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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理念升级的必然趋势。智慧社会是信息社会的高级形态,智慧化是社会治理的全新赋能。智慧化与智能化一字之差,体现了社会治理理念、制度、模式、手段的转型升级。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强调新技术对人的服务属性和对城市发展实际产生的治理效能,它代表着理念更精细、管理更高效、服务更周全、生活更安全、体验更人性的社会治理模式。
与智能化相比,智慧化侧重于以人为核心和目的,力求通过各种智能技术手段和信息集成等技术能力,对海量城市社会治理信息进行要素整合、主动感知、全面采集、数据积累、综合分析、快速反应、科学决策、精准施策,主动发现和思考社会治理精细化需求,进而提供更符合人全面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综合性解决方案。
这要求我们必须切实树立起智慧化和全周期管理意识,用好科技支撑的新钥匙和科技驱动的新动能,保障城市生命有机体运转过程的信息顺畅流通、动态全面掌握、预警预测精准、危机快速应对、经验及时总结,使制度和技术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使城市变得更聪明一些、更智慧一些。
智慧化是市(县)域社会治理手段革新的必然举措。智慧化意味着社会治理从低效率、粗放式、传统式向高效化、精准化、现代化迭代转型。为此,应当充分运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打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用最领先理念、最先进技术、最前沿标准和最经济成本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会思考的智慧大脑,搭建触感灵敏、互联智能、开放共享的城市细胞神经和毛细血管。
此外,还应当加强对市(县)域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治理主体、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核心环节的全面统筹和精细设计,推动数据收集、管理、存储、共享、分析、挖掘、预测、决策手段和能力升级,健全融合市政、交通、卫生、教育、环境、应急、就业、社保、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综合型社会治理数据库,完善城市民生服务智慧应用综合平台,加快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真正用智慧化手段把准城市脉搏、激发城市潜力、推动城市善治,构建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智慧治理的五维社会治理模式。
智慧化是打造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必由之路。智慧化作为基于新技术的治理模式,可以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具体载体和实现路径。
首先,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和数字空间有效推动智慧互联、重心下沉、资源融合、全民参与、一体协作,使每个群众都能成为治理数据提供者、治理议题发起者、治理问题监督者、治理决策建议者、治理过程参与者。党wzf可以通过高效便捷的方式了解基层利益诉求和意见建议,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元化渠道依法参与城市治理,有助于形成以新技术为支撑、以协商为基调、以融合参与为特色的党群互动、政社共治、政企联动的自贸港市域社会治理新生态。
其次,智慧化治理可以通过移动互联、物联网等手段将社区管理者、社会组织、居民等自治主体组织动员起来,将物业管理、疾病防控、环境监测、风险排查、矛盾化解等信息融合进入社区智慧平台,建立集线上政务、线上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智慧平台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夯实群众自治和群防群治等治理优势,构建智慧社区新模式。
智慧化是增进人民福祉的必然选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自贸港社会治理创新的根本立场。应当把人民需求作为智慧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度作为检验智慧化成效的核心标准。
当前,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市(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化的第一要务就是通过建设更符合人民需求的聪明智慧城市,使人民群众得以更好地感受城市温度、参与城市治理、享受城市服务、共享城市红利,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键词:“互联网+”;多元主体;社会协同治理
一、“互联网+”战略下社会的新变化
产业模式不断创新升级:“互联网+”战略下,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了新的发展生态。目前,“互联网+”正在全面应用到第三产业,形成了诸如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通、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业态,极大改变了一些行业的运行和发展模式,许多企业在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发挥出了以往不具备的功能,从而使企业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成功转型,脱颖而出。首先,“互联网+”能够直接创造出新兴产业,促进了实体经济持续发展。其次,“互联网+”带动了传统产业变革。无论是工业制造还是农业生产,只要传统产业创新运用互联网技术,都能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中获得主动权。总之,“互联网+”促进了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业等的融合创新,打造出了一些新的产业增长点。
二、“互联网+”战略下实现社会协同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给社会治理带来新的挑战,实现社会协同治理因此成为必然要求。同时,互联网本身具有的诸多特征也为多元主体协同社会治理创造了条件。
一方面,从当前中国网民的社会阶层结构来看,具备中等教育程度的群体规模最大,43.8%的网民表示喜欢在互联网上发表评论,可见,网络空间已成为中国网民平等发表言论的重要场所。[2]网络平台的平等性使来自社会底层草根群体的声音,能够突破传统媒体时代的限制因素,更直接、更显著地被社会倾听并引发关注。这种来自网络的声音也正是普通民众要求参与社会治理的表现。而网络的发展显然给予了他们满足参与社会治理需求的平台。
另一方面,网络的开放共享性意味着任何人都能自由、自主地从网上获取、分享信息,发表意见,进行个性化选择。这内在地推动了社会治理开放性的发展趋势。社会治理的开放性,使更大数量、更广范围、更多类型的社会个体有了加强联系和互动的可能,大大促进了社会治理的协同。马克・格兰诺维特曾说:“互联网使我们对世界的情况了解更多,我们有了更多的弱连接,我们意识到了更多的新信息和新观点。动员大众参加政治或其他活动更加容易。”如果将社会看作一个复杂开放的系统,那么形成多元主体整合性的社会协同治理,在互联网时代将成为可能。
三、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社会协同治理的实现路径
(一)运用信息化工具,建立“全面覆盖、联通共享、动态跟踪”的社会协同治理信息系统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还为社会治理协同机制的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撑。各个社会治理协同主体之间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的获取、分析、整合及利用。实现了治理信息的有效整合及全面覆盖。互联网搭建的信息协同技术平台就是要建立社会治理大信息系统,这一系统在硬件上要依托现有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通信企业,构筑信息协同大平台。同时,网络管理信息系统所具备的数据收集、分类筛选、计算和存储等功能,实现了对社会治理信息的锁定、跟踪、分析、整合、存储,大大提高了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利用网络监督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互联网平台在信息公开、信息透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衡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权”与“利”,扩大公共监督,保障治理的公平与公正。当前,我国的社会治理过程中,除了存在主体单一、效率低下的问题外,还存在治理主体、治理结果不公等问题。究其根源,主要是因为我国的社会治理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首先,政府作为最重要的治理主体,常常对于社会问题反应迟缓、该管的事情不管,不该管的事情却大加干预。其次,其他治理主体,诸如企业、公民、社团组织等,又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性的参与社会治理,在参与治理过程中也不免存在各种非理性的行为。因此,如何有效监督各治理主体及其治理行为成为了发挥社会协同治理功能的一大难题。然而,今天越来越频繁的网络曝光,似乎为这一难题提供了解决思路。不可否认,网络监督已经成为了一种新型、高效、应用广泛的监督手段。尽管网络信息鱼龙混杂,但互联网时代,各治理主体通过网络形成的虚拟连接很大程度上将直接决定其治理态度与治理行为。因此,网络平台既是合作协商平台,也是相互监督的平台。利用网络监督,有利于完善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机制。
四、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2015年,“互联网+”无疑是最热的词汇,互联网技术深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已然成为了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在社会治理领域,实现互联网技术与社会协同治理的结合,将进一步提高社会协同治理的效率、创新社会协同治理的手段、促进社会公正公平。另外,当今世界的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中国要提高国际竞争力,引领世界发展潮流,必然要坚持创新驱动。而这里的“创新”显然也包括在社会治理领域的制度、模式和手段的创新。因此,将互联网技术应用到社会协同治理的过程中,有利于坚持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意识,也有利于推动互联网技术的进一步革新和发展。
综上所述,推行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的社会协同治理,既是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延伸,也是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需要。当然,从实践的角度看,对“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推进过程应保持应有的理性。毕竟当前我国的改革正处于深水区和攻坚期,而网络又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如何使“互联网+”社会协同治理发挥正效应,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总之,“互联网+”战略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机制还需要结合互联网时代我国社会的特征和现实情况,进一步的细化和具体化。
参考文献:
[1]骆毅,王国华.利用“互联网+”实现协同治理机制创新的关键举措研究――以美国“公众专利评审”项目分析为例[J].情报杂志,2015,34(10).
关键词:城市文化;治理;城市文化治理
引文
积极推进城市文化治理工作进展是当前城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城市文化是一座城市的灵魂,如何塑造、保护、开发城市文化既是城市问题理论研究的前沿热点,也是当前城市发展的现实要求。
1城市文化治理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1城市文化治理的现状
当今世界,文化对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已经得到学术界和公共管理者的公认,重视城市文化、发展城市文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一座城市是否拥有其自身独特的文化魅力,关系到这座城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多个领域的发展,城市文化治理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目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的现状可谓喜忧参半,既有值得欣慰之处,也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文化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例如新的文化建设理念的提出,对新的治理方式的摸索,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数量的不断增加,市民素质的提升等。这些进步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也是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在看到城市文化治理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现阶段我国城市文化治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主体等多个方面存在许多问题。
1.2城市文化治理存在的共性问题
1.2.1治理主体单一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城市文化治理的根本要义,现实情况中,我国城市文化治理的治理主体依旧只是政府一元,其他治理主体参与不足,治理效果不明显。社会组织和公众都是城市文化多元治理主体中极为重要的一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会治理力量得到壮大。但也必须看到,我国社会组织依旧存在发展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不足、独立性不足、人才不足、协作能力不足等方面。1.2.2治理方式落后受传统行政模式的影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方式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管理方法缺乏民主理念和服务精神。多数情况下,政府管理方法属于专制型方法,多数的政府工作人员把自己看作是高高在上的“官”,把管理对象看作是普普通通的“民”,极大降低了城市文化治理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专制型的政府管理方法使得政府只注重统一性,忽视了差异性,强制性的行政命令掩盖了人们的个性,他们的积极性也无法发挥出来,致使行政工作单调乏味,缺乏灵活性,降低工作效率。②治理方式缺乏引导性。法治社会要求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然而当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的法制建设还存在较多空白,治理工作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不理解,从而产生各类矛盾。③治理技术手段更新滞后。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是现代政府管理的基本要求。当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政府部门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不足,技术手段更新滞后,电子政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1.2.3治理资金投入不足传统的城市文化管理领域政出多门,城市文化治理在资金投入方面存在资金投入方式单一、投资结构不合理以及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从而导致城市文化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无法满足治理要求。1.2.4治理队伍建设滞后人是一切工作的实践主体,队伍建设关系到城市文化治理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当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队伍建设滞后,主要表现在城市文化治理队伍规模较小,队伍积极性不高以及队伍专业性不强等三个方面。
1.3各类城市文化治理存在的问题
①政治类城市文化治理:政府过度集权,宣传效果不佳。②经济类城市文化治理:缺乏科学完善的经济文化治理体系。③教育类城市文化治理:经费投入不足,服务质量较差。④生活类城市文化治理:不能充分满足市民文化生活需求。
2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2.1政府在治理理念上缺乏服务意识和系统规划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经济发展压力渐大,政府培养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势在必行。然而,在现阶段我国的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政府行政管制的色彩大于公共服务的色彩,官本位思想横行,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低下,政府短视等问题层出不穷。
2.2政府自身角色定位不准确
治理理论的一项重要主张就是去中心化,即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由原来的绝对核心角色转变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一份子,政府在公共管理总的核心地位被动摇,向市场分权、向社会甚至公众分权是治理理论的内在要求。因此,政府自身准确的角色定位是城市文化治理有序进行的关键。
2.3市场组织、市民等治理主体参与意识淡薄
治理主体多元化是城市文化治理的题中之义,城市中的各类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市民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城市文化治理过程中。然而在现实情况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城市文化治理主体的多元性并未得到充分体现,市民等治理主体的参与意识不足,从而使的城市文化治理未能取得一定进展。
3我国城市文化治理的对策建议
3.1完善城市文化治理主体
①充分释放市场潜能,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尤其是在经济类城市文化和生活类城市文化的治理过程中,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实现市场经济组织与政府对城市文化的共同治理。②充分发展社会组织,让社会力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既需要政府鼓励第三部门等社会组织的发展,也需要社会组织自身谋求变革,追求创新,从而加速自身发展。③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让公众真正参与到城市文化的治理当中。公众参与城市文化治理一方面需要政府要赋予公众一定的权利,包括政策制定前期举行市民听证会,通过网络渠道倾听市民政策建议等。另一方面也需要公众提高自身素养,养成城市主人翁意识,提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3.2创新城市文化治理手段
①更新文化治理部门的设施设备,提高文化治理部门治理效率。设施设备的更新是创新治理手段的物质基础,没有先进的设施设备,治理手段智能化、科技化都无从谈起。这既需要文化部门引进相关人才,以合理选取设施设备,操作维修设施设备;也需要有合理的资金配置机制,以满足设施设备更新的需求。②转变文化治理部门工作人员观念。设施设备的更新不是创新治理手段的全部,如果人的观念得不到及时更新,再先进的设施设备也无法起到提升治理效率的作用。文化治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与时俱进,在充分学习相关技术知识的同时,转变传统行政观念,奉行效率至上、服务群众的理念,尽快掌握新的治理手段。
3.3创新城市文化治理体制机制
首先,创新城市文化治理投融资机制,建立多种投资渠道、多种投入主体的城市文化发展机制。一方面需要转变政府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的角色,合理解决政府的“越位”和“缺位”问题,增进市场、社会组织以及公众的参与程度,改善社会力量的投资环境;另一方面需要政府积极鼓励捐赠以吸引社会资金,转变传统的单一财政拨款形式,畅通社会资金投入渠道,以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最后,制定相关法律政策,为科学的城市文化治理投资机制提供立法支持。
3.4提高城市文化治理人力资源管理效率
①改革文化部门聘任制度,区分文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强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构建科学的社会评价机制;对管理人员实行直接聘任、推选聘任和委任等多种任用方式,建立竞聘上岗制度,充分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文化部门活力;对工勤人员实行合同聘任制,加强工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工勤人员的进管出环节。②完善文化部门聘后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和辞退制度。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努力形成科学的领导评价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辞退的主要依据。
3.5经济类城市文化治理: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重作用
经济类城市文化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影响的,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策方针,经济实力不断增长的同时,各类社会问题、城市病也随之出现,实行以以人为本为根本理念的经济类城市文化治理势在必行。改善经济类城市文化治理现状,关键在于政府要加强引导,同时也需要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
3.6提高市民参与度
由于政治类城市文化特殊性(政治性、权威性、敏感性)的关系,本文认为该类城市文化的治理主体应该包含政府和市民,政府作为当前政治类城市文化的最重要主体自然不用多提,市民对政治类城市文化治理的参与不足是其在治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此,完善治理主体最为关键的就是增进市民的参与。
4结束语
城市文化治理的要义在于清楚地认识到城市文化对城市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的同时,全面践行治理理念。因此,对“城市文化”和“治理”两个概念的认识深度直接影响城市文化治理的效果。论文以上述两个概念为重心,对城市文化治理问题提出了新的看法,以期对当前我国的城市文化治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铺垫。
参考文献
[1]连玉明.中国城市年度报告[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274.
一、公共管理形式的具体概念分析
(一)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具有广泛性的公共特点的管理组织,而且在社会中不以经营利益为目的的事务组织活动都是公共管理模式范围内的,例如,广泛社会自治力量组织的活动、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它们都是由公共管理主体管理范畴内的,这些组织通过与政府一同进行合作,有效开展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并且以公共利益为直接管理目标进行相关公共管理工作。但是近几年,在公共管理工作中,有效人认为可以将公共事务交给私人自主进行公共管理,进而出现了将公共事务管理内容包给私人组织管理工作的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由于私人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与公共管理思想不符,所以不可以将公共事务交给私人组织,要严格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共事务能够正常实施。
(二)公共管理的主要目标就是服务于公共事务,主要是通过提高社会治理活动效率来体现的,它可以有效促进我国社会发展,也确保我国共享社会的成就发展。公共管理目标体系是具有多层次特点的,它最终的目标是提高我国社会发展速度和促进我国各个利益发展,所以在实施公共管理体制时定要注重社会公平,有效提高社会发展效率,并对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力给与不断的支持,保障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发展带来帮助,良好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三)对于公共管理形式来说,其管理手段和管理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主要围绕的范围是政治、法律(政策)和管理几个方面构成的公共管理形式。现今我国社会治理过程由于过分追求专业化要求,已经脱离了政治、法律(政策)和管理的手段,而在工作是只运用其中一种手段进行工作管理,但是随着公共管理形式的崛起,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增长,所以的公共事务都需要将政治、法律和管理的手段进行结合,这样才能有效对公共事务进行处理。因此,公共管理的手段是法治基础之上,在通过公众参与而提供的高质量公共服务形式,通过依法治理、民主行政、科学管理三个基本方面所形成的公共管理手段。
(四)公共管理體系是通过多元社会治理主体所形成的,为社会治理主体的合作关系形成的纽带,也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项目为主要目标,传统的社会治理活动多数有政府来管理,随着时代的变迁,政治民主也逐渐的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机构,但公民权利也受政治途径所局限,民主治理形势完全没有发挥其作用,依然是政府垄断社会治理形势。而公共管理形式属于非政府组织和不同类型的自治力组织的管理范围,这样使得政府垄断社会治理形式受到的不小的>中击,所以政府现今已经融入到一个更大的治理体系中去了。这样公共管理系统就会表现出良好的结构体系,有效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良好增强多元治理体系的互动形式。
二、公共行政形式到公共管理形式的变革过程
公共行政转变为公共管理的主要因素是由于公共部门管理的生存环境受到影响,这样才导致公共行政形成公共管理形式。我国的公共行政在工作中一直承受着社会治理的负担,并且在工作时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由二十世纪末,发达的市场体系与先进的私有部门管理意识的衬托中,我国社会主流的公共部门出现管理效率逐渐下降,活力也渐渐匮乏等问题,而且因此还引发了一系列的财政危机事件、管理危机事件和信用危机事件,由于这些因素迫使人们对公共行政管理理念和管理发展进行从新审视。
我国的公共管理形式是直接通过公共行政形式中转变而形成的,公共管理还没有出现时,政府一直以公共行政为基本社会治理形式,可以说公共行政形式通过改革形成的公共管理形式,而公共管理形式的出现就意味着,以工业社会治理模式为代表的公共行政形式的终结,但这并不代表公共行政问题的完全消失,公共管理形式一定要根据公共行政形式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国社会发展速度。公共管理形式是具有多元治理主体合作而成的形式,这样也使原有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的分化和分离形式进行转变,逐渐向融合统一的形式发展。而且相关公共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要与私人管理部门的管理形式相同,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项目,有效确保我国公共管理形式的良好发展。
三、结束语
我国公共管理形式是一种新型的社会管理形式,它是包括政府在内的具有广泛性的公共特点的管理组织,公共管理形式的主要目标就是服务于我国公共事务,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公共管理制度能为社会发展带来有利帮助,而且管理手段和管理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有效保障公共管理制度的正常实施,为我国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关键词:公共治理 新农村建设 公共服务
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公共服务型政府管理,政府应“转换职能角色”、“一是‘管什么’的转换,即从管理私人领域、竞争性领域、微观领域转换到管理公共领域、非竞争性领域、宏观经济领域;二是‘怎么管’的转变,即从直接的、行政的、参与式的管理转到间接的、民主的、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管理”¨J,使政府从无所不能中解放出来。
因此,治理既不是统治,也不是行政和管理,而是指政府掌舵而不划桨,不直接介入公共事务,只介于负责统治的政治和负责具体事务的管理之间。好的治理的核心含义就是政府的职能应该从“划船”到“掌舵”的转变;而公共治理,是以政府为主体,多种公私机构并存的新型公共事务管理模式。公共治理的主体既可以是政府、公共机构,也可以是私人机构,还可以是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公共治理的本质是打破政府的行政垄断,把原来由政府独自承担的公共服务转移给各种私人部门和公共团体共同承担,政府与私人机构的界限不那么明显了,在公私部门之问建立了伙伴关系;公共治理引入了市场竞争的管理方式,蔓张管理方式.方法的多样性。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应当实行好政府公共治理。政府公共治理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树立高效管理的理念。信息社会的政府治理必须是高效的,它对政府效能的要求比传统工业经济时代更高。二是树立公平治理的政府理念。随着社会发展和知识普及,公众对公平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三是树立知识管理的政府治理理念。信息社会是以知识为资本的,社会也是一个知识社会,对经济的管理无疑离不开法制,但主要管理方式是知识管理。四是树立“人本主义”的政府治理思想。传统的政府治理注重以“物”或“任务”为中心。领导者要求下属成为标准的“行政人”,以便实行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但这种使人异化为物的治理方式,不利于人的创造性。
一、政府掌舵、公众划桨,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性任务,并确定“十一五“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向,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行政府的公共服务型管理,采取政府掌舵,公众划桨的方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谐社会是国家权力与公共权力都能良性运转的社会,是政府的行政管理与公民的自主管理相统一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在强调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的同时,也绝不能忽视社会的自我管理功能。“社会治理能力不只是政府单方面的事”,社会的治理过程应该是政府和社会的互动过程。“有些事是政府应该做的,有些则不是”。
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掌舵而非划桨”,政府的职能是制定政策(掌舵),而政策的具体执行(划桨)则是通过社会的自治来完成。首先,政府的公共权力来源于社会的共众权力,而社会公众“当初把统治权交给一个人,只是为了公众的福利和安全”J,而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电同时要求政府还权民,加速自身转型,即“从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从管制政府转变为服务政府”。这种权力让渡和模式转型必然螫求政府和社会共同承担社会的管理职能;其次,我们还应该认识到,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存在着缺乏弹性手段、环节错综复杂等问题,而社会的自我管理又存在着动员能力薄弱、缺乏刚性手段等缺陷。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与社会自治适度平衡的关系结构,即在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社会效能的同时,善于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英群众代表会议等,形成社会管理的整体合力。最后,由于经济形式的多样性、文化背景的差异性、民主的进一步深入也使得社会的管理形式呈现多元兼容的格局,要建设和谐社会,单独依靠政府或社会都不能很好地完成社会管理的终极目标。
因此,在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发挥各种形式的组织作用,凝聚各种力量,消除和突破二元结构的束缚,实现各种组织、各种力量的良性互动,在有效程度上的极大努力,使全面推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巾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政府为主、公私并存。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政府应实行公共治理。公共治理是对整个公共管理部门格局的重新认识,是实现公共部门有效管理中不同的实施主体各自的定位、分¨1二和各自适当的角色,而不仅仅是政府行政管理和政府统治。换言之,参与管理的主体已经不只是政府部门,而是包括全球层商、国家层面和地方性的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政府闯和1E政府间团际组织、各种社会团体甚至私人部门在内的多元主体舒层治理。在多元主体为特征的公共治理范式中,有限政府是其最突出的特征,政府的作范围缩小,政府不再是无所包的“全能型政府”。在整个社会体系中,按照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划分、公域与私域界限的调整不同治理主体对应着不同的治理对象和客体,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主任、行政管理硕士点首席导师)陶学荣教授在《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中指出:在公共治理模式中“政府不应在具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国有资产经营功能,应该承担公共事物管理和公共物品提供的功能,充当公平保障者、社会服务者角色”。。政府组织与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合作、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合作是提高和改善公共物品数量和质量的有效途径。在公共治理范式中.管理主体是多元的,非政府组织甚至私人组织也被认为是重要的治理主体之一。在现实社会事物的治理中,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应该是建立在合理分工基础上的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如在公共物品领域为了增加公共物品的数量,提高公共物品的质量,对那些由政府提供缺乏的效率的项目,政府可以对非营利组织予以充分的赋权和支持,对非营利组织的服务供给采取资金补贴、订立合同、特许经营、政府购买等多种形式,与其他社会主体合作提供公共物品,促进生产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和物品供应的效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新时期中国农村建设的方向,要完成这一重大历史任务,政府要实行公共治理,完成好职能转换,因此,公众划桨,政府掌舵,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