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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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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范文第1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三、总体目标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四、工作任务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五、实施步骤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六、保障措施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范文第2篇

摘要: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必须通过明晰治理理念、强化法治理念、深化民主理念、发展互动理念、提升服务理念、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等方面来创新执政理念。

关键词 :地方政府;法治理念;民主理念;互动理念;服务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作为国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如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目前中国学术界研究和探讨的热点课题。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向现代社会转型和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在我国,治理的主体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是指政府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具备现代治理能力,必须具备现代治理思维、采用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并达到现代治理效能。在现代治理思维、方法手段和效能中,治理思维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缺少了它,现代治理能力根本无从谈起。

在“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目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是地方事务的具体组织者、推动实施者,对国家整体发展计划的实施和目标的落实起着关键作用。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地方政府更是关键一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视野下,地方政府应该如何更新执政理念、培养现代治理思维呢?本文将围绕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现代化发展目标的更新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的新要求

从宪法层面上看,地方政府的权力主要有三项:一是行政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行政领导和管理权,即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行政事务和行政工作,依法管理国家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三是保障权,即保护本行政区域内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地方政府通过实施以上权力,保证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进而促进国家发展规划的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实现。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经历了一个伴随认知深化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20世纪50-60年代为工业化和四个现代化,20 世纪80-90 年代为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20世纪末21世纪初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党的十报告提出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在不同时代、不同的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下,社会对地方政府能力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改革开放30 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综合国力与国际地位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物质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后,人民不仅对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且在充分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享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拥有健康美好的生活环境等方面都有了新的期待。因此,党的十确立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建设总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了发展目标追求,提出要从源头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具备如下能力去促进地方的发展。

首先,对地方经济科学发展的统筹能力和监管能力。地方政府在实施执法权与管理权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对地方发展规划的制定、对地方发展目标的引导与发展过程的监督,引导、扶植和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创新经济、生态经济的发展,加快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使地方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促进地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而推动地方的整体现代化进程。

其次,保障和扩大地方民主能力。地方政府必须通过保障权、管理权的实施,保障人民的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渠道,并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健全基层选举、议事、问责等机制,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健全地方权力运行机制和约束、监督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维护地方社会秩序、化解地方社会风险、处理社会危机能力。民生建设是社会建设的中心,作为地方政府,民生是工作的重点,地方政府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及时疏导和解决民生问题而引发的社会矛盾,进而稳定社会秩序、化解社会风险、预防社会危机,保证地方一方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地方生态协调的保护与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对地方政府来说,必须放弃GDP至上观念,在发展规划方面,全面考虑生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必须加大生态监管力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预防和及时解决生态危机,实现地方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执政理念的创新

不同层次,治理的重点是不一样的,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治理主要包括塑造共同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治理执行力、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地方政府治理的中心是什么呢?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对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给出了指向,指出,“推动乡镇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与服务上,为人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综合服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由此可见,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来构建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新形势下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通过这些重点工作,提升治理能力,进而实现地方“五位一体”的发展目标。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指治理主体具备了治理现代社会的能力,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能够引领现代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还能够使现代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现代治理思维、现代治理方法和手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能力内涵的主要内容。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目标下,更新执政理念进而具备现代地方治理理念,是地方政府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目标下,地方政府要更新哪些执政理念呢?

第一,改变管理理念、明晰治理理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政治、经济、思想、社会均已发生巨大变化。社会活力显著增强的同时,新的社会矛盾与问题丛生。作为管理者来说,管理的对象、社会环境与要求都已显著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的、集中单一的管理理念、制度、手段与方法都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因此,作为提供面对面服务的地方政府,必须放弃以管制(命令、服从、指挥)为特征,以强调秩序的稳定、经济的GDP至上为价值取向的管理理念,抛弃管理理念下的权力意识、领导意识、驾驭意识、整治意识,代之以明晰的治理理念和意识:治理的目的不是管死、管住,而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治理的方式是在法治基础上,政府通过协商、指导、服务、疏导等方式与社会良性互动;治理的目标是确保公正价值优先地位、培育公民与社会组织生机与活力、形成公平公正社会环境和增加人民福祉。因此,在治理目标下,地方政府要确立服务、沟通、协商、引领等治理意识,要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中心,把保障民生作为治理的重点,把激发社会活力放在突出位置,引导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扩大基层民主。

第二,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是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方式。要建设法治国家,就要使任何人、任何组织、国家机关都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机关,更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和权力、履行义务和职责。越权、违规、人治均为缺乏现代治理能力的表现。因此,现代治理必须牢固确立法律至上理念,必须依法治理,依法求发展、求稳定。作为地方政府,治理过程中面对的是法治意识不浓厚的基层公民和地方习惯风俗不同程度存在的社会环境。要达到治理效果,必须强化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坚持法律至上,要带头遵守法律,要引导人民遵纪守法,有问题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规范解决,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处处时时维护法律的尊严;要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和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决不能因发展、维稳就突破法律制度安排,不能因有人“上访”就迁就非法要求。只有这样,在地方治理中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凝聚改革意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才能用法治保障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的安定有序。

第三,深化民主理念。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公民的价值诉求、权力诉求空前强烈,深化民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必然方向。在依法行政和法治的前提下,探求与发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方式,则是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民主协商、公众参与等民主方式已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是社会基层民主落实的实施者,必须深化民主理念,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的基层民主制度,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从基层保障人民政治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到位,畅通民主表达、参与和监督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协商,完善基层民主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基层治理中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增强社会活力,也才能真正促进国家层面上民主的发展。

第四,放弃管制理念、发展互动理念。现代治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治理,而社会治理的目的是通过积极地参与、沟通、协调、激励、规范和约束,使社会形成一种遵循正确的价值取向、朝向一定目标的良好秩序和状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发生深刻变革,利益格局也已经全面调整,思想观念更是发生巨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下自上而下、集中单一的管制理念已经不适合时展的需要。现代社会治理要求立足于现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基础,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众诉求,既能够维护已经深刻变化的社会秩序、化解可预见的社会风险、处理突发的社会危机,又能够激发社会活力。治理的手段与方法必须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敏捷性和适应性,因此,在社会管理过程中,与社会互动,求得社会认同,与社会大众、社会组织平等互助已成为现代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路径,成为现代治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地方政府,必须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管理与建设,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引导激发社会活力、疏导社会矛盾、化解社会风险、稳定社会秩序,进而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

第五,放弃当家理念、提升服务理念。现代社会的中心是人,现代治理的中心是为人服务,发展经济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水平,发展社会是为了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引领服务群众、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是现代治理对地方政府的新要求。因此,地方政府要以社会本位、民本位为出发点,把自己的职能严格定位在提供服务上,把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中心,把服务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自己治理绩效的重要标准。服务要以公众利益要求为导向,要以顾客需求为目标,高质、高效地为公众提供服务或生产公共产品以满足公众需求。

第六,改变政绩观、增加效能理念。现代治理效能是现代治理的目的要求,也是检验是否具备现代治理能力最重要的标志。作为地方政府,是通过处理一系列具体问题而达到治理目标的,无论是微观上还是宏观上,都必须具备效能意识。微观上,要以是否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地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协调或解决了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使事态沿着合理的预期发展或达到了阶段性的具体目标为绩效标准。宏观上,要以是否引领地方达到了预期的现展目标,实现了地方经济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民主体制完善、生态和谐可持续。同时,效能理念中还必须有成本理念,即在实现效能的过程中,是否做到了运作成本低、效能高,主要是指没有推诿拖延(时间成本低)和高成本投入(人力、物力与财力花费少),生产和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质量高、公众满意度高、社会负面影响小。

第七,装备科学技术理念。现代社会,知识和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信息技术革命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社会治理必须适应信息社会的状况与要求,只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和手段,才能解决信息社会下的各种问题。因此,互联网、物联网、物流网等已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媒介,电子政务等成为了现代治理的重要路径与手段,网络问政成为政府与人民沟通联系的有效桥梁,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运用也成了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作为地方政府,必须具备现代技术治理能力,努力学习和掌握、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基层管理与服务资源,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基层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增强基层管理与服务实力。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范文第3篇

关键词:海关治理体系 治理能力 改革 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于广洲署长在2013年全国海关关长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我们要把十精神融入到海关具体工作中,形成我们海关的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这为全国海关践行“四好”,推进“五型”海关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预期和理论指导,指明了现代化海关的发展方向。新时期,海关必须主动服务,主动对接,主动融入于国家发展大局,以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思路谋划现代化发展路径。

1.海关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本质内涵

“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是一种全新的执法理念,是海关体制改革和施政水平质的跨越。

强调“治理体系”而非“管理体系”,不是简单的词语变化,而是思想观念和行政体制的变化。治理的概念不同于管理,从管理走向治理,是海关发展的必然趋势。治理与管理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其一,权力主体不同,管理的主体是单一的,就是政府或其他国家公共权力;治理的主体则是多元的,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其二,权力的性质不同,管理是强制性的;治理可以是强制的,也包含协作的。其三,权力的来源不同,管理的来源就是强制性的国家法律;治理的来源除了法律外,还包括各种非国家强制的契约。其四,权力运行的向度不同,管理的权力运行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的权力运行可以是自上而下的,同时包含着很多平行的,以及自下而上的监督促进。其五,两者作用所及的范围不同,管理所及的范围以政府权力所及领域为边界;而治理所及的范围则以公共领域为边界,后者比前者要宽广得多。①

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把治理体系的体制和机制良好运行,达到预期目标的能力,借以发挥治理体系功能、提高公共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是结构与功能的关系,硬件与软件的关系。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具有质的规定性,是治理结构的转型,是体制性“硬件”的更换。只有实现了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才能培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同时,治理能力又对治理结构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善于治理,敢于变革,可以有效地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②

2.海关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顶层设计

在海关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中国海关管理经历了从传统管理走向公共治理的过程,主要体现在管理理念、管理结构及管理方式等几个方面的变化上。改革开放前海关在“无产阶级下继续革命”思想的影响下,进出境人员当成怀疑对象,人人过筛;1979年确定的指导方针为:“依法监管征税,方便合法进出,制止走私违法,保卫促进四化。”海关工作开始正规化;1986年1月,全国海关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提出了“促进为主”的指导方针,海关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便利、效的制度;1999年确立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该新方针对海关内部执法腐败、治关不严有很强的针对性;2002年海关提出了“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强调海关在服从国家“发展”的战略以及履行“把关”职能的前提下,突出海关管理中的“服务”理念。可见顶层理念的设计对全国海关的体制和行为有着决定性作用。

海关顶层治理理念,概括了海关行政价值目标、核心使命和服务宗旨,是海关依法行政的一种希望、一种向导、一种定位,也是海关及海关人为之奋斗并希望达到的愿景。随着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海关必须对其整个治理机制作相应的改革,与时俱进地进行调整,才能富有成效,增强汲取能力、渗透能力及调控能力等治理能力。

当前海关面临的形势复杂而深刻,国际方面:世界政治、经济和安全环境出现重大波折动荡。国际地区热点和难点问题新老交织,美日等国的蓄意挑衅和制裁,各式潜藏生化危机暗地渗透,世界安全局势紧张;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竞争日趋激烈,经济发展进程积聚诸多风险。国内形势:外部需求显著减少,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发展中的困难明显增多,出口竞争力有所下降,国际市场份额缩减,物价上涨、产能过剩严重。全面深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为迫切。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迫切要求我们重新审视海关核心价值目标的定位。现代海关价值目标,需要充分研判国际国内形势,既要促进贸易便利服务经济发展,又要兼顾贸易安全维护国家稳定。③

当前,中央发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烈信息,原有海关行政工作的组织定位、发展目标、价值观念和施政理念等,都将随之发生系列变化。顶层理念的设计,要用最简洁的语言提炼海关治理体系理念,并用之表达海关依法行政的价值目标、责任使命、服务宗旨等。

3.海关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主体定位

3.1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化转变

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社会,海关治理不是海关一家 唱独角戏,海关治理体系现代化意味着在海关发挥治理主体主要方面的前提下,将海关的“他治”、市场主体的 “自治”、社会组织的“互治”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和企业个体的治理职责,解放生产力,增强社会活力,共同搭建良好的治理平台。

3.2从全面管理到有限管理的转变

海关角色定位及其管理方式的现代转型,是海关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海关治理体系建构的核心问题。海关超出职能范围对市场活动和社会过程的不合理干预,即给自身工作增加了繁重的任务影响行政效率,也使正常的市场秩序和企业发展遭到很大的阻碍,从而引发潜在的关企矛盾,使海关处于一个费力不讨好的尴尬地位。与此同时,海关的不合理干预还抑制了市场和社会的创新性活力,给企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良性运行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削弱了市场和社会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大了经贸市场治理的难度。因此,海关职能转变的一个关键前提是海关角色的自我定位,是建立一个有限管理海关而不是一个全能管理海关,真正实现,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形成职能边界清晰的政府、市场、社会“共治”的“现代海关治理体系”。

3.3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

良好的海关治理,制度是关键,但治理者的治理理念也至关重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取得了重大进步,民主、平等、公正等现代核心政治价值日益深入人心,官本位体制与建立在公民权利本位之上的现代政治文明和现代国家治理是格格不入的,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背道而驰的。只有实现从“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才能真正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遏制腐败的蔓延,实现海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海关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途径

4.1转变职能,推进“权力体系”现代化

合理界定的海关行政权力体系是海关治理的“核心主体”,是实现现代化经贸市场“多元共治”的关键环节。海关权力体系的现代化,本质上是海关职能的现代化,表现为海关的有效限权、放权和分权。

有效权限:《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可以办的,应该由市场去办; 社会组织可以办好的,交给社会组织去办。只有市场和社会组织做不了或做不好的,政府才应插手。也就是要建成所谓的“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是相对于无限政府、全能政府而言的,指政府的职能、权力、规模、行为都有一定限度,都要受到宪法和法律的明确限制,需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制约,并且有纠正其偏差的相应机制。有限政府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政府职能有限。我国屡次改革都以转变职能为重点,正说明政府职能不是全能的、无限的,而是有限的。 二是政府权力有限。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三是政府规模有限。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政府的部分职能和权力也将逐步让渡给社会,归还给社会,政府规模理应逐渐缩小,“小政府,大社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趋势。海关有限管理强调海关的法定授权和市场的自我管理,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自己不该管、管不了的不再干预,对自己应该管的进一步加强。随着全面管理向有限管理的转变,海关治理也会变得高效、廉价、务实。

放权:可以理解为简政放权或权力下放。是指正确处理“海关事权关系”,包括地方政府与属地海关的协调关系,及上一级海关与下一级海关之间的授权关系。权力下放的基本原则是权力下放到基层海关的权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能和目标要求,形成权责一致或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海关职能划分体系,既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又强化基层海关的责任能力;权力下放的关键环节是基层海关要真正转变职能,真正把精力放到市场培育、贸易安全和公共服务上来,让经济社会发展真正成为惠及人民的成果。

分权:是指部分公共权力向社会组织的有序转移,是一个现代文明国家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条件,也是政府职能能不能彻底转变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治理理论认为,为了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领域应该适当引入市场机制,推行合同制、竞争制,打破垄断,提倡双方协商。将政府服务的“购买者”与“提供者”分离开来,由购买者决定要生产什么,而提供者则提供购买协议认可的产出和成果。海关改革应积极引入合同制等市场手段,提高管理效率与效益。例如通过允许多种服务提供者展开竞争的方式来开展工作,如果海关某些服务职能以市场这种更像企业的方式来运作的话,那么公众作为纳税人,就能得到更好的服务。一个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就是自主的社会组织高度发达,具有承接政府权力转移的基本能力,并能通过“行业自律”实现自我监管,通过“项目管理”和“服务合同出租”④实现承接政府的部分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使政府、市场、社会的“共治”局面得以形成,并最终实现海关治理的现代化。

4.2强化法治意识,推进海关“法治体系”现代化

海关法治体系建设是消解潜在的关企矛盾、解决行政效率问题的基本手段,是建设公平正义、有序市场的根本保证,也是海关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4.2.1树立“法治”行政理念,推进海关管理走上“法治”轨道。一是要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首要解决的问题。二是要摈弃“人治”思维,树立“法治”意识。革除权力至上的观念,切实做到依法管理海关各项事务。三是要摒弃法律工具主义思想,树立法律保障人权的理念。在今后海关治理工作中,应当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为核心,坚持以市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重,使行政相对人切实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从而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四是要摒弃“视法为器”的思想,树立依法行政重在“正纲”的观念。要依法规范行政运行方式和程序和行为,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提高政府威望和行政效率,使行政管理走向“法治”轨道。

4.2.2增强社会法制意识,为法治体系的建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行政相对人法律意识的增强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认识法律、理解法治的内涵,从而促进现代化海关法治体系的形成。一是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组织行政相对人学习海关法律法规,让其知晓海关依法行政的依据、流程、要求,让其更好地理解和监督行政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行政相对人参与海关执法监督和执法救济的作用。重视并欢迎行政相对人通过法律救济对海关执法进行执法监督,纠正海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和改进立法。

4.3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海关“民主治理”现代化

“民主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保证。现代化海关治理体系的构建,必须坚持“人民是改革的主体”理念,人民群众民主参与改革全过程。海关应当在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社会活动中落实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拓宽海关、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

4.3.1必须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决策。任何决策过程都应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确保海关各项工作和活动都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进行;二是集体决策。保证决策实体内容的合法合规,避免随意决策、草率决策现象;三是系统决策。要把决策对象、目标、环境放在它所处的大系统中去,确保直属海关决策与总署决策相统一、部门决策与全局决策相统一、眼前决策与长远决策相统一;四是民主决策。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这样一个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的反复沟通、实践、修正的过程,实现海关决策的科学、民主、公开和公正。

4.3.2必须坚持人民参与治理的基本原则。一是海关制定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中积极发挥人民参与作用。海关决策要多进行换位思考,充分考量行政相对人需要什么,其需求是否合理,自身的决策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规章的起草要与市场主体多交涉沟通,广泛收集经营企业的真实感受和现实需求,从而使得规则的制定充分体现监管立场和市场需求相协调。二是在海关执法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参与作用。海关行政人员应当充分认可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阻止海关行政权力异化的权利。行政相对人要由过去单纯地接受行政活动支配逐渐转变为行政活动的参与者和依法行政的约束者,成为在事中就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一支重要力量。

4.4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海关“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现代化海关治理体系相适应,必须建设一支具有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海关队伍。着力提升以下十三个方面的能力:①保持廉政能力。海关应,努力保持最高廉政水平;②提高守法水平。海关关员自身执法、守法水平要过硬。③增加透明度。海关法律应以便于工作对象了解的方式公布和提供;④执法标准化。在可能的情况下,海关法律应与国际通行标准相一致;⑤可预见性。海关执法应当以稳定和一致的方式适用;⑥简化程序。海关法律应尽可能简化,确保顺利通关又不制造不必要的负担;⑦有效监管和便利通关。在确保正确实施海关法律的前提下,海关应努力运用风险管理为合法贸易通关提供便利;⑧以客户服务为导向。海关应不断努力向工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⑨最低程度的干涉。海关应实施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稽查制度以发现高风险行为、人群、货物和运输工具,限制海关对贸易供应链的干涉程度;⑩增强责任感。海关应实施透明和简便的行政及司法救济制度,对自身行为负责; 依靠科技。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和通讯技术的运用,提高科技含量;

拓宽合作。海关应努力与有关各方建立合作关系,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 持续改进。海关应制定工作标准,实施合适制度和流程,持续改进各项业务的效率和效益;同时,要实现海关能力建设的目标,充分的政治意愿和强有力的领导,利益攸关方的支持;足够的资源包括充足的资金;运转良好的制度;为海关关员提供合适的薪酬和工作环境以及激励变革的宏观环境是一国海关不可或缺的因素和前提。

实现海关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根本路径,还是在改革。要“敢”字当头,敢于向旧治理体系的痼疾沉疴开刀;要以“深化改革”为导向着手体制机制的结构性改革,并致力于治理体系的系统化协同化;要解放思想,凝聚共识,上下一心,形成合力,在新的起点推动中国海关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进。

注释:

①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校治理 高校财务发展 优化策略

特别强调,要更加注重加强教育和提升人力资本素质,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全面创新。为此,高校要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的同时,通过加快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领新常态落实。高校必须把国家战略布局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需求作为高校财务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遵循的方向,深入思考确定高校财务工作的主要任务,牢牢把握,奋发努力,主动作为。

一、办学经费开源路径

(一)积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

教育是国计民生,高等教育发展需要不断增加投入。一方面政府会不断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但同时也要看到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仍会持续增长,但增速和增幅会放缓、收窄。高校财务要积极反映高等教育现代化和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对经费的大量需求,努力取加大财政投入。

(二)努力开拓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目前高校虽然已基本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但是财政性高等教育投入与世界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同时社会资本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差距更大。美、英、日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社会机构和个人投入占高等教育总投入的比例都超过60%,而我国还不到40%,高等教育这部分经费增长的潜力很大。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高等教育。各高校也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服务,吸引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学。同时要充分发挥人才、智力、科技优势,主动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主战场,在提升服务社会贡献力,实现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中获得更多支持。高校还应通过出租、出借等方式,盘活资产存量,增加非税收入,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扩大经费来源。

二、经费支出节流路径

(一)严守财经纪律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随着财税法制体系、监督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反腐倡廉的深入推进,增强财经纪律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加强财务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依法依规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推进信息公开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既是预算法的法定要求,也是公民有序参与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既是高校展示办学成效的有效形式,也是高校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社会各界民主监督重要途经,更是实施阳光财务、预防腐败的有效载体。因此,高校财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要全部公开,并逐步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三)厉行勤俭节约

我们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一定要牢固树立勤俭办教育的理念,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能少花的钱尽量少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做到“花好每一分钱”。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的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科学编制事业发展规划,严格控制基建规模,用更多的财力保障学校内涵建设。

三、理财能力提升路径

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既是高校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新常态条件下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高校不仅要千方百计筹好钱,又要遵章守纪管好钱,更要精打细算用好钱。

(一)盘活存量资产

随着财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高校预算的规范要求及刚性约束作用越来越强,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对高校债务、对外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项监管越来越严,财务收支管理尤其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使用各项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强化支出责任

同时,在政府对教育投入增幅收窄的情况下,引入以绩效拨款为导向的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式成为必然。在稳步提高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保障基本办学条件和学校正常运转的同时,财政资金特别是财政专项资金将更多投向办学成效显著的高校。

(三)探索管理创新

加强财务管理,不仅要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实务工作,还要十分重视进行高校财务科研工作。要结合高校财务实际,加强理论研究,前瞻性、战略性地科学研究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中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课题,以现代化的高校财务管理保障高等教育的现代化。

综上所述,高校财务工作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大投入和加强监管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发展、提高资金绩效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财务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盘活用好教育资金,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高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秦德君,陈雪虹,陈蔚.推进我国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思考[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4,14(2):53-57.

[2]杨杰.新形势下高校财务管理创新研究[J].财会研究,2014(9):108-108.

[3]罗水香.新高校会计制度对高校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4(6):159-159.

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范文第5篇

关键词:大学治理;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

作者简介:宣勇(1965-),男,浙江诸暨人,浙江工业大学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作者简介:钟伟军(1976-),男,江西赣州人,浙江工业大学现代大学制度研究中心副教授,政治学博士,从事地方政府与地方治理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等教育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领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一直以来都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孜孜以求的目标,这一目标的达成毫无疑问地必须通过不断完善大学的治理体系、提升大学的治理能力来实现。然而,在我国特殊的制度框架体系中,在现阶段复杂的利益互锁网络里,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惯性逻辑下,如何寻找最为有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在有效达成目标的同时规避剧烈的摩擦成本是一个核心问题。从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来看,管理专业化是大学从传统到现代转型的重要推动力。而在中国特色的大学体制中,不管是外部治理结构中的政府与大学关系,还是内部治理体系中的多元主体关系,校长都扮演着“结点”的角色,因此校长管理专业化是中国特色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切入点。

一、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及其困境

什么是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就是国家、政府和其他组织适应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消除现有管理体制、职能和行为中有悖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因素,从而更好地适应新环境的过程。[1]具体到大学治理来说,就是大学在面临日益复杂和多元的经济社会环境时,如何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革除传统体制所遗留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逐渐建立一种新的对外界保持高度回应性的大学治理机制的过程。由于大学治理包含着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层面,因此,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自然包括外部和内部两方面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就大学外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来说,其中最重要的是转变政府与大学之间的关系模式,强调多中心治理和合作治理的观点,强调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垄断控制向个人和其他组织开放,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共同管理大学[2];就内部治理来说,这种现代化的过程主要是指更加强调大学管理的专业化能力,更加强调治理方式的多元民主参与以及治理过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对中国现阶段的大学治理来说,要实现现代化的转型,必须解决两个核心的问题:就外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说,最关键的是如何实现政府对大学和社会的合理分权,推进政校分开和“多中心”大学外部治理结构的建立;就内部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说,关键是如何实现大学内部民主和多元治理,也就是摒弃单一中心的管理方式,以专业权威替代行政权威、以民主协商替代命令指挥、以规章程序替代个人意志。

目前,我国大学治理正处于从传统走向现代的重要转型阶段,与其他国家的大学相比,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显得更加特殊和复杂。之所以说“特殊”,是因为现代大学这一概念是在西方的话语体系中被提出来的,现代大学的价值理念和制度机制是镶嵌在西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结构之中的。大学正是在知识、文化和社会秩序领域中获得自己的空间,大学所受到的最重要影响来自于知识模式的变化和社会秩序的变化。[3]但是,我国的大学治理传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影响,同时内嵌于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框架体系之中。而之所以说“复杂”,是因为我国大学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外部环境,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过程伴随着经济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大学内部的治理也同样因为改革的深入面临着各种利益的交织,所有这些因素相互缠绕在一起,并在大学治理过程中表现出来,从而使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当前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困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外部治理的角度来说,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困境主要表现为政府的管制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从未中断,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为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一直都是改革的主线;尽管政府已经退出了大学内部的诸多具体治理过程,但过多的政府管制、政府权力支配大学的自主性权利依然是我国现阶段政府与大学关系的重要特征,依然是我国大学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过程中的最主要的制度性障碍。在我国现阶段,大学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政府的次级行政单位,政府垄断着大学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稀缺性资源,并掌控着这些资源的占有权和分配权,大学要想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按照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规则运作,实现政府下达的计划和相关指标。[4]政府没有实现对社会组织的有效分权,政府权力仍然以各种专项检查和评比等方式进入大学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现代大学治理中管、评、办相分离的结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被整合在单一化的政府权威框架之中。在这种外部治理结构中,大学的治理能力很大程度上被政府的权力所压抑,如不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一个难以达成的目标。

另一方面,从内部治理的角度来说,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大学的行政化。从根本上说,大学的行政权力是建立在服务于学术这一合法性的身份基础上的,是从属于科学活动、真理探究活动的,当大学行政组织超出了其应有的从属性、服务性,越过了自己应有的边界,也就产生了过度行政化问题。[5]但是在我国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官本位思想依然根深蒂固,行政系统依然扮演着支配性和主导性的角色,并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等级分明的行政权威体系。大学习惯于以行政化的方式实现内部的决策,以行政化的手段干预教学和科研、获得并支配各种资源,以行政化的标准衡量大学内部的各项绩效,习惯于以权威的方式整合内部矛盾纠纷和不同意见。这种无所不在的行政触角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现代大学的理性和民主价值,异化了大学的基本功能,抑制了大学应有的创新活力,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大学的治理能力。如何有效地去除大学内部的行政化现象是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

外部的政府管制化和内部的行政化是相互嵌套在一起的,不能有效地解决政府管制化的问题,内部行政化问题的解决也就失去了外部制度环境,而不解决内部行政化问题,政府的去管制化也就无法找到有效的支撑点和落脚点。然而,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在现阶段到底应该从哪里入手,有效地破解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这两个层面的困局,这需要切实有效的切入口。

二、大学校长是我国大学内外部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结点

对于我国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说,关键在于如何有效地解决政府的管制化和大学的行政化问题。而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正处于这两个复杂而又特殊层面的结点,所有关于中国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都无法脱离大学校长这一关键性的角色。

首先,从大学与政府的关系来看,校长是二者互动的交汇点。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是我国大学治理结构中最为重要的关系之一。在我国特殊的体制中,政府与大学之间缺乏有效的隔离机制和缓冲地带,基本上属于一种直接的互动模式,大学校长显然处于这种直接互动的“第一层面”,一头联结着政府,一头联结着大学。校长代表大学接受来自政府的各种资源,有责任运用好这些资源,并接受政府的各种监督和检查。从大学的角度来看,校长是大学的法人代表,《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明确规定大学组织是独立的法人,高等学校的校长是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同样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大学自身的利益,维护大学应有的自主权力,代表大学与政府进行互动和博弈,并争取更多的资源。可以看出,不管是作为政府政策的执行者还是大学的法人代表,大学校长都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其次,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来看,校长不仅仅是大学的最高管理者,还是大学的形象代言人,更是大学精神和公共责任的体现者。大学所有的行为和表现在公众的眼里都会最终投射在大学校长身上,而校长的个人行为也会被公众与其所在的大学直接联系在一起。在我国现阶段,大学校长是公众头脑中关于现代大学最为具体的镜像,一方面承载着公众对大学的创新能力、高深知识生产和一流人才培养的期待,另一方面承载着公众对大学公共责任、大学精神的期待。因此,一位优秀的大学校长不仅仅需要致力于大学内部事务的有效治理,也需要积极回应社会的需求,满足公众的期待。从这个角度来说,校长是大学与社会之间连接互通的重要窗口,一头联结着大学内部的多元治理主体,一头联结着社会大众。公众透过这一“窗口”窥探大学的担当和责任,而大学也透过这一“窗口”回应公众的期待。当前我国大学校长的这种“窗口”角色并没有扮演好,社会大众对大学的观感普遍不够理想,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校长在满足公众期待方面的落差有很大的关系。

再次,从大学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来看,校长是两种权力的结合体。党委与行政的关系是中国大学治理中最为特殊且最重要的关系之一,是中国特色大学制度的核心体现。党委和行政既分权分工、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共同负责。[6]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是对这种关系最简洁而准确的描述。在这对关系中,大学校长扮演着核心的纽带角色:一方面,校长是党委班子的重要成员,直接参与和影响大学的改革、发展以及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决策;另一方面,校长是大学行政系统的领导者,有义务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并执行和落实党委的各项决定。校长依法享有大学行政事务的指挥权,并承担行政事务的首要责任,但是行政事务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向党委汇报,进行集体研究。校长一头联结着党委,另一头联结着行政系统,是两种不同权力的耦合体。正因为如此,校长的角色和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两种权力的协调性和规范性,关系到党委如何更好地领导、校长如何更加有效地负责,更关系到这一中国特色治理机制的最终效能。但目前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从而使得我国现代大学治理的目标难以达成。

最后,从大学内部主体关系来看,校长是各种利益的整合者。现代大学是多元巨型大学,治理主体日益多元化,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化,如何实现各种利益的整合,维护多元主体之间的平衡是校长非常重要的职能。尽管在现代大学治理过程中,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已经建立了各种博弈机制和互动程序,但在出现利益冲突和对立的时候,校长总是成为整合者。大学校长要维护普遍利益,通过程序工作,就被摆到了中心地位。对自己的下属运用科层技术,这时他是头儿;对学术人员和管理同事使用协商技术,这时他是船长。[7]在我国现阶段,大学制度正处于转轨的过渡阶段,利益主体更加复杂多元,既包括一般治理结构意义上的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也包括由于大学体制改革带来的新旧两种不同的利益格局,同时,由于社会转型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都会以各种形式在大学内部呈现出来,有时这种利益冲突甚至会非常激烈,如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校长作为行政系统的核心,维护大学的基本稳定、有效地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是其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

从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校长是我国大学治理中连接各种关系和主体的核心行动者,科学地定位大学校长的角色和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成败。从西方大学治理变革的实践来看,推进校长管理专业化是在日益复杂和多元的治理结构体系中充分发挥校长角色和功能的重要途径,是大学治理变革进程中的“结点”性问题。当前我国大学面临着更加复杂和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面临着要求变革的强烈的社会呼声,如何有效地提升大学校长的能力,推进校长管理专业化的进程显得越来越重要。

三、校长管理专业化与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并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必须依赖行之有效的推动力和契合实际的具体路径,纵观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程,校长管理专业化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推动力和路径选择。所谓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包括两个基本层面的含义,即政府管理大学校长的专业化和校长在管理大学过程中的专业化。[8]政府管理大学校长的专业化意味着政府必须在深刻把握大学组织的特殊性和学术的内在逻辑基础上充分理解大学校长的角色和职责,从专业化分工的思维和知识生产的内部规律审视和对待校长的权力,充分尊重校长在管理大学方面的权威性,授予校长在大学管理方面的专门权力,并对这种权力进行刚性化的确认和规范化的保障,政府是大学校长职业化的制度供给者。校长在管理大学过程中的专业化意味着校长必须具备胜任现代大学管理的专业素养,必须经过专门的历练,具有管理、经营大学及教育科研、开发大学的专业技能,能够深入了解大学治理的结构和过程、多元化的治理主体以及整体的制度性,从而真正把握大学治理的真谛。可以看出,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的两个层面正好对应着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个层面,政府管理大学校长的专业化是大学外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条件,而大学校长在管理大学过程中的专业化过程也是大学内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内含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所必需的权力、能力和动力,是大学治理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程中最重要的内驱力,校长管理专业化的过程与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相伴相随。首先,推进校长管理专业化,让校长有治校的专门权力是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在所有主要的制度领域,角色分化和专门化成为重要的特征,个人扮演的各种角色呈现出专业化的分离趋势,尤其是职业角色与政治角色,以及这些角色与家庭和血缘关系角色的分离。[9]由于分工的差异和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特殊性,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应该摒弃大学是政府和政治领域延伸的信念。[10]提高政府在管理大学校长方面的专业化水平,明确政府的权力边界,赋予校长治校的自主性权力,并通过法律法规的方式建立大学校长管理的专门化权力体系,这是各国在推进大学尤其是公立大学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共同做法。例如,德国和法国在20世纪下半叶后逐渐打破过去以政府官僚为中心、对大学校长全面控制的模式,通过诸如《大学自由与责任法》等重新定义大学校长的管理权限。[11]在大学自治传统浓厚的美国,政府不直接干涉大学的具体事务,由董事会替代州政府任命大学校长,并把许多权力委托于校长,而保留其余权力和最终的法律控制权。[12]而在日本,通过法人化改革,政府对大学的控制大大削弱,校长的管理权限在选举方式和辅助体系改革后得到了明显的扩张和确认。正是这种制度化的专门性权力保证了大学校长可以凭借自身的专业素养,按照自己的理念推动大学各个层面的有效治理。

其次,推进校长管理专业化,让校长具备治校的专业能力是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校长是大学治理中的核心行动者,决定着大学治理的成败。现代大学校长与传统大学校长一个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能力素养要求,现代大学治理面临的复杂的内外部环境要求大学校长必须具备一流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结构。任何一所现代的一流大学必须拥有一位一流的大学校长,一流的大学校长必须拥有一流的专业化治理能力。在早期,大学规模、功能和结构相对简单,正如博克所言,1900年以前“美国大学只是些刚刚具有现代雏形的小学校,它们的主要功能就是向社会提供强调思想戒律、信仰虔诚和严格管理学生的大学教育”[13],这使得大学的管理似乎并不需要特别突出的专门能力。而随着大学规模和内部组织结构的不断扩大,在面对一系列复杂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同时治理一个如此复杂的机构难度可想而知。[14]这对大学校长在专业能力和素养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校长必须拥有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现代的管理理念,掌握科学的管理手段,并能够在复杂的情况下具备敏锐的辩证思维能力和逻辑判断力。

最后,推进校长管理专业化,让校长有治校的职业动力是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活力源泉。校长管理专业化离不开有效的动力机制,如何让大学校长有志于并乐于投身大学管理,并积极地提升自身的专业化能力,这是校长管理专业化中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方式就是建立职业化的制度机制,通过利益诱导和市场化竞争让校长有充足的动力不断提升自己,彰显自身价值。大学则通过有效的遴选机制寻找经验丰富、能力突出,并符合本校基本治校理念的人作为大学校长,并以职业化的薪酬体系、有效的职业流动和保障性的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校长的积极性和潜能。可以看出,若无职业化的制度环境,校长管理专业化就不可能真正地实现,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就失去了最为有效的动力源泉。因此,离开校长的职业化来谈校长管理专业化是没有意义的,职业化是专业化的题中之义。

校长管理专业化对于现代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把科学管理的原则、学术的内在逻辑和市场的竞争机制有机地整合在了一起,重新理顺了大学治理中纷繁复杂的多元主体关系,规范了大学治理的基本过程。正因为如此,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是大学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切入点。

四、以校长管理专业化为切入点推动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从根本上来说,要实现我国大学治理从传统到现代的转型,推动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外部治理中政府过度管制化和内部治理中过度行政化的问题。由于校长是我国大学内外部治理结构中各种主体和关系的交汇点,因此,以校长管理专业化这一“点”作为我国大学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有利于带动大学与政府、社会关系以及大学内部关系这些“线”的改革,并不断深化高等教育体制的各个“面”的革新,最终在整体上实现大学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要解决好中国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的问题,必须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框架,在新的内外部环境下重新理顺大学治理结构中与校长管理这一结点性问题息息相关的各种关系,通过制度建设有效地解决大学校长管理的权力、动力与能力问题。

首先,转变政府职能,明晰党委决策与行政执行的权职边界,让校长有负责任的权力。

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的前提是拥有边界清晰的不受干扰的专属性权力,就我国目前来说,要满足这一条前提,最重要的是建立有特色的大学校长权力规约体系。这种规约体系的建设要求我们重新梳理并规范两组重要的关系,也就是政府与大学以及学校党委与校长的关系。就政府与大学的关系而言,政府必须适时更新对大学管理的思维逻辑,从高校独立法人代表的角度而不是准行政官员的角度理解校长的角色和功能。在此基础上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把管理大学的权力还给校长,并建立更加刚性化的政府权力约束体制。因此,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必要重新厘清自身的权力范围,把自身的职能严格限制在宏观政策、外部监督和相关服务供给方面。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学校长的专属权力,有必要把政府权力规范纳入大学章程中,通过更加严肃的立法形式规范政府的权力范围并确立大学校长不受侵犯的权力范畴。同时,政府应该积极改变高校的资源配置模式,斩断打着各种项目资助名号的政府“无形之手”,因为这种项目制的资源配置模式严重地削弱和干扰了校长在大学资源整合和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权力。因此,要减少并撤销大量不必要的各种专项项目,改为更多地以大学为主体、由校长统筹的资源配置形式。另外,有必要建立政府与大学的隔离机制,如成立类似大学拨款委员会的机构等,并不断完善政府权力的运行程序。就大学党委与校长的关系来说,必须坚持并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善党委的领导方式,让校长更好地负起学校管理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要有效地规约党委书记的权力,更好地发挥集体领导和党内民主的优势,通过完善党委的人员结构和议事程序,把党委职能定位在大学决策机构的层面。校长则对党委负责,扮演决策执行和落实的角色,拥有管理学校的各项具体权力,党委书记不干涉校长具体的行政事务。

其次,完善遴选机制,推动职业化进程,让校长有负责任的动力。

职业化是大学校长管理专业化最重要的制度诱因和动力,可以让校长把大学管理作为一项志业,并心甘情愿地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而牵引这种动力最重要的纽带就是有效的遴选机制。目前中国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命方式把大学校长视为行政官员来看待,把校长选拔视为政府封闭体系内部的事情,从而使得校长与职业化的市场之间的有效连接纽带被剪断,职业化的动力机制无法有效地发挥出来,这是我国大学校长管理僵化、被动以及不专心的重要原因。尽管近年来,教育部开始有意识地推动大学校长遴选机制的改革,但是总体上来说,这种改革依然没有跳脱行政化的逻辑。对中国的大学来说,如何在现有的中国特色体制中不断完善校长遴选机制并建立职业化的动力体系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很显然,中国大学校长的遴选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完全移植西方大学的做法,关键是在现有的制度逻辑与职业化的逻辑之间找到均衡点,把政府和组织权威与民主化、竞争性的遴选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学校长的遴选必须坚持必要的组织权威,但是这种组织权威逻辑不能支配甚至替代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逻辑。就目前来说,政府应该打破大学校长为行政职务的观念,而应该视其为一种职业,并积极推动校长的遴选机制改革。在遴选过程中,政府应该把职能定位在资格条件和相关程序规范的制订、资格审查以及对大学自主遴选出来的校长人选的最终确认等环节,而具体的遴选过程则应该更好地交给大学自身。以此为切入点推动大学校长的去行政化和职业化过程。

最后,提升校长素养,强化职业培训,让校长有负责任的能力。领导力和领导风格是大学有效治理的关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