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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PM中,“综合”是采用几种治理措施共同处理一个问题的一种多学科方法。这样一种方法被认为是最环保、健全的、可行的长期战略措施。从一系列可能的治理策略中进行筛选以确保达到最佳的治理与合适地点相结合。这种治理方式越好、产生的副作用越少。因此要求有害生物治理者必须综合考虑环境、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征、生活史,生态学以及合理的治理措施及应用效果,实施方法简单可行,而且不能影响环境。另外,有害生物治理不强调依赖化学农药,而是依据一个地点和具体情况,采用以下至少两种以上方法进行综合治理。
栽培措施
导入农业IPM技术措施,特别是环境卫生,可有效控制城镇有害生物种群密度。
生物防治
不需要新的或更好的生物防治技术的发现,只需要治理者积极保护和鼓励自然存在的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
选择性农药
源于植物体的一些毒素,可作为诱饵,撒施剂、叶用性喷雾剂,使用分子遗传技术将可产生的植物毒素插入到植物体内。
化学农药
选择环境友好型、窄谱型、可选择的低毒性农药,剔除原始的、高影响的,缺乏与环境兼容的化学农药。
适时靶向施药
通过对病原菌、杂草、昆虫物候模型的建立,采用合适的定时喷药计划。以小面积防治代替大面积防治,不仅能降低农药使用量,还能保护已适宜的自然控制力。
对我国UIPM事业的借鉴
为贯彻落实、黄小晶等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诏政办[2010]19号精神,结合我镇消防工作和社会防范火灾能力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预防和减少“十类”场所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诏安”、“平安南诏”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十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治理火灾隐患,有效改变我镇“十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全镇出租房等“十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炎林镇长任组长,派出所、监察、安监、南诏土地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日常沟通和联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谢俊宏担任,办公室由派出所、监察、安监、工商所、卫生院、学区和各社区(村)等部门指定专人组成。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治理范围
“十类”场所:1、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的出租房;2、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面积1000m2以下,不含本数,下同);3、小医院(设有病房且面积1000m2以下);4、小商场(铺)(有人住宿且面积500m2以下的商场、超市、商铺);5、小餐饮场所(面积500m2或者同时可容纳100人以下的营业性餐饮场所);6、小旅馆(客户床位50个以下或者面积500m2以下);7、小歌舞娱乐场所(面积200m2以下);8、小网吧(电脑50台以下);9、小美容洗浴场所(有人住宿且面积200m2以下);10、小生产加工企业(设有员工宿舍且面积在1000m2以下)。
主要治理内容
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情况;室内装修材料、电气线路设备存在的隐患;消防疏散系统的设置,锁闭、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亨台、窗户违章设置铁棚栏等情况;违章使用明火,非法生产、经营、存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及“三合一”等现象。
治理时间、步骤和方法
治理活动期间:2010年4月20日至6月30日。
治理步骤和方法: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治理期间,各社区(村)干部及民警一同入户。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队伍(4月20日至4月25日)。各社区(村)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治理工作,认真抓好本地区治理工作的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主动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4月25日至5月5日)。各社区(村)要按照治理工作标准,对属于本次治理范围的单位(场所)进行逐个清查,认真填写普查登记表(附件1、2),按照“一个场所一份档案”的要求,建立各类场所治理档案,认真对照治理内容开展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生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户核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时自行整改。4月底前,各社区(村)整治办要将本辖区内“十类”场所汇总形成治理台帐(附件3)经镇报县整治办各案。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各社区(村)对普查过程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逐个复查,对逾期未改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整治办。要根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单位(场所)类别,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具体部门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对涉及多方面问题和原因、需要协调多部门的,提请镇政府组织协调;对一时难以整改的,经镇提请县政府决定关停或采取强化防范措施。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个场所、逐项内容认真复查,督促整改;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场所,要依法取缔;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附件4)的,必须在集中治理阶段全部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各社区(村)整治办应于每月5日前将本辖区工作统计表(附件5)报镇整治办。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2010年6月15日前,镇政府将对全镇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凡发现排查有遗漏、治理走过场的,将责成当地重新排查治理。
工作要求
[关键词]社区环境;污染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9-0231-01
随着我国现代化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显著的提高,整体生存环境质量也随之得到有效的改善。但与此同时,社区层面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矛盾纠纷逐渐出现并显现出复杂、多样化的特点。探讨社区环境污染问题及提出适宜的解决方法,已成为社区环保的首要任务。
1 社区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1 废弃物污染
社区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社区垃圾数量越来越多,废弃物种类也日趋多样化,除一般生活性垃圾外,房屋装修垃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大量产生。此外,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率不高已经成为制约社区垃圾集中有效处理和节约处理成本的重要因素。在环境卫生方面,垃圾处理不及时会导致蚊虫孽生,影响社区环境质量,在运输收集过程还会产生臭气、噪声等扰民问题。在社区污染矛盾中,由于居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邻里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由于垃圾的产生和每个社区居民息息相关,已成为评价社区管理水平和环境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社区垃圾是否得到及时妥善收集、处理成为目前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社区环境问题。
1.2 废气污染
随着城市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中餐饮、浴场、美容院、干洗店等形式的服务产业随即大量出现,伴随而来的餐饮单位油烟气、锅炉燃油废气、洗涤液气味、空调热气等一系列局部空气污染情况逐渐增多,由于此类服务业大多与社区居民住宅毗邻,因此污染矛盾也日益突出。在居民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倾倒不及时产生的臭气影响,住宅区内商店、居民等房屋装修期间油漆废气扰民等等一系列影响邻里生活的污染矛盾形式也不断增多。
1.3 噪声污染
城区噪声污染已经成为目前城区环境污染的主要方面。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各种噪声源中,商业企业固定源噪声(如排风机、空调等设备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是主要方面,噪声源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由于噪声传播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具有广泛的散播性,已经成为社区污染的主要方面。值得一提的是,其中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问题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这方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随着近年来城市改造、公共设施施工等建设施工噪声干扰附近居民生活的情况愈加突出,矛盾投诉数量激增;此外,商业活动、日常的室内外娱乐活动、房屋装修、空调使用等噪声干扰也日益成为邻里纠纷的重要引发因素。
1.4 辐射污染
随着人们环境认识的提高,对自身环境安全的意识和要求也逐渐增高,其中以往并不为人们所重视的电子辐射问题也成为目前社区居民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中无线通讯基站和电力变电站的设置成为社区居民关注的要点,虽然对无线通讯服务和电力供应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但市居民们对周边上述设备位置的设置十分敏感,纷纷采取了避而远之的态度,造成了大量矛盾纠纷。
1.5 社区新建项目引发的环境问题
随着社区居民环境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公众参与的热情日益高涨,居民对于周边尤其是社区内部的环境问题总是予以特别的关注,新建项目选址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逐渐成为城市环境问题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除了部分确实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外,也包括一些对周边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少(甚至没有影响)的项目的设立,这是由于不同层次居民对于自身居住环境的要求不甚相同,愿景与现实的差距也使这类问题成为环境矛盾的焦点。作为项目审批决策的政府部门由此被再次推向“风头浪尖”。如小区内会所、周边商家的招商引资过程,公交枢纽的设置等常会引发周边居民的反对,从而引发矛盾。除上述突出矛盾外,光污染问题,由于违章搭建、乱设摊等低端甚至违法经营活动引发的公共环境问题也日益成为影响社区环境质量的因素。
2 治理社区污染主要措施
从污染治理的方式看,以政府主导的行政治理方式是最为传统的方式,但以市民环境维权为主要目的的其他治理途径也同时并存,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的总体结构,概括如下。
2.1 行政治理方式
行政治理手段是政府通过各类环境法规与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达到一定的环境控制目标,以达到消除污染,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政府是实施行政治理的主体。目前各类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环境标准都为行政环境执法提供了制度标准。从整个城市区域污染的层面看,由于社区污染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对某个城区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有限,在缺乏有效激励的情况下,难以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而主动采取治理行动。从这个意义而言,环境则是推动社区污染行政治理的主要动因。由于长期以来的环境保护的“政府主导型”模式,使人们在遭受环境污染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方式便是环境。
2.2 直接交涉途径
指污染受害居民直接同污染者进行交涉,要求停止污染行为和进行赔偿的单方面维权行为。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双方直接博弈的过程,博弈者的个人因素对博弈的结果有直接的影响,因而治理的效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般而言,由于污染受害居民相对处于劣势地位,且受到个人知识水平、信息获取、能力水平等方面的限制,因此治理效果较为有限。
2.3 司法诉讼方式
主要指污染受害居民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污染者停止污染侵权和进行赔偿的方式。由于诉讼途径一般需要当事人较多的资金和精力投人,加之目前社^污染方面环保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的不尽完善,以及客观污染取证方面的困难,诉讼成本较高。同时,由于社区污染危害程度相对不大,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污染纠纷直接向法院的情况并不常见。虽然从国外的实践经验看,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污染矛盾是较为有效的治理途径,但在目前我国的环保法律、制度环境和市民的意识习惯下,环境诉讼难以成为社区污染纠纷治理的主流途径。
2.4 第三方调解方式
指通过第三方出面主持下,以自愿为原则,通过说服教育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消除污染、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目前污染纠纷调解的第三方主体主要为司法部门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调解方式多发生在居民之间的污染纠纷上,以自愿为原则,在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缺乏相应制度保障的情况下,治理效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治理、直接交涉、司法诉讼、第三方调解方式构成了目前社区污染治理方式的总体框架。
3 结语
总之,解决社区环境污染问题,一方面要强化社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在控制生活污染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培育和壮大民间环保力量。在社会转型加速期,只有这两者双管齐下,共同发挥作用,才能逐渐缓解社区生活污染问题,并最终在社会发展中彻底解决生活污染问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D99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7-0306-01
治理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问题根本方法:
真正做到城市化,不断缩小贫富差距。社科院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袁振龙曾指出,这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居住的“天量”流动人口,并不会因为城乡接合部的改造和城中村的拆除而离开城市,只是从一个地区又被挪到了另一个地区,始终生存在城市边缘,最终造成“城市烂边”的扩散效应。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难点,必须打破“不完全城市化”束缚,实现流动人口有条件、有秩序、低成本向城市转移。只有真正做到城市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垃圾污染问题。
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问题,还要从政府、社区和市民三方面来着手。
1、在政府方面
(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出租房制度。逐步实现以身份证管理制度替代户籍制度的转变;把房屋出租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产业来抓,有效地实施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的管理。
(2)建立健全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体制。明确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划分,完善规划,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切实做好区域环境规划工作。根据城乡结合部特殊地理位置、环境特征和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乡结合部产业结构和发展规模;要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控制。
(4)大力开展环境执法工作。从污染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解决环境问题;坚决打击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排污企业和无证经营企业。
(5)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在街道办事处设立隶属于环保分局的专业环保管理机构,对其进行科学定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在污染严重的区域设立环境监测点,逐步建立完善的城乡结合部环境预警监控体系。
(6)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示范与推广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深入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
(7)改革管理体制。由市环境部门统管全市的卫生,做到环卫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统一管理考核,实行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管理。
(8)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设必需的清运设施;对现有的环卫设施进行全面整修,以保证其正常使用。经费采取市里补一点、街道拿一点、村里贴一点的办法,由村具体组织实施整修,市环卫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使“城中村”的环卫设施能基本满足居民生活的需要。
(9)制定环境教育法,完善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要细化,加强可操作性;设置环境教育奖项,认可作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努力;将环境教育设定为学校的必修课程。
(10)治理手段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现代化信息系统,可提高城市周边区域的环境治理水平。
(11)保障社区居民自治,鼓励民间环保组织发展。
一、通过法规和规章,赋予城乡结合部社区各类工作委员会以一定的权利。 二、要通过各项制度,确立社区内各类组织的职权范围及其相互关系,建立对各组织机构工作的内外监督制度。
三、切实保障居委会的自治性、相对的独立性。
四、政府部门给环保组织提供经济援助;与非政府环保组织加强合作。
2、 在社区方面
社区要高度自治。社区的自我管理主要是通过居委会和村委会来完成的。居委会和村委会应从中介、协调和自治三个方面来治理城乡结合部污染问题。
(1)中介。将社区内居民对环境治理意见整合和当地的环境情况及时反映给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另一方面,积极向社区居民传达国家关于环境的方针政策、环境保护知识。
(2) 协调。当发生矛盾时,居委会应及时协调社区居民之间、居民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达到和平共处。要使外地租赁者和本地人尽量融合,增强双方之间的交流。
(3)自治。一是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对本社区的环境建设规划和涉及全体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二是组织居民制定和修改村落环境自治的章程和民约,建立健全社区、村落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完善社区的运行机制。三是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公共环境的管理,自己动手改善社区居住环境,提高社区生活质量。
3、对于公民
(1)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和素质。不断通过广播、电视、杂志等社交媒体的学习和不断参加环保知识讲座等方式,了解生产、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学习生活中处理垃圾的环保方法,坚持分类丢弃垃圾。
(2)从自身做起,坚决不污染环境,不随地乱扔垃圾,注重保护和美化自己生活学习的环境。
(3)积极向自己熟悉的人和社会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张小君,《城市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基于温州瓯海区梧田街道个案分析》,南京理工大学,2009年6月21日
[2] 李元超,《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模式研究-----以济南市为例》,浙江师范大学,2009年10月20日
[3] 姜洪,《着力解决城边农村垃圾问题-----牡丹江市城乡结合部环卫工作调查与思考》,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4期
[4] 路全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机制研究----以新乡市渭滨区平原乡为例》,上海财经大学,2008
[5] 王雪梅,《社会治理的首都实践案例研究》,2012年中国社会学年会--实践与反思:社会管理价值体系的构建论文集,2012年11月16日
[6] 福建城市建设网,《浅析城乡结合部垃圾处理及对策》,2010年5月25日
一、深入开展各领域、各层面的平安创建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各级综治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以开展“争创平安建设模范基层单位(村居)、争做优秀基层综治办主任”活动为载体,推动平安乡镇、平安村居、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努力促进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单位的落实。
3、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紧紧抓住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综治机构规范化建设、解决农村突出的治安问题、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机制、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妥善处置、集中抓好治安后进村集中整治、丰富和发展农村平安创建内容等重点,推动农村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4、深入开展平安行业建设。重点抓好烟草、电力、油区、卫生、学校、交通、建设等重点行业的平安建设,认真总结成功经验,适时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不断把平安行业建设引向深入。
5、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建设。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机关,要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指导与协调并行,切实抓好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安创建活动,努力把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企业。
6、深入开展平安小区建设。以开展“星级平安社区”创建为载体,以属地管理为依托,理顺各类小区的管理权限和责任部门,牵头抓好小区平安建设,推动社区创安工作不断升级。
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
1、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做好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严格落实各项打击、防控措施,确保我县不出现影响稳定的任何问题。
2、加强“严打”整治工作机制建设。健全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及时准确地分析评估社会治安稳定形势,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紧抓“打黑除恶”不放松,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街头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财犯罪和各类“痞霸”。加大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和整顿经济秩序工作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经济诈骗、传销等破坏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
4、深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对治安混乱区域、部位实行集中施治。适时组织开展道路交通、铁路沿线、油区、烟草、“三电”、建筑市场、学校、医院及企业周边、“黄赌毒”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边界地区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维护边界和谐稳定。
三、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预防机制、预警预测机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和调解队伍建设,建立行业管理部门行政调解组织,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本文来源:文秘站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多元联动工作格局。
2、注重整合基层综治力量,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切实增强调解实效。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 和矛盾纠纷信息员的作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早介入、控制和解决。
3、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涉法涉诉等领域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
4、完善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县、乡两级和基层单位创“三无”(无越级集体上访、无异常上访、无积案)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深化“五长”联合接访制度,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
5、依法妥善处理。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坚持“三个慎用”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置,努力把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和治安管理工作
1、建立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切实做到管理到位、防范严密。
2、切实加强城区治安防范工作。强力推进路面、社区、重点要害部位、单位内部“四大防控体系”建设。抓好居民区技防设施配套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并积极创新机制,整合社区民警、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三方面的力量,共同维护社区平安;加强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复杂场所巡逻守护力量和技防设施建设,确保绝对安全;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人防落实、物防配套和技防达标,增强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能力。
3、毫不放松地抓好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推进农村警务室建设,注重调动和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把防范工作做到千家万户,维护农村治安安定。把人防作为防范之本,加大巡逻守护力度,做到“防范到户,责任到人”。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村治安保险工作。
4、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认真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健全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选聘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犯罪活动,坚持查处“黑网吧”等违规经营的互联网站和经营场所。积极开展争创“青少年零犯罪村居(社区)”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5、加强和改进刑事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帮教安置组织,形成帮教安置工作网络。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防止脱管漏管。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注重做好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解教时的衔接工作,防止漏管、失控,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6、加大消防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重[!]大涉枪、涉爆、涉毒等案件。
五、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
1、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居综合管理机构建设。组建县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乡镇(社区、办事处)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所,建立社区(村居)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站,健全协管员队伍。健全配套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把出租房屋、暂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
2、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按照行政区划,以乡镇(社区)、村居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流动人口居住、留身的场所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普查登记,准确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对采集的信息认真分析研究,从中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治安状况,发挥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在维护治安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3、推进综合管理工作人本化。依法保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解决外来人员在工作、生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困难。制定有关服务流动人口的政策措施,确保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
4、加强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调研,对一段时期内的出租房屋与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及时作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当好参谋助手。
六、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乡镇(办事处、社区)综治办建设,配备好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工作人员,切实改善基层综治办办公条件,办公设施要适应现代化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村居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暂行规定》,调整配备好村级综治办主任,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队伍管理,落实保障措施,将综治各项措施在农村落实到位。
3、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增强群防群治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在继续坚持“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方向的同时,积极探索群防群治队伍“企业化”管理的新路子。
4、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模式。适时召开全县推行村务契约化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垦利镇大河村等村的试点工作经验,将村级事务纳入“民主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5、加强综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年内,县乡综治办都要举办综治干部培训班,把乡镇、村居综治干部普遍培训一遍,并形成制度,提高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七、大力加强宣传和信息调研工作
1、深入开展综治暨平安垦利建设信息调研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
2、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和“走进基层、走进平安”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媒体、广告牌、宣传车、标语口号、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平安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积极推进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创新,立足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特色,研究确定1-2个综治“亮点”工作,努力培植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经验,带动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整体上水平。
4、组织综治好新闻评选活动。开展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并做好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评选活动的稿件征集和推荐工作,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积极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开展见义勇为宣传,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努力形成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