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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5)05-0174-03
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即善政,鹄的是人与人和睦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美好社会。既然亚里士多德笔下“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也就是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那么,个体和社群的幸福可谓社会发展的理想。沿着国家的生成与发展以满足人的需要、展现人的价值、增加人的幸福即人性为本的轨迹,我们更加倾向于回到对应图式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形态,从服务型政府的视角看待现代国家,也就自然从民族社会工作的价值切入分析。民族社会工作的服务侧重于人群而不限于地域,但目前更多在少数族群聚居的地区探索发展。我们的探讨不惟具体的族群和地方,而是在社会系统论的脉络里,尝试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向度,也即社会结构、族群关系和个体幸福三个方面,找寻民族社会工作的价值,展望社会治理的服务转向。
一、民族社会工作的多重特质
社会工作本着利他主义的价值原则,积极寻求为案主链接资源,致力于助人自助的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工作者相信个体的可塑性,以朝向人人和睦、社会和谐的社会理想为己任,业已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职业类型。从人文社会科学汲取养分并因地制宜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不断丰富着社会工作的理论、彰显着利他主义的价值观、显露了人本主义的伦理精神。针对不同族群/种族的社会工作服务和研究,显见于西方学界的研究成果和实务经验之中,虽没有单独分列的族群或者民族社会工作分支学科,但其研究的水准高、范围广,总是我们的民族社会工作重要的借鉴。无论是面对不同年龄少数族群的社会工作。诸如社区照顾、族群认同和语言等,还是在社会工作教育中加入族群/种族的因素,很早就成为社会工作教育的关注点,文化多样性、族群敏感性等都在课程设计和实践教育中被赋予重要的意义,调适特殊性与一般性也在尝试之中。
我国的社会工作自恢复重建以来,既力求学习借鉴西方的理论和服务模式以提升专业水准,也与港台地区社会工作研究者与实务者密切联系,以期走出一条适合于中国大陆的社会工作之路。一方面,我国的社会工作十分强调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性与理论的本土化;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工作借助于社会建设的机遇寻求各种有利于专业发展的契机与资源,逐步走上了集教育、研究、实务和服务为―体的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体系构造之路。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紧密联系国家政治走向,服务不同地区、不同阶层、不同族群的社会工作实践,被陆续提上议事日程。近十年来,以民族社会工作为题的研究逐渐兴起。不同于民族工作自上而下的行进路线,以专业社会工作的视角和方法介入民族问题、服务民族群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参与式和互动式民族社会工作,正处于探索发展期。首先,针对民族社会工作的内涵,王思斌教授和赛牙热・依马木指出,“民族社会工作不是指一般的民族工作,不是针对少数民族群体(族群)开展的群众工作,而是针对这些族群的社会工作服务”。其次,民族社会工作要服务于不同文化样态的少数族群,放眼于社会进步发展,专注于实践性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过程,即民族社会工作起码有两种视角:经济发展意义上的发展视角和文化持守意义上的文化视角。最后,三社联动等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模式,要注意到社会工作具有的协同价值,从社会系统的角度解决复杂社会的系统性问题。简言之,民族社会工作起步于地域性、族群性和文化性,要着眼于专业性、本土性和服务性,并落脚于个体性、社群性与社会性。
二、以人的需要调整社会结构
民族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在民族地区的实践过程,已成为民族地区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夏学銮教授在论述作为一种制度的社会工作时指出,“社会工作既构成了社会福利制度的组织子系统,又为它的概念子系统、文化子系统和器具子系统贡献良多”。如果我们从社会的组成部分及其构型的视角来理解社会结构,也就可以把社会成员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及其体验作为洞察社会结构的秘钥。社会有机体的基本组成是有着多重需要的个体,当个体、家庭和社群不满于他们所在的社会地位,且这样的不公平感源自失衡的结构,就会成为影响整个社会的基础性社会问题。福山在论证遍及全球的民主制大幅转向时总结道,“此次社会大动员,背后有众多因素:广为普及的教育,使民众意识到自我和周遭的政治环境;信息技术,使思想和知识得到迅速传播;廉价的旅行和通讯,使民众得以用脚来参与选举,特别在对政府不满时;经济繁荣,诱发民众渴望获得更齐全的保障”。借以同样的思路,我们可以理解相似的社会变迁背景之下,社会意识对于不平等和异质性的敏感性程度提高导致的结构性社会矛盾。信息的洪流让世界不再有一寸土地豁免其“殖民化”,社会情绪的传播早已跨越了时空的界域,调整社会结构以惠及广大百姓的制度性改革是大势所趋。
我国西部地区是少数族群集聚的生活地域,也是近年来触发区域性社会不稳定事件的重点区域。十四世达赖喇嘛及其追随者不再拘泥于历史事实和宗教本真的分裂主义行动,奉行的原教旨主义暴力恐怖活动,却在国际上都迎合了某些阵营的意识形态,频频成为敌对势力抑制中国的棋子。国际外因及其裹包的宗教文化影响因子不容置疑,少数族群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体制弊病和政策意外性结果导致的社会结构严重扭曲,也是分析造成社会之殇时不能回避的直接内因。当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中国一向被国家权力单方面塑造成完全一致的定式。人们也长期接受这样一种由国家权力给定的关系结构,其实,这样的关系是一种假象。因为不论按照现代政治理论的提示,还是实际的生活情形,国家的权力逻辑,都不可能遵循公民的权利逻辑”。民族社会工作的人本需要向度,就是要重新反思社会发展的终极关怀,在承认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不同逻辑的前提下,发掘能够进行社会动员以改良社会关系、能够介入国家权力以优化社会结构的路径。如是观之,问政于民、良政为民、善政得民,便是从人的需要出发,以人的方式满足人的需要。将之诠释到民族社会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中,就是要更加讲究微观层面的人际关系修复、家庭伦理重建、互助精神重塑,再辅之以中观层面的社群和社区精神构造、宏观层面的社会参与和发展。目标则在于关照人的需要,以之作为社会结构的核心要素。当然,族群关系中显见的人本价值,维系着文化多样性为核的社会关系网络。
三、以人的价值融合族群关系
多族群聚居是中国社会构成的基本事实,多元文化共享是良性社会互动的基础。先生的多元一体思想,洞察了各个族群发生互动和中华民族形成的内在机制,从理论上破解了族群区隔,指向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高度一致性。“它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立足于这样的基本事实,马戎教授的“文化化”族群关系认知观点就很有远见。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族群关系处理得好,这个国家就可以通过内部的积极整合来不断加强全体公民的凝聚力,从而降低社会管理与运行的成本,提高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的效率,在经济上变得强大昌盛。在这个政治、经济、文化全面良性发展的社会中,所有族群将分享经济发展和国家强大所带来的成果,尽管在各种利益的分配上不可能达到绝对均等,但在一定意义上,所有族群都将是这个博弈过程中的‘赢家’”。融合而内聚,共享而共赢,这样的族群关系既营造了和睦的社会氛围,又带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民族社会工作从人的需要出发,从事助人为人的工作,就是在打通族群关系的梗阻以形成互融互动的族群关系,实践目标则是塑造不同族群有无相通、患难相恤、守望相助的社区精神。
民族社会工作的工作场域中,相对主义的文化价值观与尊重个体的社会工作伦理是底色,专业服务的出发点、过程与目标皆为服务于案主的需求。问题导向的需求评估中,隐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症结之后的族群关系,势必会引起社会工作者的足够敏感。当然,“敏感种族差异的社会工作实务没有产生新的原则与方法。相反,它要求我们采纳和使用目前流行的社会工作方法、原则以及技能来考虑种族的现实”。一般化的社会工作方法,植根于社会工作源起之时就视为灵魂的专业价值,构筑了社会工作者干预社会关系的牢靠基础。面对不同族群的族际关系,抑或同一族群内部的人际关系,民族社会工作者仰仗于专业训练而开展服务。语言、习俗、禁忌等文化规范在不同时点成为必需,尊重案主、相信改变、公平正义、共享反思等一系列早已嵌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社工价值,却不会因人因事,或受制于时空而发生改变。因此,始终关照人的价值,成为民族社会工作能够融合族群关系的制胜法宝。人的需要和人的价值,又会体现在高扬人的尊严、增促人的幸福的民族社会工作实践之中。
四、以人的尊严增进个体幸福
民族社会工作更加重视文化多样性,而案主多有的特点,使之更加接近于社会工作产生的西方土壤。我们曾简单考察了幸福的中西方文化脉络,并在西方文化的谱系中提炼本文言称的幸福。亚里士多德笔下的幸福与善相联系,“幸福是自身就是善的东西。幸福就是人生的最终的目的”,“幸福是终极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康德则认为,“一个有德性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性在程度上相一致。得不到报偿的德性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的幸福的德性却最为理想”。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幸福论逐渐契合于国家福利,开始探究具备利维坦属性的巨大国家机器,能够为每一个公民提供什么的途径规避风险,获得幸福。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有:培根提出“全体福利说”,洛克提出以人的本性为基础的个人主义幸福论,边沁、密尔提出了功利主义的最大幸福主义,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提出追求满足个人的利己主义或合理利己主义的幸福论,费尔巴哈在人的自然本质上建立了所谓“同志式的共同幸福”或“完全的合理利己主义”的幸福论。
幸福的感受确是个体的感受,幸福的达成却不再局限于个体的努力,个体所在的社群和国家已然成为幸福不可或缺的保驾护航者。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将尊重与自我实现置于金字塔的顶端,激励着社会工作者以助人自助的方式促进社会的改变。然而,不同于微观与中观层面的亲历所为,扣连于社会福利也即幸福让社会工作者注意到社会参与对于社会制度的意义。例如,藏传佛教重来世不重现世,重精神轻物质的特点,业已形成藏族信众笃信因果报应、虔心捐献全家大部分收入用于寺庙香火而无怨无悔的习惯。与之对应,与其采用赖于物资增长的现代化之路,不如依法保障人们的信仰自由,理顺政治信仰与的相向关系,以此增进个体的幸福,达致因地制宜又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社会治理的服务转向
相形于社会管理中国家超然的全能型俯视者,社会治理内含了国家与社会上下联动的意义。承认国家的有限性与社会的能动性,无疑是国家治理理念的更新,却依然与国家和社会的真实关系相距有间。回到恩格斯对于国家本质的经典论断,“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国家本质的这种说法,呼应了的国家观――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后国家将逐渐消亡。恩格斯对于国家生于社会又异化于社会的观点,可谓道出了国家与社会的分道根源,现实经验也一再证明了权威主义国家的“脱嵌”――占据社会系统绝对的主导地位,并不断扩张边界。但是,“这个社会不是受国家之法律支配的,反而是受到社会本身之法则的支配”,国家与市场诞生于社会却义无反顾背离社会的过往,纵有各自有过孤傲的辉煌也难免壮烈,社会的意蕴中人的色彩方是根本。
【关键词】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 理论价值 现实价值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ki.rmltxsqy.2016.23.014
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结构和变迁规律。在其理论体系中,社会基本结构在社会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社会功能结构在社会基本结构运行时起补充作用,社会关系结构体现了社会结构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客观变化,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统一于社会结构理论之中。当前,我国正处于攻坚克难的改革阶段,应从战略高度出发,在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中汲取养料,在实践中发挥其指导作用,彰显其当代价值。
社会基本结构、功能结构、关系结构的三维阐释
基本结构。马克思从唯物史观出发解释了社会基本结构,并提出各相关要素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的有机统一体。从历史层面看,自人类诞生开始,族群之间就形成了简单的社会关系,构成了社会基本结构的雏形。从层级性上看,马克思在研究社会结构整体性的同时也关注了内部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了双层次理论来详细阐述社会基本结构的地位和作用。双层次体系涵盖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复杂关系。因而,社会基本结构具备整体性和层级性的基本特征。
功能结构。社会功能结构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的相关要素,同时兼具了社会治理体系的治理目标,可以说,社会功能结构的治理是社会基本结构治理实现的载体。首先,经济结构的调整要与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按照基本理论的观点,明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分析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进而调整生产力的发展速度,才能保证二者处于相适应的状态,社会才能进步,否则社会矛盾的出现将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不利于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①其次,经济结构涵盖生产力、就业和分配制度等方面,要通过调整各种经济结构内部比重,才能优化经济整体结构。
关系结构。理论指出,社会关系结构的本质属性是阶级社会,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它没有把阶级划分的标准定位在收入与分配领域,而是在生产过程中确立。阶级差别的出现主要归因于经济基础,归因于物质生产方式和交换关系上。社会关系处理中具有强烈的阶级意识,并通过政治渠道反映和获取自身的阶级利益。
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对社会建设的理论指导价值
社会关系是人作为社会个体在社会交往中形成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作用的相对稳定的关系,这种相对持久的社会关系被马克思定义为社会结构,它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关系性、动态性、批判性的特征,②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首先,社会结构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社会结构理论将社会关系的总和视作基本内容,社会关系作为社会结构的基础性条件,对其他社会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其次,社会结构是层次性和系统性的统一。马克思曾指出,社会结构是一个系统性的有机整体,组成这一系统的相关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突破了简单机械相加模式,通过一定的方式和结构共同组成社会结构。再次,社会结构是动态与稳定的统一。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始终将社会结构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变化的过程,这种动态变化不仅表现在社会结构整体性上面,还表现在各个组成要素之中,同时社会结构内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因而是动态与稳定的统一。最后,社会结构理论具有强烈的批判性,其价值和生命力通过批判性得以体现。批判性是社会结构理论的显著特征,体现在对社会结构的全面分析之中。
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对社会建设的现实指导价值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成果显著,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但总体来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仍然是我们新时期发展的主要目标。从社会建设角度而言,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物质保障。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在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民主建设的优势,寻找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坚持民主与法治的结合,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
坚持以社会建设为纽带。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攻坚阶段,一方面,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变革为社会发展带来了活力,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想取得长足进步,就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③具体而言,应重点发展教育事业,为人们提供均等的就业机会,协调好收入与分配的关系,提升卫生、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水平,形成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
坚持以文化建设为灵魂。随着经济全球化逐渐推进,网络信息技术得到快速发展与普及,社会主义文化呈现出大发展、大繁荣的局面。但与此同时,世界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也愈加明显,对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新时期,文化建设应与时俱进,秉承开放性的原则,广泛吸收各国先进文化,同时发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势。文化建设是民族发展的灵魂,应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主体作用,引导民众自觉进行文化创造,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建设和谐文化,推进文化创新,为文化建设增添新活力。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纲领。党的十以来,我党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从战略高度上提出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原则,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对美丽中国建设和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之一,如不能有效处理二者的关系,长此以往,势必会导致社会的崩溃以及文明的衰退。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的行动纲领,要努力打造生态文明新时代,将其与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结合,形成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的文明境界,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深刻内涵。”
综上,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能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理论和现实指导,其中蕴含的思想观点值得我们进一步挖掘。我们对于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借鉴,不仅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还要汲取多学科的合理成分,才能在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阶段实现创新与发展,才能在当代中国找到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生长点。
(本文系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规划项目“党的纯洁性思想来源及当前党建研究”的成果,项目编号:2014B002)
注释
杜玉华:《论马克思社会结构理论的基本涵义及其特征》,《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年第2期。
杜玉华:《超越“二元困境”――马克思的社会结构分析及其方法论特征》,《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论文摘要:非营利组织被称为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的一场“全球结社革命”。非营利组织具有自我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的双重功能,在以人为本、公平正义、人道主义、民主自由、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方面,对社会和他人具有强烈的道德启迪或教育意义。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随着政治、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出现了社会自主领域扩大、个体主体自由度增强、生活方式非政治化等趋势,国家与市场之外的非营利组织或称“公民社会组织”得到空前发展。近年来,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已成为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不少学者对非营利组织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功能作了探讨。今年10月由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谭建光先生主编的《中国广东志愿服务发展报告》一书中,提出了志愿服务团体的“公民道德自我教育”之观点。他认为,志愿服务团体的志愿服务是一个将道德准则不断深化和实现道德社会化的过程,是一种现代道德精神的实践活动,能够培养志愿者的道德认识、道德能力、道德情感和道德责任。在此,笔者认为,非营利组织(志愿服务团体)不仅能够对志愿者进行自我道德教育,而且,非营利组织本身及它所开展活动所蕴含的丰富的伦理道德色彩也能够强烈地感染和教育其它社会成员,具有自我道德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的双重功能。
一、社会道德教育功能是非营利组织的应有之义
20世纪80年代,非营利组织在国际范围内迅速发展,被称为出现了一场“全球结社革命”。从北美、欧亚的发达国家到非洲、拉美和前苏联集团中的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数量都呈现出惊人的增长势头。根据((经济学家》杂志2001年度趋势报告,截止2001年,全球已有30 000个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美国约翰·霍布金斯大学非营利组织比较研究中心莱斯特·m"萨拉蒙基于对世界2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分析指出:“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里,都存在着一个由非营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庞大的非营利部门,这个部门的平均规模大约是:占各国gdp的4.6%,占非农就业人口的5%,占服务业就业人口的10%,相当于公共部门就业人口的27 %,在非营利部门中,包括大量志愿者的参与,志愿者规模大约占非营利部门的总业人口的三分之一。..(z](pss)据民政部提供的资料,截止2002年12月底,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数量共13.3万,民办非企业单位11 .1万家,基金会1 268个。
对非营利组织的称谓,由于强调的角度和重点不同,国际上对非营利组织(non一profit organizalion)也有不同的称谓,如“第三部门”( the third sector) ,“非政府组织”( non一government organization ) ,“公民社会”( civil society ) ,“慈善组织”( charitable sector) ,“志愿者组织”( voluntary sector ) ,“免税组织”(tax一exempt sector)等等。
非营利组织具有组织性、志愿性、公益性、非官方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等特点。组织性和非官方性是指非营利组织是具有一定制度化的正式组织,但它不是政府组织的组成部分,是与政府组织相分离的;志愿性是指它经常开展活动,但它的活动是以志愿精神为基础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是指它成立的目的不是谋求利益,而是服务大众,为公共利益服务是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的目标。因此,从非营利组织的自身特征我们可以知道它蕴含有丰富的伦理道德色彩以及崇高的价值诉求。华东师范大学余玉花教授在《公民社会形成过程中的伦理文化建设》一文中指出,公民社会本身包含着道德的内涵,它的发展始终离不开伦理的引导和支持;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张利平博士在《关于非政府组织的伦理学思考》一文也指出,非政府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创新,具有更为丰富的伦理蕴含和浓厚的道德色彩:社会公益性、志愿性、人道主义精神、民主和平等精神等。同时,非营利性组织的出现也弥补了正式组织社会教育功能之不足,因为形成和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品质、道德情操和高尚的精神境界,这是社会的要求和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要有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途径和方法。过去我国的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主要由党政部门统筹安排、实施,取得了极大成效,但也遇到过不少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与公民社会日益分离,使得单纯政府行为的道德教育和社会服务受到限制,一方面社会分化明显,阶层和群体多样,政府难以调动所有社会力量;另一方面,许多事务由政府包办就会出现困难,因此,在现代公民社会里,那种依靠人为地制造共同价值目标或者通过行政手段强行推广道德意识的做法已被历史经验所否定,早已不合时宜。这时,非营利组织“产生出来主要就是为了表达其资助者与支持者的社会的、哲学的、道德的或宗教的价值”,它们所开展的活动是“在表达着一种市场上所不存在的特殊的价值,这种价值可被称为是爱、关怀、慈善或者别的什么”,因而,非营利性组织既对社会和他人有帮助,又是公民道德自我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效途径、方法和手段。
因此,从非营利组织的自身特征和它所蕴含的伦理道德特征和价值诉求来看,它本身确实具有道德教育的功能,社会道德教育功能是它的应有之义。
二、非营利组织社会道德教育价值目标
(一)以人为本。推崇以人为本的理念,是非营利组织共同的价值取向。非营利组织格守尊重人的原则,信奉人的尊严和价值,提倡人文关怀,倡导建立一个公义、平等、互爱的社会,帮助所有人获得均等的发展机会,以实现非营利组织成员潜能并贡献社会。香港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际大都市,拥有近700万人口,香港的非营利组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不可或缺。香港的非营利组织就是一个极力推崇以人为本理念的典型。香港大多数非营利组织都以帮助个人或团体开发潜能、实现价值、贡献社会为宗旨,以促进社会福社、公义和公平为目标。它们这种体现人文精神和社会责任的价值观,在香港得到了不同政治主张、宗教信仰、文化素养、职业状况等社会阶层的广泛认同,对动员香港及至海外的民间力量参与公益活动起到了很好的感召效应。
像这类体现“以人为本”的非营利组织在国内外大量存在。例如中国的“临终关怀医院”,这类医院的医护人员就是抱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去帮助病人,使他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活得更有意义,更有尊严。实际上,临终关怀也是传统伦理道德的延续,它是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最深切关注,它关怀肉体也关怀心灵,它用一种组织的特殊的照顾和服务减轻病人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二)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市场的快速发展导致我国社会的贫富分化日益明显,这就意味着社会公平正义的严重缺失。我们可以用城市民工为例来进行说明。当城市民工在劳动权益、人身安全等方面受到企业主的侵害时,要出面维护民工的利益,就需要与企业主抗衡,需要投人一份相当的努力。当政府部门认为他们的努力超出他们的界限时,他们的维权行为就会终止。但非营利组织不同,他们代表着整个社会中的公正性维护者的产生机制,代表着社会本身。当他们出现时,必然同时伴生着为正义而投人的热情与个人牺牲精神,因为他们不是表达着社会少数消费者的特殊偏好,而是表达社会共同的公正愿望,表达着社会向政府的要求或抗争。例如北京打工妹之家,为了维护外来打工妹的合法权益,经常费尽周折为受害者调查证据并与厂方据理力争,直到完全获得她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非营利组织在维护社会公正方面的功能还表现在,首先,非营利组织通过将分散的利益个体组织起来,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公平正义。“如果生活在一个民主国家的人们没有结成社团追求政治目标的权力或倾向,他们的相互依赖将面临巨大的威胁……如果人们仅仅依靠一己之力而失去了争取伟大事务的能力,却又没有获得联合起来争取他们的方式,将很快坠人荒蛮状态。这种“联合”的行为产生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参与政府或其它部门的决策,维护自身权益;二是与政府或其它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也是维护社会公正、实现良好发展的重要条件。其次,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形式多样的捐赠、扶助等慈善活动,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在客观调节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分配机制,缩小了贫富差距,弥补了目前我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缺陷。
(三)人道主义。人道主义的道德原则,是将人当人看、使人成为人、善待一切人的道德原则。由于非营利组织服务的对象通常是被政府、市场等所忽视的或排斥的弱势群体,奉行的价值理念是利他主义和人道主义,因而它们的活动很明显地体现出扶贫济弱的人道主义精神。他们极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关注那些被政府所忽视的重大社会问题,如消除贫困、保护环境、实施人道主义救援,以及对穷人、失业者、残疾人等提供仪器、教育、卫生保健、住房等帮助。志愿精神是非营利组织的非常重要的精神资源,基于志愿精神形成的志愿活动及其经常化是非营利组织的重要特征之一。非营利组织的这种志愿精神,非常集中地体现在他们的人道主义的救助和捐赠上,尤其是社会在发生重大天灾人祸的时候,非营利组织能够更加及时和更加专业地开展救助和捐赠活动,例如在日本1995年发生的阪神大地震,在台湾1999年发生的“9·21”大地震,在美国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都有一批非营利组织迅速、及时地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和捐赠活动,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赞歌。
而且,非营利组织作为一个不具有强制性的社团组织,它创建的初衷一般就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们组织到一起,不是为了追求物质利益,而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是一种纯粹道德情感的需要,是人们社会良知的自觉回归”。因此,他们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人道主义精神。如中华慈善总会是一个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它社会组织志愿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它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为宗旨,展开了一系列社会救助和捐赠活动,如“慈善雨水积蓄工程”、“慈爱孤儿工程”、“聋儿关爱工程”、“烛光工程”,以及“慈善一日捐”、“慈善万人捐”等,为数以千万计的弱势群体送去了关爱和温暖。
关键词:和谐社会 经济法 价值理念
和谐社会是法制的社会,经济法是和谐发展的法律规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只有不断加强和谐社会中的经济法立法建设,推进经济法价值理念的与时俱进,才能为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一、经济法价值理念的重要性
经济法理念是经济法理论的最高指导思想,它与经济法价值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共同实现对经济法的应用指导。经济法价值理念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二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根据。
经济法从最根本的理论层次来看,是人们借助自我认识对经济法进行意识层面的理解,这种理解属于理性认识,实质上是一种认识的不断发展与追求过程,同时,也是通过不断的认识过程来找到经济法的适用范围。经济发也属于社会法的一种,随着社会的发展它也会随之出现变化,经济法会在一般性社会活动中做出相应的经济行为,对广义上的经济行为做出调整,以保证整个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生产力的变化必然带动上层建筑的变化,经济法属于上层建筑,这种联动变化就促使经济法理念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相应的变革,这又为新的经济法的的诞生奠定了法理基础。因此,经济法理念是一种适应社会,满足社会需求的理论内容,在该法律的发展过程中会借助自身的变化实现理论创新来适应社会,这也是经济法不断创新的动力所在,此外,经济法要想实现随社会生活的进步而与时俱进,首先必须实现经济法价值理念的与时俱进。
二、和谐社会与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关系
(一)和谐社会与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契合
和谐社会与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契合主要体现在对共同理念内容的涵盖上。以人为本理念、平衡协调理念、社会本位理念和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理念是和谐社会与经济法价值理念共同涵盖的主要内容。和谐社会是经济法理念的重要指导思想,它可以为经济法理念的更新发展注入持久的生命力,而经济法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和正确实施将利于和谐社会的实现。
(二)和谐社会对经济法价值理念的推动
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冲击和挑战了经济法传统的公平观和价值观,推动了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变革。同时,它又内在地以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取向为自己的目标内容。发展是第一要义,如何在保持原有的价值取向的基础上,做到根据实际需要与时俱进,实现经济法价值的理论创新,是经济法发展面临的重大难题。
(三)和谐社会对传统经济法价值理念的挑战
发展的目的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促进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之间的协调发展。中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消耗,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虽然目前是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绩,但是这严重阻碍了以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社会的理念对经济法价值理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要求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方式。
三、如何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实现经济法价值理念的与时俱进
(一)促进社会整体协调发展
发展是第一要义,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一永恒目标不断推进经济法价值理念的革新。发展不是割裂的发展,它是整个社会、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发展,经济法必须贯彻协调发展的理念,在全盘利益考量的基础上,立足长远利益,为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立法保障。同时,经济法有着一种超意识性,所谓超意识性就是在调整社会经济行为的过程中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程度有意识的优化产业发展结构域模式,从而帮助社会稳定农业、工业等基础设施的发展,是维持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稳定的法律基础。
(二)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效益性的明显特征,这些特征在各经济法部门中得到体现和遵循。经济法更加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协调,同时兼顾不同效益之间的统一,包括微观、宏观、个体、集体等多重利益,其中,经济法的价值直接体现在对经济效益的追求与满足,这也是该法不同于其它法律的独特之处。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整个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是人口发展、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协调统一的过程,因此,应该将与时俱进作为保证社会经济效益的理论后盾。
在经济法立法过程中,应当吸取西方先进立法经验,经行制度创新,实现适度超前立法,以满足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和谐社会中经济法以追求社会整体效益为价值取向,它的效益理念必须实现反映环境效益,因此经济立法必须加强对生态环境效益的考量,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对生态环境效益的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三)谋求宏观经济秩序安全
经济安全要求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谋求宏观意义上的经济秩序安全,最终达到社会经济的安全稳定。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经济法要注重防范和治理市场运行中的各种经济安全问题,通过对经济法安全理念的重构,不断扩展安全理念的内涵。和谐社会中经济法通过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进而保证国家宏观经济安全。
四、结语
经济法价值理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在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中,必注充分注重对经济法合理运用,以克服市场调节机制和民商法秩序的不足,实现经济法价值理念的不断与时俱进,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法自身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本锦.论和谐社会中经济法价值理念的与时俱进[D].天津财经大学,2007.
宣泄大众情绪,化解深层焦虑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国家的经济高速发展。人们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基本解决。尤其是都市人,大多已经不用担心吃不饱、穿不暖的问题。
然而,伴随着这一喜人的变化而来的是都市人巨大的生活压力。都市人已经越来越处于深层的焦虑,如:住房、就医、升学、工作等。在快节奏的生活环境下,人们处于信息洪流中,犹如没有根的浮萍,无所适从,不知道怎样适应现实环境、工作环境、快速流变的生活环境。
《调解现场》栏目的开办,正好可以舒缓市民的深层焦虑。它的选题切入当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切入到现代人深层焦虑的点上。而且在做节目的时候,一般是请四方――当事人双方、节目主持人魏灵洁以及栏目的金牌调解员就一个话题、一个矛盾进行叙述、分析及调解。如2011年2月28日播出的《生活压力,压碎了我的家》。作为丈夫的叶先生,长期在外打工养家,而妻子叶女士每次打电话谈的最多的就是钱。经过栏目组的调解,长期相隔两地的夫妻陈女士与叶先生二人最终答应给彼此半年的时间,来挽救自己的家。正如在节目最后编导手记所写的那样:“生活的压力有时的确让人喘不过气,但是,让我们克服困难直面生活的理由是彼此的关爱……”这段话,不仅是针对陈女士与叶先生,更是对电视机前千千万万的“陈女士”与“叶先生”说的。或许就像现场的调解员所说的那样,陈女士反复提钱,实际上是一种生活的压力迫使她必须在乎钱。而这一问题存在于中国众多夫妻的生活当中。通过该栏目,或许可以帮助有着类似问题的夫妻,缓解他们因为深层生存压力而产生的焦虑,甚至帮助他们构筑和谐的家庭。
有些问题比较单一可现场解决,有些问题则比较复杂,在现场得不到解决。尽管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最终的解决,让当事人把郁结说出来,由调解员帮助找到症结,同样可以舒缓人们的焦虑心情。
调适孤独心理,化解冷漠孤寂
人是群居动物,然而,市场经济是一种突出个性,强调竞争,注重个人价值实现的体制。人们从过去一切交由组织,到现在一切必须自己打算。为了个人的生存,人们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交际圈日益缩小,因而常常陷入孤独的泥沼而找不到出路。
《调解现场》栏目组看见了社会心理的这种病态,所以把选题的注意力放在了这一点上,使节目内容切合社会的需要。这样一种内容的锁定、调节的方式,让受众感受到的是一种关心,即世间还是有温暖的。这不仅仅是对节目的求助者而言,在电视机前收看节目的观众亦会感同身受。
这可以用格伯纳的“涵化理论”来解释。即“电视反映了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电视观众有关社会真实的观念更接近于电视所表述的符号现实,而非客观现实;收看电视的时间越长,这种倾向就越明显。即电视通过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涵化或是培养、教养了电视观众的现实观。” 《调解现场》正是利用电视媒介,向观众传递出相互帮助的信息,并且让观众在不知不觉中接受。这样的一种潜移默化的暗示,影响是巨大的。2011年5月5日《争吵中摇摆的承诺》,讲述的是半路夫妻在一起生活五年之后分开。但是,前夫在离婚后未能履行当初的承诺――支付前妻一笔拆迁款,面临生活窘境的前妻遂求助栏目组。然而在节目一开始,两个人就互相指责对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不是,指责对方在节目中撒谎,前夫甚至一怒之下,扔下一句话:“钱,我一分都不会给你”,离开了现场,致使调解中断。但是,调解员并没有放弃。在其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前夫重回现场。而前妻也一改之前的盛气凌人,流下忏悔的眼泪。最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在整个调解过程中,主持人与调解员始终本着为民解决问题的宗旨,希望通过交流的方式,让这对前夫妻能够卸下面具,拉近他们的距离,通过心与心的交流从而解决问题。《调解现场》这种注重当事人内心的想法,走进他们的内心,从而解决问题的方式,打破了人们的心理防线,为观众建立沟通渠道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果。《调解现场》有助于调适人们的孤独心理,化解冷漠孤寂。
锁定伦理主题,化解亲情矛盾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家庭的和谐,社会的稳定需要家庭的稳定,家庭是维系整个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现场》在做节目时,一个重要的方面是锁定社会的伦理主题,注意化解亲情之间的矛盾冲突。
2011年1月6日播出的《亲情利益怎么选》,讲述的是一家四个兄弟姊妹在父亲死后,为父亲遗产的分配而闹出的矛盾。父亲的遗产是一间房子,恰逢拆迁,而使得这四个人闹出矛盾。这个选题突出了时下社会的一个热点――拆迁。“拆迁,拆的不是房子而是亲情。还建,还的不是财富而是恩怨。”因拆迁闹出矛盾的家庭应该不止樊氏兄弟姊妹,还有更多跟他们一样的家庭。对于这方面的知识,他们知之甚少,也不知如何处理。《调解现场》的调解员徐所长在为樊氏兄弟调解的时候,也同时为潜在的受众答疑。在这个过程中,主持人主打亲情牌。这不仅是希望樊家四弟在利益面前顾及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更重要的是引导电视机前的观众正确看待利益和亲情。不要为了利益,而罔顾亲情。在这一过程中,栏目引导受众处理复杂问题时,遵循主流价值观,而不要被眼前利益所蒙蔽。
其次,在两性婚姻当中,该栏目的选题是具有代表性的。《男人有钱就变坏吗》,涉及到的是整个社会的一种习惯理解,大多数人认为男人有钱更容易变坏。所以该期节目在为求助者调解的过程中,也引导观众有正确的认识。再比如说《农民工婚姻开启幸福生活的密码》,关注的是农民工的婚姻生活状态。“农民工”一直是新闻焦点人群,所以通过一期农民工婚姻的节目,可以潜移默化地影响观众的认知。
亲情和爱情,构成了都市人感情生活的主要方面,二者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婚姻生活的质量。所以,对伦理问题的正确疏导,帮助的是同求助者类似的大多数观众,有助于引导他们回归正常的精神部落。
《调解现场》对于现代社会的心理疗治价值,仅从上述的三个方面做了分析。当然,它的价值还不仅仅是这三个方面。《调解现场》若要做出更大的影响力,还有待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主持人在引导当事人双方讲述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偏向一方,不利于引导观众辩证地看问题。第二,在调解的过程中,调解员有时会质问一方,不利于现场气氛的和谐,也使观众在观看时产生抵触心理。第三,现代人看这种类型的节目越来越追求实惠。他们带着自己预设的结局看节目,即希望每次的调解都能成功。因此,该栏目组在做节目的时候,可以更多地选择结局圆满的类型来做,而一时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可以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再播。如果栏目组能在这三个方面有所改进,节目会进一步做出社会影响力。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