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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2年1月-2013年6月期间我区380名老年人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其中男性224例,女性156例;年龄60-91岁,平均(69.1±7.2)岁,其中60-69岁者218名,70-79岁者124名,80-89岁者38名;职业:农民23名,工人103名,教师52名,医务人员15名,企业职工91名,公务员67名,无业者12名,其它17名;文化程度:小学114名,中学及高中192名,大专及以上74名;婚姻状况:丧偶68名,夫妻健在305名,独身7名。
1.3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查和分析:①受试者一般情况: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②受试者的健康水平: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等11种老年常见疾病史;③制定社区护理的需求问卷,包括疾病预防、疾病护理、健康促进三个方面,共23个条目;④采用GQOLI-74生活质量的综合评定量表[1],内容包括心理功能、躯体功能、物质功能、社会功能四个方面,共74个条目,得分越高,说明生活质量越好。调查问卷由经培训的专业人员入户发放,使用统一指导用语向受试者讲解。调查表由受试者本人填写。本次共发放400份问卷调查表,最终回收有效问卷380份,问卷回收有效率为95.0%。
1.4统计学处理
数据的收集与处理均由我院数据处理中心专门人员进行,保证数据真实性与科学性。初步数据录入EXCEL(2003版)进行逻辑校对与分析,得出清洁数据采用四方表格法进行统计学分析,分析结果以p
2结果
2.1老年群体疾病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380名老年人中,患病者273名(71.8%)。其中患1种疾病165名,2种及以上108名。患病率最高的的前五名疾病是高血压(125名)、关节炎(76名)、心血管病(63名)、糖尿病(46名)、白内障(19名)。
2.2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影响因素
表1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影响因素
2.3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评分
本研究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平均(61.72±9.84)分,躯体功能平均(60.11±11.86)分,心理功能平均(67.31±12.62)分,社会功能平均(63.34±10.76)分,物质功能平均(55.76±13.52)分。
2.4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和生活质量间相关性
表2社区老年人护理需求和生活质量间相关性(r)
注:*表示P
3结论
3.1护理工作利用情况与影响因素
本调查显示,社区老人的护理服务利用率较低。通过调查结果可知,380名社区老年人中273名患病,患病率高达71.8%。而患病率最高的前五位分别是高血压(125名)、关节炎(76名)、心血管病(63名)、糖尿病(46名)、白内障(19名)。此类疾病与老人生活习惯有密切关系,也说明老人对于社区护理服务的需求较高。社区老人生活质量平均(61.72±9.84)分,这与国内外相关资料[2-3]的研究结果相近。该现象也说明老人有较高社区护理需求,但目前我区护理服务的状况并不乐观,其主要原因可能是我区护理工作处于起步阶段,社区服务站工作宣传不充分,老人对于社区护理工作的性质、特点、方法、意义等缺乏深入了解;而社区老人对社区护理不接受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费用问题,老人对于费用考虑与平时经济收入和消费习惯、生活习惯密切相关,同时也可反映出老人对于护理工作认识的缺乏[4]。
3.2增强护理服务工作
3.2.1全面了解社区老人护理需求,针对性开展健康宣教 实施健康宣教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老人健康意识与自我保健的能力,提倡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可有效预防和控制高血压、心血管疾病的发生。本调查显示社区老人主要患病为高血压、关节炎、心血管病、糖尿病及白内障,因此,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开展健康宣教是一项具有实际意义的干预对策[5]。
3.2.2增强对社区老人生活质量的检测,对生活质量较差的老人实施针对性护理干预 特困老人与空巢老人属于社区老人中的困难群体,护理工作人员应增强对该类群体的护理。可将该类老年人资料进行分开保存,让护理人员心中有数,定期对老年人进行针对性护理。
关键词:瑞典学习圈 社区治理 制度变迁 多元治理
在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各国都在寻求适合自身的治理模式,以应对不断出现的社会现象和问题。在中国同样如此,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原有的集中统一的治理模式已经无法应对新问题,我们必须探索行之有效的治理模式。社区作为现代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作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其在公民美德和社会价值方面有着法律和体制的约束力无法实现的作用。所以社区是公民社会重要的的培育基地。
对于社区治理的研究,中国相比于国外起步晚,也不如国外研究深入,所以我们可以学习国外的模式经验,借鉴国外有价值的治理模式,进行制度移植。不管是美国的社会组织主导型的社区模式还是新加坡的政府主导型社区模式都是切合本国实际,社区治理制度移植并非市照搬外国模式,而是将先进的经验引入中国后不断“调试”,使之适合中国现阶段在国情。
学习圈式社区能够凭借其互动性和参与性为社会民主、多元治理奠定基础。学习圈式社区能够进一步培养公民美德,进而逐步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同时又能为公共行政提供参考,是公共治理的补充和重要组成。制度分析框架下,本文通过分析制度的主体及社区治理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探讨社区治理制度变迁与制度均衡。
1.理论基础――制度变迁与制度均衡
按照诺思的定义,制度均衡是指在给定条件下,现存制度安排的任何改变都不能给任何人或者团体带来额外的收入。[1]制度均衡可以说是一种帕累托最优,而在现实社会中不同个人或群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利益存在冲突,对于制度的需求和供给是不同的,因此不一定能达到帕累托最优。显然现阶段社区治理制度处于非均衡状态,所以需要制度变迁。制度变迁是新制度产生、替代或改变旧制度的动态过程,是从一个制度的均衡想另一个制度均衡转移的过程。基于制度主义理论分析,学习圈模式作为一种社区治理模式,其本质上是一种制度,所以本文对其进行制度需求和制度供给的分析并探究学习圈模式在中国社区治理中的应用。
2.学习圈模式的制度分析
2.1瑞典“学习圈”模式
瑞典的学习圈产生于一百多年前,是一种“大众成人教育”模式,如今已成为瑞典非正规教育的主干部分。1902年,奥斯卡・奥尔森创立了瑞典第一个学习圈,并撰写了第一个学习圈的内容。学习圈采取铁三角模式,即:训练有素的领导者而不是主导者、催化性的材料而不是教本、主动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接受的受教者组成了学习圈的铁三角。
2.1.1遵循平等、民主的原则。每位公民都有权利参与到学习圈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习圈的成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每个人的观点都应该被接纳,每个人都是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学习圈的领导者只能对学习圈进行主持,而不是主导。
2.1.2具有自发性和自愿参与性。公民因相同的兴趣爱好或者相近的地域、教育背景而自发组成学习圈。人们也可以从报纸等媒体上获得各种学习圈的信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每个人都能够参与其中。
2.1.3具有高效性。学习圈的规模一般控制在5到10人,这确保了成员获得均等的参与机会,更好地与其他成员进行互动与合作,分享彼此的观点、收获,共同承担责任;还使成员们能够深入地学习、探讨。此外,学习圈是成员自主组成的,所以具有较高的学习积极性。
2.1.4成本性较低,资金来源范围广。学习圈的地点选取较为灵活,多选在成员的家中进行学习,其花费一般用在购买学习资料上,是一种低廉的学习形式。同时,学习圈受到政府、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的支持,有较广泛的资金来源。
2.2学习圈模式下社区治理的主体分析
治理是“政府与民间,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的互动”。[2]社区治理则在一定区域内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互动下实现配置有效资源的一种重要方式。我国长期实行的单一制的社区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的转变,更无法满足现阶段复杂多变的社区问题,以及居民多层次的物质文化需求。借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多中心治理”理论,社区治理的主体应多元化,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生产应区分。本文将社区治理的主体归纳为公民、政府、市场和社会组织。
2.2.1公民
这里的公民主要是指社区居民,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他们是社区最核心的主体,我们应对他们给予充分重视。社区是否能够达到善治,关键在于社区居民是否能够树立起公民美德。我们可以将社区看做国家为了实现善治的一种手段和公民表达利益诉求的共同体。社区治理不仅是为了公民生存,不仅是为了提供交易便利的场所,不仅是提供治安保障,而是要实现美好的生活。学习圈是组织管理学习的一种形式,还是一种持续探索、质疑的精神和学习气氛(奥斯卡・奥尔森)。学习圈参与者都是平等、自愿、自我负责的,在这种氛围下,有利于公民民主意识、权责观念的形成,进而有利于培育公民美德,最终实现公民社会。
2.2.2政府
政府在社区治理中,主要是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通过行政管理机构,社区服务中心和学期工作站来提供公共服务。[3]根据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理论,政府应该是“掌舵”而不是“划桨”[4],政府应该向社区分权而不是集权。但是依据我国现阶段实际,社区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并未真正分离。在学习圈模式下,政府无法直接管理每个学习圈,这就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提供财政支持,制定方针政策,简政放权,由社区具体实践。
2.2.3市场
在政府与市场差异功能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借鉴西方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治理,在市场准入规则的条件下,明确市场和政府承担职能的界限,把市场激励和服务机制以提高资源在社区中配置的效率。
2.2.4社会组织
社区治理与宏观经济运行相似,同样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现象,而社会组织凭借其非营利性、民间性、互益性很好地弥补市场和政府在社区治理中无法实现的作用。社会组织能够为学习圈提供必要的公共资源,能够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能够营造社区公益氛围。正如瑞典的学习圈就是起源于社会组织和大众运动,如工会、禁酒社团和农场主运动等,社会组织对学习圈的形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5]在学习圈模式中,财政问题可能会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瑞典亦然,所以我们必须把社区基金会纳入社区治理中。
2.3在中国应用学习圈模式的制度供给与需求分析
2.3.1制度需求分析
正如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需求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社区治理主体对社区治理制度的需求也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这些因素的变化导致制度需求的变化,进而影响制度均衡。社区治理对于学习圈的需求,是因为学习圈能够给公民提供便利,增加收益,这也就是学习圈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学习圈模式可以说是一种帕累托改进,推动社区治理制度趋向制度均衡。分析制度需求就是要说明中国社区为什么要移植学习圈制度。
传统社区制度是以政府主导,单位制为核心的社区管理制度,人情关系为纽带的管理制度。社区传统的管理模式虽然逐渐被打破,但是它的残余势力还在侵蚀现代社区治理制度的有效实施。社区迫切需要一种现代社区治理模式,它不仅依赖于制度,还依赖于人的能力和素质。
社会资本的需求。在现代社会中,社区人口流动性强,结构复杂,居民的社会背景差异较大,导致人与人之前的信任感大大降低。社区治理需要人与人之间形成信任感和公共精神,通过托克维尔的观点可知,结社可以促使人们形成公共参与的习惯。[8]学习圈模式下能为人们结社减少机会成本,降低风险。通过学习圈系统性、程序化的构建方式,为学习互动提供稳定和秩序,减少人们学习互动所消耗的精力和财力,提高人们结社的效率。人们依据个人偏好,自愿组成学习圈,平等对话,主动参与,增强了互动与沟通能力,逐步建立与他人的信任感,方便在生产生活中的合作,最终为社区培育公共精神奠定社会基础。
集体利益的需求。现代社区系统比以往更加多变,社区治理面临更为复杂的利益关系。现代社区常常需要利益代言人,以一个利益共同体的形式表达集体利益诉求。参考学者的相关调查(闵学勤,2009)我们发现,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即使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也无法真正代表集体利益。居委会机关化、行政化[9],被大量行政事务拖累无法扮演好利益代言人的角色,业主委员会缺乏动力机制,社区居民参与合作能力不足,导致其“形同虚设”[10]。瑞典前首相奥罗夫・帕尔梅(Olof Palme)把瑞典称作为“一个学习圈的民主”。学习圈创建公民聚会的场所,通过平对对话,共同讨论,互动参与,缩小社区中不同人群知识和信息的差距,加强社会民主文化,让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感知民主的价值,从而激发民主的活力。充满民主活力的社区中,公民拥有较高的参与能力,能够为业主委员会运行创造动力,调解社区利益冲突,构建和谐社区。学习圈下,成员拥有平等的学习权利,是否能够得到知识和技能的收益,取决于是否能对自己行为负责,这有利于培养公民的权责意识。学习圈下的公民能够以文明的方式,在集体谈判和集体行动中解决利益冲突,对自己负责,而不是有事就找“组织”,这就推动居委会职能转变,使其为化解利益冲突提供机会。
教育稀缺的需求。中国教育资源有限,导致成人教育发展不足,成人教育的渠道少,教育成本高,师资力量薄弱。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已经拥有了基本生存资料,教育资源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大,但社会供给不足。学习圈因其成本较低,学习范围广,教育门槛低,受众面大,能够满足社区教育需求,整合、创造更多的教育资源,维护教育资源公平,形成开放性、激励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社区教育体系。
政府失灵的需求。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领域并非万能的,政府对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效率,对于长期的公共供给不足,官僚机制膨胀导致公共物品供给扩大趋势,政府为纠正外部性采取的行动可能会形成新的外部性。[11]在社区治理中,政府也会面临以上难题。社区治理在政府主导的模式下,成本高效率低,政府难以满足人民对公共物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市场无法完全弥补政府在公共领域的失灵,社会组织也只能在社区治理的局部提供公共物品。经由社区的集体交换是达到基于经济公正的实质自由的最好途径[12]。学习圈能够激发社区自身的生产力,实现社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弥补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不足。
2.3.2制度供给分析
制度供给是对制度需求的回应,即制度的生产。分析学习圈的制度供给也就是研究学习圈对制度需求回应的方式。即学习圈制度如何对社区治理产生效用。影响制度变迁的供给因素主要有:宪法秩序和规范准则,知识积累和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当权者的利益,制度的设计与实施的成本[13]。
宪法秩序和规范准则。1982年,社区居民自治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下来(82年《宪法》第111条)。这使学习圈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得以确立,并以宪法精神发挥作用。规范受到社会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强烈影响。学习圈只有与文化准则相和谐才能使制度迁移的成本大大降低。中国熟人社会中人情在社区治理中尤为突出,诚然随着单位制社区的瓦解,熟人社会开始分化,但是熟人社会与人情文化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因素。学习圈能够承接熟人社会中的人情,为传统的人情关系提供互动的平台,并且建立有共同偏好的新的人情关系。这种人情关系更加趋于非利益化,有助于够打造和谐社区。
知识积累和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学习圈可以采用远程学习互动的方式,打破地理局限,为社区居民共同探讨问题提供更多的渠道,拓宽基层民主的方式,使公民更加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同时能够使政府多渠道把握民情。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进步一样都会使制度供给曲线向右移。因为社会科学知识的进步降低了制度发展的成本。[11]学习圈能够有效提供社会科学知识,比如瑞典的一些农民、工人,就是通过学习圈获得了社会、经济、管理等社会科学知识,后来成了议员和贸易联盟、工会组织、政党的领导。
制度的设计与实施的成本。按照菲尼的观点,制度设计的成本主要取决于人力资源等要素的价格。就人力资源而言,若要保证新的制度安排的供给是非常高素质的尖端劳动力投入,这种制度的设计成本必然很高,反之,设计成本则较低。由业余爱好者担任领导的学习圈相比于由专业老师组成的学校教育人力资源的投入是很小的,并且其收益更加有效,因为参加者共同为学习的结果而负责。
当权者的利益。我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上层决策者对制度供给起重要作用。只有当制度变迁的方向与当权者的利益一致,上层决策者才有激励供给新的制度。学习圈式的社区治理模式,是解决社会冲突中文明温和的治理模式,是与当权者维护社会稳定的利益需求向一致的。应用学习圈模式治理中国社区响应学习型社会的号召,适应精神文明社会建设,顺应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
3.结论与启示
3.1结论
经过以上论证不难发现,学习圈模式能够在社区治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可以通过制度移植的方式,将该模式引入中国,以完善我国的社区治理制度。
3.1.1逐步构建以公民自治为核心、以学习圈为依托的社区多元治理模式
在社区治理中,培育民主协商、平等对话、独立互助的公民美德,调动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创造性。合理发挥政府协调引导作用,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力量,完善市场激励机制的学习圈模式,全面整合政府、社会和公民三方面优质资源,实现科学高效的社区治理机制。
3.1.2进一步形成互助共享、互利共赢的合作治理网络
通过学习圈模式,培育公民的合作互助能力,相互激励,共同创造社会精神财富;逐步编制资源共享型、邻里互助型、环境友好型的治理网络。
3.1.3稳定性、包容性、开放性社区系统
新型社区治理模式能够整合单位制崩离后的分散资源,维持社区秩序,维护社区稳定;能够包容社会群体的差异性,协调社区发展;能不断容纳新的外部资源,内外统筹兼顾。
3.1.4通过社区学习圈由点及面建成学习型社会
结合宁波镇海的案例,学习圈可以从局部试点到大范围推广,由点到线, 由线及面,从而实现“学习圈―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国家”的发展模式。
3.2启示
3.2.1以社区治理需求为导向
社区问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组织学习圈时应根据社区自身特点,考虑不同社区的需求类型。组建学习圈时要依据原有规范、经济水平、文化背景、风俗习惯等因素。
3.2.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社区治理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社区治理应当借鉴学习圈通过影响人的行为进而影响整个社区的运作机制,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
3.2.3以民主平等、权责统一为关键
民主平等作为学习圈最大的特色,是公民自治的本质,社区治理的必要条件。平等协商为公民参与创造激励机制。区分治理主体权责,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实现社区治理的效益最大化。树立公民权责意识,积极行使社区自治的权利,对社区负责,进而协调内部矛盾,构建和谐社区。
3.2.4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实现社区善治必须大力发展社区自身生产力,提高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学习圈模式能够社区根据社会环境变化自动调试、自动整合。社区治理平衡供给关系,从而从不均衡走向均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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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政府
[中图分类号]G8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006-02
1 多中心治理及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1.1 多中心治理的内涵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各国相继掀起了政府改革的热潮,这场改革推动了公共行政理论研究的范式变革,“治理”作为一种新的理论范式应运而生。
关于治理的定义,西方学者给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中的说法最具权威性和代表性。他们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它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者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这一定义为我们描绘了当代公共管理的“多中心治理”模式。这一模式打破传统政府“单中心”垄断公共事务管理的统治格局,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等参与的多元的权力中心。“多中心治理”模式的治理方式也是多元的,通过各主体间合作、协商、建立伙伴关系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
1.2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
社区体育活动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的部分城市出现,80年代中期得到了迅速发展。1997年国家体委等五部委联合的《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社区体育进行了界定,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根据这一定义,社区体育服务的目的是通过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增进社区居民的生理、心理和社会行为的全面健康;社区体育服务的对象是以街道办事处划分的全体社区成员,不仅包括社区的居民,还包括社区所辖的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其服务内容包括提供场地及器材、开设运动处方,进行锻炼指导、体质监测、体育服务信息、体育活动的组织服务等。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指为了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和非政府部门(社区所辖各类机构、私营体育服务企业、体育社团或居民)等众多公共行动主体彼此合作,共同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治理。
2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的必要性
2.1 突破制约社区体育发展的体制障碍,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一开始就是政府行为,并在政府主导下,形成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三级管理系统。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工作职能,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中,二者的职责界限模糊,工作方式也带有较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因此,我国的社区服务从一开始就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将促使社区体育管理体制发生转变。多中心治理理论认为,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在全能政府遇到市场经济挑战的情况下,重视政府之外的市场及社会力量,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中心格局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体育所独有的地域性、自愿性、多样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决定了社区体育服务更加适合采取多中心治理的体制,除了需要代表政府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外,还应当有更多的私营体育服务机构及非营利的体育社团参与社区体育服务。非营利组织所具有的公益性、自治性特点,能保证其在提供体育服务过程中,解决一些政府和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
2.2 突破社区体育发展的资源瓶颈,要求采取多中心治理模式
从社区体育服务的内容来看,场地、经费及人才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重要资源。目前,我国普遍存在着政府经费投入有限,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馆设施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居民体育需求等问题。除了物质和资金条件,社区体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离不开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参与和指导及有关的社区体育管理人员的管理,他们的数量及水平直接影响着社区体育发展的质量、深度和广度。但是,相对于不断增长的体育人口来说,我国的社区体育指导员人数少、指导率低,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我国街道社区体协中,专职管理者仅占19.6%,大部分管理人员都兼任多职,很难在社区体育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大量经常性的社区体育活动则主要由晨、晚练习点等自发性社区体育组织来完成。以天津市为例,全市晨练活动站的体育指导者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不足30%。
社区体育的多中心治理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场地设施、经费及人才短缺的问题。在多中心的治理框架下,社区所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可以成为社区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这些单位尤其是学校向社区提供体育场地、设施,是解决场地、设施短缺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社区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例如,天津市马场街社区本着双赢互动的原则,与社区内外的机关、院校、部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天津体育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共建了社会实践基地,为居民提供日常健身咨询、健身技能培训、体质检测等服务。与天马集团、水利局、师范大学、实验中学、干部俱乐部、自然博物馆等12家单位达成协议,通过无偿或低偿等方式,向社区开放35个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达到11500平方米。每年的社区运动会和大型体育竞赛都利用这些单位的场地和设施举行。
3 政府在构建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过程中的责任
社区体育多中心治理模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自发形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社会力量和市场发育均比较薄弱的国家,推行这样的管理模式,更离不开政府的支持。
3.1 转变职能,培育社会和市场力量
多中心管理模式必须贯彻“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把政府过于集中的权力分散开来,以纵向放权实现层次化管理,以横向分权实现社会化管理,将体育管理体制从现在的线性结构改为矩阵结构,从行政命令式的“垂直管理”改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矩阵式管理。政府承担体育的宏观管理、体育总目标和政策的制定、政策调控、经费支持等职能。其中,社区体育的基层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由主办体育转为主管体育,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整个社区体育发展规划,开发利用社区体育资源,培育社区体育组织等。
培育社区体育非营利组织。健全、自主的居民自治组织既是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主体,也是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主要力量。因此,要确保社区自治的各项权利,发挥社区在体育服务方面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功能,应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综合管理权赋予社区居民委员会,使之真正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会组织。
引导市场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根据居民社区体育服务的需求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对于一些基本的需求,可以由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以免费或低收费的方式提供,对于一些个性化的高层次的体育需求,政府可以调动市场力量加以解决,走产业化的道路。政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场地、税收等有利条件。
3.2 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形成体育观念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对体育价值的认识还比较有限,体育作为一种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还未被更多社区居民所采纳。由于社区体育具有较强的个人余暇性和自由性,决定了对社区体育的发动、组织和管理不能做硬性干预,而主要应从刺激其体育需求,调动其参与积极性着手。各级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地向辖区居民宣传全民健身活动的意义,举办健身知识讲座,开展健身知识咨询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通过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
3.3 投入经费,保证社区体育服务的公益性
由于社区体育利益的外溢性,公益性是社区体育的一项本质特征。政府在鼓励各方力量参与社区体育服务的同时,应保证社区体育公益目标的实现。维持社区体育发展的均衡性,逐步增加对社区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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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社区体育组织 社区治理 居民自治
【中图分类号】G80-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我国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政府行政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政府职能得到了转变,我国的社会管理模式也逐步走向多元化。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体育组织逐渐成为新格局下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创新载体,发展日益壮大,治理成效备受期待。
社区体育组织在社区治理方面有着极大优势
创新社区治理多元格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主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及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我国社会治理模式走向多元格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格局和依法治理的要求,这对于社会治理落脚点的社区而言,是一次重要改革,有效推动了社区体育组织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权力的下放,为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创造了机会和政策依据,也改变了传统的政府主导模式,有利于构建自下而上的社区治理模式。
推动居民参与渠道丰富。在如今“小政府、大社会”和“多元格局”时代要求下,社区治理归根结底依靠社区居民自身,居民的积极参与是社区治理的本质所在。在社区建设和发展实践中,社区体育组织成为连接基层行政单位和社区居民的桥梁已是必然选择。面对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社区体育组织可以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向基层行政单位提出诉求,然后由社区体育组织率领广大居民协作完成共同目标,达到“自助、助人”的效果。
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在运行服务项目上,社区体育组织鼓励社区居民在依法依规、协商共进基础上积极参与,充分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参与兴趣,也提高了社区服务项目的效益。
定位不准、资金困境、人才短板等问题,严重制约社区治理能力的有效发挥
定位不准,运行受到限制。社区体育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地位和角色,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争议,一些社区认为,社区体育组织只是由社区居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并没有强大的支撑力度和丰富的资源,没有足够的能力为社区居民提供有效的服务,自然也就不能有效参与社区治理。一些政府官员、基层行政单位人员依然遵循传统的管理模式,把社区体育组织看成政府的下属组织,对社区体育组织进行管理和控制,甚至插手其提供社区服务和资源分配等,并没有把重点工作真正放在社区治理上来,这严重限制了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能力。
法制不健全,缺乏法律保障。目前,社区体育组织的运行面临着“法外之难”,我国法律法规未对社区体育组织的地位、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得它在进行社区治理过程中无法得到保障,处于游离状态,在“夹缝”中生存。现实生活中,两者之间关系处于模糊状态,一方面社区体育组织受到政府的过度管控,影响治理效能,无法充分发挥治理能量;另一方面政府对社区体育组织的规范管理没有法律依据,在某些方面,社区体育组织在履行职能时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同时导致政府无法依据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社区体育组织进行规范管理,使二者关系陷入模糊状态。
资金欠缺,运行瓶颈突出。资金短缺,是社区体育组织运行的一大瓶颈。目前,社区体育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社会捐助、社区居民自筹,方式不够多样,渠道不丰富,存在不稳定性。虽然我国大力支持社区体育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每年会以不同方式给予相应的资金资助,但是实践中,资金匮乏依然是社区体育组织发展的阻碍。此外,社会捐助,包括单位和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对社区体育组织雪中送炭,但是无法保证数额,这种资金来源渠道也不稳定。社区居民自筹也是社区体育组织资金来源的一种方式,但居民自筹基本均为小数额,在社区治理的浩大工程中,无疑是杯水车薪,而且,一方面会打击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使社区体育组织内部涣散,另一方面会使社区体育组织的初衷异化,有“买卖或交换服务”的嫌疑,影响组织形象,引起居民不满,最终阻碍社区体育组织参与社区的有效治理。
人才缺乏,组织治理失衡。社区体育组织近年发展迅速,而对口人才的培养却无法满足社区体育组织的治理需求。目前,我国社区体育组织成员大多是社区离退休人员、下岗人员、老年居民等不具备专业社工知识、综合能力不高的社区居民,这就决定了社区体育组织的治理水平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社区体育组织缺乏专业社工,组织内部成员结构不科学,知识结构不健全,且人员流动性大,开展社区活动随意性较大,缺乏专业化、系统化。专业的社会工作理念、价值没有在实际治理中得到落实,在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同样不健全的情况下,社区体育组织很难保证治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多方协作落实相关措施,努力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在社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社区体育组织逐渐成为新格局下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创新载体,因此社区体育组织的发展壮大成为社区治理中的重要部分,需要多方协作,落实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破解治理困境,全面激发社区体育组织活力,进而推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自身水平。完善社区体育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是根本保障。首先,要转变自身观念。社区体育组织要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转变观念,认清职责,要及时更新观念,通过突破观念上的瓶颈,进一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其次,要加强人才建设。强化组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引进的同时,更要注重队伍内部的建设,建立健全与高校、研究所等机构的合作机制,为社区体育组织培育、输送专业人才。最后,要完善监督体系。社区体育组织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多方的监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以居民整体利益为标准,也可建立媒体监督机制。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体育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区治理,通过舆论的力量对社区体育组织实行法律和道德的双向鞭策。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对治理中履职不力、作风不正、为政不廉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进行职能整合,理顺多元关系。社区职能繁多,主体繁杂,街道、居委会、社区体育组织等不同主体履行不同的职能,而居民是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要想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就必须明确各主体职能,理顺多元关系。明确主体职责是重中之重,明确社区调整和网格划分、社区组织架构、街道及社区的职能、社区服务清单等标准,实行“三事分流”,政府事务、社区事务、居民事务“三事”,按照减少管理层级、推行扁平化管理的思路,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把服务性职能和服务审批性事项适当下放到社区,社区原则上不再承担经济事务工作,主要按照服务清单,承担民生服务等职能。使得社区体育组织消除行政化,专门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精简社区政务事项,实现职能归位。
政府引领方向,提供政策保障。政府在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调控作用,在方向、政策等方面有效推动了社区体育组织的成长。首先,要加强立法,对社区体育组织的地位、职能、作用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不仅使社区体育组织在法律上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也使社区体育组织在履行职能时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大财政政策扶持,“在事权的转变过程中,政府应该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向社区体育组织提供相应的经费补贴,使其能够正常开展活动,提高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有效性”,并建立财政奖励制度。同时加强调控规划,“按照社区需要、群众需求,培育与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层次丰富、结构优化、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大力引进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较强服务能力的优秀社会组织及其项目落地,培育立足于本社区实际的草根型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最后,政府要加大对社区体育组织运行发展的硬件、软件支持力度,提供科学适度的引导,推动社区体育组织公信力的增强。
(作者单位:安阳师范大学)
【参考文献】
①江正平、赵莹莹:《基层政府在城市社区自治中的角色重塑》,《中州学刊》,2008年第6期。
论文关键词:社区教育;管理创新
社区教育是一项涉及到居民群众学习利益诉求的社会事业,社区教育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不仅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指明了基本思路与发展路径。
一、社区教育管理的理念创新
理念是事物本质的抽象,在认识事物中具有先导、指导的作用。而这里所说的理念创新,又主要指关于社区教育管理的本质,管理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及价值的诠释与定位。
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社情、民情,在社区教育管理中,究竟要创新并树立哪些新的理念呢?笔者以为:
一是要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政府、社会、市场都是推动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又是互相平等的主体。要从历史上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单纯采取行政管理、轻视社会主体作用、排斥市场取向的传统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从一元独进向多元协同管理转变,这是适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理念创新。
社区教育管理,要改变过去单一行政管理的状况,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看作相互平等的主体,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思想,居民是社区教育真正的主人,要尊重居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互平等尊重,确立共同愿景,努力实现共同目标。
二是树立公共治理的理念。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良性互动、合作协商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是依靠单一政府的权威,而是多元主体合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
社区教育原本就带有较大的自治色彩,是居民群众自发参加、自主管理、群体享受的事情,因此,在社区教育中,引进治理的理念,既有现实的民众基础,又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治理当然包含管理的意涵,但治理是在主体之间平等尊重理念指导下所实施的行为,只要居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就能开创社区教育的新局面。
三是树立社区教育主体性发展的理念。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笔者理解,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以发展为本,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中心,社区发展的主体,社区发展的目的。社区教育原本就是群众性、平民化的教育事业,为了居民,依靠居民,成果惠及居民。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认知度、认同度、参与度,居民广泛发动起来了,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了,居民的智慧力量贡献给社区教育,把社区教育办成为居民满意的教育,社区教育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没有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教育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是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领导就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服务居民是社区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发展社区教育是为了居民,居民自己的事情,要支持居民自己来管,而不是只靠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管控。政府也好,教育及相关部门也罢,办好社区教育,从本质上讲,并不是一个恩赐,而是一种服务,一种服务惠民。如果居民不能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素质提高、学习快乐、精神享受,社区教育就是南辕北辙、本末倒置。
二、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传统的管理理念往往把政府视作惟一的主体,带有较大程度的行政指令色彩,具有自上而下管制的内涵,而被管理者则是政府的附属,两者在管理中的地位和价值存在着不言而喻的不平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政府行政管理必须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逐步形成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和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思路、新模式。
我国的社区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实验探索,业已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新格局,为社区教育管理改革创新奠定了制度基础。
要深化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下一步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是,政府作为社区教育的领导主体,如何创新执政的理念与方式,从直接管理、具体管理中解放出来,着力培育并发挥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作用;社会、社区要成为一个主体,如何改变目前组织化程度以及素质均不够高的现状,提高参与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从配角变成主角,从而取得与主体地位相称的话语权;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而市场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私益性行为,但公益并不等于无偿或免费,如何在公益性和私益性之间找到恰当的结合点,适度引进市场机制,促进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从制度体系、政策法规方面,明确规范政府、社会、市场几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功能,都需要假以时日予以解决。
管理不是控制,但也不是不要管理。在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许多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变成社区人,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依附—游离—组织的变化过程,管理和秩序是必要的。但管理的理念与价值观需要变革更新,在平等尊重引导的观念指导下,帮助与支持人的发展。特别在城镇(市)化迅速推进过程中,更要通过社区教育的管理与服务,把农民转化为市民,进而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公民。
三、创新社区教育管理载体,实现教育惠民根本宗旨
坚持重心向下,推进社区自治、居民主体的社区教育发展。社区自治,这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自治的本质特征,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直接管理与干预,而是依靠居民及其组织的力量,自主解决自己的问题;居民组织起来,民主选出代表,自信自立自律,带领居民发展;调动居民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与途径,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设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居民自己的精神家园。
成都市锦江区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对社区教育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基础建设,从去年开始,在居委社区层面建立居民学习点的基础上,又往下延伸,分期分批建立“院落学习室”,拓展社区教育服务空间,配备服务设施,提高供给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把社区教育学习送到居民院落、家门口,形成方便居民的“学习服务圈”,使居民群众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更多实惠。
上海嘉定区多年来,通过实验项目的形式,注重创新社区教育载体,初步形成了五种社区教育新的学习载体:一是嘉定工业区于2005年启动了 “百姓学习中心户” 建设项目,将教育学习重心下移到了具有一定素质和能力的中心户,带动周边居民的学习;二是嘉定镇街道2007年由草根团体发展而来,建立了以学习为动力,扩及邻里互助的“睦邻点”组织形式;三是华亭镇2006年建立“农家书屋”,形成了一个方便居民学习和培训的园地;四是徐行镇借助“村组党建”平台,建立了社区教育的基层学习载体“村组家园”;五是马陆镇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小区,2007年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形成了又一种新的新市民学习组织形式。总体上看,上述几种教育学习的载体,深化延伸了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覆盖面,走出了一条重心向下、方便居民、教育惠民、特色鲜明的发展新路子。
从社区教育的本质看,民间组织是居民主体性的价值追求,是居民主体性的组织表现。总的看来,社会成员必须通过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来表达意志、反映诉求、体现参与、贡献才智的。在今后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将作为一个主体,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社团,或代表部分群体利益的社团,与政府合作,共谋发展。特别是在强调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在地方性、社区性的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包括志愿者组织)更可以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起到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
在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休闲为主体的、居民自发性的社区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尚难以承担街镇乃至区县一级社区教育的任务,距离一个社会主体的角色要求还要继续历练与攀登。
四、搞好支持服务,重在教育惠民
社区教育管理的现实要求,是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根本宗旨则是教育为民、教育惠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更要追求优质服务。搞好社区教育中的服务,主要表现在:
(一)调查需求,满足需求
社区教育是以成人为重点的全民终身教育,必须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满足需求为宗旨,因此,坚持经常性的需求调查,以需求作为制定社区教育计划、决定学习内容与形式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社区教育治理第一位任务。
(二)建设学习资源,搞好资源供给
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对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我国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主要矛盾。搞好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就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资源,特别是社区内学校教育以及各类文化资源,开放共享,扩大效益。目前,已经成立了全国性的学习资源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全民终身学习资源建设的统筹协调,有计划地整合、建设、推介、评优,给居民群众提供尽可能适需对路、特色优质的学习资源。
(三)搭建学习平台,搞好支持服务
社区教育治理,要突出重点,重心向下,方便群众,为居民搭建学习资源平台,打造便民学习服务圈,逐步做到居民有什么需求,我就提供什么服务,你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需要,我就随时、随地提供,居民有什么学习障碍或有求助,我们就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