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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资源基础理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竞争优势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同时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可以对以往所存在的一些外部的竞争优势予以分析,在这一过程中也可以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内部竞争的研究中来。人力资源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它直接关系到了企业发展中的核心价值,同时它也成为了资源管理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一个环节,企业各个部门都要积极的配合,这对企业竞争优势的体现和保持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一、资源理论基础的发展变化
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源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的重要法宝,并不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外部市场和外部竞争。实际上企业竞争是内部各个部分之间的竞争,企业的外部条件只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绝不是决定性的影响。企业的外部市场竞争是容易模仿的,企业内部的资源优势却是对手很难复制的,它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
二、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
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总体上来说涵盖了四个方面,一个是人力资源的重要意义,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就必须要重视人力资源工作的质量。其次是管理的系统性。要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具体方法和实施方法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再次就是人力资源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战略性。最后一点就是资源管理的目标性,在这一过程中一定要充分的保证企业的经营效益。
三、战略人力资源的优势与管理
1.资源基础理论下,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
在以前的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一定要充分的保证企业的经营战略不发生改变的基础上对员工进行聘用或者是培训及考核,在实际的工作中应该采取比较固定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比较大的一个不足就是不能充分的体现出个体上的差异,同时还容易在竞争的过程中被其他的企业模仿,这对企业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是非常不利的。在有了理论支持之后,企业的人力资源战略性管理就体现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也可以根据员工表现的差异给员工提供不同的福利待遇,这样一来就可以使得员工更加积极的去为企业提供服务,在这一过程中也减少了人才的流失,在资源管理的工作中,更能体现出其自身的先进性和科学性。
战略性人力资源在应用的过程中以环境基础理论作为引导,这样也就使得其他的资源和人力资源占据了同样的位置,企业在逐渐变化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变化,这种理论的不足在于人力资源工作中的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不能对资源进行及时的灵活的调整。但是如果在资源基础理论引导的作用下,战略人力资源就会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此外还能和其他资源予以明确的区分,在竞争中可以十分显著的体现出优势,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实施更加科学的决策,对企业整体战略的实现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形式
资源理论基础为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两者的科学结合便形成了一种更为先进的管理模式。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要以人力资源作为基础,利用其稀有性和难模仿性,系统分析该资源对战略资源影响的必要性,从而确定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战略资源的一部分。由于员工自身素质就存在差异性,因此想要完全模仿和复制人力资源就极为困难。对于员工的培养是人力资源的一部分,但就实际企业裁员等现象而青,理论又与实际产生了矛盾。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各子系统间,应该是互补并相互影响的。企业可以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调整,使人力资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利用。但在现实情况中,众企业花费大量精力和财力对人才进行争夺,使得理论的指导作用更加弱化,甚至与理论相违背。将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与人力资源有机结合,通过优势互补来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可以提高企业的根本竞争优势。
四、完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的建议
1.培养员工的忠诚度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完全可以利用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自身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但是这种方式会大大的挫伤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所以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更加重视的是员工忠诚度的培养,让员工能以主人公的态度去工作,这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提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关心员工工作和精神方面的要求,这样才能更好的帮助员工意识到自身的价值,从而也就使得员工的忠诚度大大的提升。
2.制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将资源理论基础当做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去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战略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将所有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细化,同时还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的加强对重要人才的培养,在这一过程中还要采用高薪或者是入股的方式吸引人才,防止关键人才跳槽,对于那些可替代性比较强的工作,可以采用雇佣临时工的方式去完成,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内容予以高度的重视,同时还要在这一过程中保证员工培训的质量和水平,从而也就减少了人才因素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五、结论
当前企业竞争的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所以每个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要对战略人力资源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更加充分和合理的认识,在资源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相对更加完善的管理系统,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财务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
会计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中所具有的功能和能发挥的作用,它是会计的客观内涵。会计职能是与经济发展不同阶段对会计的要求密切相关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范围不断扩大,会计职能也将不断增多。我国会计职能的研究是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的,受马克思关于“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簿记”论述的影响,对会计职能基本倾向于“核算”和“监督”两大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又出现了从“一职能说”、“二职能说”直到“八职能说”以至“全职能说”并存的局面。但这些研究始终以马克思对簿记的论述为基础进行,没有考虑会计实践的发展,因此不利于会计理论结构内容的完善。
从现代会计发展趋势来看,会计的职能应总结为“反映”和“管理”两大职能比较合适。反映职能是指将会计信息向使用者进行充分的揭示和披露;管理职能是指会计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预测、决策、控制、分析等。会计反映职能和管理职能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反映职能是管理职能的基础,为管理职能的发挥提供服务,管理职能是会计的固有职能,是会计的首要职能。实践证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越高,对会计与管理结合的要求也越高,会计管理职能也就发挥得越充分。不同会计人员由于其岗位责职不同,一般地应分别发挥不同的职能,这就为监事会和会计委派制提供了理论依据。
2财务会计的工作要求--会计目标
会计目标是财务会计工作总的目的性要求,它是会计职能的具体化,往往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由于会计目标和会计职能的内在联系,西方会计学界强调会计目标,我国会计学界则强调会计职能,这是由于对财务会计体系运行的目的不同造成的,是期望达到主观要求还是发挥客观功能。目前会计界普遍接受会计目标的概念,但不同学派对会计目标的理解也有不同。如“决策有用性学派”认为,会计目标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经济责任学派”则认为,会计目标是反映和报告受托经济责任及其履行情况。我国会计准则中会计目标的定义是:为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外部投资者以及内部管理部门提供会计信息。目前,世界各国大多采用决策有用性观点,笔者也倾向于这种观点。原因在于,财务会计理论结构问题的研究应具有前瞻性,应该从长远观点出发,以确保其框架的稳定和适用。
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同的国家和机构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是不同的。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表述为:相关性与重要性、形式与实质、可靠性、避免偏向性、可比性、一贯性、可理解性。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则强调相关性和可靠性。笔者认为,既然财务会计的目标是提供有用的信息,那么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应该是:相关性、可靠性和一贯性。相关性是决策有用性的最重要质量特征,能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获得的是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可靠性能保证信息使用者获得可靠的信息,避免虚假和误导,以利于作出正确的决策;一贯性能使信息具有可比性,保证多个会计数据具有相同的基础。
3财务会计的技术规范--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是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对财务会计进行业务处理提出的规范要求和判断标准,是财务会计的一种技术规范。会计准则是会计实践工作经验的抽象和总结,它又反过来指导和规范会计实践,为会计人员处理具体业务提供操作规则。对于一个成熟的社会来说,会计准则不仅是技术标准,在其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带有经济性和政治性。美国的会计准则是世界上最具有代表性的,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资本市场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由会计学界开始明确提出会计准则的概念,为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和国际会计协调确立依据。我国的会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准则就财务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行业的会计核算作出了规定。
4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按照经济特性对经济业务内容进行分类的项目,它是财务会计具体内容的基本分类。由于各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同,经济管理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所以不同国家的会计要素项目是不同的。会计要素的划分应充分考虑项目内容的基本特征,即项目的同质性、独立性和系统性。这是因为只有根据同型内容和同质特征进行分类才能够对财务会计的具体内容进行有效的分类核算;而各会计要素在其本质特征上又应该区别于其他会计要素,这样才有其独立设置的意义;同时各个会计要素之间应存在十分严密的逻辑关系,能充分体现会计等式的内在联系。根据我国的社会经济特性,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六项,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又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为动态要素(又称利润表要素)。只有明确规定了会计要素的内容,才能规范会计实务,会计人员才可能在极其复杂的会计实务中得心应手地进行业务处理。
5财务会计的会计毕业论文社会背景--会计环境
【关键词】综合计划管理;流程再造;平衡计分卡;平衡优化模型
综合计划管理是从企业战略和全局出发,对未来一年企业各类计划指标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的过程。综合计划管理是企业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大型企业集团从条块分割向集团化运作转变、从资源分散向优化配置转变,提高集团控制力的重要抓手。长期以来,一些大型企业集团虽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综合计划管理工作,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理论支撑,综合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综合计划落实战略、调控导向、研判评估等作用,有必要系统梳理相关理论,并以此指导集团企业综合计划管理实践。
一、综合计划管理理论基础
1.集团管控理论。集团管控是通过各种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以及运用有效的经营战略和手段来实现利润最优化的一种跨国界、跨地区、跨行业、集团性的经营行为。对于大型集团企业,集团化管理可实现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企业运作效率,并节省成本和费用,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因此它已经成为未来大型企业经营发展的趋势。通常而言,集团管控模式按照总部职能内涵的不同,分为财务控制型、战略控制型和运营管控型三种。
2.战略管理理论。(1)战略管理模型。战略管理理论主要包括五力分析、SWOT分析和PESTLE分析等三种理论模型。五力分析模型是迈克尔·波特于80年代初提出,用于竞争战略的分析,可以有效的分析客户的竞争环境。五力分别是: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购买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替代品的替代能力、行业内竞争者现在的竞争能力。SWOT分析模型由麦肯锡咨询公司提出,是一种企业战略分析方法,包括分析企业的优势(Strengths)、劣势(Weaknesses)、机会(Opportunities)和威胁(Threats)。SWOT分析实际上是根据企业自身的既定内在条件进行分析,找出企业的优势、劣势及核心竞争力。PESTLE分析模型又称大环境分析,是在PEST分析基础上加上环境因素和法律因素形成的,共包括6大因素: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环境和法律,是分析宏观环境的有效工具。在分析一个企业集团所处的背景的时候,通常是通过这六个因素来进行分析企业集团所面临的状况。(2)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法是由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根据目标设置理论提出的目标激励方案,其基础是目标设置理论,目的是将企业整体目标逐级转化为下属单位和个人的子目标,形成一个完整的目标考评体系,以此来提高组织的绩效。在最理想的情况下,每名员工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工作目标、任务周期等与自工作紧密相关的内容。目标管理一般通过制定目标、实现目标、与目标相比较3个阶段来实施,经过3个阶段的循环往复,不断提升管理质量。
3.流程优化理论。(1)流程再造理论。流程再造理论是由美国哈默博士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对企业业务流程进行根本性的再思考和彻底性的再设计,以取得企业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衡量企业绩效的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性的进展。流程再造是以作业活动为着眼点,以整体流程,整体优化的角度来考虑与分析问题,跨越不同职能和部门的分界线,识别流程中的增值和非增值业务活动,剔除非增值活动,重新组合增值活动,优化作业过程(见图1)。
图1 流程再造框架
(2)PDCA管理法。PDCA管理方法即为PDCA循环,是由美国统计学家戴明博士提出来的,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程序,是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方法,亦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转的基本方式。每一个循环一般都要经历计划(Plan)、执行(Do)、检查(Check)和处理(Action)4个阶段。
4.决策理论。决策理论是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起来的系统理论、运筹学、计算机科学等综合运用于管理决策问题,形成的一门有关决策过程、准则、类型及方法的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多目标规划法是其中重要的决策理论方法之一。多目标规划法是在线性规划的基础上,为解决多目标决策问题而发展起来的一种科学管理的数学方法。多目标规划的概念是 1961年由美国数学家查尔斯和库柏首先提出的。在资源分配、计划编制、生产调度等方面有一定的应用。
5.考核与评价理论。平衡计分卡绩效管理理论是目前主要的考核与评价理论。平衡计分卡是由哈佛商学院教授罗伯特·卡普兰和咨询公司总裁大卫·P·诺顿于1992年发明并推广的一种战略绩效管理工具,是根据企业的战略设计的指标体系,其目的是建立一套使企业战略有效执行的目标管理体系。它将企业战略目标逐层分解转化为各种具体的相互平衡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分时段对这些指标的实际状况进行考核,从而为企业战略目标的完成建立起可靠的执行基础。
二、集团企业综合计划管理中的应用重点
第一,应以集团管控理论为指导,执行集约化的综合计划管理方式,统筹考虑各种因素,统一配置系统各类资源,实现集团内部各种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提升集团运作效率,节省成本和费用,最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第二,综合计划管理应借鉴五力分析、SWOT分析和PESTLE分析等模型的战略分析思想,在综合计划制定中系统地将多个内外部因素相互匹配起来,进行综合分析,使计划更加科学与全面,并且在综合计划考核体系的设计中考虑外界因素的动态变化对企业综合计划执行有效性的影响。同时,由于综合计划制定是对各专业部门专项计划的设计,是对各专业部门任务指标的合理分配,强调各部门间相互的协调和平衡,因此综合计划制定有必要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为了提高协调效率,甚至有必要建立更高级别的协调机构。第三,综合计划管理流程设计应借鉴流程再造管理思想,解决综合计划编制过程中管理流程的相互交叉、工作重复、效率不高等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优化流程。具体而言,综合计划管理可以充分吸收PDCA管理思想,实现从计划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到闭环管理的升级,避免只注重布置,而忽略考核落实的现象,以实现各项计划的有效落实,以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第四,在综合计划管理的决策环节中,企业综合计划的平衡优化问题需要借助决策理论及先进适用的决策方法,以实现最小投资下的最优产出组合,这样有助于企业决策者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具体而言,综合计划决策可以选用多目标规划方法,从而保证实现综合计划管理的多重目标。第五,为适应综合计划管理深度的提高,需要加强考核考评。在考核与考评环节中,综合计划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充分借鉴平衡计分卡思想,落实企业战略目标,实现经济绩效与社会绩效的平衡。综合计划指标体系对企业的战略实施与科学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应以平衡计分卡作为企业的战略管理工具,用于战略管理和绩效评价,有助于实现集团企业总体战略目标,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集团企业业务流程的清晰度和流畅性。
参 考 文 献
[1]杨素萍,赵永亮,付淑洁等.电力市场环境下电力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及综合计划管理[J].电力技术经.2006(18),5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 利益相关者会计 理论基础
一、引言
21世纪公司治理的演进方向――由股东单边治理到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将成为公司治理的发展方向,与此相对应,企业目标由利益相关者价值最大化取代股东价值最大化,已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知识经济对传统的、工业经济环境下形成的财务会计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会计环境的变化促使会计“反应性”发展,会计环境的变化影响到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从而促使他们产生新的会计信息需求。随着公司治理理念的日趋成熟和对公司治理的关注,公司治理和财务会计信息之间的共生性逐渐得到重视,会计作为“当今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Joel seligman 1993)必须与公司治理发展相适应。利益相关者会计的产生体现了利益相关者合作逻辑下的共同治理的社会实践的客观需求,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建立利益相关者会计是会计发展和会计改革的需要,有助于推动会计理论的深入研究。近年来,国内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利益相关者会计进行了研究,王竹泉教授率先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会计理论的研究中,提出了“利益相关者会计”的命题,创建了“基于业务流程管理的企业价值增值报告模式”。
目前我国对利益相关者会计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中对利益相关者会计理论基础的研究仍属空白,这与企业界日益开展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实践极不适应。因此,对利益相关者会计理论基础的研究尤为必要且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鉴于此,笔者对利益相关者会计做出如下界定:是指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下,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利用专门的技术和方法,将价值链管理与业务流程管理有机结合,对企业价值增值运动(创造过程与分享结果)及各类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进行反映与控制,并报告给利益相关者据以做出决策,维护权益、提高效益的价值管理信息系统。利益相关者会计不是传统财务会计学科的分支,而是一门新兴的会计学科。它提供企业为利益相关者创造的总体财富及各类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分配、各类利益相关者享有的权益信息,不仅适应利益相关者治理的需要,促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为企业实现价值增值最大化和收益分配关系的最优化的利益相关者治理目标服务;而且有助于推动公司治理和企业管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逐步融合。
二、利益相关者会计的理论基础
(一)哲学基础 会计学的研究方法与哲学理论有着紧密的联系,会计学根植于哲学之中,要解决会计学中存在的问题,寻求会计学的发展,必须用哲学反思会计学。在将会计与哲学相结合的过程中,必须以哲学的基本原理作为会计理论研究的基础。哲学是关于客观世界最一般规律的科学。哲学是利益相关者会计最基本的理论基础,它为利益相关者会计提供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恩格斯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这是因为当考察整个物质世界时,“首先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其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不动的和不变的”。互惠互利、和谐共存是当今企业获得可持续发展应恪守的基本准则。企业为了可持续发展,必须正确处理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向企业投入专用性资产且处于风险状态的个人和团体。利益相关者会计从联系的角度考察企业的本质,认为企业的本质是“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合约”是对普遍联系观点的具体运用。企业同其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可以归纳为以下几项:企业同政府部门及税务部门的关系、企业与股东的关系、企业与经营者、员工的关系、企业与同行其他企业的关系、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关系、企业与债权人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的哲学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和社会的关系不仅包括生产关系,还包括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等。这体现着人的价值观念,其实质是人与社会之间的一种需求和期望价值的相互满足。企业的生存、发展依赖于这些社会关系的支持,只有以这些社会关系为背景,它才有可能实现对经营目标的追求。从联系的角度看,现代企业作为“社会人”还要考虑其作为社会组成部分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最大化的统一。物质世界是永恒发展的。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呈现渐进性和飞跃性;体现在会计从传统簿记到财务会计、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分化、再发展到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逐步融合基础上的适应利益相关共同治理要求的利益相关者会计,这都体现了哲学中的永恒发展的观点。
(二)经济学基础 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密切依存于经济理论。利益相关者会计作为价值管理信息系统,利用货币计量单位来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定量描述是其重要特征。经济活动的定量描述不能离开定性分析。以科学的经济理论为指导,是利益相关者会计理论研究的必要前提。经济学通过经济现象看本质,运用经济学理论研究会计问题,可以揭示会计“面纱”背后的本质。在会计理论的发展道路上,经济学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从会计理论的发展史来看,会计理论已经和正在受到经济学理论的巨大影响。利益相关者会计虽然处于初始阶段,但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已为其奠定了理论基础,经济学理论对会计学研究的支撑加深了会计研究的深度,会计学研究对经济理论的应用也拓宽了会计研究的广度。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以科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成为西方经济学界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新制度经济学主要由企业的契约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构成。其中契约理论、产权经济学、信息经济学、公共选择(即利益相关者会计中的集体选择理论)等经济学理论和实证研究方法被广泛地应用于会计研究领域,大大丰富了会计理论及其研究方法。它的发展也推动了利益相关者会计的产生与发展。新制度经济学不但为经济理论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及颇有价值的方法,同时也对利益相关者会计理论研究产生重大影响。
(1)利益相关者会计产生的理论渊源――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利益相关者会计的理论渊源,深刻认识利益相关者理论是正确把握利益相关者会计的前提。利益相关者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60年代,它的发展是一个从利益相关者影响到利益相关者参与的过程,这其中经历了三个阶段:在20世纪60年代,斯坦福大学研究小组给出的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人们开始认识到,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仅为股东服务,在企业的周围还存在许多关系到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在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后给利益相关者下的定义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组织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人。这个定义提出了一个普遍的利益相关者概念,不仅将影响企业目标
的个人和群体视为利益相关者,同时还将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受影响的个人和群体也看作利益相关者,正式将社区、政府、环境保护主义者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大幅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到九十年代中期,美国经济学家布莱尔对利益相关者定义进一步变化为:是所有那些向企业贡献了专用性资产,以及作为既成结果已经处于风险投资状况的人或集团。利益相关者是企业专用性资产的投入者,只有他们对其专用性资产拥有完整的产权,才能相互签约组成企业。企业契约签订的各方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政府部门以及与企业结成战略联盟的供应商和客户等。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企业及会计的影响: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为所有的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应该仅仅为股东的利益服务。利益相关者会计以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为目标,并对利益相关者投入企业的各类资本及其在企业拥有的权益进行反映和控制。
(2)企业契约理论、产权理论与利益相关者会计职能。由科斯开创的企业理论被称为“企业的契约理论”,导致了企业理论发展史上的革命性变革。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的研究包括会计,其研究成果完全可以引入会计中来。契约理论的发展为我们认识企业的性质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现代企业理论把企业视为一系列契约的集合,是个人之间交易财产权的一种方式。契约性是企业的本质属性。契约的平等性意味着利益相关者都是独立的平等的产权主体,都在企业拥有基本的产权权益,而且这种权益至少在原则上是平等的。企业的产权主体订立的各种契约总是与会计信息交织在一起。表现为:从企业契约过程看,无论是契约形成中的权利初始配置决策,还是契约履行中的权利配置变动决策,或是契约解除时的权利撤消决策,每一环节都与企业会计信息相关。或者说会计信息都会影响各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在企业契约的权利配置及其动态调整的整个过程中都离不开会计信息。产权经济学的开山鼻祖科斯认为。产权理论所要决定的是存在的合法权利,而不是所有者拥有的合法权利。产权的核心是对人的行为,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界定。这说明缔结契约的当事人并不必然由传统的物的所有者充当,仅仅具有人力资本的劳动者也应是产权主体。从产权的角度看,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同是参与实际经济活动的产权主体,两者的差异不在于产权的性质,而在于产权权益的大小。人力资本不是一般的商品,而是未来满足或未来收入的源泉,因而应把它看作是投资品。既然劳动者与股东等一样把自己的体力与智力作为资本投入企业,,那么他就不仅应获得相当于要素价格的固定收入,还应拥有对投资风险的补偿及对自己产权权益的保护。从上文所述的产权理论角度来看,会计信息的充分虽然有助于社会资源的配置,但由于会计信息的生成需要成本,且现实社会中产权制度客观存在,因此会计要维护特定的产权主体利益。产权与会计信息存在着密切关系。不同的产权界定对会计信息有着不同的要求,产权清晰要求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能够准确地揭示产权主体之间利益关系;反之,会计又是能够清晰揭示产权关系的有力工具,在理顺产权关系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以上分析说明,利益相关者会计的产生是一种必然,它建立在一定的产权关系上并为特定的产权主体服务,体现和保护产权所有者――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利益相关者会计信息是会计处理的产物,也是利益相关者会计发挥职能的基础。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正是由于所投入资产处于风险状态,他们特别关注企业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即会计信息的获得及其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受到利益相关者的重视。利益相关者会计正是基于上述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为会计信息使用者――现有的和潜在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缔约、履约、变更及解约等有关契约动态调整的整个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如前所述,利益相关者会计作为一个价值管理信息系统,通过提供如实反映的会计信息,发挥其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提高决策的经济效率,协调各方利益方面的职能;同时,它还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手段在监督企业契约条款的实施、保障契约的有效运行中发挥着重要的职能;它通过提供相应的信息,发挥其在满足管理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维护企业各类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方面的职能。
(3)集体选择理论与利益相关者会计服务对象。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集体选择理论是研究集体决策的科学。美国丹斯・缪勒将集体选择理论定义为:非市场决策的经济研究。是应用经济学的理论假定和方法,来研究非市场决策或公共决策问题的新的研究领域,其核心是对投票及其相关决策程序的研究。从集体选择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企业是其利益相关者集体理性选择的最终结果。不同类型的企业、同一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参与集体选择的利益相关者的类型可能各不相同。笔者将企业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按照是否能够参与集体选择从而成为利益相关者治理主体这一标准将其划分为核心和非核心利益相关者两类。这两类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不同,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不同。这就要求利益相关者会计报告既要满足共同信息需求,又要考虑其个性化的信息需求。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