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第1篇

一、基本做法

(一)高起点谋划,明确全覆盖设置、一次性报批、按条件到位的推进模式

2009年初,浙江省检察院即开始谋划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在组织力量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派驻乡镇检察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从发展方向、建设原则、工作职责、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对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提出了总体设想,明确了“高起点定位、科学谋划、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发展思路。2009年7月,省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试行)》,确定了“全覆盖设置、一次性报批、按条件到位”的推进模式,在全省正式部署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所谓全覆盖设置,即通过在重点乡镇、衔道设置检察室,管辖周边3-5个乡镇、街道的具体工作,以实现全辖区覆盖;所谓一次性报批,是指各地在取得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支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检察室设置的数量,一次性向编委和省检察院履行报批手续;所谓按条件到位,是指设置基层检察室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强求一次到位,而是按照“成熟一个、设置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要求,鼓励条件成熟的地方先行挂牌运行,不断积累经验。

(二)加强探索实践,明确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和运行规范

基层检察室的职责任务、履职方式如何,直接影响到基层检察室的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检察室的发展前景。

1、在职责任务上,坚持以化解矛盾为主体、以强化职能为支撑。在2009年《意见》对基层检察室具体明确包括收集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处理涉检、对公安派出所和人民法庭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十项职责的基础上,2010年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现场会又根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基层检察室以化解矛盾为主体、以强化职能为支撑的职能定位,着力引导基层检察室在群众处理、检察环节调解和解、职务犯罪预防和线索发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四个方面延伸职能、深化内涵,充分发挥检察室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线平台作用。

2、在履职方式上,坚持融入和对接现有的乡镇基层党委政府各种工作平台。一是对接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如在综治中心组织协调下开展矛盾纠纷的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加强对基层社会治安动态的调查研究,推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二是融入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立足检察机关法定职能和专业优势,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和村级组织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探索建立基层执法信息衔接机制。有效融入以联席会议、信息定期报备、信息实时共享等不同层次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衔接机制平台,深入推进基层执法信息的衔接。

3、在运行规范上,坚持正确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基层检察室与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基层检察室在履职中要突出体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宪法要求,做到“四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超越职能办案办事,坚决防止为利益驱动、“创收”驱动办案办事,坚决防止从乡镇借用、从社会聘用非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坚决防止从社会拉赞助供检察室使用。二是正确处理基层检察室与本级院内设部门的关系。检察室的各项职责任务不宜是内设部门职能的分解,而是一种延伸和深化,检察室必须以配合协助基层院内设部门为主要履职方式,接受基层院内设部门业务指导,主动配合开展工作。三是正确处理本级院对检察室的领导关系。本级院对基层检察室负有领导责任,通过绩效考评等手段加强对基层检察室的引导、管理和监督,防止工作失范或无所作为。

(三)争取重视支持,着力加强保障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省检察院出台《意见》后,即向省委作了基层检察室建设专题汇报,得到了省委赵洪祝书记的批示肯定。2010年,积极争取省委将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纳入省委年度重点推进的“基层基础建设年”及“法治浙江”建设重要内容。2011年,省检察院经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反复协商,将检察室业务装备、基础实施建设分别纳入到了县级人民检察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和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也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如嘉兴、温州等市检察院紧密融入市委“强镇扩权”、加快新兴小城市建设的战略,推动市委下发文件,把基层检察室建设写进战略规划中,为推进工作赢得了主动。

二、成效与特点

(一)工作推进持续有力

随着省检察院对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的持续推动和各地探索实践的不断深入,全省各级检察院在思想认识上更加统一,普遍把这项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通过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现场会、实施项目化推进等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经全省检察机关上下共同努力,覆盖全省的基层检察室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目前,全省共批准设立基层检察室134个,正式挂牌运行58个,还有一批基层检察室正在积极筹建中。

(二)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全省已挂牌运行的基层检察室,紧紧围绕省检察院确定的十项职责任务,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实践,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服务村级换届选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层检察室的社会影响力和认同度逐步提升,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如长兴县检察院开发区检察室因化解矛盾工作成效显著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其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路桥检察院金清检察室全程参与镇统一部署的保换届专项行动,为村级换届选举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义乌检察院国际商贸城检察室、绍兴县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在服务专业市场,临海检察院杜桥检察室在服务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各地把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单独或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制定会签文件,建立健全基层检察室与院各内设部门、“两所一庭”以及乡镇其他相关站所的衔接机制,规范并推动了基层检察室工作的开展。如,在工作职责方面,慈溪、绍兴等检察院均制定了检察室工作规则、检察室人员岗位职责、目标绩效考核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流程,保障了基层检察室在开展工作时有章可循,有效防范了基层检察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办案办事行为。在与业务部门衔接方面,诸暨、上虞、吴兴等检察院出台加强检察室与院内设机构工作衔接的意见,明确并规范检察室与院内设科室之间工作职责与衔接配合。在与外部衔接方面,湖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出台意见,积极探索基层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舟山定海区检察院与区法院出台意见,从五个方面规范基层检察室和法庭在民商事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强化基层检察室对法庭司法活动的监督;绍兴越城区检察院会同国土、工商等6家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会议纪要,探索依托基层检察室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四)党委政府支持力度较大

基层检察室建设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各地基层检察室挂牌成立时,县(市、区)委书记等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成立仪式并为检察室揭牌。同时,在机构、编制、办公场所等方面都给予政策倾斜与支持,目前,基层检察室主任普遍高配到副科级,有的地方还给予事业编制,大多数基层检察室办公用房都由所在地乡镇提供,为基层检察室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和物质保障。如,2011年省发改委将基层检察室基础实施建设纳入到了省“十二五”政法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在办公用房方面,按每个基层检察院设置3个检察室、每个检察室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规划;湖州市委、政府联合发文,落实基层检察室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平衡的机构规格和干部职级待遇等相关政策;温州市编办出台文件,明确基层检察室机构级别为副科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检察室主任可以进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或检察委员会。

三、困难与问题

从调研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一些实践成果还不稳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在思想认识上,深入开展基层检察室建设的自觉程度还不够高

部分基层检察长对基层检察室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要不要设、如何设仍然心存疑虑,态度消极,等靠思想严重,很大程度上还是因为上级院的部署而被动推动,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不足。

(二)在职能定位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职能泛化、虚化、异化的倾向

一些地方对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把握不够准确、理解不到位,对哪些工作能做,哪些不能做心里没底,认识不一,导致实践中不同程度存在职能泛化、虚化和异化的倾向。如,有的大包大揽;有的该履行的检察职能没有履行或履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参与一些征地拆迁、催欠农民工工资等不属于检察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真正属于检察职能、体现检察特色的工作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基层检察室工作的法律监督属性有待增强。

(三)在工作运行上,尚未形成科学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制度体系

基层检察室的工作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对工作中出现的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解决,存在工作内部衔接不规范、不畅通的问题,如检察室与派出院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对接尚未形成制度化,工作关系没有理顺,沟通交流不畅,不能形成工作合力;检察室与国土、税务、工商等派出机构的信息沟通、工作联系还不畅通。

(四)在工作保障上,还难以适应工作发展需要

在机构规格方面,有的还没有明确为副科级,主任没有高配到副科实职,与公安派出所、法庭不对等。人员配备不足、不强,除少数几个检察室配有3-4人外,大多数检察室工作人员只有1-2人,不少检察室只有1人,而且以退居二线的老同志为主,年龄结构老化。在办公用房方面,真正做到独门独面的还不多,大部分检察室还是设在乡镇党政办公大楼内部,使用其中一间或若干间办公室作为办公场所,对工作开展制约较大。

(五)在工作成效上,探索周期长、见效缓慢

首先,在工作推进上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有的地市已在所辖基层检察院全面推开;而有的地市仅选择一、两个基层检察院进行试点,工作整体进度不大。其次,大多数正式运行的基层检察室工作成效还不太明显,特色、亮点不多,有的甚至挂牌成立以来,工作基本处于半停顿状态。再次,宣传力度还不够,一些基层群众对基层检察室了解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

四、意见与建议

(一)要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在中央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大背景下,在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大框架下,基层检察室将会被更大范围、更广深度地推行。因此,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把基层检察室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按照“积极、稳妥、有效”的原则,认真思考谋划深入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的工作思路、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探索实践,切实抓出成效、抓出特色,更好地发挥其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等职能作用。

(二)要正确把握基层检察室的工作重心和着力点

职能定位决定着基层检察室的工作领域、主要任务、运行方式和工作方法,事关检察室的前途和命运。要准确把握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定位和履职方式,着力解决“做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

一是要把基层检察室工作有效融入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大的社会背景,也是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出发点、目的和归宿。这既决定了基层检察室的发展方向,也决定了基层检察室的履职方式,即基层检察室必须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工作主体,通过主动对接基层综治中心、“大调解”工作体系、农村惩防腐败体系等各种平台,全面深入地履行各项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基层检察室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末端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要把加强对“两所一庭”等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作为履职重点和主攻方向。这是因为,一方面,基层检察室成立的重要理由之一,就是在基层各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不断强化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却没有在基层成立相应的机构,法律监督出现死角,基层权力体系建构缺少重要的制衡一环,许多执法活动不能纳入到检察机关的视野,导致法律监督缺位的状况。一些执法违法行为,给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制约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是基层检察室职责任务中最具有法律监督属性、最能体现检察特色的职能,只有强化这个方面的职能作用,才能有效防止和避免基层检察室职能的泛化、虚化和异化,确保基层检察室可持续发展。因此,基层检察室必须强化对基层派出执法机构的法律监督,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人民法庭和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延伸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的职能,纠正办案中的违法问题,确保诉讼活动的严格依法进行。对其他行政机关派出站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主要是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例如建立基层执法信息衔接机制,依托执法信息共享网络平台,发现执法不公的行为,应当及时采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督促这些基层站所依法履职,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高度重视职务犯罪线索的发现、收集工作。通过受理举报、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自首,走访基层干部、群众等,及时发现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积极配合反贪、反渎部门进行查处。当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和危及农村社会稳定,必要的时候,经检察长批准,基层检察室可以独立或牵头对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查处,切实增强基层检察室履职的刚性。

(三)要切实加强基层检察室自身建设

一是在机构设置上,结合每个基层检察院的办案量、编制数、经费保障等现实条件,一个基层检察院设立的基层检察室一般不宜超过3个。在机构规格上,应考虑与公安派出所、法庭平行,争取高配到副科级;条件不成熟的地方至少室主任要高配到副科级。二是在人员配备上,根据工作实际,一个基层检察室以配备3-5人为宜,并且要注重人员结构,最好能做到老中青结合;从长远看,可以把基层检察室作为后备干部和新进人员培养锻炼的重要基地。三是在保障上,要统筹做好基层检察室的经费、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保障工作,基层检察室办公用房要坚持单独建设和标准化设计,力求外观设计注入更多的检察元素,突出检察形象与主题。同时,要加强基层检察室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加大装备建设必要投入,尽可能地将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到基层检察室的执法办案中。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

中图分类号:F840.6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0-0160-02

进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广大城镇职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是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重要任务,我国政府已明确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虽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从目前看仍有相当差距。

一、城镇医疗保险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医疗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机构的数量有了明显的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医疗保险基金筹措机制和医疗费用制约机制,保障了职工的基本医疗;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促进了医疗机构改革;在城镇中成功地建立起统筹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在农村中试行合作医疗模式。此外,通过所有制结构上的变动、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以及多层次的竞争,明显地提高了医疗服务机构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内部运转效率有了普遍提高。卫生部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进行新医改试点,安徽、云南、江苏等地有望成为首批新医改方案试点地。

各地医疗改革取得的具体成果有:

1.各地市响应卫生部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限制兴建豪华医疗场所”的号召,选择了一部分综合公立医院建立平价医院或济困病房,实行预算式全额管理,收入上缴,支出由政府核拨。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国各地就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平价医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价”医院――上地医院在海淀区树村西街正式开诊;新疆乌鲁木齐市推出济困医院,乌市计划在现有12家济困医院的基础上,再增加12家,全疆县以上医院设10%的扶贫病房;长沙市第六医院决定在其分院――长沙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推出平价病房。

2.在城镇医疗改革中,以城镇医疗卫生结构与功能转变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现有医疗机构,使其为社区卫生服务。以肃州为例,肃州每年由区财政划拨资金1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增强了医疗机构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在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上,该区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在重点加强中心卫生院所和边远地区卫生院所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水平,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同时,积极引导增量资源和存量资源向预防保健、村组及城市社区卫生薄弱环节转移,使医疗资源得到优化组合。肃州先后制定出台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8个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基本职责、基本工作制度17项,推行了统一标志、统一管理、统一健康档案、统一微机管理的“四统一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该区已建成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检查费用较以前降低了30%,药价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费机制。以镇江为例,镇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统单病种限价收费,到目前为止限价病种已扩展到外科系统70个常见病、多发病,一年多来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为病人节省费用36万元。单病种限价受惠的不仅仅是患者,医院也从中受益。与去年同期相比,50个单病种的工作同比增长12%,均费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见病种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费降幅尤其明显,基本实现社会满意、患者实惠、医院得益的三赢局面。

二、城镇医疗保险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过分重视经济增长,包括医疗卫生事业在内的社会事业发展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改革开放开始以后,传统的医疗卫生体制特别是医疗保障体制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没有形成明确的体制调整和事业发展思路,而是被动地修修补补、维持局面。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上议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标设定上存在明显的偏差。更多地是服从于其他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视为一种工具性政策,忽视了其服务于保护公众基本健康权利目标的重要性。

2.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简单将医疗服务机构视同于一般企业,政府放弃自己的责任,企图通过鼓励创收来实现医疗服务机构的自负盈亏,这就偏离了医疗卫生服务于社会的大目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追求经济目标,必然损害社会和患者的利益。在医疗费用筹集与分配方面,忽视疾病风险与个人经济能力之间的矛盾,忽视风险分担与社会共济,也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视同一般的生产企业,放弃了必要的监督和规制,也是一个明显的失误。

3.自费比例太大。中国人看病的费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个感冒要花几百元,动个手术要一次性拿出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看病,不但穷人叫贵,连生活较为富裕的人也叫贵的主要原因。自费比重太大时,使得医院有条件利用信息不对称和自己的垄断地位来收取高额费用。

三、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对策和方案

1.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模式,必须设计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障模式来适合不同人群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这是发展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必然之路。

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第一层次:基本医疗保险。第二层次:补充医疗保险。第三层次:商业医疗保险。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监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在社会保险和政府保险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严格的监管标准,包括保险覆盖人群、保险待遇、基金管理机构的准入、基金操作规范等。对于非强制性保险,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预保险计划的运行,但必须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政府应主要是通过税收政策、市场准入制度、产品审核等手段对非强制性保险进行引导和监管。

2.建立新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渠道、项目建设市场化,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医疗领域,不但可增加医疗资源供给,更重要的是加快医疗领域竞争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医疗机构一统天下的垄断格局。

3.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应该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投入政策,公立非营利医疗机构是保证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主体,应由政府承担责任,同时,实行医疗机构的收入上缴,其建设发展及运行费用由政府核定拨付,并实行严格的价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意在强化政府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医药分开”的实质是改变医院“以药补医”的状况,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

4.加强城镇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治理认识偏差,让广大职工从被保护的救济对象转变为积极的社会保障参与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责、量入为出逐步积累、效益优先维护公平、社会服务公众监督”等医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动用社会舆论以及行政监察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长期抵制医保工作、拒缴医保费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责任、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和医药市场公平性、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与医疗保障的关系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

笔者通过分析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策略。认为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医疗卫生投资主体多元化,恢复医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和监督,才能积极稳妥地解决我国城镇职工医疗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孙宇挺.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初确定.中国新闻网,2007.

[2]汪言安.医卫改革拒搬国外模式 坚持公益走中国道路[N].第一财经日报,2008.

[3]王俊秀.三大“药方”治医改病症[N].中国青年报,2005-7-28.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第3篇

县2010年政法工作会于2010年1月27日在县城召开。我乡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视频会议,会后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收看视频会议。我乡党委书记、分管领导、综治专干、各村党总支书记、治保调解主任和派出所、司法所全体干警共34人,收听收看了2010年全县政法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所作的重要讲话,以及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对落实会议精神所作的工作安排,在收听收看过程中,大家仔细听,仔细记,认真领会。

二、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会上,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从三个方面对2009年政法工作做了准确精辟的工作总结,对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我县2009年政法工作在流动人口、社区矫正、青少年预防犯罪、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禁毒防艾等各项工作上均取得较好成效;讲话客观分析了政法工作存在的问题,指出当前国内国际形势依然严峻,敌对势力对我国的分裂活动一直存在,国内群众内部矛盾有可能升级,抓好政法工作任重而道远;特别是对2010年全县的政法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即一是社会矛盾化解,二是社会管理,三是公正执法,四是改革创新。

会上,赖副县长对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抓认识,二是抓措施,三是抓稳定。强调全县要做好当前的春节社会稳定工作,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好本单位的春节安保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春节。

三、认真安排部署综治工作。会后,乡分管领导对当前工作做了安排;乡党委书记张志文对会议进行传达,认真分析了全乡当前存在的问题,认为当前全乡主要存在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这些矛盾纠纷就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影响全乡稳定。全乡干部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进一步提高群众信誉度,各村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社会稳定工作;相关站所要各司其职又要团结协作,派出所要认真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加强巡逻,加强监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时值春节,特别是要做好宣传,教育群众,加强培训,抓好农村偷盗防控;司法所要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当前存在的林改纠纷、移民后期扶持遗留、土地权属等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乡办要积极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纠纷;各村委会要经常知民情解民意解民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第四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乡2010年综治工作,要按照申书记要求,落实抓好矛盾化解、公正执法、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具体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抓队伍建设。在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工作中,以建立和完善村级三支队伍为重点,一是建立健全村委会的治保调解队伍,配齐配强治保调解员,并对新老治保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二是组建一支以民兵、党员、共青团员为主、由民兵营长或总支书记为队长的义务巡逻队,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查夜;三是在各村成立治安联防队,并把老年协会的成员纳入治安防范工作中来。二抓防范打击。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深入开展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完善以马公路沿线村委会、单位内部的治安防控网络,构建动静结合、点线面相互衔接、各种防范力量相互策应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认真做好巩固“无毒乡镇”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帮教措施,把巩固“无毒乡镇”和巩固“无邪乡镇”纳入巩固“平安”工作中。三抓内部管理。通过“平安**”创建巩固和“平安家庭”的创建,**乡把防范的范围延伸到了单位,要求各单位加强自己的内部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服务质量。四抓流动人口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1次,研究部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对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登记造册,全乡共有163名流动人口。建立外来人员和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五抓群防群治。广泛开展警民联防、农户义务轮流值日、编组值日等活动,大力倡导各种形式的义务防范,努力扩大治安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治安人人参与”的群防群治格局。对群众进行按户编组,轮流值班。再在当地聘请一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干部作为治安监督员,监督群众轮流值班的情况,在全乡群众中树立了“抓防范一家为大家、保平安大家为一家”的防范意识,提高了村民自防自治的能力。六抓“三室”建设。继续抓好村委会“三室”建设,不断完善“三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三室”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堡垒作用。七抓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定期帮教的工作方法,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村委会干部一对一帮教、亲属帮教等形势多样的帮教活动,为矫正对象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八抓铁路护路工作。抓好曲祖村委会铁路护路工作,确保不发生一起铁路交通安全事故。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成“四个”建设示范区的发展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主线,务实推进落实,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发展的新跨跃、绩效的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实现以下“二提升、二领先”的工作目标:

1、公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完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明显提升。

2、平安创建绩效明显提升。平安创建机制进一步完善,平安社区以及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平安创建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平安创建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3、综治社区建设全区领先。大力推进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继续保持全区领先。

4、社会管理水平全区领先。深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着力在完善责任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提升推进成效上下功夫,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二提升、二领先”工作目标,着力完成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社会矛盾预防处置。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意识,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行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稳评工作规范化。按照“扩面、增量、提质”的要求,全面推进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等领域稳评工作的全覆盖,规范稳评工作的程序,完善稳评工作的跟踪制度;切实加强稳评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稳评工作实效,年内组织开展“稳评优秀项目”、“稳评示范单位”评比活动,激发稳评工作活力。二坚持矛盾排查化解常态化。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并严格落实平常时期定期排查化解、特殊时期滚动排查稳控以及部门联动联调等大排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抓好深化推进社区“阳光调解室”建设,确保初始矛盾“发现得早、调解得快、处置得好”。三是强力推进历史问题化解。坚持把推进历史问题的合理有序解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级领导的包案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开展“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确保积案得到合理有序化解。切实加强重点的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人员不离线、不失控。

(二)深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提升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技防建设提升年”活动,全面启动三期工程建设。按照“先进适用、投入适用”的原则,积极推进技防入户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地区居民技防入户率;切实加强主要道路、沿街商铺等重要场所技防建设,不断提升到位率、完好率。二是深化社会治安巡防。大力加强街道、社区两级治安巡防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配备街道巡防中队以及社区保安等治安防范力量,完善街道、社区社会面治安大巡防、大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街头路面巡防率、管事率以及社区保安的在岗率。三是整合社会力量资源。大力加强以综合管理户(楼、组)长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协助的社区治安防范队伍建设,通过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规范预警、巡防等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居民群众共同参维护社会治安的参与率。

(三)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深化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活动,重点推进实施“四大”环境建设:一是推进和谐诉求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各类调解工作机制,强化初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力推进积案化解攻坚活动,积极开展领导包案等专项行动,着力实现初始矛盾零增量,历史积案减存量;扎实有效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二是推进关爱帮教环境。重点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举措;积极推进问题青少年、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关爱管护基地建设,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感受社会的关爱。三是推进治安满意环境建设。重点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加大技防小区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压降治安违法犯罪率,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大力加强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健全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的机制,努力实现工作的常态化,不断增强公众安全感。四是推进和睦共建环境。探索社区党建、社区管理、城市管理、治安管理等“多位一体”的基层社会管理网格化“大联动”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平安社区、和睦家庭、和谐企业等共建共创等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加社区、家庭、企业等社会基本单元的和谐度。

(四)深化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以提升公众安全感为重点,深化推进平安雪浪建设。一是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切实强化系列平安创建牵头部门的职责、责任意识,依据区域特点优势,确保平安小区、物业、学校、家庭、医院、工地、景区、园区、市场、企业等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着力使平安景区、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市场继续走在全区乃至全市的前列。二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健全完善城乡结合部、边界地区、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场所等治安突出问题的排查整治的工作机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确保在不形成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热点问题。探索建立地方与学校互联互动的校地联管联治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启动仪式,着力实现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开展平安创建宣传。高度重视综治平安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采取走进家庭、利用公众宣传媒体,广泛而有序组织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听取居民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建议,了解综治平安建设取得的成效。

(五)健全社区综治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有关加强规定要求,大力推进社区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深化推进社区综治组建设。继续深化社区综治组织建设,按照“一办两组”、“一组多员”的要求,切实落实综管员、调解员等主体的各类专兼职工作人员,在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深化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健全并完善以矛盾纠纷调解网、社区治安防范网、重点人员管控网的“三网”建设,确保100%社区建立综治办,80%以上的达到规范化建设的水平。切实加强综治工作业务能力建设。坚持把加强综治工作人员尤其是社区综治干部的业务能力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重要方面。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上半年,组织部分综合管理户(楼、组)长综治工作业务专门培训,努力使雪浪街道综治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

四、措施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为民谋福祉的实事工程。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有效举措,扎实推进年度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党各级党政组织、各成员部门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职责意识,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建设融入区域发展、条线工作的全局中统筹谋划、部署安排、推进落实;切实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基层社会治理取得的成效范文第5篇

一、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20*年全县平安创建工作以党的*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围绕平安宣传、打击整治、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人口管理、基层基础等创建活动的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保持社会大局稳定,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构建和谐潼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从根本上扭转公众安全感较低的被动局面,年底公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85%以上,平安建设知晓率达到70%以上,下势摆脱安全感满意率全省后十位的帽子。

二、创建“平安潼关”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平安潼关”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质量和效果,营造更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乡镇要组织秧歌队、锣鼓队、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平安建设,要在主要路口、村口刷写标语,使平安建设的触角延伸到全县乡镇村组、大街小巷,真正使平安建设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进一步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责任,形成宣传平安建设的强大合力。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任务,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宣传。县广电局要继续开办平安建设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动态,全年制作创建工作电视专题节目不少于4期,播放创建新闻不少于40期,插播创建宣传标语口号36条,创建公益广告不少于20条,并开设平安创建访谈栏目。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要利用手机短信,不定期向广大群众平安建设公益广告、警情提示。县委宣传部要组织广大通讯员、新闻爱好者在报刊、网络上踊跃投稿,集中报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树立和谐潼关,平安潼关的良好形象。政法各部门要继续开展“三进一访”活动,不定期的走访群众,征求广大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开通警官热线,检察官热线、法官热线,法律咨询热线4条专线电话,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知识咨询,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群众对政法部门和干警涉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县公安局要组织召开3-5次不拘形式、规模、地点的公开处理大会,展示严打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信心。县司法局要结合普法教育,会同县教育局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带法“回家”活动。教育、文化、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在广大干部群众和中小学生中开展“创平安潼关,建和谐家园”征文和书画比赛活动,在全县范围开展以安全生产知识、交通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潼关”知识竞赛。通过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和满意率,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形成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政法机关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把严打落实到各个执法环节,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和经常性打击结合起来。县公安局要建立全县社会治安形势预测评估机制和城区、矿区、高速公路沿线社会治安定期研判机制,科学决策打击防控工作。要在继续抓好命案攻坚、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同时,把打击的重点放在影响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双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和团伙犯罪上来。在城镇要加大对盗窃、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农村要重点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入室盗窃、拦路抢劫等犯罪,全年组织开展3-4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高现行案件的破案率,坚决遏制发案势头。要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方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宗教、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防范和打击“”等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要以城区为重点深入开展区域治安整治工作,及时主动地治理整顿排查出的治安乱点,促进全县治安进一步好转。要针对我县黄金生产中,个别人为一己私利,不择手段,危言耸听,恶意诬告、诽谤者,坚决依法严惩,有效打击歪风邪气,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稳定。要高度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对那些好逸恶劳、结伙行凶的违法犯罪人员要从严、从早、从小抓起,及时掌握情况,打掉窝点,该拘留的拘留,该劳教的劳教,避免给社会和谐造成重大隐患。要坚持不懈的开展违法犯罪集中整治,坚决按照“三个一律”的原则,深入开展收戒扫毒行动,发挥禁毒专业队伍的尖刀作用,下大力气经营、破获一批贩毒案件。20*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和逮捕、劳教、强制戒毒、治安拘留数与2007年同期相比要增加10%以上;全县命案发案要下降20%以上,“两抢一盗”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要下降到50%以下,不发生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案(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要达到85%以上。县检察院要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对重特大刑事案件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5%以上。县法院要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和严重经济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于贩毒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要加强对民商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切实提高执行能力。20*年,刑事案件审结率要达到95%,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结率要达到85%,执行案件结案率要达到85%以上。

(三)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防范工作的科技含量。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努力提高动态环境下的社会治安防控能力。一是要加强城区巡防队伍建设。县公安局要制定巡逻工作实效考核量化标准,整合城关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的警力资源,布警街面,分工配合,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现场抓获率。交警各中队在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能的同时,还要履行公路治安巡逻管控职责,努力预防和减少公路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二是要继续落实内部单位防范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狠抓内部单位值班制度等安全防范规章制度的落实。要定期不定期对企事业单位值班等防范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违反国务院《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的,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要继续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各乡镇要健全治保会、调委会组织,每个村镇都要组建由派出所牵头的群众性巡逻队,积极开展防范工作。四是加大技防设施建设力度。在农村继续大力推广警铃入户。各乡镇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3-5个警铃入户示范村。已经安装的村组要在警铃的日常管理和规范使用上下功夫,建立规章制度。在城区要加大实施视频监控工作力度,初步实现三级视频监控网络,要在视频监控的应用上下功夫,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提高安全防范的科技含量。

(四)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和加强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大调解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效应。县司法局要组织各乡镇完成全县村(社区)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站建设,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网络,着力在认真排查、细致研判、主动化解、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深入社区、村组、单位、家庭等,逐一进行排查、登记、造册,确保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控制得好、化解得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能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手段,充分发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的作用,超前主动地做出化解工作,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疑难问题不出县”。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的发生。对一些处理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和重大案件,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确保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高度关注涉军人员、涉法涉诉人员、城乡弱势群体以及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而触动切身利益的人员,多做深入细致的说服、劝导、教育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建立健全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生的和集体上访,要妥善做好处置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

(五)进一步加强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社会服务和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重点在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监外执行罪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互联网“虚拟社会”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模式,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不断创新服务管理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加强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和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进一步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在乡镇、村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工地、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景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建设的覆盖面,提高创建质量,夯实基层基础,维护基层的平安和谐稳定。进一步推行农村(社区)警务战略,深化警务室建设,促进警务室规范高效运转,加强和规范辅警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好区域内的安全稳定。认真把防范和处理问题、解决“执行难”问题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切实抓出成效。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纳入平安建设之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运转顺畅。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出实效、上台阶上下功夫,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和治安中心户长的积极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和村(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建设,不断完善治安中心户长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促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深入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和市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调整充实乡(镇)综治委(办),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维护稳定、维护治安工作。县综治委要建立健全综治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调动综治委成员单位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良好局面,促进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围绕中心工作大局,努力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平安建设工作要始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的职能作用,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好经济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调节涉及“三农”问题的经济关系,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问题的妥善解决,从源头上减少因利益冲突引发的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依法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产权转让等案件,促进改革顺利进行。妥善处理涉及环境、资源方面的纠纷案件,保障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切实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经济犯罪活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经济犯罪防范机制,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预防和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强化服务职能,改进执法方式,完善和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经济发展提供好优质服务。

三、创建工作的措施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连续把创建“平安潼关”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之一,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潼关”活动,是在认真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工作形势的基础上,为了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从根本上扭转公众安全感较低,群众满意度不高的被动局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第一要务抓发展,第一责任保稳定”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平安潼关创建活动的重要性,把平安建设作为建设和谐潼关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巩固扩大平安建设成果。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调整充实了平安潼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金敏学任组长,县长何树茂,县委副书记贾俊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白高振,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锁群、县人大副主任赵锦绒,县政协副主席范智慧任副组长,县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政法委,王江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检、法、司等综治委成员单位抽调,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