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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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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投资价值范文第1篇

关键词:比特币;比特币交易平台;虚拟货币;数字货币;虚拟金融市场;P2P网络;互联网交易;电子支付系统;金融市场监管

中图分类号:F820;F830.9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131(2014)03007308

一、引言

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各国政府都不约而同实行了QE(量化宽松政策)政策,但大量印发的钞票进入金融市场又导致全球性的通货膨胀。在此背景下,一种基于P2P计算机网络模式的虚拟数字化货币――比特币孕育而生,其发行技术、交易模式对现有货币体系都是颠覆性的创新。当前,比特币在资本市场所体现出的所谓巨大“价值”,到底是物有所值,还是只是一场疯狂炒作之下的“郁金香泡沫”,抑或是“击鼓传花游戏”下的“庞氏骗局”?它能否作为一个良好的金融投资标的物给人们带来可观收益?它的交易是否符合当前相关金融法律,金融监管机构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或取缔?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研究。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比特币的理论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Edwin(2011)分析了比特币的原理,探讨了比特币的合法性,提出对此有必要进行金融监管,并指出投资比特币需谨慎而为。Nicholas (2013)认为比特币类数字虚拟货币具有分散、匿名、不受监管等属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目前对其难以监管,因而是国际外汇市场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有必要对其进行干预。我国学者对于比特币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其金融投机属性和市场监管两方面。吴洪(2013)研究分析了比特币的基本特征以及产生的背景和原因,认为比特币不值得信任、不值得投资。王刚(2013)提出了比特币当前存在的四个主要风险:一是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二是交易平台的脆弱性,三是价格波动与“庞式骗局”,四是易损性。贾丽平(2013)认为比特币是一种全新的无政府虚拟货币,是数字货币的革新,它形成了一个独立存在的货币系统,并创造了一种有力的价值存储手段和金融模式;同时也针对比特币市场面临的问题,提出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建立监管协调合作机制。

与国内外已有研究文献不同,本文除了阐述比特币的基本原理和特征外,还对比特币的市场发展阶段进行了划分,从而更加直观地揭示出比特币的本质属性和市场炒作的内在因素;同时,通过对比特币市场发展的反思,寻求其对我国金融资本市场改革的启示,为有关理论研究和政策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比特币的产生原理和内在特征

1.比特币产生的理论依据

比特币(Bitcoin)是一种新型加密虚拟数字货币,它基于P2P对等网络支付系统和虚拟计价工具,采用密码技术来控制货币的生产和转移。比特币原理的创建,可以追溯到2008年,一位化名为中本聪的人在“”上发表了题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的论文,他认为互联网贸易因缺少不可逆交易而大大受限,而其根源则在于,现有的电子支付系统都是基于金融机构担保的信用模型――增加了交易成本,同时也限制了实际可行的最小交易规模;进而提出:“在使用物理现金的情况下,因为此时没有第三方信用中介的存在,这些销售费用和支付问题上的不确定性却是可以避免的。”“所以,我们非常需要这样一种电子支付系统,它基于密码学原理而不基于信用,使得任何达成一致的双方能够直接进行支付,从而不需要第三方中介的参与。”同时,在文章的结论中写到:“我们在此提出了一种不需要信用中介的电子支付系统。”为了解决双重支付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采用工作量证明机制的点对点网络来记录交易的公开信息,只要诚实的节点能够控制绝大多数的CPU计算能力,就能使得攻击者事实上难以改变交易记录。”而“每个节点都不需要明确自己的身份。”(Nakamoto,2009)比特币正是以此为原始理论依据而产生的。

2.比特币作为虚拟货币的独有特征

根据比特币的形成原理,作为创新性虚拟货币,比特币有别于传统虚拟货币,表现出独有的几大特征:

廖愉平:比特币市场发展阶段分析与反思一是去中心化。比特币是第一种网络分布式的虚拟货币,整个网络由用户构成,没有中央银行;任何人可自由“开采”并发行流通――没有任何金融机构介入,确保了比特币的安全与自由。

二是专属所有权。操控比特币需要私钥,它可以被隔离保存在任何存储介质,除了用户自己之外无人可以获取。

三是全世界流通,交易可靠快捷,且成本低。比特币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上管理,不管身处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购买、出售或收取比特币;作为支付手段,比特币没有繁琐的额度与手续限制,知道对方比特币地址就可以进行支付。

四是匿名性。拥有或者交易比特币不需要所有者的具体身份信息备份,追踪的难度较大,隐秘性强。

五是稀缺性。理论上,任何人和机构,甚至政府都不可能操控比特币的货币总量,或者制造伪币。它的货币总量按照设计预定的速率逐步增加,且增加速度逐步放缓,并最终在2140年达到2 100万个的极限。

三、比特币市场发展的阶段

2009年1月3日,中本聪了开源的第一版比特币客户端Bitcoind,比特币原始系统正式诞生,而他本人则在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小型服务器上挖出了最初50个比特币。2010年4月25日,比特币首次公开交易市场价是0.03美元;而在现实中有记录的第一次比特币交易,则发生在2010年的5月21日,佛罗里达程序员Laszlo Hanyecz用10 000 BTC购买了价值25$美元的比萨优惠券,正是这项交易诞生了比特币第一个公允汇率,即00025 USD/BTC。

与此同时,总数限定在2 100万个BTC成为比特币的独特的优点:比特币的限量可以防止货币数量被超发,避免通货膨胀。人们基于对现实中货币超发引发通货膨胀的不满,认为比特币可以保值,生产了其有很大升值空间的想象,从而开启了比特币的市场交易和炒作历程。“有需求就有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铁律,而不可否认的则是人们的投机心理需求促进了比特币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比特币的价值就在于人们对它的心理认同。若以市场的主导需求为标准,比特币近五年(2008年至2013年)的发展历程则可划分为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09年1月―2010年7月):“挖矿”游戏内测期,以“技术共享修订”需求为主导比特币客户端共享引发的网络专业技术修订邀请,激发出极客们的热情,比特币由此成为极客圈的“新宠”。极客圈是网络技术的专业圈子,主要进行电脑网络技术的探讨、共享、自由合作创新与开发。基于密码学原理的比特币论文刚公布,就引起了极客圈的广泛关注。比特币客户端起初在极客圈的流传,则更加类似于网游的内测――通常在游戏或软件开发完成的初期,由游戏公司或软件公司发送限定数量的激活码或账号给玩家,由玩家测试并向游戏公司或软件公司反馈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游戏或软件的进一步完善。参与比特币的内测就意味着成为“网络技术创新”比特币的制作者之一,进而比特币受到极客们的青睐。但极客们(或者说IT界)推崇的是比特币的技术本质――独一无二的加密代码,痴迷的是由比特币产生的技术难题和解题过程,他们开采到比特币后更多的是个人收藏或赠送。2011年7月,《南方周末》题为《比特币,史上最危险的货币?》的文章就描述了这样一个神秘的比特币项目组:“完全由一群兼职的志愿者组成,没有报酬。这个组织主要是以软件开发为主,即给比特币的开源软件写代码,做升级。”(黄金萍,2013)值得注意的是,在此阶段,关于电脑计算能力提高的相关硬件设计和生产也有了一定的起步和发展,并在后来发展成为著名的“矿机”。2.第二阶段(2010年7月―2013年2月):商业模式构建期,以投资需求为主导在金融业人士与极客们共同推动下,比特币交易开始进入市场实验,以交易平台为中心的比特币市场商业模式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如图1)。在此期间,比特币交易价格以上升趋势为主,但波动幅度较大,并且安全问题凸显――黑客攻击。图1比特币市场简化商业模式

2010年7月17日,比特币最早的交易平台之一Mt.Gox创立,进而为比特币与货币的兑换及交易提供了平台。而大多数比特币平台最初的业务则是比特币电子钱包的托管――虽然比特币作为加密代码自身具有难以破解和复制性,十分安全,但其所处网络环境却十分的复杂和危险。随着比特币的升值,它越来越被看做财富的象征,而它储藏的安全性则越来越受到重视。比特币被盗事件的日益增多,则让更多的比特币所有者选择交易平台来进行存储。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利润增长点除了一定的托管费用外,就是交易手续费。如Mt.Gox对每笔交易收取0.25%~0.6%不等的手续费,从而贡献了公司99%的利润。

从2013年7月《第一财经周刊》刊载的文章《比特币寻求合法地位》中,我们可以看到Mt.Gox作为世界第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的成长过程:Mark Karpeles在2011年3月从Jed. McCaleb手中买下Mt.Gox,即看到了比特币交易存在的潜在商业机遇:“当时,Karpeles的客户希望用比特币支付相应的费用。那时,Karpeles出现了一个念头:比特币的交易或许会成为一门赚钱的生意,加上当时真正从事比特币和真实货币兑换的公司寥寥无几”(邹,2013)。接手Mt.Gox后,Karpeles便对其进行改造,使其成为专业的比特币交易网站,同时也成为后来比特币交易平台建立的模版之一。在扩大比特币支付范围方面,Karpeles推动Mt.Gox做了很多努力,比如支持WordPress和Reddit等网站的比特币支付。当然,这最主要还是为了吸引新的用户参与到比特币的交易中。在文章中,Karpeles就说道,“比特币受到追捧源自于像WordPress(免费的网络信息平台)和Reddit(专注于用户生成新闻链接的社交新闻网站)这样的大型网站开始支持比特币支付”(邹,2013)。WordPress和Reddit分别于2012年11月和2013年2月开启了对比特币支付的支持,从而也使2013年2月至4月成为Mt.Gox用户增长最快的3个月(用户数分别增长了2万、7万和10万),其中,用户最多、最活跃的地区是美国和英国。这也是比特币在2013年4月价格高涨的重要原因之一,最高达到266 USD/BTC。我国的第一个比特币交易平台BTCChina于2011年6月建立。

这一时期,比特币市场发展处于自发阶段,可以说比特币的网络交易是完全自由市场,没有规则,没有法律约束,更多表现为原始自由市场的交换。比特币价格的走高一度被“广播”为一年升值20万倍的“投资产品”:“在2011年,曾经有报道说,过去一年涨幅最高的货币是澳元,它兑美元的涨幅是27%;然而同样的一年之内,比特币兑美元,却是从0.5美元,涨到了13美元,涨幅高达2 600%。”而如果我们从成本角度来看待比特币价格增长,则不难发现它是以高消耗为基础的。在比特币的成本预算中,主要有两大块:一是生产成本,主要包括硬件设备“矿机”的购置和电脑运算产生的耗电费用;二是交易平台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托管费和交易费用。一方面,比特币系统算法难度的不断加大催生对高配置“矿机”的需求,而高配置的“矿机”价格高昂且十分耗电,由此使生产成本不断加大;另一方面,由于“挖矿”难度的加大以及由“挖矿”所获得的比特币的减少2012年11月28日,比特币区块供应量首次进行减半调整,从之前每10分钟50个减至25个,即挖矿每10分钟最多能获得25 BTC。,使比特币爱好者更多地转向在比特币交易平台买卖比特币,这也导致比特币消费者对比特币交易平台的依赖性加大,从而使交易平台有更大的交易规则制定权,如提高提现或者交易手续费比如,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18日,比特币中国和OKcoin声明称,根据央行要求,暂时关闭人民币充值功能,不过提现则不受影响。而原本实行零交易费的上述两家网站,也在近期恢复了0.3%的交易手续费,并将此前0.5%的提现手续费提高至1%。”(参见《华商晨报》2013年12月23日文章《两家比特币网站将此前0.5%的提现手续费提高至1%》) 。比特币的两大成本可以看作其升值的合理成分,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比特币的两大利益增长点:一是矿机生产销售,二是交易平台运作。但是,在比特币陡然升值过程中,我们也不难看到相关消息的催化作用:不论是津巴布韦大量购置比特币,《福布斯》“加密”货币报道,瑞典海盗党创始人宣布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换做比特币,还是塞浦路斯政府冻结民众银行转账业务等,都带动了比特币价格新一轮的上涨。

但在整个市场模式建设过程中,我们没有更多地看到比特币作为货币所应履行的促进互联网贸易的职能,而到处充斥的则是投机兑现的冲动:相信比特币会一路走高,生产或购买囤积比特币,关注比特币价格行情,进而在可以接受的价格高位进行抛售;更有甚者,可能存在联合进行价格操作的可能,如几个人组团内部转卖,将比特币价格渐进式推高,期间充分发挥利好消息的作用,吸引更多资本的入场,在达到价格高位时售出,从而盘剥大量资金。实际上,比特币越来越成为投机的标的物。3.第三阶段(2013年3月―12月):市场泡沫凸显期,以投机需求为主导这一时期的典型是中国的比特币市场。2013年4月20日,Bitcoin官网上发起了对四川芦山地震灾区的比特币捐赠,中国NGO壹基金此后宣布共收到233 BTC,按当时比特币与人民币的兑换率,约合22万人民币。比特币在中国的“知名度”由此提高,吸引了更多经济与金融从业人士关注并参与其中。而在2013年4月中旬,比特币就上演了一场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4月1日,比特币价格为102.90 USD/BTC;到4月10日,比特币价格上涨为266 USD/BTC;但是,11日比特币价格跌落50%,为120 USD/BTC;到4月16日,比特币价格回落到71.76 USD/BTC,Mt.Gox当天成交量达到61万,换手率也达到5.8%。疯涨的价格则成为最好的宣传,“暴富”传说不胫而走。而最初质疑比特币和刚通过灾区捐赠认识比特币的人们,回过头发现自己错过了如此绝佳的机会,便纷纷开始进入比特币市场。

从2013年5月至11月,国内的宣传也一致对比特币利好(图2):5月3日央视《经济半小时》比较客观地介绍了比特币这一“新生事物”,而更多的观众则被“上涨千万倍”所吸引;8月9日,“比特币‘货币身份’首获美国法律认可”则成为各大媒体的头条;11月18日,既有“比特币中国宣布获得500万美元的A轮融资”,也有“美国比特币听证会承认比特币是合法金融工具”的消息。舆论迎合“暴富”心理,对比特币市场利好的消息进行扩大宣传,促使大量资本涌入比特币市场。据Genesis Block统计,截至2013年10月底,中国的比特币每天交易量升至10万个,占全球市场份额的50%,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市场。也就是在2013年10月底,比特币在中国市场的价格开始真正持续上升(图3),到2013年11月19日,出现比特币有史以来的最高成交价8000 CNY/BTC,同时Mt.Gox的比特币最高成交价也达到1189 USD/BTC。图2比特币媒体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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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单日的价格变动看,2013年11月19日这一天,比特币从最低的3 000元直冲到接近8 000元又下跌到5 000元。而在“比特币堪比黄金”的报道下,在比特币价格高位接手的人们则心情沉重。在2013年12月2日“比特币中国”负责人凌亢就谈到,“11月19日,在我们的平台上,超过6 500元的大概成交量有9 500多个比特币,今天的比特币的价格大概是6 200多,这些用户其实到现在还都是亏本的。”在这样的行情下,似乎是击鼓传花式的“博傻”,谁能有真正的勇气和信心说“我不会成为最后的大傻瓜”?而“当比特币纯粹成为‘转钱’工具时,它最初具备的金融创新特色将逐渐消失,相反成为一个‘吸金窟’,从而挤压对实体经济的投资,这显然与金融创新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原则要求背道而驰”(泊众,2013)。

为给比特币市场“降温”,我国央行等五部委于2013年12月5日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其中就明确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随后比特币的价格便开始跳水(图4),两天内从6 600元左右跌到4 600左右,跌幅达到30%。图32013年7―12月比特币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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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013年12月5―13日比特币价格走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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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比特币市场的反思与启示

基于以上对比特币近五年的三个阶段市场发展历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比特币目前在市场上的价格已经脱离了其本身的价值,产生了极大的泡沫。事实上,由比特币引发的危机和一系列副作用早已显现,比如:比特币没有解决网络支付安全,它的流通没有中间机构管理,而且由于其匿名性难以被追踪到终端用户,极易被非法交者利用而沦为洗钱等犯罪活动的通道(吴洪 等,2013)。1.从货币的本质上看,比特币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货币货币的本质属性有三:普及性、稳定性和清偿性。从货币的三个基本属性看,比特币不仅现在不是货币,未来进化为货币的可能性也正由于当下的炒作而受到致命打击:就普及性而言,绝大多数人连比特币是什么都不知道,更遑论普及了,而比特币价格被炒得越高,其未来普及就越困难;就稳定性而言,比特币市场缺乏必要的监管,缺乏对炒作的抑制手段,比特币价格高起高落,完全不具备价值表征和财富储藏的作用;就清偿性而言,比特币虽是虚拟商品,但不像金银那样有内在价值,也不像纸币有国家信用做背书,因此清偿可能性几近于无(程实,2013)。由此可见,比特币不具有货币的本质属性,比特币被热炒只是人们对纸币失望的一种另类表现。当前的信用货币体系的确需要加强货币节操和内在约束,但由此而对比特币的货币进化寄予厚望,显得不切实际。2.网络支付基础服务职能的拓宽和强化是比特币长远发展的基础,但难以长时间维持其币值的稳定性比特币的价值备受争议,很多人因为其没有信用背书而觉得它是炒作的概念,毫无价值可言。但从它问世的原点(2008年中本聪发表的论文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去考查,我们会发现它是不同于传统信用模式的电子支付系统,它存在的目的和价值是让互联网贸易更加便利,而它所依靠的则完全是交易双方的信用。比特币市场的狂热,实际损害的是比特币的正常化发展,要让比特币回归理性,则应加强其互联网贸易支付结算服务功能,但比特币价格在投机需求驱动下的失控波动将极大地影响或者减弱其电子支付服务的便捷性以及可行性。而只要比特币还能与美元等货币进行兑换和交易,其世界通用性和支付可行性就会得到普遍的认可,这更加类似于信用嫁接――人们是基于对货币的信任而相信比特币。3.从投资价值及资金安全来看,投资或投机比特币都是最差的选择首先,比特币本身既无实体货币为基础,也无物品抵押和信用担保,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货币,其本身的价值也是建立在炒作基础上的泡沫。单纯从投资价值上说,作为投资标的物的比特币毫无价值可言。

其次,比特币易被盗且交易平台参差不齐,这是公认的。无论是存储在个人电脑中还是在交易平台上,比特币被黑客攻击或劫持被盗,都已多次出现,而且被盗后将难以被追回,很有可能会成为永久性损失。而有些“钓鱼”交易平台就是为了骗钱而设立,如交易平台GBL跑路,受害者被卷金额超3 000万元,无法讨回。同时比特币市场是24小时全天在线交易,其价格由于投机的存在而具有剧烈的市场波动,这种“玩的是心跳”的行为,显然不适合普通的投资者参与。2014年2月28日,全球规模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因巨额比特币被盗,“丢失”了85万比特币(约合4.75亿美元),转而申请破产保护,更加印证了投资比特币市场所蕴含的巨大风险。4.比特币市场发展对我国金融资本市场改革的启示第一,必须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若不及时履行监管职责,任凭虚拟金融市场野蛮、恶性发展,其后果必将会对正常的金融秩序产生冲击。这点上,国家五部委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填补了比特币市场规范的空白,对比特币市场的狂热有明显降温效果。

第二,技术创新和资本相结合可以促进市场的繁荣。比特币的技术创新是真实存在的,虽然对于普通人它显得十分的晦涩难懂。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技术创新,如何通过技术创新真正繁荣市场,将是我国建设成为创新性国家所面临的长期问题。

第三,积极引导及拓宽民间资本投资的渠道十分重要。比特币狂热产生的原因众多,而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两个:除了媒体舆论轮番“暴富”的宣传和人们投机心态的价值取向之外,最为关键的还是当前我国金融资本投资渠道和投资品类较为单一。充足的资本金来源,必然会产生流动性要求,因为流动才会有收益,这就需要加强对理性投资的引导和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当前,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正涌现巨大的市场机遇,把充裕的资本引入到实体产业或者合规的资本市场,不仅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是利好,同时也可以规避诸如比特币市场的投机冒险行为。

参考文献:

程实.2013.比特币的货币反思[N].第一财经日报,20131224(A07).

黄金萍.2011.比特币,史上最危险的货币?[N].南方周末,20110707(D20).

贾丽平.2013.比特币的理论、实践与影响[J].国际金融研究(12):24.

泊众.2013.比特币的“疯狂”从何而来[N].解放日报,20131125(005).

王刚,冯志勇.2013.关于比特币的风险特征最新监管动态与政策建议[J].金融与经济(9):4649.

吴洪,方引青,张莹. 2013.疯狂的数字化货币――比特币的性质与启示[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15(3):4950.

邹.2013.比特币寻求合法地位[N].第一财经周刊,20130701.

NAKAMOTO D S.2009. 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 [EB/OL]. ,/bitcoin.pdf.

EDWIN J. 2011. Bitcoin:A Bit Too Far ? [J].Journal of Internet Banking and Commerce,16(2):14.

NICHOLAS A. 2013. Regulating Digital Currencies: Bringing Bitcoin within the Reach of the IMF[J] .Chicago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14(1):377407.

Analysis and Reflection on Development Stage of Bitcoin MarketLIAO Yuping

(Office of Student Affairs, 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67,China)

Abstract: Bitcoin has experienced such three stages as “mining” game interior testing stage oriented by the demand of “technical share revision”, the business model construction stage oriented by investment demand and market bubble showcase stage oriented by the speculative demand since 2009 when Bitcoin produced, and has formed a global market to exchange Bitcoin. As a product of virtual financial market, Bitcoin market development is propelled by human spontaneousness and human oriented demand, however, the market craziness triggered by speculative demand not only damages the interests of the investors but also impedes the selfdevelopment of Bitcoin market. Bitcoin, which does not belong to the currency in real sense, has longterm development basis by widening and consolidating basic service function of network payment, but its value stability can not be maintained for a long time. Bitcoin, as a virtual currency, largely deviates from its intrinsic value in its market price currently, has big bubble, as a result, the investment or speculation on Bitcoin is the worst choice, therefore, China must make effective supervision on Bitcoin market and actively guide and broaden the channel for private capital to invest.

比特币的投资价值范文第2篇

数字货币是一种由技术创新带来的新型货币形式,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性,在交易过程中能够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因此受到了人们的追捧。数字货币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人们对货币的认识,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支付方式,同时也克服了传统货币的诸多缺陷,比如高交易成本、国际流通受限制、不能匿名支付、支付效率低、不可追溯、易造伪、易篡改等。正是由于这些特点,数字货币交易备受广大投资者关注,其影响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大。根据区块链公司链塔智库的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末数字货币的种类有1200余种,其市场单日交易额约1600亿元。截至2019年4月9日,数字货币种类达到2100多种,单日交易额超过3500多亿元。可见,数字货币市场整体发展迅猛,数字货币仍然受到诸多投资者的青睐。

然而,目前数字货币的法律地位不完善、广大民众对其认识不够清晰和全面,随着数字货币快速发展,其蕴含的诸多风险也逐渐凸显出来,比如数字货币被盗、敲诈、洗钱、偷税漏税、非法交易等。这些风险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社会增添了诸多不稳定性因素。为了克服数字货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和挑战,促使数字货币市场更规范和健康发展,减少市场上的不确定性因素,各国政府实施了各种手段来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比如美国将数字货币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英国则使用法律法规对数字货币交易的相关主体进行监管;日本和韩国对交易机构通过数字货币获得的资本收益进行征税;俄罗斯禁止私人数字货币交易;中国则出台规范文件来对数字货币风险进行监管;等等。但各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无先例可循,这些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措施仍然处于初级和探索阶段,其是否能取得既定的效果仍然不确定。

因此,本研究拟在界定数字货币的概念和特点介绍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现阶段数字货币发展现状,分析数字货币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各国政府针对数字货币的风险已实施的监管措施,发现其中存在的缺陷,再根据这些缺陷提出相应的改善举措。本研究在一个整合的框架内对数字货币现状、风险问题、监管举措等进行系统的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希冀研究结论能够帮助类似数字货币的金融创新减少不确定性,促进其更健康和稳健地发展,进而充分发挥其在经济增长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为后续类似数字货币的金融创新相关研究提供借鉴,以及为监管政策制定的政府部门提供一些参考。

一、数字货币的概念及特点

目前,学术界关于数字货币的定义尚未统一。盛松成和张璇从货币的来源视角出发,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虚拟数据表示的非真实的货币,是互联网技术不断开发和发展的衍生物。国际清算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均从货币的职能视角指出数字货币是价值的数字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来实现其功能,比如交易、流通、记账以及储存等;同样欧洲银行管理局也从该视角将数字货币定义为是价值的数字化,可以进行支付、转移、储存或交易,但是不同于法定货币。麻世珺从货币形态的角度对数字货币进行定义,认为数字货币是不同于实物货币,不以物理介质为载体、不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货币形式。简而言之,本文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新型货币形式,在互联网上进行发行和流通,经过信息交换来发挥货币的基本功能,如媒介作用、账本记录和贮藏等。数字货币发展至今,其种类数以千计,主要的数字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币和瑞波币等,其中比特币是最为出名的一种数字货币类型。

数字货币主要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安全性、交易成本低且便捷、通缩性等特点。

(1)去中心化: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特点主要是因为数字货币交易是依托具有去中心化特点的区块链技术,这种去中心化特点可以让交易主体进行点对点交易、全球支付、无地域阻碍,也无需任何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同时,这种特点也能提高交易效率,相比于有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传统交易,大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

(2)匿名性:数字货币交易过程中保持完全匿名方式进行交易,这种方式增加了用户隐私的保护强度,减少了信息泄露,有效地阻止其他个体或者团体获取可以揭示数字货币用户身份的其他信息。

(3)安全性:分布式总账模式是数字货币交易的模式,这种交易模式是加密机制采用的算法,无法被破解,这使得任何人在交易过程中都无法伪造或者篡改货币,不可能存在数字假钞或者虚假交易。因此数字货币避免了传统货币容易出现假币的缺陷,从而使得数字货币交易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4)交易成本低且便捷:数字货币的生产成本较低,在其交易传输过程中费用低且便捷。这主要是因为数字货币是非实物流通,其交易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快速有效地实现低成本且便捷的资金转移。相比于传统货币交易的需要通过银行机构辅助完成一系列复杂的跨境转汇手续,并且交易过程耗时长、需要支付手续费高,数字货币交易则具有明显的优势,跨境转汇只需要知道对方的账户地址,便可实现资金点对点转移,整个交易过程耗时短、手续费低。

(5)通缩性:数字货币总量设置不变,不会增发,其供应速度会随着时间逐渐减慢。与传统的法定货币相比,国家有权利增发货币,从而可能导致货币贬值,发生通货膨胀的危机,而数字货币永不增发使得其天然地具备了通缩性特点,不会发生通货膨胀。

二、数字货币发展现状

目前,全球数字货币增长趋势呈现出低增长趋势。从2013—2019年数据可知,全球数字货币总市值和日交易量波动较大。具体地,2013—2017年期间,全球数字货币的市值增长较小,保持在5亿美元左右。数字货币市值增长高峰期出现在2018年上半年,最高超过了813亿美元,日交易量高达75亿美元。到2018年下半年年底,全球数字货币市值表现出负增长态势,但2019年初,全球数字货币市值呈缓慢增长形势,其日交易量仍然较高,日前最高超过82亿美元。截至2019年4月9日,全球数字货币的种类达到了2157种,其交易市场数有17414个,总市值超过180亿美元,日交易量超过54亿美元。其中,全球前十大数字货币的市值之和为149.27亿美元,约占总数字货币市值的82.6%。比特币的市值排名第一,占总数字货币市值的50.9%,以太币和瑞波币的市值与比特币相差甚远,占比分别为10.42%和8.15%。但是这些数字货币中,超过一半的数字货币价格变动为负。

三、数字货币发展存在的风险

(一)数字货币去中心点特点引发安全风险

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特点引发较大的安全风险。虽然数字货币采用较严格的密码学系统,不容易被攻破或者篡改,能够为数字货币交易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但是,由于数字货币发展时间短,存在交易平台不严密、运营设施不完善或者技术漏洞等问题,交易网站很容易出现账户被盗等事件。消费者的数字货币被盗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Mt.Gox和Coincheck是日本两大数字货币交易所,曾遭受黑客攻击,导致其损失的数字货币近千亿日元。更重要的是,消费者还无法追回这种损失。因为数字货币具有去中心化的特点,黑客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盗取用户的数字货币,比如木马程序、操作系统或者交易平台漏洞等,这使得警方即使能够发现被盗数字货币的动向,但也无法锁定使用者,很难对其发起诉讼。而且判定这种诉讼也存在挑战,因为黑客已经拥有了私钥,原数字货币持有者很难对其所有权进行证实。这种案件如果涉及人数多、金额较大,则会对社会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数字货币通缩特点引发投机风险

数字货币币值波动较大,容易引发投机行为。这种投机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投资者的预期,二是投机分子操纵。前者主要是因为数字货币算法较严密,在具体时段产生的数字货币有限,在某个时刻数字货币供给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投资者预期未来数字货币的价值会增加,就会储藏更多的数字货币,导致市场上用于交易的数字货币减少,价值则上升。随着数字货币价值上升,投资者更倾向储藏更多的数字货币,从而造成数字货币储藏的恶性循环,导致通缩,最后可能造成其退出市场,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比如,第一笔交易的比特币币值仅为0.0025美元,但是截至2019年4月9日,1比特币的价格为35094.38美元。这主要是因为数字货币的价格受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影响,波动剧烈,容易被投机分子操纵。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原因来源于其发展时间短、法律界定模糊、认可度和透明度不高、应用范围有限,但是关注度高、参与者多。投机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特点,对数字货币进行恶意炒作,人为干预操纵其价格。

(三)数字货币匿名性引发法律风险

数字货币的匿名性特点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数字货币的交易具有高保密性,交易方式是点对点交易,而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数字货币的这种优势在给用户带来便利性的同时也吸引了犯罪分子。因为当犯罪分子进行洗钱、交易、赌博、逃税等犯罪活动时,交易匿名性能够助其逃过监管当局的监控。而且匿名性又使执法机构无法对其真实身份进行追查,从而增加了执法机构追踪犯罪分子活动和行为的难度。全球最大黑市交易网站AlphaBay就是个典型的例子,在两年时间里,不法分子在这个网站上进行市值超过了10亿美元的、武器、黑客等数字货币交易。为了控制犯罪分子的活动,美国和英国不得不联合关掉AlphaBay数字货币交易网站。

(四)数字货币无信用担保引发信用风险

数字货币缺少法定机构和国家政府政策支持,容易出现信用风险问题。传统的货币有固定机构和单位来进行货币发行,有国家信用作为担保,货币价值具有稳定性。然而,数字货币的获得过程中没有任何发行机构参与,因此数字货币没有国家信用作担保,货币价值易波动。在整个数字货币交易过程中,各主体只有依靠交易双方、第三方交易平台、技术的信用来完成数字货币交易,一旦交易任何一方或第三方或技术不支持,交易则会受到阻碍。

(五)数字货币无国际限制引发世界货币风险

图1 数字货币现存的风险

数字货币的交易和流通是世界性的,没有国际限制。在数字货币获取的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电力,世界各国发展不均衡,发达国家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电力,可获得大量的数字货币,而发展中国家国力则相对较弱,获得的数字货币有限,因此大量财富聚集在少部分发达国家,它们可以控制全球数字货币的价值。如果发达国家发生影响数字货币价值的事件,就会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日本最大的数字货币交易平台Mt.Gox倒闭时,导致了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数字货币贬值。除此之外,数字货币在全球流通,也加剧了犯罪分子洗钱、逃税等犯罪活动。由数字货币本身特性引发的交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投机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世界货币风险(如图1所示),不仅给直接参与交易活动的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给各个国家增添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有观点指出ISIS会借助数字货币展开筹资活动。

四、数字货币现有的风险监管措施

针对数字货币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各国政府均纷纷实施监管举措,以期完善数字货币交易系统,减少风险和不确定性。总结归纳多个国家在数字货币监管方面的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数字货币发展为法定货币

数字货币出现之后,引起各个国家的关注,各国央行也在考虑是否要把数字货币发展为法定货币。特别是美国,在将非数字货币发展为法定数字货币方面保持着积极的态度。虽然俄罗斯在2014年禁止在国内进行数字货币相关交易,并且将多家数字货币交易平台、网站和社区关停,但是随着数字货币的发展,其在国家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俄罗斯政府在2017年后也积极地转变了对数字货币的态度。面对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我国政府的态度也比较积极。早在2014年,我国就为论证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可行性成立了专门的研究小组,后续针对数字货币的关键技术、数字货币的运行框架等课题展开了研究,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6年我国将发行法定数字货币作为战略目标,并就数字货币多场景应用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和探讨。2017年,为了探讨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运行框架、关键技术等问题,我国央行专门成立了数字货币研究院,同时也展开了对数字货币相关领域的研究。

(二)规避数字货币交易的投机行为

为了规避数字货币带来的投机行为,部分国家在一定范围和一段时间内采取禁用措施对数字货币进行监管。2014年,俄罗斯央行发表声明,指出数字货币交易没有国家实体支持,是一种虚拟交易,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较强的投机性和较高的风险性;在其监管范围内,任何人不得使用数字货币,禁止相关的金融活动和服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2015年俄罗斯财政部指出对从事数字货币相关交易和活动的人予以刑事处罚,因为数字货币相关交易被列为非法活动。2016年,俄罗斯禁止所有私人在该国从事数字货币相关的交易和活动。2017年,我国首次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的公告,随后限制甚至要求完全停止数字货币的交易活动。近期,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中,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入淘汰类产业。

(三)规范数值货币交易平台和机构

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和开立相关账户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国家主要有日本、美国和韩国,监管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向提供数字货币服务的机构颁布经营许可证,以及对通过数字货币获取的资本收益征收课税。日本主要是通过实行牌照式管理对数字货币的交易所进行监管,到目前为止,日本已经有16家数字货币交易所持有金融服务管理局所颁发的营业执照。日本国家税务局裁定,交易所通过数字货币获得资本收益,需要进行课税,其税率在15%~55%之间。美国部分自治州,比如纽约州等,要求数字货币交易所在州内运营期间要申请经营许可证。美国的税务局也表示,数字货币属于一种资产,通过数字货币取得长期资本收益要进行课税。韩国政府也对交易所提供的账户服务进行监管,为了规范数字货币交易和提高其透明度,韩国还要求数字货币实行实名制管理。此外,韩国也向交易所通过数字货币交易获得的资本收益征收24.2%的税费。

(四)明确和完善数字货币法律地位

各个国家逐渐对数字货币交易制定规则。比如美国国家税务局专门针对数字货币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将其视为一种特殊资产,需要向联邦政府缴纳联邦税。在2013年,美国将数字货币监管纳入《银行保密法》,重点打击和监管洗钱等金融犯罪活动;纽约州金融服务局以监管金融机构的方式对提供数字货币服务进行监管,并在2014—2015年期间通过了《虚拟货币条例草案》和《虚拟货币监管法案》。日本在2017年实施了《资金结算法》,明确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法律地位,但它也有别于法定货币,被视为一种资产。法国在2018年制定了数字货币监管的法律法规,以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数字货币进行逃税、洗钱等犯罪活动,除此之外,法国金融市场监管局对数字货币及其衍生品进行监管。我国在2016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规定网络虚拟财产等的民事权利,但在2013年和2017年央行先后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规范数字货币交易。

(五)加强各国政府监管合作和协调

由于数字货币交易无国别限制,多个国家表示各个政府之间要加强合作和协调,共同克服数字货币监管困难和挑战。特别是在2018年的G20峰会上,二十国集团表示,就数字货币风险问题,各个国家政府应该具有国际合作意识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制定全球统一的国家监管规则;按照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标准来管理数字货币,希望FATF制定审查标准。在FATF的呼吁下,提高全球各个国家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意识,并在全球实施该标准。FATF也强调,在类似数字货币金融资产未来的发展中,要重点考虑如何促进各国采取更加一致措施来共同降低它们潜在的风险,减少犯罪活动,同时又能够支持和发展此类金融创新。

可见,针对数字货币交易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各个国家纷纷采取监管措施,在监管对象和内容上来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数字货币本身属性出发,政府出台政策,尽量明确其法律地位,支持其发展为法定货币。二是从提供数字货币服务的机构出发,政府颁发营业许可证,并对通过数字货币取得的收益征税。三是从实施监管者出发,各个国家加强合作协调,或者直接禁用数字货币,从而达到规避数字货币潜在风险的目的。但是这些数字货币监管举措仍然存在不足,不能全面地克服数字货币潜在的风险和挑战。监管不是直接禁止民众使用数字货币来规避其风险,也不是让数字货币从市场上消失,而是要扬长避短。对于类似数字货币的金融创新,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国政府更应该积极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并为社会经济增长做出相应的贡献。

五、完善数字货币现有风险监管的举措

本文认为,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发展数字货币交易市场,降低其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减少盲目性和投机性行为,除了上述已经实施的监管举措之外,各国政府还需要从支撑数字货币发展技术、投资者以及政府和市场方面对现有的监管举措进行完善,具体如下:

(一)提升对新技术利用和监管的能力

数字货币是网络科技不断发展的产物,尤其是区块链技术对数字货币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区块链技术采用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为加密数字货币的交易提供了一定的科技保障,这种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根据时间秩序来公开数字货币所有交易清单,因此有效地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减少市场参与者、交易机构、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实现交易信息共享,使市场参与者能够更好地利用数据做投资决策,使监管机构基于数据有效地减少洗钱、逃税等犯罪活动。因此,进一步完善区块链技术,为数字货币运行的区块提供稳健性平台,以及创造良好的条件来保障数字货币从发行到流通的过程尤为重要。和其他新兴技术结合也能最大限制发挥区块链技术的优势,比如结合密码技术、生物识别技术和人工智能等,共同加强数字货币的安全性,以及帮助投资者和监管机构识别藏有欺骗性的交易,从而能够快速采取相应的行动。除此之外,区块链技术还可以有效地和传统的加密科技结合起来,借助彼此共同的技术特征来完成数字货币的发行、存储和流通等,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二)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虽然部分国家出台了相关文件来规范数字货币市场,提醒投资者要注意防范数字货币交易中的风险和存在的骗局,但对大部分投资者,特别是盲目跟风的投资者来说,数字货币仍然是一个新概念。比如我国央行在2013—2017年先后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提醒广大民众有关数字货币投资中的风险并要加强防范。政府除了出台这种规范性文件外,还应利用海报、宣传片、公众平台如微信、QQ、微博等进行广泛宣传,向广大投资者解释数字货币是什么、怎么产生的及其运作原理,提高投资者对数字货币的认知。同时,政府还应采用案例分析等方式告知在投资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风险和存在什么样的骗局,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通过这些措施,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减少投机行为等,从而减少盲目跟风投资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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