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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会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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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预算会计要素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范文第1篇

1.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研究

2.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的适度分离与协调:一种适合我国的改革路径

3.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可行性的问卷调查研究

4.论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

5.试论中国预算会计体系

6.预算会计发展对抑制腐败的功能初探

7.政府会计两翼建设与协调——论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

8.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与创新对策研究

9.中国预算会计体系问题研究

10.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11.改革预算会计和构建政府会计体系的思考

12.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研究

13.浅谈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

14.论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及其改革

15.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探析

16.政府预算会计向权责发生制转变的必要性探讨

17.对预算会计发展的展望

18.略谈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

19.关于我国预算会计体系改革的探讨

20.我国预算会计60年改革探索及启示

21.我国当代预算会计制度变迁的价值判断

22.浅谈预算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23.预算会计改革的思考及对策

24.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25.政府会计体系三分法与预算会计的优先完善

26.浅谈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

27.权责发生制下政府预算会计问题研究

28.改革预算会计,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政府会计

29.预算会计发展对抑制腐败的功能初探

30.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现状分析

31.浅议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内涵和缺陷

32.中国预算会计体系改革透视

33.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后的现状、问题及建议——从现行预算会计制度谈起

34.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预算会计改革初探

35.论预算会计制度改革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

36.论我国预算会计的定位

37.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改革研究——基于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二维体系

38.政府预算透明度与预算会计改革研究

39.预算会计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探讨

40.对我国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思考

41.我国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探讨

42.试论我国预算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43.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

44.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研究

45.政府预算会计引入权责发生制的探讨

46.我国预算会计问题及对策

47.我国预算会计的现状及改革思路刍议

48.关于会计工作中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比较探析

49.浅谈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的应用

50.探讨权责发生制政府预算会计改革  

51.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结合

52.预算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应用探析

53.会计要素视角下预算会计核算内容的改革研究

54.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探索

55.我国高校预算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的研究

56.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体系的缺陷分析

57.企业会计与预算会计会计要素比较研究

58.高校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结合的模式选择及路径分析

59.我国预算会计发展的新趋势

60.试论我国预算会计改革

61.中西方政府预算会计概念框架几点比较及启示

62.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如何衔接

63.我国政府预算会计系统的构建研究

64.论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65.预算会计模块化教学改革研究

66.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

67.我国政府预算会计改革模式研究

68.中国预算会计与美国政府会计资产要素的比较

69.预算会计和政府会计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概念辨析

70.浅谈预算会计的不足及对策

71.论《预算会计》课程教学改革——以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为例

72.对行政事业单位现行预算会计有关问题的思考

73.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74.浅析我国预算会计的权责发生制改革

75.试论预算会计的历史沿革及发展趋势

76.当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77.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核算原则的比较研究

78.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应改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体系

79.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80.权责发生制在我国预算会计中的应用探索

81.我国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的协调

82.刍议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83.“预算会计”课程教学改革

84.对现行预算会计的思考

85.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存在的差异研究论述

86.浅述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 

87.我国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思考

88.预算会计内部控制目标及其实现途径

89.预算会计发展对抑制腐败的功能初探

90.新会计环境下预算会计的改革和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

91.浅析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的改革

92.深化预算会计制度改革问题与对策

93.我国高校预算会计的现状及变革浅析

94.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差异分析

95.预算会计向政府会计改革的准备工作

96.试析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差异

97.我国预算会计现状与发展思路

98.论我国预算会计改革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非营利组织体系;政府会计;企业会计;预算会计

在我国非营利组织一直与政府会计一起被称为预算会计,但是其在含义上又不完全的等同于我国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的范围非常广,是指除政府和企业以外的所有组织,按其组织形式又可以分为公立非营利组织(事业单位)和民间(私立)非营利组织两种。我国在1998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会计制度,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拆为二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这样关于我国非营利组织体系的发展就出现了几种不同的观点。本文将行政单位会计归类于政府会计,将事业单位会计归类于非营利组织会计,在此基础上对几种观点进行论述。

一、“二分天下”的构建

我国的会计准则应该由政府会计和企业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两种会计准则共同构成。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营利组织与企业虽然具有不同的性质与分工,并且其经济成分不同,但是其服务活动与企业的经济活动具有很多的相同之处,总体上共性大于个性,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随着我国经济和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事业单位的收支项目和内容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态势,并开始强调成本核算。这一变化,使国有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与政府会计核算差别逐渐增大,而与企业会计的核算差别逐渐缩小,甚至在很多方面开始趋同,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的界限逐渐模糊起来了。

2.非营利组织与企业在业务内容和管理模式上存在着相互渗透的趋势。从国有企业看,有的企业通过改革已经实现了企业化的管理。有的虽然没有改革,但是已经开始从事各种各样的经营活动以满足自身的需要。从这个角度看,当今的市场经济中,除了政府部门之外就是企业组织了。而且,一部分企业现在也越来越多的从事一些非营利的活动,开始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现在以经济利益为目的而从事具有社会效益的活动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明智且重要的经营策略之一。

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大部分内容都相似或相同。首先,企业会计准则的四个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全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原则,除收付实现制和专款专用原则外,其他原则也同样可以适用于非营利组织会计。其次,事业单位虽然不具有企业单位的“利润”会计要素,但是却将“结余”作为会计要素,从会计要素的角度来看两者不具有实质性的区别。虽然1998年的预算改革对“结余”会计要素的设立有很大的争议,但是现在理论界已普遍赞同增加“结余”要素的设想了。再次,虽然企业与事业单位的区别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但是非营利组织虽然不追求营利的目的可却注重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使用效率的核算。

根据这种观点,以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虽然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各自有自己的个性和特点,但是两者不是不能调和的。两者“和二为一”既有理论的基础,在会计实务中也以证明是可行的了。

二、“分而治之”的观点

我国的事业单位数量庞大,在划分时,将国有或公立并且是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即政府会计体系。至于那些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考虑不纳入预算会计体系,而纳入企业会计体系。其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

1.由于私立以及不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财政上与政府无关,其经济活动是企业自身决定的,存在的目的也是以企业的经营前提为限的,其收入支出完全由企业自身决定,并通过企业的实施来实现,体现了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时实现。如果将其并入政府的事业单位汇总表,则在计量基础和编制方式上存在着不符之处,而且不能体现私立非营利组织的存在意义和目的,也不能清楚明晰的体现政府会计的编制目的。

2.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私立非营利组织也正快速发展,不仅数量越来越庞大,而且近几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但从根本上说私立非营利组织在会计核算上更接近企业会计,因为其是从企业中分离出来的由企业直接控制管理和经营,而与行政事业单位不同。如果以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标准来要求私立非营利组织则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三、“三足鼎立”体系

非营利组织会计既不应归属于企业会计体系,也不应归属于预算会计体系,而是自成一个体系。但是不赞成把所有的非营利组织全部都独立出来,而是把公立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营利组织会计纳入政府会计体系。这样就构成了一个由企业会计,预算会计(政府会计)和私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共同组成的会计体系。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首先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的目的不同,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济活动的。而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出资人不因其出资对组织拥有所有权,其发挥的是社会职能,目的在于按照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提供者的企望和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管理和服务,追求的不是利润而是社会效益,两者具有本质不同。其次,非营利组织核算的不是利润而是结余,是对资产利用率和效益的考察,同时剩余的净资产也不归属与资金提供者,不核算所有者权益,而且非营利组织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与企业会计完全不同。最后,随着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飞速发展,其组织形式越来越多,分布的行业也越来越广泛,不能以以前存在的会计制度来核算,而是应该制定单独的制度或准则来规范其行为,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体系,满足会计工作的特殊性。

四、借鉴

1998年之前我国的预算会计体系要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即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两部分构成。1998年我国颁布并实施了新的预算会计制度,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实施后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一拆为二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以上观点的构建就是在新的预算体系提出的基础上提出的,每种观点都具有其各自的优缺点,但是,还存在第四种观点与以上观点比较起来更加可取一些,即建立一个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系统与企业会计并存。可以从以下观点说明:

1.任何社会组织形式和团体都具有其目的性,目的不同其行为方式和程序控制模式就不同。私立非营利组织存在的目的不同于企业,目的在于按照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提供者的企望和要求提供尽可能多的管理和服务。这反应了其本质特征,与政府部门的本质相近,但是却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虽然私立非营利组织不能和政府会计相合并统称为政府会计,但是可以将其统称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私立非营利组织也进行一些经济业务的往来,可以实现部分收支平衡,但是其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与企业会计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而且不存在所有者权益项目,所以不能与企业会计合并。另外私立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体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可以合并为“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3.从会计原则上看,私立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大多数是由出资人提供的,其使用也大多根据出资人的意愿进行,具有专款专项的特征,与企业会计完全不同。而政府会计的资金在配给时就已经规定了其用途,且不能更改,这与私立非营利组织又不同。

4.在我国公立非营利组织一直都归属与政府会计体系,将其分离出去会打乱我国多年来建立起来的预算管理体制,造成一定程度的混乱。

五、结语

综上所述,非营利组织在会计目标、会计基础、会计核算、会计计量等方面都与政府会计和企业会计各有不同,以上几种观点的构建就是建立在这种不同之上的。只是不同的观点其所侧重点不同,对未来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方向的展望也不同,不过不管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以后会向什么方向发展,都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构建体系来应用。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体系构建的研究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不断完善和提高而趋于成熟。转贴于

[参 考 文 献]

[1]阎达五,赵西卜.关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合一问题的思考[J].当代财经,2003(3)

[2]王庆成.论我国非企业会计组成体系的构建[J].会计研究,2004(4)

[3]李春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10(1)(上)

[4]何巧白,黄惠青.企业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殊途同归“趋势分析[J].会计研究,2004(11)

[5]程晓佳.改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J].财务与会计,2005(12)

[6]王东京.事业单位改革应分类推进[BE/OL].金融界网站,2009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范文第3篇

【关键词】预算 会计制度 预算会计

一、引言

新的预算会计制度,自1998年开始实施,距现今已有15个年头。新的会计制度主要任务是对财政管理进行规范并加强,主要手段是改革预算管理制度。

政府预算的发展已经有了一定的历史,在大量的经济学者对其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政府预算的管理水平得到了极大程度上的提高。但是我国的预算水平与国外相比还相差甚远,并且存在很多漏洞以及缺陷,都是急待完善的。

预算会计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财政总预算会计,一是单位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又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在我国单位预算会计与国外的政府预算是等同的。在预算会计改革中,我国预算会计仍大量对收付实现制进行使用的做法,在执行中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预算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它与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因此改革是必须的。

二、预算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我国预算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预算制度与国际上存在较大的不同,仍然采用收付实现制,在经济内容日趋复杂的今天,其缺陷愈发明显。

1.对于现有的以及新的制度,现行的会计制度不能发挥其作用

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中,出现了大量的新业务,同时财政资金的流向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的改变,一些固定支出所需要的资金的拨款程序与拨款部门均发生了改变。因此,会计核算的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以反映真实的资金流向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以职工工资账户为例,财政资金改变了原有的货币资金形式,一方面是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就是相应的工资支出即单位费用的增加。

财政部对一些中央试点单位进行了小范围的改革,其应用范围小,针对性不强,实用性较差。试点单位不可能兼顾其他单位的资金流动特点,其试点制度的推广比较困难,对地方的会计核算工作的展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编制部门预算不能由现行的预算会计完成,使预算会计失去提供相关信息的功能

预算会计信息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的重要参考,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了信息基础。传统的“基数法”存在盲目的“继承”的问题,即对会计信息的利用率不高,仅仅是根据上一年的支出基数与增长比例的简单操作。而“零基法”是归零信息,根据实际的情况,人力、物力的投入使用来确定财政支出。“零基法”取代“基数法”已经成为了一种必然趋势,而“零基法”的推行对会计信息有较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在我国,行政以及事业单位经常拥有较多的固定资产以及股权的投资。但我国的预算会计往往侧重于对资金的核算,缺少资产的核算方法。在核算时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得不到有效的反映,使会计信息失去了完整性。

3.对于政府的债务不能完整反映

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国债的发行力度同时也向世界金融组织借了一定的外债,现行的预算会计对这些新的债务的反映不完整,对本期负担没有相应的会计信息进行反映。

4.不能跟上国际的步伐

中国进入世贸组织的关键是政府的加入世贸组织。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政府也被企业化了。因此,政府也要像企业一样去加入国际的竞争,会计预算也要满足政府的需要,提高综合竞争力。满足收付制度改革的要求。

经过上面的问题分析,我国预算会计主要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管理水平跟不上改革的步伐,一个是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也有待提高。

(二)针对我国与预算会计存在问题的改进方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以及会计制度的改革,预算会计的不足越发明显,对现行预算会计的改革要求十分紧迫。我国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以完善我国的预算会计制度。

1.对会计要素进行调整

现行的会计制度将会计要素分为5类,包括资产和负债、收入和支出以及净资产。而在现实的使用中,这五类要素并不能描述所有的业务。尤其是净资产,它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概念,仅仅在数额上表现为资产和负债的差,而对信息的内容没有反映。而会计除了为核算提供数据依据还要为决策提供信心基础,“净资产”显然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我国现在使用的会计等式是:资产与收入的和等于负债、净资产与支出的和,这种静态的会计计算方法与实际资产的流动性并不配套,也不符合国际上的规律。

在此,我们提出一个设想,将五个会计要素改为六个。资产与负债、收入和支出不变,而将净资产分为“基金”和“结余”要素。这样的设置就可以使以上问题得到解决。

2.正确处理几个关系

(1)会计与预算之间的关系

会计信息是政府编制预算的基础,在权责发生制下,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的反映更加准确以及可用。例如对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既反映了取得成本,又反映了其净值。这些都是采用“零基法”编写预算的基础。因此,预算的管理与政府会计的改革应该是相一致的。国外一般是政府会计改革先于预算管理改革,而我国是预算管理改革先于政府会计改革。我国应该积极跟上国际的步伐,对预算会计进行改革。

(2)新旧会计核算制度的关系

会计核算的制度主要有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而对于现今的经济活动来讲,更适合使用权责发生制。在特殊的经济活动中,收付实现制也有其自身的优点。但是,在实务操作中,企业以及政府都是两种制度并行使用的。例如“现金流量表”的使用就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没有完全放弃对收付实现制的使用,由于收付实现制能够对现金的活动情况进行反映,所以两个制度相结合能够更好地为会计核算以及经济决策服务。

(3)中国特色与学习国外制度的关系

从国外的成功经验可以知道,权责发生制对于会计信息的完整性有很大的帮助,其提供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好的为决策者使用。在会计信息的处理上与收付实现制相比的优势较强。可以知道对权责发生制的推广应用是未来会计工作的基础。

但不管是从经济上还是政治上,我国都有自己独特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不能照搬国际的方法,在借鉴的基础上应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经济活动的特点,稳步的推进我国预算会计的改革。要保证不与我国国情相矛盾,并在现实中存在该业务。立足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制定相应的会计规范是处理我国特色与借鉴国外经验的原则。

(4)预算会计改革要按部就班

由于国际上的影响以及我国自身的发展,会计环境与以前比较有了较大的改变,变革是迫在眉睫的。但是急于求成是行不通的。在具体的实施中应该分两步。首先,对于当前的预算管理中,已经过时或与改革矛盾的内容,应该首先制定相应的规范,以防在工作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一些存在的问题,如新业务出现引起的新的现金流量的计量记录与核算等问题制定补充规定。在实际会计核算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收付实现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注重对权责发生制的引用,并做好两者的协调与衔接。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反映也应该重点考虑,对单位制定相应的折旧制度,以真实地反映出单位资产以及其信息。第二步是,对我国政府会计体系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制度制定新的制度。在地方可进行试点实验,以确保新制度的实施。我国预算会计存在的最大的弊端是适用范围过窄,对于全面核算以及对政府的经济资源以及使用情况的反映不尽人意。所以应对预算会计从整体框架上进行全面改革,研究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新制度出台后,为稳妥起见,可先在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推开。这种先试点再推开的做法,实施起来比较稳妥,也是大多数国家的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1]王霞.改进预算会计制度引入权责发生制[J].财经界(学术),2009(10).

[2]孟宪民,宋立忠,富仲羽.改进我国预算会计制度的思考[J].理论观察,2009(05).

[3]俞晓怡. 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现状分析[J].价值工程,2009 (10).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范文第4篇

现行预算会计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目前的预算会计是极不完善的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既不是真正意义的政府财务会计,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政府预算会计,难以完全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这主要是由于现行预算会计在确认、计量、核算和报告方面存在不足,例如现金制、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会计科目不健全、会计核算方法不足、会计报表体系不科学等。

(一)不能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要

一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状况。政府的资产始终是以其初始实际成本计量和反映的,在资产持有期间不确认减值损失,资产价值可能被高估。在单一历史成本模式下,货币的时间价值得不到反映,资产反映的价值不准确。具体如下。

(1)部分存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现行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库存材料是大宗购入进入库存的并陆续耗用的物资。对于数量不大的办公用品,随买随用的,按购入价值直接列为支出。

(2)无形资产没有作为资产确认。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无形资产会计科目。在历史成本模式下,软件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由于没有历史成本而无法计量。

(3)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面。主要是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能反映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4)结转自筹基建科目存在的问题。

二是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在现金制上,当期已经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不确认,形成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这可能夸大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财政资源,掩盖当前财政困难,加大政府未来的财政风险。

三是行政运行成本无法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政府部门核算的支出不能涵盖其全部的成本信息。在现金制下,资产按照取得时的费用作为支出,不能客观反映政府部门运转过程中的实际耗费成本。政府部门在现金制基础上确认支出,支出项目基本上只反映行政单位流动资产的耗费,对固定资产的耗费反映不足;只反映有偿取得实物的耗费。

(2)没有为专项资金设立支出类一级科目。专项资金支出目前是在拨出经费和经费支出的明细科目核算,导致明细核算相当复杂。

(3)缺乏行政运行成本科目,不能准确地计量机关运行成本。

四是政府的财务绩效无法确认、计量和报告。由于现金制、资产占用不实、缺乏成本核算等,政府财务绩效评价不准确。

(1)不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府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实际耗费与效率水平,不利于对政府活动的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和监督,也不利于政府内部的效率改进。

(2)预算会计只反映国家财政预算的收支活动和收支情况,至于这些收入是否合理,有无遗漏流失,支出是否合规、是否有效益、效果等,则得不到反映。

(3)预算会计仅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对于基本建设投资以及来自这些投资所产生的权益等,则未包含在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对用于资本性支出的基本建设投资的效果、经常性开支的成本效益等,也没从会计角度进行评价。

五是提供的预决算报告难以满足政府财务管理的需求。

(1)预算会计报表体系设计存在缺陷。从总体上看,财务报表的内容过于简单,没有披露国有资产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债务收支预算等会计信息,也没有提供反映政府绩效与成本的信息。从报表结构上看,财务报表项目设置不科学。例如,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和支出项目既在收入支出表中列示,又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2)提供的财务信息存在明显的缺陷。预算会计过分强调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忽视了政府部门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所应反映的必要信息,只侧重披露预算执行情况信息,对报告使用者范围适用过于狭窄,未能提供政府绩效和成本报告,对资产和负债报告也不充分。

(二)不能满足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

一是预算资金计量不准确,分配预算的依据不科学。政府部门的预算资金来源多样化,除财政拨款外,还有预算外资金。而预算外资金的确认与计量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些预算外资金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内资金也没有计量清楚,例如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被人为的用于调节收支。基本建设投资被反映在预算会计外。

二是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现行预算会计主要披露财政部门的预算分配信息,没在统一系统中反映预算单位的实际执行信息,难以反映预算资金运动全貌,也难以真实、完整地核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无法为编制部门预算、实施零基预算提供信息,不能客观反映财政实际结余和预算执行结果。

三是预算执行结果不准确,不利于正确年终结转。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财政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经安排,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如果按照现金制的要求处理,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给人为调节财政平衡提供技术缺口,造成财政虚假平衡。

四是单位财务决算敞口以及部门决算对预算调整问题。由于诸多方面的局限,使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审批与监督检查工作一直难以深入进行,绝大多数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长期敞口。重预算、轻决算,财政决算审批权限形同虚设,财政监管缺位。

二、目前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两种观点

针对现行预算会计面临的诸多问题,将现行预算会计拆分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已被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接受,但新的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究竟该如何结合存在不同看法。实务界主要赞同通过修补现行预算会计制度来提供两套信息,即方式一;理论界主要赞同新设统一的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即方式二。笔者认为方式一和方式二并不冲突,在某些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一,在其他事项上可以选择方式二。以方式二为主,以方式一为补充。具体而言,在会计制度设计上选择方式二,按总预算、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分别构建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两套制度;在报告环节选择方式二,分别提供政府预算会计报告和政府财务会计报告,分别满足内外使用者的不同信息需求;在日常会计核算时选择方式一,通过设计一整套包括预算会计科目和财务会计科目的科目体系,一套人马,一套核算系统,一次录入数据,一次编制分录,通过计算机实现两套账自动生成;在会计基础的上选择方式二,政府预算会计仍采用现金制,政府财务会计则采用修正的应计制,以提供成本、绩效等信息。方式一和方式二的整合运用要求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要适度分离和整合(制度上分离,核算上融合,报告上分离),以最低的改革成本,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选择分设政府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双重需要,选择维持目前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划分来设计新会计制度是为了不增加工作量和与行政管理体制相衔接。

三、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相结合的新思考

(一)整体思路

笔者构建的政府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总预算财务会计制度、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组成。一是建立专门用于追踪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政府预算会计系统,支持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支出管理改革,防范政府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对预算资金的挤占、截留、挪用、超支等道德风险行为,以强化财政支出过程对合规受托责任的履行。政府预算会计的建立应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密切结合起来,明细账户的设置应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相匹配;在具有较大财务自的支出机构中,应根据部门预算的内容和预算执行的各环节,建立拥有一套自我平衡账户体系的机构预算会计。二是建立独立于政府预算的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关注和追踪政府活动的长期结果和影响,客观反映政府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情况,促进和完善政府财务管理。在此基础之上,适时建立政府成本会计,对政府履责所耗费的公共资源进行归集、分摊与核算,它不但能为成本管理与控制提供支持,而且能为外部绩效审计、评价以及绩效预算拨款等提供相关成本信息,最终促进政府绩效性公共受托责任的履行。新公共管理的绩效管理要求政府财务会计系统能够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成本费用,全面、客观地反映政府公共部门的受托业绩。构建满足这一要求的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要解决会计模式选择、应计制会计基础引入、会计对象确定、会计信息披露方式与形式、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构建等问题。

(二)具体措施

建立以预算收支为核心的政府预算会计和以政府及其单位的整个财务活动为核心的政府财务会计,从政府会计的组成体系、会计核算模式、会计核算要素和会计科目、财务报告体系等整个会计确认、计量、核算与报告方面进行规范。政府财务会计侧重反映政府及其部门一切财务活动情况及其结果的会计分支,服务于财务管理。政府预算会计侧重核算和报告预算收支情况和结果,服务于预算管理。

1.重构政府财务会计

一是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财务会计应采用修正应计制,采用与企业会计相似的确认原则与计量方法,反映政府财务状况与运营业绩。应计制应逐步引入,先短期项目再长期项目,先会计、后财务报告、再预算,先修正应计制再完全应计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行预算会计主要还是依赖现金制信息,至少是修正现金制信息,如何克服现金制的不足,是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

(2)综合运用多种计量属性。例如固定资产计量引入重置成本,以衡量政府持有资产当前的市场价格水平,较准确地反映维持资产再生产能力所需的物质补偿。无形资产计量引入可变现净值,以实物资本保持概念为基础,日常会计处理采用现行售价计量属性,能使计价在时间和方法上保证一致性,会计信息对各利益方更相关、更有利于财务决策。政府投资引入现值,侧重于计量未来,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充分反映资产的未来经济价值。自然资源和或有负债适度引入公允价值,有助于反应其真实价值。

(3)各会计要素确认的关注点各不相同。①政府资产的确认主要关注非金融资产。绝大部分国家在政府财务报告中仅要求确认金融资产,以反映政府清偿负债或承诺、或者为未来活动提供资金的能力。但金融资产仅是政府受托管理国家资源中的极小部分,大量政府资产以非金融资产的形式存在。非金融资产源于各届政府项目的产出积累,以及祖先遗留或战争中获取,对其合理披露是评价政府资源管理绩效和产出效率的前提。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在财务报告中确认并披露更广泛的政府资产,以反映政府控制资源的整体情况。需计提折旧的资产还须考虑折旧。②政府负债的确认主要关注推定义务。目前多数国家仅确认法定义务,如应付工资等。而社会福利引致的巨额未来支出承诺、政治承诺事项、环境负债等导致的推定义务,因其产生时尚未发生法定义务,往往未在政府财务报告中确认为负债。推定义务的处理可以考虑披露成本和绩效评价的需求,采用适当方式在表内或表外确认或披露政府推定义务。③政府净资产主要关注政府履责能力的持续性。政府净资产为负表示政府现有资源无法履行当前和未来的义务与责任,需要通过征税等方式补充额外的经济资源。而净资产能否真实反映政府履行责任的持续能力,有赖于政府资产与负债确认的合理性与对称性。④政府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责资源耗费的补充,它表示能实际为政府带来的可支配经济资源。政府不能采用应计制确认收入,政府收入的可支配特性决定了政府只有在其有权动用该项资源时才能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取得收款权利就应确认收入。⑤政府费用应与政府履行职责的情况配比,其合理地确认与计量是正确评价政府履责成本、政府行为效率和效果的前提。为了全面反映政府资源的总耗费,应按照应计制的要求,将政府所有的付现成本和非付现成本都确认为费用。增设运营成本科目,反映成本核算情况。

二是财务会计核算的改进。

(1)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务会计核算应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专款专用、满足财务管理和全面性等一般原则。

(2)财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应涵盖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所属单位、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和税务部门、承担政府资产负债的管理部门的经济业务活动,包括政府收支预算、部门预算收支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预算,具体包括财政支出形成的资本金、政府债务的发生和偿还、政府债券的发生和收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和财务活动、与政府预算紧密相连的税收征缴、国库缴拨、政府代管性质的社会保障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

三是财务报告的改进。

(1)明确财务会计目标。财务报告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财务收支结果的总结,是进行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新的财务报告目标应符合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业务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加强部门财务管理。

(2)新设会计报表体系。目前会计报表体系基本由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及相关的明细表、附表和附注组成,已不能适应政府部门财务管理和业务管理的需要,应新增一些内部会计报表,例如成本明细表、绩效相关报表、统计报表等。通过通用目的财务报告披露政府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会计系统的主要目标是披露有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履行到期债务的能力,以及政府运营成果等方面的信息。凡是引起政府资源存量发生变化的事项或交易都应包括在财务会计系统中。政府财务会计系统需通过资产负债表、运营业绩表和现金流量表等通用财务报表实现上述目标。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编制部门财务报告,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各级政府合并财务报告,乃至国家主体政府财务报告。

2.重构政府预算会计

一是预算会计确认与计量的改进。

(1)分阶段选择会计基础。政府预算会计仍应以现金制或修正现金制为主,反映政府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当预算系统以保证预算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资金的过程控制。在该目标要求下,由于现金制下的现金信息将比应计制下的资产与负债信息更能方便信息使用者理解,预算系统往往采用现金制。当预算系统以控制政府全部资源的使用绩效为目标时,它将侧重于对政府资产与负债的存量、结构与流量的反映,应计制将弥补现金制在资产与负债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当预算系统处于过渡状态时,它可能采用修正现金制或修正应计制,预算系统主要报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以反映政府财务资源的使用情况。

(2)预算的计量。预算会计旨在追踪拨款及其使用,即追踪和记录涉及财政拨款及其使用的营运事项,它覆盖拨款、拨款分配、拨款增减变动、承诺、核实/服务交付阶段的支付义务,以及现金拨付。各国预算会计模式存在很大差异。多数发达国家通过预算会计对支出周期各个阶段的交易进行会计记录,至少在承诺和付款阶段有此记录,要么由支出机构,要么通过集中控制程序进行会计记录,这两种预算会计都是不充分的。

二是预算会计核算的改进。

(1)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预算资金流转的全过程。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各级财政部门的国库管理机构直接对用款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控制。新的预算会计系统可由各级财政部门代表本级政府预算会计主体,核算本级预算资金的取得、分配与实际使用等资金流转过程。政府预算会计制度与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密切相关,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应按照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口径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当然,政府预算科目的设置,也要考虑到会计技术和方法的内在规律。预算收支执行核算要素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

(2)加强非税收入的管理,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或事业单位预算,实行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和统一管理。首先,要求预算会计的收支计划,必然根据综合预算的要求,全面反映本部门收支活动的完整情况,不能是有的收支反映,有的收支不反映。改进各个部门的支出预算按“两类三块”的支出结构编制方法,两类是指基本支出预算与项目支出预算,可以采用新的分类标准,例如经济分类。三块是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在一定的人员编制与工资性收入政策下,人员经费是固定成本与不可控成本,而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是可控成本。实际工作中应将内容完整作为规范部门预算的前置条件。合理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是规范部门预算的关键环节,核心是与日常公用经费相对应的工作任务的确定。大多数财政部门在制定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时,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定额本身,而对与定额所对应的日常工作任务的划分则重视不够,进而与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相互混淆。

(3)实施项目绩效评价是规范预算会计的努力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是指公共支出项目决策时,必然按照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公共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由于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财力的矛盾的,项目的选择只能按先急后缓,优先安排急需的公共服务项目。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坚持以结果为导向,以项目成本为衡量标准,以项目绩效为目标,将分配财政资金与提高预算绩效有机结合起来。

三是预算报告的改进。预算报告是在财政年度结束时的实际与预算的比较财务报表。报告期间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和该期间预算的比较时政府受托责任的组成部分。预算报告可按两种方式编制和提供:将法定年度预算的会计主体按预算基础编制收入、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对外提供;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必要的补充信息对外提供。考虑到我国目前预算弱化、预算的核算和报告不充分等,将预算比较表作为基本财务报表提供是一种更为可取的办法。预算执行情况主要通过预算与实际对比表实现。该表按照与预算相同的确认基础来确认实际收支,并与预算收支相比较。

3.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的协调

政府预算会计和政府财务会计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相互补充,尽管研究时分开,但它们是政府会计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协调的取向包括会计基础的协调、会计要素的协调、会计科目的协调和会计报告的协调等。

一是会计基础的协调。根据政府会计的目标,政府会计应提供以财政资金收支信息为主,同时提供财务活动和结果方面的信息。通常,预算会计以现金制为基础,财务会计以应计制为宜,两者的会计基础不一致。财务会计采用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可以采用承诺制+现金制,使用承诺制旨在对预算的执行加以控制,防止预算超支,而使用现金制旨在反映预算执行的完毕。事实上,如果采用现金制,财务会计将完全融入到预算会计之中;财务会计采用修正现金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现金制;财务会计采用修正应计制时,预算会计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财务会计采用完全应计制时,预算会计仍应采用承诺制+修正的应计制,因为预算资源主要是财务资源,而完全应计制对应经济资源流动观念,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的流量,不需要对实物资产加以确认和反映,因此,预算会计没必要采用完全应计制。为了降低改革成本,大部分会计账户可仍采用现金制,期末通过数据转换或调整方法编制部分事项应计制的财务报告;对部分会计事项,例如折旧,采用应计制核算。

二是会计要素的协调。由于政府财务会计和政府预算会计的基本原理不同,两者会计要素的设置也不同。原有预算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以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为目标,服务于政府预算管理。而政府财务会计需要提供政府部门所有的公共财务资源的交易或事项,其会计要素设置应有区别,它不但关注资源流量,更关注资源的存量及其状态,而政府预算会计主要关注预算资源流量,对两者共同部分加以协调。

单位预算会计要素范文第5篇

1.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有所改变

原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新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为:《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即事业单位的会计法规在会计制度这一层次上已与行政单位会计法规相分离,并采用“准则”加“制度”的规范模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分离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方面,即事业单位与行政单位:

(1)性质不同。即事业单位属于公益性质,行政单位属于政权性质。

(2)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同。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事业活动,生产精神产品;行政单位主要从事行政活动,维持社会运转。

(3)财务管理的要求不同。即事业单位可以严格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预算一旦确定,一般不予调整;但行政单位则可能不一定能严格实行如事业单位的这种预算管理办法,可能需要根据行政管理情况的变化,适当增加预算的弹性,国家不能一天没有行政管理。

(4)对市场的依赖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尤其是有条件走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其对市场的依赖程度要比行政单位大,也即事业单位可能会有一笔数字较大的事业收入;但行政单位没有相应的“行政收入”,只有财政拨入经费。

(5)收支情况复杂程度不同。即事业单位收入来源多渠道,如有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如有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等用途;而行政单位收入的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一般只有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支出也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只有经费支出,行政单位一般要求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事业单位实行“准则”与“制度”规范模式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

(1)事业单位涉及的行业较多,如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在经济业务内容、活动方式、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管理水平等方面差别较大,必须有较高层次的会计准则规范,以确保各行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2)会计准则由于其层次较高,因此,内容不可能具体,为便于实务工作者实际操作,就有必要再根据准则制定制度,制度就比较详细具体,基层单位可以依照其规定具体操作。改革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2.会计与财政的关系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内容混合在一起,如“第四章货币资金的核算与管理”,“第五章全额预算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第六章预算外收支的核算与管理”等等,内容杂乱。在《新制度》中,着重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突出了会计核算的方法,而将财务管理的要求全部纳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有关行业财务制度中。这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行业财务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通过改革,会计与财务的关系得到了理顺。

3.会计主体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认为是预算资金活动,即“以预算资金活动作为记账主体”。这使得事业单位变成了是国家财政的一个报销单位,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观念淡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从概念上明确了事业单位是一个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的确立,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也有利于事业单位以主体的身分参与市场竞争,谋求自身发展。可以认为,事业单位会计主体地位的确立,是这次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最主要的内容之一,事业单位会计要素的改变、会计核算平衡公式的改变、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的改革以及会计报表的改变等,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4.确定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原制度》中,只注重对具体会计核算方法的规定,没有对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一般原则作出全面而系统的规定。这种情况对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带来很多不利的因素。《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次集中、全面而又系统地提出了11条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这11条一般原则是:客观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清晰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实际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会计核算一般原则的确定,对于统一协调各部门、各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具有重要的作用。

5.会计要素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设置了三个会计要素,即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很明显,这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事业单位围绕资金运动组织会计核算,不确立事业单位会计地位。《新制度》对此作了根本性的改变,确定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这五个会计要素的设置,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有利于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各有关方面的需要,也有利于国际交流。

6.记账方法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记账方法规定采用资金收付记账法。这与当时事业单位的资金主要依赖财政预算资金以及由此采用收付实现制的记账基础相关。《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八条规定“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改变记账方法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目前的事业单位已经形成收人来源多渠道、支出使用多用途的基本格局,经济业务越来越复杂,资金收付记账法难以适应,而借贷记账法有一套完整、严密而科学的方法体系,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2)目前,企业会计通过改革,已经全部采用了借贷记账法,国际上也普遍使用借贷记账法,为与国内企业会计以及与国际会计交流方便起见,事业单位也采用借贷记账法非常有必要。

7.会计核算平衡公式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资金结存。该公式是一个资金平衡公式,无法全面、正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没有体现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在《新制度》中,会计核算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采用这个公式不仅有利于在会计核算上能明确区分债权人权益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化,而且还能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为政府提供宏观管理所需要的经济信息,为事业单位本身提供有利于加强自身经济管理的有用的信息,为有关方面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新公式体现了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

8.会计科目的设置有所改变在《原制度》中,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按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

单位分别设置三套会计科目,并且还按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分别设置两套会计科目。会计科目的设置不可谓不复杂。在《新制度》中,所有事业单位统一设置一套会计科目,即会计科目不再按三类预算管理单位设置,也不再按预算内外资金设置,而是按新的会计要素设置。这样设置会计科目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取消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的区别,所有事业单位可以认为全部是接受财政的补助,无非是补助金额的多少,补助的金额也可以为零。这样,在各事业单位之间,就不再是阶梯式的差别了,而是平滑式的差别,这有利于国家对各事业单位进行更为科学的经济管理。由此,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三类预算管理单位,分设三套会计科目。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的做法,即事业单位预算内外的资金实行统一运行,综合平衡的做法。因此,会计科目也没有必要再区分预算内外,分设两套会计科目了。应该说,《新制度》科目的设置,比《原制度》更科学更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