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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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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

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在区普治办和建设党工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我委的“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要求,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使全委干部群众提高了法律意识,并自觉地依法律己、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维权,“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预期的成果。“四五”普法期间,先后进行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17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征订各类普法宣传教材1300余册。委及所属单位均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近30人的普法骨干队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法制讲座35期,受教育人数4000余人次。各级领导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精神,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列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委年初的工作报告中都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其中,并下发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地按步骤实施。为充分履行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职责,我们根据人员变动,三次调整充实了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领导小组职责。2001年9月,对照“三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委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建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的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保障,对顺利实施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年年初又结合当年的工作任务和普法重点,制定本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当年的普法内容做出明确要求。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教,增强法制意识

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我委加强了法制宣传员队伍的建设,由单位的宣传报道员兼任法制宣传员,举办了3期普法骨干培训班,结合自身工作和委普法重点,对他们进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了普法骨干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了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并通过他们深入到群众中宣传,在全委形成了人人学法、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高度重视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8月16日本市依法治市宣传日和宪法颁布日当周的宪法宣传周。认真组织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权力与义务相一致,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围绕行业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城市规划、房地产、交通、环境等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执法的特点,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抓好本单位的法律知识学习,使干部职工熟悉了解、自觉运用专业法律法规,加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专业法的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行业依法管理水平。

(三)突出重点普法对象开展法制教育

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一是制定了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突出了《干部法律知识读本》、《wto与依法行政》培训。二是灵活学习方式,采取集中学习、自学、交流心得、检查笔记等方式进行。三是不定期邀请专家举办法制报告会和专题讲座,就领导干部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和辅导,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先后与市委党校联合举办了“解放思想、增强责任”培训班,请市委党校教授讲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区司法局和法院的领导都曾来我委授课。

2、抓好行业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根据我委行业执法人员多的特点,坚持开展专业法规和文明执法教育,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法考核制度,对学法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利用会议、培训集中辅导。邀请上级政法部门领导为全委干部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大课辅导;三是专题宣讲,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讲解,共举办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建筑施工条例”、“上海市内河航道管理条例”、“运输安全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专题报告会;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读本,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能够自学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3、抓好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组织经营人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我们先后组织《公司法》、《会计法》、《统计法》、《合同法》等法律的学习,培养出一支懂法律、懂经营的企事业经营管理者。

(四)结合大型活动、事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能够将普法宣传与大型活动、事件相结合。2001年,结合开展党员轮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改进服务年活动分别开展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教育活动。2003年在防治“非典”和2004年2月阻击禽流感工作中,我们积极向群众和流动人口开展防治非典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在2004年4月《拆迁法》实施后,结合工程建设中的遇到的拆迁工作向群众进行大力宣传。

三、依法进行行业治理,提高法治水平

五年来,我委认真贯彻学法与用法,普法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力度。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出现的难点问题,结合行业的工作职能开展依法治理。一是联合区公安、工商、城监等行政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取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二是整治建筑市场。对查出的“三无”(无审批项目、无监理项目、无资质企事业)和违规项目开出了暂缓施工通知书、谈话通知书、整改通知单;三是整治运输市场。开展了公路、水上治理工作。陆管所开展了客车非法载货行为整治活动,公路管理署还配合参加了客车非法运营整治活动。四是开展“夏令”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督促损坏广告版面的修复、清除破损的宣传标语。通过清理整顿,有效打击了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整洁了市容环境,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使我辖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纠正和遏制全区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用工、违法征地用地、违法网吧、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违法行政等违法行为,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我街道成立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

(一)治理违法建设、违法广告、食品违法生产、违法征地用地、违法排污、违法交通、违法破路工作组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与建设办公室

(二)治理违法用工工作组

牵头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配合单位:辖区相关单位、各社区、村

(三)治理违法网吧工作组

牵头单位:街道文化建设办公室

(四)治理违法行政工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日—2011年11月15日)

一是制定方案。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针对本组、本辖区域担负的职责和任务,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具体详细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的区域、项目、治理目标、负责人、联络人、完成时限等。各工作组要按系统、按领域建立违法行为档案,并将工作方案及负责人、联络人于11月14日前报街道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宣传发动。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法律法规、治理的重点和达到的目标要求,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全过程,贯穿于治理违法行为工作推进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氛围,使专项治理违法行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1年11月16日—2012年4月30日)

各工作组、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根据本组、本辖区域制定的方案,突出重点,按照时限,逐项治理,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坚持教育在先,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实现治理目标;对辖区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规劝、纠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从严、从快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日—30日)

根据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的具体考核细则组织考核组,通过实地考察、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验收。并将专项治理活动考核验收情况列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

总结工作,表彰先进,通报差的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工作组、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责任。要将治理违法行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好抓实,务必抓出成效。

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四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工作,部署安排今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全县上下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四五”普法攻坚战,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四五”普法总结验收。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从XX年起,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后经历了准备、启动和实施等几个阶段,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及办事机构,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及“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做到了“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两个文明”建设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县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先后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培训普法宣讲员两万人次,对县直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党团骨干、群众代表共1.2万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全县所有学校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按照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要求,基本保证了法制教育课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学校周边环境,依法治校工作迈入了正常化轨道。

    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开展,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和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和单位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四五”普法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要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明确目标,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四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十分关键。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依法治理,提高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先,要大力宣传宪法修正案,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同时,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第二,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为实现我县社会治安局面的明显好转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第三,要加强全社会诚信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题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市场主体和市场监督者的依法消费意识、依法经营意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管理意识,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第四,要将普法依法治理与招商引资工作相结合,增强“四五”普法的实效性。要采取有效措施,用法律规范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行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第五,要结合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总结“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等工作经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造就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

    (二)切实抓好全民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一是要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制学习要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法用法,为广大干部群众当好表率。二是要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人事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报道,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制定好学习计划,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组织好考试考核。三是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学生的“四五”普法学习。教育、法制等部门要给合中小学教育教学规律,通过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落实法制教育计划、课时、师资和教材等途径方法,精心组织好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力度。重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对wto法律制度和我国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在认真抓好重点对象普法教育的同时,各地要认真做好广大农村普法对象和外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力争使普法工作不留空白。

    (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是要进一步促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从严执政的要求,明确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建立和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落实行政赔偿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行政执法中的腐败现象。二是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认真组织基层干部及广大群众学习与生产、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在农村,要以深入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突破口,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指导、帮助村民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法制定涉及农村生产、生活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促进农村各项事务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在街道社区,要以提高街道社区成员的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街道社区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社区成员的法制观念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依法管理水平,促进社区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今年是“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年,盛市要求各县市(区)务必在六月底完成各项准备工作,七月中旬市里组织考核验收。现在距考核验收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要组织好自检自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总结验收考核标准,对“四五”普法规划实施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回顾。对查找出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要及时整改,确保完成“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各地、各部门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认为达到要求的,及时向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和“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县里将在六月中旬开始对全县各地、各部门进行总结验收。

    二是要切实做好试点工作。按照验收考核标准,县、乡两级和县直部门要办好“一个乡镇、一个机关单位、一个村、一所学校、一个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县一中、建陶公司、黄商集团、电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柳林乡、黄梅镇、小池镇、老铺、西河、中列村等单位作为全县试点单位,由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包保责任,6月5日前要全面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是要积极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视察、检查、督办和评估工作。县人大、政协6月初将组织对全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在总结验收之前,也要系统地组织检查、督办和评估,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做好详细记录,不断改进工作。

    四是要做好“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工作。全县“四五”普法农村版读本发行总数10万册,按全县农户总户数60%分配到乡镇。为减轻农民负担,经县委研究决定,发行经费由县财政和司法局承担20万元,其余18万元由县直有关部门捐资解决,这项工作由吴海涛书记、张友启县长牵头,希望各单位站在全局高度,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

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嘉陵区治理办:

为了创造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喜庆、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嘉陵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省治理办<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嘉城管[2014]86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15年1月6日起至2015年2月28日组织镇、村、企事业单位开展了“集中治‘五乱’、整洁迎新春、文明庆佳节”的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集中对机关办公环境、街道、背街小巷、村社道路、院落、企业周边等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将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发动,明确工作任务

在接到通知后,我镇即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相应机构,专题研究分析,明确治理重点,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集凤镇人民政府元旦、春节期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随即召开了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各阶段工作。并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制定治理方案,突出治理重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节日放假期间,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由值班领导具体负责元旦春节期间的环境整治督导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工作氛围,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政府、社区、学校、卫生院组织了文明劝导队、宣传队上街宣传,开展文明劝导,很好地遏制了“乱吐、乱扔、乱倒”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逢场天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驻镇单位同志、社会自愿人员义务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对长期来形成的脏、乱、差等死角进行清理,对日久形成的一些陋习进行了纠正。在街头,对道路两侧乱扔垃圾进行了清运,对电杆、墙面上乱涂乱贴乱画的广告进行清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带动作用。专项活动期间全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12次,开展志愿者服务8次,极大提高了群众环境卫生意识。

三、持续推进“五乱”治理,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和常态管理

重点整治了街道路面、门市、垃圾堆放点等场所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街道两旁面包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现象;进一步规范了街道摊点、游商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现象;突出整治了场镇周边及城乡集合部、国道公路沿线等重点地段节日期间的保洁和秩序维护工作,各村也分别组织村民参与各村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专项治理期间,全镇共清理公路沿线垃圾51吨,清理场镇卫生死角垃圾12吨,清淘堰塘、水沟淤泥3吨多,规范店招、店牌7块,清除小广告“牛皮癣”52处,规范摆摊设点11起,治理机动车辆违章停放32台次,治理施工现场乱象2起。集中规范市场秩序一个月,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整洁、物品堆放有序,创建了整洁优美的节日环境。

四、强化垃圾清运力度,保证垃圾日产日清

针对春节期间人多车多、市场活跃等具体情况,临时增加了二名保洁清运人员,清扫保洁人员实行轮班制,每名清洁工增发春节加班费600.00元。强化了对清运保洁人员的监督力度,治理办每天不定时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立即要求整改,对保洁不彻底的每发现一处扣20.00元,对垃圾未及时清运的每发现一处扣30.00元。

五、措施有力,整治效果明显

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国务院年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候船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影响当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其他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1、“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区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民政、监察、建设、交通、教育、文体、卫生、旅游、安监、人防办、工商、网络站、市质监局荔片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三个工作步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20日前)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20日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月20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网络站、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消防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政19号)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基层公安派出所对口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优势,加强城乡薄弱区域和“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要推动和指导乡镇政府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历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降为一般火灾隐患的),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力督改,于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进行判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和突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区广电等相关媒体要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宣传攻势,集中曝光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宣传整治工作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区公安消防部门及各行政(边防)派出所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12月)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政府或借助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予以通报,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验收情况请予12月5日前书面上报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为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的现实需要,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治理。要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社区、农村开展全面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乡镇,要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抓好结合,务求实效。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统筹兼顾,抓好“三个结合”,共同推进消防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北京奥运会消防安全保卫等专项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与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日常消防监督业务结合起来,严格消防行政许可,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消除滋生隐患的根源;三是坚持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结合起来,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