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区治理的范围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问题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应然”定位
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共同体。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社区有地域性,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2、社区是一定范围内居民社会生活的共同体;3、社区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辖区内居民因居住于此而产生社会交往;4、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的公共服务具有同质性。在社会管理领域,城市社区治理是指在是地域性社会实体一定地域范围内地方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在危机管理的意义上,社区是指同一范围内居住和生活,具有共同的危机风险和减灾目标,由一定人口和家庭组成的区域,与此社区对应的是社区治理指的是危机应对。综上,城市社区的“应然”定位应该是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方式协商化,且社区满足各参与行为主体的公共利益的公共利益,最终获得社区发展。这里的“多元”不仅指参与多元,还是指可以在多种解决冲突、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进行选择。
(二)城市社区的“实然”作用
在我国,城市发育状况不同,治理理念发展路径不同,实际制度环境不同,所面对的实际情形不同,导致城市社区治理程度不同,但又体现出共同的问题,举例说明:
西安市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为例,高新区逐步向“城”的概念发展,所以社区的概念刚刚兴起。社区内同时有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方面,高新区已初步建立其辖区内社区的组织结构与人员配备体系,并逐步开展各项职能活动,初步形成了社区的雏形,开始履行部分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为居民的生活、工作提供了便捷。但简单来说,即居民认为社区的基本职能就只是盖章审批,即承担了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并不能承担其他职责。社区内的物业公司负责社区内部水电气等硬件设施维护及维持治安。业主委员会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以上两个实例都说明一个问题,社区是一个基层性组织,它的职能发展有赖于政府职能的建设和发展,即政府主导的特性。社区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在不同的时期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它服务大众,支撑着政府。但是,基层社区挂牌多,承接大小行政事务多,经受考核多,证明盖章多已是众多社区的形象缩影,本该是“对下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却成为“对上负责”的行政机关的延伸。
二、社区居民组织自主治理社区
现有的困境和解决路径不免显得悲剧色彩十足,一个良好的治理体系包含了很多方面,可是细数我们自己的却都还没有发展起来。如果接着从政府主导的角色出发,提出来的建议就是:培育自治组织,形成政府、市场、自治组织多元治理体系。但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研究打破了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唯一途径是实行完全的私人财产权或集权式的政府规制,这让人们意识到“非政府”“非市场”的巨大魅力。这种思想放到社区治理中来说,就是享受同质公共服务的社区居民,他们是有着地缘并且相互联系的共同体,由社区内部是有可能内生出一种有别于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第三种选择。首先,政府在社会治理的角色弱化,而作为一种社区治理的外部政治制度环境存在,而社区所有事物的责任承担者。其次,社区居民同时实现私人理性和公共精神相平衡的心理和行为才能实现现代社区治理的目标。换句话来说,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即没有由政府主动提供、完全提供公共服务,还充当居民冲突的协调者等一系列假设前提下),社区居民可以找到一条路实现社区治理发展的目标。
实践表明,在社区服务中,单纯的政府供给模式或是市场供给模式都无法为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这是因为,如果一个社会一端是单一的个人和家庭,另一端就是正式的政府机构,由于政府对居民分散而琐碎的需求信号反应很弱,政府面临公共服务持续供给的巨大压力,而且政府自上而下、整齐划一的行政供给模式也无法触及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显然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很多问题也无法得到迅速化解。市场供给模式由于遵循利润最大化原则,因此在抵偿或者无偿供给方面就显得有些林捉襟见肘,如有学者指出,坚持福利宗旨对于密切社区关系、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居民的归属,也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①。只是,如何激发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如何在每个人都有搭便车享受良好的公共服务而不愿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中来?解决社区治理中这些问题,主要需要分析的是作为特定社区环境特征的变量。
有研究指出,随着民主参与和社区服务的扩大,人们发现社区中的弱势群体中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站的参与认同,包括志愿服务队参与认同,却高于在职职工等社会主流群体②。我认为奥斯特罗姆的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这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即人们对避免损失的重视程度要高于潜在收益的重视程度,相对应的,人们对避免未来损害的预期收益大大胜过对生产未来产品的收益的重视③。社区居民虽然是生活在一个有边界的范围之内,但是有着不同的经济实力和社会生活背景。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服务站可以使自己避免一些生活困境时参与的积极性就较高。而之所以在职职工等社会主流群体则没有意识到自己某个时刻生活质量变差等类似这种威胁的存在,他们认为参与到社区治理过程中需花费大量的时间然而这个过程带来的显性收益微乎其微,所以这类群体的参与认同感将大大降低。假设政府职能转变,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也就是说,社区自治得到政府鼓励而不受外部政治制度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政府作为一种将部分社会服务职能转交由市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承接,从而使其能够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制度法律制定和政策法规建设中。那么,在这种假设下,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如何来承接这样的职能,提升自治能力?
本文认为,原有的制度惯性会使得社区治理演变的过程较为漫长,假定以治理能力较弱的社区为基础,首先:应该从较容易引发居民共鸣、缩小居民潜在危机的角度培育社会组织,激发出社区的自我调节和解决冲突的能力。例如,提升社区应急能力的社团组织构架,社区调解组织。由社区自生出的社团组织,虽然培育速度较慢,但是也有生命力强,根基稳的特点。倘若,社区居民能在某一方面的事务进行良好的组织,则可以实现很好的辐射带动作用,扩大自治范围。其次,实行“居站分设”制度,即分别设立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在短时间内,社区处于政府的行政末梢端的地位不能改变,则应该将行政事务严格划分出来,一部分政府行政事务的执行者即社区工作站,方便基层政府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承担行政职能和责任以及自身工作的展开,增强了社区行政事务管理的执行力,保证工作人员的专业化。除去社区行政事务外,均作为居民委员会自治部分,有一定的自治空间和需要将是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提升的必要条件。(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释:
① 李迎生.对城市社区服务发展方向的思考[J].河北学刊,2009.1.136~137.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国家好处至上、消费者好处至上”,以“三个自觉抵制”为目的,坚持卷烟运营户“自律”与本能机能部分“他律”相结合的市场监管形式,经过增强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不断提高运营户诚信守法认识,提高运营户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才能,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卷烟运营次序,促进我街烟草经济继续不变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的
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应努力完成以下目的:
1、无出售“假、私、非”等违法卷烟的行为;
2、无低价竞销、恶性竞争等不规范运营行为;
3、不发生向无《烟草专卖零售答应证》的运营户和不合法烟贩供应卷烟的行为;
4、无无证运营、擅自转、借、出租、生意答应证的行为;
5、按期完成卷烟销售方案;
6、使运营户获利程度逐渐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推进运营户诚信自律组织建设
在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的详细指导下,以村、社区为单位稳步推进运营户诚信自律组织建设。
1、以村、社区为单位,以卷烟运营户自愿参与为前提,成立由10至15家卷烟运营户参与的“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小组”。关于社区运营户少的诚信自律小组组长由社区协管员负责,关于有的村、社区运营户多的则依照10至15家卷烟运营户成立自律小组,组长人选可由村、社区协管员提名,也可由运营户中推举发生小组长。
2、各村、社区自律小组组建后,应将自律小组运营户店名、户数和基本材料报送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指导小组赞同,街指导要将相关材料实时报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立案。
3、各村、社区自律小组的成立,应与自律小组运营户签署小组活动商定及诚信运营行为违约所须承当的责任向社会和消费者作出公开承诺(签署诚信运营承诺书)。
(二)大力发展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
运营户诚信自律小组应积极做好以下各方面的工作:
1、自律小构成员应互动发展对本小组所管运营户范围内进行巡查工作,检查本小组运营户在执行《商定》、实行《承诺书》的状况,并做好工作记载,对呈现的问题运营户除就地要求整改外,还应实时向小组长汇报。
2、每周自律小组组长应对本小组所管范围内运营户进行一次具体走访,对小构成员在互动巡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回访,检查其整改落实状况,搜集相关建议和意见,并做好工作记载。
3、每周各村、社区协管员要对本村、社区自律小组工作状况进行巡查工作,并对自律小组工作状况寻求意见,对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向自律小组组长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工作记载。
4、每月各村、社区协管员组织各自律小组组长工作大会,听取工作状况汇报,并将自律小组组长提出的问题反应给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指导小组及相关本能机能部分,街道及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应协调停决实践问题,并赐与支持和协助。
5、每月一次本辖区范围自律小组运营户运营状况、执行《商定》、实行《承诺书》的状况和排名前三的卷烟运营户,烟草部分次月的货源和非凡品牌供给政策。
(三)要增强对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的指导
1、街综治办要按期和不按期组织召开烟草专卖本能机能部分、村、社区协管员及局部自律小组组长参与的工作大会,听取各村、社区协管员及自律小组组长的工作汇报,并安排和安插下步工作。
2、为了把握各村、社区自律小组工作状况,街综治办将按期组织召开烟草治理所部分与村、社区自律小组的沟通会,互通讯息,交流状况,有用协调。烟草部分对显示突出的自律小组运营户在货源供给战略上,特别是非凡品牌的分派上应赐与适度倾斜。
3、每月街道综治办应针对市场存在的问题,组织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和村、社区协管员发展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整治行动。
4、街道综治办每月将对村、社区发展自律小组活动状况进行走访,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向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反映,并争夺区主管部分的支持和协助,为更好地共同自律小组组长发展好工作。
四、施行步调
(一)宣传发起阶段(6月17日至6月21日)
街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全街“诚信自律”建设工作大会,随后各村、社区按区有关大会精神,认真做好工作落实,办宣传诚信自律宣传栏及挂横幅发展普遍宣传活动。
(二)先期试点阶段(6月24日至7月12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拔取具有必然前提的村、社区作为试点单位,由村、社区依照相关顺序坚持自律小组,并组织小组运营户成员签署商定及社会承诺书,还根据自律商定和承诺书内容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治理的相关活动。
(三)具体推行阶段(7月15日至10月31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将对诚信自律小组试点单位的工作发展状况进行具体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活动发展有成效,街综治办将组织烟草部分指导,各村、社区协管员到试点单位进行交流和指导,并在全街具体推行。
(四)审核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已发展诚信自律活动的小组,由街综治办上报区指导小组,并承受区指导小组对运营户自律小组活动发展状况进行具体审核验收。
(五)总结表扬阶段(12月)
由区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对村、社区发展自律小组活动,经审核验收及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授牌。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依据街道烟草专卖社区化治理工作指导小组关于“2012年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建设工作施行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的工作,发展好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
2、各村、社区治保主任要增强对卷烟运营户诚信自律活动的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协管员是发展诚信自律活动的详细责任人,应按期发展对这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关于积极参加,成效分明的卷烟运营户要积极协调辖区烟草部分在货源供给政策,特别是非凡品牌的分派上赐与倾斜。关于效果发扬不分明的小组和个人,要实时赐与协助,关于发生较严厉问题、社会影响较大的运营户,要劝其退出自律小组。
关键词:公民治理;社区自治组织;公共服务功能
理查德·C ·博克斯在《公民治理: 引领21 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提出了公民治理模型,认为社区居民是自己社区的“提供者”,居民自己应该决定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和如何运营这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职业者在社区公共管理生活中的角色应该是提供服务和支持,而不是成为公民的上级,他们应该和公民站在一起,这才能形成一个社区。
一、相关概念涵义
1. 社区与社区自治组织。“社区”一词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其含义是指人们生活的共同体和亲密伙伴关系。自20 世纪80 年代末以来,逐渐受到诸多领域内的专家学者们的关注,对于“社区”一次的理解也呈现“百家争鸣”式的发展。笔者比较认同滕尼斯对于社区的定义,“社区是聚居在共同地域内的人所组成的具有共同的认同感和价值取向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公民治理理论。公民治理理论的主要观点和基本主张集中地体现在美国学者理查德·C·博克斯,博盖森等人的系列文献中。他们从不同角度强调,以公民与官僚合作为特征的公民性政府是现代行政的必要途径,公民应积极参与到公共管理中,扮演主人翁的角色。 公民治理理论的价值观是建立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某此缺陷的批判基础之上,在一定意义上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一种超越。美国学者博克斯在《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中明确提出“公民治理”行政模式,对公民治理理论框架进行了较为完善的建构 。
二、公民治理角度的自治组织功能分析——以上海新途社区为例
我国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带来了人民民主自治精神上较以往有很大的提升,而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主体差异性和职责不清等问题迫切需求理论的指导,而治理理论便在这种需求下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兴起。其领域涉及社区流动人群、老年人、失能人群 、孕妇、妇女儿童社会服务、就业服务、社会救助、心理健康服务等。通过发展社区内居民成为机构会员,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健康检查、心理辅导等培训课程。经过六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民间基层自治组织。它所体现的显著功能主要有以下几点:1. 更有利于形成一致的集体行动,凸现治理绩效。在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提到西方社会学家西梅尔的观点,“比起大集团来, 小集团的行动更果断, 而且能有效地运用他们身边的资源,向心组织的小集团一般总能发掘并使用其能量, 而在大集团中, 能量经常是潜在的。” 城市社区自治组织较于政府部门是范围更小的集团,且更易促使社区居民采取一致的集体行动,从而带来更好的治理效果。 经过笔者在新途社区健康促进社旗下的品牌之一新市民生活馆的调查发现,社区小范围的组织机构比当地居委会等政府派出机构更能够组织社区居民采取果断有效的行动。例如,为促进当地小范围内的经济发展,新市民生活馆为当地外来人口的“生意人”举办小型的“商业交流会”,探讨各自的“生意经”及个人经历,很好的促进了当地人的人脉交际;定期为社区居民开办就业职能培训,如烹饪技术教学、淘宝店铺经营等技术,来促进社区居民的就业,这些是当地政府所无暇顾及的。2.更有效的实现社区共享资源的自主治理。公共管理中的典型案例“公地悲剧”以及奥尔森提出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形象说明了社会生活中,人们往往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公共事务的治理。个人理可能导致集体行为的非理性结果。在此理论下认为社区公共资源的使用者只关注自身得到的利益,而管理者则为了实施有效的管理限制使用者获得自身利益的权利,故二者难以就社区共有资源的治理采取一致有效的集体行动。政府与市场一直以来被视为解决公共事务治理问题的两种途径,相应的市场调节和政府干预也就成了解决公共事务各种问题的两种方式。然而,无论哪种途径,都无法完全解决资源共享者的自主治理难题。 从这一角度出发,社区作为一个自主治理的单元,由社区自治组织协调社区内居民共同治理来解决公共资源治理的难题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措施。3.有利于社区居民形成共同意识。目前,社区居民普遍缺乏社区意识,对社区公共事务淡漠。这是由城市发展进程中社区的产生和构成方式决定的。我国大多数的城市社区为了方便基层部门的管理,多半由“划片”产生,只是这种方式下产生的社区中居民共同意识淡薄,缺少归属感。 而社区自治组织多半是由居民依照共同喜好自上而下自发组织产生的,为居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公共活动领域,有助于强化居民的社区意识 。同样,笔者在对上海新途社区设立在上海浦东新区三林镇归泾村的新市民生活馆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以新市民生活馆为活动的组织场地,为社区居民组织举办各种免费的就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心理辅导讲座和社区内流动儿童英语辅导班等各类团体组织活动,并在每月举办一次社区主题型活动,使社区人心凝聚,社区居民的共同意识得到了强化。
三、 当前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
1. 社区自治组织发展面临的困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转型,各种社区自治组织涌现,虽然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提供上,政府开始向社区自治组织开放,但起到的作用仍然是“拾遗补缺”,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主要受一下几个因素的制约:(1)地位合法性问题。 国家对社区自治组织实施控制管理,允许有限的结社自由 。但笔者认为,这种自由的空间仍然是有限的,国家的态度决定着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的前途,此外还要受到法律和行政机制的约束。(2)活动经费筹资困难。笔者在对设立在浦东新区的新市民生活馆调研中发现,维持馆内运营的资金主要来自于企业的赞助、政府的招标项目,而且资金有限,通常需要组织的筹资部门对外联系筹集资金。经费缺乏是社区自治组织发展中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大多数的社区自治组织由于资金来源渠道有限,创收能力弱,随时面临关闭的危险。
2.对策建议。社区自治组织的健康发展对我国城市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首先,从政府角度来说,社会组织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治理可以减少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负担,还权于社会,让政府集中精力在真正的“大事”上面;其次,从社会组织角度来说,参与到社区治理中与政府形成平等合作共同治理的局面,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建设的发展,同时还有利于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对此,笔者认为,促进社区自治组织的健康发展,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应加强相应的社区自治组织政策支持,把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方针落实到实处,使社区自治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其次,在社区自治组织注册登记上予以较低的“门槛”,并在后期发展中通过对社区自治组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资金扶持;最后,监督管理上充分发挥外部监管的作用,将其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
参考文献:
[1] 周玉忠;王宇飞等.城市社区组织培育研究[J].社团管理研究.2008.1.10.
关键词:过渡型社区;社区治理;主体分析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28-0120-02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过渡型社区”是根据政府的需求、自上而下地通过行政手段推动建立起来的,其成立基础、运行资源和日常运作均受到政府的全面制约,加上政府职能部门对基层的管控意识强于服务意识,社区自治的理念和制度还远未形成,对这类新型社区治理的研究十分必要。
一、过渡型社区的形成
城市化是指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一般来说,城市化是由工业化来推进的,工业化的过程同时也就是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是工业化的载体,对工业化也有反作用。城市化如能适应工业化发展的要求,则会推动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的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化和工业化出现了不同步现象。一方面在大城市农民工现象大量存在,他们在产业方式上脱离农业实现了非农化,而身份仍旧是农民。另一方面在中小城市,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追求高速的城市化,不断扩大城市规模,将城市近郊的农民变为市民,形成了大量的“过渡型社区”。
本文的“过渡型社区”是指农村拆迁集中安置社区,在空间形态和文化特质上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过渡形态的社区。为了城市空间发展和扩张的需要,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土地,地方政府在城乡接合部通过征地开发的方式,形成了一大批失地农民。为节约失地农民的安置成本,政府一般采取统一规划修建安置点的办法,用较少的土地和空间集聚大量的失地农民。过渡型社区在空间形态上具有了城市社区特征,但其居民在生活状态、文化认同方面仍保留了农村社区的特征,形成了传统与现代、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对立和冲突的现象,无疑给这类社区的治理带来了挑战,资金和资源的缺乏使治理问题更趋严峻。
二、过渡型社区治理的困境
过渡型社区脱胎于传统农村村落,基于血缘、地缘基础上形成的关系已经打破,无法回去。基于契约、信任基础上的关系网络尚未完全建立。居民在被动城市化基础上形成的过渡型社区,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背景下,社区治理面临着困境和挑战。
(一)资源依赖性
地方政府在作为过渡型社区建设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机构搭建、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工作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使社区的软硬件设施得以完善充实,为过渡型社区向成熟的城市社区演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过渡型社区建立后的管理问题仍然值得关注,过渡型社区的居民是被动进入城市社区的,他们习惯于生活的低成本化,对于公共设施维护和管理,搭便车现象比较普遍,居民不愿对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社会治安等进行投入。同时,在城乡二元结构社会背景下,农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土地是他们生活的保障主要来源。失去土地对于那些缺乏非农技能的居民,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出租房屋维持。由于城市生活成本相对较高,无法实现非农就业的居民收入可能仅仅能够维持生活,有的甚至可能面临生活水平下降的风险,对于提升社区服务方面的投入他们根本无力承担。如果社区公共服务资源长期投入不足,必然导致社区治安状况恶化、卫生环境差的现象出现,过渡型社区很可能沦为贫民区。
(二)自治组织不健全
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建设的主要承载着,在社区治理中被赋予了多重角色:国家人、社区庇护者和服务提供者。在原来村委会转变而来的过渡型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功能方面,已不能满足城市社区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对象上,村委会是按照户籍管理原则形成的,仅对集体经济组织内居民负责,为其提供服务。过渡性社区是在集中进行回迁安置基础上形成的,原来的村民可能被安置到了本社区以外的其他社区,有的社区则是安置了多个其他不同社区的居民,出现了大量“人户分离”社区。笔者在调查中就发现,一个住宅小区里有两个社区居委会相邻办公的现象,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很难给辖区居民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另外,过渡型社区中大量的流动人口长期被排斥在服务对象之外,必然给社区治理带来不利影响。二是服务内容方面,村委会同时是集体经济组织,其服务内容主要是为农业发展提供服务,其工作重心是沟渠疏通、塘坝维护,村民之间利益冲突的协调。过渡性社区形成后,农业集体经济已经解体,居民的服务需求主要体现在生活服务上,如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公共设施维护、社区治安等。过渡型社区居委会的组织结构重建、功能转型已成为社区实现良好治理的迫切需要。
(三)社区认同度不高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认为:“社区是聚居在一定范围内的人所组成的生活共同体。”居民的社区认同和凝聚力对社区治理和社区发展至关重要,是衡量社区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准。过渡型社区居民对社区认同度不高,笔者在走访中发现,大多数过渡性社区居民并不把自己当成是城市居民。过渡性社区典型地生活着两类居民:一类是失地农民。他们是由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转变而来,由于过渡性社区是在政府推动下形成的,并非居民自愿选择的结果,存在着居民自我认知失调现象,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虽然被征收,但是他们对自己的认知仍然是农民。对所居住生活的社区在感情和心理上缺乏认同感,这严重制约了社区的发展。另一类是流动人口。过渡型社区位置离工业区相对较近,公共设施相对完善,房租成本相对较低,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来此租住,这里已成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在大多数过渡型社区,其居住的外来人口数量已远超过本地人,有的甚至数倍于原住居民。但是,在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下,流动人口往往被排斥在社区服务之外,他们和原住居民之间的联系仅限于“房东-租客”关系,难以融入本地的生活文化圈。在社区治理过程中,如何凝聚社区居民,把社区建设成为一个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文明共创的区域共同体成为过渡性社区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过渡型社区治理的主体分析
利益相关者一词源自企业管理中形成的利益相关者理论,用以表示与一个组织的决策有利害或者利益关系的人。组织不仅要考虑投资者的利益诉求,还需要给其他参与者相应的利益维护和行为暗示。这样才能在不断沟通互动中形成组织行动的基本契约,进而在治理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共同利益,维护组织的秩序,推动组织的发展。过渡型社区是在政府推动下形成的,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与社区有着直接的利益关系,政府、居委会、个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既有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正确认识和对待各自的利益和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定位,是摆脱过渡型社区治理困境的前提。
(一)地方政府――资源注入的责任主体
地方政府是过渡型社区建设发起者、推动者和建设者,是人口、治安、组织、党建、文教、环境等各方面的管理者,同时也是公共产品的主要提供者。面对过渡型社区治理资源先天不足的情况,政府应当担负更多责任,保证过渡型社区治理资源的投入。在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对过渡型社区资源投入是按照户籍人口数量比例进行资源配置,这显然已不能适应过渡型社区治理的需要。由于治理资源严重不足,大量过渡型社区社会治安差、环境卫生状况不佳等问题十分突出。作为公共产品提供的主要主体,政府应该将大量的外来人口纳入管理范围,逐步形成按照居住人口数量比例进行公共产品配置的新方式。在当前过渡型社区治理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社区资源投入主体仍然主要是政府。
(二)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的组织者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过渡型社区居委会都是从原来村委会转变而来,行政色彩浓厚。这种以管理为取向的社区居委会,需要向以服务为取向转变。按照一定地域进行重新划定,对社区居委会进行重新组建。社区居委会可以根据治理需要,将社区居民重新组织起来,把管理权细化到小区、单元、楼栋,还权给小区业委会、单元管理委员会、楼栋自管小组等,使居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同时,也经历了自我教育的过程。
(三)社区居民――社区参与的核心主体
社区发展本质上是对人的发展,面对人的发展在社区层面上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激发居民的参与社区管理积极性来实现。利益是促使人们走向一致的驱动机制,在共同利益面前,人们更容易团结起来采取一致行动,形成共同的行为准则。在过渡型社区中的公共利益包括在改善居住环境、服务设施等硬件上的功能,也包括在维护治安、秩序和化解矛盾等服务上的作用,它们影响居民的社区成就感和责任感。在调动过渡型社区居民参与积极性上,成都市的经验十分值得借鉴,政府通过“惠民工程”,使公共财政为社区“民生项目”买单。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钱,作为社区公共事务和管理专项资金,解决了社区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专项资金的使用采取“问之于民”方式,开展什么项目由社区居民说了算。通过实施这些直接关系居民切身利益“民生项目”,直接改善了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政府给过渡型社区治理“输血”的方式,可以增进社区主体间的相互交流,影响和促进社区意识的形成,推动社区的良好治理和社区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培林.村落的终结[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郑杭生.破解在陌生人世界中建设和谐社区的难题[J].学习与实践,2008(7).
[3]王生坤,薛婷婷.过渡型社区的概念、生成因素与存在的困境[J].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1).
[4]童芳梅.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角色分析[J].学术探讨,2011(9).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以“五乱”治理为核心,着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机制;打造城乡环境示范点;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镇城乡面貌持续好转。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类指导、村民自治、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环卫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把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建设生态文明家园、生态观光农业、生态循环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和制度创新,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化“两点六线”治理重点。全面巩固菜坝、凉水井场镇“两点”和宜飞路、菜喜路、垃圾场路、两凉路、偏凉路、围场路“六线”整治成效,打造整治亮点。
(二)规范垃圾处理机制。统一规划布局,具备生活垃圾转运条件的,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方式集中处理;不具备转运条件的,按“适当集中、连片治理、区域共享”,分片建设处理设施,适当集中处理。
(三)推动全民参与环境治理。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广泛建立环卫志愿者队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深化“六进”活动和卫生村、卫生单位、卫生户的创评活动,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纵深推进;引导群众集资、社会各界捐资、政府加大投入,共同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大力开展环境治理活动。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除四害”宣传工作和健康教育进村(社区)活动,全面落实爱国卫生月(周末)大扫除、重大节假日整治。村、社区、驻镇单位每年灭鼠二次以上。自建小区、农户庭院要配置好环卫基础设施、修补路面、清洁粉饰墙面、补绿植绿。
四、工作机制
(一)落实责任机制。努力构建党政主要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负责指导和督促所联系单位、村(社区)、分管部门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企事业单位开展好责任范围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开展好责任范围整治工作;村(社区)干部搞好本辖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村(居)民认真履行“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着力形成“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缝隙”的责任体系。
(二)落实问责机制。设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曝光台,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单位主要领导作书面整改承诺,并限期整改。畅通服务热线、投诉信箱等意见受理渠道,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动态监督问责体系。
(三)落实激励机制。一是加强督查考核。镇政府对村(社区)每季(抽)检查一次(事前不通知),每半年评比一次,半年、年终检查前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分别加3分、2分、1分,半年、年终检查最后三名的村(社区)和联系村干部目标考核总分中扣1分、2分、3分。镇政府临时安排迎接检查突击整治的村(社区),检查获得好评的,每次加2分;检查未通过的,每次扣2分。二是加强财力保障。按照政府补贴(按50%配套工作经费的方式)点、村(社区)出点、村民筹点的办法筹集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和设施建设维护。三是加强工作奖惩。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按考核细则考核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加大对评比的卫生庭院户和批准建立的垃圾池(房)材料费的奖励补助力度,激发全民参与积极性。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党委政府调整充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组,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保障。坚持舆论开道,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素质。采用进村入户宣传、志愿者劝导、强化学校行为习惯教育等方式,带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