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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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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问题;对策 

核心竞争力问题是加入wto后我国企业界的热门话题,如何培育和增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应对未来竞争的需要是当前国内证券业界苦苦探索的问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的2004年度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显示,受市场行情及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2004年度114家参加排名的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44亿元,利润总额为-103.64亿,扣减资产减值损失后利润总额为-149.93亿,全行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提升我国证券公司的竞争力对促进证券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立足于国内证券公司竞争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从目前核心竞争力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探索培育和增强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有效途径。

1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证券公司生长的市场环境造成了其核心竞争力不是市场竞争积累的结果,而是其拥有的政府资源。我国证券市场是典型的计划管制下的“市场”,无论是行业准入还是各证券公司的市场边界都是由行政力量决定。在此情况下,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其拥有的政府资源,即公司背景以及和与政府、银行甚至与“官”的关系。只要拥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和讨价还价能力,就能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形成优于他人的竞争优势。

(2)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生成机制。由于市场和制度不完善,经营过程中制度风险较高,我国证券公司行为短期化倾向十分明显,由此带来的是证券公司经营理念缺乏、经营机制不良、业绩不稳,人员流动过于频繁,长期导向的企业文化难以形成。由于缺乏制度、理念和文化支撑力量,难以积聚和留住高素质专业人才,致使国内证券公司的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缺少原生力量,难以形成良好的可持续发展局面,国内证券公司“洗牌”十分频繁就是很好的说明,再加上资本市场不完善,我国证券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生成机制。

(3)业务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形成优于其他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西方投资银行所从事的业务范围除传统的证券包销与自营交易以及经纪业务之外,还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企业兼并收购、资产委托管理、投资咨询、基金管理、以及资金借贷等广义的投资银行业务。在拓展业务范围的同时,国外投资银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运用日益广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券商所从事的业务比较单一,仅限于一级市场上的上市推荐与承销和二级市场上的经纪与自营,对于项目融资、企业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开展十分有限,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和运用还没有深入涉及。同时,我国证券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和历史长短,产品、业务结构和赢利模式基本相同。国内证券公司也可分为几个层次,但通常只有大、中、小的区别,也就是资本金的多与少。从业务上讲,国内大型证券公司并没有形成优于其他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

(4)风险意识淡薄,风险管理能力不高。证券业是高风险行业,证券公司的经营管理比一般行业更具挑战性,依靠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及其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和防范是证券公司生存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我国证券公司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资产流动性的风险远大于西方投资银行。虽然我国证券公司的资本充足率比较高,但资产的流动性却远远低于西方投资银行。市场和制度的不完善严重扭曲了国内券商的行为,证券公司把大量的精力花在各种公关活动上,不需要也没有动力去积聚专业人才、深化内部管理、创新业务等,以致国内证券公司普遍存在经营理念缺乏、经营方式粗放、赢利模式单一、内控机制欠缺、风险控制薄弱、竞争乏力等问题。

(5)资本和资产规模小,综合抗风险能力差。截至2003年11月30日,我国128家券商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250亿元,平均每家9.77亿元;净资产总额为1244亿元,平均每家9.72亿元。而美林、摩根斯坦利等国外大投资银行在1999年末的净资产就分别达到155.3亿美元和179. 9亿美元,单独一家就超过中国全部券商的净资产总值。

(6)市场集中度不高,集中的趋势也不明显,与国际市场的发展现状相去甚远。截至2003年6月30日,从总资产看,我国前5大券商集中度(cr5)为26.5%,前10大券商集中度( cr10)为40%;从注册资本看,cr5为20. 3% ,cr10为31%;从净资产看,cr5为22. 1% ,cr10为34%;从营业收入看,cr5为26.5% ,cr10为39%。

2 提升我国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对策

2.1 加强文化和制度建设

企业短期的繁荣可以通过许多方式获得,但持续增长的力量只能从人类几千年来操守的价值公理中获取。国内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成长需要理念导航、文化和制度保障。(1)证券公司要明确自己服务行业的服务特性,树立公司的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开辟客户资源,树立品牌形象。同时,还要尽快完成从理念确定、理念渗透到理念外化为企业品牌的过程。(2)建立长期导向的公司文化,使公司能够在一个共有思想平台上向前发展。(3)通过制度与规则的贯彻和执行,强化内部人力资源团队的行为规范,让这种规范逐渐变成工作习惯,从而使公司理念和精神通过员工行为体现出来。制度、规则和行为规范是企业文化中最为基础的东西,企业文化首先体现在管理理念和管理风格上,但都是以具体的制度为基础的,是通过管理规则和制度体现出来的。制度是为约束和激励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行为准则,其基本功能就在于帮助人们形成对未来的合理预期,形成公司激励与约束对称的机制。

2.2 大力开展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

(1)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公司治理机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权责利明确而又相互制衡,优化股权结构与治理结构;按集中统一、分级授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决策体系,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职能部门等不同层次的决策制度;按统一控制、分级管理的模式健全和完善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体系;建立总部统一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的资源共享体系。

(2)创新管理模式。经营管理网络化将是管理模式的一个必然选择,充分利用网络化的经营管理模式,构筑资源共享平台,优化资源配置。

(3)进行业务创新。网上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能够成为证券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要以扎实的业务技能为基础,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并运用现代营销策略,树立公司经营品牌。同时应注意培养新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业务。要积极拓展证券公司的业务品种和范围,探索在分业经营原则下证券业与银行业、保险业的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要拓宽服务对象,今后证券公司的服务对象应包括上市公司、待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不仅仅是上市公司和待上市公司。

(4)开展国际合作,走国际化之路。积极拓展与国外投资银行的多种合作途径,具体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资本合作,二是技术合作。积极探索国际化的可能的、有效的方式,加强同国外券商的交流和合作,通过设立合资的证券经营机构,利用境外券商的先进技术手段、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和业务渠道拓展国际业务,为今后在海外的发展扩张打下基础。

2.3 加强风险管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审慎性风险管理是现代金融管理的核心。建立由监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能性监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四级风险管理框架的风险管理组织模式。加强定量风险管理的研究与运用,借鉴和应用国外证券公司先进的风险模型。规范业务经营,坚决制止以不正当手段争揽股票承销业务、违法违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等不规范做法。

2.4 加强组织学习能力建设

未来真正出色的企业将是能够设法使各阶层人员全心投入,并有能力不断学习的组织。用交易费用经济学来解释,具有学习能力的企业能够减少组织的有限理性,增加共同远景的构建,有助于减少共同悲剧的机会,使企业的各部门能够得以真正的协调。具备学习能力也可以减少企业内部普遍存在的机会主义倾向,如自我超越和改变心智模式的修炼将引导组织中的每一个成员致力于追逐长期目标,使有可能由于追逐短期利益而产生的机会主义倾向大为减少。作为智力密集型企业,证券公司应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减少交流障碍,提高团队凝聚力,极大扩展企业组织能力。

2.5 扩大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

国外许多大型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的发展历史表明,资产重组和兼并对于扩大企业规模和增强企业实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在数量的扩张方面已经超越了证券市场外延规模的扩张,而以资本实力为标志的质的发展则还远远滞后于证券市场的扩容步伐,证券业的发展急需资本规模的扩张和经营实力的提升。为了尽快促进国内证券公司实力和规模的扩大,增资扩股、上市、抵押融资或发行长期债券等多种方式都可以选择,其中在现阶段比较切实可行的做法应该以进一步的增资扩股为主。最近一段时期,外资进入海通证券、湘财证券等证券公司,出现了中外合资的证券企业,这为我国证券公司扩大融资能力探索了一条新道路。

2.6 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一是要从战略的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二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招聘所需要的各种人才。当前特别要招聘和引进一些能应对资本市场开放竞争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三是要加强人才的培训。通过多种形式的在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四是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人才层次结构,都要合理配置,形成专业互补、优势互补、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人才队伍;五是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建设。要建设一个政治强、业务精、善经营、懂管理的富有团结协作和开拓进取精神的领导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一把手。

参考文献

[1]刘加.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j].银行家,2003,(1).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供应链融资 资产证券化 特殊目的机构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直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主要困境,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里,银行愿意提供的贷款数额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并且相应的监管成本较高导致其普遍融资难。

近几年,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供应链融资这一全新的融资模式,扩展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创造了三方共赢的局面即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和银行互惠共进,和谐发展。

一、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实际上就是为了保证商品贸易的正常运行,银行在核心企业原材料购买阶段或商品生产销售阶段提供的融资,对核心企业及其供应链相关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核心企业一般都是实力较为雄厚的大企业,通过核心企业担保和反担保,上下游相关的中小企业即可解决因融资信用不足的问题而获得融资。

核心企业因其实力雄厚且处于供应链的核心位置,在经营中往往占用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或将财务成本转移给其他关联中小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因为本身规模小,且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一般属于高风险群体,因此需要应对较高的融资成本,甚至难以获得银行的授信。但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决定着核心企业的原材料、零部件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因此关系到核心企业的自生的生存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分析,为了提高供应链的整体竞争力,核心企业也有必要帮组其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的问题。

以我国上市家电公司格力电器和美的电器为例。在上市的19家日用电器制造商中,格力,美的,总资产规模和净利润都排名前二,多数指标相近,每年的营业收入均在几百亿左右,都属于大型的日用电器制造业,且都属于国内一线家电品牌,具有较高的信誉。以2011年末的数据来看,美的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931亿元,年末存货123亿元,应收账款63亿元,应付账款122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为13.21%、6.77%和13.1%;格力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835亿元,年末存货175亿元,应收账款18亿元,应付账款156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比为20.96%、2.16%和18.68%。家电制造业处于整个供应链的中游,上游为原材料,配件等供应商,下游为苏宁或国美等零售商,其上百亿的应付款对应的是其供应商的应收款项,其本身相对于零售商的应收款项较少,存货相对较多。那么以美的或格力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即可对相关上下游企业展开供应链融资。

供应链融资的参与方主要有银行、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以及相关的中小企业、第三方物流、仓储等企业。链条中的中小企业以第三方物流监管下的存货或应收款项等的抵押来获得资金。

二、供应链融资的主要模式

根据融资特点,供应链融资模式可分为三大类:应收账款融资、预付账款融资、动产质押融资,分别对应于企业运营的采购、销售阶段。应收账款融资即当中小企业向核心企业出售货物的收款期限较长时,融资企业可通过核心企业开出的应收款单据向银行融资,由于核心企业通常是信用级别较高的大型企业,降低了银行以此融资的风险。预付账款融资用于当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要求中小企业提前预付货款的情况,此时中小企业可针对预付款项通过第三方物流监管货物,将其开出的仓单向银行质押取得相应的贷款。若银行同时取得核心企业对货物的回购,则大幅降低其面临的信用风险。动产质押即当中小企业因大量存货占用资金时,可通过第三方物流监管其存货和核心企业担保,并向银行质押为其融资。

三、供应链融资的风险

在供应链融资中,主要存在的风险有信用风险,内控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信用风险主要是指借款人不能履约偿还借贷资金。其主要为受宏观经济或行业变化导致企业不能按期偿还的系统性风险以及企业自身的经营原因所造成的非系统性风险。内控风险即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所蕴含的管理或操作类的风险。包括授信审批、支持性资产的控制管理等。市场风险是指所抵押的商品货物因受市场经济条件影响而价格发生不利变化所带来的风险。最后是法律风险,由于供应链融资整个过程都涉及法律,而相关法律本身的完备性和执法的不确定性给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供应链融资为我国银行业带来的机遇

我国银行业目前存贷差仍然是最主要的利润来源,但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利率市场化以及金融脱媒等趋势的转变,使得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受到一定的影响,同时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以及外资行的不断进入,将会使得整个银行业的竞争更激烈,而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服务模式,已经在国外行有了较为成熟的发展。通过供应链金融不仅给中小企业融资带来了希望解决了供应链中资金周转的问题,也提高了整个链条运行的效率,也给银行带来新的增长点和更多的客户资源。

由于国内中小企业数目众多,市场潜力大,商业银行可以在原有的客户基础上以供应链为线索扩大服务范围,增加客户资源。目前,供应链融资业务在平安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的比较成功。一般主要集中在核心企业实力较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整固较好的行业如煤炭、石油、钢铁、汽车等行业。

与银行传统信贷业务相比,供应链融资不再只关注中小企业的规模,财务指标等,而是强调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规模和信用,以及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贸易的真实性和连续性等。以核心企业为主体的供应链融资将大大降低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并相应的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根据核心企业对贸易真实性的核对,银行可以对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交易对手进行融资,既保证了中小企业的现金流稳定,又保证了融资的安全性,使得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能得到有效的降低。

但是,供应链融资在降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银行的操作风险。银行需要对整个供应链进行监控,由于链上业务流程多,这就要求银行人员对企业经营等有深入的了解,并建立专业化的审批、监管团队。

五、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中面临的风险问题

由于我国银行业主要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的管理模式,即经营以国家行政区划进行配置,主要限定于地理位置,这样的组织结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融资业务本身的一些特征。通常供应链所涉及的空间跨度都很大,银行传统的分区经营无法应对整个链条服务的要求,因为供应链往往涵盖了很多分散各地的企业,这就要求力图开拓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银行要有相应的事业部制改革。再就是供应链融资业务本身的模式和操作方法都区别于传统的授信业务,且专业化程度高,银行在具体操作时,会面对传统银行业务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加强对于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势在必行。还有一个普遍的问题,即供应链融资庞大的资金需求也给银行带来不小的资金压力,譬如资本充足率,这就要求银行也加入融资的行列中来,而资产证券化就是一个具有广阔前景的选择。

六、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预期未来会有稳定现金流入的资产聚集起来,通过重组变成可以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实质就是融资者将可以将被证券化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转让给投资者,而资产本身的所有权则可以不转让。

可证券化的资产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确定的支付方式,较低的拖欠率和违约率,分期偿还,较高清算值等。供应链金融的多数产品都满足这些要求,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是良好的证券化的标的,是我国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向市场一个非常有前景的途径。

证券化实现了基础资产与其所有者之间的隔离,降低了投资者面临的原始所有者破产的风险,并改善了原始所有者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了自身的破产的风险。

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可以将供应链金融的相关资产打包转化为可以交易的证券,以此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这样,银行既可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又可以降低风险,以此改善经营状况。

七、证券化的关键——特殊目的机构(SPV)

资产证券化后由于破产隔离而使得其信用级别增加,更能吸引更多投资者。破产隔离是通过特殊目的机构SPV实现的,即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间的破产隔离。

所谓的特殊目的机构(SPV)是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信用级别较高的机构,它的作用就是从基础资产原始权益者处购买资产,然后以自身的名义发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将投资者和资产原始权益者的破产风险隔离开,从而提高了其信用等级,增加了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SPV通常采用公司和信托两种形式,在信托的形式下,证券化资产的原始权益者将资产转让给SPV,形成信托关系,由SPV发行代表对资产享有权利的信托收益凭证。在公司的这种形式下,原始权益者将证券化资产的所有权完全转让给SPV,再由SPV以该资产为支持发行证券。

八、关于我国SPV形式的选择

SPV的设立应该是全国性的,否则难以监管,在初期试点时,可先设一到两家机构,等市场成熟,可再慢慢增设,因为数量太少也不利于分散风险,并且还能有利于增加相互之间的竞争。

SPV也属于金融机构的一种,也需要相关部门的监管,我国SPV应该由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监管,同时应将其业务范围限定于购买可证券化资产,并以此发行债券,以及相关的交易活动等。

在国外,由银行设立一个附属的SPV作为子公司相当普遍,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设立SPV还有限制,商业银行要遵循分业经营的原则,并且业务上被限制不能投资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成立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单一业务的SPV。

由于我国不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限制了发起人设立全资子公司,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我国现行公司法也对其发行股票和债券有严格规定,这些都使得空壳SPV难以注册为公司法人,也不具有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目前国际上,SPV主要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是由政府出面设立专门的机构,另一种是由发起人或民间机构设立。实践证明,由政府设立的SPV更能开拓市场,并规范其运行,且更能提高证券的信用等级和降低成本。目前我国正处于证券化的初始阶段,各方面都还不完善,政府的支持对SPV的设立和稳定市场更有效。

在目前制度环境允许的情况下,组建SPV的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国有独资,跟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有发行公司债的资格,而且还可以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但是国有独资一般都存在激励不足的问题,不能够完全应对市场的变化,因此到政府应该在适时退出,改组为股份制公司。

由国家开放银行担当,国开行是政府的开发性银行,具有国家级信用,担当SPV有优势。国开行本身经营业绩比较好,无论不良资产率很低,且资本充足率很高,盈利水平也较高,其次在对内和对外发债上都有优势,是仅次于财政部的第二大发债主体,也可以用自身信用在债券市场上融资,简化发债过程。最后由国开行直接担当SPV能避免机构重设的繁杂过程。但国开行本身还有其他的业务,这点不利于SPV的独立核算和管理。

设立特殊目的信托,信托本身所具有的财产隔离的性质,使得信托形式的SPV符合资产证券化运行的要求。《信托法》规定委托人的信托的财产与自有财产相隔离,并与受托人的固有资产相隔离。这些规定都保证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了证券化所要求的破产隔离。

九、我国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还没有具有SPV功能的机构,现行的制度法规环境导致设立SPV还存在许多的障碍。并应允许SPV成为发债主体以发债收入向发起人购买基础资产,使得资产所有权转移能够实现以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

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方式,需要资金来源,需要对于证券的需求,即证券投资者。我国目前的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尚不发达,存在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同时可通过设立一些专门从事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服务机构,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信誉评级体系。

注释

{1}本文作者系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研究人员,本文研究得到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课题支持。感谢复旦大学—平安银行供应链金融工作室刘红忠教授、许友传博士的中肯建议,当然文责自负。

参考文献

[1]曾小燕.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研究,当代经济,2012.

[2]许学武.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风险管理研究,中国证券期货,2012.

[3]董炜娜.我国证券化特殊目的机构的设置构想,开封教育学院报,2005.

[4]王世军,陶晓燕,朱九龙.我国实行资产证券化问题探讨,商业时代,2006.

[5]李茜.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应收账款证券化模式探究,现代管理科学,2011.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范文第3篇

一、证券公司财务会计的特点

1、会计核算内容的社会性。证券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其个性业务不仅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各单位,而且涉及城乡广大储户和居民,这就决定了金融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面向社会。同时,证券公司作为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部门,在处理各项业务活动时,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政策及各项金融法规。

2、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特性。证券公司会计核算的过程往往就是其业务处理的过程。证券公司在会计科目设置、凭证编制、财务处理程序及具体业务处理上,有别于其他行业会计。

3、业务处理的及时性。证券公司会计核算的过程往往就是其业务处理的过程,证券公司必须在实际业务发生时就进行会计处理,这与其他行业可定期记账不同。

4、对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有更严格的要求。作为金融中介的证券公司,将会迎来更严格的监管。在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结束后,证券公司要逐步实现全行业的信息披露。目前,对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有要求的,仅仅是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拆借的部分证券公司对其财务报告必须披露,该财务报告都要经过审计。今后,证券公司的财务信息将可能比照上市公司那样向社会公众披露。

二、证券公司财务会计历史比较

(一)新《证券法》取消了证券公司的分类。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再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而是对经营不同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规定了不同的注册资本限制。根据新《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具体规定为:⑴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有关的财务顾问,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1亿元。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人民币2亿元。

(二)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证券公司财务会计的影响。财政部公布了经新修订的39项企业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新准则对证券公司2006年及以后财务会计的主要影响或潜在影响分析如下:

1、债券投资方面。原准则投资分类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期末短期投资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单项投资计算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利润表;处置短期投资时,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长期债券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2、股权和基金投资方面。原准则下自营证券及己上市的可供出售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入账,因此需要计提自营证券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投资减值准备。而新会计准则按照投资目的将金融资产区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可供出售类、持有到期类、贷款及应收款类。证券公司的债券投资也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来计量。如果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计入“可供出售类”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而计入“持有到期类”和“贷款及应收款类”的债券投资就应该釆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来计量。

3、证券公司长期投资方面。原准则下证券公司的长期投资中有的股权投资应划分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类”的,也应在当期反映其损益;如果应划分到“可供出售类”其公允价值与原来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这样,会计准则变化的结果是导致证券公司股权投资中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量的部分的资本利得即使未实现,也会在当期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上显示出来。

4、证券公司自营证券业务方面。在原准则下,证券公司的自营证券的账面亏损(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计算的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账面盈利是不计入当期损益;在新准则下,其自营证券如果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则账面收益就要计入当期损益。

5、衍生金融工具方面。原准则下,衍生金融工具在表外列示,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对衍生金融工具需要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当期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计入损益表。

6、贷款计量方面。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分为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两类。其中,非应计贷款是指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而应计贷款则是指非应计贷款以外的贷款。对于非应计贷款,将不在表内确认利息收入,在收到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将确认为利息收入。然而,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贷款属于金融资产,应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因此,对于一笔原标准下的非应计贷款,将不再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准则下,该笔贷款的摊余价值可能不为零,仍需按照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对于以往的应计贷款,将按照贷款本金和合同利率确认利息收入,但在新准则下,该笔贷款的摊余成本可能与贷款本金不一致,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也可能不一致,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能会出现差异。

三、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一般企业财务会计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是国家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规范。证券公司必须依照这些规定来设置会计科目处理经济业务。一般企业也必须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设置会计科目,处理经济业务。所以,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一般企业财务会计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

(一)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一般企业会计的相同点

1、会计的基本前提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基本相同。会计的基本前提是指会计人员为了实现会计目标,而对错综复杂、变化不定的会计环境所做出的合乎情理的假定。它是收集会计数据、选择会计方法的重要依据。两者的会计基本前提都是: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工作应当遵循的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和标准。两者进行会计核算时,都应遵守以下原则:可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2、会计要素的内容基本相同。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都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六要素。

3、会计报表的名称、所反映的内容、结构及编制方式基本相同。会计报表通常都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表。资产负债表是总括反映企业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报表。利润表示综合反映企业会计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现今,流量表是综合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的报表。

4、对部分相同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相同。证券公司和一般企业的财务会计对资产(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负债(如应交税金)、所有者权益(如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相同的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基本相同。

(二)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一般企业财务会计的不同点

1、证券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特性。证券公司会计核算的过程往往就是其业务处理的过程。证券公司在具体的会计科目设置、凭证编制、财务处理程序及具体业务处理上,都有别于其他行业会计。

2、证券公司会计科目设置不同。按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证券公司会计科目可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表内科目是反映证券公司资金实际增减变化而纳入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表外科目是反映证券公司确己发生而尚未涉及资金实际增减变化,或不涉及资金增减变化而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科目。而一般企业会计科目通常只包括表内科目,不涉及表外科目。

3、会计核算形式不同。证券公司是由记账凭证编制日计表,再由日计表编制会计报表。而一般企业是由记账凭证编制总账和明细账,然后由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4、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不同。证券公司其从事经纪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是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而一般企业销售库存商品的销售收入是其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5、具体业务处理过程不同。证券公司以证券经纪业务为例,证券公司先接受客户的款项并为客户开设资金专户,然后代理为客户买卖证券、代理认购新股、代理配股派息、代理兑付债券并收取手续费。而一般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例,工业企业首先购买原材料,然后经过生产部门加工成产成品,再将产成品销售给顾客并取得销售收入。

四、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其他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比较

以商业银行为例,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都属于金融企业,它们都必须依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来设置会计科目,处理经济业务,所以它们有其相同的方面。然而,证券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们在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等方面有所不同。

1、 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相同点。(1)虽然二者是不同融资方式的主要中介者,从表面来看似乎差别较大,但是就其本质而言,它们的实质功能是一致的,都是在充满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金融市场上,生产信息并从中获利。(2)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虽然在报表名称、具体项目上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其核心内容都是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⑶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都是沟通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桥梁。

2、 证券公司财务会计与商业银行财务会计的不同点。⑴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是金融市场上的中坚力量,前者主导着直接融资,而后者则在间接融资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⑵证券公司的运作方式与商业银行存在较大区别。商业银行运作的核心是通过吸收存款的主动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并以发放贷款的方式换取资金需求方的债务,最终资金供需双方仅与商业银行发生联系而不互相承担任何权利和义务。证券公司正好相反,它在媒介资金供求过程中不涉及债务转换问题,而是通过证券公司的桥梁作用,使投资者和筹资者直接接触,并且相互承担权利和义务。⑶在媒介资金的侧重点上,商业银行因其自身性质和业务特点,主要侧重于短期资金市场;正券公司主要侧重于中、长期资本市场。⑷资金运用方向不同。商业银行的资金以发放贷款为主,证券公司主要从事非贷款的其他金融业务。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范文第4篇

Abstract: Small and medium-sized regional securities firms belong to capital-intensive companies, which results that the funds management has a central place in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activities for the regional securities company. The paper presents "concentration+administrative" capital management mode, conducts argument and analyzes the logic structure and characteristics.

关键词: 证券公司;“集中+行政”模式;资金管理

Key words: securities companies;"concentration+administrative" mode;fu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1-01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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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胜军(1966-),男,湖北武穴人,江苏省会计学会,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理论与实务。

0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证券公司规模和业务日趋庞大,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09家,与1995年相比,增加了十几倍,其中80%的证券公司为中小区域性证券公司。我们知道,区域性证券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的公司,财务管理尤其是资金管理是公司内部管理的核心内容。要实现长久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有利于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就必须将资金管理控制放在首要位置,必须高度重视资金管理控制方面的问题。论文针对区域性证券公司的特点,设计一套适应符合其特征的“集中+行政”资金管理模式。

1 资金管理模式设计原则与各类匹配关系

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设计应遵循原则:①整体性原则。证券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必须充分涉及到对公司各部门各营业部的控制,既要符合公司的长期规划,又要注重公司的短期目标,还要与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相协调;②成本效益原则。对实行资金管理时要考虑成本和效益相配比的因素,在进行模式设计时,不能一味追求模式的先进性,力求以较少的成本;③管理规模合适性原则。区域性证券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是为了企业更加良好运行而服务,制定集中度适中的方案,从而达到资金集中管理应有的效果;④与战略、业务匹配原则。区域性证券公司的战略和业务与全国性证券公司不同,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也各不相同,另外,还要针对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针对容易出错得细节,提出针对公司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方案;⑤可操作性原则。证券公司选择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必须结合各公司的实际情况,其中的方法、手段必须是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

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需要与战略、运营、内部控制和全面预算进行匹配。资金管理模式与各类匹配的总体关系如何呢?①资金管理模式与战略是一种目标导向关系,公司的战略目标决定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区域性证券公司强调中央集权,采用一级法人治理结构下的控制模式;②资金管理模式与运营是一种主体支持关系,资金管理模式为公司的业务运营服务,运营管理是主体,资金管理模式是辅体;区域性证券公司运营管理不同于制造企业,其特点是显性机器流程少而隐性人脑流程多,因此,资金流程实时管理十分重要;③资金管理模式与内部控制是一种保障条件关系,资金管理模式中需要构建资金管理的内部系统作为安全保障。区域性证券公司十分强调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建设和保障,可以理解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是区域性证券公司最重要内部控制系统;④资金管理模式与全面预算是一种工具功能关系,资金管理模式需要借助于全面预算工具实施,因此可以说全面预算是资金管理的一种工具。区域性证券公司由于层级不多和规模有限,因此,区域性证券公司全面预算多采用准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方式授权编制、修订和考核。

2 “集中+行政”资金管理模式的选择理由

根据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的选择原则和与各类管理匹配要求,我们认为区域证券资金管理模式合理的选择――“集中+行政”模式。论证理由如下:①集中模式是证券公司资金管理的唯一选择。证券行业有别于其他非金融行业,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中处核心地位。因此,集中式资金管理模式是所有证券公司的首选,甚至于其他所有金融类企业(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公共基金公司等)的首选。证券行业区别于传统行业的产业,有着自己的一些经营特征,比如高风险、高资金量等,这些都会对其资金管理模式的选择产生影响。②行政模式是区域性证券公司有别于全国综合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的特点。不同类型的证券公司需要选择不同类型的资金管理模式。与区域性证券公司概念相对的是全国性证券公司,这类证券公司(例如中信证券)网点地域分布十分广,管理空间跨度较大,因此这类公司比较适合使用宽松的资金管理模式。相反,区域性证券公司除了具有证券公司的一般特点外,还具有网点分布区域化、规模中小化、业务较为单一这样的特点,导致其资本效率低、创新力不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控制存在不足等缺陷。针对区域性证券公司的这些特点,此类公司可以选择较紧的“集中+行政”的模式进行资金管理。③“集中+行政”的模式是区域性证券公司考虑“原则”和“匹配要求”的合理选择。基于上述原则和匹配要求,区域性证券公司就要选择小快灵的特色,就要选择安全性和快速性的要求,就要选择既考虑分部的积极性又考虑总部的权威性两者关系的要求。

3 “集中+行政”模式逻辑框架与特点

3.1 “集中+行政”模式逻辑框架 区域性证券公司“集中+行政”的资金管理模式逻辑框架主要体现为:

①资金管理内容由六部分组成:客户资金管理、总部对分部资金管理、财务计划与预算、资金内部控制系统、IT技术的支持管理。②公司的组织模式选择一种半职能半事业部的组织形式。何为半职能半事业部的组织形式呢?就是区域性证券公司的各业务部属于类事业部组织,但是又不同于全国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业务部,具有完整的事业部的功能。③区域性证券公司责任中心控制模式是一种类利润中心的管理模式,即总部对各业务部按利润中心考核,但是考核的利润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利润,有的时候仅仅是成本中心或费用中心。④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选择比较行政化的收支两条线和结算中心模式,相对全国性证券公司的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更“行政化”。⑤区域性证券公司“集中”表现形式主要为:资金集中管理;信息集中核算;人员集中委派;预算集中统御;核算科目集中设置;重点业务总部集中管理。⑥区域性证券公司“行政”表现形式主要为:资金管理的“行政化”;人员管理的“行政化”;计划预算管理“行政化”;重点业务管理“行政化”。(见图1)

3.2 “集中+行政”模式特点 区域性证券公司已形成清晰明确的“集中+行政”的资金管理模式,总部对各营业部实行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管理。“集中+行政”的资金管理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①属于偏紧的资金管理方式。区域性证券公司由于规模较小,网点区域分布较为集中,所以总部有能力对各营业部、子公司的资金收支的全面管理。因此区域性证券公司实行的是一种偏紧的资金管理方式。

②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资金集中在总部统一管理。区域性证券公司中,营业部获得的资金收入直接汇入总部账户,同时在营业部财务部门记账,营业部需要定期上报利润表便于进行绩效考核。资金的支出按管理特点分类分为固定费用和专项费用。固定费用主要通过预算拨付,在费用未发生时,营业部一年预算的总数存放在总部账户,待费用项目实际发生时,核准拨付。专项费用需要提前报总部审批,通过之后才可拨款。所以说“集中+行政”的资金管理模式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并且将资金完全集中于总部统一管理配置。

③部分重点业务由总部直接管理和经营。区域性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只能经营经纪业务这项传统基础业务,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均由总部直接经营。全国综合性证券公司业务的组织管理则与此完全不同,综合性证券公司的营业部除了经营经纪业务以外,也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业务,总部将营业部作为纯利润中心进行考核。另外,区域性证券公司总部考虑分部上报的专项资金项目是否批准时,需要对各个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权衡配比,做出有利于全公司整体的方案。

④业务部门的资金部分属于“自有资金”,而部分属于“专项资金”。区域性证券公司的业务部门并不像全国综合性证券公司的业务部门有完全的责权利,不属于纯粹的利润中心。全国性证券公司的业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有更大的权力,资金可以通过结算中心投放或者借贷,自有资金包括经营预算资金和专项预算的资金,而区域性证券公司的业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权限受很大限制。总部给业务部门的资金(即自有资金)仅为“吃饭资金”,而业务部门新增业务项目所需要的追加资金则为“专项资金”(任务一旦完成总部要收回)。

4 结束语

本论文首先论述了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设计原则和选择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论文提出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应该选择“集中+行政”模式,这种模式具有重点业务由总部直接管理经营、充分给予分部权限来调动积极性和市场与行政结合等特点,符合中小区域性证券公司规模不大、业务较简单要求。论文从区域性证券公司资金管理的客户资金管理、总部对分部资金管理、财务计划与预算、资金内部控制系统、IT技术的支持管理等六个方面刻画了资金管理模式逻辑结构。

参考文献:

[1]Global liquidity management comes of age[J], Global Finance, Sep.2003.

[2]Ingo Walter , The Asset Management Industry in Europe: Competitive Structure and Performance under EMU, 1991, Working Paper.

[3]陈珩.加强企业集团资金管理[J].财税科技,2006,(10).

[4]陈凯.关于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几点认识[J].会计之友,2006,(6).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原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证券发行 核准制 注册制 

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 

(一)注册制的含义

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 

注册制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其制度基础是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其理论基础是,证券监管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监管机构只能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对于发行人的政权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实质性问题,应由投资者自行判断。证券发行只受信息公开制度的约束,投资者依据公开的信息做出选择,风险自负,在尽量减少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前提下,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但如果发行人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注册制度,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注册制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像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将产品信息真实全面的公开,至于产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样的价格卖出去,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 

(三)对注册制的评价 

注册制的优点主要是:1.简化审核程序,减轻主管机关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2.节省募捐资金时间,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风险性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及时募集到所需资金,获取发展机会;3促使投资者提高投资判断力,提高市场整体水平,减少对政府的依赖;4.充分体现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 

但注册制也有弊端:1.注册制强调的是信息的真实性,过分的依赖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也会使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受到破坏;2.由于注册制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假设投资者能自由获取有关证券的信息,并自主决定投资,这不能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3.发行手续简便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企业也进入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威胁证券市场的安全。 

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核准制 

(一)核准制的含义 

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主义或实质管理原则,是指发行人不仅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证券发行人只有在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才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机构不仅审查发行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发行申请将被否决。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 

核准制的代表是欧洲大陆多数国家,美国部分州,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采取此种审核制度。核准制以实质管理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是国家干预在证券监管的集中体现,国家希望通过政府设置的特定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入口的把关,以法定的条件衡量和审查发行人是否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申请人均可发行证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者的行为自由,排除公众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以制度上的硬性约束,寻求法律上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机关法律经常通过严格的规则和固定的程序阻碍经济活动,但是其基本上是对经济活动提供了可预见性的保障措施,以精微的形式保证合理的预算。因此,核准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质量差的公司排除在证券公开发行之外。实践上,新兴市场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方面往往倾向于采取核准制,其主要意图是:通过政府干预的加强,运用实质性的管理增强证券市场的进入限制,弥补相对薄弱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等因素所产生的监管不足,因为注册制的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事后对发行欺诈的严厉处罚不足以规范新兴的证券市场,而政府培育证券市场的强烈意识要求政府不仅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又是“监护者”,力求通过事前干预,将质量差的公司拒于证券市场之外,以降低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核准制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