城市已成为主导国人的生活区域,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比较关注乡村社会的治理研究,对于城市基层社会的治理研究相对薄弱。学术界对城市基层治理的研究主要围绕两个方面:1.以街区权力的行政运行为视角。Benjamin Read认为城市居民委员会是行政性草根接触(administrativegrassroots engagemem)的邻里组织,在其中国家创造、支持并管理着城市底层的组织网络,此种组织网络发挥着推进治理与政策执行的功能;朱健刚用“社区行政建设”分析1949年以来街道权力的变迁。2.从社会发展与政治建设的角度:先生认为在城市社区建设的目标中,应确立起以群众自治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化的主导方向;林尚立将城市社区视为中国政治建设的战略性空间。

本文试图从分析城市基层治理现状入手,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探讨纷繁复杂社会现象背后基层治理所隐蔽的逻辑机制以及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如何实现有效合作的问题。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思考善治的内在理路与社会机制。相较于实验法、大样本统计分析而言,案例研究有助于检验与创造理论、辨识前提条件、检验前提条件的重要性、解释内在的运行机制。以案例为导向的研究注重探寻客观现象之间的联系以及直接当事人对自己在事件中动机和信念的访谈,这些联系和参与者的陈述可以为揭示因果关系提供线索,而本文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这些具体的原因和结果代表了什么样的更为普遍的现象和内在的逻辑?案例研究的不足在于个案的普推性问题(generalization),因而本文的研究设计采用案例研究、社会调查与理论分析有机结合,从而来理解城市社会管理的真实世界,实现公民的美好生活。

二、城市基层治理的逻辑:以N市X社区案例进行分析

逻辑是对客观世界的推理、总结、抽象以获得系统知识的思维过程,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换句话说,逻辑是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而基层治理逻辑主要包括基层治理的基本预设、运行机制与价值取向。下文以N市x社区案例进行分析。

1.案例描述

x社区位于南京市Q区东部,占地24.1万平方米,居住着约1600户居民,不少业主租用小区车位。2010年8月开发商张贴告示:自2010年9月1日起不买地下车位的业主,车子一律不准进小区,由开发商聘用的世豪物业公司随之执行该规定,阻止未买车位业主驱车进入小区。2010年9月1日早上小区物业公司不让未买车位的业主私车进来,引发冲突,傍晚下班时因为小区物业的阻拦导致几十辆小区车停在小区大门外,堵住小区入口与杉湖西路,愤怒的业主打断了小区入口的门栏,9月4日冲突进一步升级,开发商雇佣了当地的小混混,穿上保安物管制服,协助物管暴力打伤部分业主,这期间辖区派出所多次接到业主报警电话。

9月5日多名业主驱车来到Q区政府,将大门堵住寻求说法,z副区长接见业主代表,答应在一定期限内回复相关问题,9月6日x社区所在的仙林街道办事处(归属Q区政府管辖)责令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必须让业主车辆正常停放,在征求小区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拿出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方案。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召开“首届业主大会”,并且设立10个流动票箱,每个票箱由2名小区居民和2名街道工作人员保管,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而后由新组建的业主委员会重新聘用了名城物业公司,取用“租售”并行的方式,“车位门”冲突渐渐平息。

2.案例分析

从上述案例出发,取用博弈论为分析工具从冲突与合作两个层面来理解当前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逻辑:

首先,市场的逻辑。在基层社会场域中,理性的主体即使不是全部也是大多数,追逐各自收益的最大化。假设车位出租,开发商有一定的收益,也方便了业主停车,双方的收益各自为1,业主是以较低的价格实现停车,开发商也会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开发商将车位出售,则可以获得更高的收益,与此对应未买车位的业主相较过去则须付出很高的报酬,开发商与业主的各自收益为(9,-9),因为月租200元的车位还是较昂贵的,而此时若买车位则已从开盘时的8万元涨到13万元,业主难以接受,因而与开发商之间形成了如图2所示的博弈关系:

个体理性的策略使得拥有地下车库产权的开发商将车位“只售不租”视为最优策略,并且贴出告示:“从2010年9月1日起,不再对地下车库有产权车位进行出租,如需固定车位位置的业主请联系……”,物业公司系由开发商聘用,他们之间形成了“共谋”的关系,物业公司随即通知:“不允许地面停车”,“不买车位,业主开车回不了家”,他们认为业主别无选择,只能购买车位。

业主的理I生选择是拒绝接受,并且打断了物业公司封门的护栏,在小区内悬挂“无良开发商、强卖车位没商量”,“反对强卖车库,还我和谐家园”的条幅。因此在这里,开发商与业主(不合作,不合作)不仅是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也是各自的优势战略(dominant strategy),一旦锁定(look in),双方都陷入困境之中,这就蕴含了深刻的隐喻: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治理是不完善的。

新公共管理(NPM)主张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来进行变革。其基本假设为只要满足社区个体的需求则为良好的治理,市场是万能的,依靠“这只无形的手”,人们之间就可以相互合作,提供帮助。通过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可以使资源的配置得到最优,舍此别无他途,亦如亚当·斯密所言:“我们每天所需的食料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或烙面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但是个体自利的理性选择,也可能导致集体的非理性,甚至整体利益的最小化。这就需要外部力量的调节,霍布斯认为要保障大家生活得幸福,须“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托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在这种行为中,大家都把自己的意志服从于他的意志,把自己的判断服从于他的判断”,因为大多数人不但缺乏发现所有定律的能力,即使有也不见得能准确运用。

其次,国家的逻辑。x社区因“车位门”所引发的困境由行政权力的介入得以化解,在区政府、街道的支持下,社区业主第一次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车位采取售租并用的双轨制,冲突渐渐平息。由于行政体系的权威性、公共性,对社会资源的掌控与分配能力,使得城市基层政府仍具有较高的危机化解与服务能力。我们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对N市6个社区520户居民发放关于“组织信任度”的结构化问卷,问卷题目为:“你认为下列哪些组织能代表与保护居民的利益?”统计如图3所示:

当前随着城市行政资源下沉,国家的逻辑体现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科层制结构,如图4所示:

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一方面使得国家政令得以有效地贯彻执行,而另一方面科层制结构的等级化、封闭性、逆向负责制使得基层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往往存在着迟缓、被动、前瞻性匮乏,自下而上的沟通渠道出现梗阻,问题由萌芽生成危机之后才会着手治理,正如参与集体行动的x社区业主所言:“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同时,这种命令——控制型的治理结构也使得不少决策难以反映公众的真实诉求。例如,Q区政府房产局决定对F社区整治出新,施工队进场对居民楼粉刷出新,可当工程进行到一半时,突然停工了,原来区政府拆迁办通知房产局这里将拆迁,结果居民楼的外墙黑黄相间夹杂在一个立面上,再加上原先还夹杂着一些白色和紫色的涂料,社区居民说:“整幢楼看上去是一张不折不扣的大花脸,比以前还难看”。基层政府10多万元的花费并未带来群众的满意。

国家的逻辑体现了城市基层治理的一条主线,正如马克斯·韦伯所言:“(中国)城市在这里——基本上——是行政管理的理性产物,城市的形式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国家逻辑的基本预设是只有政府才可以做出正确而理性的决断,通过政府的深度干预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但实际情况是在纷繁复杂的当下社会,指令的者无法做到全知全能。正如约翰·密尔所言:“政府一到不去发挥个人和团体的活动与力量却以它自己的活动去代替他们的活动的时候;一到不是对他们进行指教、劝导并有时指摘而是叫他们在束缚之下工作,或是叫他们退立一旁而自己去代替他们工作的时候,害处就开始发生了。”

本文并不否认国家的逻辑与市场的逻辑在治理方面的优点,但是当这两种逻辑在基层治理实践变得绝对化后,往往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因此,需要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来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国家与市场之间并非简单地二元对立。正如“车位门”冲突的平息所揭示:国家通过有效的制度构建,可以为基层民主与社会自治的实现提供安全保障,破解治理的困境,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基层治理的善治逻辑与路径:社会管理的创新

“车位门”事件平息后,x社区所在的仙林街道进行了基层社会管理的改革,将群众自主参与社会管理与政府公共服务下沉相互集合,形塑多元治理的网格化平台,具体做法是以社区为基本单位,楼栋为基本单元,街道23.17万平方米具体分为6个一级网格,40个二级网格,1144个三级网格(驻街单位),覆盖辖区8个广场、11所高校、14个商业网点、1个经济适用房小区、24个商品房小区、25条道路、908家五小行业、1341个楼栋,如图5所示:

“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社会管理方法,结果是减轻了一个症状,又导致或引发了多个症状的出现,难以标本兼治。与此不同,仙林街道社会管理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与自下而上的公众需求有机结合,其基本模式为:网格连心、服务为先、多元联动、协同发展的复合治理(如图6所示):

“网格连心”:以公众为关注焦点,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管理网格化体系,使社会管理服务覆盖到街道每一个区域、各类人群以及所有社会组织,同时在社会管理中减少中间环节,缩短管理过程,实施“贴心、安心、暖心、知心、凝心”等“五心计划”,架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服务为先”: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街道干部制度化、常态化地下沉到底、深入群众、前移关口,把握群众意愿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强化风险应对、过程控制,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把工作重心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事后应急转向源头治理。

“多元联动”:充分依靠群众的力量,民主选举产生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优化街道内部干部的岗位责任体系,打破机关干部与社区干部的条块分割,建立街道、社区、网格、驻街单位、社会组织、社会成员之间的联动机制,促进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协同发展”:把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将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平安法治、民生保障、科教人才、精神文明等工作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促进社区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网格化管理打破了科层制,一方面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引导作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在民众投诉之前,从源头上解决因决策不慎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与冲突,另一方面重视多元主体的自主、自治与协议作用,构建互惠、合作与信任的社会资本,力图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保持三者之间的中道,从而形成多中心的治理结构,实现互惠互利的合作,弥补政府失败、市场失灵与社会局限。

仙林网格化管理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在每月南京市城管考评中由过去的20多位一跃成为前列,2011年全年月度综合排名获得10个月第1名,2个月第2名,街道综合工作全年在全区月度排名10个月第1名,2个月第2名,先后与驻街高校联合成立了5个科技园、引进项目24个,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由于及时解决民众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明显改善,民调满意度达到95%以上,并且实现了“零上访”。那么,仙林网格化管理为什么能成功呢?下面从治理的结构、主体、机制与技术四个方面具体分析其运行特点。

治理结构:由金字塔形结构向扁平化结构转变,街道干部下沉到具体网格,“办公室”设在各自负责的网格中,实现“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依据社会管理对象的特点成立网格服务中心、高校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和商业服务中心,集中解决独立网格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形成网格与中心相结合,提高了行政效率。

治理主体:由单一管理主体向多元管理主体转变,政府、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企业、学校、物业公司成为网格治理的节点,通过定期召开的网格联席会议,改变了科层制政府垄断性的制度安排,形成了政府、社会、企业协同参与,多元共治、相互制约的管理格局。

治理机制: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由条块分割向网格集成与综合治理转变,实施“全方位、无缝隙、精细化”管理,力图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治理技术:植入了计算机领域的“云管理”模式,街道建立的中枢架构及高位协调处理、信息服务,形成松散耦合而统一的云处理共享模式,三级网络相互支撑的储存器单位元将社区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民众全部纳入网格化平台,及时采集、存储、分析、反馈与决策,实现信息交换与共享。

由上述对仙林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分析可知,网格化治理是一个上下关切、左右协调、紧密相连的有机体。从知识谱系上溯源,网格化治理可以归结到苏格拉底。他认为:“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比如像我们中间某一个人的手指受伤了,整个身心作为一个人的有机体,在统一指挥下,对一部分所感受的痛苦,浑身都感觉到了,这就是我们说这个人在手指部分有痛苦了。”

四、结论与讨论

早期的组织管理在公平与效率两个层面都比较欠缺。在马克斯·韦伯看来,需要依照理性原则建立起科层制组织,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管理有助于整体性公共产品提供,政府有形之手对于实现社会公平亦有积极意义,但庞大而臃肿的官僚结构压制了个人自由与活力,阻碍了效率的提升。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新公共管理激发了个人的活力与创造力,有助于组织效率的优化,但政府的缺位无助于整体性公共产品的提供,市场机制难以实现社会公平。卡尔-波兰尼认为,现代文明发展的历程是自我调节的市场运动与社会的自我保护运动交织共生的双向运动(double movement),“市场经济只有在一个全面信任的氛围下才能运转”。

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范文第4篇

一、以改革创新明主体责任、定保障标准、促规范管理

为回应社会关切,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发45号文件和1月6日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厅决定2014年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社会救助管理创新年”活动,加强精细化管理,着力解决违反低保政策的各种不规范做法,特别是程序不公开透明、优亲厚友、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一是要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要严格按照国务院45号文件和省政府18号文件的规定,根据户籍、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三个认定条件以及政府确定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要坚决消除层层分配指标的做法,乡镇(街道)必须无条件受理城乡居民的申请,不得以没有指标为理由予以拒绝。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整体纳入低保,坚决清退“群体保”。要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建设,2014年全省要达到80%以上。二是要严格按照保障标准落实低保补助水平。今年,省里将按照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统一制定低保标准。目前我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与全国相差不多,但人均实际补助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究其原因,不少地方虽然公布了保障标准,但却并未按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今年,各地要切实按公布的保障标准来落实实际补助水平,人均补助水平不能低于保障标准的65%。三是要依法公布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省政府制定,也可由设区的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省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落实好这些规定,需要我们弄清楚各地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省级财政补助标准的概念。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是省里下拨的中央和省本级五保供养补助资金,中央和省对县里是补助。各地五保供养标准是上级下拨的补助资金加上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的五保供养资金,县(市、区)政府是社会救助的责任主体。院办经济只是改善院民生活的补充,不得计算在供养标准之中。目前,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补助水平为1517元从年。今年。我们还将积极争取省政府进一步提高省级五保供养财政补助水平。四是要强化公开公示。在政风行风评议中,有的行评代表反映,不少地方开展的公开公示存在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地点不醒目、公示时间不定时等问题,没有真正起到监督作用。下一步要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不求印制样式美观,但求实在、实用、实效。对在保对象要进行长期公示,对新增对象要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按规定进行公示。五是要加强资金管理,合理消化结余资金。一方面是我们的保障标准还比较低,有不少人甚至还等着救命钱,另一方面,是有大量结余资金沉淀在账上。既影响到困难群众的保障,又影响到民政形象,同时直接影响到我们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资金。各地要根据2013年决算情况。对结余资金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提高补助水平、对重点对象加大分类施保力度、对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方式,加快消化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结余资金。对结余比率超过控制线(城乡低保资金10%、医疗救助资金1 5%)的地方,省厅将在资金分配时按比例扣减。

二、以改革创新建引导机制、育市场主体、聚养老合力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市场主体。2014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9张,新增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各400个。一是要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地位。省政府今年继续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内容。各地要以省政府“十件实事”为重点,继续大力加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今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范围分别不低于80%和40%的目标。要依法加快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采取购买服务、项目委托、以奖代补等多种措施,积极培育支持多元主体,就近就便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二是要发挥机构养老服务的支撑作用。省厅将争取省政府尽快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力争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扶持政策。各地也要尽快行动,先行先试,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公办民助”等运营方式创新,使公办养老机构在完成“保基本”托底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落实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相关优惠政策,真正发挥激励调控的功能。省厅将联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住建厅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养老院的意见》。在大力发展机构养老过程中,请各地务必杜绝养老优惠政策背离初衷的现象。一些企业认识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前景,纷纷加入这一行业,有些企业圈了很大的地,但是只建了几十张床位,那就背离了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初衷。三是要统筹农村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继续加强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建设,指导支持成立农村老年协会,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农村乡镇福利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将服务对象逐步扩展到农村高龄、独居、失能、低收入的社会老人和空巢老人。四是要推动医养融合养老新模式。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多余床位开展养老服务。对新建的养老机构,要促其和社区医疗机构就近规划布局,一体化建设,实现相互配套、相互融合。五是要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养老服务业是夕阳事业、朝阳产业,我们要因势利导,按照以事业促产业、以产业带事业的思路,加强规划引领,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六是要加强行业监管。贯彻《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严把社会办养老机构准入关口。加快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风险。

三、以改革创新抓机制完善、添科技含量、强救灾能力

坚持防救并重、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一是不断完善自然灾害救灾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灾情核查机制,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公正、结果公开、经得起社会监督。完善“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责任落实挂钩机制,落实《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办法》,做好灾害分类救助、标准化救助和重点施救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救灾资金优亲厚友和平均分配的问题。强化灾情管理与信息报送,规范灾情会商机制,建立灾情定期通报制度,完善灾情评估通报办法,加强灾害信息员管理与培训,探索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按照民政部提出的“制定预案、优化布局、规范标准、丰富种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探索食品、药品等救灾应急物资市场化协议储备的新模式。三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北斗卫星示范工程”、“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等项目,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推动“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创建100个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围绕“提标扩面”,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制度建设。

四、以改革创新抓政策落实、助军民融合、促权益维护

2014年,安置优抚工作的核心任务就是把2013年出台的创造性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落实到位。一是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为贯彻实施《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厅将争取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政府安排工作、扶持就业创业、教育培训考核和承训机构评估等配套政策。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将开展安置改革政策法规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要依法安置退役士兵上岗稳定就业,确保当年安置任务完成率100%。2011年以来形成的安置遗留问题要在2014年6月底前全部解决。要以充分就业为根本工作取向,全力推进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与人社部门就业信息共享平台,大力培育宣传就业创业典型。省厅将开展首届“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批省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示范机构认定、授牌工作。二是创新双拥和优抚服务保障。进一步完善双拥模范城(县)动态管理办法。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和边远地区基层官兵的实际困难。继续提高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建立给精神病退役士兵监护人发放监护费制度。调整全省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开展医疗巡诊服务活动。年底前,30%的县(市、区)成立“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立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积极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和发展,保证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和军队移交的1 4级残疾军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全部入住光荣院或优抚医院集中供养。加快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9月底前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任务。妥善处理复退军人的利益诉求,保证全省复退军人群体基本稳定。三是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加大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力度,确保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五、以改革创新推政社分开、促功能发挥、激社会活力

认真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央将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一是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探索实行“一业多会”,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逐步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取消省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二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承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社会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协助落实有关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等级评估、信息公开、年检监管等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强化自律管理,提高公信力。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自律活动及涉企乱收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对软弱涣散的社会组织进行治理。四是要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专项计划,开展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创建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创建活动,支持和指导武汉、宜昌、荆州等地扩大试点范围。

六、以改革创新转治理方式、建基础平台、促基层民主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社区在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中的基础地位和重要作用,切实领会由“管理”到“治理”的深刻含义。一是要稳步推进基层民主。依法组织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做好选情调查,认真谋划选举工作方案,拓宽选人渠道,选优配强村干部队伍,努力提高选民参选率和选举成功率,确保全省村委会换届率达95%以上。二是要有效提升城乡社区建设水平。深化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在全省推广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经验。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统一规范的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和指导性目录,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协助办理的服务事项以政府购买方式实行“费随事转”。以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不断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大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新建、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站500个以上。

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基层维稳 组织管理 机制 转变

维护基层稳定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当前基层维稳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管理力量分散、条块分割、职能交叉、信息不能互通共享。福田作为深圳市中心区,是问题集中区、视线聚焦区。福田区从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入手,深入推进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简称中心)建设,加强基层维稳工作,着力构建综治、、司法、应急“四位一体”的大综治、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了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工作方式、考核形式的“四个转变”,全面夯实了基层基础。

创新管理机制,实现以条为主向条块结合转变

街道是做好维稳工作的主要力量,福田区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的作用,一手抓服务,一手抓管理,全力打造街道服务和管理两个平台,推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一方面,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受理民政、劳动、租赁、计生等部门业务。另一方面,中心以综治办牵头,司法所为基础,整合各职能部门资源,统一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分流办理隐患信息,统筹负责街道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工作。

为强化管理,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综治委主任,副书记兼任综治办和中心主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劳动保障所、出租屋综管所、行政执法队作为中心的主要成员单位,打破部门界限,层层落实责任,既发挥“块”的能动性,又提高“条”的执行力,大大增强了中心协调能力和工作权威。

在网络覆盖方面,以中心为平台,向上延伸至区大厅,向下延伸至社区工作站,建立受理群众、调处矛盾纠纷、消除综治隐患三级网点。街道党工委成员全部驻点社区,社区工作站、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合署办公,全面整合租赁、计生、安监、执法等部门协管力量,实行统一管理,开展矛盾纠纷和隐患问题的排查反馈和前期处置工作。

创新运作机制,实现分散治理向有序管理转变

部门分散式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壁垒,工作推诿扯皮的被动局面。为此,街道中心依托区街道综治维稳信息系统,推行步调一致,同步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有序管理。

中心设立受理平台,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事项的受理、送审、分流交办、催办督办和结案建档工作,改变了过去纠纷、隐患多头受理或无人受理现象,成为街道综治维稳工作的信息枢纽和协调指挥总台。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信息,根据事件性质和轻重缓急,由中心分流到责任单位,实施归口调处整治。对跨部门或者职责不清的事件,由中心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处理,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通过信息系统领导督办、网上督查、短信提醒、定时报警、超时亮灯、每月通报等方式,适时追踪各部门办理情况,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各类矛盾纠纷和隐患信息的难易程度,实行三级预警管理,指定处理期限,限定反馈时间。超时未办结的,信息系统自动扣分纳入考核,不断促进工作。

创新联动机制,实现粗放操作向精细管理转变

福田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创新“六联”机制,实行网格精细化管理,有效改变了过去协管队伍管事率不高,群防群治力量分散,社区单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一格五员”联管。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以社区工作站(居委会)为管理区域,按照居住人口状况、出租屋数量、管理对象均衡的标准,将社区细分若干个网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配备督导员、管理员、警员、协管员、物管员(楼管员)五类人员,主要任务是采集基础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发现问题隐患,尽其所能将问题化解在网格内。街道挂点社区干部作为督导员,指导和监督网格管理工作;社区工作站定额人员担任管理员,检查督促协管员、物管员(楼管员)工作;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内治安防控工作。

“无缝对接”联调。积极在重点地区、行业或人群中建立维稳信息员,发展兼职调解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购买法律服务协议,每个社区安排律师挂点联系,全面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对于社区上交的矛盾纠纷,按照司法所、中心专职副主任、中心主任三个层级依次组织调解,中心律师常驻协助。区大厅为上访人员开通“一站式”绿色通道,指导协调全区问题。三个层级调解不成功,由当事人提起仲裁请求或诉讼,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定一包”联防。全区成立1个治安联防支队、32个治安联防大队、108个中队、499个分队,区、街道、社区分管综治工作副主任分别担任支队、大队、中队政委(指导员)。参照派出所动态勤务模式,采取“四班三运作”滚动执勤,实行“三定一包”(定岗、定人、定责、包安全),落实签到制度,实现社会治安网格布防,应急处突整体联动。

“分层分级”联处。大力推进以科技防范为支撑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通过政府政务内网,直接将全区3000多个一、二类监控探头信号全部接入中心,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与派出所视频监控中心遥相呼应,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在加强防控处突的同时,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提供支持。对全区性、行业性问题,由区应急指挥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联合处置;对区域性、苗头性问题,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组织“一格五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解决。

“专业社工”联帮。对精神病人、吸毒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借鉴香港模式,引进社区矫正、禁毒帮教、法律服务等专业社工和关爱协会会员,实施单位、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安置帮教衔接机制。全面建立刑释解教、吸食、人员等重点对象信息库,由社区工作人员、专业社工、重点对象关系人实行“人盯人”、“一帮一”常态掌控,跟踪帮教。

“绩效考评”联创。建立完善区对中心、中心对社区、社区对“五员”梯次考评机制,每季度开展社会治安评估,采取系统生成、现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社区和街道综治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区财政每年拨付专项奖励经费,考核末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三项处理。

“通报摘牌”联创。中心统筹协调,派出所担当主力,部门单位各负其责,实行网格日反馈、社区周例会、中心月讲评制度,定期通报物业单位发案情况。对发案多、防控不到位的安全文明小区,中心成立倒查小组,查找漏洞,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摘牌”。

创新监督机制,实现务虚考核向实效考评转变

建立完善区对中心、中心对社区、社区对“五员”梯次考评机制,量化考核标准,严密考核程序,兑现责任追究,确保综治工作有抓手,有效改变了过去务虚协调、综而不治的局面。全区每季度开展社会治安评估,对街道中心进行考核,年度排名定级。中心每季度采取系统生成、现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社区和街道综治成员单位进行考核,按照得分情况排名。区维稳及综治办牵头负责,协调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凡是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立即启动排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三项处理。

实践证明,建立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是创新形势下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对于加强基层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已经发挥出重要的作用。一是理顺了管理关系。有效改变了过去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不规范,部门势单力薄,各行其是、难以作为的局面,真正把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落到了实处。二是畅通了渠道。街道中心成立以来,全天候受理群众来电来访,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798宗,调处成功率93%,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三是增强了防控能力。通过整合群防群治力量,构建严密防控网络。一年来,全区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8.9%,其中“两抢两盗”警情同比下降18.9%。四是提升了管理效能。确保了辖区重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零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