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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安高校 教师 素质教育能力
一、制约公安高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原因分析
(一)公安高校教师自身所具有的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教师的知识包括普通知识、专业知识和教育知识。教师是人类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公安高校教师是要以自身已获得的知识和经验作资本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的,教师的知识越广博、经验越丰富,才能将更多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学生。因此,渊博的学识是公安教师素质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新形势下的公安教育,有些公安高校教师存在浮躁情绪,不能潜心钻研所教专业的知识,对专业知识只停留在课堂教学内容上,不了解前人研究的成果及其目前发展的情况,更不能很好的把握发展方向,因此制约了公安高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所以只有掌握广博又精深的知识才有可能灵活高效的传播知识。
公安教师只有懂得并掌握公安业务知识,才能将所教专业理论与公安业务工作联系起来,使教学活动有的放矢,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目前我国公安教师的现状是教师中本科毕业较多,硕士,博士相对较少。
(二)教学工作经验不够丰富
公安高校教育的职业性要求教师本身不仅要掌握理论知识,还要有一定的公安工作实践能力。公安高校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教师长期摸索、不断地积累、借鉴、总结而形成经验,只有这样,教师在教学中才能理论联系实践,以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胜任本职工作。公安院校教师不仅给学员传播知识,同时也能解决在公安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就需要公安教师具备一定科研能力,才能解决公安实践中面临的各种层出不穷的问题。公安高校的教师,尤其是有些年轻教师相当闭塞,参加学术交流的机会太少,参加公安业务讨论的机会就更少。
(三)创新能力不强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安高校的教学理念和目标也在不断更新,而有些教师的教学能力却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提升,仍停留在已有的旧知识和旧方法上,有些人不务正业,对教学科研应付了事。有些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到了实践单位不是收集资料、虚心学习,而是去拉关系、沾便宜、讲排场,而令公务繁重的公安机关很抵触而疲于应付,这些现象既不利于公安院校教师的教学科研进步,也不利于院校与机关的沟通。
(四)评价机制不健全
对于教师能力的评价机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师创新能力的提升,不利于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与活力,由于没有建立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良莠不分,则易使教师陷入平庸、懈怠,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缺乏主动追求专业卓越发展的动力。进而影响了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提升。
二、如何加强公安高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一)加强教师队伍的知识结构建设
经常性的组织学术研讨会、邀请优秀教师和机关优秀公安民警作报告、鼓励教师进修学习、组织教师到外校或外地考察等,在相互学习和交流中提高教学水平并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实践锻炼
如果没有公安实践,单就从书本上获得的知识、理论,抽象地进行素质教育,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面对每年、每月都有的培训任务,要求公安高校教师要不断参加公安实践锻炼,丰富自身专业素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更新知识。同时也应聘请公安一线的优秀警官做兼职教师,这也是国内外警察教育的经验。从实践部门中选出一些有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理论水平和表达能力的公安业务骨干、破案能手和英雄模范,经常来学校传授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时期的公安教育工作的需要,提高公安高校教师的综合素质,组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教师队伍
(三)加强教学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师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不但要注重知识的讲授更要注重能力的培养、由注重全体学生向注重个体学生转变。同时,要改革以往旧的教学模式,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大胆引进和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教师要借助多媒体技术对学生学习的课程做出有关安排,实行柔性教学计划,对学生的学习进行引导。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探索新时期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教育学生,增强教育感染力,从而使自己的教育艺术不断得以深化和升华。
(四)建立合理可行的能力评价与激励机制
鉴于对制约公安高校教师实施素质教育能力的原因分析,建议有关部门尽快根据公安高校教师能力构成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能力考查措施、评价标准,使之成为教育评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各类公安院校还应当建立有效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应当建立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基础上,在公安院校,应采纳竞争上岗,使教师获得平等的教学与科研机会,让每一个教师都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加速教育观念变革的过程,基于创新教育的思想,有效地使用信息技术、实现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公安高校有必要通过宣传教育让所有教师都认识到这一点。只有这样才能将那些拒绝转变教育观念、极度缺乏知识和更新能力的人,从公安院校的师资队伍中淘汰出去,促进这支队伍的良性循环,以适应信息时代对公安教育的要求,用实力迎接信息时代的挑战。
总之,新时期的公安工作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使得培养公安民警摇篮的公安高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公安高校教师应不断增强学习意识,脚踏实地地开展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努力走在时代前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造就一支忠于祖国、服务人民的公安队伍,才能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经济的快速发展,拉动了产业经济的全面进步,实现了产业运营的多元化,进而致使企业结构变得愈发复杂,财务管理工作变得愈发具有挑战性,培养更为专业性、高素质的人才是关键。在会计课程教学中,教师仍旧保持传统单一的教学方法,学生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实践操作能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训练,是制约会计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面对以上问题,应将案例教学应用其中,本文就案例教学法在会计课教学中的运用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会计教学;应用
会计是现阶段教育体系中最为热门的专业,是高职教育的核心内容,旨在为社会输送专业性、职业性人才,以满足各个领域对人才的需求。传统的会计专业教学效果平平,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课堂缺乏趣味性与个性化色彩,致使会计教学受到严重制约。随着素质教育的提出,会计教学实现了教学的个性化与创新性,将更具趣味性的案例教学法应用到会计专业领域,进而提高会计专业教学质量。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分析
(一)构建案例情境
案例教学法是现阶段教育领域最为常见的教学模式之一,已经逐渐发展成为现代教学的主要教学方法之一,教学效果显著。案例教学法,顾名思义,就是借助真实案例来辅助与诠释教学,让学生深入到案例之中来学习和感知会计知识[1]。真实的案例涉及到专业的会计知识,可让在学生在处理相关会计问题时能从容面对,在案例教学中开展角色扮演,能在具体的案例呈现中吸收与见识到会计专业课程的规范性操作,可大大提高会计教学水平。新时期,素质教育的提出,强调“以生为本”的理念,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课堂实践机会,重在课堂参与,及时解决会计教学中所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进而提高学生在会计领域方面的实践性与专业知识应用能力。
(二)锻炼学生技能
通常情况下,案例教学的开展考验的是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知识点考查不仅仅局限于课本的理论知识,通过相关案例情境的设计,能实现对学生专业技能全面锻炼,在案例中锻炼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财务报表制作能力、财务数据核算能力、财务信息化系统操作能力等,其直接关乎着学生的专业素质,可见,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具有实效性与规范性。
(三)强调讨论研究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其训练与应用的点不仅仅在于实践参与和程序锻炼方面,还在于案例分析与讨论,只有通过有效的案例分析与讨论才能将案例中所要考查的会计知识点进行提取,是培养与锻炼学生会计专业技能的有效途径。案例分析过程中,注重的不是案例的结果,而是案例实际情况的分析过程,在分析时会迸溅出大量的思想和观点,也就不会重视什么是正确答案,重要的是案例分析的过程。在开展案例讨论的过程中,教师应对学生予以激励,重视学生个人的发展[2],对一些个性化的观点应予以鼓励和支持,以激发学生参与案例分析的积极性,进而提高会计课教学质量。
二、案例教学法在会计课教学中的运用
(一)注重案例与课程讲解的融合
案例教学法在会计课中的应用,应注重案例与课程讲解的相互融合,打造更具规范性的案例教学模式,在应用案例时,应融入相应的案情导入元素,教师应给予足够的讲说与授课,及时将本节课的新知识点巧妙的融入到案例之中,能在呈现案例的过程中让学生吸收新知识,会计教学不存在刻意性,而是让学生自然而然的接受,能让学生更为深度而高效的学习到会计专业知识,对学生专业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影响。同时,在案例教学中,教师应融入相应的问题来牵动学生的思维,能够让学生化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符合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3]。例如,在学习会计核算的相关知识点时,若运用以往的教学方法会直接切入主题,为学生讲述会计核算的方法。而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教师应重在激发学生兴趣,做好问题导入,教师应先将案例中的经济类业务告诉学生,要求学生根据相关的数据进行核算,此时学生会产生疑问:会计核算应怎样操作与实施呢?此时,教师应给予相应的讲授,为学生讲授有关账户的相关知识,在讲授中设置相应的问题,可引起学生的知识学习兴趣。
(二)强调案例与合作学习的搭配
新时期,会计专业课程教学在不断的创新与优化,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其中,注重案例教学法与合作学习法的有效结合和搭配,制定更为合理的会计教学模式,在案例教学法中渗透合作学习,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展开小组讨论与分析,以实现对会计案例的深度剖析与解读,对学生会计专业知识的提升具有重要影响。案例教学与合作学习的相互融合,是两种高效教学模式的强强联合,能为会计课堂增添色彩与乐趣[4],对学生会形成有效的吸引力,提高会计教学质量是必然结果。例如,在学习“会计恒等式”的相关内容时,教师提出了相关的案例:“A企业若想要创办其下属的原料生产厂,在前期的资金问题上应如何处理?”然后小组内的学生就该案例展开分析,通过小组的讨论得出:企业若想运营,必须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投入的资金来源可由企业自行承担,也可由其他企业进行投资,若向他人借入,会形成债权关系,向债权人借入资金,然后会形成债权人权益,则A企业则处于负债的状态;若招商引资,则会形成所有者权益。通过分析,小组内的学生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答案,也展现案例教学的实效性。
(三)提倡案例与多媒体的有效合作
在案例呈现时,可以选择图片、文字和动画等形式来丰富课堂,更具案例提出相应的问题,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及时对会计实务的操作课程予以全面的了解,及时总结会计实务的操作要点,提倡学生自主探究,鼓励其能自行动手去操作,进而突显案例教学法的重要价值。例如,教师可将职场环境下的会计实务操作流程制作成小视频,让学生观察与学习小视频中的案例,对职场环境下的会计操作失误情况予以了解,也可对学生产生警示性。在信息化技术发展的大背景下,会计课专业教学中案例教学法的呈现,运用多媒体教学予以辅助,使得案例呈现更为生动、具体,更具趣味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对会计课教学现状的有效分析,教学模式过于单一,教学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等,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是导致会计教学质量不高。将案例教学法应用到会计课专业教学中,以就业为导向,应将职场中的案例作为重要的教学素材,锻炼学生的职场适应能力,将案例教学法与其他教学模式相互结合,进而得到更为高效的教学效果,为学生创造更多的课堂实践机会。
作者:徐静 单位: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刘敏.案例教学法在《财务会计》教学中的应用[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下旬),2013,02:67-68.
[2]俞福明,刘平荣.案例教学法在中职会计教学中的运用[J].出国与就业(就业版),2011,08:164.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教学;探索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课程,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抓住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结合大学生的思想实际和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惑,有的放矢地开展教学。
案例教学简单的说就是从具体的案例出发,通过分析,最终得出结论的教学方法。它以真实案例的现实性、感染性;以课堂讨论的直观性、生动性;以师生共同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等有机结合,达到比较理想的教学效果。当然,要发挥出案例教学的诸多优势,对教师要求比较高,需要注意很多方面,每次课都要充分地准备,有效地实践和发挥,同时要注意与传统教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用。
一、《基础》课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案例教学能够很好地满足和保证《基础》课教学目标的实现
《基础》课是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开设《基础》课的目的在于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为他们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打下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由此可见,《基础》课的教学目的不是让学生简单地记住现成的结论与原理,而是引导和帮助学生掌握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归根到底,它是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而案例教学法正符合《基础》课的这一教学目的和宗旨。应用案例教学法,教师经过精心准备,把抽象的理论转换成具体生动的事例即案例交给学生,并组织他们开展讨论。由于每个案例的内容都是不同的新奇的事物,对青年学生有特殊的吸引力,可以激发他们主动思考、积极探讨的热情,从而实现从知识层面向理论层面的转化,再由理论探讨向分析实际、解决问题的过渡,会使《基础》课的教学质量与效果不断提高。
2、案例教学是实现素质教学、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措施
《基础》课肩负着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任,要求其必须注重青年学生的渗透性教育、养成性教育,注重受教育者的体验和内化过程,而素质教育的重点则是大学生的创新能力,通过教育解决大学生创新认知能力较弱,创新思维能力欠缺,创新实践能力缺乏等比较突出的问题。传统的教育观念过于强调教学过程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认识世界的过程,是接受人类已经积累的知识和经验的过程,其压抑和阻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才能的发展,久而久之,使学生逐渐丧失了学习兴趣,丧失了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基础》课的教育应该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新颖活泼的形式。应用案例教学法,不仅有利于他们理解和掌握基本原理,更重要的是通过让学生直接参与教学活动,师生共同分析、探讨、争辩、质疑,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案例教学能有效激活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内在活力,充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现在的大学生特别关注就业去向,把主要精力大多用在有利就业的专业课学习和外语水平的提高上。一般都不大重视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认为是可有可无,与己无关。结果是教师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学生却没有收获。目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效率较低已是不争的事实。要改变《基础》课教学的高投入、低产出现状,除了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材方面要进行改革之外,抛弃传统的教学模式,代之以贴近学生实际、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当代青年特点的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是提高《基础》课教学效率的重要途径。案例教学就是尝试着把《基础》教学从应试教育下单一的灌输方法转变为素质教育理念下的互动教学方法,是一种比较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和成长需求的方法和手段,把我们要说的与大学生想听的结合起来,把逻辑力量与情感的力量结合起来,把透彻的说理与鲜活的语言结合起来,能够营造一个轻松的学习环境,为学生创造一种有利于他们主动学习的条件,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础》课案例教学法的局限
1、欠缺系统性
案例教学主要是运用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去学习和探索知识。案例中事件的叙述一般都远离抽象的概念和知识,而且一个案例本身很难集教材中一章或一节之全部内容,即使一章选一个案例或一节选一个案例,也很难系统地概括所有内容和解决的问题。个案的研讨与解决,虽然为课程体系的全面掌握奠定了基础,但终究不能完全以案例教学作为唯一的教学模式。
2、欠缺整体性
教学过程是一环扣一环的运行过程,教学内容是一节连一节的知识系统,要求教学方法也应具有系统性、整体性。案例叙述的是某一事件,案例与案例之间事件的叙述上常常是不连续的,没有什么严整的结构。这样,学生所获得的知识、技能等,也就难以汇总进一个整体框架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模式功能的发挥。所以在运用案例教学的同时,应辅以其他教学方法,综合发挥作用,提高教学效果。
三、《基础》课案例教学建议
1、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关系
案例教学不是替论教学,也不可替论教学。理论教学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基础,案例教学是理论教学的补充和完善,二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案例教学虽然以案例分析为主,但也给理论讲授一定的时间,一般来说,导语和案例分析后应该是理论讲授的最佳时间,教师要抓住这一时机把相关内容的理论问题讲得深入透彻。教学中我体会到,哪个班理论学习组织的扎实有效,哪个班的案例分析就深刻透彻。否则,很容易导致就现象论现象,达不到以案论理的目的。因此,在开展案例教学过程中,切忌把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割裂开,甚至对立起来的做法。
2、要处理好引导与参与的关系
教师在案例教学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组织和引导上。首先是案例分析前的布置。教师要把选择和分析该案例的主要意图向学生交待清楚,同时还要向学生讲授必要的理论知识,说明案例分析的步骤和方法。其次是课堂讨论的引导。教师要把关键性的讨论发言引向深入,对关系到案例主题的矛盾意见引发研讨,对趋于一致的意见及时进行综合,对明显偏离主题的,要及时更正。
3、要处理好课内教学时间和课外教学时间的关系
由于案例教学的特点,决定了教师除了要把握好课内教学时间之外,还要把握一定的课外教学时间。比如在课下可以让学生利用一定时间预习案例,把撰写案例分析报告留到课后,让学生利用自习时间去更充分地分析归纳、整理和撰写。这样会拓宽案例教学活动的时间与空间,使教学目的和目标更充分地实现。
4、要处理好案例教学与教学改革的关系
案例教学是推进《基础》课教学改革的一种尝试。教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使理论学习管用,案例教学不可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通过把案例教学引入《基础》课的学习,可以引起我们对教学改革中面临的许多问题的思考,能够为推进教学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一些启示。在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掌握学生的困惑和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看法;可以总结学生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可以发挥学生的专业才能和特长,这些都为教学改革提供了条件。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些条件,在不断提高教师自身素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
参考文献:
[1]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Z].教社政[2005]5号.
作者简介:
潘春丽(1961-),女,湖北云梦人,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部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主要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的定位决定了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的结合,这也是由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所决定的,因为“法律职业的基本要求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统一,人文素质和专业素质的统一。单纯的职业教育只能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技能的培养,但难以提供法律职业所必需的人文精神的培育等。而通识教育则可以弥补职业教育的缺憾,因而,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结合,即“不仅教授法律的知识、理论、制度,而且还要教授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培养深厚的人文精神,还要教授必备的技能、素质,特别是法律职业者独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的法律思维。就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而言,更偏重于通识教育,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不足。
司法考试的任务是统一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和基本标准,其目的是为了建设和保障一支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而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结合。就两者的关系而言,司法考试在一定程度上为将职业教育作为其基本任务之一的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提供了标准和导向。司法考试实际上成为了衡量一所大学的法学职业教育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当然,我们也必须摒弃一切以司法考试为中心和导向的做法,而这种情况在部分大学中是客观存在的,一切均以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作为衡量标准。如果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完全以司法考试为中心和导向,那么实际上是将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当作了司法考试的培训,只不过是将培训的时间提前而已。“人们关注并呼吁理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关系,主要是因为两者在现实中存在脱节与不和谐,这是中国法学教育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如何理顺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关系,是大学本科法学教育所必须处理好的问题。
就大学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而言,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涵盖司法考试所必需的课程,同时以司法考试为导向,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如前所述,大学本科教育应当是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的结合。司法考试在当前实际上起着反映职业能力的标尺作用,通过司法考试,不仅是大多数法律本科生的梦想,更关乎法律本科生的就业竞争力,而在2””8年司法部规定本科三年级后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开始,是否能在本科阶段通过司法考试对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更是影响巨大。通常而言,在本科教学中,从事司法考试培训的“司考名师”的受欢迎程度明显高于其他教师。因此,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理应在一定程度上以司法考试为导向,不应完全脱离司法考试的要求和范围,避免“双学校”º现象的发生。但需要注意的是,以司法考试为导向,是指按照司法考试所要求学生具备的能力去培养学生,而并非单纯地以学生通过司法考试为目的,这和应试教育是不同的。其次,大学本科法学教育应超越司法考试的要求,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人文素养以及职业伦理。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并不是仅仅具备了职业技能的人才,“只有了法律知识,断不能算作法律人才;一定要于法律学问之外,再备有高尚的法律道德。除具备基本的职业技能之外,合格的法律人才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伦理。综合素质、人文素质以及职业伦理,是完全以司法考试为导向的应试教育所不可能提供的。
一、当前的本科行政法教学所存在的不足
我国当前的法学本科教育主要是一种通识教育,即以理论教育为主,偏重于基本概念和法律知识的传授,较少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业技巧等。但这几项能力均是法律职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就本科行政法教学而言,多数存在着以下不足:
1.教学目标偏重于学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识教育定位下的本科法学教学,偏重于知识的传授而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在培养目标上,就是偏重于学生对知识体系的掌握,而忽略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体现在行政法学的教学目标上,主要是要求学生掌握相关的知识,并不强调对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等能力的培养。
2.知识内容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存在着较大出入我国大部分法学院的本科行政法教学所选用的教材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均有着较大出入,以使用率较高的姜明安教授主编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为例,该书体系完整,撰写者知名学者云集,而且更新较快,目前已经为第五版,是同类教材中的翘楚。但该书的内容更偏重于知识体系的完整性和理论性,较少涉及现行法律规范的内容,与司法考试的考察内容也存在着较大出入。在我国现行的法学教学中,大部分教师还是习惯于按照教材的体系、内容进行教学。如此一来,必然导致所讲授的知识内容与司法考试的内容存在着较大出入。类似的现象并非行政法科目的个别现象,在其他法学科目的教学中也普遍存在,这也是导致很多学生在学习完法学本科课程之后依然要去参加司法考试培训班的重要原因。
3.教学方法上过于偏重教师讲授,不注重对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的培养我国目前主要定位于通识教育的法学本科教学,大多数的课程教学是采取“满堂灌”的理论讲授。大多数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亦是如此,上课基本是教师的“独角戏”,主要局限于讲授课本中的概念、原理等,辅之以偶尔进行的案例分析。而且即使是举行一些案例分析,大多数也是为了印证课程中所讲授的“原理”而搜寻的一些案例。这样的教学方法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作用有限。很容易导致学生在学习完相应的课程之后,依然一头雾水,依然缺乏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式主要偏重于对知识记忆的考察考试是对学生学习情况、学习能力进行考察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当前的本科教学中,期末考试的内容过于偏重对学生知识记忆情况的考察,即是否掌握了课堂所讲授的一些知识。就考试题型而言,主要包括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论述等。上述题型中,除了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学生的思维能力、分析能力以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外,单选、多选部分题目中也可能涉及上述能力的考察。但除此之外的其他题型,几乎均是对学生知识记忆情况的考察。这种考试方式对于提升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从业技巧等作用有限。而且与司法考试的考察方式也存在着较大的出入。导致的一个情况就是,在本科的学科考试中,只要学生肯下功夫死记硬背,就可以取得很好的成绩。很多学生更是临时突击,强化记忆,等到考试结束几天之后,便几乎将强化记忆的内容忘得一干二净。所以,能够在学科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未必能够在司法考试中取得好成绩。¼上述问题只是在我国当前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并非所有的学校均存在上述的情况。不同的学校所存在的情况也略有不同。
二、本科行政法学的教学改革
针对我国当前的行政法教学中所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当从下述几个方面着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改革,真正贯彻素质教育的宗旨,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1.在教学目标中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本科行政法教学中,传授行政法知识乃是题中应有之义,但在此之外,还应将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贯穿于教学的始终。这也要求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考试方式等方面均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实现这一教学目标。
2.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我国当前的立法进程较快,每年都会制定、颁布数量不菲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会出台一些司法解释。而这些内容通常都会被纳入到当年及随后的司法考试范围中。但我国当前的大多数行政法本科教学,内容并不与时俱进。如《行政强制法》出台以后,很多学校的本科行政法教学中,讲授给学生的有关行政强制的概念、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等内容,依然沿用原教材中的观点。但原教材中的内容大多数与《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并不一致。如果依然讲授一些与《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不相一致的内容,很容易造成学生不明就里。当然,笔者在此处并非是强调不可以讲授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的内容,而是强调应该让学生知晓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已知现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也可以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改进措施等。这反而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因此,在教学内容上,应该进行适当的调整,涵盖司法考试的范围。当然,调整后可能带来的问题之一就是授课时间的不足。在大多数大学的法学院,《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门课程只有72学时,就知识体系而言,涵盖了基础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救济四部分。这几部分中,很多均有现行法律与之对应,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由于授课时间不足,在一些学校中,行政法教学的惯例就是将“国家赔偿”的内容略去,而另设了一门选修课“国家赔偿法”。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选修“国家赔偿法”课程的学生比较少。因此,完全可以仿效其他一些学校的做法,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分为两个学期,并相应地将课程延长为1”8课时甚至更多。
3.教学方法予以适当改进在教学方法上,教师一人讲授的“独角戏”显然是不足取的,不仅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不利于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应当在教学中适当地增加一些对案例的分析,可以采取提问、课堂讨论等一些互动的方式,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以及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等。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考虑借鉴当前中国政法大学的做法,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之外开设专门的选修课程)))《行政法案例》,实行小班教学,以充分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关键词 高职院校 职业安全健康 职业病 实践
中图分类号:G711 文献标识码:A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我国的职业安全健康形势还非常严峻,职业病人数非常多,根本原因在于缺乏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本文结合南京高职类院校学生的具体状况, 对高职学生职业安全素质培养的现状、特点、培养内容及培养对策进行深入研究, 对提高高职学生的职业安全素质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1高职学生普遍缺乏职业安全教育的多方面原因分析
(1)安逸的生活环境。高职学生一直生活在父母的温室里,未经历过风吹雨打,也就不曾意识到被风吹被雨打的危险性。如今的高职学生,普遍缺乏安全意识,在危机发生前,很少有人去重视日常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殊不知生活的危机已悄然降临。安逸的生活环境,让他们形成单纯的心理,缺乏社会经验,使得他们对复杂社会中的不安全因素都缺乏心理准备,更不用说应对能力了。
(2)学校的疏忽。许多高职院校往往不注重对学生素质的培养,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在学生的安全教育方面,更是很少投入资金和精力。当下,很多高职院校对学生职业安全教育工作的认识不足,在日常教学工作中也片面注重文化知识,而忽略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认为人才的培养,主要是文化知识的传授。殊不知,高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文化传承是相辅相成的。因此,高职院校对学生的职业安全教育工作,不应无足轻重,而应非常重视,并应纳入日常教学工作中加以考核。
(3)年轻的心态。经过调查发现,高职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注重细节,且喜欢依赖别人,生活较为懒散,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较弱。因为年轻,所以缺乏社会经验,想法不成熟,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高职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年轻又有活力的时期,喜欢挑战冒险性的事情,又往往不具备自我防卫的能力。当危机降临时,自己却无动于衷。
2高职学生职业安全素质培养特点
职业安全素质是指人们对所从事的行业应具备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心理等素质的总和。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素质, 是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 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通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普及安全基础知识,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自我保护和应急能力。安全素质教育不同于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应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校园环境、专业交叉、教育资源、大学生自身状况等方面来综合考虑。
3基于行业的职业安全素质培养内容
由于学生毕业以后就业场所和岗位不尽相同,发生事故的几率不同,潜在的危险因素差异也很大,开展与本行业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安全教育极为重要。基于行业的职业安全素质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相关的安全知识。不同专业有不同安全知识结构、安全技能,比如工程机械类应加强工程机械安全操作知识学习,化工类应加强化工安全知识学习,等等。
(2)行业相关的应急知识。不同的行业发生事故后产生的事故后果不尽相同,因此应该加强适用于本行业的应急知识培训,比如工程机械类专业应加强翻车、火灾和机械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3)事故案例分析。加强与本行业相关的事故案例教育,是提高学生职业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比如建筑类可重点加强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等事故案例分析教学,以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高职院校加强学生职业安全素质培养的对策
(1)高职学生职业安全素质教育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维护学校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高职学生职业安全素质教育必须得到社会、企业和学校的重视,尤其是得到高职院校领导的重视。
(2)加强专业师资的职业安全素质培养工作只有具有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学生。因此,必须加强专业师资的职业安全素质培养。学校可以与企业联合,开展专业教师现场接受职业安全培训或教师定期到企业交流等活动,积极培养专业教师的职业安全意识、安全技能。
(3)信息化教学。高职院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多通道地为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如网络教学、短信平台提醒、虚拟现实技术的应用,使学生掌握更广的安全知识、接受的渠道更多、学习的形式更丰富,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5结语
社会大家庭,应该为高职院校的职业安全教育工作输入血液,为高职学生的安全教育提供支持。现代工业的发展对一线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其中包括了职业安全素质,所以,加强高职学生职业安全素质的培养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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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伟,陈晓红.现代工程类大学生的安全素质教育研究[J].安全,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