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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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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研究

社区治理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政府参与;市场参与;草根参与;第三方参与;多元参与

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在城市社区这一地域范围内,由政府、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组织(NGO)、赢利组织、非赢利组织、辖区单位以及社区居民共同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通过有效供给社区公共物品,满足社区需求,优化社区秩序的过程与机制,从而推进社区持续发展的活动。目前很多学者在这方面进行了研究,取得了很多学术成果,但也存在一些研究空白。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本领域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未来的研究方向。

一、政府参与型治理模式研究

政府参与型治理模式,即积极发挥政府多重角色的扮演、多样职能的行使,由政府主导、居民参与、自上而下推行的社区发展模式。赵晓芳等(2009)分析中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基本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是社区建设的强力推动者,强调了社区治理要求社区与政府共同承担起社区建设的责任。[1]陈蕾,高芳(2010)提出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应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弱化街道和居委会的行政特色,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增强社区参与程度等治理手段,完善社区自身发展的动力机制,形成政府与社区组织合作的城市社区建设模式。[2]田阡(2012)提出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是城市社区管理的最重要主体,其主导作用的有效发挥,直接关系到城市社区管理整体水平的提升。[3]王永红(2011)提出“即使将来社区和社区自治组织发展成熟了,政府依然不能完全退出对社区和社区自治组织的扶持,政府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中依然是社区建设的指导者,是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者,是社区公民社会的培育者,是社区自治组织的监督者。”[4]从以上研究可以发现,学术界基本都认同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但是究竟如何参与,却不得而知。

二、市场参与型治理模式研究

西方国家在对“市场失灵论”、“政府失灵论”的认知和差异对比中,选择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在成本-收益分析法的选择比较中,市场参与社区治理模式在某些职能里可以带来更快的社会总产值增长,市场参与社区治理模式在一段时期受到了众多学者的青睐。宋梅(2009)提出物业管理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社区管理模式,利用市场自身的力量以及社区民主参与的形式开启了我国社区治理过程中市场、政府、社区居民三方有效合作的新时代。物业管理作为社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所采取的市场手段和政府治理所采取的行政手段都是为了更加有效率得配置资源,政府和市场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5]政府在此模式中扮演催化剂、规划者、监控者或购买者的角色,市场作为社区治理的主体,通过充分竞争为社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发展模式。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现有的研究也仅仅是提出可以通过市场这种模式来进行社区治理,却少有具体的实施机制。对于物业管理这种社区治理、市场参与治理的主要形式,也少有研究。

三、草根型治理模式研究

草根型治理模式是政府用法律规范社区的运行方向,对社区建设进行宏观控制,社区居民自发合作治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1990)创建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证明了在一定的条件下,自发的合作治理是可能的,也是可以实现持续发展的。[6]戴维·奥斯本与特德·盖布勒(1996)指出,通过参与式民主给公民授权,社区靠自身的力量来解决社区内部的问题。[7]吴志军(2003)认为,社区治理模式是以社会中介组织为主导,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以社区为辅助的基本管理模式,他的理念是基于自治和服务的视角[8]。李秀琴、王金华(1995)指出:自治性是指居民委员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拥有一定的自和自决权。[9]实行社区居民自治也就是说居民有权依法管理自己在社区内的事情。[10]从以上研究也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都认同社区居民可以自己管理相关的社区问题,但是如何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是管理的关键,而这个方面的研究却甚少。

四、第三方参与型治理模式研究

第三方组织为介于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非营利组织扮演着社区发展提供者的角色,协调政府与社会力量。[11]瓦思(VasS,1999)认为社区工作机构或者组织常常处于政府和居民的中间位置,着力于解决居民的困难和保护居民的利益,不断为居民争取福利。学者Levitt(1973)将从事政府与私营企业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处于政府与私营企业之间的社会组织统称为“第三方组织”。[12]徐晞(2012)认为如何发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区治理乃至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作用,应当引起国内的高度重视。[13]从以上研究也可以看出,大部分研究都认为第三方参与有助于社区治理,但是第三方如何参与,其作用的机制是什么,却很少研究。

五、多元治理模式研究

从这个领域来看,王英伟(2003)提出了多元型治理模式,她认为城市社区治理应该“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理事会为载体,以社区成员参与为核心”。[14]孙肖远(2012)提出了复合治理概念,他认为进入风险社会,社区治理单纯依靠任何的单个治理主体都无法实现良性运作,应通过“共建共享”从协调社区利益关系入手,将社区多元治理主体以利益和情感为纽带连接成一个社区治理主体群,从而构建了一个由多个、多层、多界和多域等行为主体结合或联合而成的社区复合治理体系。[15]胡祥(2009)认为社区治理需要通过合作关系将政府、社区自治组织、第三部门等团结起来,整合各自的资源,形成社区内部的共同合力,来有效的解决社区公共事务问题。[16]王筱桢(2011)就城市社区治理主体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城市社区治理应通过构建主体之间合理、互动的关系,在有效的社区资源整合和良好的制度设计中,真正走向“善治”,实现构建和谐社区的目标。[17]蔡小慎、卢鹏展运用合作博弈理论构建了社区多元治理主体互动网络的动态模型,把多元治理作为城市社区自治的基础和前提,要实现合作共治必须建立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合作模式。[18]

六、总结与展望

从以上研究来看,当前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社区治理进行了丰富的研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但与此同时也可以发现,城市社区治理中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亟待进一步深入的研究。

1.治理机制研究。无论是政府参与模式、市场模式、第三方治理模式、草根型治理模式,还是多元治理模式,大部分研究阐述了这种治理模式的合理性,但是很少有研究回答了具体如何运行,即政府、市场、第三方、社区居民通过什么方式来进行参与或者主导治理。这些问题的回答将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研究的发展与实践起到直接的推动作用。

社区治理研究范文第2篇

如果时间可以往前倒推的话,居民总可以回忆起那个年代,大家生活在一个大院内,夜晚家家户户一起纳凉,夜不闭户。虽然当时生活条件简单朴素,但是邻里之间互相帮助,亲密无间。后来,随着物质环境不断优化,翠竹园社区和中国千千万万个其他社区一样,社区居民之间冷漠、不信任,遇事高高挂起,各人只扫门前雪。在以少儿、中青年、老年三大群体为主的社区中,人与人之间的陌生感,使得社区在居民心中仅仅只是居住地,遑论社区凝聚力以及幸福小区的建设。如何破除社区居民之间的冷漠,建立一种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成为社区工作者所面临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翠竹园社区互助中心(以下简称“互助中心”)应运而生。它旨在透过倡导和组织社区居民成立各种俱乐部,开办各项文体活动、互助活动和服务活动,以此增进邻居间的互动,帮助社区居民们架起一座信任的桥梁。

2 翠竹园社区治理背景

2.1 社区概况

翠竹园社区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地理位置优越,紧邻花神湖和雨花台区风景区。社区由玉兰山庄别墅区和翠竹园小区两处高档住宅组成,由新加坡仁恒地产公司建于2000年,居委会2004年10月筹备,2005年9月正式成立。社区共有居民3036户(其中玉兰山庄259户,翠竹园小区2777户)。关系在社区的党员81人;常住台胞台属39人;侨眷134人,归侨9人,华侨华人15人(158人);外籍人口214人,分别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等24个国家;其中老年人占小区人口的三分之一;人均收入5500元。

2.2 社区面临问题及需求

大多的城市社区邻里之间缺乏交流,更没有信任和关爱,居民之间没有互动和交流,这会造成社区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冷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越是高档社区这样的问题越突出。翠竹园小区作为高档住宅区,在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形成社区居民互动、互助、互信一体化效应,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系数、幸福指数,已成为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

2.3 社区治理主体

互助中心由此作为社区居民互动互助的平台应运而生,由社区热心居民、建筑师阿甘发起。翠竹园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活动和俱乐部、居委会从政府层面与互助中心构建社区和谐氛围、物业提供软硬件支持、开发商通过采购方式支持互助中心的建设、业委会从程序上解决互助中心的后顾之忧。翠竹园社区形成“五位一体,互为依托”的生态共同圈。

3 互助中心促进社区治理的做法

3.1 社区互助中心的成立

2004年,在翠竹园社区居住的一位美籍华人想打网球,却苦于找不球友,于是在社区公告栏张贴通知招募,三天号召了6位共同爱好者,成立了翠竹园社区第一支网球俱乐部。透过网球俱乐部这个平台,社区成员的其他需求也在得到满足,比如出游、孩子教育、家政、车位使用等等。经过发展,网球俱乐部的平台有所局限,每个人都可以为别人提供帮助,但有时候信息沟通不及时,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于是热心的十几个人提出建立业主联谊会,建立一个平台来不断地服务社区,引领社区的发展和建设,互助中心由此成立。

3.2 社区互助中心的做法

互助中心通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组成各式各样的俱乐部,倡导居民结社自由,相互帮助。互助中心得以快速成长,首先,组织架构逐渐成熟,互助中心招募各俱乐部核心成员,成立俱乐部。由俱乐部推举负责人担任互助中心理事开展工作。互助中心聘用专职工作人员2人组成工作小组,负责互助中心财产及财务工作,互助中心支付相应的酬金,并对专职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其次,形成了积分制度。借鉴国外时间银行的理念形成社区互助积分制度,每次帮助别人将会得到相应的积分,而被别人帮助将要付出相应的积分,完善积分体系,激励互助精神。再次,在经费来源方面,互助中心经费来源有:第一,公益捐款,如社区居委会、仁恒地产开发商,小区内部企业老板的捐款;第二,俱乐部反哺,互助中心下面的二十多个俱乐部,实行会员制,“谁主张、谁负责、谁受益”,收会员年费、活动费,各俱乐部每年反过来补助15%的钱给互助中心;第三,经营收费,互助中心经常主办一些大型的活动,如晚会,比赛等,收取一定门票费和活动费,用于互助中心以后的发展。

3.3 互助中心参与社区治理成效初显

自2010年至今,翠竹社区居委会和互助中心、业委会、物业四角联动,形成“四方圆桌会议”,四方通常会每季度聚一次,针对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开一次会议;在居委会的指导下,在仁恒物业的大力支持下,翠竹园互助中心累计举办各类公益活动150余次,累计参加27500人次;先后成立30多个俱乐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五年中成立了社区明志书屋,累计捐赠藏书9000多册;成立了全中国最大的社区网球俱乐部,展开30余场网球普及推广活动,协助雨花区体育局改建雨花体育中心网球场,给周边居民、企业提供运动场所;展开了关爱老人的公益活动,教老人学电脑、摄影,组织老人旅游,实现老年人老有所乐;同时给孩子们提供小小建筑师、小小运动队、少年儿童阅读计划、少儿英语学习,让孩子们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每两个月一次的跳蚤市场,让社区闲置物资有了一个良好的交流渠道,也让孩子们有了献爱心的机会;曾组织美国公益组织负责人公益讲座、美国社区公益概况讲座、中国书画公益讲座、育儿讲座、少儿学习讲座、摄影讲座、医疗养生讲座等数次讲座;同时组织警民议事会、社区安全防范公益推广讲堂;开展翠竹园社区文体活动调查1次,发放247份问卷。五年来,《现代快报》《扬子晚报》《潇湘晨报》《金陵晚报》,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互助中心活动进行了跟踪采访和报道。他们也希望能够通过大家的齐心努力,实现社区居民的自主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接受教育,共建一个活力社区、公益社区、文化社区,打造出雨花台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4 互助中心促进社区治理的经验

4.1 互助中心产生的社会动力

社区的陌生让所有的社区居民实际上都没有很好的社区资本和安全感。因此,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了解,形成社区居民互动、互助、互信一体化效应,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系数、幸福指数,已成为现代城市居民向往的社区生活。互助中心负责人阿甘2004年,在一位美籍华人提议下,三天之内号召了6位共同爱好者,成立了翠竹园社区第一支网球俱乐部,这支俱乐部至今已经成为全中国最大的网球俱乐部。比如出游、孩子教育、家政、车位使用,每个人都可以为别人提供帮助,但有时候信息沟通不及时,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当时大家感觉这个网球俱乐部的平台太小了,于是热心的十几个人提出建立业主联谊会,把互助中心作为一个平台来不断地服务社区,引领社区的发展和建设。

4.2 互助中心发展的生态逻辑

互助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极富个人魅力的领头人,但一个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绝对不是孤立的,它一定与社区内部其他组织彼此依存,相互制约,利益共享,良性互动。“五位一体,互为依托”就是互助中心发展壮大的生态逻辑。社区内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开发商和互助中心之间有机联系,相互支持。社区居民自发组织活动和俱乐部、居委会从政府层面给与肯定、物业公司提供软硬件支持、开发商给与资金赞助、业委会从程序上解决互助中心的后顾之忧,这五者之间形成了一个既相互支持又彼此制衡的生态协同圈。阿甘说:“我们在社区中做任何事情都是要有载体的。互助中心作为一个平台出现,业主自发组织活动。社区居委会的全方位支持,物业提供场地和人员支持,……,这不是靠某个业主能搞定的事。运动会、跳蚤市场、圣诞party都要有相关的支持。”大家形成合力,每个人都用一点点力,所有人都起来了。出钱的出钱,出力的出力,出场地的出场地。在一个系统中,整体的力量大于单个群体的力量。“互助”原本展现的就是整体的力量。

4.3 互助中心多元化的资金来源

社区治理研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治理;公民参与

社区治理的本质是确保公民在社区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公民参与社区治理,能够使公共政策更加科学和民主,并且能够监督社区各种行为与活动,从而防止社区公共权力的滥用。同时,通过多元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民主协商来实施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的利益,从而促进社区生活的和谐稳定。

花溪区A社区(以下简称“A社区”)是2012年贵阳市推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之后,花溪区成立的两个城市社区之一,社区服务中心相比于以前的办事处,能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内的城市居民,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各种便利。社区治理是治理理论在社区建设中的实际运用,公民在社区治理中应该是积极的“参与者”和“治理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A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情况并不容乐观。花溪区A社区的公民参与情况在贵阳市城市社区中极具代表性,因此,探究A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剖析其原因所在,以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现状

1.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取得的成效

A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自身规模、管理体制以及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建设思路,把公民参与作为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 社区参与投入机制逐步完善。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离不开物质支持和硬件设施。A社区是由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社区建设的资金预算每年由财政局、民政局、组织部共同编制,并且每年年底对使用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这使得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保障了社区项目的顺利推进。

(2)公民参与内容不断丰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现代城市社区的居民需求日益增加,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文艺活动、社区救助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在社区文艺活动方面,创立了“社区出钱物,物管出场地,居民出节目”的运行模式,保障了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社区救助方面,如果社区服务中心有非专业性的岗位空置,社区低保户则优先录用,等等。社区成员通过社区服务的参与形成了社区的社会救助制度。

(3)公民参与形式日益多样化。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和进步,社区原有的公民参与形式已难以适应社区治理的需要。A社区服务中心创立了信息化值班快车、居民议事会快车和网络社工快车为主体的“三大快车”特色服务项目,其中居民议事会快车以电话、网络等工具为载体,通过在社区网站中设置“公民参与”专栏等方式,创新了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形式。

2.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存在的问题

A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基本上属于较低层次的参与,这与社区建设的客观需要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愿不强,参与率低。社区公民自愿参与社区活动或事务的程度,是社区开明程度、健全水平和活力效度的综合反映。目前,社区治理中的公民参与是一种社区服务中心动员、社区公民执行的状况,公民参与率总体偏低。

(2)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有限,以非政治性参与为主。除选举外,A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容基本局限在非政治性事务上,所谓非政治性参与是指公民参与的社区事务多与政治不沾边或关系不大,如参与居委会组织的文体健身活动、环境整治活动、治安巡逻活动,等等。社区内的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有机会能参与到社区的政治性事务中去。

(3)社区治理中参与主体单一,社区精英主导社区重大事务。对于一般的社区事务,参与主体主要是退休老人。而社区内的重大事务,参与主体则主要是社区内的“精英分子”,即社区内各单位代表、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内的人大代表、区领导及少量的居民积极分子,这样既不能充分提高社区治理决策的科学民主性,也不能对社区公共权力的运作进行有效监督。

二、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意愿不强、参与内容有限、参与主体单一等问题,受诸多因素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受传统思想观念和现代生活节奏的影响

一方面,在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人们己经习惯了接受政府的大包大揽,对于社区治理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社区公民的意识薄弱,认为社区治理是政府的事情,只需要政府来管理就好,因此,不会积极参与到社区会议和社区监督等社区治理活动中去。

另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学习、工作、娱乐活动等占据了人们的大部分时间,社区的很多公民就没有时间来参与社区治理,这导致了公民对社区的作用和功能认可度不大,尤其是占社区常住人口中的流动人口,更是缺乏社区意识,社区公民对社区的认同度较低。在传统观念和现代生活快节奏的影响下,公民的公民意识和社区意识薄弱,参与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不足。

2.参与理性不足,普遍存在“搭便车”的心理

根据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人是利益与理性的效用最大化者。在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社区建设时会较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与自己利益有关的社区事务,参与热情就高,反之则低。总之参与的功利性较强而理性不足,而且多数人都有“搭便车”的心理。

3.社区治理行政化程度过高,公民参与权被边缘化

社区服务中心由政府直接领导,社区治理依然处于政府的控制之下,但政府并没有将公民作为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而是将公民作为治理的对象,包揽了社区的大多数政治性事务,因此,政府依然作为一个管理者的角色而存在,以行政的方式对社区进行着管理。但社区公民仅仅作为一个旁听者与传答者的角色参与,较少拥有发言权,而发言权大多被掌控在政府和社区“精英分子”手里,因此,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权利被边缘化了。

4.社区治理活动的宣传方式滞后, 宣传效果不佳

社区服务中心对社区治理活动的宣传上 ,对普通的老百姓大多数是以社区的告示板、社区网站的形式通知。但是大部分社区公民对告示板和社区网站上的内容关注度并不是太高,往往在规定的时间内忽视告示板和社区网站上通知的事项。此外,对于新创立的信息化参与方式,很多社区公民并不了解,这就使得社区现有的参与方式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三、增强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A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及其原因的剖析,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要通过以下方面加以解决:

1.培育公民意识和社区意识,增强公民的参与理性

社区公民有了较强的公民意识和社区意识,能自觉地将这种意识变成行动,提高自身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增强公民的参与理性。关于这两种意识的培育,首先,社区服务中心应该通过标语、宣传栏、培训会等形式,向社区公民宣传公民意识和社区意识,并且要大力宣传有关社区建设的相关情况,加强公民对公民意识和对社区的认知和认同,唤起公民的参与热情,而社区公民则应配合社区,积极学习和参与,实现自身两种意识和参与素质的提高。其次,要不断提高公民的社区满意度。社区服务中心在处理社区事务时,尤其是对于与社区成员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务,应同社区成员充分协商。最后,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注意日常工作的细节,热情服务群众,以提高群众满意度,增强公民的社区归属感。

2.转变政府观念和职能,尊重公民的主体地位

政府服务社区并不是要包办所有的社区公共事务,更不是要指挥、干预社区的正常运作,而是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区资源,促使社区健康、顺利地发展,要做到“少干预、多服务、下社区、办实事”。一方面,政府应树立正确的社区治理观念,破除政府机构中已经不符合时代要求的陈旧理念,要意识到行政机关本身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没有人民的授权就没有公共权力的存在。另一方面,政府要实现权力的下放,政府机构要从本职工作开始,做好其行政服务工作,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把职、责、权、利四方面统筹起来,让社区来行使本该由社会行使的职能,加强公民参与权的落实,实现管理方式从传统的“掌舵”向新型的“服务”的转变,积极推进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全过程。

3.完善公民参与保障机制,促进公民参与的法制化

第一,政府要把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纳入相关的制度和法规,完善公民在参与的相关程序,使得公民在参与社区治理过程中能够得到相关政策的指导。第二,要完善社区公民参与的监督机制,社区政务要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公民,便于公民监督的实施,要充分重视公民的建议和意见,并且政府要将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情况纳入社区绩效评估的一环,通过绩效评估的方式激励社区服务中心对公民参与的重视。

4.建立多元化的沟通渠道,创新公民参与平台

现今网络和通信技术发达,除了电话、社区网站中的“公众参与”专栏等沟通交流渠道,社区还应该善加利用信息化交流工具,可以通过建立社区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时下比较流行的网络沟通平台的方式,加强与社区公民的沟通交流。这些方式比电话、社区网站参与平台等形式更加便捷,在为公民提供了一个新的建言献策的平台的同时,能吸引更多的公民参与其中。在社区治理活动的宣传上,要注重社区治理活动宣传上的时效性,利用好社区告示板等传统的宣传方式,使公民能及时了解到社区治理活动的最新情况。

社区治理是实现“善治”最基础的途径,而公民参与是社区治理的本质要求,它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同时也能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推动社区建设的协调发展。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重视公民的主体地位,积极推动社区治理中公民参与形式和内容的创新,不断拓宽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及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参考文献:

[1]唐忠新.社区治理 国家治理的基础性工程[J].决策与信息(中旬刊),2014(09).

社区治理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社区治理;社区自治;居民参与;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A

社区治理内涵与我国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内涵

社区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社区治理成效如何将直接关系着一个社会的稳定程度。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效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作为城市治理的微观体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应当从社区治理开始。

“治理”与“统治”相对而言,社会治理理论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个重要理论,对我国的社区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它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府不是唯一的治理主体。治理是一个社会层面上所有行动者参与的结果。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以及各种社会机构或私人机构都不是独自解决复杂、动态和多样的社会问题。因为他们不可能各自拥有解决问题的所有资源。因此,只要在这个社会层面上得到公众的认可,他们都有可能成为治理主体。第二,多元治理主体之间有一定的互动。治理理论认为社会问题的解决过程中,多元主体之间存在着界限的模糊性,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参与结构往往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一种契约性合作,也可以是政府让渡部分管理权限给其他的社会组织,不再坚持政府职能的排他性和专属性,而是更加强调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第三,强调参与的主动性。按照治理理论进行社会管理时,强调参与者的自愿主动,而不是强制的被动行为。治理理论期望达到的最佳状态是在整个治理系统内部形成一个自组织网络,加强系统内部的主动性和自主性。第四,注重管理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强调社会问题的解决不再囿于传统政府社会治理模式的束缚,主张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以提高社会管理的绩效。

单位体制、单位人作为中国的重要政治社会遗产,上世纪40年代开始萌芽,50年代逐渐形成,六七十年代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巩固,改革开放以后才开始弱化。在这个过程当中,社区中的街道职能慢慢的被强化,形成了多元化利益主体、动态化的资源配置结构。根据西方理论视野下的治理观点和我国目前的城市治理实际,我们可以把社区治理定义为:以社区为基础,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的活动;在管理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不用的治理主体依托各自资源而进行的相互作用模式。

社区发展的三个阶段

社区治理作为社区发展的一个目标,其治理模式也是随着社区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有所调整变化。目前看来,我国社区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可以概括为三种类型:行政型社区、合作型社区和自治型社区。

1.行政型社区。主要是政府主导,政府实际上处于社区治理的核心地位。虽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是实际操作当中,都是把居委会纳入到政府管理体系当中,与街道办一样变成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作为最底层的一级,直接听命于其所在辖区的街道办,平时办公经费来源以及工作内容的决定都要根据街道办的安排,因此,时常受到政府下派的各种行政事务的困扰,其最主要的功能,即自治功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不仅仅是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居委会功能发挥受到限制,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活动和建设的积极性无疑都会大打折扣。行政型社区是目前社会管理格局中最活跃的一种存在模式,它的形成受我国政治社会发展中人治思想的影响深厚。究其根源,单位制作为上世纪我国计划经济的重要特征,在当时环境下,对社会资源配置、满足社会成员需求以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在当时的城市管理制度下,发挥了巨大的功能。然而,随着改革开放以来,街道职能的不断强化,人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单位制的治理格局已不能适应当下的社会治理需求,其功能和地位必定不断弱化,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就当代中国社会整体转型变迁的进程而言,“单位社会的终结实际上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不可逆转的必然趋势。”

2.合作型社区。政府通过授权,把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管理职能权限转交给社会组织来承担。实际上是政府放权,通过找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利用其自身丰富的资源,达到更好的社会管理效果。

在这种治理模式下,对社区的资源投入仍然是以政府部门为主,政府的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的职能加强同步进行。这种模式是在上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单位制逐渐弱化的背景下逐渐形成的。这种“非单位制”型的社会格局改变了我国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微观基础,政府无法再通过对其直接控制的单位将社会成员纳入到整个社会管理体系当中,所以政府需要整合社会资源,通过调动社会组织,借助社会组织的力量将自主但分散的社会成员重新组织起来,进行社区治理。对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双赢的过程。至此,我国的社区治理应当说取得了巨大的进展,然而,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模式必然会遇到其发展瓶颈期,居委会,业委会,社会组织,和街道,政府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这种多元社区治理主体的博弈势必会影响到社区治理的长期效果。

3.自治型社区。由社区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政府从法律上、制度上为这些组织提供的发展提供保障,并进行监督。根据目前学术界围绕社区自治的各种观点来看,主要有两种取向,一是居民自治取向的自治,二是地方取向的自治。不论哪一种取向,对社区自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与社区之间的简单割裂,也不能理解为社区完全自组织的自我治理,而是与社区治理相关的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社区内的决策中心对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共同治理,尽管实现这种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自治”还有很长的路,但它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发展的最终归宿。

二、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律缺位

进行社区治理并最终实现社区自治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然而,我国的《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对居委会的地位、性质、任务、工作制度等作了规定,但是明显过于原则化,实际操作性不强,像对社区的界定,社区自治的性质,管理运行方式等都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给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带来了很大的模糊性,也为各级政府把居委会当做一些行政事务的落实层和最终操作层留下了空间。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为居民自治依据的唯一一部法律,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其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的新形势,存在明显的滞后性。比如,第六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 而在许多大城市,像上海,武汉等地,一些住宅小区规模明显扩大,这项规定明显已不符合现实情况。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从立法层面予以解决。

居民参与度不高

首先,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热情不高,从观念层面上分析,旧有的“单位参与意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阻碍了社区居民社区自治参与意识的形成与塑造。其次,参与社区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目前还大量存在,社区居民某种程度上也习惯并认同了政府行为,被动接受安排的多,主动参与管理的少。即便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大部分情况下也是参与具体实施过程,民主决策等方面的参与则普遍不多。另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发育不够成熟,没有形成全社会都来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和环境,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深入展开。

公共配套不完善

目前一些城市社区功能主要体现在社区服务上,如在上海,主要是为老年人、残疾人、少儿提供社会福利服务,为居民提供家务劳动、文体活动等便民利民服务,服务对象相对固定,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另外,从总体上看,发展社区服务,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主要困难是资金不足,缺乏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

职能异位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职能,而这些街道承担的行政事务,其中大部分又摊派给了下面的居委会来承担。目前,居委会的成员组成中,年龄多在40岁以上,以中老年群体为主,每天疲于应付街道交派的各项任务,本应面向社区居民服务的居委会,在大多数时间却为政府和社区其他职能部门做许多份外的或与社区居民联系不大的工作,使得居委会的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都发生了异位,居委会服务基层群众自治的功能难以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的几点建议

实现社区治理形态从政府主导到公民自治的变革,其实质就是实现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尽管目前,实现完全的居民自治困境很多,但仍可以从理论层面进行一些可行性的探讨。

加强法制建设,确保有法可依

修订完善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社区治理有法可依。随着城市进程的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不少的新问题新情况,流动人口的迁移、人口老龄化、动拆迁的转移安置等问题,使居委会在管理上力不从心。因此要通过立法或对现有法律的修订,廓清居委会的职能,权限以及与各方面的关系,从而使政府更好地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社区治理有法律的保障。

培育社区居民自治参与意识,完善参与机制

社区治理理论的核心是参与、自治、共享。通过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居民能否有效参与社区事务,一方面取决于居民是否有成熟的社区理念;另一方面取决于是否有完善的参与机制。因此,一是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社区活动,为不同背景的居民提供交流场所,塑造共同的社区价值。二是以人为本,坚持社区需求,用共同需求来调动居民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居民参与机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相关规章,形成一套健全的参与机制,以保证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增强服务意识

在社区建设的同时,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推进配套设施建设。一是通过搭建自治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自治作用。发展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治服务与管理。二是优化社区软环境,打造特色服务,开展特色活动。三是利用电商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实现从对物的管理转向对人的服务。目前中国服务业产值仅占GDP的30%,而挖掘社区服务的商业潜力,在我国亦大有可为。

对政府职能进行科学定位,拓展社区自治空间

合理界定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的边界,进一步明确政府、街道和居委会的各自职责,政府职责有专门的部门来履行,不随意向居委会摊派。确需居委会协助的行政事务,要有明确的经费和人员,以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创造必要的自治条件,使居委会真正的回归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定位。

参考文献:

社区治理研究范文第5篇

关键词:社区教育项目化;可行性;整合资源;监督;机制创新

社区教育项目化管理起步时间不长,处于探索阶段,因此,社区教育项目化管理在社区教育工作中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如何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提高参与率,锦丰镇社区教育中心尝试开展“项目管理”,提升社区教育效果。

一、调研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价值

2016年初,镇社区教育中心为推广社区教育项目化管理,走访了近20个村(社区),取得一手的资料。3月12日,召开了社区教育管理员会议,聘请专家做了讲座。市民学校的负责人大多问:“你们手里有什么项目,适合我们村(社区)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区教育项目,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组织来承接?”确定一个社区教育项目价值,它是策划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一个社区教育项目的可行性主要从三方面进行分析:1.利弊分析:分析社区教育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不利情况,全面衡量利弊得失。2.经费分析:考虑项目的费用支出,要以最低的经费支出取得最好的社会效应,力求以最小的经济投入实现社区教育项目的利益最大化。3.科学性分析:在实际调查、研究、预测的基础上,分析此项目活动开展后各方面关系能否和谐统一,能否高效实施。2016年,园(镇)社区教育中心共收到申报的项目31个,经教育局、市开放大学等专家评审,遴选出12个作为市级立项社区教育项目,9个为镇级立项项目,与“锦丰百姓讲师团、张家港市开放大学‘暖心夕阳红’志愿者团队、明诚中华传统文化志愿者团队”等社团组织鉴定了培训授课协议书。

二、策划活动方案,保障活动落实

社区教育项目的计划要做的完善和切合实际,一定要像编制计划表一样来制定计划,镇社区教育中心编制了《园(镇)社区教育项目申报书》《项目具体活动安排表》,内容涉及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负责人、活动承接的社团组织、活动经费支出等。1.主题突出:制定社区教育活动计划时主题必须明确且集中,围绕主题拟定系列活动的计划,没有主题,计划就失去了独特性乃至灵魂。2.资源整合:社区教育活动的计划制定必须要有全局性、层次性、长远性以及统筹利用社区周边各类资源优势,以达到最少投入实现目标最大效益。3.可行性原则:一个计划能否有所创新,能否有新的突破,能否适合社区居民的现有水平,是衡量此项目开展活动水准乃至成功与否的关键。4.及时调准:计划的基础是社区居民的需求和社区工作的需求和授课人的水平,需求和水平变化了,计划也应随之变化,因此,要让计划制定留有余地,以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全程进行监控,保证活动效果

计划制定后的实施是确保每一次社区教育项目活动效果的关键,园(镇)借鉴项目管理的方法,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监控:1.活动的时间管理:活动计划确定以后,活动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就是活动时间。镇社区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根据时间安排,定期、不定期的调研项目活动开展和落实情况。2.活动的经费管理:开展活动涉及到经费支出,涉及到社团工作的积极性,涉及到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因此,在鉴定协议或执行过程中都有所约定,或每次活动支付或项目结束后一次性支付。3.活动的沟通管理:每次活动开展,授课人员、社区与居民要很好地协调沟通,包括每次活动前信息、活动后的反响与收获,镇社区教育中心每次收集活动过程性资料,确保每次活动都有所改进和提高。通过项目管理的实施,极大的提高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了全镇社区教育工作各项机制的创新:1.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项目管理”的实施,打破了这一体制,镇社区教育中心只是作为社区教育的监督者、协调者,辖区居民才是社区教育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极大地淡化了行政管理色彩,原来政府的“要你学”变成了居民的自我需求,居民的参与激情被激发。2.社区教育领导机制的创新。充分发挥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主导作用:制定发展规划,把社区教育纳入园(镇)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摆在基础性的位置;二是给予政策支持,领导小组制定符合园(镇)实际的,有利于调动学校、部门、企业、社团组织等各方面投入参与社区教育的政策措施,吸引各方力量来参与社区教育;三是进行宏观协调,动员教育部门、社会各界,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增强居民的终身学习意识,及时了解园(镇)社区教育发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3.社区教育经费筹措机制的创新。社区教育既满足了居民个人提高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的需要,同时又有利于促进园(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从目前来看,社区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政府财政拨款,而“社区教育项目管理”的方法,可以实现由企业单位、社团组织或者个人来申领项目,确保社区教育经费投入的多元化。4.社团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机制的创新。社团组织的参与社区教育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发展,而“社区教育项目化管理”吸引了大量的社团组织来承接和参与,实现了社区教育的参与主体的多元性。5.社区教育评估激励机制的创新。“社区教育项目化管理”的方法带来了全新的评估激励机制创新,评估对象是以“项目”为单位,通过对各个项目的评估(每次活动方案、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效果评估、活动成果展示、学员满意度调查、活动经费支出等),确定项目的有效性,从而提供各种必要的支持。将多元的社区教育评估对象定格化,有利于镇社区教育中心评估激励机制的实施,评估的准确度越高,激励的措施也越到位。

参考文献:

[1]孙定珍.城乡一体社区教育模式与运行机制[J]现代中小学教育,1995.(3)

[2]洋泾街道办事处.创新体制机制社区教育服务能力[B]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