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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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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文第1篇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逐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更加重要。[1]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入世这些年来我国因知识产权保护而出现的各类问题层出不穷,致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吃了不少的亏。

中小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中相对活跃的部分,只有不断地研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依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占领市场,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站稳脚跟,并谋求更大的发展cssci期刊目录。因此,在市场经济洪流的冲击下知识产权保护已刻不容缓,中小企业中加强知识产权更应该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

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现状

1.研发数量少

许多中小企业不愿花费较大的资金来培育和发展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因此不得不付出高额的专利使用费,并在市场竞争中丧失先机。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较少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统计显示,建国以来我国生产的西药有3 000多种,而其中99%是仿制;农药146个品种,仿制率达95%;精细化工3500个品种,仿制或低档产品占97%。[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现代企业管理论文,截止2007年11月,在中国境内申请的发明专利中,专利申请地址来自于日本的有204723条,美国为136875条,而地址为中国的发明专利仅有17466条,根据权威部门估计,每年“中国制造”为专利技术支付的费用大约占出厂价的25%——30%。[3]可见,我国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研发数量太少,而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其竞争也越显惨烈,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缺乏专利产品和技术的企业,更是在经济竞争中难以立足。

2.研发质量低

中小企业要想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除了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研发意识之外,还需要侧重核心知识产权技术的研发,即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根据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现代企业管理论文,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2004年,我国的专利技术申请为13万件,有一半来自跨国公司。从专利的构成看,中国申请的100件专利中,只有18件是发明专利;而国外企业申请的100件专利中,有86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专利cssci期刊目录。[3]从这一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中小企业不仅在专利技术发明的数量上较少,而且质量较低,这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1. 内在因素

目前,许多的中小企业虽然研发了新的产品和技术,但是不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有些中小企业自身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没有及时创立自己的品牌和产品,而让他人抢先申请了专利和注册商标,从而丧失了专有使用权。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虽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但是缺乏专业的人才、知识产权保护专业机制也不健全。以美国的337调查为例现代企业管理论文,2002年——2006年,在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46起337调查中,有14件案件我国企业未应诉,未应诉案件约占全部案件的1/3。一些337调查案的原告方利用我国企业付不起诉讼费和搭便车的心理,刻意选择那些可能不愿应诉的小企业作为列名被告,以侵犯其核心知识产权为由,向ITC寻求普遍排除令的保护,从而直接打击我国整个行业的利益,甚至不得不退出美国市场。[4]可见,中小企业不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防护工作,不未雨绸缪,必然会在遇到实际问题中吃亏。

2.外在因素

第一,政策法律、法规不完善

由于知识产权属于法定的权利,它不仅表现为权利内容法定,而且还表现为获取和行使权利的方式法定,因此,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也必须具有相应的规范性。但是现代企业管理论文,目前我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还并不完善,没有详尽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专利申请审查制度、职务发明创造申报与审查制度、科技成果登记制度、知识产权投资管理制度、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与定期审查制度等。[5]这就使得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难以规范,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陷入混乱cssci期刊目录。

第二,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尚不完善

由于知识产权申请、评估、确认等工作较为复杂,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人员而言,由于信息不足,往往需要专业的服务机构进行辅导处理。但是,目前高质量、体系完善的专业服务机构较少。而高质量的服务机构收费较高,也超过了一般中小企业的承受能力,因此许多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资质较差、收费较低的中介服务机构,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的实力差距,不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第三,内部控制不足、实施效率较低

目前一些中小企业也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并设立的专门的人员和机构处理相关事务,而国家对于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给予了较多的优惠,也颁布了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但是因为缺乏较好的内部控制管理,虽然目标在制定之初是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现代企业管理论文,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却发生了偏离,从而导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陷入僵局。

三、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

1.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中小企业要明确知识产权在其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树立知识产权开发和保护意识。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研发、申请和保护专门机构,并培训专业的人才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建立一套与政府、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相协调,成熟有效的纠纷风险评估和处理机制,从而确保中小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纠纷中能够从容面对。

2.不断完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制度

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要从战略上对中小企业进行重视,要给予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的技术中心提供资金、人才、信息和研究项目等更多的支持,扶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使其在知识产权的争夺战中获取有利的优势。并不断总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参照国外发达国家较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结合国情,制定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cssci期刊目录。鼓励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并进行相应合理的政策扶持。

3.完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

鼓励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的规章流程,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服务意识,并进行合理的人员配置。政府机构也应规范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标准,对于需要知识产权服务的中小企业现代企业管理论文,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以鼓励中小企业可以接受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服务,确保申请了知识产权的中小企业都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4.建立内部控制工作

对于中小企业本身,政府从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部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中介服务机构都应该建立适当的内部控制机制。根据各主体的复杂程度建立相应的完整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控制和相互牵制作用,防止个别人员出现操作风险,保证知识产权保护目标实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此外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从而避免扯皮和脱节现象,减少矛盾和内耗,以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效性和连续性。

参考文献:

[1]苏元机.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及保护意识的增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1):44.

[2]朱婀丹.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模式选择[J].陕西科技,

2006(2):24-25.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文第2篇

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的内涵及特点

(一)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的内涵

预警包括预测和警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是指由各种反映知识产权风险的警情、警源及变动趋势的组织形式、指标体系和预测方法等构成的有机整体。知识产权预警通过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的信息资源收集、整理、分析、整合,将有用信息反馈给问题企业,使其能在最短时间内提出调整方案或应对举措。风险预警机制即对知识产权风险进行监测、识别、分析,知识产权预警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二)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的层次

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分为国家层次、区域层次、行业层次和企业层次。国家层次是覆盖全国的、公共性、公益性突出的预警机制。相比行业协会和企业,国家更有能力和资源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收集完善的国际法律与惯例,组成庞大的专家队伍设计预警指标,完善预警机制。区域层次是根据某个区域内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企业的共性与差异,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行业层次是相关行业协会建立的预警机制,能够及时快捷收集和本行业相关的信息,迅速发出预警信号。企业层次即企业自身制定的预警机制,最具针对性,但弊端也多。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很难及时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同时,维持预警机制良性运转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极高。

(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的特点

中小企业资金薄、人才少,拥有的知识产权质量和数量均不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具有天然的脆弱性。表现在,一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形成的基础较差。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信息采集和专业知识储备,中小企业所能形成和拥有的知识产权本身就存在不同程度的风险性。二是中小企业应对知识产权风险的能力较弱。中小企业缺乏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人员,更难以支付成本高昂的数据库建设费用和风险预警费用,也不熟悉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对的程序,一旦风险爆发,企业将承担巨大损失。三是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外部环境不完善。目前,面向广大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还不多,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需求。

基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脆弱性,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有其特殊性,即需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参与、企业自助”的风险预警机制。所谓政府主导,是指由政府主导建立覆盖全国的、公共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平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协会参与,是指依靠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公益机构,建立带有行业、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平台。企业自助,是指有能力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独立或互助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系统,满足企业需要。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制度环境不完善

一是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目前,虽然工信部中小企业司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职能,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项职能和资源均分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20多个部门当中,部门职权交叉,管理效率低下,政策出台难。二是以央企、国企为代表的大型企业长期处于经济制度安排的核心地位,广大中小企业仍摆脱不了缺乏金融资源、技术资源、人才资源和市场空间的境地,整体处于产业链低端,技术含量不高,这导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多为外观专利,缺少含金量,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服务也属初级。三是缺乏国家层面的、客观可靠的专利风险评价标准。目前,知识产权预警在实际操作中难以采用较一致的专利风险评价标准,只能采取技术比对法,缺乏权威科学的评价标准。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意识薄弱

一方面,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停留在申请专利的阶段,还没有意识到完备的知识产权预警对企业预防专利风险、确保长远发展的重要作用,缺乏对大型、跨国企业知识产权布局的了解和研究,一旦风险爆发,根本无从应对。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运转成本高,其投入多为沉没成本,且短期内看不到收益,只有在风险爆发和应对时才会体现价值。因此,大多数中小企业缺乏长远战略眼光,在短暂的存活期内,将精力放在快速复制、获取收益上,忽视风险预警。

(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专业能力不足

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要求大量涉及法律、经济、知识产权、计算机、情报学等多方面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我国大多数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人大多只侧重于专利或商标,专业范围窄。而中小企业中,拥有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或部门的为数不多,更难以获得这种复合型人才。

(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体系不健全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缺乏国家层面的资金支持,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制度、政策尚不完善。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成本高,中小企业难以独力承担,而国家尚没有针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方面的资金支持,政策体系也不完备。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专利审查制度、驰名商标认证制度、专利资助政策等存在着审查速度慢、行政效率低等问题。

(五)中介服务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服务缺乏、技术水平不高,存在服务功能弱,服务业务散,机构规模小,区域发展不平衡,综合性、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严重缺乏等问题。现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主要业务以代企业申请专利、商标等低端服务为主,风险评估和预警等高端信息服务能力明显不足。

三、构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政府主导、协会参与、企业自助”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

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协会和企业共同努力。政府负责预警战略的制定和预警技术体系的构建,同时制定和实施必要的法规等。行业协会负责建立本行业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为企业在相关信息交流方面提供极大便利,在企业遭受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时提供保护和支持。中小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依托产业链、产品、区域等关联性,建立互助式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

完善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应包含以下三个系统。一是完善的知识产权信息情报收集机制。围绕国家重点领域,充分利用国内信息情报力量,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信息。包括专利信息、商标信息、版权信息,企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发生情况,国外知识产权与专利发展战略的研究、实施和调整动态,发达国家的政府和企业集团实施技术壁垒的动态以及大型跨国公司多家联合、共同设置技术壁垒,垄断市场的新动向等。二是健全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处理机制。通过全面而严密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对企业可能遭遇的专利障碍、技术壁垒提出预警。预测不同产业的市场空白点,竞争对手及其威胁情况;预测技术发展方向、重点公司及其技术战略,可能存在的技术风险等。通过对专利类别、技术领域、技术特征等进行归纳和分析,得出判断和预测,为企业规避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决策依据。三是有效的知识产权信息警报机制。建立通畅的信息传输网络和点对点信息传递系统,通过信息网站和定向信息传递等方式把分析处理而得到的知识产权警示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方。

(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试点推进预警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依据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原则,依托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立地方知识产权预警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地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建立。建立具有地方特点的专利检索数据库,服务于地方优势产业。包括世界知识产权数据库、日本专利数据库、欧洲专利数据库、美国专利数据库、中国专利检索数据库和商用数据库等。明确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流程,包括数据检索和筛选流程、数据对比分析方法、专利侵权分析指南、风险规避与应对方案等,指导企业顺利实施知识产权预警与应急对策。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扶持和发展专业化、高水平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构架,提高知识产权服务层次。加大财政资金向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方面的倾斜力度,通过设立基金、服务补助、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引导各大小中介机构拓展和增强高端服务。扶持成立商业性的情报服务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分析预测和知识产权预警服务。

(四)强化定向人才培养,满足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需求

构建高校培养、企业实践、实战应用的一条龙人才培养机制,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存在的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一方面,加大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专业方向的投入,强化知识产权信息运用、风险分析以及战略分析等方面的系统培训。加强战略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通过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供工资补贴、便利子女就学等方式,增强中小企业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实现供需对接。同时,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帮助企业从内部选拔合格人才。

(五)完善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支持措施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 保护策略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成为企业新的竞争力的主要来源,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企业经营的一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中小企业的必然选择。

一、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知识产权包括: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对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享有的权利;对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享有的权利;对商标、服务标记、商业名称和标志享有的权利;对制止不正当竞争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里一切智力活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权利等。

传统经济需要大量资金、设备,有形资产起决定作用,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信息已成为第一生产要素,知识、智力等无形资产起决定作用,企业的财富中心是知识和知识产权。当今有一个被普遍认同的公式:“公司价值=账面价值+无形资产价值”,而且无形资产价值远远大于账面价值。如微软公司的股票价值是公司账面价值的10倍,即该公司的有形资产只占实际资产的10%,这些无形资产主要来源于知识资产。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低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薄弱。当初,我国中小企业普遍是通过仿制国外的产品打市场,相对而言其技术积累和研发能力较薄弱,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不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许多中小企业的成功大多归功于当时我国市场发育程度低,企业凭着胆识和冒险精神取得初步的成功,并大多集中在简单模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上,依靠低成本占领市场。

2.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能力不足

首先,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多数中小企业实施的是家族式管理,管理机构的非规范化导致中小企业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许多企业没有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企业的整体管理体系。其次,中小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专业人才。知识产权的属性,要求其管理者应当是高层次、实践性和复合型的人才,通晓法律、经济、科技和管理等知识。由于管理人才的缺乏,有的企业在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束手无策,不知道有哪些救急手段,不知道选择最佳的救急方式。有的甚至漏交专利年费,商标过了续展期却不知晓,导致企业丧失自己的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流失严重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观念薄弱,保密制度不健全,人员流动又快,与雇员的劳动合同中往往欠缺保密条款和同业禁止的规定,雇员跳槽时带走专利技术、商业秘密等企业的知识产权时有发生。此外,以往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被批评的中国内地企业,现在却不得不因为自己的知识产权频频被海外企业和个人恶意侵犯感到头疼。据报道,近几年中国内地著名商标在海外被侵犯或恶意抢注的至少在300件以上。

三、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1.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首先,要尊重知识产权。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就会受到权利人的侵权指控,而且成本没有计入知识产权费用的低价产品也容易受到反倾销指控。在这个问题上,不少中小企业一直处于盲目状态,一开始不分青红皂白,将别人的知识产权拿来就用,而一旦遭遇到权利人的相关权利诉求就乱了阵脚,无所适从。因此,企业应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管理,严禁假冒侵权。其次,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知识产品。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中小企业自己研制出的产品,应尽快申报专利,自己设计使用的商标,应尽早申请注册,特别应注意在多个国家申请和注册,获取在多个国家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2.熟悉国际知识产权法律规则

随着世界市场的逐步形成,我国企业将会越来越多地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如果不熟悉国际规则,就将举步维艰。中小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熟悉国际规则,在国际市场上寻求自身发展的合理空间。我国加入或签署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有巴黎公约、马德里协定、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议。其中TRIPS协议是在关贸总协定的框架内建立的一套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较大程度的引人了发达国家的标准,其保护知识产权的水准已远远超过了原有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体系。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扩大化、保护标准的国际化、保护水平的高程化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企业应认清形势,尽快转换角色,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潮流。

3.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中小企业在利用外部法律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1)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知识产权的质量,增加知识产权的数量,从而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2)建立激励机制,中小企业应建立以激励和保障技术创新,鼓励科技人员研发新技术、新产品并形成知识产权为目标的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3)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与保护责任,与员工签订知识产权相关协议。(4)规范知识产权转让与引进的合同管理,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参考文献:

[1]冯晓青:企业知识产权战略[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1.35~38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略

一、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

1、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

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情况如何,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实现的程度,因为企业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基础力量,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处于核心位置。企业既是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又是知识产权应用和实施的主体,还是大量知识产权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可见,企业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性地位也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对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作用。

2、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显现出其巨大价值。企业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工程,能够达到优化企业资源配置,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防止企业无形资产流失,充分发挥知识资源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内外成功企业的大量经验证明,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其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

3、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发达国家纷纷都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发达国家的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早已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发展战略之一。当前,跨国公司将专利大战的目标对准我国,其对华专利战略具体包括:包围战略,实行“产品未到,专利先行”;布阵战略,锁定潜在及未来市场,待我国企业把市场培育发展起来之后,收紧包围圈,最后全部收购;采用私有协议或行业标准战略,实力相当的跨国企业相互合作,进行专利的交叉许可,最后形成企业联盟,对外联合许可声明,最终构成对整个行业的技术控制,从而形成事实标准。专利大战使我国企业屡屡遭受重大损失。因此,只有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创新能力,才能使这些企业立于市场不败之地。

二、我国中小企业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观念淡漠,知识产权保护重视及防范意识不足

我国中小企业虽对知识产权仅有“概念”上的认识,对知识产权更多的内容,包括一些基本的知识还都无从知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导致知识产权的意识淡薄,使得我国中小企业不注意申请专利,不善于用知识产权保护发明创造成果。

在一次调查中显示:有近四分之一的企业存在“职工以个人名义申请本应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成果的专利行为”;有近半数的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时没有在合同中约定“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和保护条款”;有六成多的企业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应急预案等等。可见,我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经验比较少,相应的其所采取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不够严密和完善。

2、中小企业缺乏应有的创造能力,盲目仿制

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较少拥有自己的专利产品和技术,一些行业整体缺乏自主知识产权,行业仿制率高,这是因为我国长期重引进,不重消化、吸收、创新,不重视知识产权战略有关。建国以来我国生产的西药有3000多种,但其中99%的药品都是仿制外国的;农药146个品种中,仿制率也高达95%;精细化工3500个品种,仿制率也高达97%。一方面,中小企业具有极大的创新冲动,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中小企业又不能创新、不愿创新和不敢创新。

3、政府对知识产权管理的缺失

无论是从国际范围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实践来看,还是从知识产权作为国家竞争战略的性质来看,政府在知识产权的发展中应起主导作用,政府对知识产权发展的政策支持对知识产权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政策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最关键问题,企业就很难长足发展。我国政府目前对企业支持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整个社会民众知识产权观念政策引导不足;二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创新资金的支持不够,三是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政策缺位,人才市场建设不到位。

三、国外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经验借鉴

国外中小型企业在政府宏观制度和企业微观制度的支撑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加强先进技术的引进

由于经济和技术基础的限制,中小型企业在发展初期自主创新难度较大,因此,模仿创新、消化吸收,实现“次创新”是快速追赶世界先进国家的有效途径。日本和韩国在这方面是一个典范。据统计,二战后,日本从战争结束到1970年4月,共向国外购买了1.3万件关键性技术许可证和专利权,并把重点放在重工业、化学工业上,后来转到电子工业、飞机和“知识密集型”工业。这些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成为日本战后经济、技术腾飞的重要基础。韩国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走的也是“引进—吸收—转化—创新”的道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三星、LG等公司已经成为全球瞩目的大型跨国企业。由此可见,技术引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中小企业发展。但引进技术也有一定原则,一是不能盲目,要引进当前先进的、有较大价值空间的技术,二是要有主动性和预见性,要准确把握市场和技术发展的脉搏,在技术引领市场发展潮流之前及时引进,才能真正从技术引进中获取实际利益。

2、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研发

中小型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引进技术毕竟只是权益之策,过于依赖国外技术,不仅使企业发展受人牵制,还可能对国家经济、科技带来威胁。因此,技术引进不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长久之计,唯有不断地技术创新才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日本和韩国在二战后,无论在政策方面还是在资金方面都给予企业以极大的支持。

3、充分利用国家政策

国外中小型企业的快速发展还得益于对国家政策的充分利用。例如日本和韩国的各中小企业基金会的成立和政府扶持中小型企业的专项基金都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考虑的得力支持。因此,我国中小型企业应该充分了解和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与制度。

4、完善创新激励制度

完善的创新激励制度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重要保障。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硅谷曾出现中小型企业人才流动频繁的现象。人才的流动迫使企业领导者改造企业分配和管理体制,改善人才工作环境,提高人才待遇。在诸多改革措施中就包括“知识参与分配”等新的分配和管理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美国企业最终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无独有偶,日本等国的企业也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上煞费心思,有些企业从创新成果产生的效益中,拿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奖励创新员工,并分配股票和股票期权。

事实证明,企业的适当激励,一方面能够激发员工创新的热情,从而不断开发出新的产品和技术,另一方面也能给员工以归属感和认同感。接受过企业奖励的科研人员一般都能“从一而终”,这也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保密性和连续性提供了保障。

四、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建

(一)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定位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与此相适应,我国企业应培养知识产权发展的战略思维,实现知识产权的“三个转变”

1、从知识产权的传统保护转向知识产权现代经营的转变。

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制造中心,但还不是全球创造中心。事实上,许多成功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早已认识到,知识产权并不只是一种单纯的法律权利,而更是一种竞争工具与商业策略,用它成为增强企业技术能力、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的法律筹码。因此,围绕知识产权的体制建设、信息处理、经营策略、风险管理和战略规划,已经成为成熟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只有从经营管理的视角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战略意义,摒弃只从法律保护层面关注知识产权的传统观念,才能使企业认识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才能激发企业管理、保护和应用知识产权的无限活力。

2、从知识产权侵权防御向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转变

当前,我国绝大部分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他们处于累积专利数量、规避侵权风险的防御阶段,只有极个别企业进入创造利润的高级阶段。从知识产权的发展模式看,我国企业不能局限于数量的增减,而应跨越累积数量的低层次发展模式,过渡到更高级的知识产权发展阶段,以提高知识产权质量,获得知识产权利润,规划知识产权战略为目标。

3、从知识产权管理向无形资产管理转变

法律防御层面的知识资产是消极的、静止的。只有当知识产权被应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并在其中发挥巨大作用时,知识产权作为法律资产才转向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属于产权的范畴,而无形资产属于资产的范畴。知识产权是一种应有权利,而无形资产则是一种现实权利。大部分知识产权都可以转化为无形资产,只不过这种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即知识产权必须和企业生产经营和社会经济生活相结合,发挥其使用价值,并取得经济效益才能转化为无形资产。只有实现从知识产权管理转向无形资产管理,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我国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措施

1、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知识产权观念和意识

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工程技人员知识产权的素质,加深员工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培养一些既懂得行业知识又懂得国际贸易和法律的人才,进行公司的知识产权建设,尤其在知识产权谈判时给予必要指导。

2、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门部门

由于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十分强的业务,应当要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人员才能胜任。对于本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不能简单地大一统,而是要在详尽了解各类知识产权制度利弊的基础之上,有针对性地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形式,从而确立起多角度管理机制。比如,专利保护的力度比较强,但是保护的期限却很有限,但是商业秘密在期限上却没有什么限制,但不足是保护较弱。鉴于这种情况,企业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一部分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与此同时,还应配合公开的专利管理,从而实现技术垄断及市场独占。又如,在对一些代表企业形象进行设计时,不仅可以注册商标,而且也可以开展著作权登记,同时还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3、增加研究与开发资金投入

促进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中小企业在当前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要创造条件设置专门的科研机构,加大研究与开发费用,把钱用在刀刃上。当前企业科研投入一般占到其销售收入的5%,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要建立完整的研发队伍和研发体系投入太大,因此可以考虑与大中专院校合作,有条件的也可以考虑在国外建立研发机构。要重视企业家在企业创新中的推动和决定性作用,拥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往往能够带领企业不断取得成功,在创新方面要放弃、避免短视的道德风险等机会主义行为,要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

4、加强对已有知识产权的整合和利用

以前,很多企业曾经鼓励大量专利的申请,但后来发现,这些科研人员申请的专利只是用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目标,如加薪升迁等,很多专利根本没有实际用途。对现有专利进行整理归类,将无用的专利进行了处理清除,并集中了专利的重点领域,这样才能在市场上取得了快速发展,企业专利的组合要和市场结合起来,要重质而不是重量。

企业还应当建立全球范围内的专利申请策略,并且尽可能制定长远的专利计划。宝洁公司(PNG)在管理无形资产方面就是典型代表,这家公司在国际市场上做了大量调查,并且确定了公司在5-6年内需要保持的产品专利组合,这使得其他公司很难与其竞争。对于已有的知识产权,企业除了为自身所用,还可以通过许可授权来进行获利。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政策;专利行动

【中图分类号】G3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287(2012)01-0059-06

基于中小企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知识产权制度使用中存有障碍,世界各国出台了各种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更有效、更广泛地使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从而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德国中小企业政策独具特色,作为德国唯一一项专门帮助中小企业使用知识产权的政策——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其在政策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等方面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

1.政策背景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是德国SIGNO(对设想进行保护使其商业化应用)的一个子项目,SIGNO的前身是1995年德国联邦教育研究部(BMBF)设立的刺激创新(INSTI)项目,目的在于为中小企业和发明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在INSTI项目早期的实施过程中,政府就清晰地意识到必须提供长期的服务以增加中小企业对专利信息的利用,该项目在这个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帮助一大批中小企业申请专利并将它们的专利产品投入市场。INSTI项目设计之时,计划实施五年,之后由于效果显著改为无限期施行。自2008年4月,INSTI及几个相关创新项目合并,并更名为SIGNO,转由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BMWi)管理、负责。

2.政策目标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设立的初始目的在于提高中小企业在创新过程中使用专利和科技数据库的意识与能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该项目的重心也逐步转向在中小企业获得专利之后帮助其进行产品的市场化并防止专利被侵权。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实施十多年来,其最突出的贡献有二:第一,资助中小企业,帮助它们有效利用技术信息,知悉相关知识产权并将发明转化为市场产品。这一措施切实增强了中小企业甚至是德国的创新能力。第二,创造有利于发明与创新的环境。为了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中小企业专利行动计划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减少中小企业使用专利过程中的障碍,优化中小企业的创新管理;增加中小企业有效专利申请的数量;帮助中小企业认识其发明的经济价值以及开发价值;改善中小企业对专利信息的利用情况以及改善中小企业专利商业化的环境。通过目标细化,中小企业专利行动的实施过程有据可循,效果有标准可依,保证了政策效用最大化,高效率地实现了政策目标。

3.政策内容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政策的核心内容是资金补贴。该项目的资金全部来自联邦政府专项拨款,用以返还企业在专利申请和产业化过程中产生的部分合理费用。中小企业专利行动资助的最大优点是准入门槛低,申请程序简便。只要是首次申请专利的中小企业,或是该企业距上次专利申请的时间相隔五年以上,即可申请项目补贴。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资助的优势还不仅于此,它不仅简单地给予资金补贴,还为接受补贴的中小企业制定具体的服务内容,与不同类型的企业需求相适应。具体而言,受补贴中小企业可以接受下列五项服务(括号中的数字指该服务项目所能得到的最大补贴数):第一,对所涉及技术领域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800欧元);第二,对产品申请专利的成本收益分析(800欧元);第三,在专利人的帮助下向德国专利商标局申请专利或实用新型(2100欧元);第四,支持对专利产品进行产业化的准备活动(1600欧元);第五,为企业在国外申请专利提供资助(2700欧元)。

从上可以看出,对那些接受了所有服务项目的企业来说,它们能获得的最大补贴金额是8 000欧元,也就是说,中小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最多可以补贴50%,只不过这些补贴为分期补贴,每一期补贴与一个公共服务相对应。这样的制度安排不但能够保证中小企业将补贴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所提供的服务还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将资金物尽其用。

4.组织形式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作为SIGNO项目的一个部分,其组织形式与SIGNO一样分为三个层次。该项目由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负责,但它并不具体管理SIGNO项目,而只负责向该项目进行拨款,并行使一定的监督职能。SIGNO的实际管理者是科隆经济研究所,该研究所经联邦经济技术部授权,对SIGNO项目进行管理。科隆经济研究所的职能包括三个方面:对SIGNO项目本身进行研究;选择并管理地方合作人(SIGNO-partner);通过地方合作人向中小企业支付补贴资金。可以看出,在中小企业专利行动中,具体的政策执行者是各地方合作人,它们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全德国共有35个这样的地方合作人)。

5.政策效果

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是一项成功的政策。通过中小企业专利行动的专利授予率高达80%,大大高于德国平均专利授予率。这些接受补贴的中小企业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中小企业专利行动项目的服务对象中,有80%的企业在2003~2005年有产品创新(包括新产品和改进产品),48%的企业在同一时期对生产程序进行了创新。在研发方面,这些企业中有87%进行了内部创新,平均有一半员工的工作是进行研发。有10%的企业承认如果没有中小企业专利行动项目的支持,它们不会着手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申请。该项目对45%的企业起到了催化作用(专利申请程序更快捷,或是知识产权使用的范围变大),创造了至少1 450个就业岗位。在所有接受该行动计划资金补贴的中小企业中,77%的企业选择了申请专利保护,或者在这一时期获得了专利保护,40%~60%的企业选择了非正式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例如商业秘密),47%的企业申请商标保护。这些调研数据普遍高于全国的创新活动数据。

同时,中小企业创新行动是一个小成本的政策。项目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由各地方合作人完成,项目管理总部科隆经济研究所只有四名全职工作人员(其中两名是经济学家,另两名为管理人员)。2005年项目全年预算约是183万欧元,其中164万欧元用于直接的服务活动,19万欧元用于机构的运营(即“一般管理费用”),另外有3 000欧元用于印制宣传手册和其他出版物。

二、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分析

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是一项成功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施行的知识产权政策,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选为最佳实践之一,位列欧盟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范例之首。它以中小企业为政策对象,以提高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为政策目标,以促进中小企业创新为最终目标,以补贴和公共服务为政策手段,其中公共服务占据着更重要的位置。它的成功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政策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施行,可操作性强,满足了中小企业创新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其次,采用了企业与政府费用分担的原则,可以防止出现滥用政府资助的行为,提高了资金的利用效率;最后,公共政策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选择公共政策来解决问题,较之于由市场或企业自行解决问题,所产生的社会成本较低。该政策是以小成本换取大收益的典型。这几方面的成功与政策设计密不可分,尤其是该政策的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设计,是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成功的关键。

1.实施方式:参与中小企业创新的全过程

中小企业由于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存在劣势,在使用知识产权制度上存在障碍,使得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上存在功能失效的问题,需要政府政策的介入。

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创新时,必须保证该政策顺应企业创新的客观规律。成功的创新取决于技术“供给”与市场“需求”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政府的政策要帮助企业实现更多的供给。新产品和新过程的创新取决于三类主要的投入因素:资金;科技知识和人力;有关创新市场的信息(确保成功研发、生产、销售的管理能力)。政府为能从“供给”角度促进企业创新,可以以促进研发为目标直接介入企业创新的过程,或作用于上述三类投入因素,又或者以一种更少介入的方式改善企业创新的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另一方面,政府的政策要能够帮助企业扩大市场需求。这样的政策可以直接作用于国内市场,或者以改善经济、政策和法律环境间接作用扩大市场需求。中小企业专利行动作为一项成功的政府促进创新的政策,通过作用于中小企业创新的四个阶段,影响创新的三类投入因素,间接影响技术供给和市场需求,从而促进企业创新。中小企业专利行动的具体服务涵盖了从最初的设想到最终的市场实现全过程,并分别与创新的各阶段相对应。

设想阶段。任何创新都始于设想。对于大多数有设想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而言,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往往是“我的设想是否有价值?”专利检索是回答该问题的最佳方法。在创新的最初阶段,通过对专利数据库的有效利用可以了解以下三方面的信息:该设想是否可申请专利、竞争对手拥有哪些专利、当前的技术发展趋势如何?这些信息对中小企业的研发启动意义重大。

研发阶段。研发是创新的中心环节,是新知识的密集产出地,知识产权是这些新知识的核心。在此阶段,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研发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并进行最优管理。其内容包括对企业有关创新的投资和业务进行分析与指导,对企业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及成本收益进行评估,帮助企业分析是否申请专利保护技术成果,或选择通过技术秘密进行保护。

产业化阶段。在产业化阶段,中小企业行动计划对企业拥有的专利能力和专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帮助企业建立专利保护战略与实施战略,一方面通过专利许可等方式将专利作为产品进行买卖;另一方面通过技术转让,促进专利产品的产业化。

市场化阶段。商标品牌的建设对中小企业意义重大,是中小企业实现市场价值的有力工具。中小企业专利行动也为中小企业向国外申请专利提供服务和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外市场。

2.实施主体:地方合作人直接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地方合作人是中小企业专利行动的实际执行人,选取地方合作人直接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有以下优势:第一,地方合作人有着不同专业背景,使其为中小企业创新全程提供服务成为可能;第二,大大降低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同时简化了中小企业获得资助和服务的程序,为中小企业节约了宝贵的时间和资金;第三,中小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全面使用,包括专利申请量的提高及其他非正式知识产权的合理使用,得益于地方合作人的非官方性质。

①地方合作人的组成。各地方合作人是德国最大的发明和专利机构,它的35个地方合作人由公共机构、半公共机构以及私人机构组成,具体包括发明人信息中心、专利信息中心、技术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咨询公司、大学公共机构等。合伙人按德国各州划分,各州均有几个机构可提供上述咨询指导。以巴伐利亚州为例,该州共有六个机构,其中首府慕尼黑有两个,即:LGA培训咨询有限公司和WBETAL专利律师事务所。

②地方合作人提供服务的流程。该项目流程较为简单,因此也为中小企业节省了宝贵的创新时间与资金。具体实施步骤如下:第一,中小企业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与地方合作人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当面进行一对一的咨询;第二,中小企业可就“我有一个想法,是否可以申请专利”等问题进行详细咨询,得到具体指导后,再决定是否申请资助;第三,决定申请资助的中小企业,可将申请表直接交给地方合作人进行申请;第四,地方合作人帮助受资助的中小企业就服务的实施订立一个时间计划表(最长时限18个月)以启动该项公共服务,在整个资助过程中,地方合作人将一直参与到受助中小企业的申请工作当中并全程跟踪服务。

③地方合作人提供服务的内容。地方合作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其提供的服务包括:第一,对雇员进行发明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基本法律的指导;第二,进行专利检索,对技术发展趋势及竞争对手已有专利加以分析;第三,对企业有关创新的投资和业务进行分析与指导;第四,对企业获得专利的可能性及成本收益进行评估;第五,对企业拥有的专利能力和专利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帮助企业建立专利保护战略与实施战略;第六,对国外的专利申请给予指导。当需要进行专利申请时,由地方合作人帮助中小企业联系有申请资质的专利机构。

此外,地方合作人还要承担一些宣传与培训工作,包括:以路演等形式对SIGNO进行宣传,以研讨会、培训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专利法、商标法、专利信息运用以及如何将专利进行商业性使用等专业知识的交流与培训。

④地方合作人的员工团队。该项目很好地帮助中小企业制定了它们的知识产权战略,这与地方合作人中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密不可分。在中小企业的整个创新过程中,地方合作人需要提供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各项指导,其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知识背景,否则难以对企业的具体事务进行全面正确的指导。以慕尼黑地方合作人LGA培训咨询有限公司为例,其面向中小企业的直接联系人共有18人,这些人具有电子、化工、机械、生物等各种技术背景。据笔者的实地调研,其主要联系人之一的工作背景如下:机械制图专业毕业后,在某公司做绘图工作,后进入Bosch知识产权部工作,之后在律师事务所从事专利相关事务,现在LGA培训咨询有限公司工作。这样的教育与工作背景,使其在给中小企业提供指导时较为客观与全面。他告诉笔者,如果中小企业不适合进行专利申请,他会建议他们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也就是说,中小企业专利行动的工作人员会建议某些中小企业放弃风险大、成本高的专利保护,转而寻求其他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

⑤地方合作人的选拔。要成为地方合作人,需要具备一系列先决条件,还应按照一定程序申请。先决条件包括:营业地点在德国、有十个以上固定员工、公司成立在五年以上、证明其在知识产权及创新管理领域具有显著的能力与成绩、公司业务重点与SIGNO的理念和任务相适应、与相关的研究机构或现有地方合作人有合作、可以举办小型的活动、可以成为中小企业的问询点。对地方合作人的选拔严格遵照以下申请程序:按申请表提交申请;由联邦经济技术部、科隆商业研究所和现有地方合作人组成评审小组,共同对申请人的业务能力和人员配备等条件进行评审;通过选拔的公司,由两个评审小组成员亲自上门或者受邀参加会议,接受进一步审查。为了确保地方合作人提供高质量服务,管理机构设有评价机制与合作网络机制。通过客户反馈意见等方式每年进行排名,管理机构对最后三名予以关注,并要求其进行回应;地方合作人之间形成合作网络,信息共享,优势互补。

三、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对中国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政府积极开展了各项知识产权服务内容,各地均出台了专利资助政策,设有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等,上海、广东等地已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部分地区设立了知识产权园。2010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出《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启动实施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工程。与国外相比,从大的方面看,我们的政策并不逊色。但从具体的制度效果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政策的针对性不强,政策的效力也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如服务中心并没有专为中小企业设定的服务项目、知识产权信息平台的应用率并不理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受惠企业较少、知识产权园的服务效果尚不明显等。除了与我国的知识产权起步晚有关外,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规制基本停留在纲领性的文件上,可操作性较差,难以切实解决问题。借鉴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应该完善以下几个方面。

1.为中小企业提供贯穿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服务

我国现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大多仅针对中小企业创新的一个环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上提供了一些基本的服务信息,包括:专利申请指南、专利文献服务、知识讲座、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专利信息分析系统等,旨在为中小企业在设想与研发阶段提供基本的知识产权信息。2006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起在全国各省市建设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及2007年举办的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投融资对接会旨在为中小企业产业化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目前还没有一项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贯穿创新全过程的系统的知识产权服务。在我国知识产权起步较晚,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政府应注重为中小企业提供易获取的系统的知识产权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更全面地把握知识产权制度。

2.政府与科技中介机构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

中介机构最适于向中小企业提供贯穿于创新全过程的知识产权服务。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地方合作人的性质就类似于科技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既可满足切实需求,又可节约行政成本。我国已形成了包括科技园区、孵化器及其他创新支持机构在内的较为系统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还有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专利机构、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园等。但是,目前我国的中介机构尚未在政府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大部分中小企业只在进行专利申请或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时才会主动寻找知识产权中介。创新型中小企业日常接触最多的是科技园区与孵化器,建议政府与此类科技中介机构合作,要求参与合作的科技中介机构至少具备两种职能:第一,向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与服务,有申请专利、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计划或知识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可由科技中介机构向其推荐相关知识产权公司提供进一步服务;第二,主动征集可转化的技术成果,主动寻找愿意实施转化的中小企业,并作为项目的(部分)资金提供者、协调者和管理者直接参与项目。对合作的科技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选拔和管理办法可参照德国中小企业专利行动。

3.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

为实现科技中介机构和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上述服务,政府和企业应加强中介机构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第一,我国大部分科技中介机构尚不具备知识产权功能。科技园区、孵化器和其他创新支持机构不同于一般创业园区,它们不仅仅是创新活动房屋场地的提供者,更重要的应该是创新活动的参与者,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能力。政府应重视科技园区、孵化器和其他创新支持机构知识产权能力的培养和提高。例如,要求科技园区、孵化器和其他创新支持机构具备一定数量懂得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的人员,自身能够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应该是科技园区、孵化器和其他创新支持机构的标志。同时应该加强科技园区、孵化器和其他创新支持机构直接参与创新活动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