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各类机具安全作业,道路安全行驶的形势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努力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顽症痼疾,确保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实现长治久安。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通知精神,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检查时做到“严、细、实”的作风,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村(社区)要抓紧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机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隐患,对检查走过场,工作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力的村(社区)要通报批评。

三、检查内容

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变形拖拉机载人载客以及无牌无证行驶,私自拼装、改装、超违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农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严格农机技术性能和安全状况检查。

各村(社区)要向村民、农机户宣传,要牢固树立“农机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根基,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没有安全,一切归零。”的理念,要把农机作业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各村(社区)农机安全工作做得好不好,不问过程,只求结果。

四、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大检查,镇农业部门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职责。各村(社区)农业负责人要及时检查,7月底形成书面材料交镇农业科并及时汇报和沟通。

五、时间安排

从201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村(社区)对所有农机具,对每个环节,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要及时发现和梳理问题,落实整改内容,研究根治办法,努力取得可持续的实效。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从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镇专业检查组逐村(社区)进行检查,对查处的问题采取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通报督查结果,同时做好迎接省、市、区督查组督查准备工作。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第2篇

深入贯彻落实省、__市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__市确定的12项专项整治任务,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开展我街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通过开展市区环境卫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集中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街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真正实现市区环境的长治久洁。进一步提高群众自觉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的意识,营造全街上下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提高我街整体形象。

1、清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路两侧、我街三个出口延伸。

2、清理村路两侧秸秆堆放及粪堆集中管理。

3、集中整治我街公共场所卫生环境,消除卫生死角。

4、整治城中村家禽,以户为单位集中饲养。

5、清理无物业居民小区各类垃圾及楼道内堆放物,清理居民楼道野广告及其他张贴物。

组织力量对我街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个出城口延伸等垃圾集中清运,对巷道临时垃圾进行彻底清查,落实责任、提出要求、禁止乱扔、乱倒垃圾不良行为,做到垃圾无死角,__街道环境清洁。

1、准备阶段(3月17日-----3月20日)各部门制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整治内容及负责人。

2、动员部署阶段(3月21日-----3月23日)召开街道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会议,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3、自查分析阶段(3月24日------3月28日)各相关单位组织自查自纠,进行现场调研,认真查摆问题,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可行措施。

4、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8月31日)按照方案总体要求,各部门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加大力度,分段有序进行整改。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第3篇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在社会团体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自治区纪委等五部门关于《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要求,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员单位之一。民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此项工作,加强督促监督,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务求实效。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局务会议,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决定由社会事务科负责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业务工作和指导检查。同时强调要加强与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重点明确,分类指导有力。要依据“小金库”的定义,对社会团体“小金库”进行甄别界定。

二是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1日组织全市社团召开了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就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机构、专项治理的范围、专项治理的内容、专项治理的步骤、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作了明确的要求,做到了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强调:一是在自查中找问题。自查出的问题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罚的方式、力度是不一样的。要特别重视自查工作的开展,尽力在自查中发现、纠正、解决问题,力求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重点检查。按照要求重点检查面不低于主管的社会团体的5%;行业协会的检查面不低于20%。并结合近年来纪检监察、财政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和社会举报中发现的问题, 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三是全市社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都能积极认真地对待此项工作。各社团按照文件精神,各自展开了自查自纠。自查结束后各社团上报了《社会团体“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目前,***市现有社团25家,多数协会没有收入,有的协会成立时间比较短,还没有开展具体的工作,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虽然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及时汇总上报有关信息和资料。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及时上报。

在下一步重点检查阶段,我们要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注重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使此项工作能收到实效。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第4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区粮食系统范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措施,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从即日起对全区粮食购储企业、大米加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防粉爆安全、消防安全、储运化学药剂管理及使用、储粮安全、汛期安全等,突出储粮化学药剂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立即传达贯彻、总理“8.15”批示和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学习传达近期相关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各企业是否落实“五到位、五落实”主体责任。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三)是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整治台账。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按期开展演练。

(四)建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五)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储粮安全。重点检查粮食储存企业执行《储粮技术规范》的情况及是否按照各类粮仓机械操作规程使用等情况。各企业要加强粮食进出仓作业管理,明确有关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指定现场作业安全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登高作业管理,禁止使用输送机登高作业;禁止人员进入正在实施进出仓作业的仓房。

二是消防安全和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粮食仓库、加工厂、营业性设施、办公场所、对外出租设施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通道、设备设施、安全出口以及电路电线、电器的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做好库区周边火灾危险源的调查,防止外来火源引发的火灾。对储粮化学药剂应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熏蒸制度,防止药剂丢失,防止因使用和操作不当诱发安全生产事故。熏蒸用药期间是否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熏蒸现场是否设立安全警戒线、落实监督人员,进仓至少要有两名技术人员同行,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加强与消防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涉及储粮化学药剂火灾事故的救援准备工作。

三是防粉爆工作开展情况。在生产、检修、清扫等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生产期间,生产车间是否保持门窗向外开启,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畅通安全出口;容易产生粉尘的车间、场所、设备,是否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定时定期对生产场所及除尘集尘系统进行清理,保持清洁、防止堵塞失效。各企业要一一对照检查,加强治理整改。是否定期进行粉尘防爆等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进行治理。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此次大检查分两个阶段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各企业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督促检查阶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粮食局组织对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监督本行业的检查督查,并对检查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社会治理的总体要求范文第5篇

打击传销活动,是国务院赋予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就是系统地、规范地、经常地贯彻打击传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是对打击传销斗争经验和做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这一工作机制,是为了改进打击传销方式,把打击传销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中去,增强严厉打击传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工商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需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全党全国人民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工商机关作为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政府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切实体现打击传销方针的要求。突出重点,对传销分子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及时、有效地打击传销活动。长期保持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维护、实现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律和政策,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适应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人民群众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的法制保障。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法制轨道,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更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从而更有力地打击传销活动和传销分子。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三)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是应对传销发展形势的需要。当前,我国仍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人财物和信息流动频繁,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并且传销活动呈现出方式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欺骗性更强,手段更加恶劣,涉及的区域更加广泛,参与的人员更加复杂等特点。新的形势对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打击传销方式,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及时对传销形势进行评估和预警,适时和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确保及时、有力地打击传销,保障社会经济秩序长期稳定。

(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是运用和发展打击传销经验,改进和深化打击传销工作,提高打击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需要。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创造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增强打击传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打击与整治相结合,对打击传销实行综合治理;职能部门依法互相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就是将打击传销工作经验制度化,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规范化,使这些经验和方法在日常工作中得到坚持和运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也是解决各地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的需要:在打击方式上,有的地方打击传销方式单一,注重轰轰烈烈的集中行动,忽视日常的打击、防范工作,打击传销实效性差;在组织实施上,有的地方行动前的准备不足,针对性不强,习惯于“拉网式”大清查,没有因地制宜确定工作重点和方式,效果不明显;在政策把握上。有的地方只注意从重的一面,忽视依法从轻处理和人权保障工作,文明执法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发动群众上,不少地方群众并没有真正动员起来,还没有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氛围;在保障措施上,有些地方经费不足,影响了打击传销的效果等等。为此,要通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一套有效实用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日常打击处理工作,提高打击传销质量,巩固打击传销成果。

二、打击传销经常性工作机制的具体内容

(一)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地评估打击传销的形势,对传销活动适时预警,是打击工作正确决策的前提条件。对这一机制的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一定时间和范围的传销信息准确收集,迅速研判,及时传递。掌握传销发生发展的规律,为打击行动及时提供信息支撑。一是建立科学的传销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主要数据包括:传销案件、传销人员、传销地点的情况,公众对传销情况的反映和举报,工商等职能部门预警应对措施等。二是建立畅通的传销信息监测通报网络体系。要建立严格的传销信息采集责任制。工商机关的传销信息采集单位要及时、准确、负责地统计有关传销信息。建立传销信息收集和通报制度。工商部门还应建立传销信息调查摸排制度,主动获取传销信息,确保涉及传销的重要信息得以及时掌握、及时通报。三是建立传销信息研判制度。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传销情况研判制度,定期听取传销情况的报告,研究分析传销形势,找出发案规律,准确预测传销走势,为预防、打击传销提供决策依据。

(二)工作决策部署机制。根据对传销形势的分析评估,作出科学决策,是全面及时贯彻打击传销方针政策,顺利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保障。对这一机制的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收集的传销信息,及时组织进行综合研究,准确确定一个时期,一定范围突出的传销活动和传销问题,迅速作出决策,因地制宜部署打击重点、打击方式,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群防群治力量,组织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实施,确保打击传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贯彻打击传销方针的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和政治优势,坚持党委、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组织动员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建立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工商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指挥机制,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协调、整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和社会力量。二是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各经党委、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部署,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理调配力量,突出打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打击传销政策运用机制。对这一机制的总体要求是:正确理解和全面执行打击传销的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惩教结合、标本兼治、宽严相济、正确适用法律,使传销分子受到应有的惩处,使无辜者依法得到保

护,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严重危害社会传销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传销活动,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一是准确界定和把握传销与直销的区别。把握好传销与直销的区别如:直销不收入门费;直销不发展下线;直销不采取复式(团队)计酬方式等;打击的对象是在一定区域、一定时期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分子。二是体现惩教结合的打击政策,分化瓦解传销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对查获的传销一般参与人员,注重宣传教育,就地遣散:对传销痴迷人员通过说服教育,劝其返回原籍;对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民政部门负责通知其单位、亲属或所在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将其领回:对严重干扰执法行动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有关治安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被困人员要联系公安部门及时组织解救。

(四)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执法部门之间互相配合,是贯彻打击传销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工商部门整体效能,有效打击传销的实际需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及时有力地惩处传销分子。

一是建立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工商部门要加强地区与地区之间,上下级之间和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联手打击传销的能力。二是建立外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和落实好“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与公安、商务、银监、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产业、税务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加强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防和综合治理,解决传销“一打就跑,异地另起炉灶”的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建立打击和监管的长效机制。

(五)督查考评和激励机制。对贯彻打击传销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是保证打击传销方针全面得以贯彻落实的重要措施。对这一机制的总体要求是:建立科学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各执法环节贯彻打击传销政策方针的工作进行科学考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严格奖惩,完善激励办法,促进打击传销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体系。做到定性评估与定量统计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贯彻打击传销方针的实际状况。考评内容包括对当地传销形势的估价,打击传销决策部署情况,传销案件是否得以及时查处,涉及犯罪的传销分子是否得以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等。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地区的情况,制定分类考评标准。将共性的、具有代表性的定量和定性指标,作为普遍督查考评的标准:对于地区特点明显的,制定个性化的督查考评标准,以客观、真实地反映一个地方、一定时期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状况。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督查考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工商各部门自行对本系统贯彻打击传销方针的情况进行自查、督查和考评。对贯彻打击传销方针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扎实、贯彻打击传销方针不力,严重传销活动长期得不到惩治、社会经济秩序长期混乱,或发生严重影响稳定的传销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要把督查考评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决策机关,以便适时调整部署,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和协调。要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工作实绩、晋职晋级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认真及时兑现。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完善督查考评的标准和方法,防止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的发生。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督查考评相结合,日常督查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