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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好!
今年以来,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县城区社会治安综治办的指导下,领导高度重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岗位安全”的原则,认真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要求,维护了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加城区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并为此专门成立了以院长张卫华为组长,院委会、总支成员及保卫科科长为成员的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委会,定期研究工作。每年进行两次治安形势分析,并撰写分析报告,及时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全面了解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的感受和意见。把安全教育做为日常工作的一个重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增强了干部职工的防范意识。向社会开通了安全工作监督电话(2411353,内线8067),接受广大患者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二、加大基础设施力度,认真做好“三防”工作
医院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场所,担负着病人就医、康复、保健的重要任务,因此医院的防火、防盗、防爆三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此,我院领导亦高度重视。
一是遵照中央“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分管院长为组长,临床、医技、后勤科室主要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制定了消防安全制度,要求全院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法规,做到经常地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为使大家时时处处提高警惕,自觉加强防范意识和责任心,我院定期对义务消防员进行培训,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要求人人建立学习笔记,从思想上高度紧张起来。对不符合《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规定,存在火灾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的科室、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实行重点防范。对因消防安全防范失控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把落实《消防法》和《消防条例》的情况,作为科室及个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纳入年终考核。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做到定期对全院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备有详实的实地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力求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遏制和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医院人流量大,情况复杂,怎样为病人提供一个安全的就医和康复环境显利尤为重要。我们一是加强工作制度,规定保卫科人员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每天定期不定期到各科巡查,并配备了手鞭7个。其中保卫人员6个,财务人员1个;电击棍2个;橡皮棍4个;拐子3个等工具。对入、出院人员严格检查,对可疑人员做到跟踪监察,对收款处、住院处、财务科等重点部位时刻进行严密监视,做到百无一失。二是对财务科、药剂科、总务科等科室安装防盗门,强化了社会治安防范措施。
三是为确保病人、医院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把防爆工作又作为一个重点,时刻提高警惕。对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的地方配有专人按时巡查,责任到人,并配有充足的灭火器具,做到重点对象重点防护。
三、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
根据全国、省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鄄城县人民医院综合治理工作制度》、《鄄城县人民医院安全工作制度》、《鄄城县人民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制度》、《保卫科工作人员职责》等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面的十五条规章制度和职责,明确了社会治安管理责任。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们不仅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请记住我站域名/上,更重要的坚持落实到行动上。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检查,并做到了与个人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奖罚分明。尤其是近期我院对保卫科进行了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改革试点,改革后的保卫科,成为独立的二级法人科室,更加明确了科室工作职责,极大地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使我院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日益规范化、科学化。
四、成效显著
关键词:医务社会工作;社会心理支持;小组工作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077-02
一、文献回顾
医务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起源于英国,经过105年的发展,已被公认为现代化医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广泛运用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医务康复、社区卫生服务等多个领域,提供心理支持、社会援助、医患关系协调、医务知识教育等服务[2]。虽然医务社会工作制度已有百余年历史,然而在国内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对发挥医务社会工作心理支持功能的实践研究相对较少,目前仅北京博爱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康复医学院、上海东方医院设立了专门的社会工作部[3],进行了一些探索性研究。这萌生了笔者开展相关研究的动机。
总结医务社会工作领域内相关研究资料,笔者发现研究者主要围绕医务社会工作的含义、内容、方法、可行性、角色定位等问题展开,实践性研究较少。医务社会工作心理支持服务能够给组员带来哪些变化?多大程度上的变化?现有医务社会工作心理支持服务所应用的方法,特别是小组工作方法是如何进行的、效果怎样、是否有待改进?上述问题在现有文献中,并未找到结论或答案。
二、“重生行动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效果研究
2011年1月起,由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合作开展的“重生行动——唇腭裂患者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西北项目组,开始了以“营造关怀治疗环境、缓解家长心理压力”为主要目标的小组服务。半年来,笔者全程参与其中,研究表明通过参与患者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组员的焦虑、自卑、担心情绪得到较大程度的缓解,并且在小组互动过程中,感受到相互支持的力量,有了彼此分享与互助的平台,树立了对未来生活的期待与信心。
重生行动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的总体目标为:通过小组活动营造轻松关怀的治疗环境、缓解家长心理压力、增强家长治愈孩子的信念与信心、掌握教育孩子的理念与技巧、建立社会支持网络[4]。
缓解家长心理压力:改变自卑、焦虑、沮丧情绪,树立对未来生活的希望。45名小组成员中,39名组员表示参加重生小组后“心情好多了”,所占比例为86.7%,其余6名组员表示“心情有一些好转”,比例为13.3%。具体而言,小组前25.9%的组员认为自身非常幸福、37.9%认为比较幸福,小组后以上比例分别上升为29.5%、45.5%;小组前77.6%的组员表示对未来充满希望,8.6%的组员对未来感到担心或不抱有任何希望,小组后前一比例上升为90.9%,后一比例下降为0%。组员访谈中分享到“小组很有收获,增加了全家人的信心,不会再感到自卑,也让我们知道对孩子的自卑心理如何教育。”可见,通过有目的的小组活动,患儿家长的心理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焦虑、担心、难过、自卑等常见负情绪有所较少,对未来治疗及生活的信念、信心大大增强。
引导家长接纳孩子、发掘孩子优点,并掌握一定与孩子相处的技巧。研究中,小组活动前仅有43.1%的组员表示对孩子特别喜欢和疼爱,5.2%的组员表示有点不喜欢孩子,小组活动后,前一比例上升为80%且没有一名组员再表示不喜欢自己的孩子;认为自己的孩子非常聪明、懂事、坚强,比例分达到28.4%、19.7%、15.7%,较组前评估数据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在“我真的很不错”环节中,组员分享到“我的孩子已经上初中了,学习特别好,每次考试总能考班里第一,有时候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的时候,我就会告诉他‘你学习这么好,是他们比不上的’”、“我孩子特别懂事,有一次我生病了躺在床上,熬好了鸡汤放在锅里都凉了,也没力气盛上喝,我孩子才三岁大,就用手把鸡腿抓到碗里,摇摇晃晃的端到我面前说‘妈妈吃鸡腿’”。可见通过小组活动,组员开始有意识的回忆孩子曾给自己带来的点滴感动,全面的审视孩子的性格与能力,努力挖掘孩子的优势,除伤病以外,看到了孩子更多更美好的品质。
增强朋辈支持,初步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小组活动前20%的组员表示并不认识其他患儿家长或彼此之间从不关心,仅有点头之交,63.6%的组员表示从未听说过社会工作者,通过小组活动,95.5%的组员表示与其他患儿家长进行了较为深入的交流互动、相互关心支持,93.3%的组员表示对社会工作者及其功能具有了一些了解。小组过程中,朋辈群体、社会工作者及医务工作者的交流互动,有利于社会支持网络的建立,患儿家长可以通过这一平台倾诉苦恼、分担压力、共享资源、获得帮助。
三、完善医务社会工作心理支持功能的思考
1.充分发挥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医务领域的独特优势
在我国,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医务领域的实践探索及理论研究尚处起步阶段,并未形成大量的实践经验与理论成果,但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医务领域有着其他学科所不具有的优势:专业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专业方法和技能有助于协助患者及其家属处理情绪心理及医务适应问题,增强克服病魔的信心与勇气。在病人患病的过程中,个人与家庭除了面临疾病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因疾病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社会、情绪问题,而这些问题不是通过医学技术就可以得到解决的。同时,在整个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还需要多种资源的支持、转院安置、医务信息的获取、处理各种关系等其它服务。因此,在整个服务团队中需要医务社会工作者的加入。
重生行动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运用社会工作的团体方法,将患者家属组成分享团体,通过社会工作者的策划与引导,使成员之间彼此分享经验,形成情绪上的感染与支持,以协助改善并解决他们所遭遇的问题、发挥潜能,进一步帮助他们恢复生活的信心。在欧洲已有研究表明,“一个人遭受困难和灾难时,得到社会工作者心理帮助的人们比没有得到帮助的人们更少出现心理障碍”[5]。事实上,通过社会心理支持小组,患者及其家属直接感受到了其所受到关注的程度,获得了一定的精神支持,有利于尽快恢复其坚持治疗的信心与勇气,从而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工作。
2.秉持社会工作基本理念价值,去标签化思想
医务社会工作所面临的服务对象往往比较脆弱而敏感,因此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更应强调平等、尊重、保密等社会工作基本理念。重生行动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以唇腭裂儿童家长为小组对象,往往容易使组员产生标签化的感觉,一旦处理不当,一方面会引起组员内心的抗拒,另一方面,也可能导致标签效应,①加重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在小组过程中工作者始终秉持平等、尊重、同感、优势视角等社会工作基本价值理念,谨慎处理组员情绪,避免标签化带来的副作用。
3.兼顾多方需求、格外关注年轻家长的心理情绪
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家人健康平安,然而突如其来的疾病会给患者家人带来震惊、悲伤、不自信、担忧等一系列沮丧心理,并随之产生失落、沮丧、焦虑等心理症状,该现象被命名为“打击综合征”[6]。随后而来的经济问题、工作问题、治疗问题可能给患者及家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在重生行动社会心理支持小组中,患儿在3个月左右的家长比重较大,工作员明显感觉到这些年轻家长的自责、责备、内疚感更强,在面对孩子的治疗与照顾中,表现出更强烈的无奈与无助。因此,工作员在小组活动中,在兼顾多方需求的前提下,格外关注年轻家长的心理情绪,给予他们更多分享的机会,促进患儿年龄较大的家长对他们的开导与帮助。
4.深刻理解小组成员生活背景,以同理之心开展服务
根据场域理论的观点,每个人所在的场域决定了其看待问题的方式、情感与行为选择,因此,开展医务社会工作中,应深刻理解小组成员生活背景,以同理之心开展服务[7]。参加重生行动家长社会心理支持小组的家长基本来自西北地区,由于面临共同的问题,其需求具有相当的一致性。然而小组的成员的生活环境、风俗文化、人格特质,决定了每一名组员都是不同的,不可能以完全相同的模式运用于每一名组员身上。针对组员的差异性,以同理之心深刻理解其生活环境、行为选择、性格特征,并针对其突出特征,有针对性的调整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小组结构等。
5.增强社工服务团队综合素质,加强医学、心理学方面专业素养
“患者自身问题的复杂性、家属反应的模糊性、医务过程的不可预知性决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所扮演角多重性”,要提供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掌握多门学科知识,在医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方面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素养。然而,当前我国高校的社会工作教育强调学生对社会工作理论与技巧的一般性掌握,缺乏专业的医务社会工作教育。少数院校虽设置了医务社会工作相关课程,其教育的方式也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缺乏实践机会。因此,有必要在高校中开设专门的医务社会工作课程,并注重与医院合作建立实习基地、实现资源共享[4]。
参考文献:
[1]张波.跨越困境:作为“第三方”的医务社会工作[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2010,(4).
[2]刘继同.转型期中国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范围与优先介入领域研究[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06,(1).
[3]郭永松,吴水珍,等.在中国发展医务社会工作的可能性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9,(2).
[4]安民兵.论医疗社会工作的价值观、理论、方法及其前瞻[J].卫生软科学,2006,(6).
[5]黄荣英,朱柳萍.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心理救助模式探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9,(S1).
根据地区分院、林业局政法委的安排和部署,全区检察机关从今年五月份开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我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提高执法能力,促进影响我院检察事业发展和不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干警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增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构建林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林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院党组积极组织全体干警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现将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全院共有干警19名,活动参与率达到100%。在学习培训阶段,院党组组织全体党员认真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学习同志关于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重要讲话;学习、同志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及地委政法委副书记朱洪祥、地委政法委书记郝敬江同志在全区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鼓励干警积极参加省院、分院和林业局组织的培训活动。按中央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方式,组织全体干警分五个专题进行大学习、大讨论。并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整个学习培训阶段的始终。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版权所有
我院党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是在分院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领导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活动的开展,并做了周密安排和部署,随即抽调人员组成“十八站林区人民检察院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学习培训阶段全院干警认真参加每一项活动,把每一项活动的开展都作为提高自己政治素质、法律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执法能力素质的一次机会,真正做到了“内化于心、外鉴于行”,达到了省院提出的“六个进一步”。
在开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专项讨论中,每名干警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在五次专题讨论中都做了专题发言。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院领导亲自抓日常工作、亲自撰写理论文章、亲自记学习笔记、亲自总结心得体会,并把“三个到位”和“四个带头”的每一项工作认真落实到位。
二、认真学习,初见成效。
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多发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为了解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现状,以便今后更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总”)于2012年3―12月,对近3年来各地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调研。
现状
全总对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企业,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职工、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各地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概括起来包括6方面。
精心部署
2011年,全总下发《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各省总工会高度重视,不仅积极转发《意见》,还根据近年来各地安全生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工会劳动保护的新要求,迅速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如:设立省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各市、县总工会也分别设立本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形成上下联动,立体交叉的监控网络。
据全总统计,2010年和2011年,全国基层以上工会共提出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意见约33万个。另据7个省的不完全统计,市级以上工会近3年共进行安全生产检查11万4 567次,查出各类隐患19万9927个,提出整改意见24万5660万条,采纳率94%以上,协助监督企业整改隐患10万6125项,避免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27亿元。
上下联动
全总在调研中发现,各地工会积极配合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福建省各级工会加强与劳动、安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督促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协议、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协议等,指导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1年,福建省总工会还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部分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推广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通知》,在福建省部分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推广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浙江省多数小微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由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同时邀请工会参加,通过部门协作推动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机制
在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中,很多省建立了具有自身特点的考核机制。江苏省总工会制定了《全省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评审考核制度》,将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各级工会劳动保护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细化了评审标准,明确了考核分值。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开展情况纳入“安康杯”竞赛和“企业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的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总工会将企业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考评分值满分设为100分,其中开展隐患排查占35分,以此作为考核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推动各级工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增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搭建平台
组织职工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是工会安全生产工作的传统手段,也是富有成效的工作方式,各地在实施中赋予传统方式以新意,为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搭建了平台。2012年,浙江省总工会会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引导和鼓励职工立足岗位,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共有8万余家企业的530万余名职工参与,提出合理化建议1860多万条,实现企业和职工的良性互动。
注重基层
班组安全建设是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因此企业工会普遍重视班组安全建设。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工会参与公司《班组安全达标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活动。中国大唐集团工会参与制定《发电企业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推动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本质安全目标。开滦集团做到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教育不放松,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是企业生产一线的“安全哨兵”。
创新方法
近年来,基层工会结合自身特点,在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中创新许多做法。上海申通地铁公司工会,发挥首席技师工作室等在技改技革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上海鲁中矿业工会,在井下一线班组实行手指口述交接班制度,落实一班三检,互保互检制度。江苏省总工会将工会的劳动保护工作延伸到非公企业,结合“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1”是指“监控法”;“3” 是指“动态管理机制”“持续改进机制”“系统评价机制”)的全面推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困难
虽然近几年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有了长足发展,但从实际调研来看,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挑战。
部分企业缺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和动力
很多中小企业迫于严酷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重视产品生产和市场营销环节的资金投入,没有多余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也没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备隐患多、职工缺乏安全培训。有些大型企业,由于存在体制上的弊端,也不愿对一线职工进行安全培训,造成职工安全知识缺乏,不能发现、排除事故隐患。导致在这些企业中,群众性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名无实。
政府机构缺少技术服务和激励手段
近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在监督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现状看,政府职能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更多地发挥了“市场监管”职能,而“公共服务”职能发挥不足。
2005年以来,政府职能部门先后颁发了《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责任做出了规定。这些规定更多地体现了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2011年以来,有关部门先后颁发了《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这些规定对帮助企业运用先进的方法排查隐患起到了良好作用,但是政府在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方面,还显不足。特别是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病预防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鼓励企业在隐患排查方面加大投入。
职工主动开展隐患排查存在一定难度
由于存在体制上的障碍,职工对发现的隐患不敢向企业方面提出,担心受到企业的报复。
其次,一些高危行业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较低,安全意识不强,缺乏隐患排查的能力和意识。在高危行业,农民工已经成为主要劳动者,很多农民工未经培训,直接进入或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到高危行业企业工作,缺乏隐患排查的能力和动力。
第三,有些企业,习惯性违章已经成为职工普遍接受的行为,基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劳动者对隐患视而不见,这样的企业发动职工开展隐患排查,难度极大。
工会的工作机制和组织形式不完全适应隐患排查的要求
全总曾于1993年下发了《关于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档跟踪监督整改工作的意见》,2011年又下发了《关于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上述两个文件并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对企业的监督作用很难落实。并且工会劳动保护机构的力量普遍薄弱,突出表现为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才短缺,资金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也给工会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造成了困难。
对策建议
督促企业建立长效机制
工会组织可以通过职代会、联席会等方式,督促或协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如: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建档登记逐级报告制度,整改治理结果公告和确认制度。
基层工会对一般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应协助并督促企业整改,或与企业协商并动员职工对危险源(点)进行改造;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工会在提出整改建议的同时,也可报上级工会,请上级工会进行评估,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治理。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工会应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提出限期整改治理建议,跟踪监督整改,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通报。
借助政府力量
安全监管部门是国家授权的行政执法主体,具有强制力和巨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工会组织要善于借助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如:在政府部门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时,提出自己的主张,从源头上保证工会参与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政府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时,工会应积极参与,全程协助政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全总、地方总工会和产业工会应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推荐国内外先进的隐患排查方法和经验,借助政府的力量在不同类型的企业推广。
广泛组织一线职工参与
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职工认识到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是减少职业危害,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要确保企业支持职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工会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使企业认识到,做好隐患排查是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保障,让企业鼓励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加强对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要树立本企业、本系统内隐患排查工作的优秀典型,通过宣传来扩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在职工中的影响力,调动一线职工参与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参与积极性,用榜样的力量,号召全体职工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加强队伍建设
在组织建设上,各级工会要巩固和发展群众监督检查队伍网络,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增加人员配备,稳定监督检查队伍。同时,发挥产业工会熟悉产业特点的优势,鼓励建立产业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也可发挥产业园区工会、乡镇工会、村工会的地域优势,鼓励建设区域性的工会劳动保护组织。
在制度建设上,要根据全总的有关规定,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任免、管理和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的工作程序,使群众监督检查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并逐步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杭州市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9-0-02
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居民总体生活水平较高,但是,目前仍然较为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利于居民幸福感的进一步提高。随着杭州市成功举办G20峰会以及将要举办亚运会,国际声誉在不断提高,亟需加快环境污染治理,提高生态环境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的协调统一。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改变了过去“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污染治理模式,转变为“污染者付费、专业化治理”的新模式,是推进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杭州市环境污染治理现状
一直以来,杭州市政府非常重视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尤其是浙江省实施“五水共治”工程以来,污水治理工作成效明显。2016年全市安排污水治理项目944个,整治河道9200多条,排查了18462个池塘、小水沟等小微水体,完成160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此外,尽管杭州市政府在固体废弃物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财政资金,并且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离处置制度,但总体治理效果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杭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成效仍与绝大部分居民的预期相去甚远,雾霾问题仍是困扰环境保护部门的重大难题。2011年到2014年,杭州市雾霾天数分别达到159天、157天、239天和154天,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造成杭州市雾霾天气的空气污染物并非来自北方,而主要是由本地区排放产生。在环境污染治理机制方面,杭州市目前主要以传统治理模式为主,于2015年8月正式成为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单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
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优势
(一)降低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成本
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长总体放缓、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市场竞争显得异常激烈。实际上,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于释放企业活力有着非常直接的效果,国务院总理今年以来多次强调,通过减税降费等方式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在“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污染企业在污染治理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构成企业重要的成本来源,而通过由第三方企业提供环境污染治理、污染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如宁波北仑某印染织厂,曾一次性投入污染治理设备1200万元,此后每年仍需投入上百万元的运营费用,采用第三方治理后,只需根据污染物排放量付费,大大降低了污染治理成本。
(二)提高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率
在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政府主要通过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监测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污染物的治理主要由企业直接采购污染治理设备,自行掌握污染物处理技术。但是,由于污染治理并不是企业自身的业务专长,在技术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往往导致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率低下。尽管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但实际效果却往往不佳,并且由于企业的分散性,给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则由专业的第三方企业从事污染治理工作,通过实现规模效益来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实际上,对于第三方治理企业来说,处理500吨与5000吨废水的实际运行成本差别并不大,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也给政府监管带来极大的便利。
(三)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
从社会发展的动态视角来看,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才是提高污染治理效率的根本动力来源。但是,在传统污染治理模式下,污染企业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从事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工作,无法有效推动社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相反,由第三方企业从事专业化的污染治理工作,可以积累丰富的污染物治理经验,保持较高的污染物处理技术研发热情,促进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创新。
三、推进杭州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建议
(一)树立典型示范案例
当前,浙江省杭州、宁波、嘉兴等城市都在积极尝试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但是从总体上讲,大多数企业对于第三方治理的接受程度较低。主要原因在于,第三方治理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付费标准、风险管控、责任分担等多方面的问题,污染企业和第三方治理企业需要在污染治理过程中不断磨合,探索出一套实现双方共赢的商业合作模式。建议杭州市环保部门在推进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对当前已经实施的成功案例进行梳理,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与推广力度,逐步转变企业的污染治理观念。
(二)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要求第三方企业具有较高的污染物处理水平,维持一定的污染物处理量以获取规模效益,制定合理分摊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并防止在污染治理效果上弄虚作假,这就要求政府不断加强监管力度,结合第三方治理特征制定监管应对措施。在当前政府简政放嗟拇蟊尘跋拢建议杭州市环保部门主要通过过程与事后监督的方式加强监督工作,在鼓励优质企业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企业污染治理效果的监测,对于未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治理企业,通过负责人约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企业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定期向社会公布第三方企业的污染物治理情况,实施污染治理效率末尾淘汰制,将未按期整改或恶意偷排污染物的第三方企业纳入市场禁入名单。
(三)提供财税扶持政策
在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初期,由于第三方治理企业集中处理的污染物规模较小,初始投资较大,企业可能处于亏损状态,这将不利于第三方治理行业的整体发展。2015年1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也要对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和运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研究明确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建议杭州市政府在相关政策法规框架内,制定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财政补贴和奖励标准,助推优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限集中在中央,建议杭州市政府在积极调研企业政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向中央争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处理好污染治理的跨区域协调
环境污染治理并不是单个地方政府能够独立完成的,污染物本身具有跨区域流动的特征,这就要求杭州市政府在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过程中,积极做好污染治理的跨区域协调工作,尤其是向周边省市宣传本地区的第三方治理成功案例,推动本地区优秀的第三方治理企业走出去,参与其他地区的市场竞争。同时,鉴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我国尚属新事物,国家层面也只是从2015年初开始试点工作,并未形成完善、有效的运行模式,建议杭州市政府加快推进本地区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并牵头与宁波、嘉兴等市建立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区域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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