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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职能,即政府在社区发展与建设中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即回答政府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做”的问题。我国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政治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背景下得到进一步开展。1党的十以来,我国对政府职能转变进程进行了深刻全面的战略部署,重视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转变的全局性、整体性和递进性。在此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再定位也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问题。
二、城市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范围和内容
就目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现状而言,我国城市各级政府是社区治理中的核心主体,承担社区治理中首要任务和工作。其职能范围与内容主要包括宏观调控与总体规划、提供公共服务、法律保障与监督。宏观调控与规划主要是政府通过下发文件对社区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是政府在社区治理中最重要的职能。通过对社区经济、文化、教育、福利等领域发展状况的总体把握,当地政府确立社区的长期与短期发展目标,制定并推动符合社区实际的发展计划,引导社区发展方向。
政府在社区中提供公共服务,进行公共管理是现阶段政府所发挥的主要职能。服务型政府不同于管制型政府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后者以控制社会、控制人民为己任。2近年来,对政府职能从“掌舵”到“划桨”再到“服务”的转变呼声愈演愈烈,服务型政府的构建也成为社区治理中需要达成的目标之一。政府应着重于满足社区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不断改善社区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条件,加大对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鼓励支持社区中的非政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以此更好地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
通过法律保障和监督社区发展,是政府在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重要职能。强调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是指政府只提供公共服务而完全放弃政府的统治管理职能,“转变”并不等同于“替代”。3因为“任何一个管制型的政府都要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而我们所说的服务型政府同样也需要一定的管制功能。”4政府通过立法对社区治理进行监督和保障是必要的,如在社区福利建设方面,《中华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具体条款明确了社区养老的地位与作用,确立了社区养老的法律地位,保障社区养老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也可以通过法规建设扶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创造公民进行社区治理的条件,建立参与社区治理的多元渠道。此外,政府在法律保障前提下对社区治理中各组织及个人进行监督,包括掌控社区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监督社区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活动运作情况等,努力实现社区治理法制化和规范化。
三、优化社区治理模式过程中政府职能发挥的若干问题
社区治理是社区内多元主体,即政府、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到社区事务中的合作互动过程。从我国社区发展现状来看,各地出现的新型社区预示了社区“管理”向社区“治理”转变的良好态势。但是,在我国不断优化社区治理模式的过程中,政府职能发挥依旧存在许多矛盾与问题。第一,政府职能的“越位”与“缺位”现象。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对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范围的界定不够清晰明确,而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也没能彻底理清,这就导致了“越位”和“缺位”状况。一方面过度承担了社区组织本应承担的职能,对社区内的调解纠纷、治安管理、文体发展、组织公益等具体事务插手过多,导致社区独立自主活动的束手束脚,加大治理成本。另一方面,对社区治理的宏观调控力度不足,不能够更为有效地进行社区发展规划。
第二,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程度高。社区自治组织即居民委员会本应是社区居民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但是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位制”制度影响,居民委员会也呈现出较高的行政倾向。居委会的人事编制基本由政府掌控,虽然法律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是由民选产生,但是街道办事处掌握社区组织的人事任免权,难以充分表达民意。政府对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资金拨款也是社区行政化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十七条,社区自治组织的运转经费由政府规定和拨付,这种对政府经费的依赖必然会直接导致政府与社区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同时,政府还是社区自治组织工作的审核和评估者,这些因素都导致了社区严重缺乏自主独立性。
第三,政府促进社区内非政府组织和居民参与治理的力度不足。一方面,政府对社区非政府组织的扶持力度不够,保障其合法权益和进行职责划分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还未明晰确定其法律地位,会导致其社区治理的主体地位弱化。另一方面,政府促进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各项措施不够到位。不仅是在对公民参与社区治理意识的培育工作欠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也不够畅通,而且在社区内积极引导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宣传工作也浮于表面,这样直接导致社区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不足。
四、对社区治理中政府职能科学定位的启示
科学定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政府职能,可以在符合国情和具体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社区治理的丰富经验,将政府角色定位为指导和规划者,在社区内部采取居民民主管理的方法,加大社区自治程度。明确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权责关系,鼓励社区居委会独立完成社区内公共事务,在必要状况下才由街道办事处提供协助,充分重视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的治理主体地位,建立政府、社区自治组织、非政府组织和社区居民等主体合作互动的社区治理模式。另一方面,进一步在政策、法制、财政上扶持社区非政府组织,填补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能空白。建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机制、反馈机制和监督机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自治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中,加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同时,政府也要接受社区民主监督,在进行有关社区利益的工作中,如确立社区近期发展方向和进行社区土地规划时,要进行民主评议和事务公开,不断吸纳社区居民的合理性建议,建立和完善社区治理监督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为社区发展创造良好健康的环境。(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
注:本文系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项目编号YJSCX2015-072HLJU)资金资助的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朱光磊.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研究论纲[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第146页
[2]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年第7期,第5页
新公共管理和社区媒体
新公共管理对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角色进行了新的定位,集中体现为两种路径:一是奥斯本的“政府再造”路径,二是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路径。企业化政府是“政府再造”的重要特征,强调政府经济、效率和效能的提高。“新公共服务”则是对前者的反思与超越,着重于公共利益、民主治理和公民参与。这两种理论在讨论政府与社会关系时都引入了“企业”“中介组织”,以及“开辟新的对话和讨论渠道”等第三方组织概念。事实上,伴随着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改革,基于新公共管理基础上的新一轮政府职能改革,也急需第三方组织出面,在政府与社会之间起到稳定器、链接者和展示平台的作用。而在近年大量涌现出的各种非政府组织中,脱胎于大众传播时代都市报母体单位、又与基层街区政府职能改革紧密嫁接的新型社区化媒体,因其在波浪式大幅度向前推进我国新一轮政府职能改革中起到独特的展示平台、连接纽带和三角稳固的作用,俨然已成为功能高于任何私营或市场化NGO(非政府组织)的、具有公信力和凝聚力的新型第三方组织。
纵观近年来国内外媒介发展现状,移动互联与自媒体兴起,使传统媒体的社会监督、公共利器等功能加快萎缩,这已是不争事实。取而代之的是,不少都市媒体已经或正在向媒介服务业快速转变。正如多年前都市化媒体的产生一样,在一片纸媒衰亡声中,以购买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的媒介社区化竞争浪潮,又一次悄然到来。自2013年以来,笔者先后对我国北京、天津、山东、河北、河南、广东、上海等地传统媒体做了调研后发现:至少未来相当长时间内,传统纸媒改革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政府买断的党媒公益化,二是以购买社会服务为主的媒介社区服务化。
媒介社区服务化,导致了社区媒介服务单位的诞生,完成了社区治理和传统纸媒的创新结合。媒介传播的功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了回归与适时扩大,而不是异化。从这个角度,媒介社区化所反映的理论内核,与传统权威的新闻价值理论并不矛盾。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空前变革,使当今受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更加便捷、愿望更加强烈,两者一经结合,便使传统媒介在客观上强化、彰显和复归了新闻价值理论中关于贴近、服务等部分的内容(其中公共监督功能,很大程度上被自媒体取代)。媒介社区化产生了各类社区媒介,包括广播、电视等在内的各类传统媒介都在借助移动互联等手段,实施进驻社区、终端营销的大量实践。社区报应运而生,这种针对特定区域的小众读者的(免费)纸媒,已在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存在百年,只是近10年来才伴随着上述变革,被我国结合实际嫁接新生。社区报在中国的兴起,是传统媒体应对我国城市化快速布局和新媒体发展的自我变革,更是媒介技术与社区治理的现实需要,在信息化和后工业时代的自然融合,也是我国政府在基层管理创新实践上的必然需求,是未来基于全球化、信息共享和充分交流后,务实的、科学的政府治理观在当今时代的自然选择。
2013年5月22日,在继上海和广东等先发地区创新实验后,合肥报业传媒集团旗下《合肥晚报》,推出了安徽省也是整个中东部地区除上海外第一张专业社区报《滨湖新闻》。在这一年的时间里,《合肥晚报》先后创办了11张社区报,并力争年内完成15张的布局任务。通过对该地11份社区报的文本分析,笔者认为,合肥地区社区报在一年之内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除了团队的创新和苦干外,更在于他们对于社区媒体与基层政府管理创新之间关系的理解和尝试。为了更好地阐述社区媒体对创新社区管理的积极作用,笔者以《合肥晚报》创办的社区报为例,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具体分析。
“社区再造”中的社区媒体
奥斯本的“政府再造”路径,强调对公民、社团组织、社区组织授权,建议从官僚层级制政府改革为参与及团队合作的分权的政府,建立通过市场杠杆进行改革的市场导向的政府等。即对公共体制和公共组织进行根本性的转型,以大幅度提高组织效能、效率、适应性以及创新的能力,并通过变革组织目标、组织激励、责任机制、权力结构以及组织文化来完成这种转型过程。
社区报运行模式与办报理念。《新闻晨报》《珠江时报》《合肥晚报》等开办的与真正街区合作、扎根基层的系列社区报,目前无论从肇始时间,还是从经营规模上,都集中代表了我国新型社区媒体的典范(笔者认为其他各大中城市都市媒体的所谓社区报或社区版,都是传统都市媒体的变种,而并非专业的社区媒体)。考察这几家社区报可知:他们最典型的运作模式就是与基层政府合作。虽然其中有少量社区报与部分企业通过赞助资金的形式开展,但这些企业不与报纸在运营上发生直接关系。各家社区报负责人的共同看法,是必须保证社区报内容的最终话语权在基层政府中。他们认为,社区媒体中的商业赞助,虽可能在短期内产生微薄效益,但最终也是最安全的生命模式还是背靠基层政府。目前经验也已证明,与政府牵手可以做得更好,包括在办报理念上,不少基层政府负责人开始时还习惯性地按照传统报纸的做法来定位社区报,但做着做着,他们自己主动转变了观念。一些街道书记甚至坦诚表示:不要报道我们,要更多报道老百姓生活,让他们参与社区自治。
研究得知,各家社区报在与街区政府合办过程中,都秉承服务原则。报纸的直接经营者把社区报严格限定为非新闻纸,少数负责人甚至认为,现在的新闻哪还需要报纸传播?尤其是作为周报的社区报,在传播新闻上已不是强项。大家将社 区报定位为“关系纸”“链接纸”,明确其为政府与社会、居民之间建立联系的服务和中介功能,一张社区纸,把社区里人们的情感、需要和服务很贴近地链接起来。
借助媒体优势,提高管理效率。一是受众细分,有效传播。以《合肥晚报》为例,自2013年推出《滨湖新闻》《北城新闻》《老城新闻》等社区报以来,该报就利用社区报的高渗透率,信息传播的高贴近性,解读服务政策,反映百姓心声,进行舆论引导,有效畅通了居民与政府的沟通渠道,促进和加强了社区和谐建设。比如《老城新闻》曾对该市庐阳区推出的“一线为民工作法”做了跟踪报道,使群众对此有了深入了解,一些民生问题得到解决,政府形象也得到了提升。
二是整合资源,优化服务。一些谋求社区服务转型的传统媒体认为,政府基本行政事务之外的更多社会服务,理应交由第三方组织负责,由社会组织来整合各种服务资源。比如家庭紧急开锁,以往“牛皮癣”广告铺天盖地,老百姓不放心,政府很头疼,一家社区媒体就通过引入政府主管、统一认证的办法,拓展了经营空间,优化了政府服务。
三是与时俱进,搭建平台。《合肥晚报》《珠江时报》等专业社区报还从纸上到线下,通过广泛建设居民议事厅等,积极开辟对话渠道,帮助政府构建良好社区关系,扩大了居民表达权,发扬了社区民主。议事厅设在社区编辑部里,有专门编辑记者接待,倾听百姓心声,纸上成为社区报品牌栏目,线下也成为城市街区外宣的亮丽品牌。
“新公共服务”中的社区媒体
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路径,更加关注民主价值、公共利益和公民的积极参与,提倡实行“以公民为导向”的政府管理。
贴近服务。当前国内专业社区报都把“承担服务”当作自己的定位,强调“归属性和认同感”,这与社区建设中的“对人的关怀,变管理为服务”理念相契合。此外,社区报作为纸媒还可以发挥自身的传播优势,不仅将服务以新的方式传播,拓展服务的范围和公民的意识,而且能够整合各方资源。比如《合肥晚报》社区报在采编构架中规定,读者不仅是读者,也是作者;在自我定位中明确,社区报不仅是新闻纸,更是互动纸、关系纸;在甄选内容中,不仅要当社区“消息树”,更要当居民“百事通”。所以,社区报里类似“辖区大妈带你逛菜场”这样的内容几乎占据了全部的篇幅。
公民参与。公民参与是指公民主动参与到社区管理中,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从而实现增进邻里关系和管理身边事务的两大目的。《合肥晚报》社区报一年多实践以来,共举办了各类不同规模的活动200多场,如“社区狂欢节”“帮客志愿者”“社区植树节”“相亲交友会”等,促进了邻里互动,拉近了媒体、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社区报还主动承担责任,组织居民对社区事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比如长丰县下辖的《北城新闻》就曾通过举办“美好乡村请你回家看”活动,征求居民对社区建设的看法意见;同时,大量的以居民为主体组成的市民记者队伍,更是让社区报充分发挥了链接和调动居民的功能,社区民众直接成为报纸“主角”,真正实现了主动融入;大量的社区志愿者队伍诸如“合肥帮客”组织在社区报平台的凝聚和建设,甚至受到了团中央和安徽省文明办的高度重视,成为合肥一景,《中国青年报》曾报道这种社区自助模式,认为其对构建人们精神家园、建设和谐社会等大有裨益。
在新社区管理的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社区(街道)与公民、与社会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不少专家学者已意识到传统意义上的非政府组织已经呈现出各种弊端,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社会发展,单位制瓦解,邻里关系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普遍下降;另一方面,也是受到社区服务机构自身性质、组织结构、运营模式等方面的局限。另外,社区事务本身又极其繁杂琐碎,触及各方利益,难以面面俱到,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社区报为主体的社区媒体参与社区管理创新,是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社区民主化的必然趋势和良好呈现。就目前国内社区媒体的定位和发展现状来说,社区报作为社区媒体对社区建设和基层政府管理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近年来中国社区媒体的兴起,不仅仅是传统纸媒应对危机、寻求自我转型发展的探索创新,从本质上看更是政府改革、社会治理大背景下,政府与社会寻求沟通之道的必然产物。社区媒介不仅与“对人的关怀,变管理为服务”的社区管理理念相契合,还弥补了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不足,增添了社区活力,提高了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此外,在纸媒唱衰、媒体格局大变的今天,社区媒体与社会管理创新或社区管理的结合可以说是一种共赢,也给公共管理和传媒发展提供了一种崭新的途径与思考。
作者朱杲系《合肥晚报》编委、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342-01
一、前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社区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社区中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社区的发展已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2015年10月22日,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在重庆隆重召开,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我国社区治理的创新机制与路径选择,“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理念应运而生,为推动社区发展,创新社会社区治理的机制、构筑共建、共享的和谐社区,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和启发,并成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下创新基层社区治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
所谓“三社联动”就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并实现“三社”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过程和机制。由于社区建设在我国大陆只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包括社工机构在内的社会组织更是处于初创时期,在近年来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的发展中,三者之间虽然开始了“联动”,即互动和合作,但尚未形成制度化的机制。一些“联动”多是双方或三方基于各自“现实”权衡而形成的临时性关系,有的甚至还有“两张皮”现象。“进入新世纪,置身于我国大力开展社区建设的新形势,面对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任务,在社区积极推进“三社联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社联动”首先要明晰各方的目标、任务,认识及定位。通过建立互相学习、合作的关系,共享彼此所拥有资源。在此基础上,不断促进基层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方式民主化。因此,在现阶段的社区建设与治理中,通过引导和激励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各自的优势,在反映和表达社区成员或特定居民群体的利益诉求,协调利益关系,开展自助、互助、志愿服务,提升居民素质,从而构建“共建、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
二、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重要性
1.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城市基层组织的最小分子,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作用关键。社区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政府部门管理越位、服务缺位、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功能错位、居民自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要重视加强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2.加快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居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居民群众民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
三、“三社联动”背景下社区治理机制创新路径选择
1.创新社区治理机制的的首要任务,是培育以地域为基础的真实的生活共同体,塑造社区文化与社区认同,让老百姓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当前我国社区规模扩大了,类型增多了,然而人际关系却疏远了,服务也单一了。社区没有成为人们所需要的共同体,没有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要改变社区建设轻视社区价值和人际关系建设的现状,逐步把社区建设的重心转移到营造社区共同体上来。因此,创新社区治理机制,夯实社会治理基石,成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2.加强社区自治规范和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方式多样化,不断推动社会组织尤其是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当前,社区建设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即将社区建设与基层政权建设混同,把社区居委会当作政府的延伸,使得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太多的政府职能,工作不堪重负、疲于应付。为此,必须明确城市社区治理功能定位,加强社区自治规范和社区自治能力建设,推进社区治理方式多样化。
3.引入市场机制,激励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城市基层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通过市场化治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优势,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的权利垄断,推动竞争-合作主义治理模式,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垄断,扩大社区居民选择权,提高社区治理效率。
4.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当前,政府角色失调和行为失范是影响社区建设深入发展的重要问题。在社区建设过程中,政府变倡导者、指导者为控制者、领导者,超越了其本来的职能与权限,没有很好地履行应尽的职责。为此,通过转换思维模式,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通过营造法治环境,开展法治活动,建立健全社区治理相关法律规定,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区治理体制创新。
四、小结
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环节,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实现良好的社区治理局面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势在必行。“三社联动”模式下的治理格局,在新时期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及表达途径上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及社会治理困境加剧的背景下日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者的优势,实现“三社联动”发展,这不仅是提升社区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与模式创新,全面推进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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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区教育;管理创新
社区教育是一项涉及到居民群众学习利益诉求的社会事业,社区教育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管理创新的理念,不仅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社区教育管理创新指明了基本思路与发展路径。
一、社区教育管理的理念创新
理念是事物本质的抽象,在认识事物中具有先导、指导的作用。而这里所说的理念创新,又主要指关于社区教育管理的本质,管理者之间、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关系及价值的诠释与定位。
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社情、民情,在社区教育管理中,究竟要创新并树立哪些新的理念呢?笔者以为:
一是要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政府、社会、市场都是推动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又是互相平等的主体。要从历史上单纯重视政府作用、单纯采取行政管理、轻视社会主体作用、排斥市场取向的传统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多元主体的理念,从一元独进向多元协同管理转变,这是适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的理念创新。
社区教育管理,要改变过去单一行政管理的状况,首先就要在思想上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看作相互平等的主体,树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的思想,居民是社区教育真正的主人,要尊重居民群众的首创精神,相互平等尊重,确立共同愿景,努力实现共同目标。
二是树立公共治理的理念。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治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治理是一个上下互动的管理过程,它主要通过良性互动、合作协商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治理所拥有的管理机制,主要不是依靠单一政府的权威,而是多元主体合作的权威;其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而不是单一的和自上而下的。
社区教育原本就带有较大的自治色彩,是居民群众自发参加、自主管理、群体享受的事情,因此,在社区教育中,引进治理的理念,既有现实的民众基础,又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治理当然包含管理的意涵,但治理是在主体之间平等尊重理念指导下所实施的行为,只要居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集思广益,献计献策,就能开创社区教育的新局面。
三是树立社区教育主体性发展的理念。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笔者理解,以人为本,就是以民为本、以发展为本,居民是社区发展的中心,社区发展的主体,社区发展的目的。社区教育原本就是群众性、平民化的教育事业,为了居民,依靠居民,成果惠及居民。只有切实提高居民的认知度、认同度、参与度,居民广泛发动起来了,参与到社区教育中来了,居民的智慧力量贡献给社区教育,把社区教育办成为居民满意的教育,社区教育才能实现其可持续发展。没有居民积极主动的参与,社区教育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是树立管理即服务的理念。领导就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服务居民是社区教育的根本宗旨和目的。发展社区教育是为了居民,居民自己的事情,要支持居民自己来管,而不是只靠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管控。政府也好,教育及相关部门也罢,办好社区教育,从本质上讲,并不是一个恩赐,而是一种服务,一种服务惠民。如果居民不能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实实在在的素质提高、学习快乐、精神享受,社区教育就是南辕北辙、本末倒置。
二、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创新
在我国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传统的管理理念往往把政府视作惟一的主体,带有较大程度的行政指令色彩,具有自上而下管制的内涵,而被管理者则是政府的附属,两者在管理中的地位和价值存在着不言而喻的不平等。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政府行政管理必须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多种管理手段,逐步形成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和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思路、新模式。
我国的社区教育,经过十多年的实验探索,业已形成“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新格局,为社区教育管理改革创新奠定了制度基础。
要深化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下一步要着力研究解决的问题是,政府作为社区教育的领导主体,如何创新执政的理念与方式,从直接管理、具体管理中解放出来,着力培育并发挥社会组织、自治组织作用;社会、社区要成为一个主体,如何改变目前组织化程度以及素质均不够高的现状,提高参与管理的素质与能力,从配角变成主角,从而取得与主体地位相称的话语权;社区教育本质上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而市场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私益性行为,但公益并不等于无偿或免费,如何在公益性和私益性之间找到恰当的结合点,适度引进市场机制,促进社区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从制度体系、政策法规方面,明确规范政府、社会、市场几个主体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功能,都需要假以时日予以解决。
管理不是控制,但也不是不要管理。在体制改革、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许多社会成员从单位人变成社区人,经历了或正在经历着依附—游离—组织的变化过程,管理和秩序是必要的。但管理的理念与价值观需要变革更新,在平等尊重引导的观念指导下,帮助与支持人的发展。特别在城镇(市)化迅速推进过程中,更要通过社区教育的管理与服务,把农民转化为市民,进而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公民。
三、创新社区教育管理载体,实现教育惠民根本宗旨
坚持重心向下,推进社区自治、居民主体的社区教育发展。社区自治,这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自治的本质特征,主要不是依靠政府的直接管理与干预,而是依靠居民及其组织的力量,自主解决自己的问题;居民组织起来,民主选出代表,自信自立自律,带领居民发展;调动居民积极性创造性,运用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与途径,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建设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居民自己的精神家园。
成都市锦江区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对社区教育实行网格化管理,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基础建设,从去年开始,在居委社区层面建立居民学习点的基础上,又往下延伸,分期分批建立“院落学习室”,拓展社区教育服务空间,配备服务设施,提高供给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把社区教育学习送到居民院落、家门口,形成方便居民的“学习服务圈”,使居民群众从社区教育服务中,得到更多实惠。
上海嘉定区多年来,通过实验项目的形式,注重创新社区教育载体,初步形成了五种社区教育新的学习载体:一是嘉定工业区于2005年启动了 “百姓学习中心户” 建设项目,将教育学习重心下移到了具有一定素质和能力的中心户,带动周边居民的学习;二是嘉定镇街道2007年由草根团体发展而来,建立了以学习为动力,扩及邻里互助的“睦邻点”组织形式;三是华亭镇2006年建立“农家书屋”,形成了一个方便居民学习和培训的园地;四是徐行镇借助“村组党建”平台,建立了社区教育的基层学习载体“村组家园”;五是马陆镇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小区,2007年建立“社区学习中心”,形成了又一种新的新市民学习组织形式。总体上看,上述几种教育学习的载体,深化延伸了社区教育三级网络的覆盖面,走出了一条重心向下、方便居民、教育惠民、特色鲜明的发展新路子。
从社区教育的本质看,民间组织是居民主体性的价值追求,是居民主体性的组织表现。总的看来,社会成员必须通过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来表达意志、反映诉求、体现参与、贡献才智的。在今后的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将作为一个主体,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社团,或代表部分群体利益的社团,与政府合作,共谋发展。特别是在强调社会管理创新的新形势下,在地方性、社区性的社会治理中,民间组织(包括志愿者组织)更可以发挥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起到政府不能起到的作用。
在我国社区教育的发展过程中,各类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生活休闲为主体的、居民自发性的社区民间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在发动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已经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尚难以承担街镇乃至区县一级社区教育的任务,距离一个社会主体的角色要求还要继续历练与攀登。
四、搞好支持服务,重在教育惠民
社区教育管理的现实要求,是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秩序,根本宗旨则是教育为民、教育惠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的本质是服务,更要追求优质服务。搞好社区教育中的服务,主要表现在:
(一)调查需求,满足需求
社区教育是以成人为重点的全民终身教育,必须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满足需求为宗旨,因此,坚持经常性的需求调查,以需求作为制定社区教育计划、决定学习内容与形式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社区教育治理第一位任务。
(二)建设学习资源,搞好资源供给
教育资源供给与群众对教育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是我国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主要矛盾。搞好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就要整合优化现有各类资源,特别是社区内学校教育以及各类文化资源,开放共享,扩大效益。目前,已经成立了全国性的学习资源建设指导委员会,加强全民终身学习资源建设的统筹协调,有计划地整合、建设、推介、评优,给居民群众提供尽可能适需对路、特色优质的学习资源。
(三)搭建学习平台,搞好支持服务
社区教育治理,要突出重点,重心向下,方便群众,为居民搭建学习资源平台,打造便民学习服务圈,逐步做到居民有什么需求,我就提供什么服务,你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需要,我就随时、随地提供,居民有什么学习障碍或有求助,我们就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供帮助。
[关键词]多中心 协同 大学生 志愿服务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2-0169-03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自愿的、不计物质报酬而参与社会活动,并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的行为,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小到社区里的邻里互助服务,大至国际人道主义援助活动,志愿者的身影无处不在,全世界志愿者为人类的和平与发展贡献了巨大力量。国外许多国家的志愿服务活动起步早,已逐渐步入规范化和系统化的轨道,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运作机制。相对于西方国家,我国志愿服务起步晚,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系统化程度还很低。大学生志愿者作为我国志愿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参与志愿活动的大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志愿服务活动范围得到迅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各类组织间联系与合作日益增多,也出现了新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普及,如何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协作,多中心协同治理理论为大学生志愿服务提供了新的视角,更加有利于构建本土化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模式、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理论的阐释――多中心协同理论对大学生志愿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
多中心治理理论为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政治理论与政策分析研究所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Vincent Ostrom)夫妇共同创立。面对公共事物管理中的难题,他们指出中央集权和私有化都不是解决公共事物的灵丹妙药,并提出了超越于政府和市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社会存在两种秩序,一种是自上而下的指挥秩序,另一种是多中心的秩序。在多中心秩序中,许多行为单位既相互独立,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利益,但又能相互调适,受特定规则的制约,并在社会的一般规则体系中找到各自的定位以实现相互关系的整合。协同和协同学理论是协同治理的基础,协同学是由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于是20世纪70年代创立的。在协同治理过程中,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主体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知识、技术等优势,发挥出对社会公共事务“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治理功效。
当前政府的社会职能正在发生变化,正在由以往的“大政府、小社会”向“大社会、小政府”方向转化。志愿服务近些年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对社会文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政府职能也起到了很好的补充作用。大学生通过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到志愿服务项目中,为志愿服务发展做出了贡献。从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角度出发,志愿服务为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渠道,大学生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素质提升了得到。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过程中,政府关于志愿服务的政策法规、社会环境中对于志愿服务的态度和支持程度、志愿组织之间的协作、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等,都对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如何发挥大学生志愿者的主体作用、发挥各级各类志愿组织的功能以及创设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是摆在志愿服务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多中心治理理论要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存的人们如何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性治理,并通过自主性努力以克服搭便车、回避责任或机会主义诱惑,以取得持久共同利益的实现。当前志愿服务工作在得到发展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存在志愿者中途退出、志愿服务内容单一和志愿组织缺乏协作等问题。多中心协同理论的出现,为志愿服务的推进提供了新的视角,高校、志愿组织、政府及大学生主体构成了志愿服务的多中心因素,各因素需要明确角色定位,发挥各自作用,通过对话、协调、协同、互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品牌项目共建,促使效益的最大化。
二、实践的探索――近10年深圳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
近10年来,深圳大学生志愿服务经过了持续发展的过程,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从设立志愿服务基地、组建志愿服务队伍,阶段性到各社区开展零散性的服务,到学生与社区共建、开展“启明星”支教服务计划,再到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志愿服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志愿服务西部”、“启明星支教服务计划”等品牌项目,展现了大学生志愿者的风采,积累了志愿服务的宝贵财富。
自2003年以来,探索学校与社区共建模式有效地推动了志愿服务向纵深发展,在学生的教育培养上也取得了喜人成效。在此过程中,学校和社区作为参与的两个中心,各自发挥了社区资源和高校资源的双向优势。大学生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有社区挂职、社区服务、社区培训等。挂职的工作岗位主要是站长助理、社区调研员、网络技术员等。社区服务内容包括社区援助服务、社区培训服务、社区科普服务、社区文体服务等。社区培训包括计算机知识、英语辅导等内容。社区平台在促进大学生志愿者的教育实践上,主要途径是将社区中的离休老干部、成功人士、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聘请作为学校的特聘辅导员,发挥他们在大学生教育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同时发挥看守所、老干所、养老院等物质资源的育人作用。
大学生志愿者辅导的课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和学业相关的。如“趣味英语”、“生活中的化学”、“趣味物理”等;第二类是和生活相关的,如“爱牙护齿”、“急救常识”、“文明礼仪”等;第三类是团队拓展课程,包括破冰、信任、沟通、协作等等。大学生志愿者充分发挥自己的专长,利用节假日进行中小学生的支教活动,还建立了“爱心奖学金”。带队老师积极与社会公益组织联系,实现了学校志愿组织与社会公益组织之间互动合作,对志愿服务内容、服务经费进行了有效的补充,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在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上。大学生志愿服务较多是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进行,而要得到社区等相关组织的协助支持,往往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志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时间的限制。在服务内容上,除了慰问关爱、义务劳动等一般性的工作外,在家电维修、医疗卫生、文艺演出等专业服务方面,大学生志愿服务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在学校与社区、公益组织的合作方面,合作双方存在认识差异:作为教育主体,高校强调的是大学生的教育、培养和锻炼,社区强调的是如何为社区建设服务。而大学生更多关注的是价值实现和服务评价。认识上的差异导致工作的协同不够,直接影响了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热情。
三、发展的思考――多中心协同视角下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模式的构建
从多中心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构建以大学生主体特性为导向、以政府保障、组织载体为基础,政府、社会、组织等主体互助合作的多中心协同模式。在这种多中心协同模式中,志愿服务工作的各类主体在多中心协作机制的作用下,相互配合、影响,形成多中心协同格局。如图1所示。
这种模式以尊重大学生主体特性(专业特长、个人兴趣等)为工作导向,以学校和各类志愿组织为载体,以政府的法制体系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体系为保障,强调社会支持和社会文化对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政府、社会、组织和大学生群体在志愿服务上的积极作用。
在多中心协同模式中,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志愿服务的保障、监督、指导及引导等方面的作用。政府通过完善志愿服务的法制体系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体系为志愿服务提供保障,通过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的注册、运行等监管发挥监督作用,通过推动大型服务计划引导志愿服务朝着重点发展方向,通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常态化咨询及专业化培训。大力扶持志愿组织是现代政府不可或缺的职能,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的扶持力度还非常欠缺。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设立统一的志愿服务监管机构,而此项工作主要是由注册登记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政府对志愿服务的职能定位表现为“扶持、监管不足,控制、干预有余”。对此,政府需要利用宣传优势,提倡和宣传理念、精神,并通过各种方式和政策积极鼓励和肯定志愿行为,保护志愿者和志愿级别的合法权益,解决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活动、志愿组织开展活动的后顾之忧,为志愿服务的推广和开展活动奠定基础。
在多中心协同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模式中,志愿组织(包括学校各级志愿组织和社会志愿组织)作为志愿服务的具体载体,需要在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组织、激励等方面发挥作用。通过招募培训建设一支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志愿者队伍,完善组织保障,解决工作经费短缺、管理不规范、安全保障等问题,通过建立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保障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学校在开展志愿服务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志愿者骨干的作用,在开辟志愿服务基地、拓宽志愿服务渠道、设置志愿服务岗位、建设志愿服务品牌等方面为志愿服务的发展提供保障。继续加强与志愿服务基地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各种便民为民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的“内涵式”发展。成立志愿服务的领导小组,在学生工作部(团委)设立志愿服务中心,各二级学院(系)相应成立志愿服务中心,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回访和检查,及时总结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将志愿服务的各种资源进行直接利用,或对潜在的资源进行开发,将有利于大学生志愿服务的资源由课堂延伸到课外,由学校延伸到社会和所在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